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认购书(精选8篇)
1.车位认购书 篇一
“******”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开发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为了方便业主,甲方在“******”小区向乙方提供地下停车场停车位一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对该地下停车场享有出售、出租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约定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地下停车场编号为()的车位(详见附图)。
二、乙方购买的停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承诺此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及服务费按照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定期、足额向物业公司缴纳。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付清全部车位使用费后,凭该协议和缴费凭证到管理小区的物公司办理相应使用手续,乙方在使用车位过程中,自愿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四、乙方所购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行他用。乙方也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相关设施。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貌费用外,还要赔偿造成他人损失并承担后果。
五、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要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物业公司对车位的管理方式。
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手续费按照原车位转让价款的****%收取。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车位平面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房屋认购书范本 篇二
出卖人(甲方):联系电话: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认购房屋情况
商品房坐落: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期单元室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销售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计算(一般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大写)。
享受优惠政策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房款为元(大写)。
三、认购定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该定金在双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四、合同签署: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三日内,即年月日前交纳首付款并与甲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如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需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办理完毕贷款手续。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按揭()公积金()
六、付款计划: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7.2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7.3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及第六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7.4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______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向乙方发出书面文件,邮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即视为送达。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代理人: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商品房认购书 篇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甲方所开发的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据实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
二、乙方认购的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
三、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四、经双方协定,乙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即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所交定金转化为房款。
(2)乙方于本协议书签订后
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总购房款50%,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所交定金转化为房款。
(3)乙方于本协议书签订后
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总购房款30%,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所交定金转化为房款。
五、甲方承诺在 年
月底之前项目开工,年
月底之前完工。
六、甲方所销售房屋,乙方在认购前均已仔细考察明白,并确认无误;乙方应于2017年1月底前来甲方处签订正式《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乙方在登记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材料时应详细准确。
七、乙方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按贷款银行相关规定办理,乙方应将贷款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各项手续及有关资料无条件提供,若需本人到场,乙方必须配合。
八、乙方保证上述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联系地址可以及时收到有关书面文件。
九、乙方前来签订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协议书及认购商品房的其它相关材料。
十、甲乙双方在房管部门要求情况下重新签订相关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时本协议由甲方收回。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乙方:
4.商品房认购书示本 篇四
认购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开发企业):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购房者):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认购出卖人开发建设的位于称、栋号和房号是编号:
二、该商品房用途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三、该商品房以套内面积计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计房价人民币元(或该商品房以总计一口计价,总价人民币元)。
四、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内容自定)。
2、分期付款(内容自定)。
3、银行按揭付款(内容自定)。
五、该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出卖方除了向买受方收取购房款和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缴纳的交易税费外,不得再价外加价、费外收费。
六、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买受人应向出卖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认购定金。在签订本认购书后天内,买受人必须持本认购书、身份证、首期购房款(或一次性付款的总价款)到出卖方售楼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如买受人逾期不来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自行处理而且不须另行通知买受人,并且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认购定金。在规定的签订买卖合同期限内,如出卖人不愿按本认购书约定的内容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作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应在天内向卖受人双倍返还定金。
七、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名(盖章):买受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本认购书只作示范文本,双方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条件下增加约定内容。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情况: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层。认购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按销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计(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四条签署正式销售合同:
正式销售合同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该销售合同在乙方支付首期款时交于乙方参阅,一切条款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五条定金:
乙方签署此认购书同时需缴纳定金(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待正式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定金转入首期款,不再退还乙方。
第六条其它条款:
1、乙方应于支付定金后10日内依照《认购书》中付款方式的规定支付房款并签署正式《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后的一切事宜将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2、如乙方不依此认购书规定签署正式《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违反此认购书之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超过约定时日3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或做其他处理,乙方不得提出争议。
3、乙方上述地址电话如更改,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保证此认购书内提供之资料全属真实。
5、本认购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6、在甲乙双方签署的正式《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生效时,本《认购书》同时失效。
7、特殊约定: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5.车位认购书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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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需要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才行。那么这个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
一、房屋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上面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订金,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来的,只要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多多留意,避免吃亏上当。
二、如何避免房屋认购书定金纠纷
