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方案

2025-07-05

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方案(精选4篇)

1.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方案 篇一

全乡“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新发[2012]3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129号])文件要求,经想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1、查摆问题。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两年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展板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受理投诉。全面提升改造效能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实现受理、签批、转办、督办、评价、反馈“一体化”。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监督举报专栏,并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民生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机关作风效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问题到线索和信息。

4、搭建平台。围绕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的目标,以解决我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审批效率低、机关效能不够高、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平台和涉及监察备案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5、健全制度。一是出台《新建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问责方式,细化问责情形,加大问责力度。二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投资者、企业协调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预警制度》,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亮红灯。四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执法部门涉企稽查、申报、检验等一系列可能影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活动,都需要进行备案、存档,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1月)

1、全面检查。乡纪委负责组织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开展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的方式,对各单位机关作风暨效能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检查与信访件核查、案件查办结合起来,实现暗访经常化,对发现的问题速查速办,及时通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4、严格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新建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单位要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影响机关作风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深入分析总结基础上,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被查。

2、完善提高。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抓源头、强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

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机关效能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完善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决定》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对照各自职能,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乡纪委要做好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党政办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集中整治领导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三)坚持抓实事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尤其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抓在实处不搞形式,用足实劲不出虚招,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真正实现“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目标,为我乡“争进位、求跨越、创一流”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的保障。

2.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方案 篇二

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魏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魏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1年6月22日

魏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后进乡、村转化力度,全面提升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针,在人口计生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鼎力推进,大打后进转化攻坚战,确保后进乡、村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后进乡、村的确定

(一)后进乡的确定。①计划生育质量差,没有完成人口计划;②存在问题多,信访量大;③社会抚养费征管不规范,没有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④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低,2010年综合考核排位靠后。

(二)后进村的确定。①村级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配备不到位;②无法开展季服务等经常性工作;③底数不清,漏管现象较多,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严重;④计划生育质量差,人口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⑤“四术”存量大,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⑥不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放孕收费”现象比较严重;⑦信访问题比较突出。-2-

三、转化标准

(一)后进乡转化标准。①年终综合考核排位摆脱后三名;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高;③没有越级上访;④配合县派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队依法征费,程序合法,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⑤乡、村计生队伍健全,待遇落实,作用发挥好;⑥高质量完成人口计划;⑦完成后进村转化任务。

(二)后进村转化标准。①“两委”班子健全,有战斗力;②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落实到位;③能够正常开展月访视、季服务和节育工作;④没有早私婚现象,没有漏管现象,没有胎次不清、性别不准现象,没有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⑤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要求标准;⑥严格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⑦没有越级上访。

四、集中整治活动步骤

整治活动共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24日—2011年6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高规格动员会,对全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刷写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加大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10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抽调得力干部,组建22个“抓后进、促转化”工作队,分包后进村帮助乡镇开展转化工作。工作队与

乡镇一起,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后进村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指导后进乡制定好整改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11日—2011年9月20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摸清各种底数。通过村干部交底、逐户登记、核对户籍、走访四邻等形式,彻底摸清新婚、出生、节育等各种底数。二是力促各项工作走上正常。扎实开展季普查、免费服务、出生缺陷预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三是整顿好乡、村领导班子和计生队伍。从提高“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与加强计生专业队伍自身建设两个方面入手,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配齐配强乡、村计生队伍。

五、检查验收

后进村转化工作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对后进村转化的验收采取销号制,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其具体程序为:首先,由驻村工作队书面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人员对照转化标准认真验收;其次,乡镇验收合格,报县验收;第三,县验收合格,报市验收。市验收合格的,即视完成了该村的转化任务。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各驻村工作队根据转化工作完成情况可随时提出验收申请。但经县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推倒重来,限期纠正,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经县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年终计划生育评先资格。-4-

市验收不合格或在省、市检查解剖中出了问题的,给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一票否决”,驻村工作队员不得提拔重用,并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派驻工作队的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祁彦林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事务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后进转化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包村责任。后进村转化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任驻村工作队队长。计生办主任负直接责任。具体驻村人员由两个小组组成:乡镇组由包村副乡级以上干部任组长,行政、计生包村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常务副队长;县直组由单位主管计生工作的副职任组长,两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指导员。工作队于2011年7月1日前必须全部进驻到村,脱离原单位工作,吃住在村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县未验收合格的,不准私自撤点。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要将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纳入重大督查事项,重点督查工作队在岗情况和驻村纪律。督导结果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编发督查通报。

县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重点督导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建议召开调度会。包乡镇县级领导要关注后进转化工作,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

(四)严格兑现奖惩。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县要召开总结表彰会。根据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转化质量和工作量大小,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工作不力、分包村无明显转化、甚至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不配合、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

附:

1、魏县计划生育后进村集中整治驻村情况一览表

2、魏县计划生育后进村转化验收细则

主题词:人口计生工作后进乡村整治方案通知

魏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6月22日印发

3.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方案 篇三

一、思想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了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成立了马屿镇食品机械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工商、安监、经贸、农办等相关部门、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并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拿出了一定的经费用于整治工作,相继制定了食品机械企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同时,强化责任,明确安监、经贸等主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要求他们认真研究整治工作重点,努力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不发生“眼皮底下”的质量问题。

