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共9篇)
1.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 篇一
品牌管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防止、杜绝不符合的重复发生,消除不符合的实际和潜在的原因,所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2.0范围
适用于品牌管理有关不符合过程的控制与改进,并实施验证。3.0职责
3.1质控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内审部负责本程序的措施监控及内、外部审核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3.3销售部负责配合质控部完成相关工作;
3.4有关部门负责各自出现的不合格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出现的问题;
3.5管理者代表在不符合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4.0程序
4.1不符合的等级划分
4.1.1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 4.1.2不符合分类
A.一般不符合:偶尔发生,不符合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可能导致不合格品发生; B.重大不符合:要素或关键过程多次出现重复发生不符合现象,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导致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失败,或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区域性失败。4.2不符合的来源
A.日常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B.相关方的抱怨;
C.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D.内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报告。4.3纠正措施
4.3.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3.2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出公司规定值时; B.相关方投诉时;
C.内部、外部审核出现不符合时; D.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时; E.其他不符合管理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时。4.4不符合事实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4.4.1当出现过程或产品质量问题,由质控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4.2当出现相关方投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明不合格原因,由投诉接收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部门,再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负责跟踪验证并将结果反馈到投诉接收部门由接收部门反馈至相关方,并取得其满意;
4.4.3当内部审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时,由审核组发出《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记录不合格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4.4当出现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时与其他不符合管理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时,由内审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进行跟踪验证并向总经理汇报;
4.4.5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进行跟踪验证,相关责任师或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在《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上签字确认; 4.5预防措施
4.5.1识别潜在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5.2内审部要及时收集分析内(外)部审核和外部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确定识别潜在不合格,如:
A.产品及制造的结果处于标准要求的临界状态; B.过程能力不足; C.管理职责不清; D.顾客抱怨等。
4.5.3质控部负责收集有关过程、作业、记录等信息,确定识别潜在不合格;
4.5.4信息收集部门根据潜在不合格的影响程度,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确定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
4.5.5信息收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制定的预防措施,形成《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实施;
4.5.6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验证的结果分别由责任部门及总工办填写《纠正措 施及预防措施报告》内。4.6改进措施的实施 4.6.1数据分析
质检部、管理部、服务部要及时重点地分析如下记录: A.供方供货质量统计报表;B.产品质量统计;C.售后服务情况统计;D.用户使用调查;E.以往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F.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执行记录等。
4.6.2各部门在以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的技术革新等),以及改进计划的形式,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调配适当的资源予以执行。4.7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及记录
4.7.1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管理者代表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协助原因分析及确认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7.2内审部需建立《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记录各次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发出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结果,逾期未能完成的要报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再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4.7.3由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任何更改,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
4.7.4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记录需提交管理评审; 5.0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记录控制程序》 5.3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4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5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二
不符合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目的
为对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以防止不符合的重复发生或产生新的不符合。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不符合原因的调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控制。3 职责
3.1 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实施。3.2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和验证。4 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信息来源
a、监测、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
b、相关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 c、由于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d、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
e、相关方合理抱怨及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发现的不符合; f、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及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4.2 不符合原因调查
4.2.1 发现不符合的部门或监测人员,应及时将不符合内容填写在《不符合项报告》上,并传达到发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或人员及管理者代表;
4.2.2 较复杂或较严重的不符合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原因调查,一般性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负责进行原因调查。4.3 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3.1 对不符合项,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填在《不符合项报告》上,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如问题较为简单,责任部门可自行处理,不必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4.3.2 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4.3.3 纠正与预防措施由产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和实施,按要求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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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以减少和消除由此而产生的影响及防止不符合的重复发生。
4.3.4 当不符合涉及到其他部门配合时,发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应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要求发生不符合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4.3.5 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并保证效果,不符合纠正后及纠正与预防措施得到落实后,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报告单提交办公室予以确认。4.4 跟踪、监督与验证
