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精选10篇)
1.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一
经济管理二系2014届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安排计划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完成教学计划、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高职学生继续深造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学院和教务处有关通知,现就我系2014届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素兰
副组长:李俊曾皈栋
成员:马公彦孙亚娟王海元丁爱芹
下设三个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指导小组:
市场营销教研室:孙亚娟 负责
物流管理教研室:王海元 负责
旅游管理教研室:丁爱芹 负责
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具体安排。
二、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分类:
经管文法类各专业:(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报告)
三、毕业实习的要求:
1、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写出实习报告。
2、毕业实习由系里组织,可统一安排实习单位,聘请指导教师;也可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选择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单位实习)。在实习单位聘请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资料,结合本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认真实习,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打好基础。
3、实习报告的要求:
1)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实习总结、专题调查报告等形式均可。
2)实习报告要求电脑排版打印(A4纸,宋体小四号,行距22磅,页边距左3cm、右2.5cm、上2.54cm、下2.54cm),文字通顺,语言简练,重点突出。
3)实习报告是学生通过实习形成的总结、体会和调查报告,应紧密联系实际,杜绝抄袭和雷同。
4)毕业实习报告封面和毕业实习基本情况登记表,要认真填写齐全,表中实习单位无评语或未加盖公章者,实习报告成绩为不及格。
5)毕业实习报告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毕业实习总结附上毕业实习报告封面,装订成册。
4、毕业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习单位设备和设施,确保个人安全。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系上组织,聘请指导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聘请的指导教师是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每位指导教师可带8至15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资料的运用、初稿的修改、定稿等各方面要充分听取指导教师意见。
五、经管文法类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
1)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应注意思想性、专业性和应用性,要有利于深化所学知识和拓展知识面,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选题宜实不宜虚,难易适当。
2)题材:以学术论文(设计)为主,也可以是调查报告或与毕业综合训练密切有关的其它考察形式。
3)毕业论文或调查报告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重点突出。
4)毕业论文定稿后,电脑排版打印(A4纸,宋体小四号,行距22磅,页边距左3cm、右2.5cm、上2.54cm、下2.54cm),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审批表作封皮封底,按要求填写规范,装订成册。
六、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时间安排
1、学生的论文选题在2013年10月20日前结束。
2、毕业论文(设计)初稿2014年3月中旬完成。
3、实习报告2014年3月底前完成。
4、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定稿于2014年4月15日前交系教务科。
5、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2014年4月15至5月5日进行批阅,并进行成绩登记。成绩评定等级标准按学院教务处制定的《经管文法类毕业论文(调研报告)成绩评定等级标准》执行。
6、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者要进行统一答辩,答辩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5月10日进行。答辩的组织工作由系教务科负责,答辩专家组的组成和答辩程序由论文指导小组制定。201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及成绩归档。
七、学生用的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封皮封底,按照学院的统一格式由学生在经济管理二系网站自行下载。
经济管理二系
2013年9月23日
2.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二
2012届非师范类普本及专科毕业生实习计划
毕业实习是对大学毕业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任职能力的重要环节。现将我院2012届非师范类普本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实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下学期的前八周即2012年2月13日—4月8日。4月9日,全体学生按时返校,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与答辩。
1、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由各系在寒假前安排试讲。
2、毕业生下学期开学时直接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
二、各系在实习前要制定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内容步骤、日程安排、实习总结的要求、实习考核办法、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
三、各系召开实习师生动员大会,传达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的意义、目的、具体要求。
四、实习地点由各系与实习基地联系,学生尽可能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主选择实习地点。实习单位确定后,实习生要及时向所在系的领导反馈实习地点等信息,以便加强对实习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各系汇总学生的实习地点等信息后,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系情况后,安排巡视。
六、实习生应请实习单位安排指导实习人员,指导实习生的工作实习,并参照以下意见:
1、实习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原则上见习一周,熟悉工作情况,并认真写出具体的工作计划。
2、实习前要经指导人员审批工作计划,每个工作日后,指导人员要对实习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3、实习生应固定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工作实习,要在原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管理、参与管理活动。
七、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实习职责,遵守实习生守则。学校在巡回指导实习时,如果实习生没有在岗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该生返校后要写出书面材料,向学校说明情况,学校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及格:
