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2025-04-07|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精选12篇)

1.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篇一

华润置地

项目 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报告

由我公司

承建的 工程已于

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特申请办理竣工结算。

附件:1、2、3、4、5、6、7、8、9、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结算申请承诺书; 竣工结算授权委托书; 工程延期申请报告; 竣工结算书;

工程/设计变更汇总表及明细; 水电费计量确认单汇总表及明细; 其他费用汇总表及明细

10、合同、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或交底纪要。

特此报告。

(盖章)

****年**月**日

甲方项目总经理意见:

□ 同意申报

□ 不同意申报

签 字:

日 期:

2.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篇二

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是一项非常烦琐的工程,涉及的条目众多,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做好工程结算核对工作要求编审人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知识,不仅仅包括会计专业,还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同时要具备相当的预算结算能力,然而建设工程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工程变更,因此竣工结算中总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如定额换算不合理、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导致的定额缺项和项目补充,以及因为第一手数据资料缺乏造成的定额和补充定额不合理等情况,也有一些施工单位存在着为了获取更多收入,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量,人为增加工程造价,与此同时,工程造价条目众多且频繁变动,计算过程十分复杂,容易出现计算错误的情况。

正是因为竣工结算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所以竣工结算核算工作才显得更加必要,工程结算核算工作中,要对这些影响工程结算准确性的因素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各种影响因素实际情况,提高补充定额的合理性,从而获得更准确的竣工结算结果。

2 竣工结算核算的主要工作内容

2. 1 工程量核算

工程量核算有正误差和负误差之分,如果土方开挖实际高度低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如果仍然按照设计图进行就会出现正误差,未扣除楼地面孔洞、地沟、圈梁、过梁面积,钢筋未扣除保护层,梁、板、柱结合位置的重复计算等也会导致正误差,主要是按照设计图和理论尺寸计算出现的项目遗漏,所以施工图工程量审核中的关键内容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掌握和计算范围的划分,例如砖石工程基础和墙体之间,混凝土中柱高度的划分、梁柱的划分和主梁次梁之间的划分等。

除此之外,核算工程量还要检查核对计算尺寸和图示尺寸是否一致,避免因为计算错误导致工程量偏差。审核工程量签证则主要以施工现场工程量签证和设计修改通知书与实际工程情况为依据,争取实事求是地完成工程计量,核算工作要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开展,确保审核工作的合理性,避免出现未发生工程的计量。

2. 2 单价套用核对

建设工程定额有着科学性、法令性的特点,建设工程的开展和核算工作要对定额的形式和内容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计算单位和计量标准。

( 1) 定额单价直接套用的核对

重点检查结算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之间的一致性,包括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等内容,之后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套用情况,定额中已经包含该项目时就不能进行分解和重复计算,如找平层、防水层、沥青隔气层冷底子油等属于建筑工程的给排水设施就不能再套用在给排水工程中,这种问题在综合定额预算项目中更加常见,尤其是项目工程同时和总包与分包相关时,工程量更容易出现重复计算。同时还要检查定额主材价格的合理性,如果材料有最高限价,就需要按照定额规定计算价差,这样材料主要有花岗石、大理石、木地板等,主材价格没有超过最高限价,可根据定额预算价计入直接费,并根据实际价格补价差,超过最高限价,就不能计入直接费,而是定额计价之后补实际价格差价。

( 2) 换算定额单价与补充定额的审核

要确定允许换算内容是定额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全部还是部分,并检查换算方法的准确性和换算系数的合理性,减少其对单价的影响,同时检查定额编制依据和方法,确定定额人、材料、机械的准确耗量,以及人工费用单价、机械台班费用和材料价格。

3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工作的开展

3. 1 竣工资料的收集

竣工资料主要有竣工图纸、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地质勘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价格等,竣工资料的收集是竣工结算核对工作的第一步。为了方便查找和核算工作的进行,竣工结算核算工作人员应该养成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存放的习惯,方便查阅,同时尽量熟悉其中的内容,通过对竣工资料的学习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工艺方法与流程和工程结算中先关约定,从而为快速、准确的完成竣工结算核算工作打好基础。

( 1) 竣工图。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提供的实详图,较小的工程量变化可直接标注在竣工图上,大的工程变更需要将其绘制在竣工图上,绘制结束要请监理人员签字,改竣工验收图章。

( 2)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和错误纠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设计变更一般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单位征求原设计单位统一的联络单两类。

( 3) 工程量签证。

工程量签证是施工企业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中工程量之外工程量的签证,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变化和无法预测状况造成的工程量变更和主体工程隐蔽工程以及预算文件中不计入说明但根据工程量实际情况记入的项目,尤其是主体工程的隐蔽工程的及时签证更加重要,因为隐蔽工程施工竣工之后将无法再次核对工程量,所以在隐蔽施工阶段就需要绘制准确的隐蔽图纸,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请设计、监理、建设方现场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和竣工图一致方可计入结算。

( 4) 主要材料规格、质量、价格签证。

设计图纸往往只给出了一些装饰材料的规格和品种而没有指定生产厂家,而现阶段建筑市场上的建筑材料质量良莠不齐,不同厂家型号之间的质量和价格都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因此,特别对于一些高级装饰材料,进场之前要寻求建设方的价格同意,建设方签署价格签证之后方能入场,对于长工期工程,建筑材料可能出现了较大的价格涨幅,需要对主建筑材料进行分期分批价格签证。

3. 2 工程实际情况的调查

工程预算结算工作人员可能对单位工程并不十分了解,尤其是形体复杂、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中可能存在疏漏,无法一一标明,所以工程量计算阶段需要深入工地施工现场,进行准确的测量记录,确保记录清晰准确。核算工作人员编制预算结算之前可首先查阅相关资料,先进行一次工程量估算,发现工程量计算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到工地实地调查,同时做好市场价格变化的记录,心中有数,避免出现过大的计算误差。预算核算人员在熟练掌握定额计算规则的同时,还需要认真整理上下级之间各种费用文件,全面调查工程预算定额的成分组成,便于定额替换增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结论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一项烦琐、条目众多、变数大的工作,核算工作中要保持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减少漏项少算和冒算问题,要尊重实际,坚守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去虚存实,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均衡利益相关方的收益。

参考文献

[1]郑丽辉.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0(3).