食品安全工作与各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在各村居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并组织进行了培训,食品安全监督网逐步健全。利用张贴宣传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还在三马路路口设摊面向群众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有奖竞答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严格执法,全面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

8月份,我镇组织安监、经贸、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机械生产企业和食品、餐饮行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品机械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登记、年审情况以及食品、餐饮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登记、年审、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在册。经过排查,全镇共有食品机械生产企业41家,其中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8家;食品、餐饮经营店132家,其中无证无照销售店21家。通过排查,我们掌握了全镇的食品机械生产企业以及食品、餐饮经营店的基本情况,为下步的全面整治打下了基础,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2、严格执法,全面整治

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0月31日,我镇共组织镇安监、经贸、马屿工商所等部门单位,配合市质监等部门对全镇41家食品机械生产企业进行了4次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有效整改,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许可生产范围的企业,查封了4家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低质、套牌、冒牌产品,将28家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部关停,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生产许可证。

组织卫生、工商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菜市场、食品经营店、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与群众的饮食安全密切相关场所进行了多次大检查,并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对没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环境差的经营户依法取缔了6户,对其他无证无照经营户责令其限期补办。对其他双证齐全、卫生环境较差的经营户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为了巩固在整治过程取得了成果,我镇安监、经贸部门建立了产品质量日常巡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以及产品质量预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邀请上级有关部门,经常性开展巡查、监督抽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予以挂牌限期整改,对复查仍不合格的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堵疏结合,积极开展扶优扶强工作,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龙头企业,邀请沈阳质量检测院,对现有的13家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指导,以切实提高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工作,设立了农村乡村厨师登记制度,红白喜事登记制度,积极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要求马屿卫生、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菜市场、食品经营店等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加强对酒店、饭摊等餐饮场所的卫生检测工作。镇农办工作人员下村指导农民科学施肥、除虫,从源头上预防农药残留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的管理,防止病死猪进入市场。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确保我镇的食品安全形式趋于稳定。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严厉打击整顿无证经营生产企业。28家无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关停后,由于生产许可证一时难以补办完毕,仍时有暗地生产现象,为此,我镇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整顿无证生产企业。同时,引导现有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积极改进产品质量。

2、筹备组建食品机械行业协会。建立行业竞争、质量自律制度,规范食品机械行业恶性低质、低价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企业以质量为本,通过质量与服务开展公平竞争。

4.集中整治方案 篇四

白杨沟镇属乌苏市矿产能源中心,通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工作,解决了许多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民族构成,仍然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掺杂在流动人口中的“三股势力”也遂之向我镇不断渗透,发展势力,刑事案件发案呈上升趋势,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给我镇和社会稳定工作带来新的压力。根据市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把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制定白杨沟镇2011年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把社会治安防范与推进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强化治安防范为重点,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群众联防、警民联防等方法,把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打、防、控、管为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性的认识,盗窃案件和非法宗教

得到控制,与“三股势力”有联系的人员和组织受到有力打击,组织力量开展群防群治、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实现发案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工作重点

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解决哪里的问题的原则,今年白杨沟镇确定辖区内各单位和外来人口为集中整治的重点部位。

四、工作任务

(一)、发动群众造声势,继续抓好面对面教育。面对面地向各族群众讲形式、讲政策、讲法规,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新疆、宣传乌苏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及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凶残本性,揭穿邪教人员散布的种种谬论。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抓好阵地建设,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每个社区。在集中整治各单位开展“国旗飘起来,领袖画像挂起来,宣传牌子竖起来,革命歌曲唱起来,爱国电影放起来,健康书籍读起来,文艺节目演起来,体育活动搞起来”活动,以此达到巩固思想阵地的目的。在进行面对面教育活动中,要将中央、自治区维护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正确阐明新疆历史、民族史、伊斯兰教史及内容,首先让广大干部党员了解掌握,而后向广大群众宣传,从而树立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

政治稳定的钢铁长城。

(二)作好摸底排查工作,为“严打”作好基础性工作

根据“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上下结合,重点对“三种人”“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摸排,对重点人口要严密掌握动态,各单位负责监控了解,派出所民警实行监管责任制,作到监管措施落实,列管、撤管手续完备,对人户分离中的重点人口要作到双列管,双控制,对外出的重点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各类重点人员明察暗访,掌握、了解问题所在,形成的原因,挖出幕后组织者,谋划者、参与者。通过登记摸排,摸清整治单位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房屋情况,外出人员情况,然后找出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以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各单位要作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因人而异地进行帮教,促使他们根本好转,减少重新犯罪。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在这次集中整治中要对宗教场所进行一次整顿,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所有情况,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严厉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法律管理宗教事务,从实践中积极探索出一条依法管理宗教的新途径,有效地遏止非法宗教活动的滋生,实行并落实《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少数

民族干部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坚持“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有效地调动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成为一支抵御渗透,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六、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事关我镇的稳定和发展,各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决不能把他看作是那一个部门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找准位置,明确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播电视站及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坚决查处那些歪曲新疆历史、宣扬传民族分裂和煽动宗教狂热的反动文化制品。

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探索在宗教事务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制定可行措施,强化管理手段,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司法所要具体组织协调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疏导 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派出所要在镇党委和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严厉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敌对势力的潜入潜出和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渗入。

六、总结验收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本次安排的所有工作进行逐条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

中共乌苏市白杨沟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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