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2025-04-2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15篇)

1.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一

服务群众方面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父亲患病治疗期间,因为照顾父亲部分影响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国家劳动法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案件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

“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2.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二

关键词:群众文化建设,解决措施研究

1、群众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增强群众文化建设, 不但是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经济转型需要发展群众文化, 现在我国的经济体制转型是依照社会发展要求和历史发展为基础的, 是不可逆转的。它不但体现于物质性的发展, 同时还需要社会文化的进步。这一转型首先体现在精神上与观念上, 之后体现在行为方式和物质上。而现在群众文化的建设跟不上经济转型的需要, 文化资源还不足, 特别是乡镇等基层文化的文化活动、文化教育和基础设施等还很缺乏, 许多落后的、传统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消亡或解体, 可是还不能与新时期的文化相适应, 需要加强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另一方面是先进文化建设与群众文化跟进上还不够, 群众文化建设一定要与社会发展目标相符合。国家提倡建设和谐社会, 提倡科学发展观, 所以群众文化构建就要与社会和谐和科学发展达成一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建上, 于文化内涵和思想内容上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其一宣传教育要突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政治思想;其二是突出“和”与“美”的社会伦理概念;其三是精神上突出文明健康向上的特点;其四是于社会价值体系上要体现和谐发展、个体发展、自然和社会的共同理想。

2、群众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内容

2.1 领导对群众文化不重视

上级领导对群众文化建设认识不到位, 重视度不够。自改革开放后, 精神相对物质与社会相对经济发展较慢。一些干部思想文化意识薄弱, 客观的认为经济才是硬指标, 文化只是软指标, 对群众文化建设在社会、经济和人的和谐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够。群众文化发展不平衡、缓慢的最主要原由是缺少文化生活, 达不到群众需求。随着物质水平的不断提升, 不们不再满足于传统的生活方式, 希望有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能够达到健身、学习、交流和娱乐的需求。

2.2 缺少人才

现在群众文化工作者广泛学历不高、队伍老化、专能技能不够, 在群众文化编导和文学艺术创作上面缺少人才, 同时人员岁数较高, 还缺乏进行系统教育经费, 当前队伍不能发挥出管理辖区中群众文化活动与文化市场的作用。群众文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 不能对文化活动进行引领, 另外文化干部经常被调动或挪用, 造成能力提不高, 业务难掌握和工作应付较多。文化人才主要集中于城市, 人才贫缺也是影响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2.3 乡镇文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文化站的管理体制比较杂乱、不健全, 使基层文化站不能发挥其作用。现在, 文化管理部门以举办活动为主, 于群众文化建设力度较小, 对于业务单位管理和督促不够, 不利于推进群众文化建设。就例如群众举办的一些剧团生存和发展情况非常不好, 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的:其一是管理不到位, 群众的业余剧团中, 多属于自发性, 流动性较大, 也没有办证, 上级文化单位不了解情况, 另外政府管理不足, 造成管理空白, 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或者就是发现也不易改正;其二是指导不足, 群众业余剧团未有固定场所, 人员是临时拼凑的, 流动性大, 上级部门不易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其三是提高有限, 群众业余剧团演出费用较低, 为了使成本能够节约, 剧团多数不会花很多经费与时间进行排练, 剧本是临时照搬的, 或者是用老剧本唱流水戏, 不能提升剧团演出水平。

3、群众文化建设的建议

3.1 政府带头, 加强群众文化建设

政府要起带头作用, 转变对群众文化建设的认识。要把群众文化建设纳进新农村文化规划当中, 加大投入资金, 把群众文化建设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合理安排, 有针对性的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争取把文化站建设为有设备、有场地、有队伍、有经费的功能齐全的文化基站。在文化机构变更中, 要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集广播影视、图书阅读、文艺演出、体育、科技推广等为一体的新时代文化站, 以此为模式, 建立村文化活动室, 使文化在基层乡风文明、生产发展、民主管理等发挥作用, 培育有效、特色的农村文化中心。在建设群众文化时, 政府要发挥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的作用, 要保障群众自愿自发参加活动。文化建设工作模式要转变为政府引导、群众自主参与, 以市场手段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 同时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要给予一定的经费, 让其能够传承下去。

3.2 群众文化站要与经济发展相符

要从现代化建设方面开展文化工作, 文化发展的功能要以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为前提。首先建立一批以图书馆、广播电视演播等为主的精神文明标志性工程;再而要创作一批好的文化艺术作品, 有着震撼力和时代感的文化产品可以体现一个地区文化建设水准, 因而, 一定要争取多创作出艺术精品;而后在发扬传统文化的前提下, 开拓一条有特色的文化发展道路;其后要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团, 抓住机会, 不断强化文化体制变更, 力争向前发展;最后还要有相应的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从而把文化市场引导到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 推动群众文化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

3.3 与地方文化工作情况相结合, 重新认识群众文化建设

摆正位置, 重新认识群众文化建设, 与当地文化工作情况相结合, 把思想观念落到实处。现在, 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发展社会, 所以一定要实现农村与城市、社会与经济相协调。加快群众文化建设, 不仅有利于处理当下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破除落后、低俗的陋习, 使社会文明程度与群众文化水平得到提高, 推动基层协调发展。从长远来看, 做好群众文化建设, 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需求。

4、结束语

群众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前提, 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也是人们的需要。在群众文化建设中, 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 建设和谐社会为准则, 不断创新, 积极探索群众文化建设新方向, 实现把群众文化建设提到一个新高度。

参考文献

[1]梁任远.如何做到以文化建设推动农村和谐发展[J].城镇建设, 2012 (10) .

