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2025-02-12|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共10篇)(共10篇)

1.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一

凌海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批发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二)药品零售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本方案制定之日起至2012年3月底)。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12年3月底前交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检查及总结阶段(2012年3月初至6月15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各监督检查小组要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2012年6月15日前上报药品监督科。

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对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局要求,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药品监督科,联系人:么丽敏,联系电话8160826),负责对全市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辖区域划分成两个监督检查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扎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局已建立由药品监督、药品检验、办公室等多个科室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办公室法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跨辖区案件及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由市局汇总统一上报省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监督检查小组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办公室法规部门将加强督办,并向市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销售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陈阜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李

么丽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科科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科科长

2.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二

(摘

要)

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

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问题和热点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高度期盼,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市是国家局、省局药品安全重点监控地区,药品监管任务繁重,社会关注度高;同时,我市又是医药产业大市。药品生产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生产产值连年增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管理日益规范。从市县两级监管的角度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食药监管系统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中心,对药品安全工作认识到位,忠实履职,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在为期两年的药品专项整治和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利剑”行动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药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违规广告得到进一步清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明显增强,医药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多年来,阜阳医药在困境中艰难前行,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突破,悦康、锦辉、贝克、安徽华源等企业在国内享有盛誉,阜阳医药集团、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康泰药业、新特药、众诚药业、第一药业、医药采供站、金太阳药业等一批医药企业成为全省知名企业,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市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市所有医药企业全体员工知难而上、奋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党组向辛勤战斗在药品执法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总体上持续好转,医药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务必清楚地看到,我市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从宏观上讲,药品安全仍处于矛盾凸显期和风险高发期,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药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状况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期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药品安全需求与相对滞后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仍将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区域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医药产业集约化程度和科技含量不高;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生产经营不规范,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事件时有发生。从微观上讲,我市是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医药大市,药品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分散、监管任务重、媒体关注度高等特点,监管能力不足,基层监管人员短缺。新的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尚须一段过程,职能尚未完全理顺,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恶意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屡查屡犯;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还没有杜绝,出租或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非法宣传药品疗效、功能主治,误导消费,坑害百姓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

对此很有意见。为此,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省、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认清形势和任务,强化自律和监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好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开展集中整治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迫切要求。人类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医药,医药产品是人类维护健康、战胜疾病的重要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及其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出现的制假售假行为,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是与我们发展医药企业的初衷以及企业应该承担的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的社会责任严重背道而驰的,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根据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亮剑”行动,这是对前期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利剑”行动的延伸和深化,是一项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药品集中整治是保障公众基本用药安全的需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既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认清当前形势的复杂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又要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全力以赴,切实抓好“亮剑”专项行动,确保抓出声势,抓出实效,以实

实在在的专项整治成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二,开展集中整治是保护我市优势医药产业,促进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医药产业是我市的六大支柱产业。2011年,全市医药工业产值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年产值由2010年的11.9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3.69亿元,产值增长率为15%;销售收入由2010年的11.1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2.64亿元,增长率为13.36%;全市医药商业销售总额从2010年的246.4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87.06亿元,同比增长16.50%;利润从2010年的4328.57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6212.83万元,同比增长43.53%。但是,一系列违规违法制假售假问题的出现,扰乱了药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进行整治。整治的出发点是爱护,目的是剔除目前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中的“瑕疵”、保障药品市场秩序秩序好转。我们不能因为一部分企业的制假售假行为,而影响和破坏了整个全市医药产业的发展。确保药品安全是第一要务,更是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第三,开展集中整治是维护我市医药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一个企业或者产业信誉好坏,直接关系到它的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和信誉是企业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个别药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暴露,就会直接影响和削弱全市医药企业和产业的信誉和竞争力。一个企业和产业良好市场信誉的建立要经历长期的艰苦努力,十分不易,而遭受损害甚至一蹶不振则可能就在朝夕之间。维护我市医药的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所有守法生产经营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共同愿望。此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还助长了医药领域的不正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药品监管部门和政府的形象。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真正把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药品监管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按照全国、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局的要求,做好“亮剑”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集中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抓住重点区域。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目前,假劣药品向农村转移的趋势正在发展,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以此次大规模开展“亮剑”行动为契机,切实下移监管重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措施,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游医药贩,坚决遏制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农村市场,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二要明确重点环节。各单位要在开展“亮剑”行动期间,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药品生产环节,要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

