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八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实施方案
1.保山八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南州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罗甸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深化全镇“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完善治理突出问题制度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全镇各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治理,推动婚丧领域文明礼仪全面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与推进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尚文明、厉行节俭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加大对违规操办酒席的治理,树立节俭办宴席新风
1.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各村要把抵制滥办酒席、大操大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写进村规民约,成立道德评议会等相关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各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组织群众按照移风易俗要求,讨论确定本村酒席办理范围、办理标准,加强随礼礼金数额引导,遏制随礼攀比不良风气,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和“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2.制定审批备案制度。坚决抵制利用办酒敛财行为,防止宴席过程中出现低俗表演等不文明现象。制定审批备案制度,镇级专班指导各村设立违规办理酒席举报、监督、整治机制,整合执法力量,不断加强违规办理酒席治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管理,加强跨区违规办酒的信息互通和处置。
3.成立酒店协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协会会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餐馆、饭店、餐饮家政服务点等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到抵制滥办酒席、杜绝铺张浪费工作中来。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支两委等带头抵制违规操办酒席。
(二)推行“丧事简办”,树立丧葬祭扫新风
1.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革除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建立健全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积极推行遗体火化、节地安葬,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观念。
2.规范治丧标准。在尊重群众治丧悼念风俗和需求基础上,强化引导约束,倡导丧事简办,规范丧事办理程序和内容,治丧时限提倡3天(72小时)。按照村规民约要求,限定治丧用餐标准,规定治丧期间用餐人数,有效控制用餐规模。规范丧事办理礼仪,倡导举办追思会等治丧方式,抵制丧事办理中低俗演出、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治理治丧噪音扰民、沿街抛撒纸钱等。规范治丧场所,引导在当地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举行;暂未建有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的地方,鼓励各村利用现有公共场所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便利。鼓励各村根据实际增加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扩大免费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持续整治豪华墓、“活人墓”,加强教育引导,防范问题反弹。加强对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正面作用。
3.倡导文明祭祀。在清明节等祭祀高峰节点,广泛组织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倡导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作用,树立生态、环保、低碳的祭祀观念,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祭奠方式,坚决抵制在林区、景区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倡导低碳文明祭祀新风。
(三)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文明婚俗新风
1.聚力婚事新办。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育引导,积极探索零彩礼、低彩礼、治理高价彩礼的真招实招,切实降低结婚群体的家庭负担。充分发挥民政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室),并通过各村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各村组建专业化志愿服务队、村选派调解员等方式,在婚前、颁证、离婚等环节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积极提供青年交友、婚前辅导、矛盾调解、家风建设、优生优育等服务,探索建立婚育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创新婚俗礼仪。坚持“先试点探索,再全面推开”的原则,各村加强与相关民族学会、院校专家学者等合作。结合我镇世居少数民族传统婚俗习惯和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少数民族聚集的村,开展新时代民族特色婚俗实践试点工作,打造婚俗改革试点,为全镇推进婚俗改革提供借鉴。有条件的村设置具有我县少数民族特色的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设立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倡导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签订《婚俗礼仪公约》,通过举行颁证仪式,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和担当,树立“重领证、轻婚宴”婚嫁观念。通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新式婚礼和民俗婚礼等形式,不断丰富移风易俗新内涵。提倡一天办清婚事,引导群众厉行节约,抵制低俗婚闹,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丑俗陋习,促进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和婚嫁文明新风成为风尚。
(四)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文明新风
1.强化动态管理。各村要细化网格,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对迷信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处置教导、监督劝导、信息收集等工作,落实一对一联系机制,逐人入户见面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和训诫,逐人签订承诺书,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教育引导;密切关注外来人员从事迷信活动情况动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导、第一时间处置,切实降低迷信活动对红白事操办等造成的不良影响。
2.强化排查治理。着力加强对本地区公共场所管理,常态化开展乡村集市、公园、街道摆摊设点或租赁民房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清理、取缔、处罚工作,定期组织对商铺经营风水、算命等封建迷信业务进行摸底排查整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积极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教育、活动备案等方式,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五)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干净整洁美观的乡村环境
结合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暨镇村环境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一引领、保两洁、三提升、治八乱”为重点,常态化推进镇、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茂井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坚决防止出现垃圾围村、垃圾围河、垃圾围坑现象。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管护,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切实解决好河流垃圾堆积和漂浮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大对乡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力度,组织清理不文明、破旧毁损、过期失效等广告信息,保持视觉上的美观整洁。做好移民搬迁户已拆除房屋的环境治理。加强对乡村公共场所和具备对外接待能力场所的环境维护和形象提升。将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卫生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的村居环境。
(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志愿黔行”志愿服务,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
组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把党的创新理论、制度优势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红白理事会、乡贤会、村民协商议事会等成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宣讲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组建助农爱农志愿服务队,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力量,提供上门理发、健康义诊、免费体检等生活便民类志愿服务,提供疫情防控、防火救灾、应急抢险等应急类志愿服务,提供邻里互助、志愿帮扶等互助类志愿服务,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组建文艺志愿服务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乡村文化舞台、农家书屋等平台,开展“戏曲进乡村”“非遗进乡村”“百姓大舞台”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繁荣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治理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按照《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倡导移风易俗,革除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内容纳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推动清单制规范运行,把清单事项编制成干部群众直观、易懂、可操作的文字流程图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途径加强宣传,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村积极开展积分制探索实践,科学设置积分内容,做好积分日常管理,有效运用积分结果,充分调动群评、材料审核、入户访谈、电话抽查等方式评估,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自觉崇德向善,培育文明乡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对“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镇级各专班牵头,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各村的指导;各村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发动帮扶责任人、村支“两委”、乡村振兴驻村队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抓好整治工作,着力构建县级统筹镇级主抓、村级落实、群众参与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各村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加强沟通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发挥新闻媒介作用,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统筹推进。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暨镇村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纳入任务清单,扎实开展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将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与“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暨镇村环境整治考核挂钩,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和好婆婆、好媳妇、好少年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对在移风易俗工作存在负面影响较大的,列入通报事项。
(三)强化宣传引导。联合部门资源、驻村队员、新乡贤、寨老、青年学生等力量,利用大喇叭、微信公众号、乡村舞台等载体,围绕移风易俗各项工作重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平台,结合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助农爱农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服务队等,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繁荣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要全方位、多视角宣传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乡村、文明户、典型人物、生动事例,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讲好文明乡风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文明新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
(四)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将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工作重点,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立移风易俗问题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实效,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并切实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宴席报备等制度,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推广借鉴“文明积分”等有效做法,发挥道德榜、红黑榜等宣传引导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宣传栏、村规民约、文化墙等作用,持续强化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
(五)关于信息报送。各村要按照要求推进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每月10日前向镇精神文明办报送1篇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或动态信息,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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