3.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三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民主政治;新农村建设

农村群众自治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当家作主的必要手段和方式,其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是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武器,因此也具有重大历史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大作用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指在党的领导下,由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新型农村基层自治制度。其一农村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在基层的集中体现。营造清明的政治环境,使基层群众依法管理自身事务,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期保驾护航。其二农村群众自治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前言阵地。我国农村实行群众自治制度,以制度化方式保证了农村群众行使自治权,管理自身事务,体现了广大农村群众履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义务,是无上光荣的,也是国家的殷切希望。只有这样每位公民充分行使其权利和义务,才能提高国民意识。进一步促进农村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其三农村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在农村实践的源泉。农村群众自治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事项着手,从而推动了农村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二、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缺陷

(一)村民自治权存在的问题

1.救济程序不规范

程序是一把双刃剑。规范的程序可以有效的保护实体权利,反之也可规制权力的滥用。为了有效保护农村群众的自治权,必须对侵害其权利的行为保护制定相应的救济程序,以此对农村群众自治的私权予以保护。否则,该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就难以进行有效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侵犯和破坏,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权威。

2.救济途径不畅通

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权力机关的主要监督对象是行政机关,因此,当行政机关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者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时,可以向其监督机关申诉。而村民自治机构不是国家机关的范畴,所以不能依照此项法律途径请求立法机关解决纷争。其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有权对农村基层群众组织进行指导,帮助,支持,但是,这种不具有硬性规定的法律术语存在很大的模糊性,以至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困难。因此,寻求政府机关予以救济也很难实际操作。

3.责任追究不明确

涉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文少之胜少,只是模糊的列举了一些义务性规定,而没有规定诸如违背此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故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在违反相关法律规范时,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至于司法机关无法律依据,致使无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相关违法分子仍然逍遥法外,继续实施阻碍,破坏群众行使自治权的行为。

(二)自治组织运行机制受制约

1.基层人员文化素养不高

基层组织人员很大部分都是农民,其文化水平,生活经历,受教育程度有限。在当今知识大爆炸,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很难转变思想及其工作作风。特别是其干部观念严重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其仍然实行旧时管理模式,对农村群众自治改革(譬如让群众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村务公开,公益事业等)的不理解,以至于群众自治组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3.基层群众自治机构资金缺乏

当前自治组织发展停滞不前,未能制定一系列具有创新模式的发展规划,其中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自治组织缺乏资金支持,导致很难在农村上演村民行使自治权的剧情。只要解决资金问题,才能推动农村基层群众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坚实有力的物质基础能够为农村群众自治制度保驾护航。

三、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界定农村群众组织的权利范围

1.规范基层农村党组织的行为

现阶段,很多地方的农村党组织对农村事务大包大揽,以及通过对村民委员会下达指令和通知,间接的管理农村的所有事项。因此,在组织法和党章中应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群众自治组织起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应逐步淡出其对农村事务的干涉。

2.要正确界定乡镇机关在农村组织中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农村基层群众管理实行的是二元制模式。一是鄉镇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管理农村事务,二是农村组织实行自我管理的模式。乡镇机关对农村组织的管理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其权利。对于农村自治组织管理的事项,乡镇机关无法律明确规定或者未经有关机关授权的,不得干涉。

(二)建立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

任何违法行为必须收到相应的处罚。即在农村群众行使自治组织中必须遵纪守法。对于农村群众组织破坏或者侵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时,法律必须明确规定都要追究其责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其二村民组织在行使其管理自身事务的过程中违反程序性规范或者随意使用相关权利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需要建立健全有关程序性规范,防止权利的胡乱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村民以及村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首要目标,通过发展乡村企业,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以及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城乡人居收入翻一番,为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群众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以至于村民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行使自治权的实践中,并使这一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静.乡村制度诸问题——基层政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张建.农村基层自治机制的创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

作者简介:

王雷(1991.10~),男, 河南信阳人 辽宁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4.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存在问题 篇四

1、艰苦奋斗思想淡化。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进取心不足,思维常受条条框框拘束,缺少突破,安于现状,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存在得过且过思想,工作上能将就就将就,能简单就简单,在日常工作中不能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凡事亲力亲为,本来应该自己动手干的事,也安排给下属干。

2、存有官僚主义思想。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实不透,直接听取意见不及时不全面,不能沉入基层,未能切实关心职工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工作调研不够不全面,注重于完成量。因此,调查的结果对工作的指导的针对性不强。

5.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五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党的事业走向成功的法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有效

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各不断化解各类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的群众基础;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使我们的党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当前农村群众工作的主要特点

新形势下,农村群众经过20多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国家调控政策经历,各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出现新的主要特点:

一是因社会经济成份、从业方式和利益分配多元化,农村群众大多处于社会低收入层次,群众工作出现点多、面广、量大,且呈多样化

二是农村社会的发展现状,群众的经济利益与外来政治文化、思想意识相互交织,冲击着农村群众长期以来固有的思想基础,群众的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大局观念退化,从而增加农村工作的难度

三是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前农村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不断学习贯彻,广大基层干部加深了对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的再认识,能够把群众观念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但我们也不难看到当前农村群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有的甚至还很尖锐

(一)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基层的一些干部不深入基层和接触群众,不注意发现和总结群众的经验,把群众的意见置之脑后,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二)工作的方式方法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当群众的意见与干部不一致,不去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办法进行,习惯于用命令、强迫、压服要求群众;在政治、政策的宣传上,认为现在电视、报纸、电脑等现代化传媒已经普及到一定程度,不需要也不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去教育群众;在群众的联系上,认为现在的农民是自己干自己的事,无需干部再去指手画脚。

(三)群众情绪还存在着对立。在农村基层群众中,群众认为干部不象话,干部认为群众不听话,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一些经常性的事情缠身,很难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发展上。

原因分析

分析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既有干部的群众的,又有历史的、现实的,还有主观的、客观的一是认识上的误区、素质上的差距。具体工作中,由于群众在认识处理总是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群众争取一些个人利益成为基层干部工作上的矛盾,甚至还激化成激烈的冲突。一些干部认为自己比群众先进,不爱学习,不善于思考,要求群众是一套,自己做的是另一套,表率作用差,办事不服众,群众缺乏信任。

二是发展上缓慢,保障不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与飞速发展的社会相比,仍显得十分落后,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靠天吃饭依赖性较大,抗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薄弱;实施了多年的农业结构调整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比较普遍,贫富悬殊还在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导致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心无力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完整建立,老无所养,因病致贫的现象不断出现,带来了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一些怨气。

三是教育手段落后,办法不多。因基层干部忙于日常事务较多,疏于对农民进行经常性教育,群众平时接受教育主要是广播、电视、报纸,缺乏生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覆盖面狭小和传播过程中的失真,造成不少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准,出现了执行过程中的抵触甚至对抗。

做好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必须把握的几个方面

要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研究农村群众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新机制,不断推进农村群众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群众利益为上。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任何情况下,广大基层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办任何事情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进具体工作,也要采取群众能理解接受的方式方法,最大可能地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

