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工作信息简报一期

2025-06-22|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反洗钱工作信息简报一期(共11篇)

1.反洗钱工作信息简报一期 篇一

反洗钱,请您一起行动

我行在2011年10月根据分行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反洗钱内容并开展一系列相关的宣传活动。期间,在反洗钱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全行人员在晨会时间集中学习反洗钱知识,并根据分行印刷的《远离犯罪 警惕身边的洗钱陷阱(大众版)》宣传册的主要内容,在附近写字楼和社区组织反洗钱的知识普及等相关宣传活动。

根据分行下发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通知,我行于第一时间安排全行人员在晨会期间学习了反洗钱监管法规及我行相关制度规定,并对不同岗位人员做了工作安排,尤其是营业厅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营业室内外共同配合,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同时在营业大厅悬挂“严格防控,扎实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条幅,并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提高认识,全民参与,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等字样的宣传内容。此外,还在营业厅内设立“反洗钱法制咨询台”,并安排值班大堂经理为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反洗钱相关内容的简单宣传。

现在社会中存在许多不法分子,以各种层出不穷的方式用电信汇、地下钱庄等手段进行诈骗,基于这种情况,我行根据自身的地理位置深入附近写字楼、居民区,在人流相对密集的地点设立相关宣传网点进行宣传,为来往人群介绍洗钱行为,发放反洗钱宣传册,并结合相关实际案例,加深大众对洗钱等不法活动的认识,得到广大居民认可及好评。

反洗钱宣传活动结束之后,我行将保留现有宣传材料,把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之一,并切实加以落实。

2.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问题分析 篇二

关键词:反洗钱;村镇银行;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10-0034-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0.09

近年来,村镇银行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促进了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但是,面对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行为,村镇银行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反洗钱工作开展中遇到了不小的挑战。以海南为例,到目前为止,其辖内的村镇银行初步建立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搭建了反洗钱机构,已着手开展了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识别等工作,也在一定程度开展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然而,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仍存在若干问题,亟待解决。

一、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虽已正式开展,但在反洗钱义务的全面履行上,各村镇银行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较为薄弱,执行力度不足

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有4家村镇银行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制度中缺少明确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或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规定等核心内容。二是制度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有2家村镇银行的个别内控制度依据的是2003年颁布、2006年已废止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年3月开始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未予以体现。三是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2011年,人民银行推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以来,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在申请加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便会初步订立反洗钱内控制度,但有4家村镇银行未严格执行其内控制度。

(二)反洗钱组织机构成员职责规定不明,实际运行效果有限

其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未覆盖所有业务部门。如某村镇银行内设营业部、办公室、市场营销部和风险管理部等四个部门,但反洗钱组织机构的成员只包括营业部,未涵盖其他业务部门。其二,反洗钱组织机构各成员职责规定不明。有2家村镇银行虽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构成,但各成员的反洗钱职责并未根据业务发展明确规定,无法确保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其三,反洗钱组织机构未得到实际运行。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来从未开展过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部署相关反洗钱工作,也未见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反洗钱工作有效地指导。

(三)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工作执行不到位,难以全面了解客户真实身份

首先,未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有6家村镇银行的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格式中缺少“职业”、“国籍”、“性别”、“有效期”等基本的身份信息;另外2家村镇银行虽设计了相关表格,但信息登记不完整,部分客户的 “职业”、“常住地址”等信息并未登记。对于证件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客户,有7家村镇银行表示未有可靠手段予以发现和提示。其次,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一直未对客户开展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再次,登记留存的客户基本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个别村镇银行留存的部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模糊不清。

(四)反洗钱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力度亟需加强

第一,反洗钱业务系统不够完善。有2家村镇银行尚未建立反洗钱业务系统或借助于发起行可靠的业务系统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4家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设计存有缺陷,如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无法提供已上报交易的查询比对、未设计可疑交易补录功能等。第二,未按要求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已发生不少大额交易,但一直未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有2家村镇银行对反洗钱业务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直接上报到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未对这些可疑交易进行更多的人工分析。第三,未按规定留存可疑交易人工分析记录。有3家村镇银行表示会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主动筛选剔除系统提取的异常数据,但都无法提供可疑交易的人工分析记录。

