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工作

2025-04-28|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物价局工作(8篇)

1.物价局工作 篇一

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运用多种手段稳控物价,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1-9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为1.5%,列全省第8位,预计全年4%的调控目标能顺利完成。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调控

1.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日常价格监测和分析。一是重点对粮油、肉禽鱼蛋奶、蔬菜、生产生活资料等4大类居民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报表。二是从3月20日开始,建立兴义市重要商品价格日监测制度,编制《黔西南州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对重要商品价格实行动态监测。

2.创新监测方式,加大监测力度。一是增加价格监测频次,建立非常时期价格监测零报告制度。二是执行煤炭价格、电煤价格专项监测报告制度。三是落实全州猪粮比价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布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测点建设,定点监测平台由30个增加至37个。五是进一步完善监测点联系制度,拓宽价格信息来源渠道。六是将兴义市吉祥综合农贸市场列为国家定点监测单位,成为我州首个国家级蔬菜批发价格定点监测单位,从4月上旬开始试运行,每周上报1期价格监测信息至国家价格监测中心。

3.认真做好房地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房地产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工作。对全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5类房屋价格及5类建筑材料价格进行监测,每季度在互联网上发布监测信息1期。二是开展涉房收费调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情况。

(二)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1.严格落实《黔西南州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管使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截止8月底,全州共征收调节基金4046万元,预计全年征收达到5500万元左右。元旦、春节期间,下拨价格调节基金2370万元,其中兴义市1600万元,其余7县各110万元,用于元旦、春节期间物价稳控工作;下拨普安县、贞丰县各100万元,作为抗旱保供稳价专项资金。

2.发放生活补贴。元旦、春节期间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州城市低保户发放生活补贴,共计发放288.19万元。

3.认真开展学习考察。据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州组成价调基金考察团赴黔南州都匀市考察学习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供稳价工作。4.建设“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在兴客隆等大型超市建立了5个“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8月5日揭牌启动运行。启动以来,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0-20%,猪肉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5%—10%,运行正常。

(三)严格规范价费秩序

1.继续开展清费工作。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我省共清理取消8项收费项目,其中我州取消2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共年审单位435个,年审率100%。

2.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一是对部分学校的学生住宿费、公寓收费进行了批复。二是对部分停车场停车收费进行了批复等。

(四)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管理

1.水价管理。一是完成了望谟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理顺了该县的基础水价。二是完成了各县市的农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用水价格调查工作。三是调查了兴义市水务总公司供水价格改革进展情况。2.电价管理。一是对全州20**年7月以来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及时上报调查情况。二是主动与供电部门对接,落实好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政策。三是指导岔江电站做好申请核定上网电价的前期工作,并到实地对该电站情况进行勘验。

3.成品油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先后11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时调查了解调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保证成品油价格稳定。

4.药品价格管理。一是将大家康健药房有限公司作为我州的药品零售定点监测药店,及时掌握药品价格变动情况。二是完成了州监察局、州卫生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全州药品价格专题调研》工作。

5.民用液化气价格管理。指导兴义市、晴隆县核定了当地民用液化气进销差率。

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运用多种手段稳控物价,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1-9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为1.5%,列全省第8位,预计全年4%的调控目标能顺利完成。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调控

1.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日常价格监测和分析。一是重点对粮油、肉禽鱼蛋奶、蔬菜、生产生活资料等4大类居民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报表。二是从3月20日开始,建立兴义市重要商品价格日监测制度,编制《黔西南州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对重要商品价格实行动态监测。

2.创新监测方式,加大监测力度。一是增加价格监测频次,建立非常时期价格监测零报告制度。二是执行煤炭价格、电煤价格专项监测报告制度。三是落实全州猪粮比价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布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测点建设,定点监测平台由30个增加至37个。五是进一步完善监测点联系制度,拓宽价格信息来源渠道。六是将兴义市吉祥综合农贸市场列为国家定点监测单位,成为我州首个国家级蔬菜批发价格定点监测单位,从4月上旬开始试运行,每周上报1期价格监测信息至国家价格监测中心。

3.认真做好房地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房地产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工作。对全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5类房屋价格及5类建筑材料价格进行监测,每季度在互联网上发布监测信息1期。二是开展涉房收费调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情况。

(二)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1.严格落实《黔西南州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管使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截止8月底,全州共征收调节基金4046万元,预计全年征收达到5500万元左右。元旦、春节期间,下拨价格调节基金2370万元,其中兴义市1600万元,其余7县各110万元,用于元旦、春节期间物价稳控工作;下拨普安县、贞丰县各100万元,作为抗旱保供稳价专项资金。

2.发放生活补贴。元旦、春节期间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州城市低保户发放生活补贴,共计发放288.19万元。

3.认真开展学习考察。据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州组成价调基金考察团赴黔南州都匀市考察学习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供稳价工作。4.建设“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在兴客隆等大型超市建立了5个“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8月5日揭牌启动运行。启动以来,惠民农副产品超市平价销售区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0-20%,猪肉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5%—10%,运行正常。

(三)严格规范价费秩序

1.继续开展清费工作。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我省共清理取消8项收费项目,其中我州取消2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共年审单位435个,年审率100%。

2.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一是对部分学校的学生住宿费、公寓收费进行了批复。二是对部分停车场停车收费进行了批复等。