1、没有参加实习或在实习中敷衍了事,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实习任务,不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影响较坏。
2、在工作实习和管理实习中效果很差,指导人员指导后改进不大。
九、《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一定要认真填写(一律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不得缺项。签字、盖章一定要完备。实习结束后,《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由实习生带回,交给所在系。各系认真核实,给出实习成绩并加盖公章,单页《实习鉴定表》于学生毕业前装入毕业生档案。
教务处
3.2011届毕业生须知 篇三
发布时间:2011-09-20 浏览次数:
2011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1、关于报到证:
“报到证”(以前曾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印制,市教委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毕业生要在毕业后两年内到校办理“报到证”,“报到证”开具后有效期为一个月。
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录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外,其他学生都应该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办理并领取“报到证”,否则将失去干部身份,对办理社会保险和退休造成重大影响。
2、关于档案:
毕业生毕业后的档案去向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在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落实就业的,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其他性质单位就业并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委托存档挂靠的,档案寄到相关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②申请出国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地人事局,天津生源毕业生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③考研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④《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局等报到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地同报到证上的抬头标注单位一致。⑤延期毕业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所在学院,于学生完成学业时根据具体情况寄出。
特别提醒:具体寄送地址以学生就业网上所登录的地址为准。各院系将于7月15日前将档案通过市机要局寄出。为方便学生办理有关手续,本年度毕业生档案于12月31日后将统一转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毕业生保管)。
3、关于毕业后派遣:
我校今年将于7月15日前完成2011届已签约毕业生派遣工作。7月15日后至12月31日前签约的毕业生,①到院系盖章进行协议预审。②到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终审并打印报到证、开介绍信。③携带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到证盖章。④回院系办理提档手续。
2012年1月1日开始2011届毕业生派遣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派遣,并办
理提档手续。
4、关于改派:
7月4日开始受理2011届毕业生改派,①请毕业生携带已毁就业协议
(四联)、单位开具的毁约证明(加盖公章)、院系证明(盖章)到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就业协议,②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③毕业生携带新
签约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开据改派证明。④
毕业生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单位解约证明、改派证明、新的就
业协议共5项材料前往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改派。⑤回院
系办理提档手续。
特别提醒:2012年1月1日起改派的毕业生不用到校开改派证明,直接到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改派,并办理提档手续。
5、关于报到证丢失补办
同学们要妥善保管报到证,如有丢失需办理补办手续:①毕业生携带院系开
具的丢失证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申请。②携带毕业证、本人
丢失补证申请、补办申请共3项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
行报到证丢失补办。
特别提醒:
1、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3542926。邮箱:jyyd@tijmu.edu.cn2、暑假期间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时间:每周三上午(8:30-11:30)。
3、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
楼。
校就
业指导中心
2011-6-
21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虽不适用劳动法,但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申请辞职的权利,职工应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如单位拒绝或始终不予答复的,职工继续保证正常工作30日后,双方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合同没有违约金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高于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公派进修学习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且培训费按职工进修学习结束后每工作满一年递减20%计算。
如单位已不交纳违约金不给您办理相关解除聘用合同的手续,可以循信访途径通过其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或直接提起人事仲裁。
某某医院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协议书
甲方:某某医院
乙方:某某某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并忠实履行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 某某某 到本单位试用见习,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有关科室见习,毕业生必须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二、被接收的毕业生,本科必须取得学位证书,大专,中专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英语水平达到4级以上。
三、毕业生应身体健康,达到甲方所安排岗位的身体条件及要求。
四、试用见习期一年。
五、使用见习期满后,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经医院年度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合同。
六、乙方必须在本单位连续服务五年(不含见习期),服务期内若个人原因离开单位(含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留学,自动离职等),均属违约行为,须交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服务期内单位出资的培训费,进修费用以及以上学习期内的工资等收入由本人十倍退还甲方。
七,乙方自行解决住宿。
八、乙方坚决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实行晚婚晚育及计划生育政策,劝说二年内不生育,如违反,无条件接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各项处理。
