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2025-05-20|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精选8篇)

1.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一

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检查项目

质量/环境/安全体系审核要点

一、手册及文件评审;体系总体评估(Q:4.2.2;E:4.1 ;O:4.1)1)手册是否界定质量/环境/安全相应体系的范围?是否有质量体系条款删减?删减合理性如何?

2)手册是否包含或引用必须的程序文件?是否有过程之间关系的描述? 3)结合公司文件体系及运行状况总体评估质量/环境/安全运行情况?

二、方针目标(Q:5.3,5.4.1;E:4.2,4.3.3;O:4.2,4.3.3)1)查质量/环境/安全的方针、目标: 2)是否形成文件,并有正式批准的证据?

3)质量/环境/安全目标是否与质量方针一致?是否是在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的框架下展开的,与所确定的范围是否一致?

4)在与质量环境管理相关的职能和分层次上是否建立了质量/环境/安全目标?是否形成了文件?有批准的证据吗。

5)针对相应的环境/安全目标是否有相应的方案,方案是否包括:时间、方法、责任人?

6)各部门是否已经对相关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是否实现?如果没有实现是否已经有相应的改进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形成了文件?有批准的证据吗?

7)质量/环境/安全方针是如何向全体员工传达的?并通过其他过程审核时与各个层次员工的接触,了解员工对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的理解程度; 8)质量/环境/安全方针在什么时机评审?如果已经进行了评审,查评审的情况,是否保证了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的持续适宜性?

三、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E: 4.3.1;O: 4.3.1;)

1)是否按照工作流程或部门职责识别了环境因素/危险源,并保留了环境因素/危险源清单等相应的记录,是否有审批?环境因素/危险源是否齐全?

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检查项目

2)针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是否形成程序文件?查看文件或询问相应程序规定。

3)是否已经评价并有相应的评价记录,有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清单等记录?

4)是否已经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建立了相应的控制方法,如:运行控制程序或目标方案? 查看控制措施记录。

5)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是否经过评审或重新评定?查看风险评价记录。6)是否有关于重大环境/危险源的监测或检查?查看记录。

四、文件管理(Q:4.2.1,4.2.3;E:4.4.4,4.4.5;O:4.4.4,4.4.5)1)查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的相关记录; 2)通过交谈了解实际情况与文件是否相符?

3)查文件的发放、借阅、更改等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如果是用发放记录进行控制,发放记录能证实发放的全部情况吗?是否能区别文件的发放对象?是否有发放编号?是否有文件的签收的证据?

4)标准要求必须形成程序文件的过程: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能力、培训和意识、信息交流、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监测和测量、合规性评价、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审核、不合格品控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否制定了程序文件?相应的文件、记录清单和有效文件清单?

5)抽查不同部门现场的文件与文件的发放记录是否一致,查现场的文件的受控情况,到文件的使用部门,查相关的文件是否发放到位?有效、在用的文件是否能够提供?

6)各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保存完好?内容是否清晰?是否会产生有误的信息?

7)规定了哪些文件评审的时机?是否按规定的时机对文件进行了评审?文件评审发现了哪些问题?是否引起了文件的修改?文件修改经过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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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对文件更改的审批符合文件管理的规定吗?更改后的文件是否保证了充分性和适宜性?

8)查文件的作废管理:作废文件是否都已收回或自行销毁?收回的废文件是否已销毁?如有发放记录,可从中抽一些作废文件查收回或销毁的证据;合理保留的废文件是否有标识能防止误用?

五、记录管理(Q:4.2.4;E:4.5.4;O:4.5.4)1)查看记录控制程序,了解其记录的控制措施?

2)查记录清单、记录的归档情况,记录是否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3)查现场的使用的记录与受控版本是否一致?

4)结合其他过程的审核,查相关记录的贮存、保存期限和处置?

六、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的管理(Q:4.2.3g),7.2.1;E:4.3.2,4.5.21;O:4.3.2,4.5.2)

1)外来文件/法律法规的分类情况如何?职责如何安排?特别是对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更新的跟踪渠道和职责怎样规定?

2)查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或目录,组织对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是否识别充分了?特别是新换版或修订的外来文件是否已识别了?

3)外来文件/法律法规的发放如何控制?重要的外来文件是否有明确的发放对象?

4)作废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是否收回或销毁?

5)在使用部门查必要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是否有提供?保存是否完好?是否有无关的外来文件?

6)如何对守法情况和法律法规的适宜性进行控制和评价?是否定期的进行评价?收集的法律法规是否与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相对应?

7)针对公司所确定的其它环境/安全要求是否遵守如何进行评价?查看证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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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职责(Q:5.1,5.2,5.4.2,5.5.2 ;E:4.4.1;O:4.4.1)1)管理层是如何实现管理承诺的证实(守法宣传;方针制定;目标确保制定;资源评审;管理评审实施等)

2)通过交谈和查阅相关证据,了解最高管理者是如何传达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重要性的?

3)通过交谈了解最高管理者提供了哪些资源?这些资源能否满足质量/环境/安全的相应需求?

4)最高管理者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意识如何?是否清楚如何通过组织的一系列活动来实现?是否明确了责任?是否清楚地了解市场变化和顾客需求?是否了解顾客满意或抱怨的情况? 5)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是否仍在正常有效地运行?

6)管理者代表是如何履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的职责的?

7)管理者代表通过什么方式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提出了哪些改进的建议?

8)在提高员工质量/环境/安全意识方面,管理者代表领导协调、组织实施了哪些活动?效果如何?

9)管理者代表在内审工作中的职责如何?

八、信息交流与沟通、合作与协商(Q:5.5.1,5.5.3;E:4.4.3; O:4.4.3)1)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是否已明确?没有矛盾、含糊和不一致? 2)确定的职责和权限是如何向员工传达的?

3)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如何对职责权限、环境因素、危险源、法律法规目标实现等事件进行沟通的?: 4)本组织有哪些内部沟通渠道和方式?

5)通过各部门的审核了解各层次管理者对自己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已经清楚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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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沟通有哪些内容?沟通的效果如何? 7)如何就环境/安全方面的知识向业户进行宣传?

8)如何接收外来的文件、法律法规关于环境方面的信息接收?如何处理?或分发?

9)质量/环境/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的证据,如会议记录、发言提纲、宣传品、简报、内刊等?

10)是否在危险源辨识、事件调查、方针及目标制定等活动中由员工进行参与。查看是否建立、保持和实施员工参与的程序。11)是否与影响的外部方就安全方面进行协商?

九、管理评审(Q:5.6;E:4.6;O:4.6)

1)管理评审频次是什么?是否发生过追加管理评审的特殊情况?

2)管理评审活动是否进行了策划?查上一次管理评审的资料,包括了输入、输出、评审记录评审报告等资料?各项资料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3)管理评审的内容围绕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是否评审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包括方针和目标)改进的需要? 4)管理评审是否形成了关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过程的改进、产品的改进、对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整改的证据是否符合要求?

十、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意识和培训(Q:6.2;E:4.4.2;O:4.4.2)1)查人员能力的确定:根据法规和公司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是否确定了任职人员相应的能力要求?体现在什么文件中?(如《岗位说明书》)2)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书,是否符合要求(抽查电工证、焊工证、内审员证等资料)?

3)是否有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相关的重要岗位?岗位职责如何?现有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抽查部分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或通过现场考核,确认是否满足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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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制定关于培训或招聘方面的计划?查看招聘材料。

6)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教育的相关证据,如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宣传品、与各层次员工交谈等。

7)对培训或其他措施是否进行了评价,效果评价的证据?

8)如何确定各种服务过程对人员能力的要求?以及现有人员进行考核评估的材料,对发生不符合要求采取的措施?以及措施的实施效果的验证。9)如何进行员工能力考核、激励的?

十一、基础设施(Q:6.3;E:4.4.1;O:4.4.1)

1)了解各部门基础设施的分类情况,管理的职责和分工是怎样的?管理要求、保养制度等?保养和维修是否符合要求?

2)对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检查如何进行?对基础设施完好状况的检查工作的情况如何?检查的结果怎样?

