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安全

2025-04-08|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网络舆论安全(精选8篇)

1.网络舆论安全 篇一

网络舆论监督

熊琪

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在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舆论监督随着“天价烟事件”、“邓玉娇事件”、“孙志刚事件”、“钓鱼执法事件”等一系列事件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用自己影响并形成社会舆论高潮并最终影响了事情的发展的强大力量向社会显示着当代网络舆论监督在舆论监督方面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到底什么是网络舆论监督?

我们知道,舆论监督从广义上讲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充分发表建议和呼声,通过社会舆论对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行的检察和督促。当然,我们现在所说的舆论监督一般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即一般公民和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组织在公共论域的言论空间中通过公开指控、评论,提出改进建议等手段,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等不当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认为从传播学角度看网络舆论监督从传播学角度看就是指利用网络实现的舆论监督监督。具体而言,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是通过网络监督的行为,都属于网络舆论监督。另一种观点认为,上述观点太过笼统,网络舆论监督主要指的是网络意见监督。总而言之,网络舆论监督涵盖了传统舆论监督的内容并以网络为新的载体呈现。

网络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起到怎样的功能?

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共同起到监视社会环境,调整社会心态与社会意见,对社会进行控制、制衡的作用。但,落实到实处,网络舆论监督和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有很大区别。

舆论监督的主体应是社会公众,但传统媒体的舆论中,大都是由新闻媒介代替公众进行并实现的,在很大程度上,公众舆论监督等同于媒介监督。话语权被牢牢掌握在媒介手中,受众只能被动接受,传者也很难收到受众的反馈,即使收到反馈,其时效性也非常差。而在网络传播中,传统媒介对社会舆论的相对垄断被打破,信息传播途径的多样化也促使了信息获取能力和言论表达的平台,普通民众可以更方便、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网络的匿名性也给言论的发表者带来了更高的安全感。同时,网络的超强聚合力、良好的交互性和快捷的传播速度也使得网络舆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产生、聚集,并以其巨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影响甚至决定事件的发展和结果。在这一过程中,网民自始至终都是舆论监督的主体。网络使受众以最快的速度,最全面的范围了解事实,并提供最广阔的平台供其以最快速的做出反馈,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

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一直被看作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湖北青年在广州收容人员救助站被殴致死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后,一时间互联网上的抗议声此起彼伏,网友们强烈而执着地要求有关部门严惩凶手,公开处理此事。这种舆论声势不仅引发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案的高度重视,13名疑犯被缉捕归案,还直接导致了实行了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这让我们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巨大力量。其后的“72码”、“躲猫猫”和“游戏死”等一系列事件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

网络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它毕竟属于发展不成熟的监督体系并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缺陷。

一、“把关人”的缺失;

网络的匿名性给予网民更强的安全感,助于他们更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但同时,不乏些浑水摸鱼者暗藏其中。他们随意发布、传播信息。更有甚者为了自身利益刻意发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必要的恐慌,这不仅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极大地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力。

在传统媒体中,“把关人”那强而有力的手处处可见。其设立,有效地规范了传统媒体新闻传播体系,一定程度上促进杜绝虚假信息的发布、传播。而网络舆论监督上中“把关人”严重缺失,仅靠“管理员”和楼主这类对网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远远不能满足对网络信息传播管理的要求,网络上年年都可以总结出n大假新闻。“把关人”的缺失而造成网络信息的不规范传播导致信息误导,这不仅在现实社会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会极大地降低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而开展网络舆论监督的前提则必须是信息的准确无误和畅通无阻,不良信息的存在无疑会使网络舆论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

二、“一边倒”的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形成的舆论压力往往会对处于审判过程中的司法机关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一些社会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边倒”的网络舆论无形中对审判结果起到了某种导向作用,从而造成了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而这又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网络舆论监督中形成的不具法律意义的舆论压力与“媒介审判”有相似性,指的都是干预、影响审判独立的现象,不同的是“媒介审判”的主体是新闻媒介,而网络舆论压力则主要是源于网民对于事件的集体自发的关注所形成的舆论压力环境。理性的网络舆论会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促进司法公正。而如果一旦出现网络舆论监督不当,则有可能对司法审判形成干扰,导致司法不公,特别是在舆论“一边倒”的压力之下,司法机关很难不受到影响,同时司法审判需要的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真凭实据,而网民所形成舆论声势的事实往往是表象的,不一定是证据。因此,对于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我们要从促进司法公正的角度加以引导和解决,尽量减少其负面影响。我们明白网络舆论监督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规避网络舆论的负面效应,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

1.推进信息公开

在社会公共事件中及时、客观、开放、透明的信息公开和报道,能最大程度消除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事件朝良性方向发展;而对信息进行隐瞒或迟缓公布,造成虚假信息的流行,容易导致舆论危机的形成,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也将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我国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规层面上把政府决策、行政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职责和义务给确定下来了,人民当家作主有了进一步完善的以法规为基础的知情权,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决心。同时,政府当注重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电子政府的广泛应用,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机制健全,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通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大立法规范,保障舆论监督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注重制度建设,以便对网络舆论加强约束和引导,从而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舆论监督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比网络自身的发展而言,目前的网络立法还相对滞后,这当然也与网络舆论传播的复杂性有关。法律的不健全给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对随意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来加以制止和管理,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很难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资料,这些都在无形中淡化了网民的法律意识,一些置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地保障网民的舆论监督权利并切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此外,一些相关制度体制建设也不容忽视。例如,各级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地把真实的情况告知公众,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遏制网络虚假信息的散布与传播,这一点还应当扩大到司法和其他政治领域;还可以建立“网上信访”制度,给公众的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一个更为畅通的渠道。

3.加强网络媒体建设,有效引导舆论

互联网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公共领域,各种意识形态、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在网上充分集合、碰撞和交汇,在多种声音中也难免夹杂着负面的“杂音”和“噪音”。网络媒体在“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堪称为社会的“防火墙”、“安全阀”和“减震器”。网络媒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之一,网络媒体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真实、有益、建设性的舆论主导传播空间,压缩和抑制失实、有害和破坏性的言论。网络媒体应当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地帮助人们把对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

4.提高网民的自律意识与法律意识

传统新闻媒体在长期的摸索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新闻从业道德准则,而在互联网上,论坛、个人博客、播客等等新的信息发布渠道,网民的真实身份被屏障了,人们可以获得相对更多的舆论自由。但伴随舆论监督随之而来的还有像人肉搜索等网络伦理问题,因而加强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和道德教育十分重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网民认识到网络舆论中存在的侵权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民在参与互动发表己见时都要注意自己的“媒介素养”与责任,增强网络主体实践网络道德行为的自觉性,促成网民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提高,形成网上道德舆论氛围,构建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2.网络舆论安全 篇二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影响,表现形式

1 前言

互联网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大的技术飞跃, 同时也是一次大的人类社会变迁, 它以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和互动性, 每天都在创造着新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它所导致的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组织已经悄然走进我们生活中, 一种与以往不同的新的监督方式已经形成, 即网络舆论监督。

尽管网络监督目前仍存在某些缺陷, 人们对它有不同的看法, 但绝不能因此否定它的作用。2003年, 网络媒体所显示的舆论监督力量得到了最充分最有效的体现, 众多新闻事件, 如孙志刚事件、刘涌案件、宝马汽车撞人案等, 都在网络上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接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评判监督, 深深触及了人们的灵魂。人民大众参政意识空前高涨, 使各种事件的发展得到了最深刻的推动, 不但影响着政府决策, 而且涉及了法律的变革。网络媒体公信力日益凸显。网络监督已经不可阻挡, 因为它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 是“现代社会民主化发展进程的必然”。应当对网络监督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并且不断地使其规范和完善。

2 网络舆论监督是现代文明的体现

现代文明的社会, 不仅表现为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达, 而且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文明化, 尤其政治文明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政治文明首先表现为最大程度地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 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人们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畅所欲言, 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意见和倡议都能受到关注和发挥作用。依赖现代数字技术而实现的互联网传输、交流手段, 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充分实现民主又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网络监督正是这种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的恰到好处的结合, 它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 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 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否定网络的意义, 就如同愚昧时代否定“日心说”、清政府视火车为“怪物”、落后的文化禁锢电影、电视;否定网络监督也可以视为“叶公好龙”式的民主心态。

调查显示, 有些国家在利用网络舆论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走出了很大一步。比如, 韩国把互联网作为全民反腐肃贪的重要场所和有力工具。印度政府内部就有一个名叫“中央警戒委员会”创建的网站, 使不少官僚政客担惊受怕, 唯恐自己的前程因上此网而毁于一旦。

3 网络舆论也逐渐成为行政权力不可或缺的监督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 我国各级政府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体现在一批反腐倡廉网站的建立。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官方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 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一旦有网民在这些民间网站上发布官员的违法信息, 往往能获得强烈反响, 并不断有各地网民把新的材料补充进来, 形成了由个人转向集体的浩大局面。