九、甲方代乙方购买社保和医保,第一年费用由乙方负责,见习期满续聘五年后退回应由甲方负责的款项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乙方单方面取消该协议,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2000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分别保存。
4.2014届毕业生就业须知 篇四
毕业生毕业手续、报到证、档案、户口等事关重大,关系工作和生活的许多方面,毕业生必须重视,现将部分手续作解析与引导,请毕业生通读悉知,及时办理。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2.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1)继续升学毕业生(专插本)不发报到证;
(2)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4)留级学生不发报到证,结业生原则上不发报到证,如结业生落实单位,用人单位需要该生提供报到证,则经本人申请加盖用人单位意见后,结业生可领取报到证,但在报到证备注栏需注明“结业生”。
4.什么是暂缓就业
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5.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6月1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指的是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由于国家英语四级未通过,不能办理落户手续,须在7月份后才能拿到国家英语四级证书的毕业生(一般指本科生);
(3)有很大的机会落户异地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指的是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特别说明:由于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需移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所以打算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
6.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移交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后,毕业生如果要解除暂缓就业,须由本人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周五)办理解除手续,领取报到证后,再凭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
(2)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办理解除者,其档案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在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其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4)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
(5)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
(6)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而增加就业压力。
7.人事接收权
人事接收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省直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人事主管单位为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各级教育局也在人事局的授权下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人事接收权。
8.什么是接收函
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
生可以不交接收函)。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事局的接收函;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
9: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初次派遣后,一年内变更工作单位或就业地区,人事关系随之变动而需要重新派遣的简称。改派的结果直接体现为更换报到证。
(1)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2015年6月30日的每月双周星期一;
(2)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要在每月25日前带齐相关材料回校,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次月5日前到省厅办理并发出报到证;
(3)必须具备的材料:①有效的接收函;②原报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整的证明;③原报到证原件。
10.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毕业当日到学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冯老师处领取)毕业证到户口接收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11.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0-36919998(陈老师、钟老师)
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0-86928305(冯老师)档案寄送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0-86929609(罗老师)
5.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须知 篇五
1、每位毕业生必须准确提供在农业银行襄阳市隆中支行办理的农行卡,最好使用学校在你入校时发给你的银行卡。该卡必须处于激活(即可以正常使用)状态,且在学校财务处或学工处资助中心有过备案。该卡号是你在毕业季所有的缴费、退费、奖助学金发放等资金流转的唯一卡号,必须慎之又慎!
2、各班联络员近期应将本班学生的农行卡卡号统计备案,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后期工作的开展。
3、各班联络员在实习返校后,积极参加2014届毕业生工作联络员例会,学习政策、交流各班毕业工作进展。
4、每位毕业生每周向联络员电话或短信联络一次,及时更新电话号码、地址等联络方式,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联络员每周汇总各班级情况后向负2014届毕业生辅导员汇报交流。
5、务必开通飞信群、班级QQ群、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QQ工作群(172396872)等联络渠道,应经常保持QQ在线了解2014届官方毕业群里发布的信息,且每天登陆查询学校的各种通知及相关资讯。
6、收到任务安排等通知,务必回复“收到”,及时按通知要求完成给定的任务。
7、务必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返回学校,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毕业生清考、毕业生清费、毕业论文、毕业答辩、毕业生政审、毕业生体检、毕业生档案的整理一系列毕业前准备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招聘会,切实解决就业协议,创业同学及时上交创业材料。
8、取得毕业证后,及时完成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14届毕业生须知”,并承诺按此要求执行,没有遵守该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抄写一遍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人隆中农行分理处办理的农行卡卡号(谨慎!):电话:QQ:
家庭住址:邮编:
父母亲姓名:父母亲电话:
家庭固定电话:
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事项
(请妥善保管,随时查看需完成事项及完成时间节点)
一、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3年9月-2014年1月)
1、部分专业将集中实习,部分专业还有课程(请按各专业教学、实习安排进行)
2、参加毕业实习动员大会
3、集中学习毕业相关政策、事宜要求,如:《管理学院就业政策解读》、《报到证、人事代理、党组织关系转出须知》等
