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

2025-04-19|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精选10篇)

1.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 篇一

全县第一季度殡葬改革工作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各乡镇、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各项殡葬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查处殡葬违规行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3月底,全县共火化遗体 具,火化率 %,其中工作人员 个。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了对殡葬工作的组织领导。自全县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殡葬工作高度重视,把殡葬改革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书记和 县长多次在全县大型会议上专门强调,书记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及时安排研究解决。县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乡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定了政策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山东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了《中共xx县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x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邢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xxx丧事办理制度》、《殡改职能部门协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方法、目标、任务等。县政府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工作 1 人员均签订了殡改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殡葬改革,遵守殡改政策,包保直系亲属遵守殡改各项规定,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今年以来,全县共有 多名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去世后火化,为全县人民群众做出了表率。

3、加强了宣传带动。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1月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移风易俗殡改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对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月27日县政府又召开了殡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落实殡改工作要求。在殡改实施期间,县电视台开辟殡葬改革系列专题报道,各乡镇也通过宣传车、会议、发放明白纸、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火化情况考核通报制度。为了强化乡镇工作责任,县政府按乡镇完成火化任务比例进行评分,对火化率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总结,两次约谈了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书记、乡镇长,近期还要对一季度排后三名的乡镇主要领导约谈、电视曝光,有效促进了落后乡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

5、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大部分乡镇都成了殡改执法队,对辖区内偷埋土葬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火化率稳步提升。

6、落实了殡葬惠民政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县民政局给予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免费火化政策,1-3月份共为 余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减免了约 万元丧葬费用。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乡镇仍不重视。个别乡镇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工作不主动,没有硬措施、硬办法,仍下不了决心,从思想认识到工作开展都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导致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不同步、不平衡、差距大,整体进展不顺利。有的乡镇起步很好,但遇见难题不敢碰硬,造成工作全面滑坡;有的乡镇工作标准低,被动应付,只求不进后三名,至今工作打不开局面;极个别乡镇至今未真正重视,辖区内仍存在丧事中扎纸活、搭戏台、吹响器等违规治丧现象,对全县殡改工作开展造成恶劣的影响。

2、职能部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对殡葬改革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致使部门资源整合不够,数据互通不及时,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形不成工作合力。

3、各项配套措施不到位。殡葬设施投入少,缺乏公墓、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对火化后的丧葬事宜不能提供相应服务,制约了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下步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乡镇、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强化工作措施,3 压实工作责任,扭转殡葬改革落后的局面。特别是各乡镇,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识到殡改工作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每月、每季度、全年任务都非常明确,失去就无法弥补。县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全县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殡改规定的行为以及在殡改工作中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2、要加强部门协作。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按照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殡改职能部门协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各单位要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改规定行为。

3、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学习沂水经验,制定完善各项惠民政策,制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尽快建成一批公益性公墓,彻底革除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起坟、立碑等丧葬陋习。

附件:一季度各乡镇火化情况统计表

2018年4月15日

2.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 篇二

一、什集镇计生工作基本情况

全镇共各行政村,个自然村,总人口人,已婚育龄妇女 人。人口结构情况:一孩户户,其中一男孩户户,一女孩户户;二孩户户,其中双女户户,二男孩户户,一男一女户 户;多孩户户,婚后无孩户。全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人,应邮寄孕检证明 人,已邮寄 人,反响查体 人,其中重点人员 人,应邮寄孕检证明 人,已邮寄 人,反响查体 人。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期末累计落实节育措施 例综合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的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县财政。2011年度违法生育 人,应征社会抚养费 万元,已征万元,征收到位率 %。2012年1—2月份征收 万元。

二、县人口计生局驻什集督导组工作情况

根据市县统一安排,在今年春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两人组成县人口计生局驻什集镇督导组,2012年2月7日正式入住什集镇。我们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对什集镇市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镇大型会议动员、《实施意见》制定、清理清查工作、环境和舆论宣传及查体前的各项准备情况进行重点督导。2月10日—2月25日,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安排古泉办事处、吉山镇两名B超员到什集镇对全镇已婚育龄妇女集中查体,督导组对查体全程监督,同时对四项手术落实

