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办事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共10篇)
1.温泉办事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麦莎温泉会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方式以指纹考勤机执行,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员工上下班均需打考勤,未按公司规定的到岗或下班时间打考勤的,一律按迟到早退处理。
2.各部门尽力必须在当月末最后一天21:00之前上交次月排班表,严格按照排班表所拍上下班班次,不得在未经直接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调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调班。请假制度:事假由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3天及三天以内的需提前3天向上级领导申请,3天以上的需提前7天香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请。病假须有并立即医院相关证明方可请假。
3.所有书面申请(跳板申请、休假申请、事假申请、病假申请)的请假条需得到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相关领导必须及时将书面申请及调整方案以较早班助理备案,以便制定考勤表,逾期未交者,视作旷工处理。
4.所有书面申请及调整方案较早班助理存档,作为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主管经提交书面说明经总经办核实无误后方可存档。
5.各部门排班表须提交一份之总经理审核签字通过后一脚早班助理存档备案。
6.奖罚制度:
1)迟到早退1-2分(10分钟内1分,10-30分钟以内扣2分,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2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日
工资三倍扣除,病假扣除半天工资,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具体根据事假时间,酌情扣除),病事假无申请无批复者,按旷工处理。当月矿工累计达到3天以上者作辞退处理,工资不予结算。上下班武打考勤表者每项扣1分,当日上下班均未打考勤者扣除当日工资。并由部门领导出具的实际考勤证明作相应处理。
2)相关领导未及时将书面申请及调整方案移交早班助理备案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相关领导承担,并处罚2-5分。
3)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排班表的,处罚2分。
麦莎温泉会所
2.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青龙满族自治县廉政网·(2010-8-17 9:46:14)·干部管理室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主体: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坚持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
二、考勤对象: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含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考勤管理
1、实行考勤机考勤,出勤情况以考勤机记录为准。考勤对象每天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录入指纹签到或签退。委局领导在上班期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无故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的同志按旷工对待(特殊情况以审批表为准)。
3、因公出差、事假、病假或到各乡镇下乡的人员要事先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见附表),按规定程序请示审批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回机关后补填审批表)。《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办公室登记备案一份。未按规定报批或审批后未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视同旷工。
4、审批权限和程序。
(1)常委、副局长以上请假须由书记或局长审批;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由主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由书记或局长审批;副主任或纪工委副书记及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室主任或纪工委书记批准,请假两至三天由主管书记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书记或局长批准。请假人员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不按规定办理的,视同旷工。
(2)因公出差的,参照请假规定执行;到各乡镇下乡的,由主管书记审批。
5、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机记录、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登记簿统计考勤情况,填写《机关月考勤汇总表》。办公室主管考勤人员核对签字,报请主要领导审签后对当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存档。
6、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先内容,并作为奖惩的依据。
四、考勤处罚规定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五天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扣发半年办案津贴;对无故矿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三十天以上的,予以辞退,扣发全年办案津贴;全年事假、病假超过三十天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无正当理由月内迟到、早退5次者(上班超过10分钟以后签到或下班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分别视为迟到、早退),扣发办案津贴10元;因故迟到、早退者,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由室主任、纪工委书记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留存。半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25次者,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扣除全年办案津贴;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以内的,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3、经常性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和工作期间经常擅离职守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工作时间出现玩扑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年终考核时列入不称职等次。
3.机关考勤请假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区卫生健康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区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
二、工作人员考勤实行签到制,任何人不准代签,时间分别在上午8:30 分前、下午4:20分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签到、签退。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上班时间外出实行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向股(站)长、分管局长报告;股(站)长外出办事,要向分管局长、局长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要相互告知,并通知办公室。局党组将不定期的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按脱岗处理。
四、请、销假手续实行审批单制度。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要向股长、分管局长请假;请假1天以上,向分管局长、局长请假;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按程序办理。因病或遇特殊事情不能履行请假审批单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办请假审批单手续。无请假审批单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一律按旷勤处理。请假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对超假或不请假者,一律旷工处理。请假审批单统由办公室保存。
五、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六、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将作为日常绩效考评及年终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
七、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区公务员管理机关处理。
八、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年超过15天的,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取消带薪年假。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审批单,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
4.机关考勤制度 篇四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月修订)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吃东西、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
二、考勤到岗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6、7、8月为下午2:30)以前。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缺勤。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专人汇总存档。
三、各科室主任于每周第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将本科室上周出勤情况报党政办,因公外出未签到的注明理由,党政办结合签到和监控录像,每月公布一次。是否出勤根据签到和监控录像确定,街道纪工委牵头进行随机查岗。
四、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五、科员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一天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两天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三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书记批准。请假人的工作衔接和AB岗的转换由科室主任负责。