二、实事求是为策。党的政策是原则,它来自于基层的实践,但不一定完全适应某一地方的实际。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吃透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实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要反对唯书、唯上、不唯实的做法,也要反对借口不符实际,延缓党的正确政策的贯彻,做到上情与实情相结合,党的主张与群众愿望、群众能力相统一。

三、多予少取为本。农村、农民的全面实现小康是全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要更多从政策、资金、智力等方面给农村、农业、农民予支持,以帮助农村、农业、农民尽快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三农”问题不很好解决,国家不稳,群众不富,民族不兴。要切实减轻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帮助农民致富。

四、宣传示范为重。做好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一定要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强调实际效果。要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接受的方式,切忌生硬难懂、简单说教。在推进一些根本上有益于群众,但群众一时又难以理解或认同的工作时,一定要用典型引路,用事实启发,不能一味埋怨指责,甚至强制推行。

五、方便及时为限。群众工作无大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基层干部通过努力大多数都能解决;群众工作也无小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基层干部解决不力或不及时,群众就有看法,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对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认真分析,能办的马上就办,一时不能办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的时间,不可能办的也要给百姓讲清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感情储备为先。新的形势下,做农村基层群众工作矛盾会更多,需要各级干部用更真挚的感情去换取老百姓更大的理解和支持。要用亲人般的感情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干部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情,群众也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干部。

6.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六

到以人为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就业问题、上学问题、住房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环保问题、医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党和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十七大报告里明确提出要从以下几个发面保障和改善民生:(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2)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这些基本方针的指导下,仅就2007年,我们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如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城镇居民受惠医保和农村低保的实施,《物权法》的出台、“财产性收入”进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廉租房的推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两型”社会的建构、居民休假制度的调整等。从以上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具体落实来我们党和政府的确是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特别这次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党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抗震救灾举措,更深刻地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人为本的高度责任感和博大情怀,社保问题等等。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坚持群众观点。所谓群众观点就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坚持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调必须以人为本,这是对党的群众观点的重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针对社会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二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三要发挥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需要领导者改变领导理念,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为群众做实事!

7.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七

一、农村群众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1. 政府领导的重经济轻文化建设

就目前新农村建设来说, 各个地方的农村在经济上都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然而就文化领域却是迟迟得不到相应的发展, 精神文化领域的发展就更加滞后了, 形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经济建设方面, 而忽略了农村群众文化建设, 这样以来就带动着人民群众将发展的重心都放在了经济建设方面, 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了对精神文化的建设与追求。笔者置身农村发现, 政府领导以及农民群众关心最多的是每年经济如何发展、经济发展的动向等等, 而对于群众文化建设的态度是冷淡的, 有的甚至漠不关心, 在他们的观念中认为经济才是农村发展的硬道理, 忽视了“文化”内在的社会效应影响和经济效益效应。而基层的综合文化站也形同虚设, 甚至有的工作人员已经被抽调到其他岗位或去从事招商引资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部门工作, 这样以来, 在基层文化工作的人员自然而然的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经济建设方面, 从而, 使得群众文化建设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得不到与农村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发展。

2. 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经费没有保障

随着政府相关领导的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引导, 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在工作重心、思想观念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他们也都认为农村需要解决的是经济问题, 追求快速效益, 这样在对群众文化的经费投入上也就表现的不积极, 甚至根本不投入。这样让一些想要发展群众文化的工作人员由于其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 而间断群众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长时间来, 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大都是靠拉赞助商、群众资助等形式来开展的, 没有固定的农村群众文化发展专项费用来保证文化建设、文化活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 缺乏文艺骨干

文艺骨干作为群众文化开展过程中的主要力量, 关系着群众文化的组织情况、宣传情况, 可以说, 文艺骨干是群众文化的支撵。在实际农村群众文化工作中, 文艺骨干越来越少, 尤其一些文艺大学生更是“流落”在外, 能够回归到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的人员少之又少。而农村群众的观念还有些放不开, 对于一些文化活动参与都不积极, 甚至年长的人对于一些年轻群众业余跳舞或者参加歌唱性的娱乐活动持有疑问的态度, 认为他们的行为作风出现偏差等等, 让一些有着文艺才华的年轻人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也引带着产生畏难情绪, 使得农村群众文化的队伍力量削弱。

4. 农村群众文化设备匮乏

笔者在走访农村过程中发现, 有很多农村对于一些文体活动的开展都是在小学举行, 根本没有专门的文体活动场所, 更谈不上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等文化设施了, 甚至连“农家书屋”的图书也得不到更新、补充。而有设施的几个农村, 其设备由于无专人管护或人员维护的不及时, 出现陈旧、呆滞的现象。

二、对策

1. 众人托举、联手合作建设农村群众文化

农村群众文化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很强的推动作用, 更是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然而, 就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说, 其经济发展还不能够完全承担起建设群众文化的重任, 使得他们对于群众文化的经费投入较少, 使得群众文化设施、场所陈旧、简陋。因此, 基层群众文化工作人员应发挥大众的理念, 众人托举, 联手合作建设农村群众文化。如:让群众主动捐书建设图书馆、开办广场文化诸如健康操或者舞蹈之类的活动, 鼓励群众参与等等, 以开放的形式来丰富农村群众文化内容, 充分发挥农村群众文化多元化以及交互性的作用, 靠群众的力量来建设农村文化, 走群众文化群众办的创新思路。

2. 加强农村群众文化队伍建设

人员队伍是支撑群众文化建设、开展的原有力量。就目前农村群众文化队伍无论是文化工作人员还是参与文化活动的群众都呈现出匮乏的现象。因此, 我们要加强农村群众文化队伍的建设。首先, 稳定基层文化工作人员队伍, 提高他们的政治、福利待遇, 使他们扎根基层、献身文化。优化群众文化的骨干人员, 让其做到专业, 成为群众文化队伍中的精华, 如:对这些人不仅仅是定期的学习, 还可以专门成立群众文化演出团体, 让他们多实践, 以群众的文化需求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真正意义上的做到群众文化下村演出、展览、辅导等等, 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让群众深入的了解群众文化的作用。其次, 发展群众, 吸收一些爱好文艺、喜欢文化的人员, 同时对他们还可以定期的进行培训, 让他们做农村群众文化宣传的活样板, 还可以成立一些群众文化协会、联合会、群众文化联络站、办事处等团队来吸纳群众积极参与, 调动群众自主开展文化的积极性, 诸如:自主开展健康跳舞活动、民俗活动等等。这样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 提升其结构, 推动他们向多元化、多样化、有组织的发展。