4.4.1 办公室要对《不符合项报告》中内容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直至不符合项的消失和措施的落实,将验证结果填写在《不符合项报告》上。
4.4.2 办公室负责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验证工作可采用现场检查或通过记录、资料对比的方式,验证记录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根据。
4.4.3 责任部门未能按期完成纠正措施或措施的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提出可接受的修正期限,由办公室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协调整改工作,直至问题的解决。
4.5 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更改,由办公室负责。
4.6 在本程序中所形成的记录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引用文件
HBG02-01-B-0 《文件控制程序》 HBG02-02-B-0 《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HBR13 《不符合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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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三
1、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实现一体化和HACCP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体化和HACCP管理体系运行中,对不适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改进措施,并实施和验证。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环境问题时发出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各关键控制点(CCP)负责人,负责纠偏措施的实施和记录.如果出现偏离关键限值或过程发生偏差造成不合格时,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3.2 当内部体系审核出现不适合时,由审核员发出《不适合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3.3 当管理评审时或其它情况出现不适合时,由公司办和相应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进行跟踪验证。3.4 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3.5管理者代表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4、工作程序
4.1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供方产品出现连续批量不适合;
b.相关方环境因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环境事故;
c.过程、产品、环境和卫生安全出现重大问题,或超出公司规定值时; d.相关方投诉时;
e.内部审核出现不适合时; f.管理评审出现不适合;
g.其他不符合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4.2 不适合事实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4.2.1 当出现4.1 a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通知资材部后传真给(分)供方,要求(分)供方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后传回,由质检部对其下批来料进行跟踪验证。当同一种物料向同一(分)供方连续发出两次处理单而质量未有明显改善时,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如果是服务(分)供方质量问题,则由服务接受部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传给(分)供方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
4.2.2 当出现4.1 b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传递给相关方,要求相关方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后传回,由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4.2.3 当出现4.1 c情况时,如果是过程或产品质量问题,由质检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如果是产品卫生安全的问题,由公司办(下设卫生控制部)实施。
4.2.4 当出现4.1d情况时,如果是投诉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由投诉接受部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质检部确认属实后,进行原因分析,定出责任部门,再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并将结果反馈到投诉接受部门;如果是投诉环境问题,由公司办负责组织纠正或预防,并实施监督和验证。
4.2.5 当出现4.1e情况时,由审核组发出《不适合报告》,记录不适合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定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内部审核程序》。
4.2.6 当出现4.1f和4.1g情况时,由公司办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公司办进行跟踪验证。
4.2.7 当出现4.1h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由资材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以供方进行施加影响,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4.3 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 4.3.1 数据分析
质检部要及时重点的分析如下记录:供应商供货质量统计,产品质量统计,相关方调查表,环境质量统计,以及以往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执行记录等,以便及时了解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过程、产品、环境质量趋势,以及相关方的满意度和(潜在)的需求和要求;并且在日常对体系运行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质检部也要及时收集和分析从各方面反馈回的信息。
4.3.2 一旦发现有潜在不符合的事实,应召集相关部门商讨原因,定出预防措施和责任部门,由质检部写入《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责任部门确认后予以实施,质检部检查、验证实施结果。
4.3.3 质检部在以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积极的寻找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的技术革新、环境质量的改善等),以改进计划的形式,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调配适
当的资源予以执行,为相关方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4.4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及记录
4.4.1 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管理者代表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协助原
因分析或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4.2 质检部需建立《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记录各次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发出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结果。逾期未能完成的,要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再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4.4.3 由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任何更改,都要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并记录。
4.4.4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相关记录需提交管理评审。4.5 与过程测量相关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质检部负责使用控制图,对本公司的关键过程进行测量,通过对图中点数分布趋势的分析过程或过程能力指数的计算,明确所需的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质量)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时机,及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定出责任部门,由其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当需要采取改进措施时,质检部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与责任部门执行,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以上措施的实施效果。
5、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4.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推荐] 篇四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消除产生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不符合)或事故、事件的原因,通过不断改进,提高管理体系运行水平。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和QE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3 职责
3.1质量保证部(项目工地质保管理部门)负责QES管理体系运行中质量/环境运行方面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2安全监察部(项目工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QES管理体系运行中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3工程部(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纠正措施的控制; 3.4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4 程序
4.1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措施
4.1.1质保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后,评价制定纠正措施的需求,按QESP12《内部审核程序》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