[2]彭向群.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价的几点看法[J].建筑施工,2010(6).

[3]王福元.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工作的探析[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6).

3.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篇三

【关键词】 建设工程 竣工结算 审核

如某教学楼,施工日期为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建筑面积9500 m2,夯扩桩基础,六层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外墙面砖,铝合金窗,地面为水磨石、块料面层,屋面为防水保温屋面以及阶梯教室装修,大厅属二次装修。该项目土建和装修工程(不含大厅二次装修)施工方报送结算金额为12791118.08元,基建处一审金额为10441760.17元,审减2349357.91元,审减率为18.37%。处在基建处初审的基础上进行了二审,审定金额为9890889.63元,审减550870.54元,审减率为5.28%。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审查。

1.工程量的审核

在本工程中,工程量的审计情况如下:土石方多计3692 m3,砖砌体多计622 m3,钢筋混凝土多计618m3,钢筋多计142吨,水磨石地面多计314.8 m2,花岗岩多计62.9m2,瓷砖地面多计338 m2,308涂料多计15580 m2,外墙面砖多计985.1m2,以及其他项目多计的工程量,通过计算施工方由此多计金额约130万元。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工程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之大,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土石方的计算应注意放坡系数的确定,同时参加现场测量的人员要签字认可;砌体工程量计算应注意门窗洞口、梁、柱等是否扣除;钢筋混凝土工程应注意扣除柱、梁、板的重叠部分;钢筋工程应注意钢筋的搭接、弯勾长度,梁柱箍筋间距、板底筋、板分布筋的根数;各种预制构件的数量;装饰工程应结合图纸和现场,审查应扣除的地方是否扣除。

2.材料价差合理性审核

材料价格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红砖、水泥、等主要装修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这些材料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部分。目前,建材价格受时间、产地、质量等因素影响而各不相同,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往往会以劣充好,抬高材料价格。在本工程中施工方报送水泥价格为280元/吨,红砖155元/千块,火烧板175元/ m2,而经我们确认的价格分别为270元/吨,150元/千块,135元/ m2,还有其他部分材料价差合计共核减53204.6元。对此,结合本栋教学楼的材料价差审计,可按以下办法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一是以地方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为依据,在准确确定施工日期的基础上,按整个施工周期跨度加权平均价格调整材差;二是对价格信息中没有公布指导价且建设单位又没有参与购买的材料,不能单纯以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为计价依据,而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三方调查调整材料价差。

3.隐蔽验收记录的审核

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图纸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腐败现象,因此,在审查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验收记录上除了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发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

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计算有误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5.工程定额套用的审核

高套定额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常见的现象,尤其在土石方类别、砌体的砂浆标号以及混凝土、粉刷等分项工程上,施工单位套定额时往往就高不就低,如本栋教学楼308涂料按图纸设计要求是刷两遍,但施工方套定额套的三遍,经计算核减造价12653.5元,如某项混凝土应套现浇平板子目,而施工方套的零星构件,基价相差1300元/立方米,经计算核减约15万元。所以审核套定额应注意要以建设单位现场签证记录及建设方签字认可的竣工图为依据,综合考虑工程质量状况,准确套用定额,对于虽有原始依据但工程质量不高的,要充分听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意见,进行适当的扣减,对于质量较差的项目,按低标准套用定额。

6.各项费用计取的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實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费中取的费计算;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项目有无挂靠高套现象;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等。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其它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抢工费、措施费、优良奖等),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多支多付。

7.重复列计项目的审核

7.1与合同内的项目重复。

7.1.1定额子目重复;

7.1.2定额含量已包括的工作内容,重复申报;

7.1.3投标报价中已计取的费用重复申报。如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已包含的工作内容,签证虽然属实,但费用不能再计入(如场内施工用道路修筑;如承包商提出因施工场地狭小,室内装饰花岗岩板不能一次搬运到位,要求增加二次搬运人工120个工日);

7.1.4投标报价时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面的项目重复申报。如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已含的内容,就不能再次计取;

7.1.5不同专业间交叉重复申报。如土建与安装;室外工程中土建与绿化

7.2不同编号的联系单表述同一工作内容。

7.3已经作废的联系单内容,如被新出联系单废除的老联系单的相关内容。

7.4已在其它相关文件中表述计价的工程内容,如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已经计入的在联系单中重复。

8.联系单不实内容的审核

8.1核对联系单表述内容与工程现场实际做法是否相符。规格、型号是否与原合同约定一致(安装、绿化工程)。

8.2与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核实联系单表述内容是否属实。

重点查:

8.2.1原合同内工程范围减少和未实施的工程。

8.2.2工程已经实施,但施工方是另一家施工单位。几个标段的界限划分(市政、装饰、绿化工程)。

8.2.3施工至一半,更换施工单位的情况。

8.3与图纸核对是否为无法实施的,超规范、超常规的做法。

8.4与其它施工资料核对,如施工日志、验收记录、桩基混凝土浇灌记录、打桩记录等。

参考文献:

[1]董大胜,审计技术方法,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85-90.

[2]术贞,怎样做好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机电信息,2006第13期.

4.水利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篇四

沋河(站南街办-向阳街办段)防洪工程Ⅰ标段

竣 工 结 算 报 告

四川正川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审定人:

审核人:

编制人:

渭南市临渭区沋河(站南街办~向阳街办段)防洪工程Ⅰ标段

竣工结算报告

一、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 3.设计施工图; 4.现场实测资料; 5.施工规范; 6.计量签证单;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渭南市临渭区沋河(站南街办~向阳街办段)防洪工程Ⅰ标段位于沋河水库大坝下游,自沋河陇海铁路桥至至西潼高速桥,全长1727.7m。

该河段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洪峰流量229m3/s。

2、工程建设内容

沋河新修堤防1727.7m(0+000~1+727.7)。

3、主要合同工程量

清基:9525 m³、基础开挖(水上)22006 m³、基础开挖(水下)7481 m³、砂卵石开挖3276m³、格宾护坡(厚500mm)5277 m³、格宾护基(厚1000mm)4585 m³、堤身填筑19990 m³、基础回填21750 m³、泥结石路面10366㎡、草皮护坡4166㎡、垃圾清运6000 m³、浆砌石200 m³、砂卵石垫层158 m³、C25钢筋混凝土8 m³、干砌石护坦6 m³、钢筋1216.3kg.4、合同价

