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2025-04-2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精选17篇)

1.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一

县妇女儿童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为深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县卫生局安排,对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及运输

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

登记等内容。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四、医疗垃圾废物处理工作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垃圾废物的安全管理,我科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查了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标准,警示物是否醒目,是否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感染废物进行销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再医疗卫生机构内暂时存储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转运交接是否完整。通过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基本达到,存在少数交接签字记录不完整的情况

五、提高意识,加强学习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县妇女儿童医院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2.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二

1.1 调查对象

阿拉善盟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及各级疾控共14家单位, 其中3家疾控中心, 1家二甲级综合医院, 1家二甲级专科医院, 1家二甲级蒙医院, 2家二级一等医院, 5家一级医院及1个血站。

1.2 调查依据

《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1.3 调查内容

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和样本运送管理、废弃物处理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设备、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调查。

1.4 调查方法与统计分析

采用现场问答和实地查看的方式, 统计分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情况, 查找目前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 结果 (表1~4)

3 讨论

3.1 实验室建设、设施及防护用品配备方面

没有一家完全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要求, 50%以上的实验室建筑布局不合理、无三区划分。主要问题:⑴无应急照明装置。⑵实验区无门禁系统。⑶实验室入口处无洗手池, 水龙头不是感应或脚踏操作, 无洗眼设施和紧急喷淋装置。⑷实验人员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储备不足。⑸消毒用品不能定期更换。

3.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方面

主要问题:没有设立以法人为主任的生物安全委员会, 制度不健全, 相关部门没有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记录。

3.3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和样本运送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菌 (毒) 种及样品无专人管理, 无菌 (毒) 种运送设备, 菌 (毒) 种和样本没有严格管理制度。

3.4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管理方面

从实验室运出的废弃物和容器外没有警示标示。调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 申请备案的实验室, 特别是民营及旗县级医院, 几家缺乏实验室必备的生物安全设备和设施条件, 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 管理制度不完善, 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漠, 有些单位领导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与监管力度不够。

4 建议

强化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落实;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开展对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 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加强对菌 (毒) 种及样本管理。领导首先重视, 投入资金, 购买菌毒保存和运送的设备,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S].国务院第424号, 2004.

[2]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S].

[3]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卫生部第36号, 2003.

[4]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

[5]GB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S].

3.例谈高中生物实验室安全教育 篇三

关键词:生物实验;安全隐患;安全教育

生物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自然科学,实验是生物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学生在实验操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一些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这些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要注意实验安全教育”,“安全使用实验器具(如解剖器具、玻璃器皿、酒精灯等)和实验药品(酒精、酸、碱等)是生物学实验的基本技能,教师应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注意实验废弃物的妥善处理”。本文以实验《生物组织中可溶性还原糖、脂肪、蛋白质的鉴定》为例,简要谈一下怎样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是实验教师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基础。实验教师平时要注意不断学习和积累,让自己的知识储备越来越丰富,课堂上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另外,实验教师平时要不断锤炼自己的教学语言,使自己的教学语言趋于简练、准确、科学、规范。这样做既便于学生理解,提高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效率,又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学生使用规范生物学语言的能力。

二、实验课前认真备课

实验课前认真备课,是实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效安全教育的前提。实验教师可以从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两方面认真备课,并且要细心排查水、火、电、化学危险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订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外伤等方面的安全预案,为实验课的安全进行提供知识基础和物质保障。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内容

实验课是实验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阵地。实验课上,实验教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1.实验室安全态度教育

认真、严谨的实验态度,是实验室安全的基本保障。学生到达实验室的时候,可能有的学生很安静,有的学生在一起聊天,有的学生嬉笑打闹等等。这时,实验教师可以重申学生实验守则,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采取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实验课,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实验教师也可以采用把学生的实验态度纳入过程性评价的方式来促进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和学生实验守则,从而创设一个安全的实验探究环境。

2.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

一个实验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讨:

(1)化学试剂的安全问题

在这个实验里,我们用到了七种化学试剂,其中有两种存在安全隐患,要提醒学生重视。一个是NaOH,NaOH是强碱,具有很强的腐蚀性,能腐蚀皮肤和衣物。使用的时候要戴好一次性手套,不要让自己的皮肤或衣物接触到NaOH。如若学生被NaOH灼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低浓度的醋酸进行中和。另一个是苏丹III,苏丹III有致癌作用,使用的时候要戴好一次性手套,使用之后要用肥皂把手洗净。如若学生的手不慎被苏丹III染红,可用酒精洗涤。

(2)实验器材的安全问题

实验器材包括实验材料和实验用具。

在这个实验里,我们用到的实验材料是各种动植物匀浆和花生种子,其中有些味道还不错,可能有的学生很想品尝一番,这时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思考:这些实验材料本身没有毒,但是,装它们的容器有没有毒呢?另外,细菌有没有的问题考虑过吗?要趁机告诫学生:为了以防万一,实验室的东西一概不能入口。

这个实验的实验用具比较多,需要提醒学生小心使用的主要有双面刀片(防止割伤)、盖玻片(防止压碎刺伤手指)、玻璃仪器(防止碎裂割伤或刺伤)、火柴和酒精灯(防止烧烫伤、火灾或爆炸)。

(3)实验操作的安全问题

在这个实验里,有潜在危险性的实验步骤有如下三个:

①水浴加热过程中,酒精灯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的烧烫伤、火灾、甚至爆炸

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点燃酒精灯要用火柴。不能用一盏酒精灯去引燃另一盏酒精灯,以防酒精外溢,如果溢出的酒精流到皮肤上,会造成比较大面积的烧烫伤,因为酒精燃烧的温度比较高(酒精灯外焰的温度可达600℃)。如若不慎引发酒精在酒精灯外燃烧,应立即用湿抹布从侧方盖灭火焰(从正上方盖下去可能会灼伤自己),然后立即开窗,让酒精蒸汽散发出去。熄灭酒精灯要用灯罩,熄灭后,要将灯罩拿开,待酒精灯冷却后,再盖好。一定要记得盖好酒精灯的盖子,以防酒精蒸汽不断挥发到空气中,空气中浓度过高的酒精蒸汽碰到火源会发生爆炸。酒精灯内的酒精少于三分之一的时候要停止使用,报告老师,请老师更换酒精灯。如若有风吹偏了火焰,不能用书本挡风,防止引发火灾。

水浴加热过程中,还要注意试管的取放。

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用试管夹夹住试管上部,注意试管底部不要接触烧杯底部,以免试管内的溶液沸腾冲出试管,造成烫伤,如若被烫伤,一定要立刻用流动的水流冲洗被烫伤的部位,同时立刻报告老师,请老师来处理。

②用显微镜观察临时装片过程中,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下降镜筒时,眼睛要注视物镜,不要让物镜压碎玻片,以防碎片割伤或刺伤手指。

③加热后的烧杯和试管如若立即冲洗的话,可能会导致烧杯或试管爆裂。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一定要等它们冷却之后,再用水冲洗。

(4)废弃物处理的环境安全问题

在这个实验的废弃物中,污染环境的主要是各种实验废液。要引导学生不把实验废液倒进水槽,要倒进废液缸,由老师回收后处理无毒了再排放。

另外,需要重视的废弃物还有玻璃碎片,处理玻璃碎片时最好戴上手套。如果是桌子上或水槽里的碎玻璃片,最好用抹布轻轻地包起;如果是地上的碎玻璃片,最好用扫帚扫到垃圾铲里,再倒到教师指定的容器里,教师会把玻璃碎片集中包裹好丢弃。尤其注意,不能把玻璃碎片直接扔到垃圾桶里,以免割破拣废品者的手。

3.实验室安全操作教育

要求学生按实验内容的要求去做,使用规范的操作步骤。若要改变实验步骤和内容,一定要征得老师同意,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发现学生的不规范操作要及时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帮助学生实现安全操作。

实验结束后指导学生整理好实验器材。先把试管内反应后的废液倒进废液缸,再清洗玻璃仪器,最后把所有器材摆放整齐。

四、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方法

教育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对于这个实验来讲,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留出尽可能多的时间给学生进行实验,教师还是选择效率比较高的讲授法比较合适。然而,讲授法更适合听觉型的学生,对于视觉型的学生来说,讲授法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教师把实验步骤和注意事项画成脑图,在黑板上展示,或是用电教平台展示的话,这部分学生将很容易领会到教师讲授的内容。对于动觉和触觉型的学生,教师在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时候做的提示或提醒更容易令他们接受。总之,教师要考虑到各种学习类型的学生,采用听觉、视觉、动觉、触觉等多种信息通道,尽量适应他们的学习偏好,使自己的教育教学行而有效。

以上是笔者总结的一些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做法,希望能够得到各位读者的批评指正。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实验教师要持之以恒地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让安全意识深深地扎根于每个学生的心底。

参考文献:

卢平卫.高中生物学实验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及解决方案探讨,生物学教学,2011,36:(10).