3. 拓展农村群众文化内容

农村群众文化有着自己的特殊性, 在开展过程中对于文化活动形式、内容的选取要以全面假设新农村等群众文化生活为基准, 进而体现时代精神, 为群众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因此, 拓展群众文化内容, 丰富群众的视野、提升他们对精神文化追求的水平。如:在群众文化内容资源方面, 可以借助信息技术, 诸如:开展群众文化远程教育、建设文化网站等等, 通过互联网吸收各个区域的文化资源, 进而结合自己当地的文化地域特征对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对于“文化下乡”活动转化形式转化“下乡文化”, 让他们深入农村,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做到“乡下文化”, 确保群众文化资源的长远性、可发展性。在内容的选取方面, 不能只选取一些艺术娱乐的题材, 应拓展其范畴、表现形式, 将法律、地理常识、教育知识、人文知识、支付信息等渗透到娱乐活动中去, 还可以举办民间艺术活动, 为民间艺术人才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展现艺术才华的机会, 将知识性、趣味性相融合开展, 抓住群众的需求点、兴奋点为基准拓展文化内容。笔者在实践中一般联合农业、科技、司法、学校、企业等部门开展科技讲座, 科普展览、图书阅览、法律咨询、致富信息等多样化的群众文化, 借以来获取群众的支持, 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顺利发展。

雨果曾说过:“最伟大的建筑大多是社会的产物。”农村群众文化作为基层社会产物, 应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作为工作人员应不断发现、总结新问题, 探究农村群众文化发展新思路, 从而确保农村群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精神文化追求也日益凸现。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群众文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工作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笔者置身基层文化建设工作26年, 发现农村群众文化工作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直接影响着基层群众文化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本文,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 分析一些农村群众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一些措施。

8.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八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问题;对策

一、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提高民主素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民主有着剪不断的关系,它有利于培养人民的民主观念和民主思维,提高人民的实践能力。

第二,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符合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趋势。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作为国家形式,是我国进行政治建设的基础,发展基层群众自治有利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事务由人民决定,对人民负责。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关联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

第三,有利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主动精神,有利于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将民主由被动改为主动,让人民逐步意到自己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从而促进人民表达自己意愿的积极性,这样可以保证国家的意愿与民众的不谋而合[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是人民坚持“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解决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城市居民的稳定,整合农村和城市资源,促进农村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激发了“民智”和“民力”使人民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

二、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主意识淡薄。基层群众民主意识单薄,人民参与基层事务的热情不高,自治意识不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至今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人民并没有树立自己参与管理事务的主人翁意识,总是被动地听从基层政府的安排,认为自己是基层政府的附属机构,这样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不到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没有办法解决,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不到真正地贯彻执行。

2、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角色冲突。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之间的冲突,使人民得不到真正的决策权,人民利益得不到维护。基层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导、帮助的作用,可在现实生活中,基层政府为了自己工作的高效开展,把大量事务安排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了得到政策、财政方面的支持,就把人民的利益抛弃在后面,这种情况虽然对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双赢,但是却打击了人民的积极性,使人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

3、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着形式化和表面化的问题。民主选举发展很快,但是工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贿选和领导干部对选举的干预等问题比较严重,人民通过给予投票人一定的“好处”,让他们选举自己,投票人为了得到所谓的“好处”,违背自己的意愿,这样就导致了选举结果权威性的降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设立了“监督机构”,但是对它的职责只是笼统地进行了规定,人民没有切实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当人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没有相应的法律对人民的自治权利进行保护,人民只能进行举报,再也没有其它的法律责任形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缺乏经费问题,从而人民的参与度不高,参与程度不深。

(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文化因素。文化因素是影响基层群众自治权实现的重要原因,一个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与人们的文化水平有很大的关系,这里的文化主要包括基层群众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一如我们所知,人民的观念对制度的支撑和认同才会体现出制度的价值,如果没有人民对制度的认同,那么制度也没有办法很好实施。但是在基层群众自治中,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其行为滞后,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公权力因素。国家公权力及其强制性越大,会使群众的自治权相对越小,我国法律规定,基层政府对自治组织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这会给基层政府造成一些误解,认为自治组织是自己的下设机构,自己可以领导它们,扩大了行政干预的现实可能性。基层群众实现自治权的救济途径不完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救济途径的不完善不利于保护权利的实现。当村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只能寻求政府来帮助,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矛盾和纠纷,其结果必然是暂时的、无效的。

3、其他非正常因素。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出现导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难以具体实施,在基层选举中,靠的不是能力、名声,而是看你有无雄厚的资金、强大的家族在背后支持你等非正常因素,如果你没有资金、家族在背后支持你,即使你当选了,工作也很难开展,长此以往这些非正常因素在基层选举中就会发挥巨大的作用。[3]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方案

(一)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职能建设

1、改革要坚持正确的方向。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以我们必须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一定不能偏离这个方向,否则我们的改革就会变质。

2、转变机构职能,提高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人民的服务能力。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所以我们要听取人民的意见、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接受人民的监督。

3、精简基层政权的机构。我们现在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人员臃肿和编制超多的现象,只有精简机构我们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财政支出。

(二)培养群众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

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可以设立群众意见受理处,让人们群众有地方表达他们的意愿,对于他们合理的建议及时采纳,对不合理的建议进行回复和说明。对于他们反映的问题如果不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的时候,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给他们解决。

2、切实解决群众利益,提高参政热情。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真正意识到自己是自治的主体,从而大大提高他们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热情。

(三)完善民主管理的相关法律

1、健全法律法规中群众自治的相应条文。在新的形式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原来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有太多不适应的地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华人们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们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三、四条分别是调整村委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与基层政府的关系,但是并没有具体划分他们之间的界限[4]。只是笼统的规定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自治,基层政府对自治进行协助,因此我们必须对它进行详细规定,我们要明确基层政府在哪些方面进行协助、村党组织进行领导的方式以及村委会进行自治的途径。

2、规范群众投票行为。[5]在以前选举中会出现贿选、乱选等不正常现象,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群众投票行为的规定,在投票时进一步落实选举证、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唱票公开的原则,这样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人民的选举权利。(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朱学莉.《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现状及前景论析》,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2] 黄涌群.《农村村民自治发展研究》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35页.

[3] 张禛婷,顾爱彬.《基层群众自治现状调研及展望》[J].政法论坛,2014,4(下):147—03.

