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代理合同范本

2025-04-19|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技术代理合同范本(共13篇)(共13篇)

1.技术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服务申报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及时办理相关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并能成功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应当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5、甲方应当认真研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以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自评分数原则上在75分以上),并由乙方给予必要的咨询意见。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该项目所需基本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申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组织附件,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当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申报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 3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除得到甲方允许外,不得向除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第三条、佣金及付款方式

1、申报初期,甲方同意付给乙方前期工本费人民币 元,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告起,甲方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元;

以上费用请汇入 公司帐号:

开 户 名 称 : 帐 号 : 开 户 银 行 :

2、申报材料前期工本费,仅作为乙方为甲方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费用,不包括代办其他事项产生的工本费、行政事业收费和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等;

3、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软件著作权、专项审计报告等事宜,乙方需另行收费,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4、申报是否成功和被批准认定时间以主管部门认定公告为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乙方退还甲方前期工本费;

2、如果因为甲方未按照项目申报时效给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和补办附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不退还甲方前期工本费,由此导致乙方的损

3、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基础材料或者提供的基础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其他甲方未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的行为,导致未被政府指定部门受理,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此项目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甲方按申报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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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乙方的过错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或者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由此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应当双倍退还全部已付的技术服务费(;

5、合作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此合同,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一方负责赔偿,如乙方终止合同则由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返还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

6、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7、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泄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或者由于甲方的保密制度欠缺导致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泄漏,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附则

1、甲、乙双方均确认,对于本合同全部条款无任何异议,并在此情况下签署本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当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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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代理合同范本 篇二

一、货运代理的身份认定

众所周知, 货代企业可以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两种身份进行经营活动。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称“货代司法解释”) 中提出结合合同约定、报酬、发票、交易习惯等方面判断货代企业的身份。 (1) 其中, 就收取报酬的名义和方式而言, 有观点认为, 以赚取运费差价牟利的货代企业实际就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应被视为承运人。 (2) 对此,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指出, 收取差价符合商业效率的需要, 是货代合同的特殊性。另外, 《货代司法解释》中第四条还明确将货代企业有无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海运单等运输单证作为是否承担承运人责任的标准。从欧信提交的几份证据看, 包括航空公司主运单等, 欧信并未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运输单证, 也未曾矫饰承运人的身份。由此我们可以明确欧信在此案中是作为货运代理, 由此验证相关单证的性质和与方岩之间是否存在货代合同关系。

二、单证定性

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缮制单证属货代企业合法业务范围, 但相关定性并不明确。在此案中, 欧信虽然在运输代理业务开具三张单证, 但其本身定性混乱。对其提出的三组概念, 本文先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 “货代提单”

House B/L与Forwarder B/L二词意同, 互联网上多见将其翻译为“货代提单”;实际上, 二词的正式涵义为“分提单”。《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分提 (运) 单所给出的释义是, “在总提 (运) 单项下, 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 (运) 单。”但其后, 海关总署又单独对分提单给出了更为具体的限定———在总提单项下, 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签发的提单。 (3) 根据此定义, 欧信在此案中却并不作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出现, 其在一审中将三份单据称为“提单”本身不符合货代业务的规范要求和交易习惯。

在空运领域, “货代提单”经常被作为另外几种单据FI-ATA-FBL、FIATA-FCR等的简单代称。 (4) 但FIATA-F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是多式联运提单, 实乃运输单据而非货代单据;而FIATA-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才是正式意义上的货代单据。 (5) 本案中未明确欧信所出具的是FIATA单证, 故不作过多引申。

(二) 副本提单

欧信在一审庭审中提及的“副提单”是实务中所称的副本提单。其一般是正本提单的复制件, 无背面条款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 供各方安排联系工作使用, 无物权效力; (6) 但与正本核对无误可具备证明效力。由于无法与正本提单进行比对, 欧信难以证明其所持三份单证的真实性。

(三) 分运单

上文中提到的《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的释义细化到国际航空运输领域, 相对于航空运输企业与货代企业间的主运单而言, 分运单是货代集中托运货物前、从各处收取货物时开立给真正托运人表明货物已经交接的凭证, (7) 此类分运单在术语定义和结构模型等方面有统一的规范, (8) 且其上所记载的托运人应与运输公司出具的主运单上的托运人一致。 (9) 而欧信所出具的“分运单”与主运单上的托运人明显不一致, 其单据真实性仍旧无法验证。

三、原被告间是否存在货运代理合同关系

在一审中, 原被告都没有提交书面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对于同样的情形, (2013) 厦海法商初字第411号海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中结合原被告的委托、单据交换和金钱来往, 据《货代司法解释》第三条, 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货运代理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 两审法院均认为, 欧信提供的证据均仅为单方记述, 不足以证明方岩系该货运代理合同的委托方。由于方岩与其客户Rofra之间签订的是FOB价的买卖合同。此类合同一般由买方付费订立货运协议, 故不能排除由Rofra委托原告代理运输的可能性。

四、诉讼策略分析

3.技术代理合同范本 篇三

关键词 任意解除权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逐年上升,关于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此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与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双方的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由于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因此,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由此可知,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合同有无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所作的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当然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对债权人根本无意义,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就诉讼委托合同而言,合同解除后,如果允许将已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就意味着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将使第三人的利益失去保障,因此不必恢复原状。

那么,诉讼委托合同解除后还能否请求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依据本条规定,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为,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解除不溯及既往,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因此,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正因为上述原因,《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对于委托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的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个诉讼案件从启动到终结往往耗时数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通常会在合同中作一些特别约定,对合同解除权作出限制,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既然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法律上是不承认解除委托合同有违约责任问题的。即使当事人特别约定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但该特约有违于委托的基本性质,也违反法律规定,特约应无效。

四、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与基础,根据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表现形式,可以把民事责任分为三类:第一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第二类: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

既然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任意解除权,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无效,那么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并未违约,合同解除后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性质也就不是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赔偿损失”的责任应为民事责任的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少获报酬,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显然意味着委托人不履行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承担对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五、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数额是否应包括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分为两部分,即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即受托人因已完成的这部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而应得的报酬。可得利益损失即因为委托人在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完成前解除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