1、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2、一般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开放商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写的都是“定金”,购房者一定要注意;
3、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定金的退还条件,在合同上要有相应的说明。因为到银行的按揭办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那就肯定在签订认购合同后,而银行是否按照购房者所意愿的给予意向中的按揭比例、贷款年限及利率是不能事先确定的,因此在认购合同中一定要对这类情况具体约定退款条件。
6.车位认购书 篇六
认购书号: 收据编号:
盛世国际广场商铺VIP资格认购书
甲方: 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__ _________ _____ 第一条 认购商铺VIP资格
乙方所认购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盛世国际广场楼盘”商铺VIP资格。
第二条 认购价格
该商铺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 元/平方米。第三条 认购定金
乙方签订本认购书时,向甲方支付认购定金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该定金于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计入乙方购房款之中。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商铺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银行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50%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 元,余额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银行办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贷款方式付款。
3、【 】其他方式。第五条
买卖条款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
1、乙方同意于签订本认购书后,在盛世国际广场商铺公开发售之日(以正式通告时间为准)七 天内,携带本认购书及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到甲方指定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与珠江源大道交汇处销售中心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购房全款或所选择付款方式下的应付首期款。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
3、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认购定金。
4、乙方在办理完认购手续后,如因特殊原因,须由第三方代为购买本物业的,须在认购书有效期内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在甲方同意后,双方办理有关转名手续。
5、在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出售该物业,甲方只须退还所收认购定金给乙方,退还所收款项后,本认购书自动失效,双方权益义务即时终结。
6、此认购书必须由乙方本人签署,乙方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六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单价为盛世国际广场楼盘公开售价,不涉及认购人所享受的各种优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再进行计算。第七条 本协议如遗失,请您携有效证件、定金收据至项目现场咨询处挂失补办。
第八条 若对此次定购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874-3381999或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
第九条 本认购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第十条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订地点:
7.车位认购书 篇七
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编号: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加入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您签署《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以下简称“《认购风险申明书》”)前,请仔细阅读《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认购风险申明书》(以下统称“信托文件”)的具体内容。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西安信托·长发投资1号分层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特别提示: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投资者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三、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投资者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受托人和受益人持有。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因此,本人自愿认购信托单位份。
委托人(签署)
机构投资者(公章)个人投资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地点:中国西安市签署日期:年月日
8.某广场房地产认购书文本 篇八
卖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 0663-2662888委托代理机构:
备案证书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公司或机构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公司或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条、认购物业
买方自愿认购卖方项目(推广名:某广场,两者为同一物业)层区号物业(以下称“本房地产”),用途为 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查丈报告为准)。
本房地产(本套物业)原总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认购物业定金
买方(认购方)须在签署本《认购协议》时支付定金每铺人民币捌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按买方所选择下列□内加上√号之一种付款方式缴付)
□
1、一次性付款
按认购价格给予优惠。
优惠后总楼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元)。并于签定《某广场商铺认购书》后七日内,即年月
日前支付总价款的100%,合计人民币¥元整(含定金)。并签定《普宁市商品
房买卖合同》,逾期卖方将每日收取买方总楼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
2、银行按揭
按认购价格给予优惠。
优惠后总楼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元)。并于签定《某广场商品认购书》后七日内,即年月日
前交付总楼款的%,合计人民币¥元整(含定金),其余¥万元整
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年限年。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在签定《普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交合格的办理按揭手续的所需相关资料,逾期卖
方将每日收取买方总楼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
3、分期付款
按认购价格给予优惠。
优惠后总楼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元)。并于签定《某广场商品认购书》后七日内,即年月日
前交付总楼款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须于日
内即年月日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仟佰拾
万仟佰拾元(小写元)。其余剩余款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四条、认购用途(按买方所选择下列□内加上√号之一种认购用途为购铺用途):
1、□投资:本人/公司自己出租给经营户或委托新兰花广场的经营管理公司出租给经营户,承租的经营户都必须接受新兰花广场的经营管理公司对本人/公司的租户进行经营资质的审
核、业态分布和商业的统一管理。
2、□自营:本人/公司自己经营的商品类业态,并愿意接受新兰花广场的经营管理公司对本
人/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核、业态分布和商业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买方必须在签订本认购书日内付清首期款,否则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认购书,没收买方预交定金,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后,有权单方面将本房地产收回另行出售。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六条、在买方向卖方付清全部楼款(如按揭,则按揭部分已办理申请且银行《贷款承诺书》已交予卖方)之后在卖方通知买方指定签约之日,买卖双方应签署《某广场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递件到国土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本认购书时效延期,否则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本房地产可另行出售。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已付首期款不计利息退还买方。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已付首期款不计利息退还买方。
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
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买方须携带:①认购书;②与签署认购书相同的身份证(原件及四份复印件);③所交定金及首期款项(或总楼款)的收据。
第八条
一经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上签字生效后,买方姓名不得更改(只能增加买方直系亲属的姓名,并且需提交相应有效证明文件,如户口本等)。自买卖双方签署本认购书后至买方名下之房地产证出证前,卖方不得再将该物业抵押给他人或在该物业上设定其他第三人之权利,否则视卖方违约。
第九条
有关购买物业所产生的公证费(若需要时)、保险费、契税等相关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
买方保证认购书上所列明的电话、地址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若卖方按上述电话、地址等联络不到买方,则买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责任。买方地址、电话如有更改,须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十一条
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买方在签署认购书天内须向卖方提供以下材料,由卖方转给按揭银行:①与签署认购书相同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已婚的买方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②收入证明原件。③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若因买方自己的原因而使按揭银行不同意其按揭申请时,买方须在签订本认购书的天内付清所有的购房款,逾期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的定金;卖方有权将本房地产另售予他人;买方所付的首期款(不含定金),由卖方在日内退还给买方(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买方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若需要时)、抵押登记费、印花税等由买方承担。
第十三条
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之意外等非买卖双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此时,卖方除将买方已付购房定金及房款本金无息退回给买方外,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本认购书自买卖双方签订时起生效。本认购书一式 3 份,买方执 1份,卖方执 1份,代理公司执 1 份。
卖方签署:买方签署:销售代理:
代表:代表:臵业顾问:(签章)(签名/盖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