(四)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管理

1.水价管理。一是完成了望谟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理顺了该县的基础水价。二是完成了各县市的农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用水价格调查工作。三是调查了兴义市水务总公司供水价格改革进展情况。2.电价管理。一是对全州20**年7月以来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及时上报调查情况。二是主动与供电部门对接,落实好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政策。三是指导岔江电站做好申请核定上网电价的前期工作,并到实地对该电站情况进行勘验。

3.成品油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先后11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时调查了解调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保证成品油价格稳定。4.药品价格管理。一是将大家康健药房有限公司作为我州的药品零售定点监测药店,及时掌握药品价格变动情况。二是完成了州监察局、州卫生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全州药品价格专题调研》工作。

5.民用液化气价格管理。指导兴义市、晴隆县核定了当地民用液化气进销差率。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1.开展节假日市场检查。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兴义城区各大超市、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点)、集贸市场等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加强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共受理举报32件,办结32件,罚款0.99万元,清退6.38万元。

3.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全州71所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部分农村中小学清退违规收取学生饭卡工本费(10元/生)、饭卡押金(5元/生)等费用。二是开展涉农价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扩大范围对农民修建自用住房收取城市规划放线费,违规收费金额3.15万元,案件正在处理中。三是开展驾校收费专项检查。对我州方圆驾校等12家驾校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进行了检查,共清退多收培训费31.89万元;对州方圆驾校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和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给予警告,依法对该驾校罚款10万元。四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没收望谟县人民医院违法所得6万多元。五是开展工业园区收费专项检查,发现兴仁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收费16万多元,正在处理中。

(六)大力提升价格服务质量

1.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一是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周活动。采取悬挂条幅标语、上街设点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二是举办全州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培训。全州8县市发改局(物价局)分管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人员和州物价局相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在培训的同时还邀请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作了题为《严格依法行政远离职务犯罪》的法治讲座,增强了全体参训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三是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及时发布《黔西南州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信息》、《黔西南州今年第3季度房屋价格/房屋建筑材料(均价)监测信息发布表》、《黔西南州猪粮价格和比价信息监测情况》、《兴义市(吉祥综合农贸市场)蔬菜批发价格监测表》、《黔西南州今年干旱期间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汇总表》等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虚假价格信息扰乱市场。

2.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一是抓好成本监审工作,对调价申请的单位都进行了成本监审。二是开展市场农产品成本监测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报表。三是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3.加强价格认证工作。受理价格鉴定案件19件,涉及金额5638万元;受理价格认证3件,涉及金额37.6万元。

二、明年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价格监管,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明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目标控制在4%左右。

为完成4%的预期目标,明年要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测调控,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进一步增强价格调控手段,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保供稳价的功能。

三是积极落实好国家、省价格改革政策。四是进一步抓好价费监管,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六是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法律意识和消费心理预期。

七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县级物价部门的指导,夯实基础工作。

八是完成好州委、州政府、省物价局和州发改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明年物价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艰巨而繁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创全州物价工作新局面。

2.物价局工作 篇二

2月28日, 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 总结去年价格工作, 并对今年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志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2011年全省物价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 切实做好价格监管、服务和改革等各项工作, 取得显著成绩。

肖志恒指出, 当前广东价格工作面临经济增长下行风险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挑战, 物价部门要主动顺应国内外形势变化,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充分发挥价格促进转型升级的杠杆作用, 全力以赴推动广东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巩固成果, 再接再厉, 开创“三项建设”新局面。今年再新建2000家平价商店, 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平价商店网络, 在多元发展上寻求突破, 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依托邮政系统经营网点建设平价商店, 开辟“平价日用品专区”将平价品种逐步扩大到日用必需品, 并主动探索建设平价药店, 以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推动平价商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流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扶持建设区域性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30万亩蔬菜大棚和冷储规模达20万吨冷藏设施的任务目标, 增强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把质量管理放在第一位, 不仅要提高建设质量更要提高经营质量,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平价商店和蔬菜大棚、冷藏设施经营者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二要服务大局, 保障民生,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健全价格激励机制, 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同网同价;建立健全价格倒逼机制, 对限制类、淘汰类和高污染企业实施惩罚性价格政策, 促进落后产能淘汰。继续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围绕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加大价格执法力度, 加强农产品价格监管, 清理整顿农贸市场收费, 加强反价格垄断工作, 努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3.物价局工作 篇三

当前,世情、国情、省情、民情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扎实做好2014年全省的物价管理工作。

一、以改革统领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价格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进程、新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内容。因此,今年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改革为统领,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是物价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价格改革的重大意义

《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重大突破。要将这一重大判断和基本要求落到实处,必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通过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价格是扭曲的,资源配置就会失去正确的导向,资源配置的结构就不合理,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不高。只有当价格是合理、有效、灵敏的,才会引导资源配置的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多年来,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发展所付出的资源环境成本较高,价格扭曲是重要原因之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重大价格关系,推进资源性产品和其他要素价格改革,疏导多年积累的价格矛盾,更好地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理顺价格关系,使价格能够经常地、动态地反映供求关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最根本的是要有一个由市场起决定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因此,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是理顺并保持合理价格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

(二)解放思想,破除障碍,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价格改革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深化价格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价格改革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特别要调动物价系统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目前,有些同志对改革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诸如,依赖等待、消极抵触、因循守旧、畏首畏尾、盲目冲动等。以上有些是认识问题、有些是思想问题、有些是方法问题,但都是改革的障碍。要深化改革,就必须破除这些障碍。要有积极改革的态度、敢于改革的担当、善于改革的精神。