4.1.2责任单位在接到“不符合项通知单”后,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落实具体的措施和责任人。纠正措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由谁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效果; b)什么时间完成,由谁负责进行部门内部验证; c)如需修订相关程序文件,落实修订文件的计划; d)纠正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1.3纠正措施完成经责任部门验证后,通知不符合项发出部门,由其安排审核员进行验证,并填写验证的内容和结论性意见,由验证人签字关闭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的内容包括:
a)计划是否按规定日期完成;
b)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都已完成(实施情况是否有记录可查)完成后的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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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引起程序文件修改,是否按QES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办理了更改手续,并下发执行。
4.1.4当纠正措施实施周期较长,且须分阶段完成时,可以按纠正措施计划分步验证,只有所有纠正措施完成且验证有效后方可关闭不符合项报告。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执行不力时,审核员以“不符合项通知单”升版的形式通知受审核部门,重新制定纠正措施,执行4.1.2—4.1.3条款。
4.1.5对于主要或系统性不符合项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参加调查分析,针对调查的结果提出书面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责任部门或项目工地,由责任部门或项目工地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记录,由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组织验证。
4.1.6项目工地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对单项审核或监督检查出具调查(审核)报告。当报告中提出需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纠正措施时,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交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并由其负责验证。4.2 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
4.2.1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已发生的C1类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4.2.2 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分类,•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C2类不合格品)和重大质量事故(C3类不合格品),质量事故都需采取纠正措施。4.2.3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C2类不合格品)4.2.3.1 一般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包括现场调查和联合分析,责任单位记录调查分析结果,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
4.2.3.2 责任单位负责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报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4.2.3.3 责任部门按批准的纠正措施采取纠正行动,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记录纠正行动结果。
4.2.3.4 责任部门纠正完成后报质量管理部门验证。4.2.4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C3类不合格品)
4.2.4.1 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报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分管经理,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分管经理组织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必要时联系上级主管部门顾客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包括现场调查和联合分析,由项目经理部记录调查分析结果,填写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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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跟踪表。
4.2.4.2 项目经理部负责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对现有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如返修、返工等; b)确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c)明确纠正过程所形成记录的控制;
d)确定各项要求的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的效果。
4.2.4.3 纠正措施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文件管理部门发至责任部门和工程部。
4.2.4.4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后,按措施要求采取纠正行动,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记录纠正过程和结果。
4.2.4.5 对纠正过程中需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执行QESP14《工程项目检验程序》。4.2.4.6 纠正措施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门验证,出具验证报告。
4.2.4.7 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无效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重新制定纠正措施。4.3 安全事故、事件的纠正措施
4.3.1事故或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或事件的不同,按照分工,分别由安全监察部、资产管理部、公安保卫部分别或联合组织调查,分析原因,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报分管职能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批准,相关部门组织落实,职能部门检查、评价纠正措施的执行。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无效时,由责任部门重新组织制定纠正措施。
4.3.2纠正措施的落实
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管理者代表协助最高管理者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项目工地负责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纠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二级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事故及事件的纠正和防范措施。4.3.3纠正措施的批准
公司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批准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纠正措施;项目总工程师批准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的纠正和防范措施。4.3.4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评价人身伤害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资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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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并评价机械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安保卫部门监督、检查并评价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4.4 对于相关方投诉和反馈信息的处理 4.4.1工程质量投诉
4.4.1.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顾客对施工质量的投诉和反馈的质量信息,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顾客方提出的建议和监理方发的质量通知单。
4.4.1.2 质量管理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定,对需给顾客答复或反馈意见的及时答复或反馈。属施工原因的投诉或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备案。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的同时提交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讨论,制定并签发纠正措施,同时将顾客投诉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4.1.3 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整改,对整改过程中需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执行程序QESP14《工程项目检验程序》。4.4.1.4 责任部门整改完成后报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验证,出具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和工程部。
4.4.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投诉
各单位接收到环境或安全方面的投诉时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投诉及时处理,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管理者代表,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要反馈给投诉方。具体执行QESP07《信息交流管理程序》。4.5 管理评审的信息处理
4.5.1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由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发至责任单位。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本身的纠正措施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批。4.5.2 责任单位接到纠正措施跟踪表后,按其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完成后报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
4.5.3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组织验证关闭纠正措施;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本身的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4.6 其他情况下的纠正措施