4.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昭市教【2012】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生物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根据要求,我校开展了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活动。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校生物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均已制定、落实。

二、我校已经制定检查生物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生物实验室领导组。

三、生物实验考查所需器材全部具备。

四、每轮可考试48人。

特向教育局申请设生物实验考查考点

五德镇第二中学

5.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五

一、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应有意外事件、伤害、事故、职业性疾病以及潜在危险的报告程序。

二、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喷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等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向有关专家和领导汇报,并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损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序等,由专家评估是否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

三、所有事件(包括伤害)报告应形成文件。报告应包括事件的详细描述、原因评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为实施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四、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或严重差错,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口头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进入现场进行处理。事故现场处理后,应及时详细如实填写事故及事故处理记录,由事故当事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五、处理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安全委员会作详细汇报。

六、对事故的经过以及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感染者的发病过程作详细记录和检验。事故有了结果以后,当事人、负责人应深入、实事求是地找出事故的根源,总结教训写出书面总结。

七、事件报告(包括补救措施)应经医院领导、安全委员会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审。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潜在危害性物质的意外食入的紧急处理

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并送到急救室。告诉医生食入的物质并按照其建议进行处理。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皮肤和眼睛的接触: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避免触摸口、眼及面部;不能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储存食品;不应在实验室化妆;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将面部、口和眼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二、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的紧急处理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为使气溶胶排出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30分钟内严禁人员入内。在此期间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在消除污染工作中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防护用具。

三、意外注射、切割伤或擦伤的紧急处理

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洁手部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应的皮肤消毒剂,到急救室进行处理,并通知负责人员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注入: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注射时特别小心,减少使用注射器和针头,许多操作可用带有钝头导管的注射器替代;不要重新给用过的针头戴护套;应当用塑料吸管代替玻璃吸管。

四、培养物等感染性物质的破碎及溢出的紧急处理

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破碎物品及溢出的感染性物质(包括培养物)。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至少30分钟后将布、纸巾以及不破碎物品消毒掉,玻璃碎片用镊子清理。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感染污染性废物的容器内。所有这些操作要戴口罩及手套。

五、盛有潜在危害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的紧急处理

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桶至少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机器停止后发破裂,应立即盖上盖子,并关闭至少30分钟。戴口罩及结实手套,用镊子取出碎片,用棉签清洁污物,再用无腐蚀性且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剂处理破碎的离心管、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

六、疑似感染的紧急处理

若操作者或其它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导致疾病类似症状,应视为可能发生实验室感染,应及时就诊,如实主诉工作性质和发病情况,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

七、危险化学试剂溢出的紧急处理

1.酸和腐蚀性化学试剂用纯碱(碳酸钠)或碳酸氢钠中和。2.碱用干沙覆盖。

3.通知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并疏散现场的闲杂人员离开事故区域。4.密切关注可能受到污染的人员。

5、如果溢出物是易燃的,则应熄灭所有明火,关闭该房间中以及相邻区域的煤气,并关闭那些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6.避免吸入溢出物品所产生的蒸气。7.如果安全允许,启动排风。

8.提供清理溢出物的必要物品(防护服、铲子、簸箕、镊子、桶、沙子、拖把、擦拭用的布和纸等)。

八、实验室火灾、水灾及自然灾害处理和用电安定管理

在每个房间、走廊以及过道中应该有显著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通道标志。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实验室房间的门边,以及走廊和过道的适当位置。

发生火灾、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时,应就实验室建筑内和或附近所潜在的危险向有关人员报告,让其熟悉实验室内的布局和设备及告知哪些房间有潜在的感染性物质。灭火器的类型和应用 种

类 可应用于 不能应用于 水 纸、木质纤维 电路和电器火灾、易燃液体、金属燃

CO2、粉末 易燃液体和气体、电路和电器火碱金属、纸

干粉 易燃液体和气体、碱金属电路和

电器火灾

泡沫 易燃液体 电路和电器火灾 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接地),并由有资质的电工来进行维护,实验室成员不应该尝试对任何电器进行维修;注意确保在电源与仪器设备之间安装使用了合适的保险丝;实验室的所有电器均应接地,最好是采用三相插头;避免电器接近潮湿物体表面、使用过长的软线、使用绝缘性能差及老化的电线、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接近易燃物质及蒸气、电器在无人看管时处于通电状态、电器着花时使用错误类型的灭火器(使用了水或泡沫型灭火器,而没有使用CO2型灭火器)。

九、剧毒试剂储存及使用管理

1.储藏保管:剧毒试剂须专人专柜储藏保管,并根据化学性质不同,不能共存的化学药品分开储藏。属氧化剂的要在阴凉处放置,易燃品应通风散热,阴凉干燥并有防热防温措施。剧毒试剂指定两人保管。储藏地点应合理、安全、牢固。

6.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查整改情况报告 篇六

2013年12月17日,市卫生局领导及专家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小组现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医院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1、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规定,认

真落实临床检验危急值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2、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

好检验仪器的标准维护工作;

3、临床检验报告一般项目按照专家提出的要求,已重新

修改项目名称,规范填写;

4、规范室内质控工作,按要求定期完成室内质控工作,并打印室内质控图存档以备查;

5、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按照相应的防护标准开展生物

实验活动,加强个人防护,规范操作。

7.微生物采油实验室安全管理探讨 篇七

1 微采实验室消防安全分析

近年分析实验室的安全事故的类型如下[1]: (1) 危险化学品类事故 (2) 电气火灾类事故 (3) 压力气瓶类事故 (4) 放射源辐射类事故 (5) 人身毒害类事故 (6) 剧毒药品类事故 (7) 病原微生物类事故 (8) 仪器设备类事故 (9) 化学污染类事故。

对于微采实验室, 以上种类事故理论上均有可能发生, 相对而言较易发生 (1) (2) (7) 类事故。

1.1 微采实验室主要消防隐患

作为配置各种微生物生长所需的培养基, 微采验室中涉及到不同种类的化学药品。并且实验过程中 (图1) 会遇到很多易燃易爆的试剂和药品, 以及安全隐患。例如消毒和酒精灯中所使用的乙醇;用来去除油污的石油醚等有机试剂;煤油以及成品原油试样都属于易燃易爆试剂。实验中有机物间的反应, 亦经常生成易燃易爆物质, 这些物质如果得不到控制都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众所周知燃烧的发生和发展一般具备3个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 (引火源) 。结合实际工作归纳一下微采实验室常见的引火源: (1) 加热用火如酒精灯、电炉、马弗炉等 (2) 电气火花如高压灭菌锅等电气设备的保险丝, 电线接头等处在接通或断开电源时的电火花或送电过程中接触不良处的电火花 (3) 燃烧反应实验或失控化学反应导致的燃烧火焰或高温物质如加热过的坩埚等 (4) 化工生产实验过程中存在的静电放电引发的火花等 (5) 烘箱干燥箱的长时间不正确使用, 比如高温干燥灭菌导致塑料或纸制品的融化燃烧 (6) 在实验时误操作导致的燃烧热能释放, 比如浓硫酸的稀释。

1.2 微采实验室消防安全防范注意要点

微采实验室与普通化学实验室安全防火相同, 消防制度的建立, 人员培训等方面不再赘述。根据以上分析, 微采实验室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牢记以下一点:避免将燃烧的三要素中的可燃物 (通常为原油或化学试剂) 和燃点 (火源或电源) 在同一空间内长时间接触。

结合微采实验室生产实验特点来说, 很少涉及氧气瓶或其他高浓度聚集的强氧化性气体, 氧化剂通常为空气中的氧。这就要求我们将可燃物与火源不在同一空间内摆放。若必需摆放, 则应由专人看管。控制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数量, 多余药品置于库房。选择通风阴凉房间作为库房。

比如: (1) 可燃性油水样品放置在单独的房间, 选择阴凉通风的环境, 并做好记录由专人看管。 (2) 在培养基配置或产物分离提取过程中禁止将易挥发试剂放入冰箱或随意遗弃, 配置废液桶, 废液桶用完后应远离实验中心区域。 (3) 灭菌或烘干干燥灭菌时必须由专人看管仪器, 出现异常则应立即首先切断电源, 灭菌前应检查锅内水位, 防止灭菌锅干锅现象。 (4) 无菌操作中, 切勿将涂沫酒精的手臂尚未干透便进行无菌操作, 亦不可将易燃药品常时间放置于超净工作台。 (5) 微生物物理模拟驱油实验过程中应时刻观察压力变化, 防止因注入压力过大引起事故, 同时及时更换计量油管, 防止油溢出流到烘箱。 (6) 每间单独实验室的出入口处, 须配备至少一瓶以上的灭火器, 并做到专人看管。