(三)着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主的各项改革

国家发改委明确了价格工作改革的基本思路: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加快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定价规则。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做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交通和电信价格改革、服务价格分类改革等重大改革的落实和配套措施出台工作。同时,从山西省转型综改试验的实际出发,着力推进各项价格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价格管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管理事项,该精简的项目坚决精简,该下放的项目坚决下放。完善价格管理目录,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提高价格行政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管理流程,减少管理环节,最大限度地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能。

深化水价改革,实施阶梯水价。理顺各类水源价格,使比价关系趋于合理化,引导各类水源有序合理利用,形成充分利用城市再生水和矿井水、鼓励使用黄河水和合理使用地表水、限制过度开采地下水的水资源利用格局。全面实施阶梯水价,逐步提高各类用水价格,充分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形成以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具有山西特色的水价形成机制。

深化煤层气价格改革。大力研究完善山西省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煤层气产业发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之间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煤层气价格体系,制定煤层气利用的价格激励措施,鼓励用户大量使用煤层气。

深化热价改革。按照“小步走、不停步”和“热价调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担一点、用户拿一点”的原则,逐步理顺供热价格。热电联产热力出厂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核定,并执行到位。城市供热非居民热价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核定。居民热价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居民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继续实行居民供热免征增值税政策;对热价调整不到位的差额部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

深化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验,逐步扩大到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完善补偿机制,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展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为目标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市场合理价格等因素制定支付价格。合理设置并简化门诊服务收费项目,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

研究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梳理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研究放开工业盐、非医保药品及廉价药品等价格,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自然垄断及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进行清理整顿,结合相关改革的进程,推动取消一批、放开一批、规范一批。endprint

二、加强价格调控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014年,宏观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山西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效果不断显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更加有利。同时,国内外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虽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调整、新兴市场国家发展增速放缓的影响尚难估量,外部环境不容乐观。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从物价的走势来判断,稳定价格的压力仍然较大,不容忽视。我们既要充分认识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预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和预警能力。一是要加强居民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加强重点时段和代表性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加强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及其他民生价格监测。二是要以服务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拓展价格监测空间。研究探索价格指数编制,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煤炭生产价格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推动山西省新编制的焦炭价格指数更加科学完善,并推进指数发布层级。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加强煤焦、冶金等山西省支柱产业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三是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分析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监测制度,强化应急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适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二)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节市场价格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为稳定市场价格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商品价格的新途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价格调节基金支出结构,完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适时适度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副食品基地建设、调节市场价格尤其是重大节日市场价格、发放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把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应。

(三)落实好有关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调控

落实好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开展生猪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保持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

继续落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引导和支持农超对接、冷链物流等新兴流通方式,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度,落实规模化生猪养殖、蔬菜生产等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等政策措施。

继续实施平价蔬菜销售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市可以在巩固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既要突出代表性,又要充分考虑布局合理,更好地发挥平价蔬菜销售的示范作用。

三、全力做好2014年的价格管理工作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转型跨越发展

继续实施差别电价。加强和完善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核实和差别电价的动态监管工作,促进山西省经济、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

全面推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继续巩固脱硫加价工作成果,全面推行脱硝电价,逐步推行除尘加价,研究完善电力环保成本电价补偿机制,落实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补偿政策。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合理疏导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上网电价,调价额度通过销售电价调价方案予以疏导。对电价疏导后国家批复的执行电价与实际电价的差额,研究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予以补贴。做好电价测算前期工作,待项目气源落实及价格确定后,再正式测算并履行报批程序。

进一步研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提升电网一户一表抄表率,扩大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促进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做好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大力研究我省煤炭、焦炭、煤层气等资源价格的成本构成和环境成本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有效的价格补偿机制。密切关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市场价格动态,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秩序的调控监管。

(二)继续加强“三农”价格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山西省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发挥价格监管职能,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粮食储备,防止粮食价格大起大落,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防止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的实施方案,密切监测生猪生产流通价格变动趋势,防止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涨跌,减缓周期性波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尤其是化肥和种子的价格监管工作,积极鼓励淡储旺销,降低流通费用,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发挥服务职能,充分利用农产品成本、价格监测等信息,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价格信息服务。加强涉农价费公示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大集镇市场物价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民生价格管理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行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通报制度。

继续规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收费行为。大力推行商品住房“一房一标价”制度,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收费减免政策,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行业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加强中介服务价格监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加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合理制定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做好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和听证论证工作,保持各类景点门票价格的基本稳定。endprint

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在继续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做好平价商店布局规划,消除空白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平价商店规则,完善分级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准入标准,实行平价商店公告公示,完善监督制约、淘汰退出机制。

(四)清理规范收费,推动经济发展

开展行政事业收费的清理、梳理工作,制定发布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目录。积极开展涉企收费调查研究,严格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管理维护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指导各市和有关部门提高应用监管系统的能力,推进收费管理和统计工作实时化、动态化。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收费。建立健全经营服务收费分类管理制度,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及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进行清理整顿。完善排污收费的办法,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有关价格管理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收费办法。完善教育、医疗、药品等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大对涉及民生、涉及企业收费的检查力度,取缔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价格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推动价格监管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制度化转变,尽快形成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价格监管机制。加快全省“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尽快建成各级联动、公开透明的举报信息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重心,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规范,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做好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铁路运输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努力解决好教育、医药等民生热点价格问题。

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进一步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案件处理,研究案件公开处理制度,对于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继续加强各项基础工作