4、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分配、选题、统计上报专业系(教研室)
5、在教科办领取《管理学院毕业生实习记录本》
6、领取及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7、完善、更新班级信息,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8、毕业生奖助学金评定
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年2月-2014年7月)
1、毕业生根据学院(系部)安排进行毕业实习
2、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管理学院毕业生实习记录本》,积极与指导老师联系,完成毕业论文,签订就业协议等
3、教材费核对
4、规定时间返校后,要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定稿、毕业论文答辩;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政审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参加毕业清考;参加毕业生体检;进行毕业生费用核对
5、参加学校、学院、校外组织的各场毕业生招聘会
6、参加毕业合影、毕业典礼
7、核对档案
8、发放毕业照、毕业校友通讯录
9、办理人事代理(同城人事代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出等手续
10、在校就业办101室领取报到证
11、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12、凭《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13、毕业生离校
本须知一式二份,一份毕业生保留,一份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管理学院
6.2014届毕业论文须知 篇六
为了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请参照执行。
一、格式要求:
1、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符合我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详情见附件)要求。
2、论文封面使用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论文封面,请用200~250克A4(210mm×297mm)白色铜版纸打印,采取胶装装订方式。姓名等需要填写的部分必须打印。
二、表格说明:
1、《开题报告》(附表一)、《指导情况记录表》(附表二)、《评语表》(附表
三)、《答辩记录表》(附表四)和《中期检查表》要用A4复印纸打印。打印后填写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并交于指导教师处(其中“附表一”需正反打印,“附表三”和“附表四”需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2、《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签名方可开题。
三、时间进程:
1、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分组及学生和指导教师见面等相关事宜。
2、2013年12月30日拟定论文题目及写作大纲。
3、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初稿。
4、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
5、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终稿。
6、2014年5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提交要求:
1、学院存档份数为毕业论文三份,《开题报告》、《指导情况记录表》、《评语表》、《答辩记录表》及《中期检查表》表格各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开题报告》、《指导情况记录表》、《评语表》、《答辩记录表》、《中期检查表》及毕业论文在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应交至辅导员处。
五、装订存档:
1、请辅导员将表格统一沿左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装订(表格原件与复印件请分开装订)。
2、毕业论文与表格分开整理,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存档(文法楼111室)。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教务处
7.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七
一、派遣方案1、6月10日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所有关系按就业协议派遣;
2、未签定就业协议,同时未办理关系保留手续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3、出国的毕业生,学院不再派遣,其户口、档案返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二、关系保留
1、关系保留对象:截止6月10日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经毕业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作关系保留处理(注:若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不需申请关系保留)。
2、关系保留申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关系保留申请表、关系保留汇总表,毕业生本人填写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于6月10日前汇总至招生就业处(汇总表以班为单位填写)。
3、关系保留说明:在关系保留期内,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应及时将协议反馈学院,招生就业处将于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集中赴省教育厅办理关系保留毕业生的派遣手续。若到2007年12月31日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又无特殊情况,则学院将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三、改派
已派遣的学生,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改派。大市范围内的改派,直接由毕业生本人到当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跨大市的改派,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原报到单位同意,并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好协议书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改派手续(申请改派时间2006年9月1日——12月30日)。
四、户口、档案处理
1、除办理缓派的毕业生外,所有毕业生于2006年6月11日—6月17日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毕业生的档案由教务处学生档案室通过机要投递。
五、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凭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院保卫处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相应的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落户手续。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一般从7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请同学们查看当地人才中心网站上的通知)。
六、其他说明
灵活就业和到6月10日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分别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和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6月10日交招生就业处。(灵活就业说明见登记表)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在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czu.cn)公告信息栏上及时发布有关通知。招生就业处办公地点:现代教育中心114室电话:0519-5209039传真:0519-5211043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8.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八
