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筑垃圾消纳场(2篇)
1.长沙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篇一
龙岩中心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流程
由合法注册的本市渣土处置公司提供适合消纳建筑垃圾的备选场址,经市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和市环卫处等相关部门查勘后形成统一选址意见,批准同意该地块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由渣土处置公司出资并负责建设。
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的建设办理程序:
一、到市建设局窗口填报备选场址申请表,要求注册资金三百万以上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待审核。
所需的材料:营业执照
二、提供备选场址,由市建设局审批科牵头,各相关部门到现场查勘,并形成统一选址的会议纪要。
三、(一)委托设计施工图,按施工图开始建设,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建筑工程完成后经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作为我市消纳建筑垃圾的指定地点开始接纳建筑垃圾。
(二)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申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
四、到市国土局用地科申请建设用地指标。所需的材料:
1、申请表;
2、已签署意见的备选场址申请表;
3、项目申请报告。
五、到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办理蓝线图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报告并入);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自用地项目应持有市国土局自用地使用指标;
5、1:500或1:1000地形图4份(已覆盖的地形图办件受理后由市规划局测绘站提供,申请人需缴纳测量费;未覆盖地形图的,办件受理后,由本局测绘站审查,申请人需缴纳测量图纸审查费);
6、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须有国土部门出具的计划用地指标;
7、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到市发改委审批科办理企业项目核准。所需的材料:
1、要求核准的请示;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
3、市建设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市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环保局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4、资金证明;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七、(一)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市环保局评估中心的评估后到环保局审批科取得环评批复。所需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批复;
2、环境影响报告书;
3、蓝线图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评估意见。
(二)到市水利局审批科取得水保批复。所需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有资质单位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八份。
八、到市国土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用地预审。所需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批复;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若需土地调整则到市国土局规划用地保护股;
4、权属地类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证明;
5、使用耕地的,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承诺;
6、选址意见书、兰线图;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是否压覆重要矿藏证明(报国土部预审项目);
9、建设用地项目计划指标单;
10、按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林业用地同意书,交林业局的材料:
1、林权证;
2、项目申请报告和批复;
3、选址意见书和蓝线图;
4、近三年水田产值证明;
5、土地分类表;
6、总平图;
7、营业执照。
交乡镇土管所材料:
1、选址意见书和蓝线图;
2、土地分类表。
九、到市规划局规划科办理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表;
3、项目申请报告批复;
4、土地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原土地证宗地形图或用地协议;
5、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方案(二份)及电子图档;
6、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7、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土地报批。所需的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批复;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6、用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7、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所涉及的其它必备材料,如林业、环保、水利、消防等部门的材料;
8、用地单位同意我局编制的《一书一方案》及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的函;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0、涉及拆迁的,需拆迁方案及被拆迁单位的协议;
11、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用地红线图3份,其余材料各2份。
十一、委托设计施工图。
十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表;
3、1:500或1:1000地形图;
4、签批方案图、定位图;
5、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立项文件等);