3)有问题的基础设施是否进行了处置?对潜在问题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 4)文件及记录:基础设施管理台帐,基础设施的技术文件资料;现场观察基础设施的管理情况;基础设施申购的相关资料;基础设施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及实施记录;对基础设施的检查及后续措施的记录。5)环境/安全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十二、工作环境(Q:6.4)

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工作环境的要求,现场工作环境实况,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的证据,对工作环境检查的记录及后续的改进措施。

十三、服务过程的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Q:7.1,7.5.1,7.5.2,7.5.3,7.5.4,7.5.5;E:4.4.6,4.4.7 ;O:4.4.6,4.4.7)

1)各部门提供服务提供过程基本情况的文件,如运输、维修等服务提供过程的文件,服务实现的质量目标是什么?达到了吗?实施记录、对实施的检查和控制记录

2)设定的质量/和环境目标和过程的标准,实现各种目标和标准要求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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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文件;

3)与服务过程监督和测量相关设备和监测装置的管理记录,如:测温的仪器、压力表等;

4)现场服务的提供情况,包括服务过程,监视、监督和检查过程,各种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环境管理的实现的过程设备和监测装置的现场管理和相关的记录,过程监控和检查活动提出的改进措施证据; 5)放行、交付活动的记录和现场情况;

6)为客户提供服务后的满意调查、服务质量跟踪等实施的记录和现场情况; 7)各服务或设备、机房的现场的各种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的样式及现场标识的状况;维修零部件、车辆等的追溯性信息。

8)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顾客财产的登记或台帐,识别、验证、保护、维护的记录,发生丢失、损坏、不适用的情况及向顾客报告的记录;

9)产品防护的管理制度,现场中防护的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的现状,搬运工具,包装材料及包装后的产品情况,贮存设施和条件等; 10)各种环境管理要求的废弃物(固废、废水、废气等)的管理、处置的记录以及发现不符合的处理证据,和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11)各种安全管理要求的危险源控制、处置记录以及发现不符合的处理证据,和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12)各类应急相应的预案的实施或演习的证据和演习效果、预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和改进的记录以及现场的情况。

十四、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及顾客满意/不合格控制(Q:7.2.1,7.2.2,7.2.3,8.2.1)1)查各部门与顾客有关过程的职责安排及分工,查与顾客有关的质量/环境目标和各种目标实现情况的记录。

2)就服务质量/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方案如何与顾客沟通,并确定顾客的需求(顾客明示的或隐含的要求、法规要求、组织自己附加的要求)?查阅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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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向顾客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查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如何传达顾客的信息?发现问题时是否采取了后续措施?结果如何?

4)查与顾客的沟通:如何与顾客沟通?(沟通的证据)对顾客的意见、抱怨和投诉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对顾客反馈的信息进行了记录并及时处理,特别是顾客的抱怨、投诉?

5)顾客满意度的质量目标?是否实现?文件中如何规定顾客满意监视和测量的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顾客满意问卷或调查表,座谈会记录,调查报告和顾客反馈意见登记

十五、采购/不合格控制(Q:7.4.1,7.4.2,7.4.3,8.3)

1)与采购有关的质量/环境体系文件,相关的程序文件和支持性文件,采购要求、采购产品标准等;

2)相关的职责安排及质量/环境目标(对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环境要求,以及实现情况);

3)查供方评价和重新评价记录及支持性证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调查表、检验报告、样品试用报告、业绩证明材料、过程程序、设备情况、人员能力等),评价结果及后续措施记录,合格供方名单;

4)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清单等,供货记录或报验记录,采购产品的验证记录等;

5)采购产品的质量情况记录,及相应的数据分析记录?对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处理和相关记录?以及是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十六、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合格控制(Q:7.6,8.3; E:4.5.1 ;O:4.5.1)1)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文件;

2)按照文件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包含质量、环境、安全三方面的监测设备),技术资料。

3)查检定、校准计划;校准检定机构的资质证明,校准记录校准检定证书、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检查项目

标识

4)现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对装置是如何保护的?

5)评审以往测量结果的记录;是否能够识别设备的校准状态? 6)对不合格的监测设备和受影响的产品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十七、内部审核/不合格控制(Q:8.2.2,8.3;E:4.5.5;O:4.5.5)1)查上一次内部审核所发现的不符合的整改和验证,上次内部审核的范围(是否包括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的全部工作内容?)2)上次内审的资料可包括:审核计划、审核检查表、审核检查记录、审核首、末次会议签到或记录、不合格报告、审核报告、对审核中发现问题的数据分析情况纠正措施及验证报告;

3)本次内部审核的计划(对具体审核的安排,即审核计划是否合理?审核文件(检查表)的准备是否充分?)

十八、服务过程和结果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控制(Q:8.2.3,8.2.4,8.3;E:4.5.1,4.5.3;O:4.5.1,4.5.3)

1)如何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测量以保证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否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查实施的记录和检查的结果中出现的问题及后续措施的记录。

2)对环境/安全管理的各重要设备、工作过程如何进行监控?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是否能够提供问题及后续措施的记录?

十九、改进措施(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Q:8.4,8.5;E:4.5.3; O:4.5.3)

1)质量/环境/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没有完成所产生的纠正预防措施? 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及其他相关的文件的执行情况?

3)来自日常的检查、测量、顾客满意等方面产生的不符合、投诉信息的纠正、预防措施是怎样的?执行验证的效果如何?

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检查项目

4)查潜在不合格信息记录、纠正措施记录(不合格事实、原因分析、措施计划、措施的实施及结果、措施验证)以及不合格信息记录及评审记录。5)查看数据分析结果报告(是否涵盖顾客满意、与产品或服务要求的符合性、过程和产品的特性与趋势、供方相关信息),是否利用分析结果进行体系的改进?查看改进实施情况。

2.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二

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是指作为客体的高等教育满足主体 (包括人本身和社会) 需要的性质与程度, 体现了高等教育属性与主体需要的关系。高等教育哲学家约翰·S·布鲁贝克认为:“在20世纪, 大学确立它的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 即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 一种哲学主要是以认识论为基础, 另一种哲学则以政治论为基础”[1]。从价值的角度看, 认识论哲学与政治论哲学实际上代表了高等教育质量的两种主要价值取向:学术性价值取向与职业性价值取向。纵观高等教育的发展史, 学术性和职业性两种价值取向的出现和演化是随着高等教育职能的变化而发展的。约翰·S·布鲁贝克还认为, 高等教育的两种哲学交替地在美国的高等学府中占据统治地位, 但随着大学“不仅是美国教育的中心, 而且是美国生活的中心”, 政治论哲学越来越呈现出压倒认识论哲学之势。

进入21世纪, 中国的高等教育也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 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演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按照约翰·S·布鲁贝克的观点, 这一时期, 中国应该呈现出政治论哲学压倒认识论哲学之势, 即职业性价值取向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价值取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术性价值取向被完全抛弃, 而是两种价值取向存在于不同的院校当中。潘懋元先生也认为:“在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更强调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职业性。在现代社会, 高等教育既要满足‘尖子生’对学术的追求, 也要满足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2]中国的高校, 数量众多, 目前大体上可分为研究型大学、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这三大类。这三类高校在教育质量价值取向上应该有所不同, 有所侧重。

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质量价值取向以“学术性”为主。所谓学术取向, “是根据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本身的学术规范和基本价值来建立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 特别是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自身传统的学校, 在发展高等教育的过程中非常强调高等教育自身的规范和学术价值及学校的传统”[3]。在这样的价值体系中, 不管市场、商品、利益如何冲击, 人们依然坚守学术的圣土, 追求纯粹的学术价值, 以传授高深学问、培养思想家和科学家、繁荣与发展文化为已任。虽然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 但对于研究型大学来说, 无论是从生源质量, 还是毕业去向来看, 研究型大学仍然主要承担精英教育的任务。而精英高等教育的宗旨就是强调严格的精英标准、捍卫学术价值和学术取向。增进人类科学文化知识、进行高深学术传播与研究、培养一流的精英人才仍然是研究型大学的首要任务。研究型大学在教育目标、办学标准、学科评价标准、课程设置、生源选拔方面都主要遵循学术性价值取向, 人才培养的质量偏重于理论和学术。

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价值取向以“职业性”为主。所谓职业取向, “是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需要, 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根据接受高等教育者的要求来实现高等教育的质量管理”[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可看出, 高职院校具有很强的职业性、行业性, 以就业为导向, 直接为地方或行业经济发展服务, 要适应地方区域经济的行业职业岗位的需要。因此, 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完全是由社会、由市场来检验, 其质量高低取决于其培养的人才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情况。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 也以就业为主要毕业去向, 学习主要是为生活做准备, 对学术本身的追求并没有太多兴趣。因此, 高职院校在教育目标、办学标准、课程设置、生源选拔等方面都主要遵循职业性价值取向, 人才培养的质量偏重于技术应用。