结合《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及上述《合同法释义》对该条款的解释,笔者认为,对于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应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合同法释义》中对《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作出如下解释: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就委托合同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的情形。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具体到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而言,笔者认为,应针对两种情况分别作不同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而是受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则委托人不应支付受托人对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即委托人不须赔偿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第二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可归责于其自身,换句话说就是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有过错,则基于公平原则以及禁止利益损害原则,委托人应当将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作为受托人的损失予以赔偿。例如,双方在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中已对报酬支付的时间及比例作出约定,而受托人已经基本履行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或即将完成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委托人依约支付所有的报酬为受托人完全可期待的利益,如判决即将生效或者已经确定能够取得执行款项但未真正取得时,而此时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委托人报酬而解除委托合同,显然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依据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委托人赔偿受托人的相应可得利益损失。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王利明.民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江平. 民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4]吴庆宝,赵培元,孟祥刚.委托类合同裁判原理与实务[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

4.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篇四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鹏达路75号网址:代 理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20111110

甲方:深圳市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鹏达路75号地址:

电话: 0755-33103986电话:

传真:传真:

一、合约事项: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作为ZYXN(昭阳新能)系列产品的唯一代理、经销商。

3、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在该地区完成月销售台ZYXN品牌太阳能电源 系列产品。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时,向甲方定购首批台ZYXN品牌 太阳能电源 系列产品。

5、合同签订三个月后,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规定销量考核指标的,甲方保留取消其代理合同产品资格的权利。

6、合同签订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重新协定每月最低进货量。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的发布;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即反馈,应每月不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

4、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营销。

5、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三、交货与订货:

1、由乙方下订单至甲方,在经甲方确认价格及交货时间后,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账号,甲方按期交货至乙方指定的地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人民币价格。

3、乙方支付货款的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支付。

四、售后服务:

乙方应至少有一人负责甲方公司产品的本地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退货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三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保修,因客户使用所致问题,收取工本费维修

深圳市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鹏达路75号网址:服务。由乙方收集判定为合理的退货及修理品并运至甲方,经甲方确认收到后,处理完善再运至乙方处,返修退换货来回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由发货方支付发货费用。

五、甲方和乙方约定:

1、乙方需保证绝不在代理区域以外销售甲方之产品,并能严格执行甲方规定之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2、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之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3、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4、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超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之企业利益及形象、知识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之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5.涂料代理合同范本 篇五

乙方(经销商):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经营地址:

为紧密双方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 嘻嘻乐纸尿裤,纸尿片产品,市场覆盖和占有率,加强市场的拓展维护工作,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确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嘻嘻乐纸尿裤,纸尿片 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商,享有该区域内的经销权,经销商的责任和义务在经销区域构筑商超终端网络和区域分销网络。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三、甲方产品按底价供应给乙方自行操作,甲方不提供任何费用支持。

四、销售指标:甲方产品在协议期间,乙方月销售金额须完成¥ 万元(注:按实际回款计算)。乙方承诺如果不能同期按比例完成协议销量,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开发其他客户或变更经销商,由此造成已发生的超费用及遗留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五、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经销权益,并做好各自经销市场的相互保护工作,防止和即时处理货品的相互冲击和假冒伪劣产品的上市。

六、甲方以“款到发货”为原则,在收到乙方货款或电汇底单、传真件的7天内安排发货。

七、甲方财务部门在每月份的10日前完成与乙方上个月的账目核对工作,乙方要积极配合,认真核对并及时回签确认。

八、甲方业务员不允许收取货款,应汇至甲方公司指定账号,因乙方付款给甲方业务人员造成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包括对甲方人员的借款)。

九、乙方如需开具增值税票,应把所开金额汇入甲方账号,甲方按税票面额的8%增收税金。

十、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商超终端网络和分销网络的情况及合作相关协议,乙方需提供资料给甲方存档。

十一、甲方有权检查和评定乙方经销区域销售网络建设情况,产品价格执行情况,管理及维护情况等工作,有权对违反相关规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或建议。

十二、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其内容依据:销售指标、网络指标、销售政策的执行,市场拓展和维护状况,信用信誉以及市场信息反馈等。

十三、甲方提供全国统一的出厂价格及零售指导价格,乙方不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拟定分销价格和最终零售价格或经甲方同意适当调整。

十四、乙方在协议期间,只能在本区域市场拓展开发,不得跨区域经营冲击倾销行为,否则甲主将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

十五、(1)甲方所发货品与乙方不符合,乙方收到货后3天内,经甲方确认后退回;(2)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以甲方确认后予以退货;(3)退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主承担。

十六、在合同期满时,如乙方完成达到销售回款额返 %。

十七、甲、乙双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十八、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受理管辖。

十九、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二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认可,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二十一、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证,如合同是委托人签署,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交甲方备存档。

二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泉州市星华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工业区 地址: 法人:法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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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具代理合同范本 篇六

乙方:武穴市常鸿商贸有限公司 张生

日期:5月1日

武穴市全友家居分销协议书

甲方:黄冈市鹏程家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伍绍云 乙方:武穴市常鸿商贸责任有限公司 张生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

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全友品牌的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专营全友品牌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以打包的方式按年向甲方缴纳人民币管理费用,初次签订本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付人民币 万元保证金,如续签本协议,保证金自动转入下一年,不足万元的补足保证金。

二、销售地域/期限

1、甲方指定乙方为全友品牌武穴市(镇)的分销商(以下简称分销商)。

2年月日至日止。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年协议书。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乙方按公司装修经营的全友专卖店中,不得有仿制或非全友产品在店中店或专卖店出售,严守店中店或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3、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分销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4、乙方有义务维护全友品牌形象,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销售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5拾万元,全年任务分解为月任务详见补充协议,当月起客部分不低扣下月任务额。

6、每月1至3日为新品订货会,此期间各分销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订购新上样产品,如期间外需订购的情况下只受理订购新上样产品,如期间外需订购的情况下只受理单个产品2套以上,如订1套额外收取所订产品15%费用。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须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相关手续,协议终止,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除自行零售餐不得将库存及样品转让给其他人,乙方不得继续延用全友相关的品牌形象,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9、分销商与分销商之间严禁互相借货、窜货等相关行为,乙方所经营的全友品牌唯一进货渠道为武穴市全友家居。

10、如被查出违反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特价产品违价、全友区域摆非全友产品等相关问题,问题所属区域分销商承担全部责任与罚金。

11、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所迫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各分销商之间不得出现相互砍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四、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甲方发货前应以转账、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反之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五、售后服务

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未过质保期或超过质保期的产品,根据公司有关补件和维修的规定处理。

六、运输方式

1、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运输手续或自提。

2、如属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其运费和保险由乙方承担。

3、如属乙方自提,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办手续,等同乙方收货,其代办签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四款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八、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方 式:

7.技术许可契约优化委托—代理模型 篇七

“我国每年有2万余项重大科技成果和5万多项发明专利, 但最终转化为工业产品的不到5%, 科学技术向生产转化的比例约为10%—15%, 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45%和60%—80%[1]。”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 其中由于难以对被许可技术进行有效甄别而导致技术市场失灵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一直以来, 人们都在试图设计合理的技术交易价格契约, 以甄别技术的优劣和减轻交易的道德风险。比如, Kamien和Aoki R说明了固定费用和“可变加固定费用”两种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风险[2,3];Macho-Stadler则表明“固定费用加可变费用”的交易方式往往相对较优[4];Gallini论证了许可契约中的可变费用可作为一种传递质量信息的信号[5];国内的研究对市场失灵的成因和防范政策有较多的说明[6,7,8];量化方面, 刘学军用期权的方法分析了技术交易价格[9];岳贤平分析了双方风险态度对付款方式选择的影响[10];李国妤讨论了一个可以区分技术质量的临界信号[11]。

以上研究都基于一个考虑:技术提供方为了使技术需求方相信他没有以次充好的道德风险问题, 为自己的每项技术设计出不同的付费方式, 需求方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一种。事实上, 需求方的投机取巧行为也会导致优质技术市场失灵, 本文正是基于此, 为技术提供方设计一个优化的委托—代理价格契约, 激励技术需求方信任并接受他的良品契约而不是放弃, 以保证优质技术的价值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也能真正实现。

2 技术许可契约的委托—代理模型

考虑一个委托人和一个代理人情形。题设:

(1) 同一技术有质量差别:高质量技术 (简称“良品”, 用H表示) 和低质量技术 (简称“劣品”, 用L表示) ;

(2) 良品投产后单位产出边际成本θH、产出QH、市场收益V (QH) 、生产成本θHQH;

(3) 劣品投产后单位产出边际成本θL、产出QL、市场收益V (QL) 、生产成本θLQL;

(4) θH<θL且V (·) 满足V′>V″<0, V (0) =0;

(5) 代理人不参与契约的机会效用水平为0。

为了简化分析, 这里暂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技术许可过程中, 技术提供方 (委托人) 提供一项技术, 技术需求方 (代理人) 对该技术有两种信念:H和L。对不同质量的技术, 技术提供方设计不同的价格契约{委托人收益, 代理人收益, 产量}分别为:{V (QH) -TH, TH, QH}和{V (QL) -TL, TL, QL} 。

2.1 对称信息契约

在对称信息条件下, 技术需方无成本知道真实的技术质量信息。根据经济学的生产者理论, 产出水平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得到, 即良品和劣品的最优产出水平分别满足:V′ (Q*H) =θH和V′ (Q*L) =θL。又由题设 (4) 边际收益递减可知各自的最优产出满足Q*H>Q*L) , 即良品的最优产出高于劣品的。技术供方的良品和劣品各自最优契约设计{V′ (Q*H) -T*H, T*H, Q*H}和{V* (Q*L) -T*L, T*L, Q*L}只要分别满足:U*H=T*H-θHQ*H≥0;{V′ (Q*H) -T*H≥0和U*L=T*L-θLQ*L≥0;V* (Q*L) -T*L≥0, 就都是可以被接受的。这表明完全信息条件下, 良品和劣品各自拥有自己的分离市场, 各得其所。

2.2 不对称信息契约

准确的技术质量信息会涉及技术机密, 出于对 (自主) 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价值的保护, 技术供方一般不愿意透露太多。技术需方也知道这一点, 自己又无法判断技术优劣, 而第三方评估又会造成成本过高。在这种不对称信息条件下, 供方提供一项技术, 需方有两种信念:良品 (H) 和劣品 (L) , 并且有:

TL-θHQL=TL-θLQL+ (θL-θH) QL=UL+△θQL (1)

上式表明, 即使需方接受劣品的保留效用UL为零, 按劣品价格认定良品仍然能够获益△θQL, 因此在接受契约时会很保守。在这种不信任的条件下, 良品技术将可能没有市场, 或者只能贱卖。这就是所谓的技术“柠檬”市场。供方如果想让需方相信他提供的技术信息, 就必须设计这样的价格契约:相信我比不相信我更有收益。

设:需方良品H信念p和劣品L信念1-p是共识。供方的契约设计问题等价于求解以下规划的最优问题:

maxTH, QH, TL, QLP[V (QH) -TH]+ (1-p) [V (QL) -TL] (2)

s.t. TH-θHQH≥TL-θHQL (3)

TL-θLQL≥TH-θLQH (4)

TH-θHQH≥0 (5)

TL-θLQL≥0 (6)

其中 (3) 、 (4) 组成激励相容约束, (5) 、 (6) 组成参与约束, 两种约束定义了 (2) 的一个激励可行配置。

为了进一步分析最优契约的结构, 引入“信息租”[12]的概念。由式 (1) , 需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 按劣品价格契约保守接受良品是可以获益 (△θQL) 的, 这种收益就是信息租。可见, 供方如果想要需方信任他的良品, 必须支付信息租。最优契约设计既要满足激励可行, 又要满足尽可能少支付信息租。据此, 上面的最优规划问题可以转化为:

maxUH, QH, UL, QLP[V (QH) -θHQH]+ (1-P) [V (QL) -θLQL]-[PUH+ (1-p) UL] (7)

s.t. UH≥UL+△θQL (8)

UL≥UH-△θQH (9)

UH≥0 (10)

UH≥0 (11)

其中 (8) 和 (11) 立即推出 (10) 。由于需方不会主动按良品的契约接受劣品, 所以不妨忽略式 (9) 。现在只剩两个紧约束 (8) 和 (11) 。将UL=0和UH=△θQL代入 (7) , 求解:

maxQH, QLP[V (QH) -θHQH]+ (1-P) [V (QL) -θLQL]-p△θQL (12)

式 (12) 分别对QH、QL求导, 用上标S区分对称信息条件下的解, 得到:

V′ (Qundefined) =θH (13)

(1-p) [V′ (Qundefined) -θL]=p△θ (14)

对比对称信息契约, 对于相信良品的需方, 其产出水平是有保证的 (Qundefined=Q*H) , 不会发生扭曲;而不相信良品的需方的产出水平向下扭曲 (Qundefined