(五)反洗钱培训力度不足,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业务知识较为薄弱

有4家村镇银行未自行组织开展过反洗钱培训,培训主动性和力度不足。半数以上村镇银行高管和业务人员的反洗钱意识不足,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只关注业务拓展和经营效益。员工总体的反洗钱知识较为薄弱,部分反洗钱岗位人员对于基本的反洗钱“一法四规”和具体工作内容都不清楚。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总体上的反洗钱意识和业务知识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政策建议

针对各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村镇银行准入要求

村镇银行的反洗钱意识总体上较为薄弱,这与相关法规在村镇银行准入环节的反洗钱要求缺失有关。目前,村镇银行准入执行的是2007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并没有把反洗钱工作纳入村镇银行准入条件。2011年,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以来,虽然加强了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新设金融机构申请加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审核,但毕竟不是法规层面的准入要求。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之中,作为一项刚性要求,使村镇银行在准入环节就意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1]。

(二)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协助完善其反洗钱业务系统

海南省各村镇银行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各项业务系统尚未完全配齐,而开发一套完整的反洗钱业务系统需要较大的支出,受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要在短期内完善反洗钱业务系统的确有一定困难。鉴于村镇银行对地方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支持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在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开发和配套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将村镇银行上缴的税费按一定比例返回,用以支持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完善。发起行也应在入股时明确反洗钱系统的配套资金注入或代为开发反洗钱系统,以满足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技术需求。

(三)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督检查,提高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执行力

根据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要求,加大对村镇银行申请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审核力度,确保村镇银行在开业初期便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通过非现场监管评估、现场走访、高管约谈、书面质询、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使村镇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提高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对虽经多次检查,但反洗钱工作依然不力,推而不动、督而不办的,依据《反洗钱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大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

一方面,建议人民银行将村镇银行尽快纳入反洗钱远程标准化培训计划,力争在短期内对现有村镇银行反洗钱专兼职人员进行全面轮训和资格认定工作,同时加强反洗钱业务的日常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其反洗钱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各村镇银行应主动加强对反洗钱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将反洗钱工作融入日常的业务经营中,并纳入各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利用各行晨会、例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集中组织学习,并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并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考核,切实提高全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知识和技能。

(特约编辑:罗洋)

参考文献:

3.银行反洗钱报表和信息报送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督促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确保报送反洗钱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特制定《xx支行反洗钱报表和信息报送制度》。

第二章 报送人员和范围

第二条

xx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向总行和人民银行xx支行会计财务科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交易数据、工作报告以及内部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内容,如实反映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三条

xx支行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和报送本身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

第三章 报送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按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会计财务科报送的信息(每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如制度在内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更新情况);

(二)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如在内发生变化的,应于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告更新情况);

(三)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

(四)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

(五)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

第五条

应按季度汇总统计并向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会计财务科报送的信息(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

(一)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三)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能要求按季度报送的信息(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

(一)报告重点可疑的情况

按照银发〔2007〕105号文件所下发的重点可疑报送格式附加可疑情况说明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总行,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笔有经营价值的重点可疑报告。

(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情况;

(三)执行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临时冻结措施的情况;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报告涉嫌犯罪的情况; 第四章 报送形式、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分反洗钱工作报告和报表两种形式。报告以文字的形式反映本单位和季度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报表按照新修正的附表1到附表10的10个报表格式报送。

在报表的填报单位处和报告的日期处要加盖本单位的行政公章。

第八条

报送方式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送前应先查杀病毒,保证存储介质没有被感染病毒。

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如下。反洗钱报告文件名称:

单位名称+(4位)+季度(2位)+反洗钱工作报告.doc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文件名称:

报送机构的总行机构代码(15位)+数据类别(1位)+(4位)+季度(1位)+数据来源(1位)+报文类型(1位)+预留(2位,用0填充)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九条

真实性原则。各金融机构反洗钱报表工作人员要对报送的数据认真审查,确保报送数据正确,以免信息失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反洗钱工作成果。

第十条

审慎性原则。反洗钱报表工作人员在向人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县(市)支行报送前,必须经过本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

完整性原则。不得随意更改报表格式,未发生需要上报的非现场监管信息,仍需报送空白报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4.反洗钱工作讲话 篇四