2 微采实验室危险类化学品安全分析

微采实验室有别与一般的生物学实验室, 其特殊性要求我们在科研生产活动中既要按照一般的化学实验安全规范操作进行操作, 又要结合本行业特点, 与生产科研相联系, 清晰安全防范重点。

2.1 微采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注意事项

微采实验室一般都会存有一定量的强酸强碱以及易挥发性有机药品, 乃至有毒分子生物学试剂。这要求我们实验前必须达到“四懂”:懂基本实验原理, 懂基本操作要领, 懂基本仪器原理, 懂基本安全知识。在药品摆放以及实验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 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放, 如高锰酸钾与乙醇等 (2) 挥发性的酸 (硝酸、盐酸) 有条件应放于通风橱中 (3) 有机物与无机物分开 (4) 危险性较大的试剂尽量放于低处 (5) 酸碱分开 (6) EB等毒性较强的分子生物学药品须与电泳设备单独摆放在明处, 并做好警示 (7) 建立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 各类帐册, 药品购进后, 及时验收、记帐, 使用后及时消帐, 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 (带出) 药品, 特殊需要时, 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2.2 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管理

在培养基的配置或微生物培养以及产物的分离测定的过程中, 有可能使用或产生一定量的有毒性气体。做到: (1) 凡能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 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2) 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 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防毒面罩、手套。试验后要洗手, 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 必须作一定安全处理, 合乎排放标准后, 再倒入下水道, 然后仔细清洗仪器和工作场地 (4) 工作人员的手、脸、皮肤有破裂时, 不许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工作, 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 禁止同一把药匙未经擦洗晾干称取不同药品, 不同药品尽量由不同的洁净药匙称取。

3 微采实验室生物安全分析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4。2004-01-05发布, 2004-10-01实施) 分类, 微采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应为P1级, 即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 对社区无危害性。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 不需特殊安全设备, 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2]。但在实际微生物实验中, 会接触许多未知微生物, 其中有可能包括病原微生物在内, 例如:葡萄球菌、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所以实验中要求工作谨慎、严防实验室感染, 确保实验人员的健康安全, 做到严格操作、严格要求。

3.1 微采实验室生物安全注意事项

与普通的微生物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相同, 可参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2002-12-03发布, 2003-08-01实施。)

3.2 微采实验室生物实验日常安全管理

一个安全稳定富有效率的微生物实验室, 即使是P1级也应建立起严格的规章制度。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工作完毕后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 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液泡手, 同时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必要时高压消毒 (2) 实验完毕, 即时填写仪器运转记录, 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 实验器具用完分类摆放整齐 (3) 每日下班, 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暖气、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 关好门窗, 方可离去并定期抽查 (4) 微采实验室所用实验器材、培养物等未经消毒处理, 一律不得带出实验室范围, 菌种应由专人管理, 建立好严格的菌种管理制度。废弃的发酵液应完全灭菌处理后才可当普通废液倒掉。

4 加强微采实验室安全管理意义重大

微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在于满足三次采油事业又快又好、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据有关资料表明[3]: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由于火灾引起的事故比例仅为2%, 而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比例却为98%。因此, 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 人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验室安全无小事, 要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只要实验室发现安全隐患, 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认真整治, 督促整改。

科研人员在其进入实验室前就要进行安全教育, 熟悉实验室的环境, 了解实验操作规程、流程, 掌握所接触的化学药品、实验设备的性质和性能。并举行消防演习、演练, 请专业人员讲解消防知识。针对微生物采油实验室工作时间较长的特点, 要求相关科技工作人员克服麻痹思想, 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不脱岗、串岗, 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责任心, 掌握安全知识, 熟悉安全规则, 学会避险技术。

5 结束语

随着科技时代的发展, 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建设要不断探索、调整、改进。按照“以人为本、预防在先、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确保实验环境、设备不会对石油科技人员造成伤害, 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需要, 为油田稳产保驾护航。

摘要:本文针对石油科研领域中微生物采油实验室的特性, 论述了其日常生产安全管理中特别应注意的几个地方, 更好的为石油科研生产保驾护航。

关键词:微生物采油,实验室,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淑萍尹云张新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探讨.实验室科学[J].2006, 4 (2) :127-129

[2]黄霞沈晋明.微生物危害和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环境控制.洁净与空调技术[J].2002, 3 (4) :21-25

8.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八

【关键词】高职 医学检验专业 实验室 生物安全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2C-0091-02

高职医学检验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检验等专业知识的检验技术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呈现多元化,但主要去向是各级医院检验科。检验科是患者血液、体液等各类标本集中的场所,也是医院重要的污染源和传染源,控制不好易发生医源性感染。作为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输出机构,高职医学院校应有效展开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基于此,本文探析高职医学检验专业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

一、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避免微生物和医学实验室各种活动中生物因子对人、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和人员素质及管理措施,以达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安全防护目的的一种综合行为。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具有必要性。

(一)专业特点要求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高职层次的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进行基础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等课程)、专业课程(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临床检验基础等课程)的学习,而在这些课程尤其是在专业课程的实训课中,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接触血液、尿液、体液等未知标本,这些未知标本是重要的污染源和传染源,可能携带乙肝病毒、艾滋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然而在上实训课时,有的学生生物安全意识淡薄,不穿工作服,接触标本不带手套,书本、水杯随意放在实验桌上,甚至在实验室里喝饮料,吃零食,下课不洗手等。同时,对医学检验专业二年级学生的无记名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学生对标准预防的概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概念、生物安全柜的使用范围、哪些操作可以产生气溶胶、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等认知率低,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匮乏。因此,必须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

(二)岗位的性质要求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各级医院的检验科是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和就业的主要场所,同时是患者各类标本(血液、体液、尿液等)的集中场所,这些标本可能携带有各类病原微生物,如病毒、细菌、真菌等,是主要的污染源和传染源所在,也是造成医技人员职业感染的主要因素。而且我国乙肝病毒携带率高,艾滋病感染者也逐年增多,这些都给检验科医技人员造成了威胁。调查显示,实习生是发生职业感染的主要人群之一,这可能与实习生的工作经验、基本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心理素质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缺乏,不懂得个人安全防护有关。因此,在校学习期间要加强医学检验专业学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使学生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在以后的实习和工作中预防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降低感染率。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方式

由上可知,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具有必要性,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已成为医学生尤其是医学检验专业学生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

(一)在基础课程学习中增加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在第一学期就开始医学基础课程的学习,这时就必须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内的规章制度(不穿工作服严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喝饮料、吃零食等),提高学生的认识,使学生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并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在以后的实验课中不断得到强化。

(二)在专业课学习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进入专业课学习后,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就逐渐接触到血液、尿液、痰等标本,同时标本中的未知生物危险因子也威胁到学生的安全。因此,带教教师要以身作则,反复强调进入实验室时要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生物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传授学生标本采集处理的注意事项,使其正确掌握操作技能。同时,对于实验室废弃物(如注射器、血液等)的处理,要按照实验室的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同时,要做好实验室的清洁与消毒工作。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三)开设实验室生物安全课程,进行系统教育。开设实验室生物安全课程,主要立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规范化实验操作技能和相关法规,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理念,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提高防护水平。针对医学检验专业操作要求较强的特点,以及结合学生未来岗位的特点,尤其是要增强学生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的意识,加强个人生物安全防护。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系统教育,使学生掌握实验室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及处理相关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增强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降低实验室感染事件的发生。

(四)在见习、实习过程中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在见习、实习过程中,带教教师要尽职尽责,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熟悉操作技能,提高对锐器伤、标本污染、气溶胶等职业感染因素的认识,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题讲座或培训,促使(下转第96页)(上接第91页)学生不断提高、加深生物安全认识,培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三、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保障措施

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具有必要性,在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教育的同时,还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措施加以保障。

(一)提高教师对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重视。我国开设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时间比较短,可能会有一些困难,这就需要使教师认识到对医学检验专业学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取得共识,从而更好地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

(二)建设规范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医学院校实验室最低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是一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但现有的医学检验教学用实验室建成早,实验室设计不规范,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因此,需建设规范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只有具备了规范的实验室,才能给教师和学生提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同时也是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基础。