为了确保分析有效, 需要验证被忽略的式 (9) :最优契约下有Qundefined=Q*H>Q*H>Qundefined) , 而式 (9) 可变化为△θQundefined-△θQundefined≤0, 可见该式显然成立。

用一个定理总结上述分析:

[定理]技术供方不对称信息最优契约设计具有如下特征:

相信良品的需方产出水平可以得到保证, 即Qundefined=Q*H, 并且收获一个严格正的信息租Uundefined=△θQundefined;不相信良品的需方产出水平向下扭曲, 即Qundefined

3 结语

技术交易中技术质量信息的有效甄别是交易成功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合理的交易契约设计既约束也帮助交易双方达成共识, 这使得对交易价格契约优化的研究变得十分有意义。本文讨论的委托—代理激励契约就是一种很好的契约设计指导, 能够保证良品技术的真正价值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会因为需求者的取巧行为而得不到实现。

参考文献

[1]朱兆芬.风险投资法律环境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J].科学与管理, 2005 (1) :35-37.

[2]KAMIEN M I, TAUMAN Y.Fees versus royalties and the privatevalue of a patent[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86, 101:471-492.

[3]AOKI R, TAUMAN Y.Patent licensing with spillovers[J].Eco-nomics Letters, 2001, 73:125-130.

[4]MACHO-STADLER I, MARTINEZ GIRALTX, P啨REZ CASTRILLOD J.The role of information in licensing contract design[J].Re-search Policy, 1996 (5) :43-57.

[5]GALLINI NT, WRIGHTB D.Technology transfer under asymmetricinformation[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0 (21) :147-160.

[6]方世建.技术交易中的逆向选择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1, 13 (6) :55-60.

[7]刘学, 靳云汇.技术市场:功能的局限性与适合交易的技术类型[J].研究与发展, 2001 (4) :35-39.

[8]张凤香, 黄瑞华.论专利技术的特殊性及其对交易成本的影响[J].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5 (1) :98-103.

[9]陈学军.期权定价模型及在技术商品定价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 2005 (1) :24-26.

[10]岳贤平, 顾海英.不确定条件下技术许可契约的收费方式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 2005 (12) :296-299.

[11]李国妤.不对称信息下的技术交易合同优化信号模型[J].科技管理研究, 2007 (6) :266-267.

8.网店代理代销合同范本 篇八

最近,经常有会员询问有没有网店代理/代销合同范本,这让我们感到非常惊喜,这说明网店代理行业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这是网店代销行业进步的表现,因此小编们通过参考和整理,写作了以下这份网店代理/代销合同范本。不过,大家要清楚,这个只是范本,大家要根据自己行业和服务的不同而进行适当的修改,这个范本只是列出了一些通用的准则。

网店代理/代销合同范本

代理商姓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网店代理/代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授权甲方在个人网店以乙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店授权,多个网址无效。该网店开在__________________网,网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名(帐号)为__________。

如果是独立网店,只填网址就可。

第二条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委托授权的范围和内容,享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甲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乙方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乙方的追认,乙方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支付100元代理费或首次订货不少于100元(快递20元另计),乙方在收到代理费或货款后应立即提供代理图片,不支持先提供图片再付款。甲方收到代理图片后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或申请退款,否则甲方即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一)甲方订货,双方约定供货细则如下: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邮费;

2、乙方按产品的批发价(代理价)提供给甲方,甲方自由选择产品款式和数量,如需要代发货时按甲方指定颜色及戒指型号发货。

3、甲方将电子订单(高档产品目录和中低档产品目录)填写好后发给乙方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订单内产品快递给甲方,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申请退货退款。

4、如是支付宝交易,甲方应在收到产品的7日之内上网确认款项,超过7日则需要按每日1%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如无故拖欠货款达7日,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收到货物有异议,需在收到货物的3日之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如甲方所提异议乙方不认可,则需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货物质量等问题,费

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6、标价:中低档的网络代理价格统一为零售吊牌价的4折或以上,高档的统一为零售价的5折或以上,标价只能高不能低,标价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另可做活动区十款以内不按要求标价。所有产品成交价格可自由更改打折,可实行包邮、送包装、送赠品、满多少送多少等店铺活动我们不予干涉。

7、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在提出终止合同10日内退回货物并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以货款抵扣违约金。

(二)代发货。

乙方提供代发货,由乙方直接发货到代理商的客户手中,代发货免手续费,乙方保证不在产品中泄露甲方的代理身份。

代发货邮费收取办法:

国内快递1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0元。(价格不分地区远近,使用EMS特快专递)

新疆西藏2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5元。

以上邮费包含邮局填单、纸盒包装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之规定在其指定网店合理发布或使用乙方产品图片,如遇图片整改,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六条乙方作为供货方的义务仅针对货物本身做解答,原则上不负责任何网店操作及行业知识技巧的解答,但是为了提高广大代理的专业知识和营销技巧,乙方会不定期安排时间对所有代理进行集中培训,日常客服不做网店及销售技巧咨询。

第七条甲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会员用户名、网店地址等信息(即:附件一)。这些信息乙方将严格保密并保证不透露给第三方。甲方填写资料后可享受一件起批,否则按照普通批发对待。如甲方资料中有不真实信息,乙方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合作关系,并拒绝承担因终止合作构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八条 网店代理/代销在代理其间及代理结束后应对其所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仅网店代理商自己能在其指定网店使用图片,如未经允许擅自将乙方图片发布到互联网上、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进行其他任何网络经营活动,该行为属盗用图片及图片侵权,一旦发现,乙方法务部门将用法律手段严格处理,因此产生的差旅、诉讼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保证发货速度,如果是在当天下午2点以前下单而且有现货的款式保证当天发货,即有现货且下单及时可以24小时内发出,无现货款式7天内发货,法定节假日顺延;

2、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完好发出。如有质量问题可在收货后5日内将物品寄回,包退包换;

3、每月至少上一次新款,乙方会定期通知代理商更新产品款式,代理商也可随时向乙方免费索取最新产品目录及图片(数据包)下载地址,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4、随时接受网店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反馈,听取意见接受建议,共同成长;

5、负责商品售给甲方后一年内的维修,如:脱胶、断线等可修复问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一年),来回邮费由甲方承担;

6、正式代理后乙方会提供常用的相关专业知识资料,并会不定期对所有网店代理商进行集中培训,请关注网站公告。

第十条违约金为代理费或货款的50%或500元,按高支付。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代理费或首次订货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内容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代理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因立即停止使用乙方的所有图片及有关资料,否则因此产生的所有诉讼、差旅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或者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附见1:甲方联系资料