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现我就围绕今天的会议主题讲三点内容。

一、转变观念、防范风险,全面做好反洗钱工作 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呈上升趋势,进入了敏感期、多发期和危险期,从近期金融案件和风险事件来看,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形式依然严峻。今年1月份,马凯副总理在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第43次会议上强调”人民银行要牵头加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制度,堵塞漏铜,严控案件风险。为此,我们省联社反洗钱办公室、办事处运营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反洗钱工作力度。为使各行社对这项工作有更深一步的了解,更好地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我认为今天召开这次视频会议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在此我想对反洗钱工作谈以下几个问题:

一、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形势

当前,反洗钱工作与恐怖融资、非法集资、走私、网络传销等犯罪行为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反洗钱工作日益复杂。

从国际政治形势来看,国际反洗钱领域不断扩展,标准愈加严格,反洗钱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工作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反洗钱扩展到反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税务犯罪、腐败、法人透明度等更敏感的领域。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新四十条建议的国际标准及 评估方法做出了大幅修订,在反洗钱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国内形势来看,反洗钱是完善社会经济体系,遏制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加深,各种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严重损害国家经济肌体健康,腐蚀社会公德。当下,国家重拳出击,做出了一系列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决策,不断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坚决打击洗钱行为,净化整个金融环境,此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障。

从金融改革和发展形势看,反洗钱是维护金融诚信和稳定的需要,反洗钱为金融机构诚信建设“立标杆”,银行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主要载体,客观上容易滋生洗钱活动的现象,一旦卷入洗钱活动,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法律风险。做好反洗钱工作能有效维护银行机构声誉,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我市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有待强化。近年来,人行陆续颁布了《反洗钱法》、《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但因为各行社反洗钱意识不够,缺乏反洗钱的工作的工作经验和敏锐性,导致反洗钱工作一直滞后不前。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行社专(兼)职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履职情况不到位,不能严格落实省、市联社各项工作要求,反洗钱试点工作目前已经结束,但五家反洗钱试点行 社仍未按照省联社的要求,实现反洗钱中心部门单设,只是实现部门内设,涉及到灵石农商行、榆次农商行、太谷农商行、开发区联社反洗钱中心在运营管理部内设,寿阳农商行反洗钱中心在清算中心内设。二是对反洗钱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反洗钱工作影响正常的业务经营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导致反洗钱信息系统数据处理不及时,不能有效防范风险。

(二)反洗钱工作质量不高。一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不严;二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行社营业机构缺乏主动性,未能尽职尽责地审查有关交易,缺乏对可疑交易主观识别和判断,重点可疑报告质量较差;三是对个别高风险客户及其相关交易没有尽职调查。

(三)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有待提高。当前,我行社反洗钱系统数据来源于反洗钱信息系统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抓取,一般采用事前、事后可疑交易报告,受业务系统及相关业务规定的影响和制约较大,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反洗钱人员素质整体不高、业务不精、经验缺乏,不能有效对交易数据精确分析,致使反洗钱系统数据采集和报送质量不高,导致在一季度季度考核中全部不得分。

四、针对下一步反洗钱工作的安排

(一)提高认识、转换观念,提高反洗钱工作主动性。各行社要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提高认识,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不仅是法律责任,更关系到XX农信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各行社反洗钱部门要做好反洗钱三号令实施的制度更新和落实工作,要通过制度落地和培训,不断提高现金岗位人员反洗钱的责任意识,以将反洗钱工作与日常的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业务合规操作;二是要转变观念,加深理解反洗钱与银行风险控制的关系,要认识到反洗钱可以遏制与金融市场密切关联的犯罪活动,能相应减少金融机构被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金融犯罪活动侵害的概率,要把反洗钱作为加强内控,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二季度没有单设反洗钱部门的试点行社要做好部门单设的整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各行社要完善监督考核办法,明确部门职责,采用首要问责制,并要尝试考虑设立专项奖金,建立健全反洗钱激励考核机制,加大对典型员工的考核奖励力度,对那些为反洗钱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员工予以奖励,进一步促进一线员工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确保反洗钱工作实效性。一是要加大反洗钱队伍的建设工作,各行社应建立反洗钱工作的专项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以各种模式开展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可以采用业务竞赛、实地宣传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反洗钱骨干,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质量;二是要严格规范反洗钱流程,重点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管理,强化营业机 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自觉性,解决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柜员对客户身份证件的识别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强化数据报送工作管理,做到可疑交易的分析、判断和审核无失误,提高一线员工准确判断可疑交易的能力,确保反洗钱工作的实效性。