与传统的媒体舆论相比较, 网络舆论主体具有更强的参政议政意识, 对问题分析具有一定深度。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 网络舆论具有广泛性特点, 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都站在不同的立场、角度进行对国家大事的讨论、评价, 集中反馈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网络舆论广泛性的特点也使网络舆论类似“无记名投票”更真实、充分地表达民意, 网络良好的交互性也使网络舆论对社会现象产生不同的理解, 更有利于我国政府制定政策, 从而符合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利益。

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开始形成的标志性事件是1998年5月的印尼排华事件。印尼政府对排华事件的放纵, 造成大量当地华人的死伤。全世界的华人就在网上发起“黄丝带”运动。通过网络表达对印尼政府的愤慨, 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 印尼政府不得不有所收敛, 开始关注当地华人的权利。“黄丝带”运动, 显示网络舆论监督对国际政治影响。

由于网络的特性, 使网络舆论不仅仅成为表达正义的先行者, 同时也成了不实报道、不良信息的一线传播者,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司法独立以及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妨碍社会进步, 影响社会稳定。

通过查看、分析并衔接事件经过可以看出, 网络事件都是以“图片/视频+文字”的形式出现的, 随着这个模式出现的还有一句流行口号, 即“无图无真相”。

透过大量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 得出以下理论作为支撑:卡西尔在《人论》一书中曾说到:随着人们象征性活动的进展, 物质现实似乎在成比例地缩小。人们没有直面周遭的事物, 而是在不断地和自己对话。他们把自己完全包裹在语言的形式、艺术形象、神话象征或宗教仪式之中, 以至于不借助人工媒介他们就无法看见或了解任何东西。“无图无真相”在表面看来是人们在确定这件事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但其背后真正隐藏的意思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配上照片, 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照片为你听到的话提供了一个语境, 而所听到的话某种程度上也为照片提供了一个语境, 你看后甚至会相信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特别有用的道理。但是如果没有照片, 那句话就是完全独立的, 它和你的过去或者你的将来都没有任何联系。然后有了照片, 你就会觉得这句话的主体和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至于驱使你为此去做些什么。

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它可能促成某种行动。在任何一种交流环境中, 输入 (人们得到的信息) 总是多于输出 (在得到信息的基础上采取行动的可能性) 的。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 信息和行动之间的关系变得抽象而疏远起来。“图片/视频+文字”模式的出现, 同时冲击着人们的视觉和思维。相比纸质媒体强调文字重要性以及电视媒体强调视频重要性的特点, 网络信息的传输在兼顾文字传输的准确性的同时, 重视视频传输, 更有效地夺人眼球, 引人深思。

4 结论

3.网络舆论为何乏力 篇三

然而遗憾的是,很多网络热点问题,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和官员的重视,迟迟不去回应和解决,给社会带来的不安情绪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

沈阳那个最“牛”工商局长,自家开的商店卖长了毛的粽子,被媒体曝光后,竟然带着两车的人去大闹报社。这样的官员怎么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事引起网友热议,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至今上级部门仍没有给出处理结果。而据内部可靠消息透露,相关部门之所以不想公布结果,是怕网友更加愤怒,因为调查的结果是,这个局长没有违规违纪。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还有,那个在微博上炫耀自己富得流油的郭美美,真的和红十字会没有瓜葛吗?所有的消息都证明,他们利用红十字会的名义在从事商业盈利活动。还有,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公然把善款用于放贷和投资房地产,真是天下奇闻。他们不去救济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反而巧取豪夺,利用公众的善良,内外勾结,大赚不义之财,严重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过去,有境外媒体揭露内地某些慈善机构中饱私囊,我还半信半疑,现在我是完全相信了。

李双江之子打人的丑闻引起网友对名人特权的不满,挂公安车牌打人的苏楠更引发了大家的愤怒。18岁的苏楠是怎么和15岁的李天一成为朋友的?内幕我们无从知晓,但是,苏楠进公安局的第一句话是,我父亲是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这才真正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而最绝的是,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竟然说,有没有私生子,这是副厅长个人的私事,我们干涉不了。尽管那个局长否认了和这个18岁的少年有血缘关系,但网友并不完全信服。我们知道,一般的人胆子再大也不敢伪造公安的车牌,即使伪造了也不敢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横行霸道。这个疑问至今没有权威部门给我们解答。要是这个局长真有私生子,并以权谋私,那么他应该马上下台,因为他根本不符合人民公仆的最起码要求。即便不是事实,也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还有达芬奇家具造假事件,时间过去太久了,群众热切希望相关部门主持正义,严格执法。但至今,我们的政府部门有给出一个权威的说法吗?没有。可见,个别部门的不作为已经严重到何等程度。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种种现象让我们生活在一个缺少安全感的社会中。就如同食品满世界添加化学用品,让你胆战心惊;就如同高房价一天一个样,让你赚钱的速度永远跟不上涨价的速度。

4.网络舆论监督问题 篇四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含义及特点 网络舆论监督的含义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监督主体通过网络了解国家事务,交流意见看法,提供信息线索,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由网络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客、微博及新闻跟帖等形式。是一种主要以决策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

网络舆论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网络舆论,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有公众舆论、媒体舆论和各

种利益集团制造的舆论等。而狭义的网络舆论,则仅仅是指以网民作为舆论主体,在网上表达的舆论。

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它的本质也是事实监督。其监督主体是网络媒体,包括传统媒体网站、各类新闻网站、博客、微博、论坛或个人跟帖等。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现已成为反腐倡廉、民主法制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那么,作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既担负着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职责,同时,又是被网络舆论监督的客体对象。也就是说,我们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的两重身份。

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

(一)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激发了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人们在传统媒体上表达反腐意见时通常要署真实姓名,有时还需提供单位和个人身份证明,这就给意见表达者带来顾虑。特别是对于个人信息的充分暴露往往会使意见表达者因害怕打击报复或带来其他负面影响而谨慎从事。相比而言,人们在网络媒体上表达反腐意见和建议一般都是匿名的。正是这种匿名性所带来的特有保护功能,使得人们通过网络表达反腐言论和揭露腐败行为时能够畅所欲言,而不必有所顾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网络舆论表达的自由性,凸显了群众舆论监督的话语权。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知名人士的言论或媒体自身的意见,尤其是对焦点事件的评论,放眼望去,不是“专家指出”,就是“学者认为”,普通百姓的观点难得一见。而网络是一个开放、互动、广阔的信息交流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大胆地借助网络发表言论,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人们在网上发表意见具有较高的自由度,普通群众因此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和监督权。

(三)网络舆论传播的快捷性,提升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率。人们在传统媒体上发表言论往往要经过层层筛选和过滤,发表反腐意见更需要经过严格审查把关,有的还要等待适当的时机,因而传播的时效性大打折扣。而网络舆论监督实行的是“点对点”的沟通,具有“瞬发而即至、始悉而周知”的传播特点。任何一个会文字录入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联通互联网的电脑,就能迅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其传播到其他地方,这种传播在瞬间完成。随着手机上网功能的开发和推广,网络言论传播的快捷性将会得到更大幅度的提升。

(四)网络舆论集聚的爆发性,强化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威慑力。借助网络,人们不但可以非常便捷地参与各种反腐新闻的评论和意见交流,还可以通过犹如现实中的俱乐部、聊天室等虚拟社区,将遍布各地的网民汇集到一起,共同关注反腐热点信息和事件,各种观点互相碰撞、交锋和融合,能够在短时间内集聚广大网民的意见,最终形成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力量,给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造成一种声势浩大的舆论压力,凸显其揭露、鞭笞和抑制腐败的优势。

二、当前在网络舆论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和完善,在维护公平、伸张正义、促进社会发展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具有自由、匿名、开放等特点,使网络舆论监督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片面性和虚假性的缺陷:

(一)“把关人”的弱化,易造成虚假信息的泛滥。传统的舆论监督一般会受到“把关人”的把关,通过筛选和规范进入传播渠道。但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民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诉求,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无需经过审批和把关,导致大量理性与非理性、虚假与恶意等带有情绪化的信息在网络上无序传播,增加了甄别难度和监督成本。

(二)“意见领袖”的差异,使舆论监督难以形成合力。由于自由无管束的网络言论主体,常常会出现各类社会地位不同、价值观念不同、责任意识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的“意见领袖”扮演重要角色,“意见领袖”主体的分散、利益差异,使不同观点的网络舆论交流、对撞,出现“集体无意识”的极化倾向,致使舆论监督出现混乱,难以形成合力。

(三)地域结构的不均衡,导致网络舆论监督的代表

性欠缺。虽然我国网民规模高达4.2亿,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发展极不均衡。据统计,我国网民的主体是30岁及以下的年轻群体,超过网民总数的2/3;网络普及率最高的北京,是安徽、贵州等省份普及率的5倍;9亿农民中只有不到1亿的网民,占全国网民的28%。因此,网民结构的年轻化且分布不均衡,导致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代表性还很不够,网上的声音代表不了民众的声音。