省/市/区及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阿里旺旺淘宝用户名:

阿里旺旺贸易通用户名:

常用QQ:

9.产品经销代理合同范本 篇九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皇鼎五金>品牌下之四维锁具 系列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任

兹委任乙方为 地区 (品牌)销售之 级经销商。

第二条 甲方之职责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订货计划备货,保证提供足够的货源,按时交货,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

3、甲方有义务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宣传推广支持。

4、除特价商品之外,甲方所提供于乙方的产品均按出厂价给予乙方。

5、迅速处理乙方投诉事件,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并传达处理结果。

6、、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该代理地区门市的门面装修设计图案。

7、、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8、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变动调整产品价格,并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之职责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案进行门市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乙方向该地区寻求、帮助、开拓二级或三级经销商,乙方有义务将经销商的资料以书面的形式转告于甲方。

4、代表制造商作市场调查,定期报告本地区的综合市场情况。

5、协助安排甲方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6、每月向甲方提供该地区的产品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调整,并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跨地区库存调整。

7、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8、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按甲方建议售价供应于各级经销商、零售商及批发商。

9、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次月的订货计划。

10、乙方所订的产品,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付款。

11、乙方每月应达到 万元的销售额。

第四条 付款期限

1、客户订货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乙方应定期与甲方对账,对甲方每月所提供的对账单上进行确认,并返回至甲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订单、成品出仓单确定,最终以成品出仓单为准。

2、若乙方首次定货达到伍万元(50000元)以上[包括伍万元(50000元)],

甲方将赠送六十八套样板给乙方,样板由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样板清单上选择。

3、若乙方首次定货达不到伍万元(50000元)以上[包括伍万元(50000元)],乙方每订购甲方一件产品,甲方将附送该产品的样板,重复、累计不送。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委托书》,甲方则根据其要求,将货物交付至乙方所指定的货运站,货物由货运公司确认签收后,甲方确认销售收入。如在交付客户使用前因货运产生的异议和损失,由乙方根据有关协议,负责向货运公司交涉。

5、除因质量所产生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以外,其他运费由乙方承担。

6、对出厂日期在三月以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其他非质量所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退货。

7、对于出厂日期在一年之内的已经销售的产品,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包修。超出一年,甲方将不予受理。

8、以乙方退货单的时间为限,对于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的产品,甲方不予更换,如乙方确需退货,超出三个月的,按退货日期之前最高下浮点货值的50%回收,如超出六个月不到一年的,则按30%回收,超出一年的,公司不予计价。

9、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此地区

发展新客户的权利。如乙方违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甲方职责的;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的销售目标;

3、违反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尚未支付的。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3、《货物运输委托书》、甲、乙双方营业执照、 乙方单位借据是本合同之附件。

4、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5、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7、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10.多代理技术辩论系统中的应用 篇十

基于代理的编程把应用程序看成是由代理组成的, 代理具有自治性、前摄性的特点, 并且代理之间可以相互进行通信, 代理的这些特性使得它们能够解决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 例如代理可以不需要人工参与而单独地完成特定的任务。同时, 由于代理之间可以通信交流, 这样多个代理就可以联合起来以实现特定的目标, 由于以上优点, 代理技术现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无论是相对较小的个人助理系统还是大型复杂的商业应用, 例如控制系统、系统诊断、制造业、交通、后勤、以及网络管理等。本文将代理技术应用于辩论系统中, 是对解决构建辩论系统问题方法的一个发展。

1 代理及结构

1.1 代理

代理, 又可称为软件代理[1], Wooldridge等把代理定义为具有自治性、社会性和反应性特点的软件系统[2], 代理是一种特殊的软件组件, 代理软件系统一般需要多个软件代理联合起来凭借相互影响和作用来实现, 通过多个软件代理实现的系统被称为多代理系统。

1.2 代理的结构

代理结构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基于逻辑的代理结构, 反应型的代理结构、BDI结构和分层的代理结构。

基于逻辑的代理结构根据传统的基于知识系统技术发展而来, 在这该结构中, 用推论机制来表示和操作符号系统。这种结构的优点是用符号来表示知识, 便于人去理解逻辑, 而它的不足之处是很难把现实世界用符号来准确地描述, 而且符号表示和操作非常地不方便, 效率低下。

反应型结构把情形和行为一一对应起来, 它是以刺激反应机制为基础的, 和基于逻辑的代理结构不同的是, 它们不使用任何复杂的符号来推理, 该结构的优点是代理在动态环境中工作效率比较高, 而且比基于逻辑的代理结构易于设计, 然而, 反应型代理仅仅依靠感应的数据有时并不能让代理选择合适的行为, 同时由于代理没有状态, 不可能让代理具有从经验学习的功能, 因而很难实现一个能够完成特定任务的代理, 尤其是在代理具有很多行为的情况下。

BDI (Belief, desire, intention) 是当前最流行的代理结构, 本文也以这种结构为基础。BDI结构的思想起源于哲学, 使用形式逻辑定义信念、愿望、意图三个心理状态, 目前有许多代理系统采用这种结构来实现, 例如JAM和JACK等, 最著名的BDI结构是过程推理系统 (PRS) [3]。该结构基于四种重要的数据结构, 即信念、愿望、意图、计划。在PRS系统中, 信念代表一个代理掌握的关于环境的信息, 目标即代表分配给代理的任务;意图代表代理已经开始着手去去完成的目标。解释器控制着这四种数据结构。最后, 它根据当前的所有意图和过程知识选择一个要开始的行为。

分层的代理结构又称混合代理结构, 该结构可分为水平分层结构和垂直分层结构。在水平分层结构中, 每一层都直接和感应输入和行为输出相联, 该结构的优点是设计简单, 对于一个需要n个不同行为的代理来说, 只要n层;它的缺点是层之间的行为可能不协调, 且层之间的交互太多。垂直分层结构解决了水平分层结构的缺点, 它只有一个输入和输出, 这种结构的主要优点是层与层之间的交互大为减少, 它的缺点是层与层之间相互依赖, 一旦某层发生问题, 整个系统便不能使用。

