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9篇)
1.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一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他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他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该领域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本公司于2012年1月26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2100012)有效期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A公司投资的子公司B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一)税收制度空间
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在税法中,每一项税种的纳税人主体都有严格的定义,即对纳税人主体范围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但这种划分又有着条框性,纳税人可以运用这种条框性,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安排,改变纳税人主体的身份,即可实行纳税筹划,实现减轻纳税额的目标。
2、税率上的差异性
如果赋予课税相同的金额,却采用不同的税率,那么税率会随之提升,纳税额就越高,同理税率越低的纳税额就越小。而且即使同一税种,不同的税项也存在着不同的税率,这些不可避免的税率差异为纳税人提供了寻找低税率途径的契机。
3、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通过对A公司课税对象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的税率是计算纳税额的两个重要因素,纳税人可以通过一些纳税筹划方法将其所得税最小化,例如:根据实际情况与现有条件对课税对象进行调节,进而缩减税金,以实现税额的调节。对子公司B公司全额投资,由于A公司所得税率大于B公司的所得税率,A公司在对B公司的利润分配上可以进行筹划,最大限度地避免A公司分回利润的再纳税。使A公司尽量减少税收负担提供了可能。
4、税种税负的弹性
税负的弹性即具体税种的纳税金额伸缩性的大小,它对纳税筹划利益的大小和纳税筹划潜力的大小起着关键的作用,即成正比关系。其规律是:若税负的弹性越大,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就越大,反之亦然。税负弹性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和税种的构成要素:即税源与税负弹性成正比,税基与税率弹性呈正相关关系,前者越宽,后者越高,即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就越重;也就是说,税负的轻重取决于税收扣除的大小。总而言之,税负弹性取决于各项税种组成要素的弹性。从A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方式来看,其采用的主要方式为直接收款,也就是A公司在贷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即税金由A公司支付或垫付,而根据税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作为应收账款结算方式,那么企业就能够推后缴税的时间。
5、税收优惠
税收的优惠制度是我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经济发展重要区域、经济发展优先区域以及鼓励研发与销售的产品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总之,若税收优惠的差别越大,实施的内容越广,范围越大,给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越大。A公司虽说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应按15%,但由于A公司自己的缘故,未及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所以A公司2011年错过了按15%计提所得税的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弹性规定空间
总体上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抵减范围和标准,若收入不变得情况下,税前可扣除项目的增加,可一定程度减少课税金额;而计税工资等内容,所得税法中对其扣除限额也加以明确,基于此,企业能够更好地为纳税进行筹划。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A公司在税前扣除项目上,如: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利息费用、捐赠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项目进行筹划。
四、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
根据对A公司2011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的分析,便可着手设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方案。
(一)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对于A公司而言,除了对优惠政策加以利用外,同时还需在合法的情况下加大成本投入,缩减本期确认收入,合理的利用资金流动的时效性为A公司进行纳税筹划,而是实现节税、增收效益目的。
1、延期纳税 在合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利用节税技术延期纳税,如对收入进行推迟确认。尽管本期税款缴纳延迟不能减少应纳税款额,但对于纳税人而言,推迟缴纳的税款等同于一笔无需支付利息的资金,可以加快企业现金流动,而企业在足够资金的支持下,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与所得。
2、利用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
费用摊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前提,会计成本核算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成本核算在国家规定的产品成本范围内进行时,利润减少的实现可以通过对有利于产品成本扩大方法的选择来获取,进而实现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少。
3、利用低税率的优惠条件
在新颁布的税法中,其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除了上文提及的相关优惠税率外,新税法中有增加了新的减少税率的规定:首先,对于国家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该领域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所以,A公司目前可以充分根据新政策所提供的新的优惠税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现阶段生产经营活动。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A公司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充分利用这方面的优势来降低自身的税负。
(二)扣除项目的筹划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可以根据税法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预先扣除,如损失、成本、税金以及费用。基于成本核算角度来讲,企业想要减轻税负,完全可以通过列支成本费用来实现。
1、业务招待费筹划
根据我国所得税税法相关条约规定,实际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是准予纳税人业务招待费扣除部分,最大额度不得高于企业盈利的千分之五,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用的开支不得高于纳税人盈利的百分之十五。根据我国有关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要求,纳税人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如若董事会、会议以及差旅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均可被列支为“其他扣除项目”,但不能将这三项在视作业务招待费来进行处理。因此,对于纳税人而言,其在核算业务招待费过程中,可以列支出董事会费、会议费以及差旅费,并将其与业务招待费所分开,因为这三种费用开支,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其因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造成的的必要开支,并提供合法、真实的收据凭证,即可将这三种费用纳入到其他扣除项目中,如记录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就可获得全额扣除,并且不受比例限制。
A公司将会议费80万元列入业务招待费,这部分业务招待费40%在计算所得税时已经作为纳税调增项目进行调整,如列入会议费不用纳税调整,该笔会议费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80*40%*25%=8万元。
2、工会经费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工费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百分之二部分。2011年,A公司工会经费发生额共计1.42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即2011A公司工会经费提取限额=380.28*2%=7.61万元,还有未用完的税前列支限额7.61-1.42=6.19万元,仍有6.19*25%= 1.55万元的节税空间。
3、教育经费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再培训费用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千分之十五部分。2011年,A公司因职工再培训经费发生额共计一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A公司仍有4.7*25%=1.18万元的节税空间余地。
4、职工福利费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福利费用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千百分之十四部分。2011年,A公司福利经费发生额共计6.87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即2011A公司工会经费提取限额=380.28*14%=53.24万元,此时,A公司还有53.24-6.87=46.37万元的税前列支限额,因此其节税空间颇为巨大,共计46.37*25%=11.59万元。
5、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筹划
对于A公司而言,固定资产部分价值损耗转嫁到产品成本投入中,而产品成本的增加势必会提升销售成本,此外,随着固定资产的持续损耗势必会造成企业采取一定措施来遏制,这又造成管理费用的开支,进而在对企业本总额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净收益的减少。所以,企业应缴所得税额减少的另一大途径就是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A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4-1A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政策表
A公司折旧合理避税的方法有: 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和择取合适的折旧年限 由于A公司大部分资产折旧年限都属于长期型,如果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折旧年限加以缩减,那么就能够适当的对前期折旧额予以增加,可以延缓缴纳所得税,有利于企业对资金的使用。如果A公司对折旧的会计政策定为加速折旧和减少折旧年限,将大大减少与折旧相应的所得税额,A公司2011年当年计提折旧463万元,如果将折旧年限减为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和加速折旧的方法,当年计提的折旧将增加400万元,影响A公司所得税400*25%=100万元。
6、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在会计处理中,技术开发费用支出可以据实上报。然而在税收处理方面,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用若在当期未形成企业无形资产的,那么需将其计入到当期损益中,规定中明确支出,企业准予扣除部分为技术开发费用的50%,若该部分费用已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那么必须摊销无形资产150%的成本。A公司从国外购买该技术,花费2000万元,购买后可以直接投入生产应用,合同约定的年限为10年,当年可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假设自行开发该项技术,估计费用也为2000万元。但可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少纳所得税(3000-200)*25%=700万元。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节税效果评价