(四)法规制度的缺失,易形成“网络暴力”,侵犯公民权利。舆论监督同行政管理与法律制约不同,它不具有迫使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制力,而是借助舆论的压力,形成道德约束或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但目前尚无具体可操作的法规制度来约束、规范网络舆论。超出范围的舆论监督就变成一种越权行为,容易出现 “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

三、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应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几点思考近年来,各级纪检机关高度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管理,先后制订出台了中纪发[2011]18号《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浙纪发[2005]3号《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网上举报工作办法(试行)》、甬纪发[2010]31号《宁波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应对处臵办法》等文件,较好地规范了网络举报及应对处臵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日常管理。全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能够深刻领会文件精

神,紧密结合本区域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镇海区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工作既有创新、有亮点,又结合实际重民生、重效果。2010年以来,注重把收集、研判、处臵网络舆情作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困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探索创新网络“三问”工作机制,着力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较好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近年来,我区也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工作,在认真做好经常性基础性网络举报工作的同时,今年会同区委宣传部网管中心探索建立江东区网络廉情处臵平台,制订下发具体意见和协作机制方案,较好地实现网络廉情信息互通、协调互动,有效推动网络社会管理工作。

网络作为新兴媒体,是信息化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时代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和潮流。面对网络舆情这柄双刃剑,如何顺时而为、掌握主动、科学应对,切实做到重视而不忽视,接受而不排斥,引导而不压制,是当前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而又现实的课题。为此,我还有这么几点思考与领导和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克服“三种心态”,顺时而为。

一是克服“盲目排斥”的心态,顺应民意。现实生活中,当群众的正当利益无法得到诉求和保护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求助于网络,这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监督就是当前一种新的官民对话渠道。因此,作为政府

机关要正确对待网络监督,坚决摒弃排斥防范思维,切实改变拦、堵、塞的做法,做到“自己说、主动说、及时说、如实说”,热情面对不回避、真诚相待不敷衍、满足信息不推诿,尊重网络民意,坦诚对待网络民意,切实赢得网民的信任与支持。

二是克服“漠视”的心态,重视建设。网络监督不受渠道和时空的限制,为群众提供了自由、即时、充分的表现空间,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快速作出反应。据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中,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93.3%选择通过网络揭发社会不公;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网络曝光以35.8%的比例被列为首选。事实上,有些机关和部门对网络监督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甚至麻木不仁,长此以往,必将失去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信心和支持。因此,各级领导机关要坚决克服漠然臵之的心态,切实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建设,深入一线,听民意、解民忧,重引导、保稳定。

三是要克服畏惧的心态,参与互动。处在网络时代,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连穿着打扮都时刻处在网络监督之下,显示出网络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强大威力。南京的周久耕事件,给我们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只要看到网上的一点风吹草动,就惧怕过敏。但事与愿违,官员越是害怕监督,局势越是无法

控制,舆论监督反而更加如影随形,更加无孔不入。政府是社会的治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舆论监督是社会的了望者、守护者,两者之间不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只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舆情就能够成为政府的“保健医生”,反之则可能形成舆论“堰塞湖”。因此,要科学理性对待,消除网络监督的“恐惧症”。要善于发挥网络监督反映民意的渠道作用,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与网民进行平等、坦诚的良性互动,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保证网络监督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二)把握“三项原则”,掌握主动。

宜疏不宜堵。网络舆情的特点决定,要在网络上完全有效遏制住某类舆情的发布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并且,舆情从产生到形成舆论压力,往往是由于有关部门消极对待,刻意回避或封锁消息等行为,造成事件的真实面貌在不明真相网民的助推下,越发模糊。因此,在网络舆情产生之初,纪检监察机关就要正面回应,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民众明白真相,疏通心结,化解矛盾。

宜快不宜迟。网络舆情虽然具有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但其形成到爆发有一个过程。产生初期由于民众参与少,较为容易应对,一旦错过时机,将迅速扩散,有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扩散到现实空间,这时再采取措施应对,将会事倍功半。同时,网络舆情热点大多转换频繁,持续时间

短,如果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判断不准或者是工作严重滞后于舆情的发展,在网络舆情热点已呈下降趋势或者开始转移的时候介入,将可能重新激发网民的关注度。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在舆情形成发展的初期,要把握时机、争取主动,尽早介入、消除隐患。

宜统不宜分。把“统”贯穿于网络舆情搜集、分析、应对的全过程,要整合力量,主动加强与党政各部门、社会机构以及传统媒体的协作,共享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聚集力量共同应对;要统一口径,及时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统一“入口”和“出口”,各种渠道搜集的网络舆情宜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发布处理。

(三)紧扣“三个环节”,科学应对。

一是横纵联动,加强网络舆情的搜集。坚持被动与主动结合、横向与纵向联动的办法,加强网络舆情搜集。拓宽被动搜集渠道,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信访举报、网站论坛、公开邮箱等渠道按受群众信访举报及舆情信息;探索主动搜集方法,有条件,可以安排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个人从论坛、BBS、QQ等渠道主动搜集纪检监察机关关注范围的网络舆情;整合横向搜集力量,通过和其他党政部门、专业社会机构以及媒体等合作,达成舆情资源共享;发挥纵向搜集优势,发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共同协作搜集,分级负责

办理和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网络舆情的分析。突出网络舆情预测性分析研判。根据一定时期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及时组织人员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准确查找网络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对网络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突出网络舆情提示性分析研判。采取日通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大事件专题研判等形式,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层级研判。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群体的网上舆情信息监控。突出网络舆情动态性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及时研究网络上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把握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信息的第一时间获知掌控。

三是统筹兼顾,加强网络舆情的处臵。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要及时组织调查、适时通报进展、及时沟通反馈,并根据属实程度,做好处理、说明或疏导工作。对于可信度低、可查性不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宜以网民的身份,从侧面了解情况、打探消息、掌握细节,并根据价值情况,进行摸底初核或做好政策、原则等方面的解释工作,引导网民理性思考。对于明显没有依据,臆断性的线索类网络舆情,应依托网管中心等渠道,大胆进

行可信度分析,或者培养“意见领袖”,理性分析问题,正面引导网络舆情。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批评建议类网络舆情,应视合理及可行程度,组织调查研究,吸纳采用;一定合理但暂时难以执行的,引导网民展开辩论,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网民理解;不合理的,做好政策宣讲,积极解释引导。对于故意歪曲事实、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类网络舆情,要及时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同时,协调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并在网上进行通报,以达到杀一儆百,肃清网络环境的作用。

名词解释:

“把关人”:是大众传播媒介内部的工作人员。因为大众传播的一切信息,都要经过这些工作人员的过滤或筛选,才能同公众见面,所以他们便是信息传播的“把关人”。“把关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意见、评论,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是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的中介或过滤的环节。由他们将意见扩散给受众,形成信息传递的二级传播。

1、与被影响者一般处于平等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意见领袖未必都是大人物,相反,他们是我们生活中所熟悉的人,如亲友、邻居、同事等。正因为他们是人们所了解和信

赖的人,他们的意见和观点也就更有说服力。

2、意见领袖并不集中于特定的群体或阶层,而是均匀地分布于社会上任何群体和阶层中。

3、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一般分为“单一型”和“综合型”。在现代都市社会中,意见领袖以“单一型”为主,即一个人只要在某个特定领域很精通或在周围人中享有一定声望,他们在这个领域便可扮演意见领袖角色,而在其他不熟悉的领域,他们则可能是一般的被影响者。如一个对时事政治拥有广博知识的人可以在时政问题上给予他人指导,而在流行或时尚方面则接受其他行家的影响。在传统社会或农村社会中,意见领袖一般以“综合型”为主,例如有声望的家族对当地社会往往有普遍的影响。

“网络暴力”: 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同时,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BBS”:是英文的缩写,翻译成中文为“电子布告栏系统”或“电子公告牌系统”。BBS是一种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它向用户提供了一块公共电子白板,每个用户都可以在上面

5.网络舆论三要素 文档 篇五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从1968年查普希尔调查开始,研究学界不断发展和完 善议程设置理论,不过专注于该理论的大多数学者兴趣点 在于大众媒介的效果,即议程设置理论最成熟的部分是关 注媒介议程与公众议程之间的联系。①但是,对于分析研究 影响公众议程的因素而言,大众媒介并不是唯一的可考察 对象。学者们便开始思考:究竟是谁设置了媒介议程?谁 决定了将哪些话题带入公众关注的视野? 关于网络舆论的界定,研究学者们给出了各自不同的 看法。有学者认为,网络舆论的起点是网络公共话语空间 出现的某种话题。网上话题无数,无所不包,但只有少数 能引起网民的共鸣,即少数话题就转换成了网络议题。而 网络议题中又只有一部分能汇集网民的共同意见对社会产 生影响,直到这时网络舆论才宣告生成。②也有专家认为, 网络舆情是由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社会空 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 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③ 尽管网络舆论的概念界定并不完全统一,但笔者认为, 网络舆论的生成至少包括两个要素:一是舆论的议题来源 与大多数公众相关;二是舆论的议题能被制造。那么,在 网络中是谁在设置舆论议程?公众在网络舆论的生成过程 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即本文要探讨的不仅仅是媒介议程 的来源问题,还试图解释在赛博空间中如何利用网络媒介 这一工具设置公众议程,从而形成网络舆论。