(三)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高职学生的自学能力比较差,其学习知识主要来源是教师,因此,要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要在校内教师中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使教师掌握全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这样,教师才能更好地在专业课和其他基础课程中融入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可以选择有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课程教学, 并安排他们参加一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之类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总之,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因其未来岗位的需要,应对其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全面、系统的教育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掌握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技能,并终身受益。同时,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的学习能使学生掌握实验室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及处理相关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实验室感染事件的发生频率。

【参考文献】

[1]覃仕锋,徐红.医学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教育[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医学版),2009(4)

[2]于声,段斯亮,闭雄杰.医学检验专业学生生物安全防护知识调查[J].贵阳医学院学报,2009(2)

[3]王鲜平,侯世科,高进,等.重视医务人员职业感染的预防[J].中国医院管理,2004(12)

[4]杨永刚,陈松,童波,等.检验人员发生显性职业暴露的调查及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3(4)

[5]胡仕仕,徐晓明,赵卫,等.广州市医科大学生实验室生物安全认知情况的调查及对策[J].热带医学杂志,2009(10)

【基金项目】广西科技大学医学院(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2012B09)

9.病媒生物防制的自查报告 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xx县20xx年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系统干部职工总动员,齐抓共管,共同动手,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为我县创建卫生县城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科普知识宣传。各单位要根据《xx省爱国卫生条例》及创建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工作。要采用举办专栏、教育培训、深入干部、职工家庭等形式,广泛宣传“四害”的危害性、消除方法及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卫生防病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局机关要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健全防治机构和防治网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是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要在办公场所内,对“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与治理,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必要时需按规定安装防鼠板、防蝇和防鼠等设施。四是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要针对具体的环境,对老鼠集中出没的地方投放药物,争取使灭鼠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98%以上。

(2)灭蚊蝇、蟑螂:要重点进行蚊蝇、蟑螂的药物喷杀,特别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要定时喷杀,集中消杀,做好记录。

三、职责分工。

(一)要结合县创卫活动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专人切实抓好本单位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制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完善措施,开展防治活动。

三是组织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创卫办上报自查自验工作情况,完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资料。

(二)认真贯彻落实《xx省爱国卫生条例》,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安排,健全病媒生物防治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滋生栖息场所,坚持防灭结合,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三是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蚊蝇、蟑螂,确保辖区内的鼠害、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四是配合搞好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系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成立局系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景新虎同志担任,副组长崔淑玲、成员由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xx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达标措施,做好本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实行“四包”:包时间,在统一行动时间内按时连续投放毒饵;包质量,按量投药到位;包监测,认真监测鼠害、蚊、蝇、蟑螂密度的分布情况;包效果,“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督查。

10.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篇十

参与评估人:

1、生物因子种类:

本实验室从事的是一般临床免疫生化检验工作,所涉及的样本来自健康体检人群和病人,样本类型包括血清、全血、尿液、胸腔积液等,在实验室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因子种类包括细菌、真菌、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等。

2、来源:

本科室所涉及的生物因子来源主要是送检样本本身所存在的细菌、真菌、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等。

3、传染性:

本科室可能接触到的传染性病原体包括:

1)甲类传染:鼠疫杆菌、霍乱弧菌。可分别引起鼠疫、霍乱等。

2)乙类传染:艾滋病、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麻疹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登革热病毒、痢疾杆菌、结核分支杆菌、伤寒和副伤寒杆菌、百日咳、淋球菌、梅毒钩端螺旋体、疟疾等。可分别引起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疟疾等

4、致病性:

本科室仅为临床免疫生化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柜,不从事有关细菌、病毒、真菌的培养增殖实验,因此本科所涉及的病原体检测实验均属于BSL-2级生物安全。

5、传播途径:

本科室生物因子可能致病的传播途径包括气溶胶、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途径。

6、预防及治疗:

对于本科室所有从事临床试验的人员,均配备了工作服、手套、口罩等基本防护设备。在实验室配备了冲淋及洗眼装置。同时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对所有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并定期演练,所有员工均能按要求进行操作。

7、结论:

本科的生物危害在可控范围内。

11.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一

【关键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临床实验室除了满足质量和能力要求外,还要符合生物安全要求。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体系由实验室的管理、人员、环境、设备、供应品、方法等要素构成,它们之间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或相互依存,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人员安全、样本安全和社会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1]根据病原微生物对人或环境的危害程度,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分为Ⅳ个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而我们基层医院实验室面对未知疾病的标本,则无法预先判断标本中所带的致病微生物的高危程度,更难确定哪种类型的检测应该在哪级微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因此,基层医院实验室的设施、建设、设备、操作规范等必须达到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标准,以防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目前,基层医院实验室存在布局不合理、消毒设备落后、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薄、生物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笔者经过多方面了解,结合本室情况,浅淡基层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1 主要存在的问题[2]

1.1 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如实验室的布局不合理,结构老化,废水排放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物安全柜的安装不达到要求。

1.2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缺乏操作性,难以落实。

1.3 实验人员配制及培训不足,生物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

1.4 缺少实验活动危险度评估和应急体系与预案。

1.5 生物安全管理力度不够,领导层更多的重视质量管理、经济管理、信息管理,相对忽视了生物安全管理。

1.6 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够规范。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实验室在选址和建筑物间距虽没有特殊要求,也不要求有单独的建筑物,但还是强调要与办公用房的其他公共用房隔离,尽量自成一区或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公共活动场所。对功能接近的实验室最好集中布局,尽可能减少对其他区域的影响。实验室的内部布局一般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必要时应增加半污染区。若为负压实验室,最好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考虑增设缓冲区,以保证实验室的压力梯度。一般实验室废水的排发的种类不同,采用不同的排水和消毒方式对废水进行无害性处理,才能对外排放。这就要求实验室必须设立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应备有生物安全柜,安装生物安全柜时,要考虑到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与致病微生物接触[3]。

2.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对于一个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形式只是为目的服务的,只要考虑到涵盖生物安全的一切要素,紧密联系单位实际,依法建章立制,设计科学、合理、可行、便于管理和使用的制度,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不管其形式如何都是可以接受的。

2.3 “硬件、软件和操作者”是构成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三要素,而其中人是核心要素。如果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多高级的设施也发挥不了作用,再好的制度也得不到落实。因此,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培训以提高实验室相关人员的素质甚为重要。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意外感染而导致传染病的传播。

2.4 实验室设计建造之前应进行规范的危险度评估,在实验活动中实行实时评估,并在随后进行定期阶段性再评估。评估主要依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4]划分微生物危害程度以及相关背景资料,同时考虑实验室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传染或潜在传染因子与预防措施、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等其他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它帮助实验室的设计者和操作者确定实验室的规模、设施和合理布局,评估职业性疾病风险,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与管理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危险性事件的发生。生物安全实验室发生意外事件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因此在从事某项危险的实验活动之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感染事故应急体系预案,并通过培训,定期演练,使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熟知。

2.5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力度不够,直接导致规章制度不完善,给生物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工作,加大对基层医院的扶持和指导的力度。对基层医院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改善医院设施和实验室的环境。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2.6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要求建立实验器材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程序。應遵循根据我国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及时检查、督促、落实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5]。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科学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高检验人员生物安全的防护意识,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规范实验室操作技术,做好应急体系与预案,持续不断地对具体过程进行评估、审核和改进,同进制定出更高的标准,确保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确保各个环节的完善,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基层实验室目前存在的生物安全问题,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上级医院、上级专业技术人员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基层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靠大家共同努力 。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OO4.