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是循序渐进的,是在有计划、有组织的情况下实施的,尤其是对与某些重要的节税措施,其必须落实到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以达到企业节税需要与要求。对于A公司来讲,在合法情况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为公司享受优惠税率创造条件,通过上文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应用,A公司节税金额共计2819.6万元,详情如表4-2所示:
表4-2纳税筹划方案
首先通过上述纳税筹划方案的应用,实际效果显示可以为A公司减轻税负,这一点实现并符合了纳税筹划的最根本目的,即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其次,资金收入确认时间的时效性价值应最大程度的在纳税筹划中发挥出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的采用合理的方式来延迟当期所得税的上缴,进而将延迟上缴的所得税作为一笔无息的贷款供企业进行资金周转。最后,企业纳税筹划的制定与开展必须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即严格按照税法与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时,为本企业创造享受优惠政策与税率的条件,进而帮助企业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不难发现,纳税筹划不仅帮助企业享受了应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帮助企业承担了纳税义务,呈现双赢的局面。
2.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二
一、增值税筹划
1. 灵活运用不同销售结算方式。该企业内部现在存在各种销售结算方式, 而且结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买方。
(1) 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 进口货物,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具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 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2) 筹划建议。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信用销售情况下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 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尽可能采用本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 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 在长期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2. 购进免税农产品。
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来自原材料的购买, 原材料为大麦、啤酒花及一些辅料, 现原材料价格上涨, 供不应求, 企业在采购方面处于被动。为了保证啤酒质量, 大麦基本都是进口, 一些收购的子公司品牌很多用国产大麦, 由企业的营运部直接购买。
(1) 税法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
(2) 筹划建议。企业在主要的生产地成立一个直接向农户收购大麦和啤酒花的公司, 将原来的采购部门剥离, 既可以避免原材料采购处于被动的境地, 又能享受直接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原材料, 从而以采购款的13%抵扣进项税额的好处。
3. 成立储运公司。
该企业购买原材料和销售在自行运输还是委托运输问题上, 不同地区的运输公司有不同的运输方式。总部地区的工厂车队都直属工厂, 不交营业税。
(1)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从高适用税率。
(2) 筹划建议。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储运公司, 在销售货物时如果运费是企业向对方收取的, 就可以将货物的运输业务交由自己的储运公司来完成, 相关的手续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等价外费用均由储运公司收取, 这样储运公司按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 价外费用部分的税负将大幅降低。
二、消费税筹划
1. 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该企业现在采用的销售方式主要是直销。
(1) 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 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 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 因此不必缴纳消费税。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考虑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总公司可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销售价格将啤酒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则可以降低销售额, 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的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由于处在销售环节, 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 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但增值税税负不变。这样可以减少集团的消费税, 而又不增加整体的增值税。
2. 对酒瓶等包装物收取押金, 不随产品出售。
啤酒的包装物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尽量采取收取押金形式, 但酒瓶等只能随产品销售。
(1) 税法规定。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 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 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 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 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 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 (一般为一年) 退回, 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 筹划建议。如果能够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总公司生产的啤酒全部销售给该销售部门, 则酒瓶等包装物也可以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 这样可以减少计税金额, 减轻税负, 这就相当于把消费税的纳税期间向后推迟了一年, 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相当于获取了一笔无息贷款。在遇到通货膨胀时, 由于押金已经收取, 其所计提的消费税税额并不随物价的上涨而增加, 因而又可稳定公司的税负, 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
3. 开拓国外市场。该企业的主要销售市场为国内, 国外市场只占1%左右。
(1) 税法规定。现行消费税对出口应税消费品规定了优惠措施, 只要纳税人出口的消费品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 在出口环节均可以享受退 (免) 税的待遇。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想方设法开拓国际市场, 既可以出口创汇又可以为企业节约税金。
三、所得税筹划
1. 固定资产折旧。该企业的大型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残值年限等具体都有所不同。
(1)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不得变更。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尽可能地选择较低的预计净残值, 以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更多的折旧, 冲减的税基较多, 使应纳税额减少, 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有利于企业节税。
2. 公益性捐赠。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很少。
(1)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在捐赠时, 应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另外, 可抵扣捐赠的计算基础是年度利润总额, 由于年度利润总额计算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影响, 所以企业可在一定范围内管理年度利润总额, 进而影响可抵扣捐赠数额。
3. 安置残疾人员。该企业职工中残疾人员不到10人, 人均年收入2万元左右。
(1) 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 多雇用一些《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 不但可以解决残疾人员的就业, 提高企业的声誉, 而且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减少纳税额。
另外, 企业可以支付给残疾人员较高的工资, 然后将多支付的工资通过其他途径收回, 这样企业并没有增加额外的支出, 却仍然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4. 存货计价。该企业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1) 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 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 不得随意变更。
(2) 筹划建议。随着存货的不断流转, 一批存货在一段时期内会全部转入企业的损益, 因此无论存货计价方式如何选择, 此期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是相同的, 但是在整段时间内前后各段时间里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却不一样, 并由此影响到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税的税金支出是一种强制性的现金流出, 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以所得税的税金支出的现值作为评判标准, 选择所得税税金支出现值小的存货计价方法。考虑到目前物价普遍上涨的情况, 企业可以改用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 以实现税收上的优惠。
5. 直接生产原材料。
该企业主要需要的原材料为大麦、啤酒花及一些辅料, 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 供不应求, 公司在采购方面处于被动。
(1) 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直接从事原材料的生产, 如在某些地区承包土地, 并雇用一些人员直接生产, 这样既减轻了企业购买原材料的压力, 又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6. 租入资产。该企业现在的固定资产因种种考虑, 没有实行融资租赁, 几乎全部是购买。
(1) 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 分期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在集团内部, 由A企业将盈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起以租赁形式转移给B企业, 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 最终使企业整个利益集团既可以享受折旧的好处, 又可以扣除租赁费用。