二、网络舆论生成机制的构建

在过去诸多的舆论研究中,媒介议程经常被作为自 变量来考察其在制造舆论中的作用,现阶段的理论研究 则开始把媒介议程作为因变量来思考媒介议程的源头, 即媒介从社会各种议题中选择适合报道的议题,传播给 公众,进而影响公众的自身议题。而网络媒介是不同于 以往任何一种传统媒介的新形式,任何利益群体或者个 人都能成为网络媒介的把关人,他们既是信息的发送者, 也是信息的接受者。网络舆论由极少数能进入公众重要 议程的网络议题引发,既是网络媒介选择的结果,更是 公众选择的产物。

本文探讨的源头是网络议程的设置者,研究其与网络 舆论、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生成机制构建如图1。1·黑匣子(议程来源)“黑匣子”是指能引起网络舆论的议题来源,是网络舆 论爆发时能追溯的源头,是分析舆论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各种利益群体、个人以及网络媒介本身。利益群 体组织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设置议程在网络上传播,以期 达到制造社会舆论、影响公众意见和行为的目的;个人因 其个体的差异性,如网络写手、幕后推手,抑或普通网民 等,各自出于不同的目的也能操控舆论议程的走向;网络 媒介由于其传播迅速、海量受众等特点,成为利益群体和 个人发布议题的有效平台,同时也对公众设置议程。即

“黑匣子”是网络舆论生成机制中的隐性变量,是启动机制 链的关键因素,为测定网络舆论提供参考。图1 网络舆论生成机制

2·网络舆论(议程流动)网络舆论是整个机制的研究核心,居于三角链的顶端。来自“黑匣子”的议题制造舆论,这些舆论并不是一成不 变的,随着议题议程的推进和转移,网络舆论议程也在不 断流动。而网络舆论又包括正向舆论和负向舆论,即理性 的和非理性的。新的议题设置新的议程,导致新一轮的网 络言论,形成集聚性的新舆论,这些网络舆论是公众所表 达的信念、态度、意见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 响,同时反作用于公众,使公众产生新的态度和意见总和, 促使新议程被设置。3·公众(议程整合)公众是舆论的形成者,也是受影响者。公众是具有主

观能动性的个体,选择性接受“黑匣子”设置的部分网络 议题,将其与自身议题相结合,重新整合议程。那些被大 部分的公众所接受的议题在一段时间内会通过网络平台广 泛被讨论,公众对议题的各个部分、发展阶段及趋势进行 评价、跟踪和自我消化。公众可以在网络进行议程交流, 发表意见,同时也被其他意见左右,及时调整下一个议 程。整合后的新议程与来自“黑匣子”的议程将有所不 同,从而进一步诱发“黑匣子”生成符合受众导向需求的 新议题。

4·共通的议题意义空间

在充斥网络媒介的众多议题中,能够生成网络舆论的

议题必须是关联公众、激起公众广泛参与的。在这些议题中,“黑匣子”、网络舆论和公众三个变量是处于一个交叉

词汇域,即拥有共通的意义空间。这意味着,网络舆论并 不是毫无根据地突然爆发,它是基于“黑匣子”和公众在 网络这个特定的媒介空间中选择的结果。这个意义空间不 是由网络、公众、“黑匣子”任一变量单独所决定,而是由 整个网络舆论生成机制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作用所决定的, 也是衡量网络舆论价值的重要标准。也就是说,从网络舆 论生成机制的运行流程来看,网络议程是机制运行的因变 量,“黑匣子”、网络舆论、公众是运行的自变量,因变量 会随着自变量的变动而变动。他们是相互依存的,当“黑 匣子”记录的各项数据发生改变、公众参与度和心理产生 波动、舆论起伏时,网络议程也随之变化。

三、网络舆论生成机制的例证———贾君鹏事件 2009年7月,百度魔兽世界吧里出现了一个题目为

“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贴子,而这个只有标题 的贴子点开却没有内容,是一个公认的“水帖”,但它竟然 在短短一天之内创造了710万的点击量和30万的回帖数, 成了中文网络上一个匪夷所思的“奇迹”。该贴名称后来成 为网络流行语,贾君鹏这个身份不明的人物也随之走红网 络。正是这个莫名的网络空帖暴红现象,引发了众多后续 评论和效应。

随着“贾君鹏事件”一帖爆红,就有人开始谋划“贾君 鹏事件”的潜在品牌价值,出面宣称自己是该现象的始作俑 者。一位名为“荆雀”的魔兽玩家称自己是发帖人,并声明与 贾君鹏相关的商业活动须经其许可。2009年7月30日以后, 陆续有更多的策划公司公开认领“贾君鹏”。北京某传媒公司 经理在博客声称,“贾君鹏事件”乃是该公司一手策划,是为 某游戏(即《魔兽世界》)造势,共动用营销人员800余人, 收入达6位数。但随后网易否认该事件与《魔兽世界》有关, 亦与网易无关。此外,网络论坛中亦有其他公司自认为推手, 除公司及其CEO名字不同外,文章内容几乎如出一辙。但网民 对此不以为然,反而认为是这些公司在借此现象炒作自身④。社会心理学家林明崖将“贾君鹏事件”引发的网络现象归结为 网民的“群体演绎”和“虚拟发挥”。

笔者认为,这场轰动一时的舆论事件恰恰可以由网络舆

论生成机制来予以阐释和说明。即揭开贾君鹏事件的“黑匣 子”、网络媒介提供的舆论平台为事件发展推波助澜,利益 群体可以被认定为隐性的网络推手,个人即网民的热烈参与 和关注加速了事态变化,简略来说便是隐性的网络推手抓住 了公众的心理,打开了一个情绪宣泄口,引爆了网络舆论。另外,公众扮演的角色是对这个网络议程重新整合传播:有 人纷纷抢注“马甲”注册,装扮成“贾君鹏的妈妈”、“贾 君鹏的姥爷”、“贾君鹏的爸爸”等等;还有人甚至将这句话 PS成恶搞图片,翻译为全国各地方言,在帖子后面跟帖留 言,互相调侃戏谑。在这之后,新的一轮舆论生成了,“黑 匣子”中的三大变量改变:网络媒体开始考虑撤销原有舆论平台并在另一些地方重新搭台,网络推手角色不断更新,网 民热度发生转移。公众被重塑的议程所影响,诱发另一层次 的舆论,如此往复循环,造就了这场舆论风云。

综上,从“贾君鹏事件”可以看出,公众显然不是影

响整个网络舆论的生成的唯一变量,而所谓的网络推手也 不是,网络媒体虽说在事件中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但依然只是诸多影响因素的其中之一。在每一个特定的时 刻,网络舆论生成机制都客观存在,但机制中各项要素赋 值是在不断更新的,即当网络舆论爆发至偏离正常轨道或 是舆论覆灭时,“黑匣子”所蕴含的三个变量(各种利益群 体、个人和网络媒介)的参数、属性以及相关度变化是每 次网络舆论事件全过程的记录者。

四、结语

网络媒介上传播的信息瞬息万变,能够进入公众议程 的只占少数,在这少数的议题中能引发社会舆论的更是极 小一部分。过去的学者研究网络舆论大都集中在研究网络 舆论的形成过程和舆论对社会的影响,较少关注网络舆论 的生成模式。本文基于议程设置理论,提出了一个网络舆 论生成的循环机制,剥开了网络舆论形成前的议题设置源 头,并认为议程在网络空间中是一个不断变化和修正的过 程,取决于公众与舆论之间的相互生成关系。而“贾君鹏事件”恰好有力地证明了网络舆论生成机 制。网络舆论的议程由“黑匣子”来设置,“黑匣子”并 不直接指向公众,而是通过网络舆论来影响公众。那么, 要追问的是,在网络舆论爆发之后,谁来打开“黑匣子” 看清事情本质?后续研究或许可以从两个方面探讨:一是 政府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机构面对网络舆论的爆发, 应该首要关注的是舆论议程的来源,找到了源头所在,政 府才能在网络舆论中有所作为;二是公众在即将与网络热 门议题共鸣时、面对新的网络舆论时,要充当探求“黑匣 子”的角色,在众多非理性言论面前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至于被舆论卷入新的循环机制当中。

本文系天津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创新推进计划(项目编号: 52WX1005)的部分成果。注释: ① [美]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著:《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郭镇之、徐培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页。