或存在出租承包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随意变更物料供应商的行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收购中药饮片贴牌包装的;原辅料(含中药材、中药饮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未经检验出厂销售的。在药品批发环节,要重点整治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企业重点品种管理情况;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情况;企业仓储条件及库区管理情况;企业药品销售业务员管理情况;企业各种档案管理情况。在药品零售环节,要重点整治进货、销售、票据、人员、有关记录、档案六个方面管理情况。力求通过整治,切实净化药品市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三要突出重点企业。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尤其是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企业;基本药物中标采购价格较同类产品明显偏低的企业;近两年接受过委托加工或委托提取的企业;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在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企业;声称已停产但未定期核实的企业;近两年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问题严重的企业。对于药品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麻精药品及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企业;经营含特殊成分药品复方制剂、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的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警示及以下的企业;近两年受过行

政处罚的企业;2012年以来被举报的企业;2008年以来GSP认证跟踪检查问题严重的企业。对于药品零售企业,要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2012年以来被举报的企业;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要督促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并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承诺书,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认识提高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勇于创新,构建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企业自律机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药品安全工作的主体,更是第一责任人。其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决定药品安全的主要因素。确保药品安全,仅靠政府和部门监管以及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药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要靠企业自律。要通过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药品企业守法生产,诚信经营。要督促企业建立信用制度,使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督促药品企业切实承担起产品安全“第一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内部责任制,把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要加大飞行检查密度和力度,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要重视检查结果的运用,及时通报情况,抓好督促整改。对极少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不良企业一定要严查重罚。可能有的企业认为自己守法生产,别的企业偷工减料、制假售假,是不是就吃亏了?这是一种短视、急功近利的错误认识。实践证明,只

有严格守法生产,才能做到长盛不衰。一个真正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重视社会公德、坚持诚信经营。在当今市场竞争中,企业家的经营理念已逐渐发生变化,传统的成本、质量等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市绝大多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有少数企业缺乏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唯利是图,丧失良知,销假售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有的还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自律,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诚实劳动,公平竞争,这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要加大药品科研投入,生产出科技含量高、服用方便、质量可控的高效产品。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质量标准。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站在为公众健康服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只有保证了安全、质量、信誉和市场,企业才能实现健康发展。

二要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机制、警示制、公示制,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要将其列入药品企业诚信黑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或永久性地取消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准入资格,促进企业自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大对质量信誉好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授予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次数,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要强化培训,建立执业资格认定制度。

三要建立日常监管责任机制。实施药品“区域化、网格化”管理,明确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和责任人,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要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不断追求监管反应灵敏、行动快捷,做到行政监管严格时限、技术监督提高水平、执法监督迅速有力。

四要建立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曝光不讲信用、制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

五要建立社会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舆论对监管工作的推动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督活动中。

六要建立打假协作机制。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联合行动的能力和效率。

四、加强领导,保障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指挥机构,精心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抓工作落实,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此次集中整治的考虑和安排,为整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整治条件;要为集中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做到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

二要强化能力建设。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把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宣传和教育统一于药品监管和整

治的实践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管、部门保护、地方保护等行为。同时,强调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凡是不履行法定职责,趁机乱罚款,以罚代管,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以权谋私,不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凡是对群众投诉不管不问,对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不及时,使矛盾激化,给整治工作带来被动的;凡是因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员等原因,造成药品安全问题,酿成重大事故的,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全体整治执法检查人员要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把关,公正执法,自觉维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要不断提高创新监管能力,实行监管重心下移,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的有效途径。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事前防范和事后规范相结合,认证前把关与认证后监管相结合,日常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技术监督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督管理,建立预警机制,提高药品监管的效率。

三要坚持“严”字当头。要有的放矢,“剑指”违法行为,瞄准“黑名单”,加大对有不良记录或有群众举报的,尤其是屡教不改的企业或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要打击“潜规则”,针对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规避监管的行为,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要坚持“零容忍”,对医药企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那些主观故意制售假药或者为制售假药提供便利的,深查深究,一查