另外, 租赁产生的避税效应并非只能在同一利益集团内部实现, 即使在专门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情况下, 承租人仍旧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而且可以马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并很快获得收益。所以企业可以考虑将企业的某些资产以租赁的方式获得。
7. 预约定价。关联企业之间的价格因情况而异, 没有制定统一标准。
(1)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 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2) 筹划建议。预约定价制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选择, 它能使企业集团摆脱因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所产生的种种困扰。企业可以利用预约定价安排, 设计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并设法与税务机关达成协议。
摘要:本文针对啤酒生产经营的特点,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 提出啤酒生产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三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方案, 以供参考。
关键词:纳税筹划,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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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三
关键词:关联企业;纳税筹划;转移定价
一、关联企业与价格平台概述
关联企业主要是指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和被控制法律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则在第四条规定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①该企业的母公司;②该企业的子公司;③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④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⑤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⑥该企业的合营企业;⑦该企业的联营企业;⑧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⑨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⑩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价格平台是指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而形成的一个范畴,其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生活中。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各方为了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根据双方的意愿,产品的转让价格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对于一个生产经营企业来说,产品价格的变动与经济利益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基于价格变动对企业的影响,纳税法人和自然人往往不遗余力地对价格和转让进行分析研究,以寻求取好的纳税筹划方式。
二、价格平台筹划方法
转让定价不仅是国内企业纳税筹划的一种主要方法,而且是跨国企业进行国际纳税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企业之间转让利润时定价的主要方式有:
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这里又分为实际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实际成本法是指以销售利润中心所购产品的实际成本定价;标准成本法是指以预先规定的假设成本定价。
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其中包括使用外部交易的市场价格和成本加价。
转让定价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按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内税筹划。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买卖双方均有权力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生产和所经营产品的价格标准,特别是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费的定价,因为服务定价许多是买卖双方面对面议价的,只要买卖双方是自愿的,在国家政策范围允许内,别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形为。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并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利润或收入,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地压低产品的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之间的产品购销通常采用三种方式:一是由一方完全掌握产品销售权,对另一方的产品实行包销;二是按一定比例包销部分产品;三是实行委托代理销售,支付代理销售费用。这三种方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纳税筹划机会。只是在完全和部分包销的情况下,产品售价受人为因素左右的条件更为方便;委托代理制则主要通过代理销售费用的高低来间接实现税负转移的目的。
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筹划。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购销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纳税筹划。例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
3.利用机械设备的筹划。机械设备包括各种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各种动力、输送和传导设备等。机械设备购销业务中的转让定价,一般都表现为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情况。这在合资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企业中比较多见。
4.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时,可以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排除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在向其关联企业提供销售、管理或其他劳务时,不按常规计收报酬,采取要么少收或不收,要么多收的策略相互转移收入进行纳税筹划,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转移。
5.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 较困难,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关联企业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以此调节其利润,追求税负最小化。有此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生产工业技术、商标或特许权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一些关联企业,其报酬不通过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而是从对方的企业留利中获取好处。
6.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关联企业之间利用租赁机器设备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多种:?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如处在高税地区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机器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低税地区的关联企业,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高税地区的关联企业,就可以达到一箭双雕转移利润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而进行的纳税筹划。售后租回。购进设备投入生产后,即可提取折旧,如将投产后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回使用,这样买卖双方对同一设备都可以享受首年折旧免税额,租用设备的承租方还可享受在利润中扣除设备租金折好处。如果是在加速折旧的情况下,这种效果会更明显。
7.利用贷款业务的筹划,在借贷业务中,关联企业可能通过人为地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的方法转移利润,以减少整体税收负担。由于其税负相对较重,有些资金比较宽裕或贷款来源稳定的企业,往往采用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给其关联企业使用。那么,这部分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全部由提供资金的企业负担,增加了成本,减轻了税收负担。
8.利用管理费用的筹划。我国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向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注册会计师的审查报告。但是税法却没有具体规定支付标准,这便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三、价格平台纳税筹划案例
例:某集团公司有甲、乙、丙三个公司,分别设立在A、B、C三国,A、B、C三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30%、10%.甲公司专门生产各种叉车零配件,乙公司购买甲公司的零部件经组装出售。若按市场价格,甲公司的一套零部件售价为2.8万元,成本为2万元,乙公司的产品每台售价为3.6万元。2009年度,甲公司共向乙公司提供了100套零部件,乙公司经组装全部销售出去,则:
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8-2)*100*40%=32(万元)
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6-2.8)*100*30%=24(万元)
此时,集团公司总税负为56万元。
为了减轻集团公司整体税负,该集团对销售策略进行了调整,即甲公司以每套2.1万元的价格将零部件卖给丙公司,丙公司以每套3.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乙公司,则:
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1-2)*100*40%=4(万元)
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6-3.5)*100*30%=3(万元)
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5-2.1)*100*10%=14(万元)
这样,集团公司整体税负降为21万元,减轻了35万元的税负。
对纳税人而言,价格平台的有效利用意味着应纳税款的节省,意味着经济利益的获得。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社会经济资源受灵敏价格的导向,向着更加高效的领域流动。
对于国家而言,价格平台的有效利用则意味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和国家经济利益的受损。相应地,国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价格体制进行完善,对转让定价行为进行限制,促进国家法制建设进一步向前迈进。
参考文献:
[1]周友苏,李君临.关联企业的基本解说与法律规制[J].经济体制改革,2005,(5).
[2]李蕴棋.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J].金融时报,2004,(3).
[3]柳经纬.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4]郭银.论关联企业的避税问题及其法律规则[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7.