[2] 王利平.基层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2,9(13):1672-1673

[3] 丛黎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M].浙江文艺出版社,2008.4:12-1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OO6.1

12.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分析 篇十二

关键词: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问题

检验标本质量有待提高:首先,标本的采集缺乏规范性,对标本的处理不够合理;其次,运送时间较长,导致样本质量受到影响;最后,抗生素的使用,使得样本质量对检测的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1]。

实验室内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实验室内的检验过程不当,受到污染因素、人员操作失误因素、对细菌病毒认识不够等方面的影响,使得检测质量大大降低;其次是检验人员与临床护理人员之间缺少沟通,这一点就导致试验报告结构的准确性非常不稳定;最后是实验室的客观条件无法满足微生物检验的要求,由于缺乏技术与环境的支持,就致使检验结果存在许多误差。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分析前:在分析前的阶段中,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内容主要有3点:第一,在采集标本时,严格规范采集的时间、部位、样本量等,并对其实行全面监督;第二,对患者是否使用了大量的抗生素药物的情况进行调查,若患者使用了很多抗生素药物,那么采集工作必须要在药效后进行;第三,对所采集样本进行处理,避免发生溶血现象,并将样本及时送到微生物实验室中进行检验[2]。

分析中:首先要加强相关检验人员的操作技巧与能力,不断丰富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其次要加大对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对染色、培养细菌等每一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再次,要定期对设备和仪器进行保养和鉴定,防止因为仪器的故障而导致失误;最后,要与临床医师之间多进行沟通,对于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双方共同解决[3]。

分析后:在分析后的质量管理中,主要有5个环节,分别是普及相关知识、生成微生物检验报告、对患者隐私予以保护、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对样本进行妥善保存,只有将这5个环节认真做好,才能够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起到保障作用。

实验室环境质量管理

仪器设备: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种类十分众多,包括温箱、显微镜、低温冰箱、压力蒸汽灭菌器、二氧化碳培养箱等,对这些仪器必须要进行定期的检修与清洗[4]。比如,光学显微镜每年必须要进行4次清洁与调试工作,低温冰箱、温箱等要保证每天都对其进行观察与温度记录。

培养基的质量控制:微生物种类很多且较复杂,其中用在分离与鉴定上的各种标本微生物也具有非常多的种类,而检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会受到培养基质量的直接影响,因此必须要对培养基的无菌试验、一般性状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5]。

试剂的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试剂主要有常用的生化试剂、染色液、血清等等,在对生化试剂进行质量控制时,要对不同试剂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分析,在存储的时候,尽量冷藏及避光,保证试剂的稳定性;在对染色液进行质量控制时,要详细地记录好自制染色液的配置过程以及操作步骤,对试剂的名称、品牌、批号等进行统一的保管,每周对其进行1次质量检查。

细菌鉴定前的质量控制:对各种细菌菌落的形态进行全面的掌握,要能够用肉眼来判断细菌菌落的形态是否与仪器鉴定的菌种相符合,同时还要开具可靠、准确的检验结果报告,从而为相关临床提供有价值的诊疗参考[6]。

综上所述可知,近年来,在传染性疾病的诊治上,微生物检验方式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随着疾病的种类日益增多,并且疾病愈发顽固,因此就必须要加快提高和创新微生物检验技术,加强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从而才能够为今后临床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支持。

参考文献

[1]兰海丽,欧阳能良,卢兰芬,等.临床微生物培养不合格标本的分析与对策[J].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2011,(5):361-363.

[2]刘锐萍,王峰,刘珊珊,等.食品、药品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法分析[J].中国微生态学杂志,2013,(7):847-850.

[3]刘厚明,韩红星,吕宁,等.混合式多级条形码在微生物检验全程无纸化和全流程管理中的应用[J].临床检验杂志,2015,(4):310-312.

[4]林雪峰,陈晓军,江丹英,等.基于数字化管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再造[J].中国现代医生,2015,53(28):106-110.

[5]吐送托合提·肉孜,阿克木江·赛来.卫生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3):11-13.

13.大学生物实验报告 篇十三

生物传感器 与测试技术

课程名称 生物传感器与测试技术 姓 名 徐梦浙学 号 专 业 生物系统工程指导老师 王建平/叶尊忠

一 热电偶传感器实验

一、实验目的:

了解热电偶测量温度的原理和调理电路,熟悉调理电路工作方式。

二、实验内容:

本实验主要学习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了解热电偶特性曲线;

2.观察采集到的热信号的实时变化情况。 3. 熟悉热电偶类传感器调理电路。

三、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

所需仪器

四、

myDAQ、myboard、nextsense01热电偶实验模块、万用表

注意事项

五、在插拔实验模块时,尽量做到垂直插拔,避免因为插拔不当而引起的接插件插针弯

曲,影响模块使用。 六、禁止弯折实验模块表面插针,防止焊锡脱落而影响使用。 七、更换模块或插槽前应关闭平台电源。 八、开始实验前,认真检查热电偶的连接,避免连接错误而导致的输出电压超量程,否

则会损坏数据采集卡。 九、本实验仪采用的电偶为K型热电偶和J型热电偶。

十、实验原理:

热电偶是一种半导体感温元件,它是利用半导体的电阻值随温度变化而显著变化的特性实现测温。

热电偶传感器的工作原理

热电偶是一种使用最多的温度传感器,它的原理是基于18发现的塞贝克效应,即两种不同的导体或半导体A或B组成一个回路,其两端相互连接,只要两节点处的温度不同,一端温度为T,另一端温度为T0,则回路中就有电流产生,见图50-1(a),即回路中存在电动势,该电动势被称为热电势。

图50-1(a) 图50-1(b)两种不同导体或半导体的组合被称为热电偶。

当回路断开时,在断开处a,b之间便有一电动势ET,其极性和量值与回路中的热电势一致,见图50-1(b),并规定在冷端,当电流由A流向B时,称A为正极,B为负极。实验表明,当ET较小时,热电势ET与温度差(T-T0)成正比

十一、实验步骤:

十二、关闭平台电源(myboard),插上热电偶实验模块。开启平台电源,此时可以看到

模块左上角电源指示灯亮。

十三、打开nextpad,运行热电偶实验应用程序

十四、查看传感器介绍,了解热电偶的原理及温差与热电势之间的关系。

十五、在特性曲线页面。选择不同型号的热电偶观察各型号热电偶的V-T,在测温曲线的

下方,手动模拟产生热电势的.值,观察测温曲线。

十六、在实验内容页面中了解实验的内容、操作方式和过程

十七、在仿真页面任意改变运算放大器的输出电压值和运算放大倍数,记录E(T,T0)和

冷端温度仿真的输出值E(T0),将数据填写到热电偶温度手动测量表中,查表计算热电偶的电势所对应的温度值。 十八、在测量页面

十九、选择实际接入的电阻

二十、在nextsense01中,用杜邦线将R2 R4链接到运算放大器上。

二十一、调零。将A、B端用杜邦线短接,调节模块右侧下方的电位器,对放大器的输

出Vout进行调零。 二十二、测量。选择K型或者J型热电偶其中一个,连接到A、B两端,在自动测量页

面,点击页面上的开始按钮进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将热电偶放置到热水中记录温度的变化(温度变化范围至少30度)。 二十三、在nextpad页面中,点击页面右上的数据保存按钮,选择保存的表格,进行数

据的保存。

二十四、数据及结论(绘制数据点散图,建立回归方程,分析灵敏度和线性误差)

冷场温度 热电偶输出电势(uV) 20.64 3543.21 20.65 3500.6 20.65 3731.66 20.65 3730.34 20.64 3797.56

测量点温度

87.59 86.81 91.08 91.06 92.3

温度差 66.95 66.16 70.43 70.41 71.66

20.64 20.65 20.65 20.65 20.64 20.65 20.65 20.66 20.66 20.65 20.66 20.65 20.66 20.64 20.66 3815.1 3561.15 3491.3 3509.37 3463.48 3472.74 3514.91 3535.65 3585.15 3601.62 3544.6 3443.76 3421.89 3410.39 3461.66 92.62 87.93 86.63 86.97 86.11 86.29 87.07 87.46 88.38 88.68 87.63 85.76 85.36 85.13 86.1

71.98 67.28 65.98 66.32 65.47 65.64 66.42 66.8 67.72 68.03 66.97 65.11 64.7 64.49 65.44

结论:

14.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四

实验报告书

实验课程名称: 实验指导教师: 学

院: 专业及类别: 学

号: 姓

名: 实验日期: 成绩: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制

一、实验目的

1、了解分离与纯化微生物的基本原理及方法;

2、了解倒平板配制土豆培养基的方法与平板划线分离的基本操作技术;;

3、学习习近平板菌落计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掌握其基本技能;

4、初步观察来自土壤中的几类微生物的菌落形态特征,并能判断菌的类型。

二、实验原理

1、培养基的种类

培养基是人工配制的适合微生物生长繁殖或积累代谢产物的营养基质,用以培养、分离、鉴别、保存各种微生物或积累代谢产物。一般的培养基应包含适合微生物生长的6大营养素即水分、碳源、氮源、能源、无机盐和生长因子。培养基的种类很多,根据培养成分的不同可分为天然培养基、合成培养基与半合成培养基;根据物理状态的不同又可分为液体培养基和固体培养基。微生物的分离、纯化、记数等方面的研究常常使用的就是固体培养基。本实验就是使用的固体培养基。

已配制好的培养基必须立即灭菌,如来不及灭菌,应暂存冰箱,以防止其中微生物生长繁殖而消耗养分和改变培养基酸碱度所带来不利影响。

培养基的原材料来源十分广泛,本实验采用的原材料为土豆。

2、接种方法与无菌接种

将微生物的培养物或含有微生物的样品移植到培养基上的操作技术称之为接种。接种是微生物实验及科学研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操作技术。接种的关键是要严格的进行无菌操作。微生物的接种方法很多,划线接种、三点接种、穿刺接种、混浇接种与涂布接种是几种常用的接种方法。

