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精选10篇)
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篇一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
(五)(二手房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七)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房屋使用年限5年-10年(含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
(2)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办理程序
(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办理
第一步:购房职工向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中介服务机构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第三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步: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六步: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转付售房人。
(二)借款人自行办理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第三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第五步: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六步: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的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或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还剩余期限担保费。
2.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二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新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须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或预告登记)。
2、首付款30%以上的发票原件、开发商账号证明(加盖开发商或售房单位财务章),各复印两份。
3、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在银川贷款的需要在建设银行东城支行开具夫妻双方(单身开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工资折、工资卡明细(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单身职工必须提供由公司开具的单身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房产证须缩印。
二、贷款的额度、利率
1、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且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借
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届满后5年。
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包括5年)年利率为4.4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9%。
备注:银川买房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找担保人或用吴忠本地房产
证做抵押。
银川买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需要找担保人,但必须在吴忠市
3.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篇三
1、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4、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须知 篇四
根据《关于调整路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济铁土房函【2010】621号及《关于调整路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济铁土房发(2010)36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次职工住房配售,路局对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提取作了如下规定。
一、公积金贷款
1、对贷款利率的规定:当前最新贷款利率是——五年期以内4.45%,五年期以上4.90%。
2、、对贷款额度的规定:所贷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款的70%,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
3、对贷款年限的规定:贷款年限最长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4、每月按家庭月总收入的40%左右用于还贷。
5、已经为别人作担保的职工自身贷款:在被担保人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前提下,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贷款的银行、路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方签订“担保责任书”后,担保人可为自己办理贷款手续。
6、贷款需提供的共性资料
⑴贷款申请表;
⑵路局集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⑶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⑷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配偶页)、1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婚须提供本人户口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及离婚证复印件);
⑸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公积金交缴证明(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个人收入证明(劳人部门章、行政章、经办人签字)。
⑹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全部资料要求:A4纸复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1张纸只复印1人且正反面、所有表格用签字笔手工填写)
7、贷款方式:
⑴路局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阶段性担保方式。
即职工公积金贷款取得之日起,至所购住房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前的时间内,由路局职工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第三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待贷款人取得房产证后,再将第三人担保变更为房产抵押担保。此种方式贷款,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现有公积金缴存额的15倍,但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⑵ 自然人作担保方式:至少要有1名铁路职工作担保,贷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加担保人现有公积金总数的15倍,且夫妻双方不可互相担保。另加材料:担保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公积金交缴证明(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个人收入证明(劳人部门章、单位行政章、经办人签字)、公积金贷款担保书。
⑶ 房产抵押方式:
①夫妻双方名下已取得《房地产全证》的住房(购买二手房以所购二手房办理抵押贷款照此办理)。
另加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由路局公积金中心办理评估手续)。
②第三人房产抵押方式:第三人名下已有房产证的一套住房。另加资料:第三人需提供——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抵押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自己找公证处公正)、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配偶页)、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劳资章、单位行政章、经办人章)。
二、公积金提取
1、采用自然人担保方式贷款的,贷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在还贷期间,都不得使用公积金。
2、房产抵押和由路局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担保的,贷款职工本人公积金在贷款时不得提取,在贷款满一年后,依据银行出据的上还款额办理支取(支取金额不得大于还款金额),以后每满一年办理一次,直到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3、贷款职工配偶是铁路职工的,可在贷款时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4、贷款满一年后,夫妻双方依据银行出据的上还款额办理支取时,双方支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上还款金额。
5、需提供的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取人工作证复印件、路局集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科
5.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篇五
1、查看公积金账户个数、缴纳月数和工资基数 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是否只有一个,如果有多个要尽快转移到最新的账户上去,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同时查看自己公积金是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如果不够12个月则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并查看自己的缴纳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2、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让开发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计算自己最多能贷多少钱,如果能够满足自己除去首付的房款数,则可考虑办理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增加首付额度或办理商业贷款。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索要首付收据
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别是面积、总价、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项目。签过合同之后到开发商财务缴纳首付并索要首付收据。
4、开具无房证明、工资证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县房管局,开具购房人、配偶、子女的无房证明。注意无房证明开2份,有效期为10天。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工资证明并打印,由部门内务员填写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缴纳个税。总公司先后到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分别盖章;复合肥到办公室盖章。注意:工资证明必须为当月和上月的工资证明;如果需要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还需开配偶的工资证明。