4.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 篇四
2011-10-24 14:4 读者上传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案例:
青山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5年6月、7月青山卷烟
厂销售情况如下:
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青山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青山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由卷烟厂生产出的烟丝。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
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青山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青山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
(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50(万元)
(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50%=15(万元)
(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50%=30(万元)
对此,青山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
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分析:
1.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中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a市税务机关在确定青山卷烟厂的应税销售额时犯了如下两个错误,其一是把承运部门开给购货方,但青山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运费计入销售额;其二是把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
额。正确计算如下:
(100-5-5)×5%=45(万元)
2.《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的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根据此项规定,青山卷烟厂的行为应当属于委托加工行为,而非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的行为。对此,税务机关只能向天长卷烟厂征收增值税,而不能
再增收消费税。
其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20×17%=3.4(万元)
3.《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应税消费品。根据此项规定,青山卷烟厂将自己生产出来的烟丝生产甲类卷烟的行为应当不征税。税务机关只能就其最终产品实体——甲类卷烟征收
消费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20×50%=10(万元)
点评:
5.关于企业合并的税务筹划案例 篇五
两家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合并时,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税务问题。本文将会通过案例与您一起探讨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税务筹划,达到效益的最大化。
位于江苏某开发区的甲、乙两企业,甲企业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经营上出了些问题,有对外转让的意向,而乙企业生意红火,要扩大规模新上生产线。甲乙企业的合并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但在合并过程中,他们却遇到了税务难题,税务师事务所则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参谋”作用。
矛盾初起,一筹莫展
位于某工业园区的甲企业,从事芡实加工业务,因经营效果不理想,一直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因亩均纳税达不到招商引资时的5万元/亩的要求,因此政府要求对该企业进行置换。处在同一园区的乙企业生产经营红红火火,但是原有的厂区已不能满足其扩大规模的要求,于是在园区管委会有关领导的牵线下,甲企业、乙企业两家领导坐在一起达成了共识,即由乙企业一次性出资840万元,买断甲企业房屋及土地。甲企业债权债务仍由甲企业负责,并确定了收购预案,乙企业为此预交了350万元定金。眼看大功告成,就在甲、乙企业及园区管委会领导弹冠相庆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了,即签订协议时,双方没有考虑转让环节的税收,因为该环节需要交纳的税收有:1.营业税42万元;2.城建税2.10万元;3.教育费附加1.26万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0.84万元;5.防洪保安基金0.84万元;6.契税16.80万元,总计税费负担63.84万元。上述款项谁也不想承担,眼看这事陷入了僵局,园区管委会的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到底该怎么办呢?该领导拜访了工商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窗口的工作人员略加思索,建议甲、乙企业两股东之间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解决问题,即甲企业的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乙企业的股东,这样可以达到乙企业股东实际控制甲企业且能够节省一笔税费,少花收购成本。
峰回路转,再陷僵局
就在大家感到峰回路转、欣喜万分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原来,在股权转让时,甲、乙企业聘请东日财税集团审计,东日财税集团税务筹划专家潘继杰发现股权转让中无法克服的矛盾有二:其一是甲企业这几年经营一直不太正常,开开停停,除账面明确记载的债务外,还从外面私人老板手中融了一些资金,赊欠的一部分材料款也未予支付,而且这部分债务未在账面记载。而以甲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大量存在,都是抹不去的隐患。其二是甲企业原来是简单的食品加工(芡实加工)企业,而乙企业是有严格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在股权转让时,既要变更股东又要变更经营范围,还要变更公司名称,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后,已经是与原企业经营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企业,环保部门需要重新提供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除了耽误时间外,还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这两项报告,且预计需要支付费用12万元。面对甲企业还没有完全浮出水面的全部债务,乙企业认为收购甲企业有一定风险,搞不好收购未成功,反而惹来官司缠身!听了东日财税集团一席话,乙企业的老板倒吸一口凉气,庆幸自己没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否则悔之晚矣!烟消云散,柳暗花明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东日财税集团税务筹划专家潘继杰提出了如下方案,即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甲企业注销,乙企业吸收合并甲企业,合并后,甲企业原股东张大明再将股权转给乙企业原股东李天一。这样做的好处有二:税务筹划方案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第三十二条:
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这样,乙企业吸收合并甲企业后就可以省掉债务缠身的担心。税务筹划方案二是,企业合并后,合并环节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契税及其他税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三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6.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六
分析
2010-5-24 13:57:00文章来源:中国税网【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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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境内企业经常要求境外企业进行诸如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融资顾问、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劳务合作以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或影响力,这些活动除前期洽谈、信息搜集、成果交付、培训指导阶段偶尔会在境内短暂停留外一般都在境外完成。这些劳务所得,是否构成了我国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非居民企业劳务所得的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确定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
《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劳务即属于境内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出现境外方在中国境外提供给境内方劳务是否也要被认定为境内劳务呢?例如,中国公民去美国考察,支付的餐饮住宿费用,显然定性为境内劳务就不现实。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进一步明确: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明确的其他服务业,是指除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在这些服务业务中,以设计、咨询类劳务活动更具有代表性,根据原来的营业税政策是不征税的,2009年后开始征税,境外企业为降低自身税务风险,力主与境内企业签订不含税合同。这种情况下,境内企业在履行代扣代缴手续时,就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二、非居民企业劳务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判定分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具体判定上,非居民企业境内劳务所得所得税判定不能适用于营业税境内应税行为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上述为企业所得税的原则性规定,另外,由于非居民企业劳务所得多可以适用税收协定条款,所以,非居民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应税行为判定及纳税处理需要从以下方面具体分析。
(一)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判断: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判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其次,注意税收协定方面的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94号)第一条规定,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条款“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仅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的规定,具体执行中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仅派其雇员到中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当这些雇员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时间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时,则可判定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劳务所得征收管理依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进行。
(二)判断劳务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如果经过上述判断后,境外企业属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则对于其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所得应按劳务发生地确定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劳务所得确实发生在境外,则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仅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也无需为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境内企业在对外支付时,还要遵从国内的税收管理,例如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等。
此外,需要注意支付劳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507号)明确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中英税收协定的“技术费”是指技术、监督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作为报酬支付给任何人的款项。根据税收协定优先于国内税法的规定,境内企业与英国所属企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就不能适用于劳务活动所得。
所以,一项劳务所得若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就会按照收入全额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不再区分是否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及劳务发生地等,两者的境内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判定、计税依据以及税率都是不同的。
(三)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间接影响境内企业劳务支出包括香港、澳门在内,我国已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签有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所得是否能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不仅仅是境外企业关注的方面,在双方合同约定境内企业负担税款的情况下,也将间接影响到境内企业的劳务支出。
1、非居民企业境内劳务所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明确:本办法所称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提供上述劳务,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就必须按照第十三条规定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第十一条规定,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二)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在按前款规定提交资料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不再填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以及其他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
2、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处理。
根据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劳务,未构成常设机构的,不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124号第三条规定“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凡未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际征管方面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税务机关对不易区分的事项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的角度出发,将有特许权使用费倾向的劳务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全额适用10%的税率征收,如设计、服务事项等,两者确实存在不易划分之处。二是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规定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办法第五条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如下:
(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A房地产企业与美国B技术服务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A企业认为美国B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与其签订了不含税合同100万元,估算支出100÷(1-5%)= 105.26万元,其中营业税支出5.26万元。但是B 公司出于自身考虑付汇阶段拒绝提供居民身份证明,A企业无法办理《税务证明》,还得另行支付一笔所得税,以30%利润率和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税负为7.5%.含税支出变成了100÷(1-5%-7.5%)= 114.29万元,较预计多承担劳务支出9万余元。
7.企业纳税筹划在我国的现状分析 篇七
一、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校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二、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多重规定;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有些规定是有弹性的,有些财务处理可以自由选择确定,如存货计价方法可以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固定资产折旧可以有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企业环境和自身的个性情况,充分地运用这种合法的可选择的自由,选择那些有利于自身的财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方法。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对纳税筹划认识不够;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
(二)、筹划目标不明确,只考虑眼前利益,缺乏宏观与长远的眼光;准确的讲,国外理论与实践都普遍认为,纳税筹划应该实现三个目标:(1)降低纳税成本;(2)减少纳税风险;(3)实现财务目标;我过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还仅仅停留在“少交税”的低级水平,并没有将纳税筹划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财务目标结合起来,纳税筹划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事项,缺乏整体性考虑。
(三)、税务代理制度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不高,代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缺少相关方面的人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还停留在低级水平。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代理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代理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代理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人才因素制约了我国纳税筹划向高层次发展。
(四)、企业内部税务筹划基础薄弱。税务筹划的开展是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的基础之上。而目前不少企业的财务管理还存在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一些企业内部体制不健全、管理不严格,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不按规程、不经论证,甚至没有财务上的必要预算,更谈不上事前的税务筹划;也有一些企业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会计政策执行不严,造成会计账目混乱,使税务筹划无从下手。
针对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意识,增强他们对于纳税筹划的认识;
国家和企业都应该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和国家的积极意义。
税务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用违法的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我们所竭力反对的,也是税法所不容的。而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2、应进一步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认识,使企业的纳税筹划与财务目标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纳税筹划终究是一种财务活动,它不能超越财务活动总的原则和目标,即使它与其他财务行为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它的结果是寓于财务活动成果之中的,而不能简单地来独立评价。
3、完善税务代理制度,提高税务代理水平,培养高素质的税务筹划人才;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有助于纳税筹划的规范进行,而培养相关人才是重中之重。我国的企业应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与完善,纳税筹划已经受到了企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虽然目前中国的纳税筹划还处在一个较低级的水平,但随着纳税人意识的不断提高,认识的不断加深,目标的不断明确和专业人才的不断涌现,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一定会有一个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董再平.对税收筹划的几点看法税务研究, 2005, (7) .
