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创卫总结(共8篇)
1.卫生监督所创卫总结 篇一
今年以来,全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生局关心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及全国、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廉洁高效、勤政为民”为宗旨,以“一流的速度、一流的目标、一流的成效”为标准,团结带领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求真务实,发扬“首创精神、探索精神、克难精神”三种精神,瞄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突出重点工作有“特色”、亮点工作有“闪光”,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各项卫生工作稳步推进。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年初,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为重点的工作任务,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泰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特别是区委、区政府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列入今年的实事项目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为民所办实事项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实行局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两次召开全区社区卫生工作现场观摩调度会议,推动和促进了实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水平有新提高。今年以来,先后投资1830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配套改貌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个,已有1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考核被授予“五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达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全省一流”标准。
②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受益率和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开展了社区居民健康查体,健康调查和随访服务全面开展。
③社区卫生助理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卫生助理员已经全部经培训后上岗,制定了社区卫生助理员职责,完善了考核评价标准,对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④加强了人员培训。举办全区全科医学培训班5期,举办社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1期,由大医院专家对全区社区卫生人员进行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
⑤ “健康教育进社区”和“大医院进社区”落到实处。组织由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健康教育宣讲团,深入31个社区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组织41位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坐诊、健康咨询活动3300余人次,深受社区居民欢迎。
⑥全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建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络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终端的微机网络管理系统,并召开了全区“卫生信息化管理”现场会议。
今年以来,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副局长吴刚、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刘利群、副省长王随莲、卫生厅长包文辉、副厅长仇冰玉、省财政厅副厅长阮凤英、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市长李洪峰、副市长徐恩虎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从巩固提高“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区”入手,不断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一轮试点。
2.卫生监督所创卫总结 篇二
为积极响应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号召,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改善校园工作、生活环境,为实现我校各项工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大学2007年“爱卫”、“创卫”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07年是我校“爱卫”工作的重要一年,是响应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开局年。要大力开展“爱卫”、“创卫”工作的宣传工作,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爱卫”、“创卫”氛围。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以达到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理念,优化健康设施、完善健康服务、造就健康人群的目的。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使学校师生员工掌握更多的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增强卫生意识、创建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形成一定的健康行为规范,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能够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规范他人的不良行为。
二、具体工作及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继续加强我校“爱卫”、“创卫”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充实“爱卫”、“创卫”工作人员。加大健康教育投入力度,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手段,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健康教育重要性、必要性,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化、制度化。
(二)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卫”、“创卫”宣传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因地制宜地在学校工作区域设置“爱卫”、“创卫”工作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每季度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全校形成浓厚的“爱卫”、“创卫”工作宣传氛围。
(三)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知识水平
1、积极开展各类健康知识讲座,邀请健康教育专业人士授课,普及健康常识,提高职工自我保健意识。
2、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日”、“无烟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糖尿病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爱牙日”等宣传活动中,不断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从整体上提高大家的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
3、因地制宜地在学校工作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引发宣传资料,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加强办公区域和内外环境的整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引导、规范师生员工自身行为,强化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2、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3、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防治和矫正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控烟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让师生员工自觉参与到控烟行动中来,加大控烟教育工作力度,早日实现学校公共场所无烟。
(六)加强四害消杀力度,定期开展大扫除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切实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治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为重点,动员全局力量,广泛参与,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安排、有领导、有组织、有安排、有计划。要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开展好春秋两季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四害”消杀活动,为环境卫生、健康防病做出积极贡献。
**大学
3.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三
一、提高党建水平,为卫生监督强化政治保障
所党委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积极开展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在全所范围内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浓厚氛围,全体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为卫生监督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联控联防,麻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2011年我省麻疹疫情高发的趋势,为有效控制疫情发展,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监督”的方针,分别成立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小组,积极制定麻疹和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4-6月间,共选派30多位监督员,分两批参加了省厅组织的督导组,对全省各地市、县麻疹和手足口病的防治进行了督导检查。监督员们深入到社区和乡镇村屯,进行地毯式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各地市、县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建议,切实督促指导当地全面落实了各项防控救治措施,全省麻疹和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树立大局观念,召开全省卫生监督所长联席会议