6.网络舆论的引导与控制 篇六

——以“虐猫事件”为例

一、“虐猫事件”始末

“虐猫事件”是我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第一次“民间缉凶”,也是第一场“人肉搜索”事件。

2006年2月26日晚,网民“碎玻璃渣子”在国内知名论坛“猫扑”发表了贴文“真是无法忍受了!NND,这还是女人,简直不是人养的”。帖子中的数幅视频截图显示在一风景秀丽的江边,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用脚上的高跟鞋,残忍踩杀了一只显然被麻醉过的幼猫。清晰的图片,连续剧般步步展示了温顺的小猫被踩踏至死的血腥过程。

帖子迅速引起强烈反响,短短几个小时内,猫扑上的跟帖达70多页,数量达3000多条,点击量以数十万计。知名论坛天涯社区及腾讯、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讨论。一时间,极端的愤怒、无情的谴责、巨大的声讨,潮水般涌向镜头里的踩猫女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组织策划团体。

很快,全国各地的网民自发组织起来,查找虐猫“凶手”。距视频截图初次发布仅6天,虐猫事件地点和三个“嫌疑人”已被网民从茫茫人海中精确地搜了出来。三人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甚至身份证号和车牌号码等个人隐私也被悉数贴到网上。

在网民合力“缉凶”的过程中,大量传统媒体一直参与其中。《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纸媒,及《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深度媒体栏目,纷纷在事件的不同发展阶段发表报道、展开讨论,大大扩大了事件的社会影响力。

在舆论压力下,2006年3月8日,黑龙江省萝北县政府召开紧急专题协调会议,当地多个部门介入调查,随后宣布对踩猫女王某、拍摄者李某停职调查。社会上广泛兴起关于动物保护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韩伟借此机会向“两会”提交了《关于立法发对虐待动物的建议》,呼吁尽快进行立法规范。

三个当事人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踩猫女王某在再也没能回医院上班,其在校女儿也被迫停学回家,拍摄者李某丢掉了电视台编辑主任的官职和工作。这场轰 1

轰烈烈的网络“缉凶”行动最终画上了句号,但它给人们留下了许多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

二、关于“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意指为了获得关于某些问题,网民们自发地提供线索、交流信息、辨别真伪、最终得出答案的过程。它主要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和相关技术进行,关键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大量信息在人们的互动中汇聚并逐渐去伪存真,最终达到机器所不能实现的精准、完备。因此,“人肉搜索”被戏称为“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强大的搜索引擎”。

“人肉搜索”本来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在很多时候,它也具有积极地作用,但是,当它被滥用时,却成为了网络暴力的一种手段。它的最大问题在于对公民隐私权等个人权利的侵犯。目前,我国网络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几次“人肉搜索”事件均损及当事人的隐私、名誉权,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三、对“虐猫事件”的思考

互联网普及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融合了大量高新科技,便利了生活,也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因网上缺少身份约束所致的语言暴力、侵犯他人隐私等媒介伦理问题也清晰地浮出水面以“虐猫事件”等为代表的“人肉搜索”正是体现了网络的这种双刃剑特点。

通过这个事件,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对隐匿在其背后的一些消极因素的思考。

在“虐猫事件”中,网民的网络缉凶行为无不出于正义,然而纵观整个事件,这项大规模的行动却因其肆意揭露隐私、运用暴力语言和极端的道德审判,最终让人争议不休。随着虐猫当事人一个个被“人肉”、被施以语言暴力,及至后来在媒体上声泪俱下地表示悔恨和恐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强大的杀伤力。

学者指出,越是在高尚的目的掩饰下,人们越是容易放纵自己的暴力倾向;暴力越是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行为也就越容易越过底线。虐猫事件中,网民的出发点是正义的,却使得当事人“赤裸裸”地成为全民审判的对象。无所畏惧的攻击性语言更对当事人及其家人施行了一场无形而严厉的“暴行”。一场正义的声

讨,最终背离了他们宣称的正义,成为多数对个别人的专政独裁。

自“虐猫事件”开始,“人肉搜索”成为网络应用的新方式。其后,“铜须门”事件、华南虎事件、轻蔑汶川大地震的“辽宁女”事件等这些影响极大的事件中,通过利用愈加强大的搜索引擎,网民一次次发动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快速推动了事件的进展、有关事件的解决和社会的进步。与此同时,当事人也无一例外地受了由此带来的隐私外泄,生活巨变等种种不便和痛苦。

为了防止“人肉搜索”被滥用,限制其负面的社会影响,2009年1月,由国务院新闻办牵头、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新加了一项整治内容: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这是自“人肉搜索”出现以来,我国政府部门首次对其做出文明规定。但除了法律规范外,更重要的还在于网民的自律。

互联网技术是一种强大的工具或力量,对它如何使用完全取决于人,其作用也取决于个人的“自律”。在网络上,网民的道德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在培养、提高网民的网络道德之外,对受众加强媒介素养的教育也是必要的。尊重他人的隐私和其他权利,谨慎使用“人肉搜索”以及其他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网络手段,也应成为网民媒介素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网络舆论影响力日益增强的今天,应该将理性、平等、宽容等精神作为高素质的网民乃至公民的重要要求来看待,在网民的媒介素养的培养中,也应该包含这些精神的培养。我们应该不断进行纠正,让网络舆论发挥更多健康的作用。

曾萍

7.网络舆论的引导研究 篇七

一、网络舆论作为舆论的一种特殊形式, 由于它是借助互联网这个特殊的传播媒介, 因而它也有区别于其它舆论的特点。

1. 数量庞大, 意见多元。

互联网具有存储大量信息的能力, 信息内容纷繁复杂, 包罗万象, 不同于传统媒体因受版面和时空的限制, 加之互联网具有超链接的独有功能, 因此当社会重大事件发生后, 网络便能够迅速集中来自各方面的信息, 来自网民和公众中各中各样的意见也同时充斥在网络中。由于网民规模庞大, 且网络上表达意见的个体量多且自由, 最终形成的集合性意见, 也就是网络舆论的数量也相对较多, 并且通过网络渠道传播的意见, 它在形成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复杂的特征。网络信息内容非常丰富, 网民在对待同一热点事件时, 呈现在网络上的声音是不尽相同的, 由于网络舆论的主体网民和公众, 是一个规模庞大的数量群体, 他们的认识程度、地位级别等存在差异, 都在这个网络空间里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 因而所发表出的也是多元化的, 导致网络舆论是多元的, 网络舆论被称为“真正的观点自由市场”。有的网民和公众对某一事件认识深刻, 网络舆论也是正确并且具有指导意义, 有的网民认识肤浅, 或存在偏差, 导致网络舆论片面, 网络舆论一方面可以助纣为虐, 反之, 另一方面也可以弘扬正义。

2. 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

在网络社会中, 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舆论的主体, 可以自由讨论, 交换意见, 参与网络舆论的形成。在网络时代, 受众拥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权利, 在自由的空间里可以随意发表言论, 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 也给了网民和公众更大的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网络舆论场其实是由无数匿名的网友和公众形成的意见集合场, 并且在网络这样的虚拟空间里, 网络舆论主体一方面不仅可以匿名发表意见, 另一方面还可以自由选取自己所感兴趣的信息, 拥有非常大的自主权而不被人们发现。

3. 传播范围的广泛性和传播时间的快速性。

这是由网络媒体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因为网络舆论总是要建立在一定的网络信息内容的基础上。网络信息传播的广泛性, 直面导致了网络舆论传播的广泛性。网络舆论在空间的传播上, 彻底打破了地域的界限, 形成了网络民意表达的自由之处, 也无法清晰区分私密与公共空间的界限。当重大事件发生后, 在网络上随着网络BBS和电子邮件等网络传播通讯工具的兴起, 网民可以相对自由的在更广泛的虚拟空间里发表意见, 并且内容有的是小道消息、也有的是各自的见解、发一些牢骚、发表评论等形式广泛。无数的网民散布在全球各国、不同的地区, 对同一事件或者不同事件在互联网上进行沟通交流, 交换意见, 形成网络舆论, 从而构成一张无处不在、包罗万象的信息网。在时间上,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非常快速便捷, 网络舆论在时间上也迅速传播, 有时甚至形成了一边倒的趋势, 网络信息的不断更新, 网民意见在不断冲突中整合, 尤其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报道速度上, 网络更是接近零距离同步传播, 这使得网络舆论也在时间上迅速形成并自由传播。

二、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的必要性

“舆论导向正确, 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 是党和人民之祸”。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 网络舆论也日益凸显出它在我国传统舆论中的格局和地位, 已经逐步成为新的重要的舆论阵地。网民和公众在这个巨大的天然舆论场里可以畅所欲言, 网络已经成为网民和公众的一种新的民意表达, 在对政府推进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中起到了必不可少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网络舆论还存在着很多许多缺点和不足, 需要及时引导。网络空间具有前所未有的相对自由, 非常宽泛地自如地表达平台和表达方式, 使得网络舆论呈现出杂乱无序的现状。而我国当前网络舆论导向也存在着无序性、盲目性等缺点和不足, 加之越来越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了网民的各种障碍, 如果不及时对网络信息进行过滤和控制, 一定会对网民甚至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1.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准确把握民意的需要。