2 辩论系统

2.1 系统模型

辩论系统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对话模型。本辩论系统采用的对话模型以“DC”正规辩论系统模型为基础, 系统中有两个参与者, 每个参与者都有一个承诺库, 用来存放参与者说过的或接受的声明。在辩论过程中可以从承诺库中添加或删除承诺, 有一系列规则规定每个参与者的辩论时的动作, 每个参与者辩论的动作类型有声明、提问、反驳、收回和澄清, 每种动作类型描述如下:

1) 声明, 即陈述语句;

2) 提问, 对对方的声明提出问题;

3) 反驳, 对对方观点进行反问;

4) 收回, 对自己曾经的声明没有足够的论据支持, 只能收回声明;

5) 澄清, 要求对方进一步说出支持其声明的论据。

2.2 承诺规则

辩论双方都有自己的承诺库, 每个承诺库包含两种类型的列表, 即断言语句列表和让步语句列表。断言列表指的是辩论者曾明确声明过的语句列表, 让步列表指的是辩论者隐含接受的语句列表, 例如对方提出的一个声明而自己没有明确提出反对。

承诺规则如下:

1) 最初承诺, 用CR0表示:辩论双方的最初承诺都为空;

2) 收回, 用CRW表示:如果辩论某方收回自己的声明, 则该声明从它的承诺库中删除;

3) 声明, 用CRS表示:在辩论某方提出一个声明后, 如果对方之前的语句不是反驳, 则将该声明加入到自己的断言语句列表中, 同时加入对方的让步语句列表中;

4) 辩护, CRYS表示:在一个声明提出后, 如果之前对方提出的是反驳, 则将该语句加入到自己的断言语句列表中, 同时加入对方的让步语句列表中;

5) 反驳, 用CRY来表示, 对对方声明的反驳后, 如果自己的库中存在该声明, 则将该声明删除。

2.3 系统结构

本系统采用代理技术来实现, 系统有五个代理:接口代理、对话代理、承诺代理、计划代理和知识库代理。

接口代理为用户提供一个与系统交互的接口, 输入设施为用户提供输入辩论语句类型和内容的功能, 以及帮助信息等功能对话代理的组成部分:输入管理、对话管理、裁判和输出管理。输入管理为用户的输入提供支持, 它同时把输入传送给对话管理。

计划代理负责组织系统的辩论, 它根据知识库, 系统当前承诺库和对话规则的状态来产生自己的辩论语句, 是系统的“指挥者”。

承诺代理负责更新计算机和用户的承诺库, 它由一个承诺管理和两个承诺库组成, 承诺库分为系统承诺库和用户承诺库。每个承诺库都有两个声明列表, 即声明语句列表和让步语句列表, 为了区分这两类型的语句列表, 在系统运行窗口中, 我们在让步语句前加“*”号。

知识库代理有一个知识库管理和两个内容相反的知识库, 当辩论开始时, 对话管理将根据用户选择的观点让知识库代理选择一个合适的知识库以便与用户辩论, 每个知识库对应着一种计算机的论点 (观点) , 例如, 用户选择“研究生扩招是不可行的”, 计算机将选择相反的观点即“研究生扩招是可行的”, 这里知识库代理选择支持“研究生扩招是可行的”观点的知识库来与用户辩论, 反之亦然。

2.4 系统实现

实现多代理系统的平台有很多, 本文选择现在日趋成熟并且使用最为广泛的JADE平台, JADE是基于Java语言的分布式多代理开发和运行环境, 使用该平台实现多代理系统比较方便[4]。

3 结论

如何构建一个高智能的、方便使用的辩论系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多代理技术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 进一步工作将围绕策略的制定以及如何选择特定的辩论策略展开, 使辩论系统具有更高的智能。

摘要:辩论系统是较为复杂而难以实现的, 多代理技术又为解决复杂问题提供了一种方法。针对这种情况, 将多代理技术应用于辩论系统, 本文首先介绍了代理技术的概念及代理的结构, 然后将多代理技术应用到辩论系统中, 介绍了辩论系统的实现方法和组成部分, 最后用多代理平台JADE予以实现。

关键词:代理,辩论,多代理,对话模型

参考文献

[1]Genesereth, M.R.and Ketchpel, S.P.Software Agents[J].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1994, 37 (7) :48-53.

[2]Huber, M.JAM:A BDI-Theoretic Mobile Agent Architecture.In Proceedings of the3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utonomous Agents, 1999:236-243, New York, NY.

[3]Howden, N., Ronnquist, R., Hodgson, A.and Lucas, A.JACK Intelligent Agents Summary of an Agent Infrastructure.In Proceedings of the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utonomous Agents, 2001.

11.医药代理合同范本 篇十一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的目标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以下产品在 中国境内 的独家代理商代理产品内容如下表:

二、结算方式:

乙方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甲方不接受承兑汇票)。

三、供货及相关细则:乙方首次要货前需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以便发货开票。

1、供货时限:

① 乙方要货需提前将签字后的要货清单传真给甲方,每次发货不少于 10 盒。

②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甲方货发出后及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单(产品发货单)为接收货物的有效凭证。货物运到乙方后,乙方应在产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产品发货单返回甲方留存备查。

③ 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乙方不能按期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2、运输方式及收货人信息: ① 甲方承担从甲方到乙方所在城市的长途运输费用,短途运杂费双方自理。甲方根据

② 乙方必需在所代理的区域内提供固定的收货人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出具有效证明并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索赔或补货,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督导权。 ②甲方有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①按照合同规定,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在代理中出现的困难; ③ 及时供货,保证货物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④ 保证不向乙方代理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⑤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⑥ 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培训期间甲方交通费自理,甲方住宿费由乙方承担; ⑦ 甲方有帮助乙方处理市场冲货的义务; ⑧ 甲方如有重大经营策略改变,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⑨ 甲方应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

3、乙方的权利:

①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②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①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的一切相关手续; ② 负责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物价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 按甲方要求每月书面通报乙方的终端销售情况,以备甲方核实,作为保护乙方市场,防止冲货的依据; ④ 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和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⑤ 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义务; ⑥ 不得经营假冒和侵权产品;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⑦ 不得跨合同规定的区域销售。 ⑧ 乙方在各地媒体投放广告必须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批文内容为准,不得夸大宣传或有其他违反广告法或药品监督法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价格管理及招投标管理:

1、为保障全国代理商利益和市场秩序,甲方实行相对统一的零售价,乙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的促销、展销供货价格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备案后执行,各级,各类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让利、优惠活动)降低销售终端供货价,招标采购的除外。如乙方发生违反价格行为,乙方同意接受处罚,按违价货物金额2倍扣罚给甲方。