为推进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需要,省所于8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各地市及农垦、森工、航运和铁路等行业卫生监督所所长联席工作会议,索天仁副厅长到会并做了题为《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的重要讲话,他要求全省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卫生监督调整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希望各地市树立大局意识,注意转变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以积极的态度调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这次联席会议经省厅批准,首次邀请了省厅相关处室的处长到会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并解答了各位代表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各地市、系统为这次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所长们认真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四、上下齐心协力,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是“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布局之年,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我所监督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黑龙江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各科室积极行动,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提供了详实、具体的文字材料,对“十一五”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规划出科室的“十二五”工作重点;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编写人员就规划的体例、格式和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从而形成了指导我所未来5年工作目标和重点的《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十二五”规划纲要》。
五、提高危机意识,周密部署反恐演练
按照省反恐办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反恐怖卫生应急演练是熟悉和检验预案,增强指挥决策统一性、有效性,锻炼和提高医疗卫生救援能力的重要措施。首先成立反恐怖演练工作领导小组,代所长李宏海亲自挂帅,组织召开由领导班子全体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会议,周密部署演练的具体事项和训练计划,认真制订贴近实战、突出重点、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于7月14日进行了“居民小区饮用水”应急专项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监督员们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组织能力、反应能力、现场控制和处理能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作用得到了展现。
六、创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变化
为适应工作任务的变化,年初经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新组建了食品安全综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药政和医疗服务监管等科室。这些科室创新工作思路,配合省厅相关处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打开了工作局面:药政科开展了对我省部分定点基本药物实施县(区)的基层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食品安全综合科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初审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问题乳粉清剿和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工作等。
七、严格依法行政,开创综合执法新局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责任制档案,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全省的考核工作目标,对各地市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卫生监督执法量化考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全所内部法制建设,对本单位卫生监督员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要求程序合法、处罚适用法律正确;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稽查,切实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质量。
(二)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创新学习模式,在所内开展“学习月”活动,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组织实施我省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并结合监督员专业知识结构,分专业开展卫生监督员师资骨干培训,举办了黑龙江省职业卫生评价管理、黑龙江省医疗服务监督等?期师资培训班,共计培训师资?名,师资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案例分析与文书评比相结合,以及理论学习与实践演练并用的成人参与式培训方法,强化学习培训效果;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关,不断提高监督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积极落实纲要,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纲要,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定2011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工作督导方案,对全省进行了专项督导,完成了2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2011年年检工作,建立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电子档案基本信息;开展我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及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哨点的工作,并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百日专项行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召开全省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完成培训任务,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组织、起草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和《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的调研方案及调查表;与省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指导,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开展省直管放射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省直管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技术服务机构及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省直管放射诊疗机构、非医用放射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电子档案;对省内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2011年检工作;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协助省卫生行政审批中心完成了部分省直管放射工作单位现场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放射卫生监督科长工作会议和省直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现状通报会;加强日常监督,对直管单位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推进量化管理,带动公共卫生各项监督工作
继续推进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月份,对全省13个市地和农垦、森工系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开展。对直管公共场所的宾馆住宿业、游泳馆、美容美发及沐浴场所分别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量化率达100%。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检查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2011年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状况调查,完成了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收尾工作,为下一步做好全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推广工作打下基础,对哈尔滨等5个试点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完成了省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测;加强保健用品卫生监督工作,清理整顿保健用品市场,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六)加大执法力度,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按照2011年全省医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医政一、二、三科全面加强了对省管中、西医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多层面多轮次的专项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执业医师和护士的管理,圆满完成了全省执业医师报名资格复核工作;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医疗广告的监控管理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基础档案建设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加大重大要案的查处力度,2011年共立案11起,责令停业整顿8家。有效地规范了部分地市县的医疗市场,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七)促进校园稳定,做好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开展了对省管高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辖区内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率达到100%;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量化率达80%;完成了全省范围内1501所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重点检查汇总及上报工作;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以防止水传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全力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召开了首届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研讨会和省直管高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会议。
(八)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推进传染病监督工作