该工程合同总造价为:8826395元,管理及检测设施50000元。

5、有关工程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渭南市临渭区中小河流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理单位:陕西江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 施工单位:四川正川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量完成情况

1、已按合同和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该工程项目(渭南市临渭区沋河(站南街办-向阳街办段)防洪工程Ⅰ标段工程)。

2、完成主要工程量

清基19548.71 m³、基础开挖(水上)25674.30 m³、基础开挖(水下)10294.9 m³、砂卵石开挖1382.32m³、格宾护坡(厚500mm)7410.22 m³、格宾护基(厚1000mm)2474.93 m³、堤身填筑34600.71 m³、基础回填30747.44m³、泥结石路面10366.2㎡、草皮护坡1574㎡、垃圾清运66941.29m³、浆砌石199.88 m³、砂卵石垫层154.02m³、C25钢筋混凝土7.8 m³、干砌石护坦42.7m³、钢筋1216.3kg.3、完成工程价款9601524.63元,管理及检测设施50000元。

四、质量情况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

五、报账及支付情况

施工过程中,预付款申请及支付共计两次:第一次1260000元,第二次1260000元,月完工报账申请共计四次,第一次申请工程价款1753729.02元,扣除保留金(5%)87686.45元,应支付1666042.57元,实际支付1666042.57元;第二次申请工程价款2715986.93元,扣除保留金135799.35元,扣除预付款500000元,应支付2080187.58元,实际支付2080187.58元;第三次申请工程价款3082354.10元,扣除保留金154117.71元,扣除预付款2020000元,应支付908236.40元,第四次(完工支付)申请支付2049454.58元,扣除保留金102472.73元,应支1946981.85元。到目前为止,累计申请工程价款总计9601524.63元,累计扣除保留金480076.23元,应支付 9121448.4元,实际支付6266230.15元。

六、附件

1.附表1 竣工工程量汇总表;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五

一、工程完成情况:

基础设施改造-----2014年定额管理项目---(分项1)北京联合大学教学本部一期改造---机电学院修缮工程由北京和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改造-----2014年定额管理项目---(分项1)北京联合大学教学本部一期改造---机电学院修缮工程项目部于2014年9月10开工建设,2014年10月2日全面竣工,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即: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女生宿舍外装修工程;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实验楼5和6层楼道装修工程;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实验楼5和6层男生宿舍装修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已完成了全部的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2014年10月10日

地点: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

参加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万宇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和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国家、北京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基础设施改造-----2014年定额管理项目---(分项1)北京联合大学教学本部一期改造---机电学院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 2014年 10月10 日8点正式开始,验收地点在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改造-----2014年定额管理项目---(分项1)北京联合大学教学本部一期改造---机电学院修缮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北京和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学院修缮工程项目部

6.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六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机关:

由我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现已按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完成。施工单位(均)已出具了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要求我单位在 年 月 日前组织竣工验收;监理单位也于 年 月 日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你站于 年 月 日组织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前检查时所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我单位已组织了以 同志为组长(主任)的验收组(委员会),拟定于2015年 月 日在(地址)进行竣工验收,请予派员与会监督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供检查。

1、该工程全套施工技术资料;

2、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价报告;

3、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回复单;

4、验收组(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身份(含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所学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

5、验收组筹备会议研究制定的验收方案(即验收程度、内容与时间安排等要点)。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7.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的研究 篇七

关键词:审计方法,工程竣工,结算

所谓的工程竣工结算指的是工程竣工并且经过检验合格之后, 再与原设计施工图进行对照, 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规定和方法为依据, 针对出现增减变化的内容来调整原施工图的预算, 将工程实际造价确定下来, 以此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是非常有必要的, 只有采取正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 才能提高审计质量, 降低审计风险。

1.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要点

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 必须把握几个工作要点, 保障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全面性。

1.1 对招投标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招投标情况审计是建筑项目审计的源头, 必须对其进行规范, 才能对公司的施工管理进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有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 审查其过程是否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审查是否出现了钻招投标方式空子或者逃避招投标的行为, 是否有应该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行招投标, 出现形式招标或者直接确定的行为。3对项目中的零星工程和附属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进行审查。4对中标单位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1]。

1.2 对合同条款进行审计

在审计中要核对合同签订时间的真实性, 审计人员要发挥自身的判断力, 对于的价款实际支付时间出现滞后的情况, 必须开展相应的调查, 避免出现某些人员故意提前合同签订时间来获得某种利益的行为。在竣工结算审计中还要关注工程合同的内容是否得到了全部的实施。由于工程施工状况具有变化性, 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取消预定实施的工程内容。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需要对这一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1.3 对工程变更进行审计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过程中要对工程变更内容及其原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一些工程变更是为了提高工程效率而改变, 或者由于设计图纸存在缺项漏项, 或者工程地质发生变化而造成的, 而在竣工结算审计的过程中必须防止一些施工单位借变更之名增加工程量的行为。

1.4 对经济签证进行审计

在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过程中要对现场签证记录进行审核。经济签证是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变更的记录, 在造价比重中现场签证费用所占的比率也在不断上升。不规范的签证管理也会造成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因此审计部门应该加强审核签证资料, 检查签证资料中是否存在表述不清、时间性不强、准确度不够或者时候不前的现象。以及签证上是否存在以少报多、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的现象[2]。

2. 常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

常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包括增减审计法、抽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重点审计法和全面审计法等, 本文对其中的3种审计方法进行了分析。在实际过程中审计人员采取何种设计方法会对最终的审计结果造成直接的影响。当前大部分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人员都是根据时间的松紧、审计的难易程度、造价的大小和工程的规模来选择审计方法。然而笔者认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直接牵涉到承包方和业主的经济利益, 一旦审计报告不严谨, 可能会引起很多经济纠纷。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必须以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作为最高要求, 保障每个环节不出差错, 避免工程造价受到影响。