六、科室主任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半天假,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一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由书记批准。请假获批后,必须及时告知科内同志们。请假人的工作衔接由主管副职负责。
七、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半天假:组织部长、宣统部长向主管副书记请假(由副书记及时告知书记);副主任向主任请假,人大主任、副书记向书记请假;请假一天及以上,逐级请示,最终由书记批准。请假获批
后,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直接下级,并安排好工作,不得误事。
八、需休病假的,如因急病不能请假者,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三天(含)以上需交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九、需请事假的,三天(含)以上需交事假条。
十、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15天。
十一、产假:3个月。晚婚的再给予45天假的奖励。如果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实行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十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十三、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本年度内安排,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休假期间的工作人员应保证通讯设备的通畅,并按期休假,按时返岗,及时销假。
十四、休假完毕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不经批准擅自脱岗以及不按期返岗者,均按旷工处理。逾假者虽持有病假条,也一
律不予认可。对屡教不改的,按《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辞职辞退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处理。
十五、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十六、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七、本办法自201月1日起执行。
5.机关考勤规章制度 篇五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___分钟以上___小时以内为___小时;超过___小时不到___小时为___小时,___小时以上不到___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___次扣发当月工资的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___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___次扣发当月工资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___次以上(含___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___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___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当月累计旷工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___%,当月累计旷工___天扣发当月工资___%,当月累计旷工___天扣发当工资___%,当月累计旷工___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天扣除年终奖的___%,全年旷工累计超过___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___%,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___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___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___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___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___%,累计超过___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___天(含___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___天扣发年终奖___%,全年病假累计___天以上(含___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___天扣除年终奖的___%,累计超过___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篇二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
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
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___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___天(含___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___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___天(含___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六、实行年休假制度。
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____]___号《___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篇三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___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___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___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___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___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___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___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___元);___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___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___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___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___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___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___元);___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___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___%计发。
6、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___%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看了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的读者还看了:
1.机关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2.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6.教育局机关考勤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工作,强化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出勤、考核、奖惩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教育局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行政人员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借调人员实行笔签,早8:00前签到,晚4:00后签退,指纹签到情况定期上报机关工委,不得擅自离岗。
二、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不在岗,请假条交到党办。
请假具体要求,实职副科级领导因事因病请假由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局长,各股室其他人员(含抽调)请假,由股、室负责人批准。病事假期满后,要在党委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开会或因公出差不能签到的,应向党委办公室通知去向,并补事假条。
7.团市委机关考勤制度 篇七
一、严格工作考勤
1、机关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签到制度,办公室建立签到表,工作日每天上班签到,出差和请假者由各部室负责人注明,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办公室每月汇总签到情况,填写《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签到情况汇总表》。
3、机关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参观、活动等由相关组织部室进行考勤,并将考勤情况报书记办。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请假。
4、考勤情况作为考核和其他推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工作纪律
1、保证值班,不准擅离职守。办公室在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值班,下班时间要保证重要公文的及时接收。其他部室上班时间要尽量保证有人值班,有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时应向办公室通报,并在签到表上注明。
2、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和看影视录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日中午不准违规饮酒,不准酒后执行公务。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等,须填写《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单》,并按本文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休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各种国家规定假的,要提前向部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如与机关工作发生矛
盾由办公室负责协调。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未及时销假或超过请假时限的,均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考核视为不称职,取消年终奖金。