应用型本科院校是介于研究型大学与高职院校之间的一种类型, 既要遵循“学术性”价值标准, 又要遵循“职业性”价值标准。一方面, 进行科学研究、追求学术价值、坚守学术规范、传授高深学问仍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重要职能与目标。另一方面, 作为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主要任务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又必须直接面对社会与市场的挑战, 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满足受教育者升学与就业的两种需求。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 它的教育质量既要接受学术价值的评判, 又要受到社会的评判。因此, 应用型本科院校必须把学术性价值与职业性价值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在教育目标、办学标准、课程设置、生源选拔、学业评价、教师要求等方面, 都要同时体现学术价值与职业价值。应用型本科院校所培养的人才只有少部分能够继续深造, 绝大多数都要进入劳动力市场, 进入社会各行各业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因此, 虽然学术性价值与职业性价值同时并存于应用型本科院校当中, 但职业性价值要更突出一些。

当然, 学术性与职业性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两种主要价值取向, 虽有本质的区别, 但并不是非此即彼的, 只是不同时期或不同大学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价值取向各有偏重。如蔡元培先生曾提出:学必借术以应用, 术必以学为基础, 两者并进始可。[5]离开学术取向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会被社会牵着鼻子走, 有悖于高等教育的本质;离开职业取向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只会坚守自己的传统标准, 保守而缺乏生机与活力, 会失去公众和社会的支持。因此, 在我国高等教育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心的时期, 任何一类大学都要受到市场的冲击, 只是冲击的程度不同而已。

二、应用型本科的教育质量标准:基本标准与特色标准统一

教育质量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 “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教育质量标准就是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学生的质量和教育的效果。潘懋元先生指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前提是多样化, 多样的高等教育应有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规格, 从而也应当有多样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因此, 不同类型的高校应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教育质量标准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一般的基本质量要求, 另一个是具体的人才合格标准。对高等教育来说, 前者所指的是一切高等教育都要依据我国教育目的和高等教育一般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结合, 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后者所指的是依据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具体培养目标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是衡量所培养的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6]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质量标准也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统一标准, 即作为本科阶段的高等教育应该达到的基本学术标准, 也就是本科不同于专科、硕士等层次教育的标准;二是特色标准, 即应用型本科不同于学术型本科的个性化标准。对于统一标准, 人们比较容易理解, 也比较好把握;但对于特色标准, 则比较难体现和把握。应用型本科教育质量标准的两个层面实际上反映了应用型本科教育质量价值取向中“学术性与职业性的融合”。学术性价值取向主要通过基本标准来体现, 职业性价值取向主要通过特色标准来体现。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对各个层次的高等教育标准做了比较简单明确的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是任何层次的高等教育都应该达到的标准。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对不同层次高等教育标准做了不同的规定。从《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可看出, 无论是学术型本科, 还是应用型本科, 都应该达到本科应具备的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既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 也包括学业成就方面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要达到这些基本标准, 就必须从办学思想、教育目标、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成就评价、质量管理等方方面面去落实和执行。如果这些方面达不到基本标准, 就不能称其为本科教育。这些基本标准由于有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 而且已经执行了相当一段时间, 在办学实践中相对比较容易实现。

特色标准是应用型本科不同于学术型本科的标准, 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在升格、转型的过程中一味地追求高规格、高标准、综合型、研究型成为基本办学范式, 学制、教学、管理、招生等环节上与精英教育趋同。这种办学质量标准的一元化应该引起高等教育界的高度关注。”[7]现在很多应用型本科院校面临发展中的瓶颈, 学生的就业越来越困难, 而同时很多企业又招不到合适的人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应用型本科院校仍然按照学术型本科院校的标准来办学, 在办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管理等方面都与学术型本科院校雷同。但由于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生源质量、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科研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无法与研究型大学竞争, 所以培养出来的人才也无法竞争。因此, 应用型本科院校必须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 建立一套特色标准, 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应用型本科特色标准应该突出应用型本科院校和应用型本科人才的优势和特点。

相对于研究型大学来说, 应用型本科院校应更加紧密地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或行业发展, 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或行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智力支持、技术来源和文化传承。尤其是在一些地市级区域, 地方高校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相对于学术型本科人才来说, 应用型本科人才具有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强的特点。在知识方面, 虽然理论知识弱一些, 但专业实践知识要强, 现场操作经验丰富;在能力方面, 虽然科研能力弱一些, 但实践能力、动手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强;在素质方面, 合作意识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应用型本科院校与应用型本科人才的优势和特点应该通过建立特色标准来得到充分体现。

标准是规范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效工具, 具有共识性、规范性、权威性、分类性等特点。[8]从标准的定义、特点与作用可看出, 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 以文件的形式, 由权威机构发布, 并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0|03 57得到大家的共同认可, 标准才能发挥导向与监测作用。当前, 基本的学术标准已通过《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 》等文件加以明确规定, 对各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起着有利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特色标准却仍然属于理论界研讨的范畴, 而办学者也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 这就难免会使很多地方本科院校在思想上茫然, 在行动上出现偏差。因此,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订应用型本科的特色标准是引导和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健康发展的关键。

三、应用型本科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国家或社会对高等学校实施监督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也是高等学校实现高等教育自我完善、自我调节、自我改进的有效途径。而在高等教育评估中, 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质量标准的一种重要体现, 将直接影响和引导高校的发展。目前, 我国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有两种:针对普通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 (以下简称本科方案) ;针对高等职业院校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2008]》 (以下简称新高职方案) 。现有的评估方案考虑到了不同层次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不同, 但却忽视了同一层次不同类型高校质量标准的多元化。

随着高等教育领域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的深入, 越来越多的院校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育。这些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办学实践中越来越意识到当前的本科评估方案无法体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色, 无法展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优势, 甚至阻碍了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这些院校研究者从自身的办学实践出发, 开始探讨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评估指标体系。当前在这方面研究较系统的有北京联合大学的江小明教授、上海电机学院的杨若凡教授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教务处长娄斌超。而这三所大学正好是目前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的典型。但这些指标体系都存在明显的缺陷, 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应用型本科评估指标体系必须实现学术价值与职业价值的融合, 必须体现基本标准与特色标准的统一。应用型本科评估指标体系与普通本科评估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上可以保持一致, 以达到本科的基本标准。应用型本科的特色可以通过观测点与等级标准的不同来体现。如普通本科评估指标体系“1.1学校定位”的主要观测点是“学校的定位与规划”, A级的标准是“定位准确, 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并有效实施”;应用型本科评估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都可以不变, 但A级的标准改为“定位准确, 学校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并有效实施”, 这就突出了应用型本科的特色, 体现了差异性。通过这种方法来建构应用型本科评估指标体系, 既保证了应用型本科与学术型本科的一致性, 又体现了二者的差异性, 而且由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的一致性, 更容易理解、区别与操作。

通过这种方式来建构应用型本科评估指标体系有如下特点:第一, 在观测点层面增加了“实践教材”和“产学研合作”两个观测点, 减掉了“双语教学”, 其中“实践教材‘要求’有一定数量的校合作开发教材, 实践教材建设较好”;“产学研合作‘要求’产学研合作紧密, 效果好”。第二, 在具体标准方面, 有很大的改变, 重点突出了应用特色。如“学校的定位与规划”强调了“学校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教育思想观念”强调“具有先进的应用教育思想观念”;“教师整体结构状态”强调“具有行业背景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专任教师”强调“具有行业社会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强调“近三年均有到企业等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经历”;“教学水平”强调“理论联系行业实践紧密”;“专业结构与布局”强调“专业设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培养方案”强调“有利于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提高”;“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强调“应用特色明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强调“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强调“注重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参加专业实践和创新活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强调“体现学校的定位和培养目标”;“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强调“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竞赛”;“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调“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情况”强调“学生的创业能力强, 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创业成功”。其它的观测点和标准与普通本科基本相同。

潘懋元先生认为:“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 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精英高等教育要保证质量, 大众化高等教育也要保证质量。但两者由于培养目标与规格不同、社会适应面不同, 因而其质量的标准也就不同。既不应以学术型的精英教育质量标准作为大众高等教育的标准, 也不应以职业型的大众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为精英高等教育的标准。目前有人担心高等教育大众化导致高等教育质量的下降, 实质上以精英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 从而会产生误导, 使高等教育大众化陷入误区。”因此,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不仅办学者要探索用不同的质量标准来引导自己的办学实践, 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制订宏观政策, 加以分类指导, 正确引导。

参考文献

[1]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13.