2.1 增减审计法

增减审计法的基础是先送审结算, 也就是先默认间接费计取、材料价格、材料数量、定额子目套用、工程量、送审总价的正确, 进而全面审查结算书, 取出审查发现的材料价格差和工程量差来进行套用和计算, 将补充价得出来。进而将原送审价和补充价相加得出审定价。

这种审计方法的优点在于结果相对准确、用时少、计算速度快, 因此应用范围较广。然而增减审计法也存在一些缺点:1没有直接得出审定价。送审价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 如果原送审价存在问题, 使用增减审计法无法进行有效的审计。2在原送审结算书中材料分析正确的情况下, 如果定额子目套用和工程量具有较大的偏差, 反而会拖慢计算速度。

因此, 要选用增减审计法必须保障送审结算中具有正确的材料数量, 定额子目套用和工程量的误差数量也较小。

2.2 抽项审计法

所谓的抽项设计法指的是在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中, 将一部分项目抽取出来进行审查, 例如一部分定额子目或者一部分工程量。如果发现错误, 则对其进行改正, 如果审查结果正确则同意送审价, 与未抽部分一起进行合并计算, 最后得出审定价。

这种审计方法虽然节省一定的时间, 但是抽选部分的正确性得不到保障, 因此审计结果的准确性较低。

2.3 全面审计法

所谓的全面审计法指的是全面的审查造价有官方的合同和招投标文件, 以及工程竣工结算书, 对政策性文件、国家和地方定额、实物、签证、变更、图纸进行全面审查。逐一计算有变化的工程量、逐一计算所有的规费、逐一确定有变化的材料价格和数量、逐一换算或套用有变化的定额子目, 最后将审定价得出来[3]。

全面审计的方法是直接得出这定价的, 经过审查得出每个定额子目和每个数字, 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审计结果的差错率较低。然而其缺点在于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是鉴于全面审计上能够得出最为准确的审计结果, 减少审计报告中的差错, 避免审计报告不严谨而出现的经济纠纷, 因此尽管全面审计法需要较长的审计时间, 仍然不失为审计工程竣工结算中最佳的审计方法。

3. 结语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过程中要对审计的要点进行充分的把握, 积极应用全面审计的方法来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获得更为准确的审计结果。无论是政府性质审计, 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作为审计人员都应该深入调查, 选择科学严谨的审计方法, 保障审计报告的严谨和科学。而审计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 赢得社会的信任。

参考文献

[1]许斓馨, 王月明, 廖周明, 等.谈各参与方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J].山西建筑.2014 (14)

[2]杨旭云.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管理[J].江西建材.2012 (01)

8.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篇八

信息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时间:2012-11-26 作者: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2年11月2日,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与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针对已出台的《上海审计条例》第十四条,与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关于‘将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对策”的研讨会。律师、会员企业代表共同就该条款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审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应对该条款的司法救济途径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主要研讨成果如下:

一、该条款的出台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 通过疑问的方式予以概括如下:

1、建设单位对列入审计范围的项目应是明知的,若其明知却未在合同中约定则属于违法,违法的过错责任实际应由建设方承担,但施工方对此有无审查义务?当建设单位突破投资概算时,在施工单位有图纸的情况下,审计却不会去认定多余的工程,施工方的损失如何弥补?

2、无论是工程审价还是工程审计,其中必然有审价依据,以招投标文件为基础并非必须遵循的依据,那么审计的依据仍不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编制结算是否有效?

3、从法理上分析,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一般不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合同只包含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但审计依据里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合同有矛盾时谁更优先?施工单位往往不愿意把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否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几个文件的解释顺序?

4、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额外发生的工程,若原来的指示错误,而审计的时候已经看不见原来的状况,如何还原当时工程建造的状态?又如何认定这部分的签证、变更?只有重点项目才会全过程跟踪审计,但对于其他应当审计的项目如何解决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额外工程量变更的问题?

5、政府项目以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很多。该《审计条例》里没有涉及审计的时限问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九条虽然有“审计机关对列入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但通知书的下达时间不明确。

6、施工单位不是被审计的对象,对审价报告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这不同于在审价结论中施工单位有权进行质证的情况。

7、审计机关将“审减率”作为考核指标,给审计人员或审计机构下达一定的审减指标,以此作为对审计人员或审计机构的考核指标。这种机制下,审计结论容易偏离实际,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8、审计机关随意扩大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

9、剥夺了施工单位的部分诉权及与建设单位调解的权利。

二、该条款对建设单位、审计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1、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新要求:建设单位应注意施工合同对竣工结算的约定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相匹配。明确约定审计为结算依据;招标文件为合同组成部分,并明确解释顺序;明确审计的介入方式,跟踪审计还是最终审计,以及时限问题。

2、对审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新要求 第一,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审计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适用的范围。即:哪些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八条规定“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列明经审计机关组织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目前《审计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显然已经对上述应当审计的工程项目作了扩大。特别注意《08计价规范》1.0.3条款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适用时,要防止建设单位将政府投资项目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混淆,造成适用对象的进一步扩大,因为后者也包括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

第二,需要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审计的依据是什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而《审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涉及工程价款的,以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及调整的约定作为审计的基础。”该表述中所讲的“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是否包含了“369号文”列举的这些依据?此外,条例所指的“基础”涵义不明。这些都需要审计部门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第三,需要进一步明确行政审计的时限和审计对象。由于《审计条例》并未明确行政审计的时限,那就需要在实践中明确到底适用哪一个规定,或者适用合同约定,如果超过时限未完成审计的有何后果(如视为认可)?如果审计超过时限,这种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是审计机关还是建设单位?如果由于审计期限超过竣工后6个月(事实上基本都超过),造成施工单位丧失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施工单位以此为由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受理?另外,由于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是分标段或分期实施的,一些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如要求先期完成合同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等到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审计后再收取工程款,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这就需要审计机关明确审计的对象是已经竣工的某一个标段,还是整个建设项目,这对审计时限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核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时,明确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写明行政审计的时限。同时,审计机关也要合理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合理设置审计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需要进一步明确审计费用的承担原则。面对量大、面广的审计需求,审计机关势必要聘请社会专业人士,通过购买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来实现。如果审计机关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承担审计任务,由此产生的审价费用由谁来承担?由于该审计行为是受审计机关委托的行政审计,产生费用就应当由审计部门承担,这就必然增加财政开支。一旦审计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就很可能被转移给施工企业。