到底。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将其清除出医药市场。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四要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整体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对外要争取公安、工商以及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内要整合安监、市场、稽查、法规等部门以及检验、认证等技术支撑力量,切实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整治合力。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动态,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对药品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整治效能和整体战斗力,努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实现“亮剑”行动的无缝链接、无差错管理,切实做到整治地区无盲区、整治单位无盲点、整治环节无断层。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期限。

五要注重舆论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力也是监管力”的理念,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开展集中整治的“第二战场”,坚

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五、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4.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四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XX市2018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及我局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2018年全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地和企业,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在建公路施工单位。大检查要坚持“三个导向”,即: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短板导向,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近年来事故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突出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办公场区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部位,突出动火、用电、登高、带压、有限空间、试运行、检维修等高危作业环节,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和及时整改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工程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

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和器材,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风险处置应急培训情况。

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教育培训、职业健康、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台账建立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督导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整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细查问题,深挖隐患,切实增强大检查的实效。

(一)深入彻底自查。各在建公路施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设备设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消除各类隐患和问题。

(二)督查全覆盖。在各在建公路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我站成立督导组,配合监理单位对各在建公路施工全覆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盯办整改到位,促进大检查不断深化。

五、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3月上旬)

1、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专题研究部署大检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

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督促行业监管企业召开大检查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

2、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向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放自查告知书和明白卡,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4、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于3月2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工管站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3月中旬至6月)

1、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严格实施行业禁入和职

业禁入。

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于每月13日、28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送工程站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统筹推动,强力推进,巩固提高。(6月至9月)

1、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采取现场检查、交叉执法、杀回马枪和跟踪复查等多种方式,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于9月15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报送工程站安全生产办公室,9月3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工程站安全生产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温燕波站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在建施工单位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基层。各施工在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在建公路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确保把宣传发动、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到各施工建设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开辟专栏专刊和专版,及时采编和宣传报道大检查活动,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全面推广。

5.XX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XX和XX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

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在全乡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结合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和“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

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精细化工无序发展带来重大安全风险;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各村、各部门安全风险摸排不彻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

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打非治违工作不到位,未批先建、非法生产现象不同程度长期存在等问题。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一报告双签字”、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认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两个15天”要求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三)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翻模、滑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四)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非煤矿山。停产停建矿山措施不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措施不落实,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放矿不规范。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2.消防。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和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场所用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未使用安全材料、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现象。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以及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3.交通运输。结合全县“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及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乡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4.燃气。重点整治燃气行业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非法充装、倒灌、储存、运输和销售瓶装液化气等行为,城乡商业综合体、餐饮及娱乐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及用具等问题。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5.工贸。重点整治煤气使用企业监测报警、劳动保护等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检维修等施工区域煤气未采取有效隔断措施,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等各类作业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外委作业未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维修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并进行作业监护;冶金企业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高炉炉顶放散阀未实施自动连锁,高炉运行超设计参数等问题。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6.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仓储、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烟花爆竹仓库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非法储存,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牵头人:XX;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此外,城乡运行、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高质量完成全省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大提升阶段、“三项整治”行动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彻底的无死角的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结合主题教育,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乡级层面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强化监督指导、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结合十大专项整治、“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等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等行业领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行业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经常互通有无,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12345”市民热线的社会知晓度,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各村、各部门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6.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xx市工商局下发的《xx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于2006年8月14日至11月l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请各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标木兼治”、“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市场开办单位全面负责、经营者积极参与”的原则和“出重拳、下猛药、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和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市场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机构

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副局长xx、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个私协会、局机关服务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整规办”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通报或报送全局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职责

各分局负责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xx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分局办公场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局机关和分局办公场所重点部位、设施消防安全等。

(二)整治重点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多合一”建筑。重点检查利用“多合一”建筑住宅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进行涉及易燃爆物品的经营行为。发现在“多合一”建筑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改正。

4、学校及学校周边。重点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市场(商场)、店铺(摊点)经销、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电炉明火进行检查,发现具有火灾危险性、影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改正。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阶段(8月14日至8月25日)

各分局对整治范围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具体摸清辖区内共有多少个市场(其中: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各有多少个);有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有消防合格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多少个;发现火险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多少条。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至10月20日)

根据调查(排查)摸底情况,针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分类进行整治。对不认真进行整改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