4.6.1第三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跟踪验证,报第三方关闭不符合项通知单。
4.6.2 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报质量管理部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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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4.6.3现场施工中,任何人发现不符合或隐患,都需报告部门主任,由部门主任现场调查后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对需上报公司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或共同调查分析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并由职能部门协调和监督措施的实施。
4.7纠正措施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危险相适应,具有经济性、可行性、合理性。
4.8因纠正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更改,执行QES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4.9纠正措施的相关信息,应提交管理评审。5 记录
QESP18-1A《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 QESP12-1A《不符合项通知单》 6 相关文件
5.不合格项控制程序 篇五
a)确保不合格项得到标识和控制,以防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 b)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提供信息 2.职责
2.1工程科是施工不合格项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2.2物资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 2.3工程科负责工程交付后不合格的控制。3.控制活动的内容
包括不合格品(项)的判定、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4.控制的程序
4.1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
a)原材料无论是在检验过程或是施工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均应由发现人做好记录并通知供应科做好标识,防止误用;
b)不合格的原材料由材料及理化责任工程师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物资部负责做好标识和退货。4.2施工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a)工程科施工过程自检或专检或其他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由检出人填写《不合格处置记录》并做好标识,报项目经理进行评审和制定整改措施,并协调处置直至合格。
b)技术监督部门或用户、专业监理提出的不合格,项目经理根据不合格通知书(或其他形式的通知事实),填写《质量分析记录》并协调整改处置,直至经提出部门认可合格。
6.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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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党员大会前的工作:(1)调查核实,形成写实性综合材料(2)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支委会与上级党委沟通,取得一致意见(4)支部书记与党委主要领导分别找当事人谈话。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学习有关规定(2)介绍情况(3)当事人说明申辩(4)提出初步处理意见(5)开展讨论(6)举手表决(7)形成处理决定(8)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1)上级党委讨论审批或备案(2)党支部找当事人谈话,转告上级审批结果,做好思想工作(3)组织处理材料单独立卷归档。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 2007-01-18 00:00
(1)核实取证。党组织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
(2)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然后,支部书记或委员把组织上认定的情况,逐一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后,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3)召开支委会。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要逐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4)同被处置党员谈话。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支部书记应分别找被处置的党员本人谈话,将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5)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文件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关于对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
(6)让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7)党支部将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
(8)将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对出党的同志鼓励他努力做个好公民。
(9)立卷归档。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案卷包括:党员处理呈报表、说明材料。支委会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记录、调查材料、本人检查或退党申请、各种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案卷一般应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不合格党员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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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7.整改措施和纠正措施 篇七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四工程公司霍林河电厂300MW机组工程项目部
2008年04月25日
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
一、整改措施: 空冷支柱施工前质量培训工作没有针对性:当时施工前已经组织现场所有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质量管理培训,现在空冷支柱施工已经完成,本条不做整改。质量控制点设置不明确: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点是由监理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质量目标分解:以单位工程为开工条件的,在施工方案中要求专业公司补充了单位工程目标,并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及检验批进行了分解。确保验收一次合格率100%。执行规范交底: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规范交底体现在施工方案中,不作单独的交底,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及监检要求。管理制度交底:针对本工程项目,项目部编制了一系列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混凝土施工管理程序等文件,在施工前期及施工过程中都已陆续进行了交底。主要管理人员责任:这项内容我公司管理制度没有要求列入施工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检查的是空冷支柱部分施工方案,已经执行完毕,这条不做整改。在今年编制的施工方案中都已经明确了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措施。工序交接情况:检查的是空冷支柱部分,现在安装工程还没有开工,暂未办理。钢平台开始安装时办理工序交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从5月份起建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记录。10 质量计划:本月的质量检验计划及质量活动计划已经录入PAP,以后坚持及时录入。
二、预防措施: 加强施工方案编、审、批管理,保证施工方案内容齐全,并把强制性条文写入方案。2 质保部各专工要坚持看图、学习规范标准,准确编制项目划分表、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质保部各专工要熟悉本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坚持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做好记录。4 质保部5月初对本工程所有单位工程按照项目划分表进行自查和整改,以后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工程资料的及时性、符合性和完好性。质量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录入PAP。
8.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 篇八
专题会会议纪要
会议地点:公司2号会议室
主持人:总经理王形
2008年11月23日至27日,公信认证委派审核组对我公司进行了“三合一”管理体系审核,公司针对审核组开具的8份不合格报告及高层领导沟通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
首先管代章总对本次“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的总体情况予以通报,并对审核组发现的不符合项及薄弱环节进行总结。
对照不符合报告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相关标准要求和体系文件规定,组织了学习、讨论。
经分析总结,发生不符合项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为: ① 体系文件的某些规定与公司实际运行不符合;
② 部分管理人员对标准和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理解不够; ③ 有些员工的意识和责任心不强。
管代对不符合报告的封闭提出以下要求:
① 各部门包括开具不符合报告的,未开具不符合报告以及未及审核的,应组合部门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加强对标准和体系文件的学习,提高理解和意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
② 开具不符合报告的部门,要对照不符合事实,原因分析到位,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
③ 各部门特别是项目部应对照不符合报告和相关的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若存在类似情况的,应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最后,王总要求对8份不符合报告于2008年12月7日前完成纠正措施予以封闭。
时间:2008年11月28日