第五,需要进一步明确不服行政审计结果的救济途径。从法理上讲,行政审计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而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将审计结果运用于民事合同的价款结算,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干预民事活动?审计行为的性质,到底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当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或者审计结果确实存在不合理时,应当通过何种途径实施救济,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假如施工企业不服审计结果,因此提起诉讼,应当以建设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还是以审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如何判断审计结果的合理性、合法性? 第六,关于审计范围和审计深度的约定。审计机关只能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为被审计单位,而不能将施工单位作为被审计单位,这是行政管理与民事合同的边界,越过这个界限,就容易变成行政行为干涉民事行为。成本和经营状况是任何企业的最核心商业秘密,政府机关无权侵犯,从这一点上讲,非经特定司法机关批准,审计机关无权向施工单位做“延伸审计”。

三、针对该条款的救济途径

1、施工企业的救济途径

该条款的出台从投标对象的选择、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价格的确定、合同条款的拟定、履约过程中的签证索赔、结算资料的编制、工程款的催讨等方面都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很难从根本上完全化解将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风险和影响。施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应对:

三个谨慎:一是要谨慎投标。施工企业要认真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确定该项目是否属于行政审计的范围,切忌未看清招标文件就盲目投标,埋下风险隐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严重侵害承包人权益、任意扩大行政审计范围、恶意适用审计条例的项目,施工企业要及时与行业协会沟通,行业协会应当倡议施工企业联合抵制。二是要谨慎报价。因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属于合同组成文件,施工企业在进行清单报价的过程中应当更加谨慎,除了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价以外,还要认真分析市场价格变化趋势,报出符合市场价格和本企业自身成本消化能力的单价;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出的项目,切忌漏项。三要谨慎招标。特别是对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该专业分包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的结算依据,同时在有关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使总承包合同条件相对应,分解总包合同风险。暂估价项目无论是否招标,其合同价格都应要求发包人进行认可,并作为总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合同签约管理。要更重视合同谈判和合同文本的选用、起草,合同条款的设置要更加合理、详尽、明确,特别对结算时限、审计时限、结算依据、审计依据等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讲清楚逾期不结算的后果。还要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条款,明确当市场价格波动超出约定的风险范围时,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二是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即要抓好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种变更签证、索赔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时限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涉及重大变更、大额索赔以及暂估价项目的价格确定等问题,最好请审计机关确认后再实施。三是强化合同结算管理。即要注意收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整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防止因自身违约,造成无法及时完成结算和审计。

2、司法救济途径

关于对该条款的司法救济途径,会上有两种意见:可诉和不可诉。具体为:

(1)施工单位可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解决《上海市审计条例》第十四条产生的以上问题。

第一,审计报告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审计结果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具有强制适用性,而非仅仅是参照的依据;审计对于相对人,也就是施工企业的权益造成了实际、直接、明确的影响。

第二,审计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是实质性(具体)的。因审计结果包含有具体的金额,故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第三、审计行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是终局性的。因为在《审计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对于审计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审计等规定。因此审计结果实质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终局性的影响。退一步说,施工单位即使因非被审计人而不能作为行政相对人,但作为利害关系人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合理性问题不可诉,但合法性问题可诉。审计行政行为合法包括职权合法、程序合法(执法人员、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送达和告知等)、事实认定合法和适用法律法规合法等方面,如审计机关的审计涉及工程价款的,以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及调整的约定作为审计的基础,这是对于事实认定的合法性条件之一。因此,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以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及调整的约定作为审计基础”的规定,这涉及合法性问题,也是很好的救济途径。加之,真正的争议是关于合同约定的理解和企业的解释,这是工程造价的最大问题。如果审计报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就是审计违法,法院是可以作出处理的。审计机关如果背离合同约定进行审计,就可以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2)施工单位无行政诉讼法上的救济途径 2001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针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民一他字第2号),目前是解决审计与合同关系的唯一司法依据,但目前地方立法对此有针对性地予以规避,封死了民事救济的司法途径。

现在民事救济途径封闭,而行政诉讼“不可诉”:(1)审计行为是否为具体可诉的行政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审计结果”这四个字在审计法和审计条例中是没有的,这条只提审计结果,是不可以归类的,这是将抽象的行政行为变作民事自愿行为。(2)出具审计决定书才具有可诉性,而施工单位并非被审计的对象,因此决定书不可能出给施工单位,所以对审价结果是不可诉的,对处理决定才能诉讼。(3)即使能诉,也无法解决问题,因为行政诉讼的判决采取不代替行政机关做决定的原则,法院不可能改变审计结果。

3、柔性救济途径 第一,要求审计机关制订实施细则。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审计的范围与程度,(2)明确审计依据,把有利于施工单位的依据写进去,(3)严格审价单位人员的资质,选择相对公平的第三方,(4)规范审计的程序,(5)明确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对施工企业的补偿,(6)不服审计结论的救济程序。

第二,充分利用《上海市审计条例》第十八条(明确了应当经过审计的项目、进到计划的项目才需要审计)、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可向审计单位提异议)、第二十七条,《审计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上级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作出有错误的决定可纠正)等规定保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若有签证、变更,尽量在事前获跟踪审计的审计机关认可。

第四,有争议的签证、追加项目不做,除非提前达成书面的有明确价款的补充协议。

第五,选择性承接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政府项目,争取多做包干项目。若做政府的项目则一定要保证合法,因为政府审计采取的方式是一审到底,会一直审到材料商的银行进账单,所以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一开始合同文本没做好,政府首先就会处罚,因此要保证合法。

第六,争取避免二次审。发包方审一次,再转审计机构审一次,价格会被不断压低,而且时间更长。因此,最好争取审计机构审一次。

第七、既然由政府审计机构审价,审计经费则应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应再向施工方转嫁。第八、如果能合法分包,可将同样的条款列入分包合同中,即分包决算也以审计结果为准。第九、不能放弃对立法的建议,应坚持修改,选择适当时机推动修法。经过试行一段时间,可在实践中收集该条款实施情况的案例,同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待时机条件成熟时推动修法。另,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审查。