[4] 罗光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

9.社区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篇九

社区服务中心是居民预防保健意识进步的产物。功能很多,例如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特点也很多,例如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等。

从功能特点可以看出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量会不小,而且因为不营利,没有收入,光靠政府的补贴就会出现以下问题。

1、员工工资低。服务中心的员工的工资就比法定最低工资高一点,但是一个人生活的话,除去房租,吃用,一般月底就把一个月的工资花完了,这现象普遍存在于服务中心的员工身上。虽说政府会对房租,伙食,车费之类的补贴,但都是补贴好少或没有。现在还好一点,政府要把服务中心的员工工资定为和公务员一样,但还没有实施,这政策的可能性大小也难以想象。

2、服务中心员工少。主要原因是上面已经说到过的工资低,还有就是工作量很大。一般的服务中心人员人数在10个左右,而他们要负责周边万名居民,为他们进行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入户登记调查、社区转诊、疾病预防工作、定时开展公益活动等,这些工作既零散又复杂,所以还会经常加班。

3、药品少。服务中心里面的药品主要是一些常见病的用药,因为价钱比普通药店都便宜,所以附近的居民几乎都到服务中心购买。而一些病人在大医院看病开药方之后都会到服务中心买药的,毕竟会便宜很多,但却很多都没有。

4、入户工作难。服务中心都会为居民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而要建立这个健康档案肯定不用期望居民一一到服务中心来填写档案内容,所以就需要逐户上门登记。但这样逐户上门工作并不一定会得到居民的合作,可能会碰到一些过于小心谨慎的居民,他们会认为上登记的员工是骗子,不登记之外,还会出言顶撞。

10.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篇十

我国家政服务行业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良好的规范,市场上各种中小型家政公司仍处于管理混乱状态,那么我国的家政服务行业有哪些突出的问题,哪些亟待解决呢? 对此,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北京信息研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工作节奏的加快,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步伐也日益提速,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渐趋升。然而,一些家政服务员素质的低劣和非法中介的横行,使得不少亟待服务的家庭因缺乏安全感和辨别能力而不知如何选择家政中介机构,一些正规的家政服务机构则因非法中介的大量存在而举步维艰、叫苦不迭,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究中心和易盟集团行业研究院对全国家政服务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

一、供求矛盾是家政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供不应求是家政服务业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家庭服务业的供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总体上的供不应求、服务质量上的供不应求以及季节性供不应求。

总体上供不应求体现在家庭服务员从业人数不能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

95081家庭服务中心问卷调研表明:北京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缺口数25.7万人,占总需求从业人员的55%。北京580万户城镇家庭中,11.06%的家庭用户正在使用保姆是老人陪护,同时,还有13.72%的家庭用户有家政(包括保姆、育儿嫂、老人陪护)需求但因各种原因还没找到服务人员,由此可见,北京家政市场(包括保姆、育儿嫂、老人陪护)还有高于一倍的成长空间。

质量上供不应求是指服务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结构来看,大部分属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他们教育水平低、年龄偏大,往往只能凭借生活经验从事简单的家务劳动,有的还不会操作现代化生活用品,缺乏对家庭服务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另外职业培训的缺失也导致了从业人员在技能上难以获得提高;由于大部分中介质企业在成功配对后不对服务进行监督,也是的家庭服务的质量没有保证。服务质量上的供不应求还体现在家庭服务中高技能、高职称专门人才的缺乏。高级月嫂、高级育婴师等职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扩张的高端化需求。

由于从业人员以外地农村妇女和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为主题,在春节、农忙等时间大量家庭服务员回家劳动、休息,加上节假日期间需求量的增加,因此供不应求。

二、家政行业市场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

家庭服务实体没有统一明确的主管部门,十分不利于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容易造成行业混乱。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妇联等部门均不同程度参与市场管理,但又分工不明。由于行业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涉及各方的争

议纠纷频发且纠纷协调难度大,家庭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权益在不同程度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

三、服务价格混乱、服务标准不健全

多数家政公司的网站上都有自己的服务价格表格,但实际签订的价格和表格上往往相差很大中级保姆”为例,网站标价为1600元/月,而电话告知的实际价格为1800元/月。

在还不是很规范的家政市场上,几乎每家家政公司都存在涨价现象。一来很多保姆来自农村地区,返乡过春节到回京的一段时间里出现了人手空缺,二来保姆很少和家政公司签长期合同,无法固定工资额度,导致一些区域的保姆相互交换信息,“串通涨薪”。

在北京发改委网站上显示,目前北京市家政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司自主定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公司自主定价”意味着缺乏法定统一价格标准,这给家政行业恣意定价以可乘之机。

家政市场不够规范,主要是因为缺少一套好的服务标准和规则。而现阶段,行业制度化建设有待完善,行业准入制度、资质认定制度、监管制度均建设不足。行业标准化建设不足,缺乏统一的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工作节奏的加快,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步伐也日益提速,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渐趋升。然而,一些家政服务员素质的低劣和非法中介的横行,使得不少亟待服务的家庭因缺乏安全感和辨别能力而不知如何选择家政中介机构,一些正规的家政服务机构则因非法中介的大量存在而举步维艰、叫苦不迭,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目前,标准的设立主要是由各企业自行规定的服务标准难以规范化,且多数企业没有能力针对每种项目都建立一套服务标准。工资待遇、服务质量问题是家庭服务纠纷中争议的焦点,而如果能够建立起针对各类别家庭服务业的收费指导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将可大大减少此类纠纷。

四、家庭服务企业以中介制为主体,员工制企业发展困难,行业企业难以实现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

由于中介管理模式服务过程简单,企业门槛低,手续简便,手续简便,企业成本低,经营风险小,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部电话、一个人就可以开门营业——这种模式成为家庭服务企业,尤其是家政服务中的主体。小散乱为特点的企业管理模式,服务人员信息不完善、无法上社会保险,健康状况不透明,综合素质难以保证;不培训即可上岗,服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监督。数目众多的小企业给市场管理带来不小难道,还给服务安全、纠纷处理埋下隐患。家庭服务企业难以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

员工制企业被视为行业发展趋势。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务过程中的各支付社保费用,使得企业成本大幅增加,同时还需要承担家庭服险。员工制企业发展较为困难,生存及抗风险能力不强。