划线接种是最常用的接种方法,即在固体培养基表面作来回直线形的移动,就可以达到接种的目的。常用的接种工具为接种环、针等。在斜面接种和平板划线中就常用此法。三点接种是把少量的微生物接种在平板表面,成等边三角形的三点,让它各自独立形成菌落后,来观察研究它们的形态。研究霉菌形态时就常用此法。

穿刺接种是用针蘸取少量的菌种,沿半固体培养基中心向管底作直线穿刺。该法常用于厌氧菌种的保藏或微生物的动力研究。

混浇接种是先将待接的微生物放入培养皿中再倒入冷却至45℃左右的固体培养基,迅速轻轻摇匀,这样菌液就被稀释了。待平板凝固后,置于适宜温度下培养,就可以长出单个菌落的微生物。

涂布接种是将菌液倒入平板上,再用涂布棒在表面迅速的作来回左右的涂布,让菌液均匀分布,就可以长出单个菌落的微生物。

本实验采用的是划线接种。为了防止接种时引入其它微生物,整个操作过程均需在无菌操作台上进行,还需对操作员的双手进行酒精消毒,每次划线前都需灼烧接种环,接种时才打开培养皿且不能全部打开,接种完马上关上。

三、实验器材

1、仪器

培养皿、量筒、滴管、吸水纸、烧杯、三角瓶、酒精灯、玻璃棒、接种环、15ml离心管、试管架、镊子、电磁炉、锅、恒温培养箱、高温灭菌锅、无菌操作台、酒精灯、天平、滤纸等。

2、材料

土豆、琼脂、蒸馏水、酒精、土壤样品

四、实验步骤

1、土壤稀释液的配制

① 在菜地用九点取样法取适量土壤样品,具体操作为:在菜地选取九个取样点,在每个取样点取相同量的表层土壤(10cm左右),然后将其混合均匀;

② 称取1g土壤样品与99ml蒸馏水,将其配制成100ml的土壤溶液; ③ 用移液管取9ml蒸馏水于15ml离心管中,再用移液枪取1ml前一步已配制的土壤溶液于离心管中,摇匀,即为10-3的土壤溶液;

④ 重复前一步,将土壤溶液稀释为10-

4、10-

5、10-

6、10-

7、10-8一系列稀释液。

2、土豆培养基的制备

① 用天平称取200g土豆,清洗干净后去皮切丁;

② 用量筒量取1000ml蒸馏水与电磁炉锅中,再加入已准备好的土豆,将其煮烂;

③ 从锅中取出已煮烂的土豆,用纱布过滤,滤液待用; ④ 称取20g琼脂与滤液中,再用蒸馏水定容至1000ml;

⑤ 在制备好的滤液中加入0.1ml菌液,然后放入高温灭菌锅中,在121℃下灭菌20min;

⑥ 取出已灭菌的土豆培养基,待其熔化后冷却至60℃,倒入每付平板约15-20ml,待其凝固后便可使用。

3、微生物的接种与分离

① 将接种需要的所有器材均放置于无菌操作台上;

② 用浸泡在酒精里棉花给双手灭菌,点燃酒精灯,右手拿接种环,左手拿培养基;

③ 将接种环放在火焰上烧灼,待其冷却后在10-6土壤稀释液中蘸取少量液体,打开培养基的一部分,采用划线接种,使之形成单菌落,一共划线3-4次,每划线一次就需在火焰上烧灼一次;

④ 重复上步,接种10-

7、10-8的土壤稀释液的微生物;

⑤ 接种完的培养基放在恒温培养箱中倒置培养48h,取出观察。

五、结果与思考

1、实验结果

图1 实验结果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采用划线接种土壤微生物的培养皿里有单菌落出现,这说明划线接种能达到分离培养的目的。

学习过微生物这门课程的同学都知道,真菌的菌落较大且疏松,菌丝细长,呈绒毛状、蜘蛛网状、棉絮状,无固定大小,多有光泽,不易挑,孢子会呈现红色、褐色、绿色、黑色、黄色等不同的颜色;细菌的菌落较小,形状表面或光滑黏稠,或粗糙干燥,易挑起,多为白色。由此可知土壤里既含有真菌又含有细菌。

2、思考题

⑴在平板划线法中,为什么每次都需要将接种环上的剩余物烧掉?

答: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杀死上次划线后接种环上残留的菌种,以使下次划线的菌种直接来自于上次划线的末端,使每次划线菌种数目减少,从而达到分离菌株的目的。

⑵为什么要把培养皿倒置培养?

答:①操作时培养皿盖上可能粘有水珠或者细菌,倒着培养可以避免培养皿盖上的水珠或者微生物落在培养皿上;

②培养过程中,细菌在代谢繁殖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害于细菌生长繁殖的代谢物,释放热量及有水排出,如果不倒着培养会有水珠滴落到培养基中,影响菌落的生长;③如果培养目标是收集细菌代谢物,而且代谢物易溶于水,倒着培养可能会方便收集。

六、实验总结 我本科所学专业是材料科学与工程,本次实验是我高中后第一次接触微生物方面的知识。在本次实验课里,段老师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微生物分离培养方面的许多理论知识,然后才进入了理论环节。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段老师一直在我们旁边观察我们的实验操作过程,一旦出现错误,会立即指出并耐心的给我们讲解应该怎么做,我担心自己从来没做过微生物培养方面的实验会做不好,段老师还一直在旁边鼓励我,并给我讲解了许多微生物分离培养方面的知识,最后我独立完成了本次实验。此次实验课,我真的是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微生物分离培养方面的知识,十分感谢段老师。

15.药品生产企业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篇十五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企业本身生产质量管理的需要, 微生物实验室为药企必备的设施硬件之一。微生物检验几乎涵盖了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 微生物实验数据和检验结论准确与否, 直接影响产品质量[1]。中国药典及国际国内有关标准规定按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国家药品标准中非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污染程度。实验结论直接影响到原料、辅料是否合格可用, 非灭菌制剂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可上市销售。同时需进行环境监测的生产厂房的环境是否达标有指导意义。这些对于企业来说都非常关键。微生物的检验结果有别于其他的检验项目, 它受实验室环境的影响较大。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重视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配置及日常维护的管理, 因为其直接影响检验过程及检验结论。药品生产企业应从设计着手为实验室做好硬件设施, 建立相关的操作及管理规程, 指导人员日常的行为规范、实验室设施设备以及日常消耗品的管理, 搞好洁净区的监测和维护, 以保证良好的检验环境, 提高检验数据的可靠性。本文从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设计、环境监测、实验室出入、清洁管理、实验材料和一般物品的管理、检定菌、洁净服的管理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1 微生物室的布局和设计

实验室的设计应考虑良好的微生物操作和安全。本质是最大程度的减少微生物菌种的交叉污染及环境对样品的污染。微生物实验室应有准备间、缓冲间、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等。同时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彼此分开。一般情况下, 阳性室与微生物限度室和无菌室要分开。阳性室要采用单独的空调系统, 与其他房间保持相对负压, 空调系统的排风不得循环利用。实验室组建时尽可能选用性能优质的空调机组, 保证空调机组运行时功率稳定, 风口风速稳定, 实验室的温湿度满足要求。高效过滤器的质量和尺寸应与空调系统匹配, 因为直接影响到尘埃粒子的浓度及微生物的浓度。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和更换高效过滤器, 对新风口的粗效过滤器进行必要的除尘处理。

实验室的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 避免积尘, 以便于清洁。实验室与一般区应设有人净、物净设施。进入高级别的操作间也要有人缓冲、更衣室。实验物品或样品进出检验室以及在检验室内部各房间传递要通过传递窗。缓冲间、微生物限度室和无菌室应具有单向流空气净化设施, 其中微生物限度室和无菌室的面积≤10m2, 洁净度局部A级周围环境达到C级, 应保持对环境形成正压≥10pa。相同洁净度不同功能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缓冲间应有洗手池、烘手器、无菌衣放置架、拖鞋等设施或物品[2]。

2 微生物室的环境监测

微生物实验室需要定期监测沉降菌、浮游菌和悬浮粒子3个指标。沉降菌、悬浮粒子每月监测一次, 浮游菌每3个月监测1次。沉降菌用平板测试, 悬浮粒子、浮游菌用仪器设备监测。沉降菌的监测一般使用直径为90mm的沉降碟。沉降碟的放置时间>0.5h。测试点应布置在有代表高度的地方和气流扰动最小的地方。悬浮粒子多为静态测试, 测试应在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的时间≥30min后开始, 采样点的数目由房间面积和洁净级别共同决定。浮游菌测试时取样点距离地面的高度应在0.8~1.2m之间, 即接近人手操作的高度。应避免在回风口附近取样, 且人员站立位置应在取样口的下风侧。