寄、户口迁移程序的说明
各学院学办:
为帮助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政策和工作流程,更好地办理派遣报到、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方面的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寄
2012届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旬以后由学校统一邮寄,申请档案自带的同学由学院统一报到学生处档案室。
二、户口迁移
1.落户长春市的毕业生
①填写《2011届毕业生落户长春市派出所名称登记表》,6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到保卫处;
②将《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到保卫处,并领取毕业生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③保卫处统一到卫星路派出所解码;
④一周以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长春市外的毕业生,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其它相关问题
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在6月7日前将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复印件交到学校就业中心,并到学校保卫处和学生档案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手续的毕业生视为未签
约就业,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档案、户口一并转迁。
2.就业计划核对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8日,凡在8日后有调整要求的毕业生,待到8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调整改派。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统一发放,在发放各类证件时,要注意做好登记并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4.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的毕业生,需在6月15日前将《代理费统计表》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费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五、省市人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手续说明
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①毕业生需签订一式两份《就业代理协议书》(毕业生、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保留一份),作为日后续签及档案调转依据;
②档案统一由学校发送,户口由毕业生本人自己办理; ③毕业生需出具材料:
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A4);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A4);
毕业证书复印件(A4);
身份证复印件(A4背面注明姓名及常用联系方式);
常住人口登记表
④收费标准:就业代理费240元/年,落户不收费,就业代理费交一年赠一年。
⑤指定派出所:深圳街派出所
⑥联系电话:0431-***1
2.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①毕业生直接到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统一由学校发送;
②毕业生需出具材料: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常住人口登记表》
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③收费标准:档案保管费为每年228元;落户一次性收费元;
④指定派出所:建设广场派出所
9.202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九
须知
2014届毕业生:
回校领取毕业证请注意:
1、毕业补考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2014年6月16日毕业典礼。
领取毕业证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2、上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新版)材料中包括单位名称全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单位行业代码(2位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学院将不能颁布发毕业证。
3、上交已签字盖章的《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报告书》。
4、根据《电子系2014届毕业论文字体格式模板》按照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论文答辩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
5、上交签字盖章的《怀化职院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电子电气工程系
10.2014届毕业生签约解约须知 篇十
一、毕业生签约省外用人单位
签约流程:毕业生到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大活二楼)填写领取登记及签约承诺(开网后及时在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领取带有编号的协议书(每人只有一份,只能签约一个单位)→按模板填写协议书→就业处盖章→到学院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学院行政章无效)→交由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盖章后寄回两份,一份毕业生自己持有,另一份交与辅导员。
特别提醒:毕业生填写登记并领取协议书后意味着毕业生申请了省外就业,就业处随即审核并锁定毕业生签约状态,其个人签约信息也将录入就业处信息系统,如毕业生再面试或签约其他单位,信息系统会自动检索出重复面试和签约的学生,届时,我们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确定是否给予重复面试学生新的面试机会,对于重复签约的学生将在就业信息网、室外大屏幕进行公示,并将其行为告知所在学院领导及老师。故提醒广大毕业生一定要准确定位,谨慎签约,一旦签约后不可再重复签约和面试,而应把机会让给其他学生。
二、毕业生签约省内用人单位
毕业生如已签约省外用人单位,签约状态随即锁定,就不能再签约任何单位,包括省内单位,也就是说,每个毕业生只能签约一个用人单位,请所有毕业生切记这一点。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网开网前的签约流程:
自用人单位处领取用人单位提供的签约意向书→按模板填写意向书→个人签字确认→交由用人单位盖章→信息网开通后,按照签约流程完成网上签约 特别提醒: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署意向书,意味着双方达成了签约意向,其效力等同于正式签约,就业处将根据单位签约反馈情况予以登记。信息录入及重复签约学生公示同省外单位签约学生。
三、毕业生解约 解约流程:
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毕业生持解约函原件、复印件到就业处备案→就业处致电用人单位核实情况,并在大屏幕和就业信息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解除毕业生签约状态,毕业生方可重新办理其他签约手续。
特别提醒:毕业生如已签约,后又考研、考公务员或考事业编成功,是否算违约需与单位具体协商。
四、推荐表使用管理
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请务必妥善保管,具体使用事项如下: 1.面试。毕业生参加单位面试,必须持推荐表入场。
2.签约。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省外单位就业协议书或省内单位就业意向书后,将推荐表随同协议书或意向书一并带走(意味双方正式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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