(三)查漏补缺、积极配合,做好反洗钱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5.反洗钱工作季度总结 篇五

反洗钱工作是金融从业者的神圣使命,也是金融业的良心。做好反洗钱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支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恪守的准则。

8月,我们迎来了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检查。两天的检查中,我们不断的与前来检查的领导沟通交流,发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更学习到了很多反洗钱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在发现我们的缺点的同时,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针对本季度的反洗钱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合理反洗钱岗位。一直以来,我行都根据总行要求,建立了以行长为主要负责人,以全行员工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小组。此外,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内我行员工岗位调动较频繁,执行反洗钱工作报送的人员也出现了几次变化。在反洗钱电子信息报送的工作中,编辑岗的成员经历了多次变化。但在每次岗位变更之时,我们对相关人选都进行了反复的培训和考核,做到反洗钱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行之有效。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支行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

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每月一训一考,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反洗钱知识,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新反洗钱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了客户历史账户信息等相关信息的查询模块,使得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更加高效完善。本季度,我支行集中对存量客户进行了识别工作。划分出了高风险、叫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五个客户风险等级。虽然这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但是在集体努力的环境下,相信可以很快完成后续的工作。同时,由于新的反洗钱系统建立了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6.反洗钱工作信息简报一期 篇六

7月15日,亚太反洗钱组织第十六届年会在上海开幕,这是中国作为成员首次举办该组织年会。来自该组织41个成员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观察员的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出席了7月16日的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李东荣表示,国际反洗钱标准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这将会对亚太地区反洗钱工作产生新的影响,带来新的挑战。

此次会议为期五天,与会成员将对该组织内部治理、接收观察员、亚太地区执行反洗钱国际标准的基本原则、第二轮评估后续工作、新一轮评估程序、下一年度工作规划等重要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下一阶段亚太地区反洗钱工作的规划框架。由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国台办等部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亚太反洗钱组织成立于1997年,包括41个成员和29个观察员,是目前全球成员最多和覆盖区域最大的区域性反洗钱国际组织,积极地推动反洗钱国际标准在亚太地区的有效执行。中国是亚太反洗钱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并于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轮值主席。

IMF对中国经济预测持积极态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日前公布了2013年度中国经济的评估报告。报告对中国宏观经济的预测仍持积极态度,同时对中国经济放缓做出了风险提示。

IMF每年都会发布中国经济的评估报告。在今年的报告中IMF认为,尽管中国经济在上半年有小幅放缓,但预计全年仍将保持在7.75%左右的增速上,理由是旺盛的内需将抵消外部环境的持续疲软。

在乐观看待中国经济的同时,IMF也做出了风险提示——高度依赖信贷和投资维持经济活动导致风险上升。根据IMF的评估标准,2012年中国的“实际政府债务”已经超过GDP的45%。IMF亚太部副主任马克斯·罗德劳尔认为,中国经济近期的挑战是遏制金融稳定风险,控制信贷增长和非常规形式的贷款。他说:“中国的金融体系可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当前没有发生危机的风险。但在过去几年的发展中,信贷增长非常迅猛,风险和脆弱性在不断积累。”

有专家指出,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有结构性和周期性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大危机的背景下,结构性因素是主导性的,周期性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制裁

7月1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8号公告,依法公布对来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应国内多晶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2年7月20日发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经过客观公正调查做出初裁决定。初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7月24日起,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征收保证金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交相应的保证金。

本次反倾销调查的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东南亚家庭债务警钟响起?