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是做好物价工作的重要前提。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专题调查,进一步加大价格成本监审力度,为制定价格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继续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价格立法,做好《山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出台准备工作,开展《山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做好价格形势分析研判和事关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大价格问题的研究工作。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价格环境。继续推进各项价格鉴定、认定、信息咨询工作。加大价格宣传引导力度,制定突发价格舆情应对工作预案,积极应对突发舆情、营造良好的价格舆论环境。

四、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

(一)牢固树立五种意识,着力推进三个转变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五种意识。大局意识:做好物价工作,必须要有国家大局、全省大局,这样我们才会有全局观念,战略思维,才能做到过去常说的“跳出物价看物价”,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准确地把握工作的方向,找到工作定位。群众意识:用一句话说,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也是我们物价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意识:就是积极改革的态度、勇于改革的担当、善于改革的精神。以改革为统领,用改革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当然,还包括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改革和创新是我们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不竭的动力。责任意识:就是要有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家常说一句话:物价工作无小事,就是责任意识的最好概括,常怀为民之心、常怀律已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做到有为有不为,既要克服“越位”、“错位”,也要弥补“缺位”。服务意识:就是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物价工作融入到整个发展大局、融入到转型综改这个主题,勇于任事、敢于干事、善于成事,积极主动地为党和政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

如果说五种意识主要是就思想方法而言的,那么从工作方法上说,我们还要切实抓好三个转变,从侧重于微观管理转变到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并重上来,从侧重于管理价格水平转变到管理价格水平、管理价格行为和管理价格秩序并重上来,从侧重于管理政府定价转变到管理、监督、监测、调控、服务和制定工作规划、制定价格形成规则并重上来。

(二)着力构建“六位一体”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管理物价的工作水平

4.物价局工作 篇四

工作回顾

一、立足“三个服务”,即价格工作要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稳定,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医疗卫生、食品、春运以及旅游等。加大对节日期间涉及群众生活的食品、石油液化气、客运票价和旅游市场价格的检查力度,对拒不明码标价和涉嫌乱涨价的行为及时予于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针对粮食、液化气、禽流感相关药品及商品等价格的上涨,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市场粮、油、液化气、种子、农资、药品及重要生产资料等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控;同时以服务“三农”工作为根本出发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相关的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春耕生产之际,主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密切监控农资价格涨幅动态,最大限度地确保粮食、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在夏收和秋收期间及时调研、加强我市物价变化动态分析,特别粮食供求及价格情况,并提出建议与措施,呈报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价格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据统计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与上年同期相比),与全省平均涨幅水平,低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正弦波动曲线,月、月最高均为上升,价格指数稳定在涨幅左右。具体分月指数为: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二、遵循“四条原则”,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具体做到既要保证价格改革的力度,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以保证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最佳结合;既做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工作,又做好促进社会进步的价格工作,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既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尤其是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又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既做好城市价格工作,又做好农村价格工作,扩大价格工作的覆盖面,促进价格工作的长足发展。

⒈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对照《行政许可法》认真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地方政策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机制。我们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有序、高效。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严格实行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⒉积极参与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参与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三家市立医院和各乡镇的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价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二是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全面落实向《企业交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继续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累计向企业免费发放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个部门全行业进行清理与审核,清理一个公示一个,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了××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年审工作,共审验个部门,个收费单位,合格个,占,基本合格个占,按规定办理新的《收费许可证》份,并在本局的“市价格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维护收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情况,调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擅自立项乱收费等内容,把价格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对发现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四是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⒊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等服务。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越权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价格服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利用价格管理的权力和影响实行强制服务。我们先后走访了灿坤有限公司、龙池开发区等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价格工作意见,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运用价格杠杆,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投

以市场为取向,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等价费管理的转型力度。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基础上,努力在公用事业的经营上,寻求价费管理更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通过严格自来水、电力价格审核与监审,适时召开了漳州龙池开发区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论证会,核定了白水自来水公司生产成本,审查了供电企业××年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参与石码市区自来水供水管道修工程和平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专题研究,为促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和调整垃圾处理费,把污水项目推向市场运作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以“一费制”为契机,推进教育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局的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及代办项目收费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制度;为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水平的滑波现象,同步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管理体制,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定费原则的指导意见,测算本市的具体标准,规范了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在秋季开学之前出台教育收费统一标准。

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推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如查询电脑触摸或滚动显示,一曰医疗费用及用药价格清单,同时,建立药品采购成本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特别是对成本构成的监审力度,严格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房价格即符合解困的需要,又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

⒍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关糸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特别是相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米袋子”、“火炉子”、“菜篮子”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上涨过快的商品如粮食、猪肉、液化气等商品,除加强监测外,还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品牌效应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权益;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宣传日价格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构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规范经营商贩明码标价行为,目前,首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巳建立;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公交运输、电力价格、收费等专题检查。××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件数件;已结案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万元;罚款金额万元。巳上缴财政金额万元。

明年工作思路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继续按照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⒈对现行价格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修订《目录》,增强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农村涉农收费工作,公布涉农价费目录,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等环保收费制度,通过听证会,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新标准。

⒊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教育“一费制”跟踪,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

⒋在监测调控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变动的同时,注意研究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反倾销、反垄断的价格工作,为促进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转变管理职能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

转变职能是改革价格行政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中心内容。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新办法、新措施、新途径,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监管效果。

⒈按照“管大、管少、管好”的要求,努力实现价格管理职能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完善的价格体制环境、更为适宜的价格运行环境、更加规范的价格秩序环境、更加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