局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开展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检查中发现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责令重新从头开展整治工作。各分局也要对各巡查组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总结阶段(11月6日至11月15日)

各分局对此次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于11月18日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规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局整规办。

六、工作要求

7.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七

田忠勤

为认真贯彻落实潞城市教育局“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潞教字【2012】6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保障校园安全。我校决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我校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综合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真正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稳定,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学校管理不断创新,各类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内部管理规范,教学设施安全,安防设施齐备,安全保卫到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的目标;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实现我校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

整治,在我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处隐患。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

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制定应急预案,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逾期不

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

3.交通安全

4.校园教学生活实施设备安全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6.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7.学校集体活动安全

8.危险化学药品安全

9.安全教育

10.校园及周边环境

11.学生个人安全档案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实现校园安

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有效促进安全工作制度与措施的落实。全面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健康、稳定、安全

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我校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我校百日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康振清校长

副组长:田忠勤常务副校长

郭松考教学副校长

舒志胜校长助理

成员:冯苏文教导主任

姜志庆总务主任

张潞军政教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潞军担任。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根据领导组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

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开展动员,大力宣传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

行动的目的意义。

(二)自查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按照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对我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

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我校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校园安全

事故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安全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并深入一线检查督查,深入广泛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学校各处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

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本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

(三)严格制度、畅通信息

学校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要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

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学

校每周四和每月1日前要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和上月百日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附电子版)。11月15日前向领导组办公室

报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从严要求、严厉查处

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

期限、整改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对不按规定整改、整改消极、不认真、不达标的,特别是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敷衍了事,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处室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处室和责任人,要加重处罚,从严问责。

黄牛蹄中学

8.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八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医药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成立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机制,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发展。药品监管取得如下成绩: 1、2012年4月10日前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自查活动,并上报52份自查报告,并对查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2、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营造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企业合法权利,打击无证经营,今年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处超范围经营案1起。

3、医用氧气专项检查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氧气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医用氧气的质量安全,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用氧气生产使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甘食药监安„2011‟377号)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对所有使用医用氧气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12家乡镇卫生院与3家其他医疗机构没有使用医用氧气,2家县级医疗机构与1家乡镇卫生院使用的氧气是从临洮县多元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检查中,针对1家单位购进时未索要供货方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未执行质量验收制度,也没有索要正 1

规购进单据和随货同行单据等不规范行为,现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予以改正。

4、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抽检工作。为了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和委托检验工作》的通知”(定食药监[2012]8号)精神,认真抓工作落实,在上半年的整治中,抽取中药饮片检品14个批次。针对监管队伍中缺少中药鉴别专业知识人才,今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收集整理资料,近期又挤出资金购置标本瓶、标本柜等,对目前市场上比较常见的80余种假劣中药饮片正品、伪品专门建立起了中药饮片真假对比标本室。

5、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为了贯彻落实药械广告管理,再开展的整治中,清理广告115张,责令企业改正13家。

6、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6家保健品专卖店进行了检查。查处违规经营8家,对2家进行责令改正。

7、全面清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完成二次认证和换证工作。3家须二次认证的1家已通过,1家正在准备中,对1 家无法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注销。

8、加强GSP认证后跟踪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结合我县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经营的现状及日常监管中掌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跟踪检查推动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上台阶,上水平,特制定了我县2012年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跟踪检

查38家,发现的2家不按GSP规定执行的企业,限期未整改的按违规进行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罚款400元,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6份。

9、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与不断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跟踪检查医疗机构17家,评定小型医疗机构45家。

10、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今年5月4日,我局接漳县启源医药有限公司职工曲建祥举报麻黄碱苯海拉明片800瓶,经调查该公司有权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后指导公司准备证据向公安部门报案。

11、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与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高风险医疗器械如接骨板、义齿的监管。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确保了全县药械使用安全。

12、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检查情况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问题。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县局立即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和查处部分药品铬含量超标胶囊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在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中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附件所述的1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3个批次药品,下发通知单219份,让经营使用单位一周内上报产品的自查情况。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5家,发现相关产品愈伤灵胶囊(标示企业: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1107207,)3盒,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标示企业: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0101203,)30盒,羚羊感冒胶囊(标示企业: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批号:101001,)14盒,予以封存扣押;企业根据文件上报品种3个品种150盒,目前批号不详。近日联系企业对上述品种进行全部召回。