随着网络舆论的出现与形成, 它开放式、门槛低的传播形式, 为百姓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反映民意的通道。与传统媒体舆论相比, 网络舆论在真实、直接、及时反映民意方面更具有代表性, 例如各大网站的留言板、BBS, 都成为表达民意, 体现观点, 形成网络舆论的重要场所。有很多事件被网民和公众所关注, 主要源自于网友持续不断在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站留言和发帖, 引起其他网民关注与参与, 形成一些观点化、总结化的网络舆论, 之后, 传统媒体开始介入其中, 进行采访与深度报道, 于是很快就形成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网友评论的交互作用, 马上会提升出网络舆论领袖的更代表民意的观点与呼声, 网络舆论就随之显现出来了。但与此同时, 网络舆论中存在的负面因素, 也在这个过程中表现了出来, 由于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 不免会出现起哄、造谣、攻击等情绪化舆论。若不能对这些偏激的网络舆论加以正确引导, 便会严重扰乱政府掌握民情、影响了解民意的视线。因此, 要使网络真正成为引导和体察社会舆论的重要窗口, 就必须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2.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确保网络舆论监督顺利开展的需要。

互联网作为民意表达的最佳方式, 为民众和权力机构之间架设起了沟通的桥梁, 通过网络舆论的监督, 公众可以了解国家事物, 机构运作, 同时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活动进行评价, 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网络舆论中也可以明显看到, 网络舆论在形成以后, 马上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者。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上, 网民关注的越多, 质疑的声音越大, 越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在广大网民的关注下, 会使更多的人知道事件的真相, 有效地的监督权力机构对事件的操作过程, 这样, 可以促使事件更为公开透明。但同时, 由于网络上传播者身份的匿名性及隐藏性的特点, 难免会出现对一些网民和公众对相关部门处理事件方式的质疑, 引起部分网民的不满情绪, 从而产生一些无端的谩骂攻击, 削弱了正确舆论的监督作用。因此, 要维护网络舆论的理性声音, 使之发挥正确引导民众的积极作用。

3.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确保政府理性决策的需要。

网络舆论较传统媒体舆论而言更敏捷、更快速, 由于网络舆论的开放性、意见多元化等特点, 使公众可以充分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政府可以了解公众的真实想法, 并且根据公众和网民的意见进行政策修订, 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公众和网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意识。网络舆论不仅能把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暴露出来, 也能反映出网民和公众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和反应。政府在进行公共政策制定中, 就拥有了公众和网民的直接意见, 使得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 综合各类意见, 平衡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 及时修正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也宣传了政策本身, 争取了更多人的支持与认同, 增强了政策的公信力, 从而减少了政策阻力。

4.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8.谁在操纵网络舆论? 篇八

曾经最民主、最开放的网络舆论空间,如今已被“网络黑社会”侵蚀了大半。国内知名论坛几乎都在网络舆论操纵者掌控之中,论坛总访问人数中,70%以上都是“推手”或“打手”,每天各大论坛中的帖子至少一半以上都被人操纵。他们的客户至少有几万家,其中甚至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

在被操控的网络舆论中,造谣中伤者有之,诋毁他人、吹嘘自己者有之,混水摸鱼搅局者有之,真实的声音已难寻觅。本应属于你我的网络民意就这样被瓜分。更可怕的是,打着网络营销的幌子,网络“推手”与“打手”如影随形在此穿梭,一天比一天猖狂,一个日益完整的产业链已经形成。“贾君鹏”因为他妈妈喊他回家吃饭而闻名,“王老吉”被骂后迅速获得千万人力挺。“芙蓉姐姐”摆出几个俗不可耐的姿势便大红大紫,互联网中的热点事件越来越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把这一切都归于网民的力量。实在是“太傻太天真了”,诸如此类的很多“奇迹”实际是由一群网络舆论操纵者有组织、有预谋地精心炮制而成。

很多网络舆论操纵者把自己装扮成网络公关公司,招聘大量兼职人员。并通过QQ群等方式。组织其密集发帖。他们一会儿是“推手”。吹捧客户及其产品:一会儿又是“打手”,诋毁客户的竟争对手。

第一章网线民意被大垏瓜分

“6万多个ID,2000多个博客,保证每天都给你发帖。”当《IT时代周刊》记者以客户名义致电一家网络公关公司时,接线员如此承诺:“我想上首页就上首页。”

著名网络推手“浪兄”,更是毫不讳言自己操纵网络舆论的能力,只要你肯出钱,他就能把向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

“推手”嗅到了钱味

如果说网络“推手”最初只是以娱乐大众为主要目的发起一些炒作,那么。他们今天已然走上一条纯粹的商业化发展道路。

2005年,赵勇(化名)还只是个刚毕业的网站小编辑,如今在网络公关界已名声大噪当年,赵勇为了替东家拉抬人气,和一些网友炒作网站会员“二月丫头”,使得这位貌似某港星的女写手的知名度在新浪和天涯论坛急速上窜,同时也为赵所在的网站带来了巨大流量。他在网络炒作中初尝甜头。

赵勇回忆道,“网络在过去一直是个免费的概念,商业味不浓,但我们从炒作网络红人的经验中,慢慢发现这里面原来还可以赚钱。”

2006年,网络炒作的商业化道路逐渐清晰。已小有名气的赵勇跟随芙蓉姐姐的幕后推手陈墨,一起炒作天仙妹妹,最终成功拿下代言索爱手机的合约。2006年9月28日,赵鹎构思了一个名为《别黄金甲,迎喜临门,巩俐床戏大曝光》的广告帖,以娱乐八卦的形式让喜临门广告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多个网站给予头条推荐的位置,其中不乏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加上众多中小网站进行病毒式传播,喜临门的名声一炮打响。

虽然在今天看来,喜临门的操作手法略显幼稚,但它却在网络公关行业发展史上占据着一个熏要位置——它标志着网络推手开始通过直接制造话题等手段为企业提供服务。网络炒作的商业化生涯就此展开。

2007年是中国互联网热门话题空前密集的一年,从事口碑营销和网络公关的公司也大量涌现,许多传统的公关公司都开始涉足这一领域。凭借实战经验,早期如赵勇、陈墨这些推手的个人工作室慢慢发展成公司,开始帮助企业做整体营销规划,从战略设置到具体实施,网络上的话题制造愈加频繁。

但与此同时,网络营销行业的进入门槛也被拉低,相当一部分从业者对网络营销的基本概念一无所知。他们认为,口碑营销就是根据商家要求以网民身份进行的产品宣传。

从最初别出心裁的策划,在网上制造一些轰动性事件、话题或者人物,网络推手们已经逐渐摸清了控制网络舆论的规律。越来越多的“推手”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娱乐冲动,他们发现,控制网络舆论其实已经成为一桩盈利空间巨大的好“生意”。

“封杀王老吉”:

“推手”经典之作 2008年,最为“推手”们津津乐道的经典案例“封杀王老吉”发生了。

2008年5月14日,北京建国路上某小区31层。尔玛(中国)互动营销有限公司的掌门人立二(网名)不停地在办公室里踱步。此时,立二为王老吉操持网络推广已快一年,期间虽然出了不少点子,在一些网络广为传播的照片和视频中植入了王老吉凉茶的身影,但远没有达到客户想要的效果。

一天,他在电话里得知王老吉要为地震捐款1亿元,觉得炒作的机会来了。于是,他马上和助手阿锋商量对策,两人一起干掉—包香烟之后,用来煽风点火的帖子、电脑合成的图片以及便于网友传播的顺口溜都准备就绪。

2008年5月14日,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爱的奉献》抗救灾大型募捐活动现场,王老吉宣布向四川灾区捐款一亿元,顿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天晚上,立二化名“狂飙吧蜗牛”在天涯社区“天涯互助一汶川地震”发表标题为《让王老吉从中国的货架上消失!封杀它!》的帖子:“王老吉,你够狠!捐一个亿,胆敢是王石的200倍!为了整治这个嚣张的企业,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不买的就不要顶这个帖子啦!”这个正话反说的“封杀王老吉’倡议发出后,迅速成为最热门的帖子,迅速传遍国内所有社区网站与论坛。

2008年5月20日,以《网友集体封杀王老吉》为标题的新闻出现在了各大网络媒体的首页位置。社会公益产生的口碑效应在网络上迅速蔓延,王老吉官方网站随即被刷爆。更显推手“功力”的是,网上开始讨论起可乐等碳酸饮料的危害,以凸显出王老吉作为一种凉茶饮料有益于身体健康的特点。有心人发现。天涯虚拟社区、奇虎、百度贴吧等论坛的发帖都集中在2008年5月23日18点,这都是立二和他的下属团队统一作战的结果。