[2]、姚小民, 赵新顺, 何存花编著财务管理学中物价出版社, 2003年6月第1版
8.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八
【关键词】纳税筹划;必要性;中小企业;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活跃市场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有着关键性的地位。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决定了企业纳税是一种法定义务,如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争取把税收降为最低,最大化的“节税”,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很现实的意义,如何采取有效对策对纳税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有正确的发展规划和策略来作指导。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下,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有针对性、战略性的规划,从而制订出一整套科学完整的纳税方案,最终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
二、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活动的特点
1.广泛性特点
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繁多,例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对这些税种进行综合全面的考虑分析,对可能涉及到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相关的税种及时的预测,在满足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的同时合理筹划,以确保经济利润的稳定。
2.政府性的行为
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征税活动,在征税的过程中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纳税的不同时期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奠定基础,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筹划安排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正是因为企业有“节税”的规划,政府才可以通过利用税收来调整纳税人的行为,从而更好的实现宏观调控的职能,因此,从实质上来讲,企业的纳税筹划也是政府的一种行为。
3.不确定性的特点
税务筹划在政府税收法律、法规发布及追溯时间和其他相关因素变化的原因出现时,通常具有不确定的特点,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要对既往的统计资料进行详细的预测和规划,评定一个估算的范围,因此,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更加注重对资料的搜集和分析,从定性与定量两方面入手,进行科学的编制,使之最后的筹划方案更具合理性。
三、中小企业实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1.可以实现企业财务收益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内部财务管理结构上,基本是把税务工作和财务管理相分离开,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而且也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目标进行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的纳税在时间上尽可能的“最晚”,使企业的税负最小化。从纳税意识方面考虑,企业高层管理应树立纳税意识,及时宣传税法知识,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业务知识与运用能力,防止偷税漏税;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可以提高企业整体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财务收益的最大化。
2.可以对企业资源和结构进行优化,增强综合实力
从本质来讲,政府实行税收政策,其最终的目的是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产业链结构,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为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提供完善的基础,我国的中小企业应当时刻的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的调整筹划工作。很多的企业在最初会把税务筹划工作误以为是逃避税收,获得私利的方式,会忽视对这一块的管理,从而加大了企业成本支出,其实,通过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顺应时代产业结构与资源需求,使企业的资源和结构在财务管理的作用下有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经济效益也就随之得到提高,逐步增强了综合实力。
3.最大化的节约企业资金的流出,享受到最多的税权
现代企业间的竞争方式是多样化、多途径化的,但是,归根结底,所有的方式都是在企业经营利润雄厚的基础上开展的,那么实行税务筹划工作降低成本支出就很有必要。从当前大的国际形势来看,企业实行营销手段来达到占据市场地位的模式是比较困难的,取得的成效不大,优秀企业更多的是从内部的财务管理上来降低各种成本的支出,从而为其他竞争方式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从我国的税收制度方面来讲,其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这为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提供了很多的可能性空间。
四、中小企业实行纳税筹划工作的意义
1.有助于风险的规避,改善企业形象
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推动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带动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提高。中小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在规避税收风险的同时,利用有限的资源回报社会,提升企业形象,使企业在竞争市场上取得先机,促进企业良性循环和发展。
2.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
纳税筹划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财务资金,需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的人才来实行,这样可以确保纳税的准确,最大化的科学规避纳税的额外支出,逐渐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此外,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需要在遵循严格的制度下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操作,对企业的各项资金流动都有详细的账单对比,精打细算,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支出,长此下去,会逐渐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五、中小企业实现纳税筹划的有效对策
1.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在法定程序下,实行纳税筹划是最基本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税收政策利用会有差异,企业尽量挖掘信息源,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节税最大化,对纳税额进行科学测算推定,促使企业在灵活多变市场环境中、适应并提升竞争能力,此外,在对中小企业的税务政策方面,期盼安排对中小企业在税务登记、税收申报、减免优惠等方面更多的宽松政策,给企业更多的自由空间。
2.全面考虑,整体筹划
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性致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交叉重复,对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形成一定的困扰,因此,需要全面考虑,整体筹划。
第一,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要根据自身实际,从长远发展着手,正确衡量税负水平。在制定方案时,不能仅仅的抓住单个的税种,要对各个税种进行全面考虑,对可能影响的因素综合分析,最终确定正确合理的筹划方案。
第二,在企业总的发展规划体系中制定纳税筹划方案。为什么要进行纳税筹划?答案是:最大化的降低税负,增加综合效益,因此,纳税筹划只是一种手段、途径,而不是最后的目标,企业在制定时要以最终的经济利益为着眼点。
第三,以未来发展为导向。可能在一定的时期阶段内,中小企业因为纳税会使自身的税负增加,形成阶段性的发展瓶颈;也可能减少税负,促进了阶段性的发展。但是,不论是促进还是瓶颈,企业都应该树立长远发展的意识,不能仅简单的停留在眼前利益上,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选择最能促进企业整体效益的纳税筹划方案。
3.充分借助社会中介结构和专业人才的力量
纳税筹划是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精通税法政策,能够对筹划主体实际情况、经济运行结构有效判断并作出筹划方案的一项工作,而且在融资、投资方面也要有很好的分析能力,加上中小企业受规模限制的原因。相应的需要引入社会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通过这些高效的策划手段,最大程度保证税收“合法和合理”。
4.强化内部账务处理和税务管理力度
中小企业的内部账务处理工作要以纳税筹划为中心开展工作,在会计核算、账册管理以及记账方法上都要以纳税筹划为最终目的来开展。首先,企业要明确账务处理各方面工作的责权制,做到专人负责专职;其次,企业对经营活动进行预先的操作,给“如实记账”提供依据;最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作开展。这三点作为纳税筹划的基础,完善了这些工作自然就会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结语
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在财务管理中对于资金的管理更需要有严格的制度,最大化的节约成本,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需要从实际大局出发,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使企业的税负降为最低,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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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波.当期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19):27.