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注意什集镇在全县的排名,对进度慢的管区建议镇主要领导进行重点调度,督促加快进度。2月26日—3月5日,督导《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度情况、重点是查体不到位人员进行分析锁定外逃人员等。3月5日以后,重点督导对外逃人员的包保责任制、追回、四术落实、流动人口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在这次春季计划生育工作中,督导组与什集镇工作人员同吃住同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1、村级基础薄弱。

2.、节育措施落实难。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4、清理清查不彻底。

5、查体到位率低

6、宣传氛围不浓厚。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对未查体人员督导什集镇加大力度,督促到县服务站查体。

2、在分析的基础上锁定的外逃人员,并落实包保责任制。最大限度的追回,遏制违法生育,提高合法生育率。

3、进一步加大四术落实力度,力争应落实相应节育措

施的全部落实节育措施。

4、督导什集镇做好清理清查和补报工作。

5、做好经常性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

3.殡葬改革工作典型发言 篇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快小城镇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我镇文明和社会和谐。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殡改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xx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站所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逐步形成了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配合,严抓殡葬管理的良好局面。各村委会成立与镇级配套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镇、村两级领导小组为殡葬改革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在加强机构力量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我们在强化行政推动的同时,注重引导群众成立自发性自治组织,不断完善其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发挥其积极作用。我镇xxx村由退休干部、教师自发成立的“和谐农村促进会”就是替代原有红白理事会的新型群众组织,宣传殡改政策,倡导文明新风是其核心工作之一。通过积极宣传、说服教育等提倡文明节俭操办丧事,每年就能为村民节约开支3万多元。这一组织形式在我镇得到迅速推广,各村纷纷效仿,全镇每年因此能节约资金近百万元,社会效果十分 明显。

二、重视舆论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浓厚氛围

强化舆论作用,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殡葬改革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镇始终把舆论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一是确保宣传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传单及短信平台等各种方式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在传统扫墓时节,将殡改宣传小册子发放到村民手中,进行重点说服教育,努力使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加强宣传深度。有针对性地加大xxxxx区域的宣传力度,将殡葬改革与景区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提高宣传内涵和说服力,赢得群众支持与信任。去年,镇人代会一致通过了园区范围内不得随意买卖墓地及墓地搬迁等相关规定,严格土地管理,为确保园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大重点对象的说服教育力度。对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注重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殡葬法规的意识。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殡改政策逐步透明化、浅显化,进而被群众接受和认同,文明办丧事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殡改工作收到实效

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落实殡改硬指标,使火化率100%目标逐年巩固。

一是注重与派出所、殡管所等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死亡户口注销的办理程序,明晰职责,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因我镇大部分村都习惯于到xx火葬场进行火化,在殡改工作初期,为加大推进力度,镇村相关负责同志克服各种困难曾多次跨县到xx核对火化名单,回来后逐村核实,做到心 中有数,不给任何人可趁之机,同时村级管理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丧主联系火化事宜,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在群众中都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提高这一群体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殡改工作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几年前,xxx党支部书记xxx的父亲去世,老人生前有土葬的愿望,镇工作人员得知后,镇工作人员得知后,及时到该村,耐心的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使其主动火化。xxx支部书记xxx家属去世、xxx支部副书记xxx家属去世时都主动火化,并且简化丧葬程序,文明办丧事,在群众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三是持续推进村级公墓建设,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今年初,我们组织部分村干部到外地参观学习,并结合我镇实际进行了安排。要求各村均筹建一处由群众讨论决定的公墓区,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建设骨灰堂。目前,各村均集中开辟了集体安葬用地筹建公墓区,xxx村正在谋划建设一座骨灰堂。殡改工作正日益上升到一个新的起点和阶段。

4.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起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5.基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篇五

报告一根据省、市工作安排,6 月 14 日-23 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负责同志,先后到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事处,对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镇一办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地小屯南山进行实地考察。所到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高度重视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开发区结合本区实际,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国土、建设、民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职责, 并与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开管通[20xx]4 号)和(安开管通