最近一段时期,东南亚多国家庭债务呈快速增长态势。专家提醒,在市场存在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政策预期、部分外资撤离亚洲的背景下,东南亚应警惕信贷过热并汲取美国次贷危机教训。也有分析称,东南亚家庭信贷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仍处于可控范围,这一地区爆发信贷危机的可能性很小。

专家也指出,衡量东南亚国家是否信贷过热不应搞“一刀切”,储蓄率高的亚洲国家可以有更高的信贷杠杆。柬埔寨、缅甸等国的信贷量不足,需要鼓励加大信贷。另有专家表示,东南亚家庭信貸过热仅限于马来西亚、泰国等少数几个国家,不应过分强调。目前泰国的债务水平和偿债指标尚不值得担心,而印尼的债务规模占GDP比重在地区内最低。中国、印度可以有更高的家庭贷款,菲律宾和印尼也有很大空间加大信贷杠杆以提振内需。“只要东南亚国家的经常项目余额保持健康,就可以为自己的借款融资,而不必依靠国外的现金流。”

澳经济增长要摆脱“中国依赖”

日前,澳大利亚新总理陆克文在《转型中的澳大利亚经济》的演讲中谈到了澳大利亚与中国的经济关系。陆克文认为,2013年将是澳经济与贸易发展告别此前依赖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分水岭。陆克文指出,尽管向中国出口的资源与贸易商品量依旧在不断增加,但澳大利亚的收益却呈相反趋势,已下降了25%,并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

7.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我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10年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克银办[2010]51号文件要求中心及各支公司开展反洗钱自查工作。按照自查要求我中心对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的理赔案卷进行了自查,每月抽查50件已决赔案,共计600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车险

1、个别案件中的一次性赔款协议无签订日期;2、6051、8518夜间拍摄的照片由于反光,看不清楚车

牌号码;3、3134、7220、9897、10929等个别案件修车发票未

盖章或发票无日期或发票车主名字错误;或发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4、3037、3079、6063照片粘贴单上的车号无或拍照人

处为空白;

二、非车险

1、家财险172、178一次性赔款协议无被保险人签字;

2、根据农险理赔业务要求,农险案件中定损单需加盖

单位印章,还需政府财政补贴发票,现正在补入未补齐全;

三、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对私人客户领取赔款时都核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是客户指定领款人时,同时也核对领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财务并留存复印件,要求领款人在赔款收据上签字确认领取赔款;

2、单位客户要求将赔偿金划入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方时,需要客户填写领取赔款授权。

理赔中心

8.2011反洗钱工作报告 篇八

2011年,我行紧紧围绕自治区分行反洗钱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狠抓宣传培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2011年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大力提高思想认识打击洗钱犯罪,一是将反洗钱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二是认真传达贯彻人民银行“2011反洗钱工作要求”的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照自身实际,及时改进完善。同时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好做法,完善制度建设与流程,改进自身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反洗钱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贯彻落实监管规定。

内控制度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执行力是我行2011年在内控基础管理环节的重要内容,具体到反洗钱方面,我们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细化落实《反洗钱法》相关规定,从信贷事项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贷款发放、贷后

监管等环节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认真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资金收付加强了管理,特别是对于5万元以上的收付活动全部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身份核查,对洗钱风险进行控制;三是不断健全、完善非现金结算体系,拓展非现金结算业务,目前我行已和工行、农行、信用合作社建立了企业网银合作关系,支付工具的金融化、现代化、电子化为防范风险、杜绝洗钱隐患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结合各支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信贷资金发放、企业资金给付等业务环节中严格执行规定;五是结合支行业务运行情况及反洗钱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及时修改了反洗钱操作流程,将相关岗位人员同反洗钱专职人员之间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了反洗钱相关信息和数据统计工作的动态更新。

三、健全反洗钱组织结构,强化兼职人员队伍建设。

在反洗钱队伍建设方面,我行积极贯彻区分行要求,在各支行营业部门设立了专职反洗钱管理员以及反洗钱责任人,其次,设立了专职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岗,选派了从业经验丰富、业务技能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合规知识培训、宣传、反洗钱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从而实现了合规执行和监督职能的分离,为今后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的全面开展准备了条件。第三是,重新确定了我行

各业务部门及相关岗位的反洗钱联络人员,职责涵盖了信贷、风险、客户、计划等环节与岗位,明确了相关岗位的主要职责,为反洗钱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反洗钱宣传,普及反洗钱观念。