第十、在示范合同中将审计视作对建设单位的行政监督,其效力不及于施工单位,审计结论不得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审计的结论应当经过施工单位的确认,而不能是审计机关(建设单位)单方下结论强行执行,未经施工单位确认的审计结论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2日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审计机关无权单独做出审计结论,而必须是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方可做出审计结论,否则审计结论就不具备最终的结算效力。

第十一、建议成立由律师协会、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三家组成的具有长效机制的法律事务协调组织,以防范、化解此条款的出台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供稿)

9.浅谈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方法 篇九

全面审核法又叫逐项审查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它主要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全面地计算工程数量,需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等,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另外还包括与造价计算有关的规定和文件等,根据现行定额或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设备材料市场(合同)价格逐项核实审核对象的价格、费率。

此法适应工程量比较小、工艺较简单、编制工程结算的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工程。如在审核中发现锅炉房到电厂外网管道由甲建安公司施工,其他管网由乙建设公司施工,对施工管网的结合处,乙建设公司多报了由甲公司施工的部分内容,造成了60多万元的重复,此种工程如果不采用全面审核发是很难发现重复计价的问题。全面审核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经审查的工程造价较准确,缺点是工作量大。

2 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它只是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在时间较紧张的情况下采用,优点是重点突出,审查时间短、效果好。一般选择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或结构较复杂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它都是有所侧重的。其次重点核实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包括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另外对补充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重点审查仔细核实。

3 分析对比审核法

该方法是用已建成或虽未建成但已审查修正的工程结算来对比审查相类似工程的结算。因此在总结分析结算资料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不同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在同一地区,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但大多发生在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的情况下。在此时我们需要运用分析对比审核法。

有下列几种情况:一是两个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条件不同,基础以上部分可采用此法。二是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根据两个工程建筑面积之比与两个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之比例基本一致的特点,可将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审查。三是两个工程的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可把相同的部分,如厂房中的柱子、房架、屋面、砖墙等。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进行工程量的对比审查找,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

4 分组计算审核法

此法是统筹法在结算审核工作中的应用,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但前提是要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先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加快审查分项工程量,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它是准确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前提基础,通过它可以帮助工程的顺利完工。

5 筛选审核法

筛选审核法是统筹法的一种。同类建筑工程虽然面积、高度等项指标不同,但是它们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建筑面积的各项数据变化却不大。因此,可以把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出其单位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及人工等基本数值,作为此类建筑的结算标准。以这类基本数值来筛选建设工程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数据,如数值在基本数值范围以内则可以不审,否则就要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详细审查。如果说所审查的结算的建筑标准与“基本数值”所适用的建筑标准不同,则需进行调整。筛选审核法的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简单易懂,便于掌握,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6 标准预算审核法

以事先编制标准预算为参考审查结算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全部采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不同有局部的改变,采用标准设计图或通用图纸的工程,在结构和做法上一般相同。这样的工程可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不需逐项详细审查,也或者运用全面详细审查标准图纸的预算,作为标准预算,以后凡采用该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的工程,皆以该标准预算为准,对照审查。局部修改的部分单独审查即可。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审查时间短,效果好,好定案。缺点是适用范围小,只能针对采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的工程。

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只是分析了几种比较常见的审核方法,以引起一定的关注。要把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做得完美,就要求审核人员有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业务能力,相当的审核经验以及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随着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们的工程结算工作也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刘少华.浅议施工单位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J].科技创新导报,2010,(12).

[2]郑丽辉.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0,(03).

[3]陈飞,郭忠生.浅谈如何做好竣工结算[J].科技信息,2010,(07).

[4]王艳.提高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效率的思考[J].建筑设计管理,2010,(09).

[5]廖文洁.土建工程预算审核技巧[J].知识经济,2010,(08).

10.小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十

工程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XX小区3号楼单体及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1.紫柏小区3号楼单体及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XX市供电大道东段

3.建设单位: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户*120㎡=8640㎡

售楼部180㎡

合计8820㎡

6.建设层数及高度:六层,高17.6米

单层高6米

7.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8.工期:180日历天

验收依据:

施工合同、施工效果图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建筑钢结构焊接工程>>JGJ89—91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8.<<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

自检依据

1.设计图纸及业主要求和变更通知单。

2.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拉条文。

施工概况

1.工程质量的控制情况我单位在施工中按照设计要求和业主意图,在国家和地方建筑法规、规范,遵守现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验收规范和分项工程操作工艺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质量实行自检、专检,在施工内部形成三级自检质量控制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有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质检,竣工有资料。

2.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按照规范规定提前做好事前控制,对分项工艺操作是否标准,施工是否规范等控制。对隐蔽工程实施我方自检,业主复检,如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限期整改,合格后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做好隐蔽记录。在日常巡视中,发现质量问题或不规范施工,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并经业主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材料的控制情况,工程中所有的建材进场必须由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保材料,经业主验收,并按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品方可使用,不合格品给予退还。其原材料匀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应的复试报告。

4.主要实验及测试项目如下:

卫生间地面闭水试验在规定测试时间下,无渗漏,结果符合要求。

抛光砖实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水泥试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工程开工到竣工相关资料,有技术复核记录,施工日记。隐蔽工程记录和各种进场材料设备保证资料等,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等基本齐全。

工程质量自检结论

1.本装饰工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多方努力和配合下现已基本完成施工合同所需要的内容,经预验,认为本工程基本进入竣工阶段。

2.本工程共四部分,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经我项目部对现场检查,基本满足施工验收要求,特

申请验收。

3.装饰施工均以设计要求和工艺操作标准进行施工,其布局和风格满足业主意图。资料基本齐全,项目满足要求,分项工程的检查评定,结合抽查实测,其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和合格率基本达到要求。

4.安装工程按照要求施工,基本达到要求。

11.关于申请工程竣工结算的报告 篇十一

1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1.1 在合同的制定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在合同中, 常常会出现计价条款与调整约定比较笼统的状况, 这样就产生了纠纷问题。就施工合同来说, 仅仅对施工的范围、进度与质量上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就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各个条款则没有具体的阐明, 甚至存在漏洞。或是在合同中, 很多条款与当初的招标文件中存在条例相互矛盾的现象等。这样就使得一些施工企业利用合同中的漏洞, 在施工时增加施工难度, 要求建设单位更改设计等。