[3]朱建梅.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之初探[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3(09):207-208.
9.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九
摘要:对于企业来讲,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能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统计和分析,还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资产使用率,从而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而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就是纳税筹划,本文就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以及企业纳税筹划具体操作方式进行相关的阐述,着重对纳税筹划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体现的重要作用进行分析说明,希望对于企业日后的纳税筹划工作能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纳税筹划 财务管理 内容 方式 作用
众所周知,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是极为重要的,而纳税筹划工作作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又直接影响着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由此可见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于促进企业快好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什么是纳税筹划
作为企业首要目的就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追求利润的过程当中,难免会与国家相关规定政策发生冲突,而冲突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仅会损害企业自身的利益,严重的还会触犯国家相关的法律条例,出现违法行为。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是得不偿失的。由此,企业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在不触犯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又要实现自身的最大效益,就不得不进行纳税筹划来实现这一目的。
所谓纳税筹划即是指企业相关财务工作人员或者是专门的纳税筹划人员结合公司的财务组成情况以及公司营业收益等,依据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筹划操作,以期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从而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强化纳税人意识
企业是一种自发型趋利避害的组织,但是在一定的利益诱惑下,企业往往只能做到“趋利”而无法做到“避害”,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利润的追求是无形的而且没有节制的,如果没有纳税筹划这一环节,企业盲目追逐利益的过程中极易触犯国家相关法律,从而严重损害企业的发展。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科学合理追求自身价值实现的方式,不仅能够实现企业的最大利益,还能协调好企业和国家的发展关系,实现双方的共赢。
(二)提高企业财务的综合管理水平
在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结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政策以及公司财务的现状,可以反映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而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水平。除此之外,纳税筹划工作本身就是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它的顺利开展就是财务管理工作高效开展的直接体现。
(三)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纳税筹划工作能够强化企业纳税人的意识,督促企业按时按质缴纳相关税负,除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之外,还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纳税筹划工作既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高效开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这些作用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经营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要实现良好的发展主要是从成本和利润来进行计算的,利用最低的成本支出来换取最大的效益回报,这是所有企业都期望达到的杠杆效应。纳税筹划工作在这一经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比如就企业的物资纳税筹划来讲,企业可以利用存货计价的方式,进行合理的筹备规划,这样在缴纳赋税的过程中增加了企业的存货成本,从而降低相应的利润收益,企业相应的税负减少,与之对应企业的最终收益增加。除了存货筹划之外,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方式,加速折旧,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负担,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当然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应注意,应对企业各个方面的要素进行综合考虑,进行权益平衡,不能只是一味的以减少企业的税负为目的,应该将纳税筹划工作的重心放在如何利用筹划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上来。
(二)筹资中的纳税筹划
除了在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最大收益外,还可对筹资过程中产生的税负负担进行相关筹划。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筹备,就现阶段企业的筹资来说主要有两种方式: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就这两种筹资方式来讲,负债筹资所承担的税负较权益筹资更轻。负债筹资本身在一定程度就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如果是权益筹资的话,要想达到减轻税负来实现企业利益的目的,就要通过利润分配的环节来进行筹划操作。作为企业来讲,更倾向于选择前者,但是同时也应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负债筹资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企业应思虑周全,比如在自身经营运转良好,并不适宜与负债筹资这一筹措渠道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考虑,选择最优的策略,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再进行相关的操作筹划。
(三)权益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权益分配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指的是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收益情况和相关的分配政策进行全面的筹划,最终得出一种最为合理、最为优化的分配策略,比如企业在利润分配的过程中,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减免税费的政策,尽可能多的加大科技以及宣传的投入,从而获取相关的政策支持,减轻相关税负,增加收益。权益分配中的纳税筹划工作还应注意,应密切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细指导,避免出现操作上的偏差,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投入,不仅不能实现合理的纳税筹划,还极有可能对企业的效益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纳税筹划工作不仅可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的发展。在企业具体的纳税筹划工作中,应密切注意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利用好税收杠杆进行纳税筹划,调整收益分配,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合理的实现企业的成本收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与国家经济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周利芬.借纳税筹划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3,(2):41-43.[2] 刘文,符刚.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筹划分析[J].内江科技,2008,29(1):58-59.DOI:10.3969/j.issn.1006-1436.2008.01.050.[3] 蒋漱清.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J].中国商贸,2012,(7):171-172.DOI:10.3969/j.issn.1005-5800.2012.07.075.【附加总结类文档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2015年文化馆个人工作总结
在XXXX年X月,本人从XXXX学院毕业,来到了实现我梦想的舞台--XX区文化馆工作。在这里我用艰辛的努力,勤劳的付出,真诚而认真地工作态度认真的做好自身的每一项文化馆相关工作,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工作业绩。随着一场场活动的成功举办、一台台戏剧的成功出演,在这个带有着梦想和希望的舞台上,转眼之间我已在这里渡过了XX年的青春事业,我亦与舞台共同成长,逐步由一名青涩的毕业生,历练成为了今天的XXX。梦想在于不断坚持,未来的旅途在于不断的前进,在这个承载着梦的舞台上,我持以坚定的信心和丰富的工作能力与工作经验,一步一步超前迈进着。下面我将自身XX年来的工作能力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专多能服务
1、高端学识水平。
本人于XXXX年XX月毕业于XXXX大学XX专业。随后于XXXX年X月进入XX区文化馆从事XX工作,至今已有XX年的时间。在本人从