遵照自治区分行及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有关精神,我行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利用早会、行内培训等形式工,积极开展对我行全体员工反洗钱相关要求的宣传活动,重点对反洗钱知识进行介绍、讲解,确保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国家在反洗钱领域的各项政策、制度。另一方面,根据区分行及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的部署,在反洗钱法颁布5周年之际,我行于11月23日隆重举办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一是在各支行营业场所门前悬挂了条幅;二是在营业大厅张贴海报幅,简明扼要地向客户介绍了什么是洗钱、洗钱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主要内容等;三是设立咨询展台,现场答疑,受理社会群众有关反洗钱的各类咨询,使广大市民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四是发放宣传手册《反洗钱知识问答》,使参与群众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五是加强沟通,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针对信贷内勤、客户经理、资金计划等部门,向大家认真讲解反洗钱在各条线业务环节中的要求,特别是对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及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使之充分理解并认识到日常业务活动中反洗钱义务的具体要求,避免了以往对内控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及业务经办规则的误解,提升了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及反洗钱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升专业素质。

在培训方面,一是提高支行一线人员的反洗钱培训教育认识。详细向客户经理介绍洗钱的概念、过程、渠道、危害性以及反洗钱的刑事法律制度和参与反洗钱管理的金融监管机构等;大力提倡客户经理认真协助柜台人员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交易记录保存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我行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义务等;使客户经理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及我行内部规章制度,了解放贷、收贷环节中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确保我行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在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行内早会、例会、视频会议及集中培训活动,学习反洗钱法、其它反洗钱法规、外部监管机构以及区分行有关文件和管理制度,从而使各级管理人员、内勤人员、客户经理充分了解到监管机关的政策政令以及上级行的规章制度在反洗钱方面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

六、不断推进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识别工作。

在大额交易方面,由于我行一直推进区分行“非现金”结算业务操作,一方面,引导客户通过企业网银、POS机等交易方式,提高作业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从而赢得了绝大部分的认同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控,严格把关,对于柜面现金收、付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大额现金交易的审批核准制度,从而降低了现金交易数量。

可疑交易方面,深入学习、反复研究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可疑交易,同我行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反洗钱管理系统根据各种可疑交易的特点、性质不同,对系统难以识别的可疑交易进行人工识别,对具有一定规律的可疑交易通过反洗钱系统自动提取,并辅以人工分析、甄别。通过对各项数据的分析、整理,多数可疑交易数据实际上并不符合可疑交易的条件,对这类数据未将其确认为可疑交易。

七、认真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我行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及时完善了客户身份识别环节存在的漏洞。我行在所有网点均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鉴别仪从全年业务交易运行情况来看,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系统以及电子验印系统运行下,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执行情况相对较好。

日常业务运行中,各营业网点坚持按照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客户资料在系统内外及时更新,对变更后的资料归档在原开户资料中;各营业网点均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与客户签订匿名或假名账户管理协议,不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办理业务。所有超过限额给付业务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件识别身份,并将复印件附支付凭证后,装订在会计凭证里面。

八、积极开展合规自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分行安排,我行先后于7月份、10月份组织合规部门对各支行反洗钱、账户管理等工作进行现场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及时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力争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做到严谨认真、合规合法、安全高效。

九、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不足

从全年来看,我行的反洗钱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各级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足,在识别复杂交易行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外勤业务条线队伍中因管理模式各不相同,部分客户经理对反洗钱认识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2、反洗钱工作同日常各项作业结合程度低,反洗钱的实际操作和要求向各项业务操作的转化程度和效果不佳。

3、反洗钱的培训还相对滞后,主要体现为培训的时间较少、内容单

一、受众有限、深度不足,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4、总行配套的反洗钱管理系统虽已投入使用,但功能相对较少,对业务工作的支持力度不高,有效利用率偏低,难以满足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十、2012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一是要加强日常培训与宣传力度,针对反洗钱操作人员要进行法规知识、业务操作、可疑交易识别技巧、反洗钱案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这些一线人员全面掌握相关作业技能;针对各条线业务队伍进行法规制度和理念方面的宣传学习,确保客户经理在营销客户环节掌握客户基础信息、深入了解客户。