2、乙方在代理商区域内参与招标采购的,招标费用乙方自理;如投标价格低于本协议之规定,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严禁低价投标进行恶意竞争。

3、法规要求价格调整;②本产品进入医保目录;③进入国家OTC目录;④本产品甲方进行全面广告宣传。

六、开票与税收:

1、乙方提供家固定的合法开票单位,并提供相应的开票资料,甲方每月根据乙方要求的时间(填写开票申请表)按照发货先后顺序和实际数量提供一次税票,甲方不实行总额开票法开票。

2、甲方只开底价税票,乙方要求超过底价开票的(但不超出批发价,乙方另承担底价以上部分17%的税金‘先交后开’)。增值税票开票以 盒为最小单位,普通发票可以开零头。

3、代理商变更开票单位及开票单位开票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导致错票的,每票罚款100元。

4、退票重开的必须原发票开出后30天内,否则不予退票和重开。

5、乙方货款回到甲方帐户,要求返回高开票部分货款的,甲方在收到货款7个工作日完成结算返款。

七、返利:乙方在签约年度内完成 件以上, 可享受按甲方供货价回款总额—%的货物返利,返利货物计算下一年度销量。

八、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1、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货,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且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或经济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退货的相关规定: ① 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解约前一次的进货总值。 ② 乙方保证三个月后六个月内(从甲方货发出开始计算)退货,且产品完好无损。 ③ 退货须先填写甲方统一的《退货申请表》,甲方同意后方可将退货发出,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在30天内,甲方按其中合格产品的实际数量,并结合效期给乙方汇出退货款项,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效期与退货价植对应表说明:“效期”是指截止到甲方收到退货,所退药品剩下的有效期(扣除发货时过去的效期)以天为单位。

3、乙方不得超出自己代理区域建立的销售网点或委托商业网点销售我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资格。

九、对代理商冲货的处理:为了维护各代理商的利益,如出现冲货乙方同意按本协议之附件《市场冲货管理规定》执行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乙方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12个月。

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

3、如乙方违反上述1、2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商业机密责任论处。

4、三个月内,乙方如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徐州市。

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如乙方要求续约,乙方须在期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十五、以下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发货申请单。

2、市场冲货管理规定。

3、乙方签收后的产品发货单。

4、独家代理商(权)授权书。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因没有GMP生产车间,没有批号,但是国家发明专利是真是性的。为此特申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为纯正中药制剂产品,如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或者经济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发货申请单

12.委托代理合同格式范本 篇十二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费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3.技术代理合同范本 篇十三

代理技术的研究起源于人工智能领域。代理是指模拟人类行为和关系、具有一定智能并能够自主运行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程序。实际上,代理就是在主机上能独立完成一定检测功能的软件单元。在分布式系统的范畴中,代理是指分布式系统中的节点实体,一般用来进行信息收集和节点控制等工作。

对于移动Agent (MA)的定义,不同的文献或应用系统各不相同。MA可以定义如下:移动Agent是具有移动特性的智能Agent,它可以自主地在网络上从一台主机移动到另一台主机,并代表用户完成指定的任务,如检索、过滤和收集信息,甚至可以代表用户进行商业活动。

二、移动Agent系统的组成

不同的移动Agent系统的体系结构各不相同,但几乎所有的移动Agent系统都包括如下两部分:Agent和MA环境。

MA环境(MAE)为Agent提供安全、正确的运行环境。可以实现MA的移动、执行状态的建立、启动。并可以实施MA的约束机制、容错策略、安全控制、通信机制。以及提供基本服务模块,如事件服务(event service)、黄页服务(yellow page service)、事物处理服务(transact ion service)和域名服务(DNS)等。一台主机上可以有一个或多个MAE。在通常情况下,一个MAE只位于一台主机上,但当主机之间是以高速、持续、稳定可靠的网络连接时,一个MAE可以跨越多台主机而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

Agent可以分为移动Agent和服务Agent。移动Agent可以从一个MAE移动到另一个MAE,在MAE中执行,并通过通信机制与其他MA通信或访问MAE提供的服务。服务Agent不具有移动的能力,其主要功能是向本地的Agent或来访的Agent提供服务。移动Agent的实现包括移动,通信,程序设计语言,容错,管理,协作和安全性7个部分。

(一)移动

移动Agent包括3种状态:程序状态(program state)、数据状态(data state)和执行状态(execution stale)。程序状态指所属Agent的实现代码;数据状态包含全局变量和Agent的属性;执行状态包含局部变量值、函数参数值和线程状态等。

(二)通信

Agent移动到目标机器后,所要完成的任务就是通信,进行数据交换。移动Agent系统可采用的通信手段很多,这里只对组通信进行说明。组通信也称为匿名通信。通信的双方并不能确认对方的身份。例如,在基于移动Agent技术的分布式信息查询应用中,一组A-gent被派遣到Internet的各个信息源上执行搜索操作,在查询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搜索的并行度,某些A-gent可能又派生多个子Agent组,当这些子Agent和其父Agent所在组中的Agent进行通信时,就是匿名通信。

(三)程序设计语言

Agent通信语言(ACL,Agent Cormmun i cat i on Language)是实现MA与MA执行环境、以及MA与MA之间通信的高级方式,是移动代理通信的基础。Agent的程序设计语言有4个基本要求,即支持移动、支持异构性、执行效率和安全性。从这几方面考虑,几乎所有的移动Agent系统都采用解释型语言。

(四)容错

为保证移动Agent在异质环境中的正常运行,还必须考虑到服务器异常、网络故障、目标主机关机、源主机长时间无响应等异常情况的出现。MA在节点间移动和执行的过程是典型的串行过程,这种串行性使得整个过程链的容错性能等于其中最差的节点的容错性能,是典型的“灾难共享”,所以要在MA移动和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故障的预测、防范和故障后的恢复。

(五)管理

MA在发挥自主移动,自主通信等高度自主特性的同时,还应受到一定程度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来自源主机。首先,源主机要对MA的行为负责,使其对整个系统不会产生危害;其次,源主机还要随时了解MA的当前工作情况,以避免MA的迷航或过度复制,也要随时回答MA提出的问题或协调MA的工作。目标主机协调其与本地Agent的交互等。

(六)移动Agent的协作模型

虽然移动代理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但移动Agent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经常需要和其它实体进行协作,最常见的协作对象是MAE中的服务Agent及其它移动Agent。按照空间耦合和时态耦合的标准把当前移动Agent的协作模型分为4类:直接协作模型、基于黑板的协作模型、面向会见的协作模型和类Linda模型。