事文化馆XX工作的XX年里,我始终坚持积极探索、勤奋学习,做到辅助教学与实际工作相长,坚定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努力攻克各项困难,将提高效益型,能力型的工作绩效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在自身的素质方面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强化与提高。
我深知,要不断充实自身能力,深化提升自身素质,才能够不断更新自我,超越自我,为我XX区文化馆的发展与活动做出奉献。为此,我树立起了牢固的学习思想,除积极参加上级机关以及本馆内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以及业务培训活动外,我还一直坚持,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和学习各类与我文化馆工作相关的理论书籍与系列杂志等相关信息书籍,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广泛的阅读,我吸取了优秀工作者以及高级文化工作人员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层面上逐渐开拓了视野,以高效提升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此外,我还实时关注党和国家的新政策、新方针,及时总结在党政新政策中有关于文化馆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与研究,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自身的党政清廉作风,实际提升自身党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并做到上传下达,实际带领全馆人员展开党政新政策的落实工作,以全面提高我文化馆的整体党政能力。
2、强效专业技能。
由于从事XXX工作性质的原因,我需要对在我文化馆内展开的各项大型活动进行具体的策划与组织工作,以确保活动的成功召开。在XX年来的工作中,我曾多次策划组织大型活动XX场,其中文化义演、教学宣传、(XXXX客户可自行添加活动种类)等类大型活动达XX余次,并均取得了良好的演出成效。在进行大型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的过程中,我紧密围绕我区委、区政府的中心规定内容,切实服务于我区文化的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开展活动主题所具有的特殊性艺术魅力和影响力,切实使文化活动贴近群众生活,服务我XX区群众,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有一定影响、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文化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区民的一致好评。在此过程中,我主要做到了以下方面: 一是精心策划,善于创新,打造浓厚文化氛围。我XX区文化馆我区文化活动的主要承办单位,通过XX年的工作历练,我深刻意识到我文化馆对于我区文化的重要意义和发回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坚定主动出击,做到精心策划,善于创新,努力丰富活动内容、打造多样化活动形式,与相关单位部门联手打造出一批具有鲜明主题、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影响效力强盛的文化活动,营造出一系列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文化活动,以提升区民的文化的兴趣以及文化了解度。并精心组织各部门人员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文化活动,准确规划组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和部门承担活动的导演、节目创作、编排、辅导以及舞美、灯光、音响、舞台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对每场演出我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以求的最好的演出效果。
二是关注社会文化现象,紧抓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推出宣传及相关主题活动。在文化活动敲定的当天,我就紧密开展了相关的活动主题推送工作,紧密结合当下社会文化现象,着重关注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敏锐的捕捉相关文化信息,组织一起为题材抓手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筹划相关热点的首场演出。并在准备的同时,及时做好活动的选出以及组织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获得文化活动的巨大成功。
三是立足基层,走进区民,深入服务群众。在活动准备工作展开的同时,我坚持展开深入区民的活动意见调研,征求各级群众以及单位人员的建议,并对收集到的建议以及意见进行总结研究,选出最合适文化活动的建议,进行扩展策划,使得文化活动深入群众生活,进一步推进先进文化融入社区文化,大大活跃区民的文化生活。四是注重营销,开拓市场,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在从事XX工作的近XX年来,本人共组织策划商业性演出XX余场,营销收入XX万元。在此过程中,本人积极尝试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及时捕捉信息,增强活动的预见性、超前性和自身发展活力,努力提高活动的影响力扩大影响面。并做到积极与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与联系,并及时带回反馈信息,不断修改、调整节目内容,并其满意度得到实际的提升,使得我馆在演出获得良好成效的同时,能够与企业达成建立合作的意向,以推动我文化局的发展效益。
3、专项多能服务。
虽然我本人从事的是XX专业工作职位,但是我却能够在工作中做到“一专多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我还深入活动建设,在展开活动策划工作的同时,我还紧跟时代的脚步积极利用信息网络资源,丰富了我工作阅历,创新了我的工作方式,并开展了多媒体教学,以创设模拟情景与活动场地模型等方式,丰富了对我馆内XX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实际提升我馆的文化活动效率。此外,我还经常会根据活动的需要,亲自上阵结合自身的组织、策划、导演等多方面才能,辅助文化活动,参加舞台的细致化工作。
二、科研能力成就
在从事XX工作的XX年里,我始终坚定落实科学发展体系,实时进行相关文化活动的科学策划研究,并带领全馆人员共同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理念方针。以作为科学体系为主线,以提升文化活动影响力与工作力度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围绕馆内不同层次专业的文化活动建设展开深入的科学调研,做到具体活动细化研究,使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成果在文化活动工作中得以体现。
从XXXX年至XXXX年为止,本人发表过XXX余篇相关性专业论文,其中有:XXXX
三、人才培养工作
在日常的工作中,除做好我馆的文化活动工作外,我还紧抓馆人人才建设,创新辅助教学形式,在实践教导与人文培养上不断创新。在XXXX年初,为提升我馆内的人才能力,我从新修订了培养方案。组织我馆内XX名人员参与了活动方案专题论证会,使我馆内的文化活动能够深入馆员工作实际,提升人员责任意识与工作积极性,达到更加合理的活动安排效果。此外,我还强化了专业实践环节的训练,将培训实践环节从过去的模拟方式转变为实战,并根据文化活动特色与规律,为馆内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实际提升了馆内人员的活动工作技能,做到将特长与实践相结合。在XX年的人才培养工作里,通过我的不懈钻研与努力,我馆的工作人员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绩效:XXXX
四、管理建设工作
在对我馆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切实加强了人员素质与制度管理,做到将管理与实践相结合,要求人员做到将工作与服务相结合,并建立起了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制定了定期的培训学习制度,规定馆内人
员认真学习专业技能,提高政治素质能力。并定期开展民主交流会议,使员工在会议中交流经验,深化思想。此外,我还完善了馆内活动机制与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了职工服务职能,以人性化管理方式为职工提供方便。在XX年来,由于我的工作绩效突出,本人曾多次获得XXX奖项。XXXX(客户添加),并且我文化馆也成功举办了XX为数XX次的文化活动,深入的宣扬了社区文化氛围,收到了上级领导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单位绩效客户添加)。
2015年工程部施工员年终工作总结
光阴荏苒,转瞬又是一年,2015年在紧张忙碌中飞快地过去了,工程部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生产方针,始终把如何有效控制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目标作为部门日常管理的核心工作,与其他部门携手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回顾2015年,工程部施工任务刷新了历史记录,2015年我们又取得佳绩。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们工程部完成开工项目76个,验收项目40个,完工待验收项目5个,尚在建跨项目29个,完成总产值约8700万。不可否认,我们是欣喜的,但在欣喜的同时那些工作过程中的不足和困扰我们仍然会谨记于心。那些力不从心日子,那些检查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需要我们刻不容缓解决的日子,那些为了保证工程保质保量保时完成我们不辞艰辛的日子……这些
我们都不会忘记,这些都是我们存在的不足,都是我们需要改进的地方。新年新岁新的开始,在此,我代表我们工程部向各位领导及同仁汇报工程部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的工作重点,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核心工作控制情况
1.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开工前,三级安全交底贯彻到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备齐全,现场布置到位,严格监督检查,杜绝了较大事故发生。
2.进度控制:2015项目部共计实施了76个项目,70%的项目能在合理计划工期内完成。未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1)计划制定不合理。没有结合工程所需设备、部分定制材料的供货时间编制,提前进场施工,导致中途出现设备不齐全、材料供货不及时,被迫停工,进而延误了计划的工期。
(2)计划工期控制不严格。工期偏离时未及时采取措施纠偏,或纠偏措施不及时。
(3)施工班组施工力量较弱,人员不足,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班组不予积极配合。