[2][6][9]潘懋元.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教育质量观[J].江苏高教, 2000 (1) .

[3][4]丁雪辰.关于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价值取向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6 (7) .

[5]陈小红.学术性和职业性融合——大众化进程中高等教育质量观[J].复旦教育论坛, 2003 (4) .

[7]纪宝成.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政策选择[A].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国别报告[C].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12.

3.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三

关键词:会计准则 质量标准 保障 体系

0 引言

近年来,会计界非常关心会计信息的质量行题,而较少直接讨论会计准则的质量问题。由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受制于会计准则的质量,离开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来谈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无疑是空中楼阁。在我国,自从1993年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实施以来,财政部又发布了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也正在加紧进行中c我们认为,现在讨论会计准则的质量问题,成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标准是有重要意义的。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已初步形成,其质量如何应该有个科学的评价标准。

1 会计准则质量的涵义

会计准则质量由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构成。

1.1 会计准则制定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是指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其工作过程中满足会计准则产品质量要求的程度,由制定程序质量和制定工作质量组成。制定程序质量是指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2 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是一个会计规范体系,其形式是一系列有内在逻辑关系的文件,会计准则产品质量即指这些文件在满足、规范会计工作中所具备的特性。

1.3 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会计准则执行质量是指企事业单位及其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工作中对会计准则的理解、运用及遵循情况。健全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只是为规范会计实务和行为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其作用的发挥有赖于遍布各行各业的广大会计人员对它的正确理解和合理运用,没有这一点,质量再高的会计准则都将是一纸空文。

以上三个层次是相互依存的,会计准则制定质量是前提,会计准则产品质量是核心,会计准则执行质量是保证。没有高水平的研究制定者,没有科学的制定程序,没有精心的组织、计划和安排,就不可能形成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产品;而没有较高素质的广大会计人员的有效贯彻执行,没有对会计人员执行会计准则的严格监督,任何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其作用都将大打折扣。所以,要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保证我国会计改革的准则化选择最终获得

成功,必须从这三个方面着手,而不能有所偏废。

2 会计准则的质量标准

2.1 会计准则的质量目标 会计准则的质量目标是会计准则在质量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标准和成果,是基于会计准则需求者的需求标准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会计准则的质量目标是对需求者满意的一种预期。会计准则作为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一环,人们对它的预期是,通过指导和规范会计行为以使会计信息达到高质量,即真实、相关、可比、一致、透明和充分披露。由此可见,会计准则的质量目标应该是,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相关、可比、一致、透明和充分披露。

2.2 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准则质量特征

2.2.1 会计准则内容的适应性。首先,对环境的适应性。当然,会计发展的国际环境是会计的国际化或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化。其次,对经济业务交易和事项特点的适应性。会计准则是对经济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范,因此必须适应交易和事项的特点。

2.2.2 会计准则能否反映经济实质。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与它们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的明显外表并不总是一致的,只有反映经济实质的会计信息才是真实的信息。因此,会计准则的内容必须能体现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

2.2.3 会计准则中可选择范围的恰当性。由于企业经济交易和事项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单一的确认、计量基础和方法难以满足会计实务的需要,并可能导致某些会计信息失实。因此,在会计准则中对某些交易和事项规定一个确认、计量基础和方法的选择范围是追求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做法。

2.2.4 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会计准则可操作性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实施质量,并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应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2.5 会计准则内容的全面性和严谨性。会计准则应尽可能兼顾所有现实的和可能的情况,其内容尽可能涵盖所有现实的和可能的交易与事项,并且表述尽可能严谨。

3 会计准则的制定质量保障体系

3.1 准则制定机构质量保障。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制定。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从属于财政的关系将会逐渐淡化,而见会计司在力量上难以兼顾到经济活动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与此同时,国家证券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会等组织机构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产生影响。因而,有必要组建独立的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专门负责会计准则的制定,以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

3.2 准则制定程序质量保障。从商品经济的角度看,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质量保障就相当于生产产品过程中为保障产品质量而采取的措施。这应该是一个严密而严格的过程,要经过规划、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和发布实施等若干阶段,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这也是目前比较薄弱的环节。

3.3 准则制定基础质量保障。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建立在一系列相对稳定的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之上,而这一保障的核心就是会计准则必须符合会计概念结构框架的要求。借鉴FASB和IASC的成功经验,这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会计目标、会计对象和会计假设;第二层次,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三层次,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财务报告。

4 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保障体系

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保障体系是指各单位会计人员在日常会计工作中对会计准则的理解、运用及遵循情况。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只是为规范会计实务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会计人员素质质量保障和会计监管质量保障两个方面。

4.1 会计人员素质质量保障。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曾达较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对于制定的准则理解木了。操作困难。这种现象是会计准则质量提高的“瓶颈”,副作用很大。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第一,对目前的在职人员进行重新登记考核,加强对会计人员会计资格的认定。当然,这项工作的量是很大的。对此,我们应更加注重对新加入会计职业界的人员的考核。第二,建立严格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教育机制,并让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第三,建立科学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以保证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第四,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

4.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篇四

一、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产生

顾客对产品的要求通常以“技术规范”来体现,例如“29吋彩电”、“平板硫化机”等,它们都有规定的技术标准,而这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都是靠企业去干、去实现的,企业(在标准中称其为“组织”)必须以自身的管理体系予以支持。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就成为顾客关注的焦点。

一个企业里存在着财务管理体系、人事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因为顾客购买的是产品,所以最关心的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可以理解为对“品牌”的关注。由于顾客对产品的关注便导致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关注。于是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产生。这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并发布的。它是发达国家优秀企业管理经验的总结,又经许多著名管理学家的升华而形成的一部标准。这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像是一把尺子,可用来衡量各个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

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产品要求

产品要求是对具体产品本身的技术要求,例如:尺寸大小、外观颜色、机械性能、操作性能、安全性能、节能效果等等,产品要求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对企业生产的产品的要求,也是企业生产产品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提供和支持产品的组织(企业)的要求,是外部对组织的管理体系的要求,例如:组织(企业)的设计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等,特别是他们对待顾客的诚信态度如何?是否能以顾客为关注的焦点?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是适合于各行各业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不能替代产品要求。

三、什么是ISO9000族标准?

ISO9000族标准是当今国际上流行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思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的技术委员会制订。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英文名称的缩写,“9000”是标准的编号,我国等同采用ISO9000族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后编号为GB/T19000标准(T表示推荐使用)9000族标准是由多个标准组成的,其中四个核心标准的名称是:GB/T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19004-2000 idt ISO 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GB/T19011-2003 idt IS0 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四、ISO 9000:2000 标准不仅要求我们树立新的理念,还教给了我们管理的方法

1、ISO9000族标准确立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互利的供方关系等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为理论基础。

学习“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使我们体会到,企业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标准,但是当它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时,就销不出去,失去竞争力,不能占领市场,况且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顾客的要求总在不断变化,“要求”越来越高,甚至越来越苛刻。这就要求企业持续改进产品(包括服务),持续改进管理的水平。在企业里,人人都在“过程”之中,人人都有产品,人人都有顾客,人人都应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质量意识,这就是“全员参与”,只有才能使工作做好。企业领导认真发挥作用,认真贯彻《标准》,人人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质量意识,必然是“爱岗敬业”发扬“团队精神”的一派新气象。

2、持续改进总体业绩应当是组织的一个永恒目标。怎样改进?《标准》教给我们三个方法,即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使过程增值,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其结果必然是产品质量提高,成本降低,企业的效益不断增长。

五、导入ISO9000 族标准的意义

1、导入GB/T19001标准的过程,首先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和运用的过程(见GB/T19001标准第0.2章节、GB/T19001标准第6.2章节),也是企业运用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同时还是一个出成果出人才的过程。

2、导入GB/T19001标准的过程,是规范企业管理的过程,可以提高产品质量,避免出现不合格(见GB/T19001标准第7章、第8.2.2章节)。

3、导入GB/T19001标准的过程,是建立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的过程,可以促使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生产和服务的质量(见GB/T19001标准第5.6章节、第8.2.2、8.4、8.5章节、)。