实验室的环境监测能够保证本实验室的实验数据准确可靠, 是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实验室管理者务必要重视此项工作, 只有符合标准的实验室才能确保实验过程不受环境污染, 为企业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微生物结论。

3 微生物室的出入

微生物室要设有人、物流通道, 人员和物品分开进出微生物室。人流通道要设有缓冲、更衣、洗手的房间;物流通道要设有外清间、缓冲间。人员从人流通道进出, 只有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经批准进入微生物室的人员按规定更衣后方可进入, 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入。物品从物流通道进出微生物室, 进入微生物室的物品应在外清间脱去外包, 静置10min, 进入缓冲间经紫外线照射20min, 工作人员经人流通道进入室内将物品取走。

出入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的不应有以下行为或习惯:不应有严重的皮肤病, 如湿疹、皮肤受重伤等;应对化学物品不过敏;女性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只允许使用护肤品, 以防浓妆脱落颗粒污染实验室;宜勤剪指甲不宜留长指甲, 以防实验过程中操作不当污染样品;不得将饰品或手表之类带入实验室;上呼吸道感染后, 有咳嗽或是打喷嚏者不宜进入实验室;与普通人相比有异常, 如皮肤很多脱皮、头屑和头发容易掉者不宜进入实验室;员工不应有摸头发、挠头发的习惯, 挠头发脱落头皮屑污染实验室。

一般情况下, 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室的管理及使用无关的设备及物品, 实验室内的物品应尽量减少。设备及必需品进入实验室时有外包装的在外清间脱去外包装, 无外包装的应将设备及物品表面清洁干净, 不得带有尘土等赃物。设备或物品进入实验室的原则为不给实验室带入无必要的垃圾或引入污染源。

试验样品进出实验室一般通过传递窗, 传递窗在实验室一般用于不用洁净级别或不同功能间之间的试验样品或实验用品的传递。传递窗本身的特性为两侧的门不可同时开启, 这样可有效避免2个房间的空气流通, 有效的避免交叉污染。

4 微生物室的清洁管理

微生物室的清洁管理对于实验室环境达标是至关重要的。清洗工具要选用不脱落纤维或尘埃等异物的工具。如擦桌面用的毛巾要选用丝光毛巾, 不可采用棉质毛巾。消毒液一般用0.2%新洁尔灭溶液、84消毒液、75%酒精溶液。前两者一般用于擦拭墙面、地面及台面, 后者一般用于擦拭设备表面。0.2%新洁尔灭溶液、84消毒液配置好后可以存放1个月备用, 75%酒精溶液一般使用1周的时间, 过期不再使用。消毒剂应定期轮换使用, 以防产生抑菌性。一般实验操作前和操作后要进行小清洁, 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

一般小清洁的清洁部位为微生物实验设备及实验操作台面, 每次在使用前用消毒液由上而下、由内而外的擦拭两遍, 实验前开启净化系统及紫外灯0.5h利用设备本身的清洁功能对设备进行自清。每周的彻底清洁部位包括实验室存放的所有设备 (如生物安全柜、实验设备等) 的里外表面、实验室的顶棚、墙面、地面以及顶棚上的日光灯及紫外灯等, 总之彻底清洁的范围应涵盖实验室内部的所有可触及的部位。清洁时一般先用纯化水由内而外由上往下的擦拭两遍然后再用消毒液擦拭, 同样按上述顺序清洁。清洁原则始终为先台面后地面, 先内后外, 先上后下。要注意擦墙面用、桌面用、地面用毛巾分开, 不得混用。D级实验区可用拖把擦地。A级、C级实验区不得使用拖把擦地, 应使用毛巾蘸消毒液擦拭。实验室的地漏要求每周灌洗, 同时每月轮换消毒液。

5 实验材料和一般物品的管理

微生物检验实验材料的数量和种类繁多, 诸如各种化学试剂、菌种、玻璃器材、各类培养基等。要把所有的实验材料和物品按照其性质、名称、用途等进行归类, 然后登帐管理, 包括编号、名称、数量、存放位置, 并在存放位置贴上相应的标签, 以便及时查找。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将使用后的材料物品及时归位, 经常保持帐、物、存放位置相符和实验室整洁。

实验材料应集中存放于实验室外, 每次领取部分放入实验室, 不建议实验室存放过多的培养基、试剂、玻璃器材等, 给实验室带来不必要的清洁障碍。实验室应尽量保持简洁, 可有效预防污染及交叉污染。

6 检定菌的管理

实验室应当有检验所需的各种检定菌, 并建立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记录。检定菌的菌种应从CMCC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购得。购得的菌种应该登记相关信息, 并及时进行菌种复活等操作。菌种的种类一般是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等6种冻干菌种。菌种的编号方法为:菌种代码+购入日期+安瓿编号, 例如:[CM-CC (B) 44102]-090301-1表示09年3月1日购入的大肠埃希菌冻干管。

购得的冻干菌种为休眠的菌种, 需将菌种复苏传代后使用。菌种在适量的液体培养基中复苏。将菌种复苏后接种到相应的培养基培养得到第一代菌种, 用接种环将第1代菌种转接到相应的固体培养基平板上, 划线分离单个菌落, 培养完毕后 (此为第2代) 检查, 观察是否具有典型的菌落形态, 挑取单个纯菌落进行革兰染色和镜检, 观察其染色特性及微生物形态学特征, 进行必要的鉴定试验。经过确认后挑取纯菌落 (第2代) 转接到斜面培养基上 (斜面数量根据用量来定) , 采用适宜的培养条件得到第3代菌种, 待菌生长充分以后, 把培养好的新鲜菌种管转移至2~8℃冰箱保存。只有第3、4、5代的菌种可以用作工作菌种[3]。

检定菌要有适当的标识, 内容至少包括菌种名称、编号、代次、传代日期、传代操作人。检定菌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 贮存方式和时间不应当对检定菌的生长特性有影响。黑曲霉、白色念珠菌培养温度为23~28℃,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枯草芽孢杆菌的培养温度为30~35℃。

7 实验用培养基的配制及管理

目前大多数实验室使用的培养基为商品脱水培养基, 即生产厂家按处方生产好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商品脱水培养基应按说明书上的储存要求储存, 一般情况下应避光储存于25℃以下干燥处。制备好的培养基应避光保存在2~25℃环境, 有条件的置4℃冰箱保存更好, 防止被污染。非密闭容器配制的培养基应在3周内使用, 过期不应继续使用;密闭容器配制的培养基则可保存一年。

配制培养基时, 应按说明书上的要求配制, 准确称量, 称量过程要迅速准确, 称量完毕应及时盖上瓶盖防止吸潮。不得使用颜色发生改变或有结块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培养基使用的溶剂多为纯化水, 特殊情况下, 可能需要去离子水和蒸馏水。将称量好的培养基放于玻璃器皿或搪瓷皿中, 用量筒加入规定量的纯化水, 用玻璃棒搅拌均匀, 脱水培养基应完全溶解于水中, 再行分装与灭菌。配制时若需要加热助溶, 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 以避免培养基颜色变深。如需要添加其他化学试剂时, 应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处方配制, 使用的化学试剂均需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要求, 加入后应充分混匀。

培养基配制后应在2h内灭菌, 避免细菌繁殖。高温可破坏培养基的营养成分, 还会使琼脂的凝胶强度下降, 因此必须严格控制灭菌温度和时间, 并且不可重复灭菌。培养基采用湿热灭菌, 通常是121℃, 15 min。含糖或特殊培养基, 按照《中国药典》或生产商提供的说明书灭菌。培养基应严防污染, 一旦污染、变质或破损不得使用。凡使用过的培养基必须经灭菌后方可倒入废液缸, 以免污染环境。

8 微生物室用洁净服管理

一般药厂的一般区、控制区与洁净区的工作服在颜色、样式上应有区别, 不得混穿。洁净区的材质洁净服应选择抗静电、质地光滑不脱落纤维和不粘附颗粒的材质。抗尘, 抗菌, 耐高温灭菌。洁净服应线条简单, 不设口袋, 穿着舒适, 不应有不必要的横褶与带子, 应能将身体产生的尘粒保持在衣服内。一般D级洁净区应选择二连体洁净服, C级及A级洁净区应选择四连体洁净服。工作结束应及时换下洁净服放入待洗涤消毒窗口由专人进行洗涤。同洁净要求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洗涤后应用消毒柜进行灭菌, 灭菌后做好状态标记并注明灭菌日期, 灭菌后的洁净服应在2日内使用。超过时间需重新清洗灭菌。洁净服如有磨损、破损情况, 应及时更换。

参考文献

[1] 王瑞玲.药品生产企业微生物检查室与无菌检查室的设置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4, (25) :148-149.