同时,政策优惠的制定与落实还有不足之处。家庭服务行业在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中的巨大潜力和行业微利的特点,政府需要加大对家庭服务企业的财税优惠力度。例如解决服务员参保问题就需要政策补贴。微利经营的家政企业没有能力承担高额费用;从业人员既没有参保能力也没有参保意愿;消费者更不愿意为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保买单。员工制企业作为发展方向却面临着高额的培训费用和员工管理费用而举步维艰,也应该得到国家财税等政策支持。

五、家政培训体系不完善

11.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纳税服务;管理服务;纳税评估;信息化;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0.0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10-16-03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税务部门的执法状况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其次,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辅相成,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再次,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二、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观念上:重服务、轻管理,缺乏纳税服务意识

一些税务干部单纯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或者,在思想上没有树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没有将服务当做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1、在工作实践中,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强化纳税服务不仅不会弱化管理,相反,还会对管理产生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税务部门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一味地追求纳税人的满意度而忽视了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质量,只能使优化纳税服务停留在形式上而非实质上。

2、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一些干部解答咨询问题不耐心,办理涉税事宜不快捷,给纳税人造成诸多不便,更不会主动替纳税人着想,了解纳税人的需求,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没有将服务当做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究其原因,都是由于服务观念未能入脑入心,没有坚持一以贯之,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改进。

(二)服务制度上:纳税评估制度不完善,缺乏考评体系的后续分析

这里的考评体系包含两方面内容,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评价,也包括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评价。

1、纳税评估的理论意义在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水平。纳税评估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提供全面的信息来源,根据评估结果,为高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最佳纳税服务,同时对信誉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强培训和辅导,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纳税评估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纳税评估制度不完善,必将阻碍优化纳税服务的进程。

2、税务机关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要通过调查看到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中找到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的方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问卷调查等工作从不同角度显现出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关注度、聚焦点和期望值,不仅反映了来自最基层的税情,而且为税务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实际情况却是,我们并未对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如满意度高的为什么高,满意度低的为什么低,如何改善和纠正等。由此可见,税务机关没有形成一套从制度、实施到绩效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服务手段上:服务信息整合度低,基础数据来源不足

随着纳税人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正朝着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技术应用、服务理念以及管理流程等因素限制,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在开展信息化纳税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服务信息整合能力不足。一些地区税务机关研发应用了多种税收管理软件和服务平台,由于这些软件平台各自为政,信息共享能力不足,因此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信息的整合供给能力。在与外部机构的信息合作方面,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以及税务机关与海关、银行、国库、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仍需加强。

2、数据来源不足,分析方法简单。税收分析作为综合性分析,要掌握大量的、真实的、完整的涉税信息。目前税收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及纳税人报关的税收资料报表,而这些数据中仍有大量的信息缺项、不真、不准,造成分析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而基于这样的数据作出的分析,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由于还没有较完善的功能齐全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使税收分析资源不能共享,表现为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查询方式单一,分析指标不完善,缺乏筛选比对功能,信息数据应用水平低,无法指导税源管理工作。

(四)服务深度上: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为纳税人维权机制不健全

纳税服务深度不仅体现在税务工作者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也体现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上。

1、从税务机关本身来看,基层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不少干部税收政策水平较低,对征管程序掌握得不全面,不能总结和提高工作经验和创新意识,缺乏扎实的业务基础,甚至不能独立工作。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制约着干部队伍的建设,制约着税收事业的深入发展。因此,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是当前和今后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2、从纳税人角度来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机制不健全。税务机关在政务公开、税收征管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但税务人员滥用权力、侵害纳税人权利的事件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就可能迅速扩大,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从而严重影响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融洽关系,有损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优化和改进纳税服务的对策

(一)从服务观念入手,更新纳税服务意识,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1、树立广义纳税服务观念。进一步拓宽视野,提升层次,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以纳税服务窗口为前台的塔型组织机构,逐步建立每一个税务机关都是纳税服务窗口的机构设置,使得税务机关的每个部门、每名干部都能按照“一窗式”的标准接待纳税人,无须在区分具体职责,形成“一人承办、转告相关、协调共管、限时完成”的工作机制。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务机关不再是一个以办税服务厅为窗口的立体机构,而是平面化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体系。

2、树立需求导向理念。每个税务干部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尽快实现税收工作理念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站在与纳税人平等的角度,从纳税人需求出发,科学规划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活动,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扶持和促进其不断发展。

(二)从服务制度入手,完善纳税评估制度,加强考评体系的后续分析

1、在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一是研究确定纳税评估工作的核心任务,把握好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真正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二是研究确定纳税评估的风险识别和排序、案头审核、税务函调、实施约谈、实地核查、后续处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有效衔接方式,清晰赋予各环节有限责任,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研究确立纳税评估工作使用的文书和规范,统一报告模板。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流畅、有序和高效。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有利作用。

2、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操作性强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三)从服务手段入手,完善信息化服务,加强基础数据采集

1、整合资源,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丰富信息化纳税服务手段。应整合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内部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提高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利用能力。最终实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网络化,税务机关办理业务“一次提交,内部流转”,为纳税人提供“一条龙”式服务。同时,在财税银库横向联网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检、社保、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实现涉税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实时传递,并以此为基础拓宽申报缴税渠道,提升纳税信息服务能力。

2、加强基础数据采集,逐步建立数据应用体系。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确保各个系统的数据口径和标准一致,便于进一步整合利用。保证数据录入质量,加强系统内数据的逻辑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减少人为差错,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税务系统应通过数据挖掘、数理统计分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立起数据应用体系,为税收业务决策和战略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对重点行业、企业未来发展风险进行预警。

(四)从服务深度上,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加强纳税人维权建设

1、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

(1)加强教育。一是要努力学习掌握税收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同时还要加强财会、法律、计算机、写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注重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学习《税务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进行税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健康心理、自信心的培养,激发税务干部的斗志,增强税务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强化培训。一是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二是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的会计、金融、法律、计算机和写作等内容的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三是开展任职培训和领导干部轮训,提高各级干部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纳税人权益保护规定,积极推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定点联系制度和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努力做到向纳税人及时反馈。加大纳税人民主听证、监督评议等工作力度,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谢旭人.中国税收管理 [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2] 周开君.纳税评估方法与技术 [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0.