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很快延伸到了现实生活中。王老吉开始出现在很多原来并没有覆盖到的销售渠道上,它在一些地方卖断货。公司上海徐汇区大卖场负责人对当时的销售盛况记忆犹新,“三个卖场的销量翻了一番,还出现了许多团购王老吉的企业,经常一次性就买几十箱。”

“封杀王老吉”被公认为网络营销最成功案例,立二的团队也因此获得了王老吉追加的几百万元投入。然而,当这个经典案例的真相被曝光之后,曾积极参与其中的网友们都有被骗的感觉。

在网络“推手”的操纵下,社区论坛的领地被瓜分,平等分享氛围彻底丧失。更糟糕的是,在炒作风气盛行的互联网世界,言论的真假界限就此被混淆。

“打手”:比“推手”更狠

“外行人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有多浑,哪里还有网络民意?网络民意已经被捏在少数人的手里了。”一位业内人士

透露,国内互联网已经有一个强大的势力群体。这个群体多以公关公司或营销公司的面目出现,明里打着“营销”的幌子,暗地里却充当着客户企业的“打手”。

可怕的是,这股势力几乎控制了国内所有的主流论坛。他们在全国各地拥有数以万计的兼职员工,并收买了大量的论坛版主。“为了钱,他们可以把白说成黑,把黑说成白,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也能轻易让一个人身败名裂”。据称,某知名跨国公司CEO在公开场合大声疾呼停止网络暴力,并声称深受其害,但私底下他也雇佣网络打手回骂“骂他的人”。

最著名的“网络打手公司”也许是“1024”。这家网络营销圈里的神秘公司,是众多“打手公司”的奋斗楷模。“1024”全名为1024互动营销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朝阳区。

1024的业务除了在各大论坛维护客户的正面形象之外,还参与攻击客户竞争对手的产品及形象。事实上,曾经发生在杀毒软件企业之间的多起口水战,1024充当了很不光彩的角色,并引起法律纠纷。而为让旗下“打手”更“专业”,1024甚至还有“培训教程”。

“我每天都在网络语言的暴力中备受折磨!”2009年11月23日,奇虎360公司负责人说。去年10月下旬,一篇名为《解密360安全卫士黑幕:奇虎离职老员工的告白》的帖子在网上疯狂传播,曝出“奇虎暗中搜集用户的隐私数据”,“360已经成为周总收黑钱、打压对手的工具”等惊人“内幕”,一时间,跟进采访的媒体电话不断,这让负责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负责人倍感压力。

这已是近期第二位出来发表“正义声音”的“前360公司员工”。早在2009年7月29日,一篇以“360离职员工”名义发表的帖子就已在新浪博客等多个知名论坛同时铺开。这篇帖子先是以恋恋不舍的口吻叙述了自己在360两年的生活,接下来就开始逐一揭露360免费杀毒“内幕”。

帖子发布的时间。正值奇虎360安全卫士骨干傅盛、技术总监徐鸣离职的敏感时期,这一消息的出现让读者对其深信不疑。然而有心人发现,在不同论坛里,这篇帖子的回复居然一模一样。

《IT时代周刊》在某网站上看到,在长达两周时间里,其首页主要位置均被“反奇虎”的文章占领,以诸如“流氓”、“暗杀”、“骗局”等词对奇虎360及其负责人进行恶意评论。该公司内部员工表示:“在去年最严重的时候,网上每天都会冒出一两篇攻击公司负责人或公司产品的帖子,‘谎话说十遍就会成为真理’,网络语言暴力对公司和个人造成的伤害,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恢复。”

记者从一位曾经受雇于1024公司的“打手”处得知,此事正是1024所为。“从2008年夏天到2009年主要是骂360,我们一般都在后半夜干活,因为360的人经常在帖子后面跟帖反驳,但后半夜发帖他们就来不及反应了。我们负责把第一页全部跟帖占满,这么一来,360的反驳只能是在第二页了,而很少有人会看第二页的内容。” 知情人告诉记者,2009年7月,奇虎360推出免费杀毒软件,有传统杀毒软件厂商坐不住了。而1024首席执行官童紫静与某传统杀毒软件公司关系甚深,后者便指使“打手”在多个知名论坛及多家媒体发表《360杀毒“暗杀”××个人防火墙》等文章,并广泛传播其他一些对奇虎不利的文章。

现在,1024已成为行业“典范”。2008年,童紫静公开宣称:“1024先后服务于100多家知名公司、相关行业的领军企业,拥有监控10万个论坛及维护言论的能力,拥有1000人的营销队伍,拥有独到的网络言论监控系统,可以第一时间提供网络言论的监控报告,同时对相关言论作出反应。”对“作出反应”的言外之意,有需求的人士自然能心领神会。一位自称与网络“打手”缠斗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你能想到的互联网公司,包括几大门户网站、手机厂商、杀毒软件厂商几乎都是1024的客户。”

《IT时代周刊》也从一位中兴中层管理者处独家获悉,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华为的多次舆论危机,包括员工自杀、海外案、李一男辞职事件、资金链断裂和大批裁员等,都是某竞争对手指使1024所为。

据不完全统计,与1024类似的网络公共公司在北京地区就达100多家。这些公司几乎掌控了网上的舆论风向。上述1024司的前“打手”对《IT时代周刊》说,现在他已经彻底不相信论坛里的信息了,因为“全是假的”。

在网络打手这条新兴的食物链上,“民意”已被众多打手挟持,成了被分食的食物。目前,国内以操纵网络舆论为生的公司约有一千家,其中85%集中于北京,余下的散布在上海、广州、南京、成都、深圳、厦门等地。按照每个公司15人计算,再加上数以万计的“水军”(指兼职发帖者,仅“贾君鹏”一例中所使用的水军就超过十万人),从业人员总数至少有几十万人。

他们无孔不入,将国内知名论坛掌控在手中。据悉,论坛中被人为操纵的帖子至少有50%以上(娱乐类更是无法统计)。他们的客户在全国至少有几万家,其中汽车类和IT类企业是活跃分子,甚至部分世界五百强企业也名列其中。

一个具备完整生态链的“网络黑社会”已悄然形成。

炒作也要“技术含量”

曾在数个知名网络公关公司任职的李言(化名)堪称元老级网络炒作高手。经过多次沟通,他终于同意接受采访。他说做这行的就像“地下工作者”,不轻易抛头露面,低调是最基本的“行规”。

去年,某笔记本企业由于一场质量纠纷而引发了诉讼和舆论危机,他们找到李言当时任职的公关公司。为了替客户扳回一局,李言先联系了各大门户网站科技频道以及IT类专业网站的版主或论坛管理员,与他们做了一场秘密交易,让他们删掉了有关该企业的大部分负面帖子,并捏造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批评帖子,以蒙蔽网民。

接着,李言找来几十个社会闲散人员(大部分人是熟人介绍。包括在校大学生、下岗职工、残疾人等)。要求他们冒充该笔记本用户到各大论坛上发帖,而帖子的主要内容已经由他事先交代好,既有说该品牌笔记本质量好的,也有说原告“企图敲诈勒索”的。此外,他们还买通了几个IT行业的知名专家,要求其在个人博客中对该纠纷进行深刻的“剖析”,立场自然是偏向该笔记本企业。

不过,删除负面信息和缺乏创意地发布正面信息是最低级的操纵网络舆论手段,制造话题替客户炒作才算有档次,其招数主要分为“借船出海”和“无中生有”两种。 所谓“借船出海”,就是把一个热点或偶然事件嫁接到客户身上,如草根时代公司为国内知名社交网站猫扑网所操作的“虐猫女”案,曾经为猫扑网赚取了巨大流量。2006年2月,一位叫“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公布了一组变态而残忍的虐猫视频截图。他

当时除了觉得恶心和愤怒,没有其他想法。然而。没过多久,一位客户打电话来。要求他们利用此事帮猫扑网“炒一炒”。

经过一番策划,他们决定先采用当时最热门的“人肉搜索”把事情扩大化。轰动效果显现后,草根时代公司就指引猫扑网趁热打铁,以官方名义将赏金从1000元涨到5000元。猫扑网在网民中的影响力由此快速提升。坊间传言,此后,为了给网民的热情持续加温,幕后策划者甚至还制作了一些新的虐猫女视频。

当没有现成的热点事件可利用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还会自己制造事件。即李言所说的“无中生有”。比较典型的案例有“贾君鹏”、“剩余时间女孩”等。虽然“无中生有”只比“借船出海”多了制造事件的环节,但由于现在网民“口味”很难把握,因此前者的成功率远低于后者。

在所有操纵网络舆论的手段中,最为李言所不齿的一种是帮客户攻击竞争对手。对这种手段有需求的客户往往处于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一些后来者为了能引起业界关注而与前辈打口水仗,也有一些前辈为了阻止后来者抢食市场蛋糕而打压对方。