1、事假。请假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批准,部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要负责人批准。除特殊情况外,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超过20天。月累计超过3天的,机关通报批评;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考核半年者,不参加考核。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2、病假。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病假超过1个月的,要每月续假一次。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半年者,不参加考核。因公负伤需休息治疗的,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3、年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4、婚假、产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办法执行。
四、上述制度由办公室、组织部和机关党总支负责监督实施。
共青团十堰市委办公室
8.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1 篇八
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科室作风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考勤长效机制,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防保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科室工作人员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科室主要负责人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二、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上网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原因不得串岗。
四、上班时间着装端正,不准穿拖鞋。
五、须离开工作岗位者,必须办理休假手续,请假按《科室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休假或续假手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六、各科室每月须填写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表。如填报与督查结果不符者,科室主要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
七、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年终上报院办。
八、不遵守本制度由院办处理。
9.梅沙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九
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食堂制度如下:
一、厨工职责
1、厨房主副食采购实行“货比三家”统一配送制,实行验收、入库登记制,确保干部职工切身福利。
2、主动听取干部职工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3、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减少浪费,控制食物成本,做到物尽其用。提高饭菜质量。
4、加强烹调技术学习,熟悉各菜系的烹调方法,不断研制新菜式,增加花色品种。
5、及时检查厨房设备和器具的运作使用情况,做好维修保养和购置工作,做好厨房安全和防火工作。
6、餐费开支情况日清月结,做到帐目清楚,每月张榜公布。
7、厨工请假一天的,经班长同意报事务办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报事务办和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需自己找人替代其工作。
二、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做好健康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仪容整洁,不留长指甲,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卫生。
2、制作食品前,对需要清洗去毒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要求认真清洗去毒,确保清洁、卫生、食用安全。
3、贮存柜、砧板要生熟分开,对生、熟、冷、热、半成品及成品要实行分开存放,不得混放混用。
4、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污、防变质和食具消毒等“五防一消”工作,不用腐烂变质有害健康的原材料和添加剂制作食品。
5、每次餐前,台椅要清抹干净,做到无尘埃,每张餐台上放置一个小盆,供用餐时丢放菜渣、骨头或剩饭之用。剩饭、剩菜要天天清理。每次餐后,须清洗擦抹台面、椅面、地板、用具。
6、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晾干,做好消毒工作,以备使用。
7、注意做好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8、每星期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清洗室内外地板和下水渠道,擦抹门窗和墙壁的尘埃油污,扫除天花板的蜘蛛网,清洁厨房用具。
三、餐费标准
早餐、午餐的餐费标准,按办事处规定执行。每个干部职工的月餐费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定期上报财务,由财务定期做好收支统计,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布。
四、用餐时间
早餐开餐时间为上午8:30至9:00时,9时后停止供应,午餐开餐时间为12:00至12:50时,晚餐开餐时间为18:00至18:40时。
五、用餐办法
1、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的早餐,餐费全部由单位补贴,午餐凭挂牌开膳就餐,餐费补贴按办事处规定执行。
2、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来我处公务活动,如需要安排在食堂就餐的,由对口接待的部门或分管领导提前把人数、接待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机关事务办,由机关事务办负责落实好接待任务。
六、采购、保管
1、精打细算把好食品物资配送关。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物品。购回的食品物资,必须经保管员(或验收员)验收、清点过秤后才能使用或进入仓库,仓库重地闲人免进。发票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名方有效。
2、仓库物资要定期检查,以防物资变质霉烂。
3、做好防鼠防蛀工作。
4、做好物资进出库登记。
5、配合月结,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物资盘点,把剩余物资的数量折回金额转入下月。
七、安全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人。食堂做好排班表,负责安全事宜,防止食物中毒、水电气泄漏等意外事故发生。
10.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 篇十
一、考勤制度
1、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集体点名制与不定期查岗相结合的办法。
2、上午点名时间原则上为8:00,如遇特殊情况,以办公室通知点名时间为准。下午按上级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超过点名时间未到者即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一月内迟到累计5次,扣除当月津贴工资或考勤补助的20%。
3、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确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点名的,应提前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在点名前通报给带班领导。
4、实行不定期查岗,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岗的,视为早退,行政事业人员一次罚款20元,劳务输出公司工作人员一次罚款10元。一周内被查出二次早退者,除罚款外,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5、迟到者应在考勤后一小时内,到党政办向考勤人员报到,超过考勤时间1小时以上到岗及假期期满不能按时上班的,视为旷工,行政事业人员一次罚款20元,劳务输出公司工作人员一次罚款10元;月旷工三次者(含三次),行政事业人员扣除当月津贴工资的50%,劳务输出公司工作人员扣除当月考勤补助;三次以上限期调离。
6、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考试、公选等各种考试,凡能出示有效证明,并经相关领导同意的按公出对待。
7、凡上级检查工作或其它需要及时到岗,由各科室负责人通知本科室人员,通知不到岗者一次罚款10元,一月内累计3次(含3次)通知不到岗,每次加扣30元。
8、党政办负责每月5日前公示上月考勤情况。
二、请销假制度
1、工作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也要力争请短假,原则上不允许他人捎假,请假的干部职工一律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审批后,交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两天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副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告知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书记或乡长审批;领导班子成员请假,向乡长请示,由书记审批。
3、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机关统一调休除外),每超过1天,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扣10元。全年累计请假超过20天者,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5、病假按事假处理,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出院证明和住院期间每日账单等资料,住院期间不扣工资,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酌情处理,全年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者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6、需工作人员参加或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未按时参加或中途离开的,一次扣工资100元。
7、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等罚款从本人次月工资中扣除。
8、如发现以上情况有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
三、乡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或越级上访的,扣除当月岗位津贴或考勤补贴,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本制度适用于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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