12.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十二

一、公开水域游泳概念界定

国际泳联的竞赛规则规定:在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域中举行的比赛称为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群众公开水域游泳指的是在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域中进行的有组织的集体性公开水域游泳活动或比赛。

二、济南市公开水域游泳的现状

由于公共游泳馆前期投入的建设费用以及后期的维护费用较高, 所以在对公众开放的过程中, 费用较高。对济南市的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和各家健身俱乐部的调查情况也是如此, 对外开放时, 价位在20~50元不等, 价格较高。相比室内游泳, 公开水域游泳更划算、更亲近自然。经过调查, 在夏天的时候, 人们更倾向于到泉水浴场、护城河、黑虎泉、王府池子、无影潭等处游泳。除泉水浴场以外, 其余地方都是禁止游泳的, 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单位、救生员以及安全措施。泉水浴场的池水是天然泉水, 而且免费对外开放, 造成人员拥堵, 并没有缓解人们对公开水域游泳的需求。

三、济南市公开水域游泳的主要问题

(一) 政府对公开水域游泳缺乏重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越来越重视身心健康, 在巨大的室内工作压力的促使下, 人们渴望走进大自然。济南有着丰富的泉水资源, 人们在观赏泉城美景的同时会有亲近自然, 到泉水中畅游一番的想法。每逢夏季, 人们会集中到护城河、黑虎泉等地游泳, 人们的公开水域游泳需求较高。但政府对人们的需求缺乏重视, 现有的公开水域游泳场所大多缺乏安全措施, 存在安全隐患。

(二)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较少

济南的公开水域游泳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与人们参与公开水域游泳的需求相比, 在济南市所举行的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太少, 现仅有大明湖一处不定期会举行比赛, 并且规模不大, 比赛模式单一。对公开水域游泳场所的开发较少, 赛事的开展不能对公开水域游泳起到宣传推广作用。

(三) 缺乏专业的公开水域游泳管理机构和人才

在我国, 公开水域游泳还没有成为全运会项目, 现行

责任编辑:宋春凤

的最早关于公开水域游泳的管理规定《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是在1970颁布的, 我国对于群众公开水域游泳爱好者的管理逐步规范, 但在实施过程中, 还是会出现多种问题, 管理规定老旧并且不具体, 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运营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并管理这些爱好者, 由于公开水域游泳缺乏市场化, 会缺少资金以及专业的管理人才。

四、济南市公开水域游泳的对策及建议

(一)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政府的扶持以及政策的支持可以保障公开水域游泳运动的开展, 济南市政府应该重视公开水域游泳运动, 利用先天的全水资源, 规划城市建设, 例如改造护城河, 举办品牌赛事, 促进这项运动的开展, 并成立全城公开水域游泳管理机构, 对参与这项运动的爱好者规范管理, 举行活动, 增加公开水域游泳运动人口。

(二) 市场化运作公开水域游泳运动

利用济南的泉水景观, 如趵突泉、大明湖、护城河等, 开展公开水域游泳比赛, 打造品牌赛事, 加大宣传, 革新公民观念, 一部分人认为在泉水中游泳有煞风景, 但在青海湖、西安城墙、海滨之城等地都有自己的品牌赛事, 在济南也可以有自己的品牌公开水域游泳赛事。以此来吸引更多媒体、企业的参与, 获得资金投入, 带动公开水域游泳的发展。

(三) 培养专业的公开水域游泳人才

我国的公开水域游泳运动起步比较晚, 缺乏理论研究, 限制了公开水域游泳的发展, 急需这方面的管理人才。济南市可以采取支持体育院校开设公开水域游泳专业, 培养人才;在社会范围可以开展培训活动, 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对外可以引进人才, 带动公开水域游泳的发展。

五、结论

济南市公开水域游泳的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缺乏政府支持, 没有政策保障, 赛事单一, 人们的观念陈旧, 缺少专业的公开水域游泳管理人才。济南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开展丰富的公开水域游泳赛事和活动, 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 促进济南市公开水域游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晓鹏, 马湘君.中国公开水域游泳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博览, 2009 (6) .[1]郑晓鹏, 马湘君.中国公开水域游泳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博览, 2009 (6) .

13.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力度的逐年加大,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结构有了很大提高与改善,各种新型农业机械和新技术得到了较为广泛地应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经纪人等新型服务组织大量涌现。初步形成了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中心,以农机化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机具维修、配件供应、信息服务等为支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出一条以实现农机共同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当前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体结构单

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青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合作社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机插、机耕、机烘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二是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许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以农机服务部门牵头的合作社,往往运作低效率、经营高成本,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厂库棚建设用地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加快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农机化发展的主体力量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和广大农民群众,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好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1、坚持多元合作、效率优先的方向。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引导和推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经纪人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共同发展。以效率优先、兼顾效益为中心,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和灵活的服务发展模式。积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机服务业,建立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经营收益。

2、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方向。充分考虑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阶段和特点,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机手的意愿,选择适合培育的对象,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从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社会化服务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适宜什么样的形式就引导发展什么样的服务组织,切忌强求一个模式。农机管理部门做到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行政强制干预和盲目攀比。

3、坚持规范建设、优化环境的方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田的机耕道建设,解决大型农机停放的场库棚用地问题。进一步争取和落实工商登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贴息、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等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

14.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 篇十四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我司于2014年6月9日与贵司签署了《保安服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经过三个月的合作,我们通过过程监督,认为贵司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有监控录像为证):

一、保安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缺失5人,导致工作质量低下、效率低等问题。

二、保安有脱岗、深夜大厅经常无人看守,不尽职尽责服务等现象发生。

三、中控室保安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在监控室内,观看电影听歌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请贵司限期书面回复,同时希望贵司领导收到此函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对这段时间的管理水平、形象、服务质量进行总结和反思!请你们在2014年9月12月日前提供书面回复,并希望在2014年9月15日前这些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若贵公司在限期时间内不进行答复,我公司将按照双方的《服务协议》给予扣款或解除服务协议。

特此函告

-------有限公司

15.供电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五

1 当前影响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经营机制的主要问题

1.1 电力供需矛盾和薄弱的电网结构影响供电优质服务的效果

(1) 发电装机结构不合理造成电力供应不足。虽然这几年新增发电机组陆续投产, 但水、火电装机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更加凸显, 加之缺水、缺煤、缺天然气等因素, 导致发电出力不足, 造成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严重, 使客户产生抱怨情绪。

(2) 输电网建设滞后, 造成电力供应的瓶颈。虽然电网建设投资不断加大, 但输电网建设速度仍没跟上负荷和电源点的发展速度, 特别是新建电厂的送出与并网问题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局部区域存在“窝电”。