1.2 建筑工程中各项手续不全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常常会涉及到一些手续问题, 如对于一些隐蔽性工程的验收签证等。这些签证中常常只有一些定量的数字, 而针对规格与形状等并没有详细的要求[1]。一些室外建筑工程的签证中, 仅仅表明了示意图, 而对于一些其它的细节上却并没有进行补充。另外一些签证中存在手续不全, 监管不到位等现象, 这样也就缺乏了相互监督的力度。

1.3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材料不完整现象影响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 存在三线城市县城等工程送审竣工结算材料不全、招标工程无完整招标文件、竣工图纸不齐全等问题, 都使得审核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1.4 在施工设计变更时没有严格的控制意识

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与投资成本大等特点。所以在开始施工到竣工结算期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更的现象。一些建设施工单位并没有认识到设计变更的重要性, 所以就在变更的过程中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 也没有出示正式的变更通知等, 这样就造成了设计项目增多, 这也给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

1.5 编审中人员的问题

(1) 编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与要求, 所以就随意提高单价等, 这样也就造成了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增长。 (2) 对于一些调增减的项目上, 过于重视调增不调减, 而对于一些组合性的项目来说, 常常会出现重复列项的现象, 这样也就增大了结算的成本。 (3) 编审人员在编制结算书的过程中, 不按照合同中要求的结算方法进行编制, 这样也就造成了结算书中的排序比较混乱, 条理性不足等。

(4) 一些施工企业的编制人员并非本单位的人员, 所以不熟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对于建筑工程中的变更也缺乏一定的了解, 所以在进行结算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这样在核算中一旦核减额超出了所能承受的范围以内, 就会造成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造价纠纷, 严重的会导致一些承包方采取过激的行为。

2 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的关键就是要加强项目前的施工管理工作

2.1 完善招标文件

完善招标文件是控制建筑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 所以应当要做到准确与详细, 同时要确保各个文件之间的有效衔接。在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情况下应聘请具备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编制, 此外还可以让监理单位协助监管, 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制定避免出现漏洞, 以免给日后的施工与造价等工作带来困扰。

重视建筑工程量清单, 这是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投标计价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应选用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来进行编制, 或是可以选择一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来制定工程量清单[3]。必要时还应将工程量清单报送相关部门或中介结构审核, , 此外在制定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还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与科学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来进行编制, 确保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同时要尽量避免发生漏算与错算的现象。另外还应当要尽量避免出现一些暂定与独立的项目, 这样能有效避免后续追加工程造价的状况。而对于招标文件来说, 要尽量在规定的范围内来核定好工程量清单, 并尽量对工程清单予以公开, 以便双方确定好工程量清单, 有效避免竣工结算期间发生双方扯皮的现象。

2.2 制定完善的合同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就要为结算工作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合同是否完整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所以在建筑工程完成招标工作以后, 要及时签订准确的施工合同, 并细化其中的各个要素, 尽可能的完善合同中的内容, 只有真正做到相互平等与互利, 才能确保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利益最大化。同时还应当要尽量避免承包人利用合同中的漏洞来增加成本投入, 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严格根据招标法规定,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来拟定合同, 不得签订违背招表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同时不得签订与合同你的补充协议。 (2) 在合同中要对承包的范围、工期以及质量等进行详细的要求, 并制定出明确的奖惩制度, 避免后续纠纷问题的出现。 (3) 合同应有完整的组成部分, 包括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特别是应附上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表 (预算文件、控制价或投标清单等) , 对审核后或在答疑过程有进行调整的, 应及时调整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表中, 予以说明。 (4) 准确表述、详细写明结算办法与变更管理方法等, 便于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达成一致, 避免在审核结算阶段出现争议。 (5) 明确规定双方责任义务及完工时间, 明确提前或逾期的奖惩办法, 及时做好记录。

3 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造价的关键就是要对项目的施工进行严格的管理

3.1 要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并严格办好签证

面对急需处理的项目时, 应当要及时办好签证。只有业务代表与监理工程师深入到施工现场以后, 经过实际考察才能够进行确认。同时在签证中要附上图示、确定工程量、标明页码等, 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审核与编制。

3.2 严格控制设计的变更

想要解决设计变更管理上的问题, 就必须确保具有合理的变更周期, 这样才能提高设计变更的质量, 同时还应当要健全设计变更的奖惩制度, 必须坚持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4]。

3.3 充分发挥监理师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 监理师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对施工的全过程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工作进行控制。建设单位也要充分信任监理师, 支持监理师的工作, 充分发挥监理师的作用, 增强监理师的责任意识与工作积极性。

4 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造价的保证就是要提升审核人员的素质

在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中, 想要提高结算的质量, 就必须要规范结算方法, 注重调增与调减。施工单位也应当要完善相关材料, 以便于建筑工程的审核。另外还应当要提升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升审核人员的专业技能, 在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进行, 提高审核的质量。

5 结语

只有做好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造价控制工作, 避免双方的纠纷, 维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 才能让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更加的规范有序。

摘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主要是指根据劳务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再经检验合格并满足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所以也可以说, 建筑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与施工单位的利益。本文就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控制,思考研究

参考文献

[1]周玥.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控制的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4 (21) :3350-3350.

[2]姜燕.概述工程施工及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11) :86-86.

[3]谭湘艺.浅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工程造价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3 (19) :53-54.