(4)项目部施工过程未能做到天天梳理,发现问题时也没有及时汇报,延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
(5)工程变更增补导致工期延期,不具备开条件进场施工,加之现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导致中途停工。
3.质量控制:质量是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我们拥有较为完善的国家和企业施工规范标准,因此,在实际施工中我们工程部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行事,具体表现在:项目部施工现场严格把控,工程部、质检部配合监督检查,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确保了2015年所有验收项目基本一次通过验收。
4.成本控制:我们对项目实施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关键环节予以把控,侧重事前准备工作,熟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实地勘察现场,参与图纸现场交底,优化深化设计图纸,领悟建设目标,确保设计图纸的准确性。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精确的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需求计划,降低事中施工期间的材料重复采购、窝工、返工等所产生的可控费用。事中严格对照执行事前计划,控制材料使用的合理性,加强现场材料管理,减少损耗,及时完成变更签证手续,完工撤场材料及时统计入库,并将有效时间内完成的竣工资料汇编成册。及时申报并完成公司内部验收流程,对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的各种因素,积极面对完善,保障项目及时竣工验收和回款。
(二)存在的问题
1.施工力量不足。一方面,项目经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项目经理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不足,对项目管理的理解不够,职责不明确,现场协调能力较差,导致了工程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滞后、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施工劳务人力资源储备不足,导致现有施工班组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多项目同时施工的要求,同时,新的班组对专业性较强的机房建设,还需要全过程指导,这也就加大了项目经理的管理难度,进而使得部分项目的计划工期滞后,质量缺陷返工,项目成本增加,甚至少数项目还因此推迟了开工日期。以上问题就是2015年管理工作中最为严峻的两大难题,影响了部门的发展。如何解决问题是2016年重要工作之一。
2.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部门有较为完善的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但在2015年却落实不完善、不彻底。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分工和职责不够明确,导致了检查工作不够彻底,审核工作不够细致,工程实际成本不准确,部门日常管理文档不够严谨规范,项目实施全过程难以有效把控等问题。
二、2016年工作重点
(一)完善部门人员结构,实施部门明确分工
充实部门行政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加大对项目开工前各项计划的审核力度,严格控制项目开工时机,确保工期制定合理,材料计划准确,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从而协助项目部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同
时,招聘2-3名项目经理或作为项目经理为培养对象的人员,实施优胜劣汰制度,提升项目经理整体管理水平,保障2016年更高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健全培训制度,提升项目经理管理水平
项目经理要由始至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项目工程的全面管理,就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因此,项目经理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具体做法:
1、激励项目经理通过二建从业资格考核;
2、收集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对项目经理展开全面的培训工作。
(三)完善绩效激励制度,提升部门工作积极性
为稳定部门建设,在2016年我们部门会完善绩效激励制度,对于以往绩效激励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正,并且根据部门的实际发展和建设做合理的调整;同时,还会将项目增项部分的提成比列做单独的调整,并纳入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中。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项目经理工作的积极性,也是为了提升整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争做同行业中最优秀的工程部门。
(四)落实劳动力资源储备工作,为工程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对于我们工程部门而言,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要做好施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好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保证项目工程准时开工、顺利施工、完美竣工。为此,在2016年我们工程部门要坚决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市场调研工作。分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然后,再结合市场调研实际情况,对2015年施工班组的施工单价及标准重新论证,一旦发现有差距就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施工单价合理。避免与市场信息脱节,导致施工单价过高,给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影响。
2.落实班组成员整顿工作。一个部门要想发展好、建设好,就离不开一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优秀员工,因此,对部门班组成员的整顿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2016年里,我们部门会坚决落实对现有班组成员的筛选工作。一方面,会先稳定老班组成员,另一方面,对于班组成员中做事不听指挥、施工工艺较差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筛选过后的班组都能以部门的发展和建设为首要工作,对于部门安排的工作也会坚决执行,让部门的员工真正融为一体,发挥出部门团结的力量。
3.落实部门人员招聘工作。根据部门2015年的工作情况,我们会在2016年招聘安装人员2名,木工班组2组,整体分包班组两组,智能化班组两组。对招聘的人员我们部门也会严格做到公开招聘,秉承着“有能者居之”的招聘原则,严格依照公司的规定和部门的要求进行招聘。一方面,可以为部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公司更高目标的完成做好储备。
4.落实部门绩效考核制度。一个部门的绩效考核必须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这样部门所有的工作人员才会心服口服。因此,2016
年我们部门会在完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首先,将完善后的绩效考核制度展现在每一位工作人员的面前,人手一份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清楚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然后,分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对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月为单位,对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统一的公布;最后,就是在一年结束的时候再将每月的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考核结果呈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但为了让考核更加公平和全面,我们部门还计划在考核方式上进行创新。除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对部门的员工进行考核之外,还要鼓励员工之间进行相互监督、批评、指正和考核,鼓励部门干部跟员工之间进行相互监督、批评、指正和考核,这样才能保证考核的公平和全面。另外,在考核的同时还要落实员工的反馈工作,如在考核的过程中员工认为有不公平或是不正确的地方,也可以及时反馈给部门干部或是相关负责人,保证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5.落实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培训工作。俗话说:在其位就要谋其职尽其责。这也是一名工作人员的基本职业素养。在2016年里,我们部门会坚决落实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培训工作,主要从三方面着手:(1)员工的心态培养。要让部门员工认识到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端正自己的工作心态,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放弃,或是置部门的利益于不顾。(2)员工的品质建设。作为工程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如施工材料的采购、施工时间的安排等,绝不允许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不符合标准施工材料等现象出现。(3)员工的压力沟通。做好跟员工的沟通工作,适当地给予员工帮助,不能让员工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
6.落实场地建设工作。工程的场地建设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在2016年,我们部门会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严格依照场地建设的相关要素着手:建筑退界、防护距离、防火间距、日照间距、日照分析、防噪间距、建筑高度控制、通视要求、现有地形以及边坡或挡土墙退让。为各项目工程的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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