制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各地市开展春季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了对部分市县麻疹、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制定传染病监督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及传染病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1年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全省13个地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对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等19家公立医疗机构及11家民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加强消毒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九)转变思想观念,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依法承担起《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完成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初审工作,全年共受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80多份,组织了50余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会;完成了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及食品安全职能状况、黑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调查工作;完成了《黑龙江生食品安全条例》的起草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了食品安全整顿、问题乳粉清剿、地沟油专项整顿方案,并对各地市进行督导。
(十)提高应急能力,重大活动得到保障
完成了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和预算的申请报告,制订2011年应对恐怖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监督工作应急预案》,逐步完善省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冰雪节和哈洽会等重大活动及国家领导人来哈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在吉林化工原料桶流入松花江期间,起草了应急预案,做为卫生保障人员赴肇源拦截打捞落江化工原料桶前线,圆满完成了任务。
(十一)重视妇女儿童,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对《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对全省从事助产技术单位进行了《黑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准入的培训;对部分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了审查校验,完成了部分地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项目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备案工作;对省管民营医疗机构的助产技术及结扎、终止妊娠技术进行了监督检查。
(十二)搞好通联合作,发挥媒体与网络的宣传作用
4.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四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 卫生监督所科长竞聘稿
★ 卫生监督所的个人工作计划
★ 动物卫生监督所学习总结
★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
★ 卫生监督协管整改报告
5.乡镇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XX县卫生局的支持下,我单位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引深四五战略,坚持转型跨越的战略目标,以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文明县城复验、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及相关产品监管、医疗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履职、科学监管,强化服务,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在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全国卫生人才战略计划,加大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利用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建立卫生监督员日常学习制度,今年确保每名卫生监督员通过国家网络培训平台学习课程不少于30个学时并制定了相关的奖惩考核制度。并且先后5次选派骨干卫生监督员50人次参加省、市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配备了卫生监督执法器材,如照相机、摄像机、现场执法记录仪;现场出证设备;卫生监测设备仪器,如饮用水水质分析仪以及温度、湿度、照度、风速、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放射卫生现场监测设备;并重新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使我所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大为改善。
二、卫生许可及核发健康培训合格证规范运作、严格把关一是我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卫生许可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认真审核,具体监管的卫生监督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许可证,从严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全年共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63个,审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9个;核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2个,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4个,审核放射诊疗许可证5个;二是核发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面,6月中旬我所对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督促进行健康检查并举办了卫生知识培训,共核发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895个。
三、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今年,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加大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测力度。今年以来,我所对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统一印制了消毒台账,上墙卫生制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公示被监管单位的卫生信息,保障了消费者的卫生信息知情权。对公共场所的美容美发业、洗浴业和住宿业加强了经常性卫生监督,现场卫生监测并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张贴量化标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促进各从业单位进一步提高自身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全年,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为100%,我所对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共496户次,其中:美容美发业311户次,住宿业58户次,洗浴业35户次,其它92户次。对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温度、湿度、噪声、照度、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监测,共现场监测284份。今年,在经常性监督检查中发现2户美容美发业卫生的卫生许可证未按时审核,卫生监督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2013年我县仍纳入了国家饮用水监测网络,为了确保饮水卫生安全,今年以来我所加强对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自建集中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排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重点对集中供水单位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水源卫生防护,饮用水消毒情况和水质卫生日常检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其抓紧进行整改到位。全年,集中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户次8次以上。全年,对集中供水单位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水质监测23份,监测出厂水1份,末梢水10份。
3、职业病防治监督方面一是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氛围;二是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要求,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户次4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
4、医疗服务监督方面本,我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件和注册情况;传染病人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手术室、门诊治疗处置室、住院护理办的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垃圾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置情况;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医疗感染防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共监督检查609户次,医疗服务监督覆盖率为100%。
5、放射卫生监督方面积极开展放射诊疗防护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医疗机构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保证医患放射诊疗安全,针对薄弱环节,督促医疗单位整改到位。全年发放放射人员工作证17个,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34人次。对县、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18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100%。
6、传染病防治监督方面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学校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为重点,对全县的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计监督检查540户次,针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检、缺课登记制度建立及预防控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指导,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不规范等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7、学校卫生监督方面我所将学校卫生日常监督工作和“健康校园”创建工作相结合,及时部署,明确重点,落实任务,细化措施,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继续加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重点对传染病监督、饮用水水质安全、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监督检查184户次,县乡(镇)两级中小学校的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完成了全县60%的学校达到县级先进标准,并有一所学校考核达到市级先进标准的任务。卫生监督人员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卫生安全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进行整改,及时有效解决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卫生安全隐患。全年对学校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监测,共监测142份。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具体抓好三个专项整治。