5、缴纳契税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住房合同到购房所在地房管分局缴纳契税。需要的材料有:
①房管分局无房证明原件(直接拿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在交契税的地方开)
②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配偶页、子女页复印件1份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购房人复印件1份 ⑤购房合同原件及4张复印件(复印页数听契税人员的)⑥现金(缴纳契税不能刷卡)
6、缴纳公积金贷款材料
携带所需材料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材料。所需材料有: ①《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3份
如果是开发商担保直接填写开发商的名称,其他的由开发商办理
②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配偶页复印件2份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借款人未婚的,要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
1、未再婚声明2份;
2、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人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
1、未再婚声明2份;
2、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借款人当月或上月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1份
⑤不低于规定的所购住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⑧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复印件2份,这个直接在住房公积金同楼层的房管局开具
说明:如果是自然人担保,还需提供自然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证明材料中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家庭成员房屋查询结果证明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自证明出具之日算起。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西如意楼三楼电话:0373-2087609
6.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篇六
加速贷: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下面加速贷为大家解析一下: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加速贷官网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7.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篇七
(购买普通商品房类)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如不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只需前3项资料)需提供以下的资料:(使用A4纸复印,原件备查)
(1)身份证(复印3份);
说明:公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一起。
(2)户口簿(复印2份);
说明:将户主主页与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一起。
(3)婚姻状况证明(即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生效通知书)(复印2份);
(4)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复印2份);
说明: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流水请登注为最新的存折流水。
②在外市缴交公积金的需提供由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5)经济收入证明(注明月均收入、职务、工作年限)(原件2份);
(6)代发工资存折、卡或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复印2份);
说明:①代发工资卡的,请到银行打印近一年来的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
②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7)付首期购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复印3份);
(8)付首期购房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3份);
(9)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住房公积金按揭供款存折或储蓄卡(复印2份);
说明:①提供借款主申请人在承办银行开户的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②信用卡不可作按揭供款账号(指可透支的信用卡)。
(11)《个人信用报告》(2份);
(12)受托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篇八
一、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办理流程
(一)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借款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到受理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
(二)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目前只采用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供的方式,即:部分还款后,仍按原贷款期限、原利率标准执行,减少月还款额。
(三)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无具体还款金额限制,但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度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只能进行两次部分还款,第三次必须办理提前结清。
(四)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借款人填写《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表》和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补充合同》后,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并及时将现金交款单交回公积金业务受理柜台,作为还款证明。
(五)申请人应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如当日未办结,申请自动作废。
(六)如申请人申请部分还款时,存在逾期,应先将逾期部分还清后,再办理部分还款手续。
(七)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办结后,借款人每月按调整后的还款额按时还款。
(八)申请贷款时,办理保险手续的,提前部分还款时保险费不予办理退费。
二、提前结清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一)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到受理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还款。
(二)将还款资金(包括贷款本金、利息以及产生的相关罚息、违约金等)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将现金交款单交回公积金业务受理柜台,作为还款证明。
9.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篇九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10.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十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三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在交行办理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0、11、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供应⑻科教文卫⑼农林牧渔⑽社会服务⑾其他;
5、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公务员⑵企事业高管⑶技术人员⑷职员⑸商业服务人员⑹生产人员⑺自由职业⑻其他;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2、公证费:贷款额x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个人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含团购房、集资建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后10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贷款转入开发商签约的按揭银行指定账户。
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金寨路合肥师范北侧电话:2817779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交桥东北角电话:46679284665928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电话:263702226370
5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617480网址:(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
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且贷款额不超过房产评估价的70%。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2、14、15、16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四、填写注意事项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供
应⑻科教文卫⑼农林牧渔⑽社会服务⑾其他;
5、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公务员⑵企事业高管⑶技术人员⑷职员⑸商业服务人员⑹生产人员⑺自由职业⑻其他;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2、公证费:贷款额x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个人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含团购房、集资建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后10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贷款转入开发商签约的按揭银行指定账户。
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金寨路合肥师范北侧电话:2817779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交桥东北电话:46679284665928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电话:263702226370
5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617480网址:(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经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的二手房评估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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