[2010]xx 号)等文件,完善规范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幺铺段)坟墓治理工作,再次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

(二)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再认识

认真落实和贯彻《xx 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xx]16 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区、镇(办)、村三级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倡导

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解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全区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随着我区发展步伐的加快,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镇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 座,涉及 300 余户农户,给我区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区自 2010 年以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沪昆沿线和火化区域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治理公告,并下发治理通知。2011 年第一季度以来,利用 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 800 余份,使殡葬改革及沪昆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匹配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xx 万元,其中 20xx 年 15万元;2010 年 2 万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2011 年也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批转后实

施。

(四)殡葬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推行火葬,不断提高火化率。根据 [20xx]4 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活动的改革宣传,向群众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2010 年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按照火化区域实行 100%火化,边远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截止今年 3月 31 日,共火化尸体 508 具,与同期相比火化率均提高 10%以上;城区内 100%实现规范治丧;完善殡葬救助政策,按照火化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实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每具补助2000 元,截止 3 月 31 日共计补助 100 具,补助资金 20 万元。在此期间,我区在市民政事务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曾多次会同市稽查支队、市殡仪馆,各镇办深入到死者家中宣传、做好火化动员工作,成功杜绝了多起土葬事件的发生。

2、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杜绝乱埋乱葬行为。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坟石、墓碑的业主,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辖区内经营的丧葬用品,以及坟石、墓碑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登记经营户8 户,停工取缔 2 户,规范完善了经营户 4 户,使辖区内丧

葬用品经营规范。在沿线周边村寨下发通知、公告进行宣传,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辖区内无墓碑、坟石、棺木等土葬用品加工销售点;完成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 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格查处违法公墓 13 个,清理登记辖区内墓碑坟石、土葬用品加工点 5处,但尚未规范和取缔。通过殡葬稽查,严禁在公路两旁,库区周围,厂(场)及集镇周边葬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

3、整治治丧场所,实行规范治丧。在城区范围内及幺铺镇、宋旗镇的镇区范围内,通过城管大队加强占道治丧、利用公共场所治丧的管理,宣传指导群众到指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和指定的场所进行治丧活动。例如:城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街道、小巷(街)、居民区内不准治丧,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治丧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安市民发[20xx]33 号)的通知,开发区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对碧天园公墓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协调周边用地纠纷问题,对张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

5、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执行殡葬法规。开发区在人员少,机构不建全的情况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新组建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了殡葬执法的工作职能,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6、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去年以来,每逢清明前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到镇、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清明“祭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

(五)堵疏结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建设

目前,开发区多数范围内均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范围,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问题上,存在着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只能在边远地区选址建设。目前,南山村和附近的小屯村合建农村村级公益性公墓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社会局支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 3 万元资金已到位。通过努力,今年将需完成的 6 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配合景观整治,积极开展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

开发区沪昆高速公路过境段全长 8 公里,涉及 13 个村。认真开展了公路两旁坟墓调查统计工作,共涉及坟墓 1020座;其中,石坟 741 座,土坟 279 座。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投入前期经费50 万元,对旧坟采取绿化遮掩,新坟采取取缔迁移,活人墓坚决撤销取缔的办法,确保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有效治理

(七)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殡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具补助 2000 元的丧葬费用,截止 3 月 31 日共计补助 100 具,补助资金 20 万元。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人员死亡的,只要落实殡葬措施的,视其情况再次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和问题,自实行此政策以来共补助贫困群众 9 人次共 6.43 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开发区殡葬改革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开发区自成立以来没有单设殡葬管理改革办公室,没有执法权,分属于开发区执法大队,但到目前为止,未履行执法义务。

(二)镇(办)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殡葬改革没有真正推开。由于村级性公益性公墓的各种服务设施建设未尚完善,不少地方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有的在荒山林地、有的占用耕地、自留地擅自建坟筑墓,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

(三)治丧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就地方便群众进行治丧活动。由于开发区辖区内无治丧场所,边远厂区(011 厂矿)及部分农村离现有的治丧场所较远,不