4、有的企业领导说:贯标以前,管理人员像“打篮球”,贯标以后像“打排球”,它使一个组织的职责权限分明,管理有序。导入GB/T19001标准,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有一位企业的领导曾说:贯标的过程,象是一股强劲的东风,它也像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它可以使企业的工作充满生机,可以锻炼出一支勇于创新、充满活力、朝气蓬勃、战斗力强的团队,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而打下基础,做出贡献。

5、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果在我们的企业和社会,自上而下,人人都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理念,崇尚道义,挣良心钱;如果真正实现“标准”中所要求的全员参与,人人都会爱岗敬业,发扬团队精神,无私奉献,就能确保自己的工作过程增值,获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对于企业来讲,高定位、高起点、打造自己的品牌,必然会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六、关于认证

企业(组织)为了证实和宣传:自己管理和控制的区域和部门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即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到本企业(组织)进行审核和评价,当企业相关的区域、部门和活动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时,向企业(组织)颁发证书并发布公告

5.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五

(月份)

评价指标

评价要点

评价方法

分值

评分

一、科室管理(50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一票否定或倒扣分(做到打√,做不到打×)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重点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科室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完善,酌情扣分。核心制度缺失的不得分,少一条扣1分。

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每月随机抽查医护人员一至两名,不熟悉相关制度者,酌情扣分。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1、医务人员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发现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能遵循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酌情扣分。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

无相应预案不得分。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无联系渠道酌情扣分。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无科室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的酌情扣分。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无科室继续教育培训目标和实施目标的酌情扣分。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未进行考评的不得分。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区级以上(含区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门诊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100分)

1、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门诊确诊能力,保证门诊诊疗质量。

1、科室严格执行门诊医疗工作管理相关规定,服从门诊部统一安排。

未按规定执行者不得分,不服从门诊部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门诊医师按时上班,坚持专家/专科门诊,不套排,不随意停诊,不随意顶替,更不允许进修生、培训生、实习生单独上门诊。

发现不按时出诊,套排,顶替者不得分。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门诊会诊制。

未严格执行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对门诊医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有具体的监督措施。

无监督措施不得分,监督措施不到位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做好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有突发意外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及完整抢救物品配备)。

无相应预案及措施不得分。

6、医师以上职称门诊所占比例≥60%。

未达比例者不得分。

7、在病人外出检查未归时,医生不能擅自离岗。

发现医师擅自离岗者不得分。

2、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1、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2、门诊处方及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3、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报告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并有登记。

未及时上报疫情者不得分。

2、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到指定隔离室诊治,并做好必要的隔离和消毒。

未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酌情扣分。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未执行好消毒隔离措施,酌情扣分。

4、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

未做好无菌操作,酌情扣分。

4、口腔专科门诊管理规范。

1、口腔门诊标识清楚,专业布局合理。

未按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分。

2、严格执行口腔科疾病诊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未按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不得分。

3、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口腔门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未按《办法》执行不得分。

4、做好门诊口腔病人出现突发意外事件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及完整抢救药品、药品准备。

无相应预案及措施不得分。

5、口腔专科病例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三、病区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200分)

200

1、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师、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1、病区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未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不得分。

2、普通患者入院后由当班医师和护士接诊,并根据病人病情确定初步诊疗和护理计划,并在2小时内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的酌情扣分。

3、危急重病人入院后当班医师和护士立即进行初步评估,立刻通知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处置病人,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并立即执行。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2、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药物、手术、康复)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

1、普通病人应在48小时内有主治医生评估结果及诊治方案,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医师评估结果及诊治方案,并逐步实施。

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2、危重病人应成立相应抢救小组,并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担任组长,随时记录病人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未成立抢救小组的不得分。未随时对病情变化进行记录的酌情扣分。

3、在72小时内不能确诊的患者,科室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确定诊治方案,并加以实施。

科室未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不得分。

4、急诊手术必须请示主治以上医师,查看病人确定治疗方案,方能执行。

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3、应用临床实践指南和临床路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应用临床路径使诊疗流程标准化。

1、根据病人临床特征,辅助检查及初始诊疗效果,确定病人下一步诊疗路径,根据专业特点,尽力达到诊疗流程的标准化。

无诊疗路径的不得分,诊疗次序混乱的不得分。

2、执行临床路径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医疗原则,特别是核心制度必须落实。

1)交接班制度:实行晨交班制,每日应有值班医师与当班医师对病区患者进行交接,并有记录。危重病人及当日手术后病人应实行床旁交班。

2)查房制度:入院2小时内应有住院医师查房,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查房;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看一次,危重病人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3天至少查房一次,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诊断不明的病例,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

4)术前讨论制度:择期手术应进行术前讨论;对于疑难、复杂等可邀请相关科室参与,应在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下进行。

5)手术分级制度:病房严格执行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制度管理。

6)会诊制度:急诊会诊随请随到,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平诊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会诊。

7)转科、转院制度:需转科患者,应有转入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应按新入院患者标准进行处置;精神类疾病或特定传染病需转外院治疗患者,需经医务科同意执行。

8)临床用血制度: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成分输血达到卫生部要求;输血前患者应签署用血知情同意书,并进行输血前检查;血袋必须及时回收;输血应有记录。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死亡病例,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

未能落实相应核心制度的,视其情况发现一条未执行该项不得分,对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严格执行病历的时效性。应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要求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一周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术后连续三天有病程记录。住院病程满一月需进行阶段小结。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记录的,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严格遵循病历的真实性,如实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及病情变化。严禁出现电子病历复制及提前书写病历等不良事件,严禁伪造病历。

一旦出现伪造病历,提前书写病历,电子病历复制的均不得分。

3、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的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病历,不泄密。

出现泄密或相关病历资料遗失的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5、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

1、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及时告知患者家属的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并有记录。

无相关记录者不得分。

2、特殊检查、治疗及用药患者及家属应有知情权,并签知情同意书。

无相应知情同意记录的不得分,无患者或患者法定代理人签字的不得分。

四、护理质量与持续改进(200分)

200

1、加强病房管理工作,为病员提供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及舒适的就医环境。

1、病房环境整洁、安全、秩序良好。

病房环境部整洁、秩序不好扣1分;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

2、护理人员行为规范,仪表整洁,监护室护理人员职责分明,分床到位。

不符合要求各扣1分。

3、护士长管理到位,工作有计划及总结,资料记录规范。

无工作计划及总结各扣2分;护士长资料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各扣1分。

4、物品放置规范,标识、标牌醒目。

物品放置不规范扣1分,物品放置与标识不符扣1分;标识不清扣0.5分。

5、病房设施、设备性能良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病房基础设施、设备不全扣1分;设施、设备性能不好,不能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扣2分。

2、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疾病的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患者转入、转出监护病房有记录。

1、护理部下发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按要求组织学习,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建立护理常规及时,护理常规有补充、有修改,体现护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的持续改进。

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的每项扣0.5分,护理常规建立不及时扣0.5分,无补充、无定期修改的酌情扣0.5分。

2、护士知晓相关护理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现场询问3名护士,上述内容掌握不全每人扣1分。

3、护士落实护理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现场查看,落实有缺陷各扣1分。

4、护士有效落实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护理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核心制度,监护室有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流程。

现场查看落实各项核心制度的情况,未落实扣1分,落实有缺陷扣0.5分。

5、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按工作质量标准落实到位。

现场抽查3名护士,执行有缺陷每人扣1分。

3、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达100%。

1、科室有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计划,措施有落实,有记录。

科室无相关培训及考核计划的每项扣1分;无培训、考核原始资料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2、“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大于100%。

现场抽考护士“三基三严”情况,1人不合格扣1分。

4、临床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根据病人的病情级别有效落实分级护理制度,确保病员的安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1、临床护士实行分床护理,责任护士工作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未实行分床护理的不得分,未体现以病人为中心或不充分的酌情扣0.5~1分。

2、临床护理工作体现人性化服务,体现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的责任,执行操作前实行告知义务。

抽查3名患者,不知道责任护士的每人扣0.5分;未落实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的酌情扣05.~1分;对患者隐私保护落实不到位扣1分。

3、入院教育、住院教育、出院教育落实,记录规范。

抽查3名患者,健康教育落实不到位每一例扣1分。

4、床单元整洁、平整、无渣屑,物品放置规范,不杂乱。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5、病人衣着整洁,“三短六洁”落实到位。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6、各种管理清洁、通畅,固定妥善,管道有标识。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管道护理未落实扣0.5分,未标识扣0.5分,未达到有效引流扣0.5分,固定不妥善扣0.5分。