目前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3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查出假劣药品7种(批)738瓶盒支,2公斤,货值17元。行政处罚案件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件,简易程序案件3件,处罚没款共计1700余元,结案率90%。

9.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4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做到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经营场所、经营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等入手,全面规范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规范。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法经销商以农村大集或送货上门名义倾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案件查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着力治理流通环节乳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乳制品特别标注的相关规定,对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落实乳制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人,建立供货商协议准入和供货商档案,严格按品种和批次及时索要乳制品入市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质量合格。严格落实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测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乳制品,要立即下架封存,并彻底追查,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切实保障乳制品消费安全。

(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销售台账。要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严禁采购、销售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无使用范围和主要成份的食品添加剂。监督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建设,指导和监督落实各经营环节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

(四)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用油销货台帐,做到对辖区内食用油经营主体、食用油品种数量质量、食用油来源去向的摸底监督。要进一步规范经营方式,切实解决以散装食用油自行包装、假冒名牌、虚假宣传等存在问题。经营散装油的食品经营者要按照食用油生产批次储存、销售,要具备储存的盛装标准容器和分装食用油的设备或工具,容器上要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电话等内容。要突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和非法经营“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对于进货渠道 不清和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食用油,以及“三无”食用油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加强重大节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突出对人流密集区域和旅游景点食品经营者的检查规范,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立案查处等手段,集中整治旅游食品、节日特色食品和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节日食品市场高发问题,列为整治重点,不断加大力度监管节日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六)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严格酒类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酒类,重拳打击仿冒知名酒类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酒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酒类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村食杂店等散装酒重点销售终端区域的检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盛装容器不符合要求的散装酒,一律封存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散装酒依法收缴。要加强对进口酒类专营店的检查力度,认真查验进口酒类标签标注,查验酒类进口报关单据是否齐全、有效,切实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七)肉类及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加大对市场肉类产品的排查、治理和监控力度,进一步整改规范。要监督肉类及其制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未经检疫检 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含“瘦肉精”肉类及其制品、注水肉、私宰肉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4月底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同时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检查整治阶段(9月底前)。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职责分工组织对辖区内流通环节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或抽验,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研究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确保整治行动部署周密、行动快速、溯源准确。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十项自律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综合运用检查、惩处等手段,重点打击一批、规范一批、清退一批,震慑违法,净化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底前)。县局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稽查部门必须及时介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当地食安办的协调下,密切与卫生、质监、食药、农业、住建、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本级内部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局所联动”,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时抽验,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确保药品安全的态度和决心。加大正面宣传,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准确做好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的权威信息发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情况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履行信息上报程序。对食品安全等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立即向当地政府上报,同时上报上一级机关,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2022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09〕1)《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09〕71号)和永政办函[2009]51号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部署,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水陆交通、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主要以道路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突出过来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重点集中整治以下违法非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参与客运,以及驾驶员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二)非法和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三)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乱采滥挖等行为;

(四)非法和违规销售、购买、转让、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等行为;

(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四超两改(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超存储、改变工房用途、改变许可范围)及违规使用氯酸钾、超范围经营和储存等行为;’。

(六)建筑企业非法生产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等行为;

(七)其它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四、责任分工 镇人民政府要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宣传发动,整合工作力量,对各类隐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并协调好与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一)由安监站牵头,联合交警、交通部门,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

(二)加强对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驾驶台帐资源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

(三)联合水利、交通、质监等部门制定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组织集中整治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隐患。

(四)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五)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四超两改、违规使用氯酸钾、走私走黑、店外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行为。

(六)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小水电建设、水文地质站、河道采砂的整治。

(七)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八)联合国土、公安等部门,按照《永顺县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永政办函〔2008〕137号)和《永顺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永政办函〔2009〕21号)精神,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尾矿库、非煤矿山和火工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九)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

五、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前)。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违法非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对前段工作组织一次全面“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着力巩固整治成果。并对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覃章顺任组长,孟凡荣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交警队、建设、水管站、联校、卫生所、工商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安监站长黄光斌兼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落后企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隐患 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陆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利、特种设备、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区域和企业,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对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业主,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公开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石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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