能方便群众就地治丧。

(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由于在公墓选址的问题上,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加之村级缺乏前期经费投入,政府投入的经费又跟不上,没有适应当地群众收入水平的公益性墓地,且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很高,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因此,照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埋乱葬行为。再加之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区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 座,涉及 300 余户农户,给我镇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五)村级公益性公墓没有指导性的收费意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方案。

(六)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工作需加大力度。由于需要经费投入较大,民政部门只能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控制杜绝新坟的出现,绿化遮掩景观整治的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才能完成。

报告二 xx 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东靠永昌县,南邻民乐县,西与甘州区接壤,北毗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全县总面积 5402平方公里,辖 6 镇 2 乡,总人口 21.4 万,全县年人口死亡率 5.42‰。近年来,xx 县以殡葬综合改革为统领和抓手,通过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舆论宣传,凝聚各方合力,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文明祭祀风尚蔚然成风。

强化领导,凝聚合力,创优殡葬改革工作环境。县委、县政府把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xx 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试点任务、工作进度、部门职责,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县 8 个乡镇相应成立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均对 xx 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了指示,并多次深入我县进行检查、指导,就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第 31 蹲点调研组在 xx 蹲点调研期间,两次对我县的殡葬综合改革情况和殡葬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性研究谋划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宣传引领,转变观念,创优殡葬改革舆论环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转变千百年来的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必须立足于思想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层层动员部署。

自殡葬改革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多次召开相关动员会、推进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强化部门联动。由统战部、文明办、民政局等单位先后组织从事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和殡仪服务单位,召开了两次专门的殡葬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他们从传统的殡葬思维中“走出来”,成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新网络等平台,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发放倡议书、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在重点祭祀日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殡葬改革。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全县 1xx 个基层红白理事会在办理婚丧事务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将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评选范围。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宣传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典型案例来引领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对移风易俗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进而推动全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殡葬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是头等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发展,xx 县不断

完善殡葬基础设施,规范殡仪服务,创新工作思路,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将殡葬改革列为重点事项,积极谋划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累计投资约 7500 万元,建成占地面积 90 万平方米,可安葬 80 年的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并且完善了道路、绿化、殡仪馆、吊唁大厅等配套设施,全县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群众的殡葬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创新工作思路,根据xx 县人口分布和城区规划,逐步优化和完善殡葬服务准入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向市场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式有序参与殡葬中介服务。目前有 3 家民营企业参与了全县的殡葬服务,既有效解决了在城区乱搭灵棚扰乱公共秩序的问题,又保护了城区环境;既提升了全县殡葬服务能力,又极大方便了群众。

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创优殡葬改革法治环境。新时期殡葬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环境。为此,建立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从完善政策体系入手,制定出台了《xx 县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xx 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xx 县关于开展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x 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成立了 xx 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xx 县殡葬服务中心 2 个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在坚持依法殡葬、依法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厘清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形成,全县殡葬管理效能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殡葬监管,整治乱埋乱葬。按照遏制增量,逐步消减存量的原则,印发了《xx 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建墓地乱埋乱葬的通告》《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沿六区坟头墓地专项整治的通告》《xx 县坟头墓地集中整治补助标准的通知》,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拓宽信息渠道,坚决遏制 “三沿六区”新建坟墓增量。

鼓励群众自愿通过降低坟头高度或不留坟头、立碑平卧方式就地平整坟头、矮化墓碑(坟头、墓碑地面高度不超过0.4 米),对平整坟头和搬迁墓穴分类进行了补助。自愿将墓穴迁往乡镇划定的集中安葬区或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均免除公墓墓地费。党员干部带头,深化移风易俗。联合县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民政等 5 部门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深化移风易俗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抵制各种丧葬陋俗,做殡葬改革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各种不良治丧行为;

对丧事活动中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带头文明治丧,推行丧事简办;带头弘扬孝老敬老风尚,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将丧事活动由原来的 5 天改为 3 天。全县党员、干部亲属逝