⒉不断完善审批制度,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该放的一定放开,该管的一定管好,制定审批规则,规范审批行为,没有法定依据的,不能自行设定价格行政许可;

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放开的价格不能放任自流,而要依法进行引导和规范,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⒋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方向和力度,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搞好价格信息咨询、预测预报、价格鉴定和价格协调,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⒌凡是重大价格行政行为的做出,要建立政策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制度,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出台前后的宣传与公开,使我们的价格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⒈坚持廉洁从政。全体价格系统的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在调定价、行政处罚、价格认证等具体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客观公正;

⒉坚决杜绝索取和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受贿行为;坚决杜绝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我行我素的官僚主义行为。进一步规范定价审核和价格管理工作,完善价格听证、集体审价制度,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腐败。

⒊关注热点难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对当前反映强烈的“读不起书”、“看不起病”、“用不起电”、“住不起房”等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出化解价格矛盾的方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5.物价局工作总结 篇五

区发展和改革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发改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局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建机制、抓监管”,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紧紧围绕区上的中心工作,努力发挥物价部门职能,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的要求,狠抓市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普及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价格欺诈行为,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价费问题,受到区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农产 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物价局评为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多措并举,确保稳定物价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一是坚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做好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区政府稳物价保民生的八条措施,减少流通环节,促进蔬菜直销,目前全区蔬菜直销点达到8个,猪肉直销点2个,稳定了蔬菜价格。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了各项支农补贴政策,宣传了价格补贴政策,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正确认识价格形势,自觉抵制跟风涨价。特别是强化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管理,严厉查处乱涨价。春节前对客运价格进行了检查,对出租车、公路客运服务企业和司乘人员进行了政策告诫,向群众发放了客运票价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地扼制了个别车辆借春节乱涨价现象的发生。3月17日,受外地传言影响,我区也出现食盐抢购现象,我们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当晚就在城区张贴通告,告诫经营者不得违反政府定价、不得囤积和哄抬食盐价格,同时周末加班,连续三天组织检查组广泛开展食盐价格大检查,依法查处食盐乱涨价违法行为两起,依法收缴违法收入和罚款528元,有效地稳定了食盐市场价格,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价格监测。继续对面粉、蔬菜、大肉、食用油、鸡蛋等市场销售价格实行周监测,及时掌握食品价格的变动情况,深入分析食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后期的走势,为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提供指导,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资料。

二、强化价格收费管理,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为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下大气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水、电、气及物业服务、教育、医疗等收费和价格问题。一是坚持抓源头治理,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及时开会研究《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36份,审验取消收费项目8个,降低收费标准10个,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多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换证和审验率达到了98%以上。二是加强收费的日常许可管理。秋季开学前,省上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中取消了高中学生取暖费,增加了初中代收的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我们及时通过教育部门通知学校执行,并对学校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进行了更改。及时对新成立的陈仓高中核定了学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经过成本审核,确定了宝鸡教师进修学校住宿费标准。向市物价局上报了城市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标准。三是及时规范了一些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同区卫生局联合转发了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新增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检查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省上的规定,并做好公示和解释工作,切实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三、加大价格执法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是保证国家有关政策落实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年共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商品经营单位120多个,查出乱收费和价格违法案件70多起,核实违法金额12.74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8万多元;依法收回并上缴财政罚没款4.6万元,结案率达到100%,无错案,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对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班线票价进行了检查,查处乱涨价违法行为1起,收缴罚款200元,有效地扼制了乘“春节”期间哄抬客运票价问题的发生。

二是开展了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和个人38户,纠正轻微价格违法行为2起。

三是结合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了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区、镇和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6个,查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违法行为36起,收缴罚没款1.4元;

四是组织实施了中小学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高中(含职业中学)5所,查出补课费、辅导资料费等乱收费违法行为8起,收缴罚没款1.2万元;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38所,查出作业本费、辅导资料费、学生保险代办费等乱收费违法行为15起,收缴罚没款8000元。

五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众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56人/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8起,纠正轻微价格违法行为一起,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300元,。所有投诉举报案件都得到合理、合法圆满解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打击价格欺诈,全面部署明码标价工作

一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活动,按照区创文办的要求,与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在虢镇城区开展“文明经营示范一条街”和积极参与“五小”门店整顿,开展“美食一条街”活动,创建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平抑市场价格。

二是贯彻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落实商品房销售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商品房销售收费行为,保护购房人利益,打击房地产开发领域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稳定商品房价格。

三是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基点,结合“创文”活动的开展,积极与住建、财政、教育、卫生和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和联系,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服务收费行为。与区住建局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各住宅小区设立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及时公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水、电费代收情况,促进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和谐沟通;与区财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全面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促进了教育收费公开、透明;与区卫生局配合全面落实了医疗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与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分区段落实责任制,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政策专题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0多份,集中开展市场检查活动6次,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为稳定物价、缓和各种社会矛盾做出了努力。

五、强化服务意识,认证和农本调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针对价格认证特别是治安和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时效性强,业务量的的特点,克服人员少等困难,坚持做到不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随时委托,随时办理。对委托的定价事项认真调查采价,详细计算鉴定物价值,依法出具价格鉴定书,做到客观、公正、及时、规范。共受理价格认证鉴定申请76件,认证鉴定金额70多万元。