1、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无证行医的部署安排,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所上半年继续保持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的高压态势,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药品经营机构、体检机构;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坐堂医;借义诊、免费体检等名义招摇撞骗的非法行医行为;非法开展医学美容的行为等5个方面进行了严厉打击。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协作和配合下,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8户;没收非法药品、医疗器械3件;罚款9700元。
2、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今年,对医疗服务监督与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相结合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假借其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利用b超等非法手段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等10方面进行了查处。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40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3、开展放射诊疗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我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放射诊疗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续展擅自开展放射诊疗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等9方面进行了查处。我县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机构11家,均正常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且全部建立了应急预案以及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工作人员17人,均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大多数放射诊疗机构的x机房都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但仍有3家机房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消除了各种放射安全隐患,提高了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了医疗放射机构的放射诊疗活动,确保我县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地开展。
(二)开展消毒产品卫生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消毒产品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净化我县消毒产品市场,增强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我所选派卫生监督骨干参加市所组织的专门培训,对全县范围内部分医疗机构、药店、超市、宾馆饭店经营使用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抗(抑)菌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餐巾纸等消毒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药店5家,超市2家,宾馆3家。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有宣传疗效,未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监督人员针对查出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要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经营,保证产品卫生质量。
五、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复验,积极开展行业卫生整治行业卫生是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复验的一个关键环节,任务重,难度大,成为我所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实行了各科室包街路,监督员人人包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实行责任追究。从今年3月份,全所干部职工每天加班加点,早出晚归,连续作战,深入现场,督办指导,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的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狠抓整改达标规范。通过半年多时间的行业卫生全面整治,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和建设高标准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在行业卫生方面已基本实现预定任务目标。
6.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篇六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7.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篇七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
总结
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8.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的工作总结 篇八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卫生监督协管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
(一)加强班子建设,团结好领导班子,调动好中层,管理好全体职工,我们还专门召开了中层以上的和中层以下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以促进我们单位的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单位。制定并实施了《上班纪律、着装管理的规定》、《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所例会制度》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各股室的人员和工作职能做了调整,现设有办公室,信息综合股(含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协管等),公共卫生股(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医疗机构监管股(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稽查)和坪石监督综合股。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和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做到严格规范执法、绝不对监督执法和许可对象吃拿卡要,单位人员纪律作风优良。
2、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规范。单位的餐饮接待和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较往年大幅下降,并在所务公开栏公示。
3、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的学习,有学法计划和总结工作,并督促干部职工上网学习考试。
4、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签订责任书,单位人员(家属)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三、日常卫生监督落实情况
(一)加强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印制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及要求”宣传册,并在电视上做了专题报道两期。对辖区内280户公共场所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598户次,对经营网点进行卫生监督户均2次或以上,监督覆盖率达92%。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预防性体检后上岗,并要求所有经营场所建立并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全面扼制传染病经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与用品用具传播。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两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争从业人员100%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对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100%。加强对各公共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共培训614人次。公共场所行政处罚1宗,罚款0.1万元,已结案。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1、开展了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状况,防止饮用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实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水质监测。对已经办理卫生许可证的4家水厂开展了每月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对供应乐城和坪石两地生活饮用水的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
2、乐梅供水有限公司受锑污染,我所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监督,多次下达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鉴于乐梅供水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到位,出厂水仍未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注销其卫生许可证),现已结案,并通报了当地政府相部门。
3、积极应对武江河重金属铊污染事件,20**年9月,由于上游铊污染造成武江河水铊浓度超标,加强对XX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厂与河西自来水厂的卫生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厂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加强对庆云中学的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9月份XX市疾控中心对庆云中学的检测中发现重金属锑浓度超正常标准,在市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更换合格水源确保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全年对生活饮用水共出动监督员130多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达40多份,立案查处1宗,罚款0.2万元,已结案。加强对乡镇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初步掌握各乡镇生活饮用水情况。