6、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7、经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图;
8、经规划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
9、经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
10、建筑施工图;
11、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十三、施工。
十四、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认可的审批办理。所需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申请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市勘察测绘大队验收测量成果(竣工修测地形图、地下管线图、竣工测量报告);
5、建筑竣工图一套和人防部门验收意见;
6、经营性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房产测绘和竣工测量资质单位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
7、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项目的手续、证件齐全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环卫处在市建设局审批窗口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3元/吨并负责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渣土处置公司处置建筑垃圾的总数量每吨2元返还给该渣土处置公司。
龙岩市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长沙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篇二
根据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39号) ,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与国内外的一般城市不同 (绝大部分大中城市中心区内不仅没有剩余弃土, 还需要从外部调运建筑施工回填土方) , 南宁市处于丘陵地区, 城市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弃土占城市建筑垃圾总量的80%左右, 年产生量达到400万立方米左右, 数量十分巨大, 而由弃土处置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在南宁市也非常突出。同时由于建筑弃土的处理、消纳工艺过程与建筑垃圾中的其它建筑弃料、废弃物明显不同, 因此有必要对单独针对南宁城市的建筑弃土消纳场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 同时对建筑弃土的产生、消纳实施规范管理, 解决日益突出的南宁市中心城区建筑弃土的产生、消纳问题。
2 规划研究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南宁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30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08~2010年 (远景协调期为2011~2000年) 。
3 建筑弃土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3.1 我国建筑弃土管理现状
据统计, 我国目前大中城市中建筑弃土的排放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排放总量的15%~20%。大量的建筑弃土未经许可, 就被施工单位运往城市河道、郊外洼地或乡村露天堆放、填埋, 不但长期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而且还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清运费等建设经费, 对土壤、水源、河道、植被等造成很大的危害。建筑弃土面临的另一个很大问题, 就是大量不能用于工程回填的建筑弃土未经分类就与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土方混合堆填, 严重影响了弃土的可循环利用, 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
建设部对建筑弃土的管理工作一向十分重视, 制定发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对建筑弃土的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
3.2 南宁市建筑弃土消纳场现状
南宁市中心城区在建的建筑工地有2800多个, 一个工地产生建筑渣土从几万至几十万立方米不等。据不完全统计, 2006年南宁市建筑弃土排放量达400万立方米, 平均每日排放近1.1万立方米。
根据《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规定, 建筑弃土专用消纳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 并有计划地建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南宁市目前并没有建筑弃土专用消纳场地, 只有大量零散的建筑弃土临时消纳场, 这些临时的消纳场多为南宁市中尚未开发利用到的土地, 大多数都是利用一些鱼塘、沟渠作为建筑弃土的消纳场地, 这些消纳场由一些企业和城中村的村委来经营, 经过核准后, 按照市场化的物价标准向运输单位收取费用, 一般1~6个月左右建筑弃土就会。南宁市现有规模较大的临时消纳场所共有2个, 剩余消纳量分别仅为32万立方米和50万立方米, 远不能满足需求。
3.3 存在问题
(1) 各施工场地未能实现有效的土方量挖填平衡
由于不断的开发建设用地, 南宁市内大多数施工场地所挖出的土方量并不能很好实现在施工范围内的挖填方平衡。例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可以将整个场地的土方挖填量大致设计平衡, 但实际建设中各项目开发时序的问题导致挖出的土方量常常很难填到场地内需要填方的区域内, 因为这需要另外修建道路;
其次由于南宁市的土层中含杂了大量的膨胀土和淤泥, 这是规划设计场地挖填土方量难以准确的另一重要原因;
此外还有些施工场地没有按照规划来实施建设, 最终产生的土方量远远大于规划中的预测量。
(2) 建筑弃土非法消纳
违法消纳的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目前还缺乏专门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地, 南宁市建筑渣土管理所在管理初期也已经划有几块大型的临时消纳场地, 但一方面由于对市区建筑弃土的产生量估计不足, 建筑弃土产量大, 消纳场地小, “产销”矛盾突出, 远远不能满足消纳容量, 南宁市建筑渣土管理所目前所核准的建筑弃土临时消纳场地与南宁市用地规划基本脱节, 没有相应的规划信息平台让建筑渣土管理所有依据来核准这些临时消纳场地, 于是非法消纳建筑弃土的现象日趋严重;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临时消纳场需要收费, 许多的建筑弃土消纳承包人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 不愿运往这些消纳场地, 喜欢就近非法消纳解决。