世后,严格执行丧事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将办理丧事时间、安葬地点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亲属逝世后严格做到在公墓内或集中安葬区内进行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并提倡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少占或不占地的生态节地葬法;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遗体安葬方式;严禁骨灰装棺土葬、严禁滥占耕地、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丧葬行为。

6.市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六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设立殡葬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加大殡葬改革专项治理执法力度。殡葬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本辖区殡葬改革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

2、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

3、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新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1、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各镇乡(街道)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整治清理队伍上山清坟。清坟的重点范围在禁坟区“三沿五区”,即: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专项治理采取全面铺开,先发放《整改通知书》,再发《决定书》,然后依法平毁的方法开展。各镇乡(街道)限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禁坟区范围内治理任务,并将整治清理情况于20xx年1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届时,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镇乡(街道)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任务完成好的镇乡(街道)予以表彰,对任务完成差的镇乡(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查处遗体土葬和异地火化。各镇乡(街道)要加大遗体土葬和异地火化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市效能办、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交通局、科技文体局、民宗局等部门要联手合作,坚决杜绝遗体土葬、异地火化“二重葬”、旧墓翻新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四、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稳步实施骨灰有序流动

各镇乡(街道)要认真执行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骨灰流向跟踪督查,从源头上管住骨灰流向,杜绝土葬和骨灰“二重葬”。各镇乡(街道)要合理规划,加快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的建设步伐,加强对本辖区内公墓及骨灰楼(堂)的管理,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堵疏结合。

五、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各级党员干部要做破除丧葬陋俗的带头人,对个别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依法从严查处。

2、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镇乡(街道)予以责任追究。

7.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 篇七

按照县委、县政府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县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多次安排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相关股室、各分局高度重视此事,并成立了XX县市监局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相关股室、分局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二、该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宣传阶段。

我局下属各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制作、销售墓碑、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的经营者逐户上门进行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了国家、省、市有关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意义,提醒此类市场主体不得违反《XX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在火葬区内制造、销售棺木及其他土葬用品”的相关规定。同时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做到守法经营,合规经营。二是摸底调查阶段。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全县共有X户经营墓碑、迷信物品经销店)。三是限期整改阶段。对X户经营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各经营户自行停止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对现有成品在限期内拆除或改做他用。

三、存在问题。

由于大部份经营户在整改工作前就已经进好了棺木、墓碑,通过整改工作,处置了一些,但还有少量棺木、墓碑仍未处理。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否采取同价收购等方法来处置。

8.关于荔波县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篇八

荔 波 县 人 大 代 工 委

2011年10月21日

根据县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讨论发言时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尽快修建荔波县殡仪馆和尽快启动荔波县城公墓建设的意见”及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为提高我县文明形象,革除当街治丧、乱埋乱葬的陈规陋习,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造福子孙后代,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们就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传统的丧葬习俗是以自家操办邻理帮忙为主,丧葬活动都是在自家有限的院落和所在居民区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出殡时敲锣打鼓,燃放烟花,点放炮竹,抛撒纸钱等招摇过市,把一个地方搞得乌烟瘴气,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受传统“逝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习俗影响,广大群众对丧葬中出现的占用街道、堵塞交通等各种问题是敢怒而不敢言。我县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和贵州南部优先发展旅游县城,又是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全国科普示范县。树立崇尚科学,革除丧葬陋习,提高文明形象又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事在必行。

二、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加快我县集中规范治丧建设

速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尽快修建荔波县殡仪馆和尽快启动荔波县城公墓建设的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认真落实,并将殡葬改革(集中规范治丧)工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使工作能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集中规范治丧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12月中旬前动工建设。同时就征地拆迁、规划设计、项目主体建设、资金筹措、项目实施、项目名称等六个方面的责任作了具体明确。

2、广泛征求意见,慎重落实地址。在今年我县人代会召开后,县民政局作为殡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了建设用地的预选工作,经过多天对县城周边进行选址并征求各方意见后,现已基本确定将殡仪馆建在登高坡上去150米处第一个右湾里面,总面积 亩。