7、护理人员了解患者病情,主要治疗、护理要点等情况,能正确指导或协助病人采取各种标本。

抽查3名护士,未达到要求每人扣1分。

8、根据医嘱及病情开展分级护理服务,护理级别实施与医嘱护理级别相符,按照分级护理的标准和要求对病人实施护理服务。

抽查3名患者,护理级别与医嘱不符扣0.5分;未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对患者实施护理各扣1分。

9、提供适宜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检查术前健康指导和术后康复训练的情况。

抽查3名患者,未落实的各扣1分;落实不到位各扣0.5分。

10、各种特殊检查护理措施到位。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人扣1分。

11、每月科室有质控自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有分析、改进措施和效果反馈,记录完整。

无自查原始资料扣1分,对存在问题无分析、无改进措施和效果评价扣2分,无记录扣1分。

5、加强对急救药品及器材的管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1、病区、门诊的抢救药品、器材齐备,抢救车中药品器材、吸痰器、简易呼吸器、氧气枕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2、抢救车实行专人管理,物品、药品定位放置,数量固定,补充及时。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3、急救药品保存规范,无裸装,无变质及过期,基数固定,有交接、有记录。

急救药品过期、变质不得分;未按要求固定基数、未做到班班交接及交接无记录每 一项扣0.5分。

4、保证护理人员对急救仪器能正确操作。

抽查3名护士,未达到要求各扣1分。

6、加强护理缺陷管理,制定并实施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1、病区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重点包括输血反应、用药错误、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等。

无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的各扣0.5分。

2、制定预防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上报制度及流程,不良事件报告率100%。

无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上报制度及流程的不得分;隐瞒不报者不得分。

3、护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执行医嘱,有签名、有登记。

抽查3名护士,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每人扣1分;医嘱漏执行扣2分。

4、毒麻药基数固定,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交接班记录及时,未用完的毒麻药品有销毁记录,空安瓿回收。

未按规定要求管理不得分;交接记录执行不到位扣1分。

5、药品分柜放置,标识明确;药敏标识规范、醒目,高危药品有红色标示。

药品混装、裸装各扣1分;药敏标识不规范扣0.5分;高危药品无红色标识扣1分。

6、保证对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实施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危重病人有护理常规,措施要具体,检查对危重病人实施护理操作是否正确、迅速、有效;对危重病人是否实行床旁交接;对有坠床危险的病人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及悬挂警示标识。

对高危患者未进行风险评估扣1分;无警示标识扣1分;护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患者发生烫伤、坠床、非难免压疮不得分。

7、输血前核查制度,输血操作规范,输血过程实施监测并有记录。

执行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

7、按照医嘱要求观察病情,根据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规范记录。

1、护理计划及时落实到位,措施有针对性。

1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2、体温单填写规范,记录完整。

体温单填写不全每项扣0.5分。

3、医嘱处理及时,查对认真,记录规范。

医嘱处理不及时扣1分;未做到班班查对扣1分。

4、护理记录客观、真实、及时、完整,重点突出,能体现专科特色,记录要具有连续性,频次符合规定要求。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8、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1、护士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并有效实施。

抽查3名护士,不熟悉上述内容或执行有缺陷每人每项扣1分。

2、护士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护理活动。

执行有缺陷发现一次扣1分。

3、护士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坚持“七步” 洗手法,定期接受手卫生监测。

洗手不规范扣0.5分;手卫生监测不合格扣2分。

4、各种消毒监测达标,资料齐全,记录完整。

监测未达标不得分;资料记录不全扣1分。

5、无菌物品及无菌液体包装完整,专柜放置,无过期及破损。

无菌物品及无菌液体过期不得分;放置不规范扣0.5分。

6、使用中的消毒液有监测,有标识,无过期。

消毒液过期不得分;监测不合格不得分;标识不清扣1分。

7、用后物品处理规范。

用后物品处理不规范扣1分。

8、垃圾分类存放,锐器有专门容器收集,处理及时。

垃圾存放不规范扣1分;处理不及时扣1分。

五、患者服务与持续改进(50分)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保证本专业患者从急诊、门诊到住院、出院及健康教育和随访具连贯性。

服务流程秩序混乱不得分。

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3、患者对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等具有知情权。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与益处、费用和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具有知情的权利,患者及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的权利。

不尊重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知情权,违背患者或法定代理入意愿或选择,不得分。

2、科室具有告知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真实病情及诊疗方案的义务,特殊检查,治疗和用药应签书面“知情同意”。

无相应知情同意记录的不得分,无患者或患者法定代理人签字的不得分。

3、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宗教信仰。

泄露患者隐私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3、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

1、科室应建立投诉渠道,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纠纷,并有记录及整改意见。

科室未建立投诉渠道,无相应记录及整改意见不得分,记录或整改意见不完善酌情扣分。

4、患者及其家属教育与沟通。

1、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价值观和信仰、维护患者和家属权利。

不尊重患者价值观或信仰,遭到患者或法定代理人投诉,不得分。

2、科室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防治知识教育和指导,支持其参与诊疗活动。

未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教育或指导,不得分。

5、就诊环境管理。

1、科室应尽力向患者提供清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环境脏乱,遭到患者投诉者不得分。

2、保护患者的隐私。

泄露患者隐私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6、患者评估。

1、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管理。

无患者病情评估不得分。

2、患者评估的结果应在住院病历中有记录,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住院病历中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酌情扣分。

3、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评价,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填写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科室,一份交医务科。

六、患者安全目标与持续改进(50分)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1、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未执行查对制度不得分,不足3种识别方法者酌情扣分。

2、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应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不得分。

3、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作为实施操作、用药、输血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

患者无腕带识别标示不得分。

2、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表明该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术前准备工作部充分酌情扣分。

2、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

无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的不得分。

3、严格执行多部门共同合作制度的手术安全检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无相关手术安全检查与手术风险评估的制度与工作流程不得分。

3、提高用药安全。

1、病区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并上报。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未上报不得分。

2、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出现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不得分。

4、建立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1、必须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科室未建立报告制度不得分。

2、科室对“危急值”报告应有登记。

无“危急值”报告登记不得分。

3、科室对“危急值”报告结果不确定时,应立即重复检查。

未对阳性报告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不得分。

5、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事件发生,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1、病区应有警示标识和语言提示等,防止患者跌倒、坠床事件发生。

无相应警示标识不得分。

2、建立跌倒、坠床报告制度与措施,并有处理流程或预案。

未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措施不得分。

3、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无相应评估与报告制度不得分。

4、认真实施有效的预防压疮护理。

出现不良后果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1、医护人员应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未主动上报安全(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未对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3、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介入、手术等有创检查和治疗前及药物治疗时。

未进行该项目时酌情扣分。

七、医院感染防控与持续改进(100分)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常规,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2、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耐药菌株监测。

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掌握非限制类抗生素、限制类抗生素及特殊类抗生素使用指征。

未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视其情况酌情。

2、严格掌握抗生素预防性使用和治疗性使用原则。

违反抗生素使用原则酌情扣分。

3、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必须符合卫生部要求。除社区获得性肺炎、社区性泌尿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可以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外,其他感染需使用氟喹诺酮时必须要有病原微生物支持。

违反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使用要求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严格执行“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标准”。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应预防使用抗生素,术中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应追加一次抗生素,术后按照手术切口使用抗生素,I类切口不使用或24小时内停用抗生素,II类切口48小时内停用抗生素,III类切口抗生素使用3至7天内停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种类选择参照卫生部《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

每月抽查30份围手术期病历,发现一份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5、积极开展病原微生物的送检及培养,特别是血、尿、便、痰或其他体液。

未开展送检及培养的不得分。

6、积极配合医院多重耐药菌(MDRO)的检测,服从医院感染办公室的工作要求。

不配合医院耐药菌监测的不得分。

3、病区院感防控

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技术、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

未严格执行相应技术规范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2、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管理符合规范。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械的管理符合规范。

未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执行的不得分。

3、常用无菌敷料缸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4、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等应在诊室或病室换药,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未按操作要求的不得分。

5、特殊感染病人需进行隔离。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6、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管所致的各项措施。

未严格执行相应措施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7、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

未对耐药菌感染实行监控不得分。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及污水分类管理,标识清楚。

未严格执行分级分类管理不得分。

4、门诊手术院感防控

1、设置独立的手术操作间,区域划分符合要求,标识清楚,环境卫生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手术操作间人员,设备实行专人专管专用。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3、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药械的管理符合规范。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4、实施手术操作前必须进行血源性感染疾病的实验室符合检查。