12.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浅议 篇十二

1.1 工程量差异问题。1.1.1计量单位误差。1.1.2不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1.1.3设计变更部分核减的不减。1.1.4施工损耗量的界定。1.2高套定额问题。1.3材料价格不实问题。1.4取费不准确问题。1.5签证失实问题。

2 问题产生主要原因

2.1 施工单位从利益最大化为经营指导思想, 盲目要求竣工结算编制人员巧立名目、增加工程量、高套单价、报高材料价格以及多计费用等手段增加造价。2.2而签证失实主要是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人员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 忽视签证工作管理。本应随施工随签证, 而实际事后集中签证情况很多, 甚至工程交付使用很长时间后, 在结算审核时, 还在补签证。2.3预算员业务水平有限和责任心不强。有些预算员不能了解和熟悉此项工作的内涵, 只会按定额照本宣科, 不能全面地掌握工程造价领域中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难以适应现在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一部分预算人员责任心不强, 对编审工作采取应付态度, 不能根据工程项目进行仔细认真的研究、分析、计算, 仅根据经验作分析、判断, 草率计算, 失去了编审的价值。

3 工程结算审核的要素

3.1 合同审查。确定工程结算范围, 合同所规定的工程施工范围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工程范围确定了, 结算工程量也就可以大体确定。在实际工作中, 只有正确确定总包与分包的工程范围, 严格区分总体工程与个体工程的施工范围, 并分清各阶段的工程项目, 才能顺利地进行工程结算。如银都花园11#号楼室外管道的检查井, 是属于水电工程, 水电包干价包括这部分内容, 后来由土建施工队来施工, 进行签证, 这样就重复计算。审核合同中的施工工期。工期是进行索赔最明显、最直接的关注点。因为工期是影响造价的重要因素, 如不能确定开工, 竣工日期, 哪怕只比合同规定的日期延迟一天, 也可能因调价系数的变化, 引起工程造价大幅度的提高。施工的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不同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也不同。承包方式是多种多样, 有的实行一次性承包, 包死工程造价, 不另计算材料调价, 风险一次性打入结算, 有的轻包, 只包工不包料仅计取人工的劳务费, 有的则采用当地定期公布的材料调价系数的方式承包, 结算时随调价系数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在结算时要分清承包方式, 采用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式进行结算, 防止偏差。其他合同条款也要审查, 如质量不达标, 质量保证金等。3.2积极审查图纸和施工洽商变更、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论证等个别设计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赶时间抢任务, 设计深度浅、详图不全或相互矛盾, 漏洞百出, 造成大量、多次的变更, 此时, 施工单位往往站在自身角度有意或无意地多算或重复计算工程量, 工程计价多。因此, 审查图纸和施工洽商变更、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论证会是非常重要的。3.2.1严格审查施工图纸设计是否合理,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图施工, 各项具体工程内容是否完成等, 有些工程因实际施工条件变化或更换材料而造成与图纸反映内容发生偏差情况;对此, 应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按施工实际完成的程度进行结算。如银都花园13#、14#图纸设计中开头、插座面版“利尔”牌, 而实际施工中用“飞雕”牌, 价格差很多, 我根据实际施工内容, 按“飞雕”牌计入主材费中。3.2.2审查施工洽商变更与图纸是否相对应, 有无矛盾之处, 施工变更洽商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对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法进行修改和变更所做的记录。预算员只有详细了解各阶段的施工洽商变更情况, 才能进一步加深对施工方法的认识, 准确领会设计意图。3.3深入现场, 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每个预算管理人员, 对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有些体形较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 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 逐一标明, 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必须经常深入工地, 在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有些工艺较为复杂的项目, 做到准确无误。比如:工程开工前, 我先编制预算, 碰到一些疑或作个记号, 待工程开工后逐一到工地核实。深入工地掌握实际情况, 多与施工人员联系, 熟悉施工过程、施工工艺, 了解施工验收情况, 特别是隐蔽工程。同时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 做到胸中有数, 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 使自己处于被动局面。工程实施中, 预算人员应参与对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监控, 首先应熟悉中标预算各子目和工作内容, 避免签发与预算重复的签证。对填写签证内容要注意工程做法表述准确, 内容明确, 对说而不明的变更和签证及时修正, 这样可以避免结算时形成争议, 对现场需要包死的部分要科学、准确地估算预算外工程量和费用。3.4审查工程量, 套用定额单价。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 它的正确与否, 直接影响着工程结算的准确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 要确定计算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 (或竣工图) 加现场签证为依据, 而且必须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已按图施工的书面意见, 对于那些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 则不予认可。其次, 按照定额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 按照顺序逐项进行计算核对, 特别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容易出漏洞的项目。例如:在墙体工程量计算中, 在计算内墙工程量中, 内墙墙体高度应算至板底, 而且要扣除门、窗、洞口 (0.3m2以上) 及梁、柱所占的体积, 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是准确的, 但我在审核银都花园8号楼时发现, 施工单位计算这种工程量是不减板厚、不扣减或少扣门、窗、洞口及梁、柱所占体积, 其结果是大大超出实际工程量。作为审计人员对此严格把关, 重点审核。

高套定额是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 正确套用定额单价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的编制依据以及内涵界定, 熟悉实际施工内容, 分清那些定额中已考虑, 那些不包括, 严防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 或者以综合的价格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费用;此外, 还要注意实际施工工艺、工序与定额中所用的图集是否吻合, 如有差异则应按有关规定调整或编制补充定额, 定额的换算必须是定额允许的部分, 补充定额要严格符合定额的编制的规范和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还有一点应引起重视, 那就是对于定额子目概念界定要清楚, 否则, 也容易出现套错的现象。

要做到以上几点, 实践中首先要审核结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相符, 是否有错套现象, 特别应重点审核基价高、工程量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 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其次, 在套用定额时还要注意定额与实际不符但以允许换算的项目之间的换算问题。

4 结论

总之, 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 工程造价人员随工程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审核, 包括对项目招标及合同条款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全面的跟踪审核, 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同时工程造价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全面掌握工程造价领域中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另外, 工程竣工结算尚需众多单位, 众多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 把好每一个环节, 准确地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 从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科学性, 合理性和真实性。

摘要: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环节, 如何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是每一项工程建设都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文章结合本人实践工作经验, 结合所学知识, 介绍了工程结算存在的常见问题、问题产生原因及工程结算审核的要素 (包括合同审查, 积极审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论证等) 。论述了如何深入现场, 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审查工程量, 如何合理套用定额单价, 如何审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 对工程材料进行调整, 如何审核现场签证, 如何审查应扣除的费用, 以及正确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管理

参考文献

[1]屈有生.浅谈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http://www.gcgo.cn/Article/2006/200612/4280.html, 2007-8-10.

[2]佚名:如何搞好竣工结算, http://www.zhaolunwen.com/gongcheng/200741794925.htm, 2007-8-10.

[3]张清奎.安装工程预算员必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

[4]尹贻林, 何红锋.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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