5、运用电视媒体开展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活动,电视宣传7天14次,在单位宣传栏出了一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内容的栏目,3户生活饮用水生产企业用横幅宣传了一个星期。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包括城市市政供水、城市自建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学校卫生监督。
1、协同教育行政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授课,培训全市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医生共50人。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于5-10月份对我市中、小学校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以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了42所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开展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32所。在检查42所学校及教学点中,市政供水31所,自建设施供水11所(不含教学点)。在往年对学校饮用水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各校在管理上均有所加强,部分设置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饮用水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清洗及消毒等工作,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20**年无因饮用水卫生引发的传染病发生。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得到较大改善,按要求检查全部学校(共42所,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占抽检的30%以上),教室人均面积、黑板、教室采光及学生宿舍卫生均能达到试行标准要求。专项检查工作向卫生及教育行政部门作了总结汇报。
3、重点对乐一中、乐二中、城关中学三个考场的高考期间卫生监督,确保了平安高考。
(四)餐饮具消毒的监督
对乐昌康洁器具消毒中心和坪石保洁餐具中心两家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并进行了抽样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文书和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配送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受损害。
(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各医疗机构分别建立个案档案,有效管理,并正在有序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2、有计划开展对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卫生站等医疗机构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136间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资质、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登记、医疗废物处理、放射卫生、b超检查登记等方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6份,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3、参与市人口计划与生育局牵头的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口终止妊娠手术(简称“两非”)的行为,重点检查了2间医疗机构和2间药店。
4、加大非法行医工作查处力度。查处无证行医和超范围行医行为46宗(其中有3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诊所的负责人弃店逃跑),罚款金额98000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6宗,罚款金额10000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1份。
5、加强了血液安全监督,辖区内没有发生非法采供血的行为。
6、为进一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现状,我们花了较多的精力做检查调研,写出了《XX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状况情况报告》、《XX市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质检查结果报告》、《XX市医疗机构口腔执业现状报告》给卫生局参考,并指导今后工作。
(六)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20**年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12间,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2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理。我市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已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有登记记录,医疗废物能按要求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暂存点)符合规定,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程序符合要求。
(七)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检查
开展了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检查,全年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18份,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设备台数有26台,其中有2间放射诊疗机构有小c型臂x射线机,放射设备均能正常使用。辖区内18间放射诊疗机构中有5间正在申请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检测。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共46人,其中有33人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32人,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人数32人,全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人数32人,配有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单位数12间。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18份,并要求各机构限期整改。
(八)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市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能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开展工作。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齐全,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能正常运行,从事职业病检查的医师人数有12人,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已进行培训。20**年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有206人,未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禁忌劳动者,未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九)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的工作理念,国境线《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成立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领导小组,确定了稽查范围、时间以及稽查内容,提出了稽查工作相关要求。专项稽查内容涉及:着装风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合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四、严把卫生许可质量关,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XX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重新制定了各专业行政许可办理须知,积极实施卫生许可审批程序改革,遵循合法、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和热情、诚恳的服务态度,有效促进了证件办理效率的提高。全年办理卫生许可证209份(包括坪石镇),其中新证61份,延续71份,复核77间。全部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均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依时、依序办理完毕。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来回跑,同时开展了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及审批工作。
五、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社区、各卫生院的年度考评中。现已聘任56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并统一定制了制服,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室,各项制度已上墙,全面开展了各项工作。今年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51人次,并在3、7、10月份对各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相关业务指导。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多为兼职,加之监督范围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认识不足,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无序。为此,我们在11-12月,结合在全市逐渐铺开卫生协管建立个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分别巡视指导并加强了该项工作,现大部分乡镇的协管工作开展的较好。
六、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卫生监督所创卫总结】推荐阅读:
卫生监督创卫工作总结02-10
市卫生监督所帮扶总结09-26
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工作总结07-05
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07-22
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4500字)12-18
市卫生监督所2011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09-23
年度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01-15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_工作总结05-12
卫生监督所2011年消防工作自查总结09-24
年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