未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不得分。

5、手术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未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灭菌不得分。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及污水分类管理、标识清楚。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5、口腔诊疗院感防控

1、严格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未按《规范》执行不得分。

2、三区划分清楚,标志清晰、流程合理;进出通道分离。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4、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6、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有记录。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不得分。

7、医护人员应做好个人职业防护工作。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6、教育与培训。

1、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

每年抽查医护人员医院感染培训记录,未参加培训的不得分,培训次数不足的酌情扣分。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6.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六

一. 企业规章制度、ISO9000质量体系与企业标准体系的比较

1. 企业规章制度、ISO9000质量体系。ISO9000质量体系是将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归纳、概括和总结,形成的系统化的文件体系,其原则是事先控制和动态管理。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一整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总感到力度不够。ISO9000标准则克服了这一缺陷。ISO9000系列标准是对企业原有规章制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与国际管理标准接轨的必由之路。2. 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标准体系。在概念上,规章制度一般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个环节而制定的规则和办法,企业标准则是针对企业全过程、多层次和全方位的标准化领域中需要统一协调的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后者比前者更具有系统性和权威性。在内容要求和编写格式上,规章制度一般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企业标准是根据标准化领域中重复性的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按照规范化和格式化的统一编写规定,对文件条款不公有定性描述,而且有量化要求。3.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化体系建立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化系统,以便使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信息和员工培训等各方面建立起以各自标准为依据的管理体系。企业的质量体系则是为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以及实现质量目标而建立的综合体。两者只能相互补充,不能相互取代。二.对企业规章制度、ISO9000质量体系与企业标准体系的界定 1. 对象选择。规章制度本身可以对企业的所有事物制度管理办法,事物本身并不要求它们具有重复性。ISO质量体系标准要求的文件只限于质量体系中规定的有有关要素。标准体系中的对象不诊费 技术标管理标准还是工作标准,都严格限定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

2. 规格形式。规章制度的编写在内容、形式及格式上没有统一、严格的规定。ISO质量标准对文件的编写形式无强制性的要求,只要在企业内部作适当统一即可。企业标准体系在内容构成、编写顺序、格式、文体、文字及编排上,都有规范的标准。

3. 可操作性。规章制度的条款定量的少,定性的规定多,缺少考核办法。ISO标准要求的文件要“写到的一定要做到,做过的事要留有痕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企业标准体系要求做到定量化和可操作性,并规定了检查和考核办法。

4. 有效性。规章制度通常是由各部门制定,并经过系统考虑,往往不周全。ISO标准的文件是企业实际运作的唯一依据,必须认真执行,有效性较强。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经过科学制定和严格审批,有效性也较强。三.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1. 规章制度不能全部标准化。对企业中大量的规章制度,一方面要从标准构成要素上进行分类,把具有重复性事物特性的制度“深加工”为企业标准。别一方面,严格遵循企业标准来代替一切,包揽企业的一切管理。

2. 有效解决标准体系文件与质量体系文件“重叠”的矛盾。对所有具有相同性质的内容制订一套可供共同使用的文件,使两个体系的文件具有“兼容性”。在实践中,质量体系文件的某些文件可以直接引用企业标准化体系标准及其编号。这样不仅避免了重复性的浪费,而且还解决了文件的交叉与使用上的问题。

7.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篇七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在当前社会中, 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健康问题的出现, 对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了暴露, 并且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并且相关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落实也存在着不彻底的问题。加强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 才能更好地提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能力, 从而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分析

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对于农产品是否合格来判断的重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 对于畜牧业、种植业、渔业等行业生产中的技术标准进行了制定。一般来说,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信标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 安全标准主要是指对农产品的化学性、物理性与生物性三方面的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则是指产品本身或与其相关的标准。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的过程中,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重要的规范和执法依据, 也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重要的技术保障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个是农产品质量和卫生方面的限量要求, 另一个是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在国家层面,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合并了原有的食品卫生国家标准、食品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食品农产品安全方面的行业标准, 体现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农业、卫生两部门协商意见, 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由农业部组织制定, 两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 一直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内容。现阶段的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 关于通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安全限量、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检测方法、储存运输等质量安全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因此,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农业市场的经营就会缺乏有效的规范性引导, 并且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也就没有科学的可执行依据。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与解决对策

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过程中, 从事农业生产行为的大多数都是文化素质水平较低的农民, 并且农业资源相对分散, 很多技术服务水平都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中, 消费者较为关注商品的价格, 而针对于这种问题, 农民只能以提高产量来提高自身的收益水平。但是, 由于农民自身专业知识的缺失, 导致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产品的滥用, 造成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并且难以对农产品的安全质量进行保障。与此同时, 在农产品生产、消费与流通的过程中, 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广泛的存在。我国正处于农产品市场发展完善的过程中, 一部分厂家为了提高自身的利润水平, 在生产的过程中采取违法违规行为, 从而导致了整体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下降。

针对于农民专业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 要提高对农民生产的科技指导服务水平, 并且提高农民生产过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农业产业发在的过程中, 要重视产业化的规范发展, 并且提高相关监管能力, 提高整体绿色农副产品的产业化生产能力,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在针对于农业市场管理的过程中, 要引入有效的产品认证机制, 对于进入市场产品进行直观的认证, 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安全质量的了解, 提高信息的对称性。对于生产经营违规的行为, 要严格地进行诚挚, 并且扶持一些优秀的农产品生产企业, 规范市场管理。

三、认知度不足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作为农产品的使用者和最终购买者, 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 并且也是一些安全问题的的受害者。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不断丰富, 饮食健康受到了广大民众的重视。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也让消费者对于农产品安全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并且相关安全质量知识能力也不断加强。但是, 通过对大量消费者的调查研究发现, 很多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水平一人相对有限, 并且对于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信息的掌握也有所不足。另外, 很多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参与度有限, 难以更好地与媒体和政府进行配合。

针对于当前的问题, 相关部门要提高民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 并且通过采取多个渠道宣传的方式, 让消费者的农产品安全知识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让消费者对于自身健康有着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商家也要积极地参与到宣传工作当中, 提高信息的对等性。针对于当前不实信息的问题, 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并且提高谣传应对能力, 避免产生恐慌心理。在宣传过程中, 也要对于大众的心理和关注热点进行深入的研究, 并且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农产品安全健康需求。在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问题的解决上, 要简化维权举报流程, 对于一些恶性安全质量行为进行快速、严格的处理, 并且为民众提供低成本的参与渠道, 让消费者可以更好地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商家也要对于消费者所反馈的问题和具体需求进行积极的满足, 在相关部门介入之前, 解决消费者的合理问题, 满足消费者的自身需求, 进而更好地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品牌形象。

四、政府监管的不足与解决对策

我国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非常高, 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 很多城市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给管理机构, 并且构建了一套监控网络。但是, 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 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日常监管工作执行的过程中, 监管力度有限, 对于一些流动性较强的小作坊和路边摊贩的管理具有较大的管理困难, 管理过程难以实现有效地溯源。在农产品生产管理的过程中, 很多农业污染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效果也十分有限, 并且部分的安全标准规范相对落后, 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另外, 很多城市都不具备足够的应急处理能力,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处理效率较低, 不同部门相互推卸责任, 应对措施落实不力。

针对于当前我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 整体生产的链条较长、数量较多、平均规模较小、生产环节较多等问题, 要构建一条科学、完善的质量安全信息管理控制网络,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网络同步共享与存储, 并且提高对于一些较为分散的生产者的控制和管理, 提高农产品信息的管理成效。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污染问题的解决和管理, 通过加强对各项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提高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能力。在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上, 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更新, 并且深入研究当前农产品生产的需求, 提高整体规范标准的先进性与可执行性。另外, 当地的农业管理部门, 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制定行之有效地应急预案, 在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时, 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并且明确不同部门的权责,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结语

总而言之, 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 虽然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与解决。只有不断地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高政府监管水平, 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春花, 徐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研究[J].北京农业, 2011 (09) .

[2]陈晓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路和举措[J].行政管理改革, 2011 (06) .