[2] 刘敏, 刘志春.药品生产企业微生物实验室设计[J].医药工程设计, 2008, 29 (1) :18-21.

16.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六

摘要:本文介绍了如何通过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与检查,加强研究生助教在本科生物学实验教学中的作用,从而切实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

关键词:本科教学;生物学实验;研究生助教

为了充分利用实验课有效地训练学生的基本实验及相关技能,提供更多的个别指导机会,我们在本科生物学实验课中引入研究生助教。十余年的实践与探索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在本科生物学实验课中推行研究生助教工作极有意义也有必要,若方式和方法得当,可以达到既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又夯实了研究生基本生物学理论与实验技能的双赢效果。

一、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组织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助教工作。为了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工作,避免形式上走过场,确保硕士研究生本科实验教学实习的质量,真正达到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双收益的目的,1997年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专门制订了研究生本科实验教学实习试行规定,随即全面开始落实。基于当时硕士研究生人数相对不多,研究生助教工作由研究生办公室作为课程进行安排和推行。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课程设定范围包括所有生物类本科生专业实验课,我们将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目的定位为进行本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的实习,由实验课任课教师担当所在课程研究生实验教学实习的指导教师,规定中明确实习结束后必须由实习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实习的具体内容、表现和助教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决定该研究生是否通过实验教学实习并获得这门研究生必修课2个学分。

因为几年的研究生助教实践我们看到了这项工作带给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双向的益处,因此我们在坚持研究生助教实践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我们注意到在分配研究生在哪门实验课做教学实习时,保持不同研究生相对一致的助教工作量与保证研究生在自己研究的专业进行基础实验课实习之间存在难题:因为太顾及研究生所学专业,造成拿同样研究生课程学分,但实习付出的时间差距很大,引起工作量太大的研究生强烈不满,使有些需要连续较长时间完成的实验项目出现没有研究生愿意参加的冷场状况。随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中心,本科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建设等具体任务统一由生物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这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提供了依托条件。因此,我们根据我国和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体制改革的具体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方案。首先,生命科学学院决定,自2005年硕士研究生本科实验教学助教工作统一由生物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和安排。为此,生物实验教学中心领导班子认真研讨了此项工作的特点和以往的经验与教训,重新修订并出台了硕士研究生本科实验教学实习的相关规定,重点包括:参加实习时间、实验教学实习工作量、实习内容与要求、考核与管理方式等。中心根据一届硕士研究生中参加实验教学实习的总人数以及全年需要做教学实习的实验课总学时数,计算出人均实验教学实习学时数,分别在研一第二学期和研二第一学期安排教学实习,并于前一学期的期末将其安排分别公布在生科院相关网站和各生物教学楼广告栏中。在具体课程的人员分配上,我们的原则是在保证人均实验教学实习学时数一致的前提下,尽量参考研究生所学专业,但必须顾全大局,参加实习研究生不能擅自调整教学实习课程。实习内容除了包括参加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实验准备和预备实验、协助教师进行课上实验指导与评分、在教师示范下批改实验报告等正常教学环节,还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中心根据计算的人均工作量,每学期向各实验室分配实习研究生,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与实验课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一道,结合各自实验室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实验课程特色,具体灵活地安排实习研究生的助教任务。

由于我们严格把握了硕士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公平性、实习时间和实习课程的统筹安排,坚持有章可循,公平公正,不给以影响实验教学实习质量为代价的“只要学分,形式实习”开绿灯的任何机会,所以,避免了以往来自实习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多方面相互指责与抱怨,使这项工作能井然有序地进行。

二、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质量管理

生物实验教学中心从对研究生强调助教工作的意义与益处、加强实验课任课教师指导实习研究生的责任心以及落实考核和监督这三个主要方面入手,严格把握硕士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我们定位实验课助教是帮教形式,不能把硕士研究生I临时充当教师用,目标是在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本科实验教学的能力和夯实研究生自身专业实验的基本功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提高本科生实验教学水平。为此,我们定期在学期初和期末分别召开实验课任课教师座谈会,除了对本科实验教学实验进行布置外,重点明确在指导本科实验教学实习中教师的作用。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助教工作要全程负责,必须坚持有研究生参加的集体备课、预实验和教学研讨制度,任课教师要在每一个实验单元正式开课之前详细介绍实验的重点和难点、相关仪器使用的要领、实验中学生经常出现的问题、课堂成绩记录和实验报告的批阅与评分标准等。特别强调在预实验和批阅实验报告中任课教师的示范与把关作用,避免本科实验成绩评定的不准确和标准不统一。

我们在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末三个阶段分别对参加实验教学实习的研究生助教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首先,在实习开始的前一个学期期末,由生物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实验教学实习工作动员和经验交流会,由生物实验中心领导组织所有将参加教学实习研究生、各实验室主任、教辅人员及部分已完成教学实习的研究生代表参加,中心领导介绍本科实验课设置、助教工作要求、任务和考查方式等,强调本科实验教学实习对参加实习研究生充实自身知识结构和提高基本实验技能的意义。会上请较好地完成各门实验课教学实习任务的研究生代表介绍他们参加实验教学实习的亲身体会、感想、经验和收获。通过这种方式使即将参加教学实习的研究生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教学实习,并能充分利用好这次充电的机会。会后由实验室主任分配具体实习课程,并由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负责介绍课程项目、发放实验课教材或讲义,以方便研究生提前学习和掌握实验项目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做到心中有数。在实验教学实习的过程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将通过随机听课方式了解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教学效果,生物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和实验室主任随机检查课堂情况并发放研究生教学实习评教表,由不少于总人数30%的被指导本科生填写,将发现的问题和搜集到的意见反馈到学院相关部门和生物实验教学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在学期结束后中心再次召集本科生代表座谈,听取对包括教学实习在内的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以不断调整和改进助教工作。实验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研究生实验教学实习相关规定,凡因多次未按时参加教学实习,其完成的教学实习任务不足2/3的研究生,不通过教学实习考核,必须重修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三、尚存问题与解决途径

虽然硕士研究生刚刚完成了本科阶段的学习,对接触过的本科实验还有印象,但多数曾参加过教学实习的研究生称,做过的本科实验一般都是一次性操作,难以胜任指导本科生的“准教师”角色。在我们进行硕士研究生助教的实践中发现:既要确保通过研究生助教工作提高本科生实验教学的质量,同时又要提升研究生自身水平和素质,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任课教师对实习研究生的指导作用。实验课任课老师一丝不苟、严格认真对待实验课每个教学环节,其本身的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对指导的研究生就是良性的影响。前面提到过,来自不同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基础理论和基本实验技术参差不齐,在硕士研究生全员参加的实验教学实习中,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基础差的研究生,即便是专业基础较好的研究生,也不能一下子就能适应助教工作,这对指导教师的耐心、信心和觉悟是极大的考验。如果对实习研究生课前训练和指导不充分,这些研究生不但起不到任何帮教或助教的作用,甚至会由于准备实验和预备实验时配错试剂、损坏实验仪器等影响正常的课程进行。所以,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研究生助教实践势必增加了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公平公正地认可指导教师的工作付出,适当给予补偿,充分调动实验课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二是对研究生实验教学实习进行成绩评定,并作为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17.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

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条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十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第十一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

(三)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由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批准,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通过民用航空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除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取得批准外,还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关于运输高致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

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第十三条需要通过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承运单位应当凭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文件予以运输。

承运单位应当与护送人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所运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第十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以下称保藏机构),承担集中储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保藏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保藏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保藏机构储存、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经费由同级财政在单位预算中予以保障。

保藏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保藏机构应当凭实验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批准文件,向实验室提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保藏机构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

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条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一条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在实验室开展检测、诊断工作时,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要进一步从事这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同意,并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实验室中进行。

专门从事检测、诊断的实验室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需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实验活动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时起2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小时内未作出决定的,实验室可以从事相应的实验活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为申请人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方便。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并互相通报实验室数量和实验室设立、分布情况,以及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及其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已经建成并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其他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从事前款所指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部门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中进行。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符合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保证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并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经论证可行的,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需要在动物体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符合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三级以上实验室进行。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有关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每半年将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和实验室运行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实验室应当为其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并采取其他职业防护措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第三十六条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第三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

第三十八条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十九条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

第四十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向该实验室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本地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本地区实验室设立和运行的技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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