现在,直接攻击竞争对手的方法已经被用烂了,而且很容易引起网民的反感,网络公关公司又发明了一个新招,就是通过攻击客户自身来混淆视听,让人以为是客户的竞争对手所为,从而不仅为客户博取同情,也间接不露痕迹地抹黑了客户的竞争对手。

如此高的技术含量,源自精细的操作流程。一位网络打手公司媒介人员透露,公司接到一个案例以后。由策划人员全盘策划,整个项目流程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管,帖子也有专人撰写,写完的帖子交给媒介看过后,项目总监根据帖子来决定在哪些论坛发布,媒介再把选定的论坛和帖子交给“水军”具体执行。

交易“地下”进行

虽然网络公关公司做的事既高调又轰动,但它们自身却从不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公众面前,甚至与客户的交易也习惯在隐蔽的状态下进行——尤其是当牵连到知名的大企业时。

传统公关公司如果傍上了知名的大企业都会高调宣传,这对网络公关公司来说却行不通。李言透露,只有中小企业才可能和他们直接交易,而大企业是不会轻易露面的,它们委托“御用”的传统公关公司出面与网络公关公司进行交易,自己则在幕后操纵。

“实际上,我的同行基本上都和知名的大企业有过合作,但没有人敢泄露它们的名字,严格的保密协议足以牵制我们。”李言表示。 一般来说,涉及到替客户炒作的合同会附加一项保密协议,协议规定“在保密期限

内,网络公关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客户身份以及业务内容,违约者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据悉,经济赔偿金的数目可能是该项目收入的好几倍,甚至数十倍。保密期限为一年到三年不等。

网络公关公司与客户签合同的方式也很特别。双方当面签的情况不多,更多是通过快递进行合同往来。双方首先通过电话或MSN、QQ等联系,在达成一定共识后,由网络公关公司拟好合同并盖章,快递给客户,客户审核完毕后,如果认为无误就盖上自己的章,并将它快递给网络公关公司。

另外,客户通常要求签短期合同,合同期一般以月计算,只有大型项目才会签一年以上的合同。这是因为客户的需求种类纷繁复杂。没有哪家网络公关公司具备全套服务,客户需要经常更换网络公关公司才能解决不同的问题。

更有意思的是,当涉及攻击客户对手、删除负面消息等业务时,网络公关公司和客户之间很多时候是不签书面协议的,因为有这些需求的客户往往做贼心虚,害怕被人抓住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不过,即使没有书面协议,双方也能够保护各自利益。一方面,企业一定会找熟悉的网络公关公司去办这类见不得光的业务,而且这类业务涉及的金额不大,多数是等项目完成之后一次性结款,所以网络公关公司不敢“偷工减料”;另一方面,只要网络公关公司完成了项目,客户也不敢赖账,因为它们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明白赖账的后果有多可怕。

利益分配多级化

“只要你是网民。能每天在线6小时以上,就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本公司郑重承诺,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2009年8月,百度贴吧上这篇题为《招聘100名网络推手》的帖子引起不少人关注,其中80多人回帖应征岗位,很多人自称是“职业网络推手”。

事实上,网络推手的职位,对于像吴良(化名)这样经常呆在家里上网消磨时间的年轻人来说,非常有诱惑力。自从成为网络推手后,他每天可以穿着睡衣在电脑前工作,间隙还可以抽根烟,外出溜达一圈。

吴良告诉记者,他的工作通常是发帖推广企业产品,内容以产品介绍和评论为主,每帖0.5元。如果打造出“热帖”,就有50-100元的奖励。当帖子达到一定的浏览量,还另有提成。“如果勤快点,我一个月能挣近2000元。”他得意地表示。

在吴良看来,操纵网络舆论是轻松而暴利的工作,但网络公关公司却不这么认为。事实上,由于身处一个尴尬的行业,它们的无奈难以言说。

从表面上看,它们能从客户那里拿到不菲的报酬,每年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一般,客户以按月结算的方式支付报酬,且月平均费用基本都在一万元以上。只有少数很小的公司才会接月费几千元的单子。此外,也有按年费支付的“大单”,年费高的能达到上百万元。攻击客户竞争对手收费最高,因为一般的网络公关公司都不愿意做。坊间有传言称,1024曾经从国内某杀毒软件公司那里拿到过30多万元的单子,过去3年,1024总共从该公司手中获得多达上千万元的报酬。

然而,由于产业链比较复杂,很多事情单凭网络公关公司是不可能完成的,它背后依靠的是一张复杂的关系网。因此,利益的再分配就不可避免。

如果涉及发帖,网络公关公司就必须雇佣大批的社会闲散人员,那些临时找来的发帖者,就是之前说过的“水军”。支付给他们的报酬也没有一定的标准,每条帖子的价格从几毛钱到几元钱。为了建立庞大而系统的“水军”队伍,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还会挑选合适人选担任“组长”,负责招募人员、管理手下“水军”,平时以QQ群联络。一位普通“水军”的报酬每月有几百元到一千元不等,而“表现不错”的组长甚至可拿到几千元。有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支付给水军的费用通常会占网络公关公司所得报酬的30%-70%。

如果业务涉及删除负面信息,那网络公关公司就不得不与相关网站“合作”。不过,这类事情它们很少会以官方途径联系网站所属公司,几乎都是私下贿赂各大论坛的编辑、版主、理员等。不同类型的网站有关人员开出的价码大相径庭,由高到低依次为门户类网站、专业类网站、地方类网站。以删除一次的价格为例,门户类网站从一千、二千

元到上万元的都有,而地方类网站则会便宜很多。一次收费约几百元。上述知情人士指出,这部分费用基本上会占网络公关公司所得报酬的一半以上。

经过一番利益再分配之后。属于网络公关公司的收入有多少呢?从对国内几家知名网络公关公司的调查中,本刊记者获知,它们从客户那里拿到的报酬中,属于它们的部分不会超过300%—40%,有时还有赔本的情况发生。

在这个产业链上,拿大头的竟然是各大网站。

第二章期待真实网络声音的回归

“网络黑社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市场?业内有观点认为。市场经济监管机制的松懈、社会公信力的缺乏,导致人们宁可相信网络舆论,也不相信检验机构开出的证明;另外,企业自己制造的信息盲区也给了“网络黑社会”混淆视听的可乘之机,

实际上,网络营销将成为未来5—10年内最有力的宣传手段之一。美、迪思等知名公关企业都已开始发力。虽然在外界看来,某公关公司为IT企业操作的几个营销案例都不算成功,但该公司内部人士透露,2007年,公司涉足这个领域第一年,相关营销收入就达到700万元,2008年上半年,这个数字,又上升至3000万元。在北京地区,网络营销行业每年的交易额多达数亿元。

从长远来看,网络营销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公关营销模式,在未来的5—10年之内,网络营销将会成为最有营销力的手段之一。耐特康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CEO渠成告诉《lT时代周刊》,网络营销将是未来的主流方向。但现在的情况是“一粒老鼠屎打坏了一锅粥”,败坏了整个业的声誉。据了解,这家公司成立,于美国,比现在声名直上的谷歌成立时间还早。他坦承,要杜绝网络公关公司胡作非为之举,目前很难做到。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企业和从事网络公关的公司加强自律。大旗集团CEO周春兰告诉《IT时代周刊》,要杜绝目前网络营销的乱象,只能要求从业者以及广告主自律,本着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网络打手失去生存的空间。目前,该公司的客户中有很多是全球500强企业。

“目前,国内网络营销的弊病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无法形成固定的商业模式。虽然有些案例很成功,但不存在可复制性。”倍成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勍说。那么,正常的网络营销是怎样一种模式呢?国外一些成功案例或许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

2009年12月,一则以“滑冰婴儿”为主角的美国网络视频广告被评为2009年点击率最高的视频之一。并以6天4500万次的点击率人选吉尼斯世界纪录。视频中,一群穿着纸尿裤的可爱宝宝竟然滑旱冰,还摆出各种酷酷的姿势,甚至大跳最流行的街舞。如此可爱新奇的风格大受欢迎,该视频被全球网发疯狂转播。而这其实是国外某网络营销公司为法同依云矿泉水做的一个创意广告,为的是在网上推销产品的年轻化理念。“依云‘滑冰婴儿’是非常成功的网络营销案例,这样的宣传既有知名度又有美誉度。而许多国内同行的做法只强调了知名度,却忽略了美誉度,才会有类似“虐猫女”这样的事件发生。”李勍说。

好端端的网络营销在中国怎么就变了味儿?除了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之外,网络营销公司的急功近利心态是罪魁祸首。“推手”也好,“打手”也罢,国内一些网络营销公司为了迎合客户无所不用其极,唯独忘记了对网络民意的尊重。而其中的猫儿腻一旦被公之于众,又有多少人还会相信那些所谓的“热点”呢?

毕竟,人们不排斥广告,却痛恨被愚弄或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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