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稳定发展,及时完成了小麦、玉米、生猪等5个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农户种植意向、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使用、农户存粮售粮情况调查任务。加强了对13个调查户的上门培训指导,做到了资料报送及时、数据完整准确。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教育,严格管理。继续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制度,采取工作人员轮流当“教员”的办法,重点篇目指定专人开展重点辅导学习,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国家价格、收费政策等业务知识,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活动43次。同时先后选派5人/次参加了省、市物价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地效果。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调研工作。利用在街道、社区设置价格政务公开栏,及时宣传新政出台的价格政策及调整后的涉及居民常用价格、收费项目、标准。编发《价格信息》18期,撰写了《2010年农户农资购买情况分析》、《陈仓区2010年小麦成本收益情况调查》等5篇调研文章被市物价局《价格信息》刊用。

三是强化价格宣传工作。根据市、区安排,先后3次上街设置宣传点,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多份。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陕西省价格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动员企业和单位参与,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搭建彩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声势浩大地开展了宣传活动,有28个企业和单位参加了上街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标语86条,设置宣传展板64块,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80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稳定物价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增添措施,做好明年的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关注民生价格问题和稳定物价方针不动摇,采取措施积极消除市场商品价格过快上涨“翘尾”因素,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法,强化监管,促进市场诚信建设和公平竞争。三是按时完成上级物价部门安排的调价、定价工作任务,保证国家各项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四是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加强收费管理。五是继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乱涨价和乱收费违法行为。六是完成上级规定的五种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工作任务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和各种报表,努力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七是继续做好价格鉴证和认证各项工作。八是大力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九是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6.物价局工作总结 篇六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战略主线,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连州的核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扬物价工作职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按照省、市价格信息中心制定的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价格监测工作。采报价人员严格遵守采报价时间,认真选择27个市场价格采价点,按照市局要求,能够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各类监测品种价格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截止10月份,完成旬报表36份、报送价格分析16份,同时,建立并保存了1月份至10月份的原始台帐,装订成册,建立档案,逐步实现价格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价格监测工作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开展“三项建设”工作,稳定市场物价(一)积极开展平价商店建设

继续建设平价商店是2013年我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根据省、市物价局工作的要求,我市需在7月底完成1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任务。我局在人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统一思想,明确工作重心,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目标能够顺利完成。截止到6月30日止,我市2013年已经建成10家平价商店,并经XX市物价局验收合格,颁发了平价商店牌子。

(二)加大对平价商店考核力度

根据XX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的通知》(清市价函2013]24号)的要求,我局在3月份对2012年度全市17家平价商店进行了检查和考核。从考核评分结果上看,我市17家平价商店中,评分为优秀的有3家,良好的有5家,合格的有9家。(经XX市基金科最后定我市的鹏泰超市获得优秀,其余都良好。)我市大部分平价商店能按照省、市物价局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有XX市商会质保购物中心、XX市鹏泰超市。从考核情况看,我市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商品品种较多,除了军供粮站经营销售粮油品种外,其它平价商店或平价专区,大部分都能按照省规定《家常农副产品目录》所列40个品种的60%的要求;平价商品销售都能做到蔬菜类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15%,粮油肉禽蛋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5%;在内部管理方面,大型超市平价专区和连锁平价商店管理较为规范,能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和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台账,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大部分平价商店都能积极配合我局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准时进行信息采集和报送。(三)、蔬菜大棚和冷链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①2012年扶持资金拨付到位,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建设完成。2012年我市大棚蔬菜基地和冷库建设共争取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340万元,大棚蔬菜在原来基础上新建325亩,冷藏设施新建800m3,有效保障我市蔬菜供应,对维护我市农副产品价格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②积极争取台风救灾资金。2013年,受台风影响,我市蔬菜大棚受灾严重,我局按时按质向上申报,为我市蔬菜大棚争取救灾扶持资金27.2万元。③积极争取2013年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扶持资金。2013年,我局继续争取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的扶持资金。通过认真细致的申报及沟通协作工作,为我市争取扶持项目5个,资金160万元。(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尚待加强。今年1-10月价格调节入库额139万元,与征集规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今后仍需加强对策研究、部门协作和催缴力度。

三、依法治价管费,优化我市投资环境。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对10家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了备案工作。这项工作在经过审查《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并实地核实服务内容公示,完成了备案工作,为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奠定了基础。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探索推进。长期以来,民办幼儿园收费存在项目凌乱、标准差距大、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大部分民办幼儿园由于经营规模小还存在财务账簿不齐全、办学证件不齐全等不规范行为,而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工作量大、监管任务重,并缺少有效的处罚手段,致使部分幼儿园应备未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备案。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对策研究、资料核查、实地抽查、约谈敦促等措施,探索推进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24间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占我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86%。(三)、社会负担进一步减轻,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和免征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部署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四)、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动态调控。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基本稳定、促进竞争为原则,通过监测、测算、对比,动态调控液化石气零售价格。

四、积极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

按照国家和省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统一部署,2013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涉农和旅游等价格专项检查,更好地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组织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

一是我局邀请相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在我局召开提醒告诫会,并走访市区各客运企业督导做好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强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规定,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加强管理,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二是有侧重地对往年价格投诉较多的线路,进行上路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车辆的票价都能按规定执行,但也有部分客车存在趁机抬价,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对此,我局对违反价费政策的客车,责令其将多收价款进行现场清退给消费者,同时立即纠正乱提价的违法行为。(二)、组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从4月下旬开始,对我市的涉农价格与收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5个单位,出动了30人次,圆满完成了此次检查工作。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没有发现农村乱收费行为。通过对涉农收费行为的不断规范,各项惠农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为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我局按照省、市《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省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4月下旬开始对我市旅游行业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停车场、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点等各类旅游经营者执行价格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了旅游景点、宾馆酒店、餐饮购物各类旅游经营单位10家,除个别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酒店客房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外,没有发现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使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旅游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四)、组织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