(七)安全性

MA的移动性会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要想使MA被广泛的接受,成功地应用于商业(如电子商务),就必须解决好MA的安全性问题。通常把移动Agent系统的安全问题分为4个部分:1)保护主机免受恶意Agent的攻击;2)保护Agent免受恶意主机的攻击;3)保护A-gent免受其他恶意Agent的攻击;4)保护低层传输网络的安全。

三、数据挖掘

(一)数据挖掘的定义

数据挖掘就是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实际应用数据中,提取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但又是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

(二)数据挖掘的类别

数据挖掘有以下七种不同功能应用:

·分类(Classification)

·估值(Estimation)

·预言(Predict ion)

·相关性分组或关联规则(Affinity grouping or association rules)

·聚集(Clustering)

·描述和可视化(Descr iption and Visual ization)

·复杂数据类型挖掘(Text,Web,图形图像,视频,音频等)

以上七种数据挖掘的分析方法可以分为两类:直接数据挖掘;间接数据挖掘

·直接数据挖掘

目标是利用可用的数据建立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对剩余的数据,对一个特定的变量(可以理解成数据库中表的属性,即列)进行描述。

·间接数据挖掘

目标中没有选出某一具体的变量,用模型进行描述;而是在所有的变量中建立起某种关系。

·分类、估值、预言属于直接数据挖掘;后三种属于间接数据挖掘。

(三)数据挖掘中的关联规则

数据关联是数据库中存在的一类重要的可被发现的知识。若两个或多个变量的取值之间存在某种规律性,就称为关联。关联可分为简单关联、时序关联、因果关联。关联规则的目的是找出数据库中隐藏的关联网。有时并不知道数据库中数据的关联函数,即使知道也是不确定的,因此关联分析生成的规则带有可信度。关联规则挖掘发现大量数据中项集之间有趣的关联或相关联系。Agrawal等于1993年首先提出了挖掘顾客交易数据库中项集间的关联规则问题,以后诸多的研究人员对关联规则的挖掘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他们的工作包括对原有的算法进行优化,如引入随机采样、并行的思想等,以提高算法挖掘规则的效率;

(四)数据挖掘技术实现

数据挖掘的工作过程分为:数据的抽取、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数据的展现等关键技术。

·数据的抽取

数据的抽取是数据进入仓库的入口。由于数据仓库是一个独立的数据环境,它需要通过抽取过程将数据从联机事务处理系统、外部数据源、脱机的数据存储介质中导入数据仓库。数据抽取在技术上主要涉及互连、复制、增量、转换、调度和监控等几个方面的处理。在数据抽取方面,未来的技术发展将集中在系统功能集成化方面,以适应数据仓库本身或数据源的变化,使系统更便于管理和维护。

·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数据仓库的组织管理方式决定了它有别于传统数据库的特性,也决定了其对外部数据的表现形式。数据仓库管理所涉及的数据量比传统事务处理大得多,且随时间的推移而快速累积。在数据仓库的数据存储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管理大量的数据、如何并行处理大量的数据、如何优化查询等。目前,许多数据库厂家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扩展关系型数据库的功能,将普通关系数据库改造成适合担当数据仓库的服务器。

·数据的展现

在数据展现方面主要的方式有:

查询:实现预定义查询、动态查询、OLAP查询与决策支持智能查询;报表:产生关系数据表格、复杂表格、OLAP表格、报告以及各种综合报表;可视化:用易于理解的点线图、直方图、饼图、网状图、交互式可视化、动态模拟、计算机动画技术表现复杂数据及其相互关系;统计:进行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期望、方差、汇总、排序等各种统计分析;挖掘:利用数据挖掘等方法,从数据中得到关于数据关系和模式的识。

总起来说,数据挖掘能够通过建立挖掘模型,通过大量计算算法的支持,利用数据仓库中的历史做出预测,从而使客户能够获得可据以采取行动的预测性信息并构建集成化的商务智能管理软件。

而如果将Agent与数据挖掘技术结合起来,就可以使得系统具有清晰的系统结构、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移植性。因为Agent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具有连续性、自主性、适应性,能够连续不断地感受外界和自身状态的变化,也就是说能狗自动学习并扩充数据挖掘仓库的数据对象。

四、基于移动代理的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

目前,基于移动代理的数据挖掘技术主要应用在在如银行、电信、保险、交通、零售等商业领域领域。其所能解决的典型商业问题包括:数据库营销、客户群体划分、背景分析、交叉销售等市场分析行为,以及客户流失性分析、客户信用记分、欺诈发现等等。下面将介绍一个具体的应用实例。

图1是基于数据挖掘的网络安全系统示意图。该系统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采用了多Agent结构,由数据采集Agent、数据挖掘Agent、检测Agent、通信A-gent四部分组成。

数据采集Agent负责收集本地数据和路过数据包,存入本地数据库;然后对数据进行过滤、格式转换等预处理。再送入数据挖掘Agent进行分析,所得到的规则存入规则库。并通过通信Agent将新的规则发送到各个检测Agent和各个网络节点,使规则信息得到同步。检测Agent负责检测任务,既可以独立工作,也可以与其他检测Agent通过通信Agent进行通信协作完成检测任务。系统响应部件根据检测Agent的结果做出响应,将信息反馈给规则库。

该网络安全系统模型,因为采用多Agent结构,充分地利用了Agent的优势,使系统的可扩展可移植性增强,数据挖掘技术的引入,又使得系统具有自主学习、实时扩充规则库的能力;可以分布在网络的任意数目的主机上,实现数据采集、入侵检测、实时响应的分布式处理,具有分布式体系结构、灵活的代理体系和实时的学习功能等特点。

摘要:目前日益增长的网络带宽的业务需求,仅仅依靠网络硬件的更新已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移动代理技术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本文首先对移动代理技术进行了论述,然后描述了运用移动代理技术完成分布式数据挖掘数据挖掘代理、数据库和用户之间的通信等工作流程,并给出了具体应用实例。

关键词:移动Agent(代理),数据挖掘,MA环境,关联规则

参考文献

[1]刘君强.海量数据挖掘技术研究[D].浙江大学,2003.

[2]梁战维.分布式数据挖掘技术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3.

[3]谭昕.数据仓库及其设计[J].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3(01).

[4]李悛.基于移动代理的分布式数据挖掘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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