8.最新质量体系认证标准 篇八

摘要:建立一套适合教学型院校发展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教学型院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笔者对教学型院校的特征、发展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改进教学型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教学型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的教育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与综合研究型大学主要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社会各界的领军人物、高职高专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相比,教学型院校担负着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面广量大,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一、我国教学型院校的发展状况

1教学型院校的特征

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高等教育分类及高等学校分类的重要性及紧迫性才凸显出来,有关研究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大家公认这是一个难于解决而又不能不及时予以解决的问题。目前,在我国高等学校分类中,大家比较认同的分类方法是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研究型大学的主要特征是学科综合性强,学术水平高,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多,满足社会对高层次研究人才和研究型成果的需求,主要面向全国。教学研究型大学,以培养本科生、硕士生为主,招收少量博士生,重视科学研究,主要面向国家大经济区域及部分特殊行业。教学型本科院校,以本科生教学为主,强调学校规模效益和专业规模效益,其发展战略选择是拓宽专业而大幅度提高规模效益,主要面向本省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多样化高层次职业岗位需要,主要面向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本文讨论的教学型院校主要是指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和公办的有一定办学传统的教学型本科院校这两类,不包括民办独立学院。

下面我们从基础性特征、制度性特征和产出性特征三方面来与研究型大学相比较,分析教学型院校所具有的实质性的特点。

基础性特征主要是关于学生、学者和知识方面的特征。学生方面,从整体而言,教学型院校录取学生的高考智力成绩在各省学生高考成绩的10%至30%区间段内,高考成绩最好的10%范围内的学生一般情况下应被研究型大学录取。以江苏为例,江苏省是一个教育大省,2007年高考报名人数为526 030人,高校录取人数为384 944人,录取率为73%,其中本科录取192 524入,专科192 420人,本科生录取率为36.6%:2008年全省共有考生507 544人,全部招生计划中,本科有195 998人,占38.62%:专科有189674人,占37.37%。本科里面有一部分还是独立学院(本三)的学生。考虑到不同省份情况和招生人数的差异,教学型院校学生的录取成绩应在高考学生智力成绩最好的30%之上。学者方面教学型院校与研究型院校区别比较明显,只有一半以下的主要学科门类或者是个别主要学科可能拥有国内最高学术水平的,能参加国际最高学术水平交流、合作的学者群,以及支撑这个学者群的、学科结构完整、学术层次合理的合作团队。如果一所院校一半以上的主要学科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那就是研究型大学。在知识方面教学型院校研究的主要任务是精英学术思想的大众化,科学原理的技术化,技术成果的实用化。实用成果的市场化,而研究型大学更关注的是科学前沿的发现和原创性的标志性成果。

合适的制度环境是高质量的“教学型”院校成长的保证。在院校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教学型院校为了保证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其制度应该有一种亲和力。各级政府参与教学型院校管理的程度较高,学校也更能接近社会和市场,注重教育的公平性,从而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需求。而研究型大学则需要更大的学术自由和更松散的组织结构。更尊重个性和宽容失败的管理机制,需要政府一定管理下的自治,大学与社会也需要保持适度的距离,更加注重大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才的选拔性。在院校内部管理方面,教学型院校的常规运行主要是由校领导通过校级职能部处进行科层制驱动,业绩评价和利益分配以学术标准和非学术标准并重。

从产出性特征来看,课程是区别不同院校的实体,也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教学型院校的课程设置有行业特性和岗位针对性,有区域或院校特色。培养的毕业生大量的是行业或区域的专业人才和骨干。教学型院校产出的知识往往是已有知识综合运用而形成的新技术、新方法,其科研成果也主要为行业和区域发展服务。以江南大学为例,江南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轻工、食品、生物技术高科技的摇篮与依托单位之一,轻工特色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先后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机织原理》、《食品工艺学》、《现代教育技术》、《图形设计》、《食品化学》、《发酵工艺及设备》等,培养了4万多名毕业生服务于轻纺等行业,他们中的佼佼者成为工业生物技术、食品工业、纺织工业、日用化工、创意设计等行业的领军人物。学校科研成果非常注重与行业、企业和社会的联系,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2我国教学型院校的发展状况

教学型院校是我国实施高等教育的主力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统计数据来看。200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 263所,比上年增加355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079所,高职(专科)院校1184所。本科院校中。有研究生培养能力的普通高校(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大学)479所。去除几十所顶尖的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院校应该有1050所左右,与高职(专科)院校1184所基本持平。

从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来看,2008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 90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3%。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07.66万人,在校生2 021.02万人,按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分校点)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8 679人计算,教学型高校的在校生人数应达到九百多万人,占到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数的近半壁江山。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的进程中,教学型院校的贡献功不可没。

就目前而言,我国教学型院校比较复杂。从办学的时间上看,有办学几十年的老学校,有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的,有合并后转为本科院校的;从学校的人才培养层次看,虽然都以本科生培养为主,但是有本科与研究生培养、本科生与专科生混合培养或只培养本科生等三种情况;从学校的学科覆盖面看,有的是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大学或学院和单科性学院:从办学规模看,有几万人的巨型大学,也有几千人的学院;从学校的隶属关系看,有教育部直属院校、各省市区属院校(占多

数)、中心城市属院校、各厅局属院校等;从区域分布和差别看,教学型院校区域分布最广泛,中心城市、边远地区都有教学型本科教育存在,不仅办学条件差别较大,而且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从招生质量上看,有的超过重点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有的还不如专科学校,有的生源很好,有的降分也难以完成计划。如此复杂,由此可见一斑。

二、教学型院校的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不同类型的学校体现出不同的办学层次,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而人才培养目标不同,质量标准也就不同。以前传统的高等教育是精英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比较单一,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也是单一的“内适质量”,即只注重知识性和学术性。进入大众化阶段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要全面考虑学术标准、社会需求标准和个体发展需要。

1教学型院校的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指“培养什么样的人”,换言之即教学型院校要为受教育者构建什么样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满足社会和个体的需求。它集中体现了教学型院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定位,也需要学校一定的办学条件和运行机制作为保障。教学型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军,以本科教育为主,面广量大层次多,培养大量的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这种人才具有复合型、开放型和应用型的特征,能较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创新精神高的要求。这种人才培养目标与研究型大学培养的少量的研究型创新型的高素质精英人才和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大量的具有职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有明显的区别。

2教学型院校的教学质量标准

很多人担心高等教育的扩招必将导致高等教育质量的下降,这是用长期以来形成的精英化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来衡量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结果。事实上高等教育质量是一种发展性的质量,质量标准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学校类型的变化而变化。质量应该分层次地体现在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因此质量标准不应是一个统一的模式,不可以用同一质量标准评价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

内适质量标准。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注重知识性和学术性。研究型大学实行精英教育,对学术性标准比较重视,而教学研究型大学则次之,主要体现在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专业对人才培养规格中的知识性水平要求较高,注重学生知识体系的广博、精深,有的还推行本硕连读的基地班培养模式,如江南大学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外适质量标准。主要指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教学型院校不同的专业都提出了社会对此项专业所需人才的规格要求。如江南大学传统的生物工程专业(酿酒方向)对人才的规格要求是“本专业培养在酿酒技术与工程领域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能从事酿酒工厂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的高等工程技术专业人才。”金融学专业要求毕业生“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金融业务、投资业务、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

个适质量标准。即满足人的个体发展需要。教学型高校不仅对人才的培养规格有具体的要求,也要促进入的全面和谐发展,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能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专门人才”等等,通过学校对专门人才的系统培养,使毕业生需求得到满足,价值得到增值,将来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对完善教学型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推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从以下8个方面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具体的评价: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再加上特色项目,这是一级指标,再分成19项二级指标和44个观测点具体评价学校。对于今后评价体系的变化,我们提出如下改革的建议:

(1)要强调教学型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是指培养什么样的人,它集中体现了教学型院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定位。有恰当的、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是我们评价教学工作的出发点。

(2)要突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教学型院校要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体现其外适性的特点,要有一定的社会对学校和毕业生的评价作参考。这样也有利于学校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

(3)要体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型院校的师生比可能没有研究型大学高。但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在教学方面的精力投入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4)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大学生是质量的主体,将大学生就读经验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监控依据并将其整合到高等教育评估活动中去,对实现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目的有重要意义。未来的评价应该是一种发展性评价,需要通过大学生就读经验的数据和信息来研究学生在大学里的收获和产出,并作为探索大学教育实践有效性的主要标准。

(5)要重视教学条件的利用。高等学校要实现教育效益最大化,充分利用学校各种高等教育资源,重视成本核算和控制,创造出尽可能多的高等教育产品。

(6)要加强对专业和课程的评估。除了水平评估外,借鉴国际和国内部分著名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对课程和专业的评估,以加强对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质量保证等方面的了解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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