(3) 基本未实行分类填埋
由于现状的临时消纳场多从经济利益出发, 基本上都是综合消纳各类建筑弃土, 其处理方式极为单一, 除了少数场地实行了按垃圾的不同种类分区填埋以外, 绝大多数都是简单的堆放、填埋。并且消纳场在填埋之前, 大多数没有进行任何规范化的场地处理, 这就导致在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填埋后, 如果该消纳场地用来作为建设开发用地的话, 由于地基强度不够, 垃圾还要被重新挖出, 再填埋工程土方才能施工, 造成严重的重复浪费。
4 研究思路选择
由于没有成熟的剩余土方量预测方法, 在规划区内可供应借鉴和引用的资料也很少, 根据建筑弃土的自身特性和规划区的实际情况, 本次规划工作思路及方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 以规划区近期建设规划开发量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在了解建筑弃土消纳现状的基础上, 结合规划区规划建设状况, 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对建筑弃土的消纳处理, 重点对建筑弃土的源头、类型及发展特征进行分析;提出消纳场的划分、选址框架及功能定位, 作为未来建筑弃土消纳场选址的基本指导依据。
(2)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根据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和方向, 以各项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的道路、场地竖向设计为基础, 通过分析规划区内建筑弃土产生发展趋势, 对规划期限内建筑弃土消纳场的需求进行预测, 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基础, 进行多方案比较, 提出规划区内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布局方案, 使建筑弃土消纳场布局尽可能地与城市环境卫生发展战略的目标相适应, 与城市发展布局和方向相协调。
5 建筑弃土消纳场的体系构建及功能划分
5.1 建设多层次消纳场系统
规划从全市范围、重点建设地区和建设项目个案等不同层面出发, 以重点建设区域为主要方向, 通过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因地制宜分别设置不同类型、大小的消纳场, 对各层次建筑弃土产生源进行合理的平衡、消纳:
(1) 微观层面:指规划区内各个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弃土的建设工地。以独立项目工地为控制的基本单元, 通过规划需要土方回填的基坑、基槽等形成小型的临时消纳场, 接纳工程建设实际需求的建筑弃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竖向高程进行土方填挖, 并应按规划对自身产生的弃土实施合法、及时的消纳。如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调整竖向高程和填挖土方的, 必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和批准。
(2) 中观层面:各规划片区内经微观层次消纳场相互平衡后剩余的可回填土方, 将调剂送往邻近片区需要填埋建筑弃土的场地按规划控制高程进行填埋, 或就近调配往运输距离合适的大型临时消纳场。但建筑弃土中的淤泥、膨胀土等不可用于工程回填的部分不能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消纳。
(3) 宏观层面:主要是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专用建筑弃土消纳场。城市各个片区之间经过相互调配平衡后仍无法消纳的建筑弃土, 将依据可回填土方以及淤泥、膨胀土等不同的土质类型, 结合服务半径分别送往专用消纳场处理填埋。
5.2 消纳场的功能划分及选址框架
根据南宁市的实际情况, 规划将建筑弃土消纳场分为临时消纳场和专用消纳场2大类。其中对于临时消纳场根据其容量和使用期限可分为小型和大型2小类, 专用消纳场进一步细分为固定回填消纳场和综合消纳场2小类。
6 大型消纳场布局规划方案
6.1 禁止消纳弃土区域规划
中心城以内:禁止消纳弃土区域规划主要为内河控制范围线内用地、中心城范围内规划的公园绿地以及风景林地, 此外还包括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危险区。
中心城以外:禁止消纳弃土区域规划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高度敏感区、水土流失中度敏感区、地震断裂带、重要水域、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危险区。
6.2 建筑弃土总量预测
预测到2010年, 规划区范围产生的剩余土方量为1742万立方米, 远景协调期产生的建筑弃土量为4355万立方米。
6.3 规划期消纳场建设实施
临时消纳场:规划2008~2010年建设完成良庆区玉洞村 (20万立方米) 、蚂蚁山庄 (20万立方米) 、蓝天钢管厂 (50万立方米) 3处大型临时消纳场。
专用消纳场:规划2008~2010年建设完成玉洞收费站一期400万立方米 (固定回填) 、屯里200万立方米 (综合) 、邕武苗圃600万立方米 (综合) 、邕宁区八里林场600万立方米 (综合) 4处专用消纳场。
6.4 远景协调期消纳场建设实施
临时消纳场:规划2011~2015年建设完成同乐砖厂 (100万立方米) 、沙井煤矿采空区 (100万立方米) 和二塘煤矿采空区 (100万立方米) 3处大型临时消纳场。
专用消纳场:规划2011~2015年建设完成玉洞收费站二期400万立方米 (固定回填) 、尾燕岭300万立方米 (固定回填) 、玉洞那勤村300万立方米 (综合) 、良凤江渌儿岭600万立方米 (综合) 、那马镇那摹村300万立方米 (固定回填) 5处专用消纳场;规划2016-2020年建设完成高峰林场延河分场1200万立方米 (综合) 、四塘大通1200万立方米 (综合) 2处专用消纳场。
摘要:南宁市处于丘陵地区, 城市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弃土占城市建筑垃圾总量的80%左右, 而由弃土处置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在南宁市也非常突出。文章对南宁城市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进行研究探索, 同时对建筑弃土的产生、消纳的规范管理体系进行了分析探讨, 以期对解决日益突出的南宁市中心城区建筑弃土的产生、消纳等问题作出一些有益实践。
关键词:建筑弃土,体系构建及功能划分,临时消纳场,专用消纳场,选址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K].
[2]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K].
[3]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