参加人员:见签到表
附:
审核组高层沟通提出的问题和相关意见:
1、体系文件的部分规定与实际脱节,并不适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
2、对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未结合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工作内容,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绍兴天下工程文涛院1号楼电箱有电线直接接地下室,有花线接出。
3、有的项目部施工现场无污水排放措施,现场整洁度较差,有乱扔垃圾的现象。
4、分公司对项目部的交底内容缺乏针对性。
5、部分项目缺少对分包方的定期评价和确认。
6、项目部检测装置列入台帐及周检计划的装置不全。个别项目沉降观测不及时。
7、质量回访及顾客满意度调查停留在形式上,缺乏一定的有效性。
9.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 篇九
程序
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工作程序
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工作程序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报党委、纪委批准。
召开支委会研究提出处分意见,草拟处分决定。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支部大会基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
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会后,违纪党员应在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
党支部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成请示报告,并附材料上报党委或纪委审批。报告要写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支部大会表决情况,通过处分决定的赞成票数、反对意见及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意见。支部书记应在请示报告上签名。上报材料还包括: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违纪党员的检查及对处分的意见。
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起生效。党支部应在接到党委或纪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在党支部的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及批复要给当事人一份。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党支部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后,党支部应立即向党委或纪委报告。讨论处分违纪党员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答:主要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讲话: 报
告参加党支部大会党员人数含缺席人员、列席人员情况,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半数 方可宣布开会,说明大会主题和提出相关要求。由案件调查组或支委介绍违纪党员的违纪错误事实。违纪党员作检查并听取其说明情况和申辩。学习相关党纪条规。上级党组织领导或本支部书记引导性、针对性发言。党员讨论、发言:党员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或为其申辩。违纪党员对大会批评、教育、帮助作表态性发言。会议主持人小结性发言。进行表决 :到会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 通过。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定。党支部处分党员程序
支部处分党员决定
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除特殊情况由党委或纪委直接作出处分决定
外,一般都必须经过党支部研究讨论作出处分决定。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调查核实,拟定处分决定。
第一,对违犯纪律的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核实,写出调查报告。
第二,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拟定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工资级别等;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要把受处分人的错误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情节、造成的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写清楚;本人对所犯错误的态度;定性和处理意见。第三,处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与本人见面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检举揭发材料、证明材料,见面工作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
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作出书面说明。
2、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处理决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受处分党员,要参加会议,并允许其在会议上申辩。支部大会的程序是:违纪党员检讨错误;
支委会向全体党员报告违纪者的错误事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党员发言,对违纪者进行思想帮助,发表处理意见;违纪党员作说明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为他作证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以参加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半数者同意方可通过。受处分者也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3、按审批权限上报处理意见。党支部应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成报告,并将通过的处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党员签意见。本人拒绝签字的,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经过劝说无效,党支部仍可
上报审批,但要在报告中注明这一情况。上报审批时所附材料应有: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查材料,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
4、宣布执行,通知本人。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自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生效。受处分的时间从这时算起。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如果本人对处分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及时向有关党组织转递。也可越级申诉,但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或无理取闹的,要给以严肃批评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内部材料
请勿外传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一、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1.做好摸底和初步认定。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队伍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摸底建帐和分析研究,对不合格党员作出
初步认定。
认定的依据:
⑴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
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⑵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⑶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党组织经多方努力也长期联系不上的。
2.调查核实。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初步认定后,要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支部对每一名党员不合格表现的调查核实都必须指定两名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填写《不合格党员初步认定登记表》。
3.上报审核。党支部要及时将调查核实材料和《不合格党员初步认定登记表》逐级上报至相应的区属各党委审核,同时由各党委统一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的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基本步骤如下:
1.开展谈心帮教。支部书记要对不合格党员逐个谈心谈话,指出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和教育引导,了解党员个人意见及改正错误的态度。
2.分别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区分情况,分别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⑴对愿意继续留在党内、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按限期改正处置。支部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要逐个制定帮助教育措施,确定一名支委或党员“一对一”帮教,限期改正的党员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整改情况;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改正情况作
出相应决议,逐级上报至相应的区属各党委审批。
⑵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本人同意的按劝退处置。
⑶劝而不退的按除名处置。
⑷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党组织经多方努力也长期联系不上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逐级预审。党支部要将初步处置意见和调查核实材料逐级上报,对拟作限期改正处置的,报对应的区属各党委预审;拟作劝退和除名处置的,由总支(党委)和党(工)委分别提出预审意见,尔后由党委统一报区委组织部预审。
4.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5.上报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报对应的区属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对作出劝退和除名处置的,由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6.及时告知和宣布。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确实无法联系的党员,要在登记表“本人意见”栏注明,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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