3、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根据荔波县城30-50年人口规模设计建设集中治丧点(殡仪馆),内部设施主要有:⑴、办公服务综合楼:三层,框架结构,每层300M2总计900M2;⑵、悼念厅:一层,框架结构,层高8M,总面积300M2;⑶、灵堂:5个,框架结构,层高4M,300M22个,200M23个,总面积1200M2;⑷、殡葬服务用车车库:一层,框架结构,150M2;⑸、公厕:2—3个;(6)、停车场:车位(大车位10个;小车位90个),总面积约1000M2;(7)、餐厅:二层,框架结构,600M2/层,共1200M2;(8)、综合服务部:二层,砖混结构,服务门市6个。殡仪馆的整体规划布局为二期建

设火化设施预留800M2建设用地。

4、项目立项和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县发改部门正在进行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县资本营运公司正在进行开工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其余相关单位和部门正在根据各自的职责,加班加点有序进行,保证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确保在12月中旬以前动工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殡葬改革对我县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经过调研,我县要顺利进行殡葬改革制度将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观念转变不到位。由于受几千年传统殡葬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上上下下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不一,有的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来。就县城周边及城区内的部分群众而言,主要有“两种心态”。一是认为殡葬改革没有必要。认为沿袭了几千年“在家停放、守孝三天”的传统殡葬方式能体现晚辈对尊长应尽的孝道,现要进行改革一时难以接受。二是认为殡葬改革是城里人或者单位人的事,与一般百姓没有多大关系。

2、规划设计不够合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需政府整体推进的工作。而我县在规划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到集中治丧点(殡仪馆)与公共墓地就近选点,以便于丧户治丧完后就近安埋(存放)的问题,显得操办丧事过程繁杂,来回多次倒运逝者才能入土安葬。因此,群众参与的氛围不浓、积极性不高。

3、无法可依,开展工作有难度。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殡葬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无法可依,无章可询,执行难度大。

三、几点建议

搞好殡葬改革,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县目前殡葬秩序紊乱,不仅影响到殡葬改革,而且与我县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及全国科普示范县”的荣誉极不谐调,整顿城区殡葬秩序,深化殡葬改革已迫在眉睫,因此,工作中必须把握方向,规范运作,加强领导,讲求实效,稳步推进。

1、制定措施,出台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殡葬改革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暂行办法”,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法可依,违法能究。从而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

2、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县人民政府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区殡葬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县民政局加大对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更进一步进行广泛宣传,掀起新一轮殡葬改革法规宣传的新高潮。县民政局还要协助玉屏镇政府做好殡葬法规进社区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遵守、维护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3、明确职责,分类执法。县政府办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出 4

台的“殡葬改革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暂行办法”加以落实。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殡葬执法工作。

4、多策并举,形成合力。殡葬改革是县城广大居民的迫切需要,是一项民心所向的工程,为了把这项改革做好、做实,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县民政局还要考虑城区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入馆困难,所以要积极争取政府出台多项政策予以倾斜。

5、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县人民政府尽快督促相关部门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使殡葬服务单位做到明码实价,合理收费。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倡导殡葬新风,不断挖掘殡葬文化,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我县的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必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和政策,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通过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上有较大的转变。特别要解决领导干部这个层面的思想认识问题。

7、推进公墓、生态墓区建设,努力实现墓区园林化。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县人民政府要着手规划公墓、生态墓区建设。公墓、生态墓建设应本着节约土地,美

化环境、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要求,结合我县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和贵州南部优先发展旅游县城以及当地群众的一些风俗,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推进。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整治,并强制绿化。经过推进墓区建设和规范管理,引导干部群众有序安葬坟墓。

8、励行节约,提倡丧事从简。

9.郸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督导情况 篇九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 年 月 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 年底,实现火化率 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 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年 月至 月)

1.迅速动员部署。

年 月底,成立 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 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年 月至 年 月 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

年 月 旬要完成公墓选址,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 年需求征地,首期按 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 %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年 月至 年 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年 月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月底收缴的按每副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

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 元/穴、土坟 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年 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 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 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 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 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

10.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篇十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

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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