(3) 配电网络薄弱, 影响电能质量。一方面, 在国家取消配电贴费政策后, 供电企业缺乏专门的业务扩充资金对配电网络进行建设, 虽然进行了城乡电网改造, 也只解决了部分问题。另一方面, 在城市规划中常常未将配电网络走廊考虑在内, 时常发生待建电力线路无法直接供入客户区域或者现有的电力线路被划入客户建筑红线区域等尴尬的情形, 这在一些中小城市情况尤为严重。由于配电网薄弱, 反映在客户端电能质量低, 负荷分布不均衡, 特别是农村用户, 常常是家用电器不能正常使用, 造成与城市用户“同价不同质”。

(4) 当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重, 计划停电较多。虽然计划停电大多提前7天在当地电视台和报纸上刊登停电信息, 但一些客户没有及时关注媒体信息, 停电后客户不能理解。另外, 由于天气和施工进度等原因, 有时更改计划停电的时间和次数, 对客户的衔接和公告又未跟上, 造成客户有较大的情绪。

1.2 供电服务管理方式落后, 科技运用水平不高

供电服务管理的内容较多, 涉及到客户的沟通交流渠道建设、客户关系管理 (CRM) 、客户的诉求解决等相关内容, 目前最缺的是服务管理方面的制度。

(1) 用电客户与供电企业沟通交流平台较少。目前无论是城市供电营业厅还是农村供电客户服务部、95598服务热线与网站, 都还仅仅停留于重服务形式、轻服务内容上;营业厅和95598客户服务网站多的是法律规程, 少的是专业术语的解释;作为一个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企业, 供电服务没有更多的面对客户诸如变压器和复费率电表等参数和使用方法与读取方法、损耗计算方法、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方面的知识介绍。

(2) 供电企业的管理要求与服务要求有时存在矛盾。供电企业的内部机构是按照以生产为中心进行设置的, 供电企业把安全生产放在了企业管理活动的首位, 保安全成为“重中之重”, 形成了“人人讲安全”的氛围, 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而优质服务却认为是营销部门和窗口人员的事, 没有形成“人人讲服务”的氛围。

(3) 供电企业被动服务, 服务关系错位。从心理学角度上来看, 客户付费除了享受高质量的产品外, 更希望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感受到被关怀。目前供电企业服务工作大多还停留在等客户有问题的时候上门来寻求帮助, 主动联系客户的还比较少, 解决客户关心的热点问题缺乏及时性。

1.3 管理体制与外部环境不适应供电服务的要求

(1) 现在营业厅和窗口的服务人员实行的是无周休、无午休、无假日的工作制度, 服务人员劳动强度大, 人员的精力、精神面貌、礼仪不可能一直保持在最佳的状态, 而人员配备又受岗位限制, 人力资源不足。

(2) 对一线员工的培训针对性、系统性不强, 对营业厅等服务场所的保洁员、保安等人员很少或根本就没有培训, 导致供电服务在一些细节上出现问题, 引起客户不满, 甚至引发大的服务事件。

(3) 电力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能适应客户对服务的要求。目前, 电力企业实施电经营主要依据的是1996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9月1日施行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10月8日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 制定的基础是建立在原电力企业“政企合一”的基础上, 其条文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客观需求不相一致。例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内容由于理解不同而与客户的意见不统一, 往往容易发生矛盾。

2 搞好优质服务的必要性

2.1 搞好优质服务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需要

电力作为商品必然要进入市场, 进入市场就需要营销, 就会有市场竞争。电力市场的竞争是存在的, 而且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供电企业面临的竞争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电网之间的竞争。尽管大电网之间的竞争还未真正开始, 但在有些地区, 大电网与小电网的竞争却存在已久;另一方面是电力与其它能源之间的竞争。电力在终端能源的市场份额还只有百分之二十多, 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再一方面, 从公益事业的角度分析, 电力企业还存在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企业素质与企业形象的竞争。在竞争中, 供电企业需要开发和吸引潜在客户, 提高市场份额;而且要使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防止客户流失, 保持老客户。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当前电力市场在供求方面的状况已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 电力企业的工作重点也同时由生产管理向营销管理转变。电力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开发和占领市场, 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获得生存和发展, 使电力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搞好优质服务是企业发展的内涵和生存的基本手段

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通过市场来调整社会资源合理化配置, 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 除了提供优质的产品, 同时还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 因为优质的服务不仅能为企业赢得信誉, 决定着企业当前的发展, 而且还能为企业的未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因此, 无论什么企业, 如果没有一个全方位的服务体系来支撑, 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供电企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基础性行业, 服务的范围广、内容多、标准高, 怎样为不同的社会群体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搞好优质服务是企业发展的内涵和生存的基本手段。

3 利用各种手段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第一, 业扩报装是用电营销工作的面向客户的第一个环节, 也是市场开拓的重要环节。报装工程时间越短, 客户投入生产的时间就越早, 相应的用电时间就越早, 用电量就相应增加。同时, 客户用电工程建设费用高低也会对市场开拓产生影响。因此, 要站在积极开拓市场的高度上, 努力抓好业扩报装工作的各个环节, 缩短报装、接电时间, 真正成为开拓市场的排头兵。

第二, 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及未查明的设备缺陷等原因, 出现供电故障仍不可避免, 因此各供电企业都设立了故障报修中心。故障报修中心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 排除供电或用电故障, 恢复供电或用电, 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实现增加销售电量的目的。要建立一个故障抢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支具有快速反应和快速排除故障能力的抢修队伍, 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联责考核机制。在注重故障抢修的同时, 更应科学安排停电检修时间, 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检修对电能销售和市场开拓的影响。计划检修应与大型用电客户的设备检修紧密结合起来。同时, 应积极开展带电检修业务, 随时随地保证电网的供电能力, 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第三, 供电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电费交纳方式, 避免出现由于缴费不便, 造成客户欠费、供电企业停电等给电力销售市场稳定和扩展带来负面影响的事件。电费缴纳方式是否多样化、多元化, 是否便捷, 不仅涉及供电企业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用电市场, 影响电能销售。

第四, 要搞好高质量的咨询服务。这既能提高供电企业对客户服务的层次, 又能帮助客户了解用电知识和电器产品, 从而推动客户用电需求的增长, 促进电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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