我局在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期间,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消费量增加较多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类价格动态,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如果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启动应急保障预案,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调运等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各超市、农贸市场各经营户都能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群众需求,检查中未发现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物价的行为,以及采取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五)、开展食盐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价格监督分局的统一部署,5月14日下午至5月15日上午,我局迅速开展食盐价格检查,对市区平价商店及主要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食盐价格检查。共出动60人次,检查了30间商铺的食盐价格,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供应食盐货源充足,品种齐全,没有发现销售食盐超过政府定价及与其他品种食盐搭售的行为,个别经营者存在销售食盐没有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够规范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时整改。

(六)、开展自来水价格、殡葬价格、教育收费、市区旅游价格和酒店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根据XX市监督检查分局统一部署,我局迅速组织开展自来水价格、殡葬价格、教育收费、市区旅游价格和酒店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乱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和单位价格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有违规收费的行为。

(七)、加强值班工作,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我局建立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责任值班和局领导带班制度。对值守人员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纪念活动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局派出人员在人民路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价格投诉和宣传政策法规,派发宣传资料1000份。

2013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27件,已办理27件,责令某公司退还收取学生饭卡工本费14680元。办结率100%,回复率100%。举报主要涉及到公路客运票价、出租车收费、医疗收费、教育收费、交通事故拖拽、物业管理等行业。我局真正做到使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领导放心,给群众满意。同时,我局认真落实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按规定期限将调查情况报上级价格监督部门及回复投诉者。

五、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司法、执法机关提供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服务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鉴定结论关系到各类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关系到罪与非罪、量刑轻重的判定和依据,到今年10月止,中心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遵循价格鉴证的原则,为司法、执法机关出具价格鉴定结论111宗,鉴定标的总值432.5万元。此外,接受委托、处理车物定损和价格认证41宗,鉴定总值366万元。

六、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和“正风”行动工作。

为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我局积极响应全市开展的“正风”行动,在全局范围内整治“庸懒散软”现象,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全体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葛长伟同志在“三连一阳”地区调研和赴江浙四市学习考察讲话精神,把物价工作自觉地融入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把政府着力的、企业需要的、投资者担心的、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七、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需继续深入,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2013年工作设想

1、继续做好“三项建设”工作。

2、继续完成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任务;

3、加强对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走势,加强日常市场巡查与检查;

4、贯彻落实积极价格政策,落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主定价以及社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的价格政策。;

5、加强调节基金征收管理,确保征集任务完成;

6、加大力度争取“三项建设”资金扶持;

7、研究制定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工商业用水同网同价的水价调整方案并择机出台。组织成本监审和召开听证会,出台管道燃气价格。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及物业管理收费行为;8.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7.物价局工作 篇七

这十项重点工作:

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 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

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要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大力优化投资结构。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全面加强人才工作,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大力加强文化建设。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要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

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推动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协调发展。

8.物价局局长的“创富”神话 篇八

小金库戴上“公司”帽子

现年53岁的覃绍杰曾任广西北流市(县级市)委副书记,后调任玉林市物价局局长。

虽然官升一级,但上任后覃绍杰却感到有些失落,因为物价局太穷了,办公楼破旧,车子破旧,出门无经费,比起在富裕的北流市任副书记时期的“风光”简直降了一个级别。

作为一局之长,弄不来钱可不是好局长,于是覃绍杰苦思冥想创收之道。覃绍杰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只有“靠山吃山”,只要想办法,不会弄不到钱。

一头智慧的覃绍杰想出了办法,他想:如果搞一个表面上与物价局无关的公司,把查处乱收费罚款变成咨询费,叫处罚单位把钱划到公司账上,不就查不出来了?因为公司是企业性质,财政、审计是不会查账的。

覃绍杰立即和副局长们商量,大家一致觉得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接着覃绍杰下令召开全局职工会议,宣布了这件事。听到办公司,职工们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赞同。

但是按规定机关是不能办公司、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因此职工入股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于是人人各显神通,以化名,以亲戚名登记股权。实际入股高达10.9万元,有些人入了好几股。谁来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呢?这让覃绍杰一时踌躇。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从小就要好的老乡余某,余某为人老实本分,现又是下岗工人,没有不听话的道理。

很快,“至信公司”悄然登场了,公司办了工商执照、纳税证,设了董事长、总经理、会计、出纳、监事,俨然一个正正规规的公司,其实公司也就4个人,除了法人代表、总经理余某是“外人”,其余3人(出纳、会计、监事)都是物价局的人兼任。它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委托开展价格(收费)成本核定和可行性研究等,但实际上什么活也没干。

在公司,总经理余某是最没权力、最没人服从的人,他主要的“工作”就是跟在覃绍杰后面盖橡皮图章。在这种情形下,余某果然十分听话,覃绍杰规定公司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要经他同意,余某从不自作主张乱支一分钱。

唱响一出出受贿大戏

物价局的局长和职工们是怎么为“至信公司”做业务的呢?

经过反复“调查”,玉林市物价局决定拿玉林市交警支队“开刀”,因为不断有群众反映该支队有乱收费行为。但玉林市交警支队可不是轻易拿得下的,为保险起见,玉林市物价局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出面,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调查,交警支队不敢不配合。广西区物价局象征性地进驻交警支队两天后就走了,剩下的工作由玉林市价格检查所继续做。查的结果让检查组大吃一惊而又惊喜不已,交警支队几年来违规收费高达1000多万元!