二是积极开展横向合作,加强系统内纵向沟通。认真向各标杆单位、先进单位学习,发现并改进自身不足;同时要加强同总、分行及各兄弟支行间的沟通联络,以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在营业网点、财务信息部、信贷管理、风险管理、资金计划等部门持续不断地健全、完善反洗钱交易记录,建立反洗钱日常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对日常业务操作中出现的交易进行分析、识别、记录、统计并及时上报。

四是加强反洗钱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建立反洗钱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作为这些人员晋升、加薪等方面的依据。

五是健全反洗钱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根据总、分行相关办法,结合我行实际业务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的《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内部考核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尽职调查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以适应新时期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9.反洗钱工作心得体会 篇九

首先,增长了自身知识,改善了我的知识结构。本次培训主要安排了十个方面的讲题,既包括有具体业务知识,像“新形势下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发展”、“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也包括有宏观方面课题,如“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与稳定”、“当前国际局势热点透视”,还包括有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内容,如“履职能力与创新思维”、“国家公职人员心理问题及其调适”,等等,担任授课人员既有总行领导,也有教授学者,他们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从方方面面帮助我们增长了见识。有些领导、学者还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毫无保留地合盘托出,如此近距离聆听业界权威们的耐心细致讲解,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对于我们基层工作的央行干部真的是非常难得、非常宝贵。众所周知,当前社会是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自身工作中所面临的知识更新频度更快、任务要求更高,此种形势下,此次培训为我们提供的知识养分,对于丰富我们的知识积累、改善我们的知识结构,促使我们在现实挑战面前游刃有余地做好本职工作,尽管说有些杯水车薪,但无疑是雪中送炭,益处多多。

其次,加强了同行交流,汲取了有益经验。本次培训,还穿插了座谈讨论、工作经验交流环节,这为我们学员相互之间沟通了解、取长补短创造了契机。此次参加培训的150名学员,分别来自全国各地,虽然说我们大家都在基层央行工作,但毕竟,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工作认识上每个人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工作开展上不同单位也会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事实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通过小组座谈讨论,使我对今后如何立足本职岗位高效做好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通过听取大会经验交流发言,使我对一些地方基层央行在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搞好国库业务工作、促进货币政策实施等方面先进的工作经验,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此次培训不仅为我们基层央行工作者搭建起了一个学习知识的平台,同时也为我们打通了一个彼此交流实践经验、共同促进基层央行事业稳步前进的有益通道。

再次,明晰了身份定位,把握了工作方向。无论是在总行领导的授课中,还是学员之间的讨论过程中,[莲山~课件 ]大家都普遍提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中级职称在很多人而言不过是一个“影子身份”。这主要是指我们自身对于“中级职称”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开展工作时很难想到自己是一名中级职称人员,应该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学习、如何更高效地开展工作;而作为很多单位,也较少在实际工作当中有意识地激发中级职称人员的潜能,更好地为中级职称人员应对挑战、创先争优创造更有利条件。其实,在全国人民银行系统,中级职称人员占了半数,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到我们整体的工作效果。这次由总行人事司部署、郑州培训学院组织实施的中级职称人员业务培训,可谓审时度势,抓住了关键。这本身就向我们广大中级职称人员释放了一个“认识自我、建功立业”的强烈信号,而通过十天来的学习交流,又进一步促使我们明确了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更好地把握自我、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作为一名中级职称人员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扎扎实实履行职责建功立业。

当然了,此次培训,还使我有缘结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基层央行朋友,收获了友谊。使我有缘领略领导、学者们的风采,不只是学识上的风采,更兼职业道德、人格方面的魅力。比如像授课的总行领导,虽说他们身居一定地位,但他们非常平易近人,上课前后会非常恭敬地向在座学员鞠躬致敬、回答学员们的问题时非常耐心,而且循循善诱,特别像马林巡视员,三个小时一直站着给学员们授课,力图给学员们讲解更多关于人民银行成立的相关知识;而像一些院校的专家学者们,他们讲解中所透露出的对于学习、研究的孜孜以求精神,也极大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们。这些方面,虽然不是具体的理论知识,但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会对我们今后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良好作用。