“你们的违规性质很严重,按规定全部没收,取消你们违规收费的项目,并对你们处以500万元罚款,全区通报。”参加检查的价格检查所副所长蒙伟强严肃地说。交警支队的领导听了吓一大跳,这样一搞,交警支队还活不活了,不得不对物价局刮目相看了。待检查组下班后,忙打电话给不在现场的覃局长,“覃局,能不能跟区里通融一下,处罚轻点,否则我们要破产了。”“那我尽量试试吧。”覃绍杰用很替交警支队着想的口吻说。

过了几天,交警支队领导邀请物价局的头们出来“坐坐”。在酒桌上,覃绍杰提出一个折衷方案,“这样吧,你们跟我们的至信价格事务公司做点咨询业务,‘至信公司’收点咨询费,我们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交警支队领导想想还是划算的,只好同意。此后,交警支队每月向至信公司支付咨询费8万元(后又增为16万元)。

不久,玉林市物价局由副局长陈文龙带队,对玉林市工商局工商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玉林市工商局有20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2003年8月,物价局下达处罚通知书,要对工商局罚款300万元。工商局领导急了,找覃绍杰说情。覃绍杰就势提出,工商局与“至信公司”开展价格咨询活动,可以少罚点。最后决定物价局对工商局罚款20万元,工商局向至信公司支付40万元“咨询费”。

就这样,物价局的执法者们在执法过程中,以减轻处罚作诱饵,狮口大开,趁机收取“咨询费”、“年审费”、“审价费”共计600多万元,其中近470万元转入了“至信公司”的账户,物价局职工从中瓜分300多万元。

“至信公司”成了局长提款机

物价局富了,局长们富了,职工们也富了,覃绍杰又回到了当北流市市委副书记时代的潇洒日子。但覃绍杰并不知足,联合一帮局头们又打起了浑水摸鱼的主意。

那年年底,玉林市物价局对玉林市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18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罚!于是开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定没收该医院的违规收费并罚款。院长们自是不甘一笔巨款被划走,找覃绍杰等人活动。院长梁某打了两个5000元的红包,夹在申诉材料里,前往物价局,在覃绍杰办公室,将“材料”递给了覃,走到物价局门口,遇见副局长陈文龙,又递了一份“材料”给陈文龙。一番活动后,物价局决定只没收骨科医院违规收费20万元。但局长们似乎“意犹未尽”,决定再向骨科医院要10万元私分。

与此同时,玉林市物价局又查出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违规收费110多万元,覃绍杰等局头们再次如法炮制,决定对红十会医院罚款10万元,另收取5万元由覃绍杰、陈文龙、陈冲、蒙伟强4人私分。

“至信公司”虽然是个虚拟公司,不会被财政、审计部门查账,但它也是局里的公司,它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全局职工的钱,每一笔账都要向全局职工公开的。私下拿职工们的钱难免引发众怒,必须还得把账作平,于是总经理余某有了一项极其重要的事,每天四处找发票给局长平账,去饭店找餐票、去汽车修理厂要修理发票,甚至直接去地税局开发票。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覃绍杰从“至信公司”取出了44万余元,其中39万余元由余某找发票冲了账。

挖出白条后面的秘密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玉林市物价局一帮局长们拿着“咨询费”这把大刀向该市50多个机关单位猛“切”,最大一笔达176万元,最小的一笔才5000元,但都没有一个单位举报。倒是一张白条把这桩大案扯了出来。

当年8月玉林市骨科医院接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之事曝光,玉林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在查阅玉林市骨科医院私设小金库的账目和凭证时,检察官发现了三张用“现金支出报批单”形式支款、总金额合计为7万元的白条,上面所写的用途是“支付物价部门费用”,支付的时间范围为两年。检察官觉得这三张白条非同寻常,里面存在着三个疑点:骨科医院支付款项给物价部门为什么用白条开支,而不是通过正常的途径支付?支付款项的用途含糊不清,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查阅骨科医院其他账目时,也发现骨科医院有支付“咨询费”给物价局的情况,但不是汇到物价局的正规账户上,而是汇到一个名叫“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到底这个“至信”公司与物价局有什么联系?

白条的背后有猫腻!检察官马上对骨科医院的财务人员进行询问。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骨科医院出纳反映:白条开支的7万元是为了减轻玉林市物价局对医院的处罚而给市物价局领导个人的好处费;咨询费也是为了减轻处罚而给市物价局单位的好处费。同时反映说,不仅骨科医院,其他各大医院都有支付“咨询费”等款项给市物价局的现象。至此,玉林市物价局覃绍杰等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要案线索浮出水面。

很快,玉林市检察院对覃绍杰、陈文龙、陈冲、蒙伟强四人以涉嫌共同受贿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连续传唤了陈文龙、陈冲、蒙伟强等人后,覃绍杰成了惊弓之鸟,好几天都不敢到办公室上班,办案人员不断拨打其手机,要向他 “汇报有关对陈文龙等人的查处情况”,覃绍杰一会推说在基层检查工作,一会推说正向市委领导汇报,并不时向办案人员提出是否可以共进“晚餐”。办案人员将计就计,答应了他的“邀请”。 8月25日晚7时许,反贪干警在饭店门口等到了覃绍杰,但不是与他进“包厢”,而是去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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