10.反洗钱宣传工作报告 篇十

反洗钱宣传工作报告

在江苏省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号召下,在强烈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下,我司于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30日开展了以“了解反洗钱知识,遵守反洗钱法规“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司主要针对我司客户群进行反洗钱知识普及,向老客户宣导介绍反洗钱相关知识,使其了解反洗钱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目前我国对反洗钱工作日益重视,以及反洗钱工作对于维持社会金融秩序稳定的重大意义。

活动过程中各销售团队给予了积极配合,我们的销售人员不辞辛苦,走家窜户,耐心讲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客户的认同与理解,同时也成功劝说一些客户更新了其客户信息,如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甚至有些客户因生活经济状况稳步上升,接受了销售人员的意见,调整了自己的投资与保险方案,宣传活动取了实际成效。

在宣传月期间公司柜面为配合此次活动,在营业场所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使公司所有员工融入反洗钱宣传活动中来,调动宣传气氛、增加宣传效力,并且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还设立“反洗钱咨询台”,统一解答销售人员或客户关于反洗钱的疑问。

总之,此次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不但增加了公司销售人员对反洗钱的认识,也提升公司内勤员工对反洗钱的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更

新了客户信息,增加了我们对老客户的了解,取得较实际的效果。

苏州中支反洗钱工作小组

11.反洗钱工作报告 篇十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中心支行:

在人行上海中心支行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分行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强调要严格遵守反洗钱法规,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2008年我分行各项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反洗钱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机构岗位设置进一步健全,明确了职责和报告流程,积极开展反洗钱培训,员工反洗钱意识和技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建设,明确反洗钱责任。

由于分行领导班子的调整、反洗钱人员的变动,同时为紧跟反洗钱工作新形势,我分行先后两次修订印发了《上海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关于调整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反洗钱办公室成员的报告》,并向人行作了汇报。该报告完善了反洗钱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单位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反洗钱职责,制定了反洗钱工作报告路线图,捋顺了报告程序,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纳入了原有反洗钱职责,使相关单位及人员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保证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我总行在今年先后制定了《上海发展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规程》(沪发银[2008]244号)、《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08]203号)、《关于印发〈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操作流程和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发合[2008]2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银 [2008]581号)等系列制度,从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等方面,根据反洗钱法的新内容和新要求,从总行层面对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反洗钱操作,进一步明确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有关要求,保证合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反洗钱责任。

7月份我分行对本机构2008年5月份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交易逐笔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不足,提高了报告质量和效率,规范反洗钱报告数据的报送。

8月19日至25日,分行对所辖机构反洗钱报告机构网点信息进行核对,向总行报送了《上海发展银行反洗钱报告机构信息情况表》,及时更新分行反洗钱报告机构网点信息,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2008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人行有关规定和我总行有关通知的要求,我分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检查组,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各网点开展自查的同时,分行检查组对各网点的各项反洗钱工作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为各分支机构2007年11月至2008年8月期间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此次检查对督促所辖分支机构完善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落实反洗钱岗位责任,加强客户尽职调查,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水平,促进我分行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四、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

2008年4月2-3日,我分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领导和反洗钱负责人参加了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的上海市金融机构2008年反洗钱业务培训班。随着我国《反洗钱法》等系列反洗钱法规的相继出 台,反洗钱工作内容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人行的此次培训,犹如指导反洗钱工作的及时雨,为我分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中国反洗钱检测中心主任和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副行长等反洗钱领导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指出了当前反洗钱工作要点和不足,对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反洗钱工作,具有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意义。

2008年4月10日,我分行召集各业务条线合规经理、会计经理和反洗钱人员,合计42人,召开了合规工作培训会议,及时传达了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会议和我总行合规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对我分行下一步合规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做了部署要求。此次培训,从反洗钱组织架构建设、职责划分、反洗钱内控制度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具体反洗钱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对员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同时,还认真学习了我总行印发的《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08]203号)。通过培训,有效的增强了广大员工的反洗钱自觉意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反洗钱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从而更有效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防范洗钱风险。

2008年5月8日,我总行合规部就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操作组织召开了视频会议,对我总行制定的《上海发展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沪发银[2008]244号)和《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08]203号)进行了详细的解析。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组成员、合规经理、各网点会计经理、反洗钱报告员和有关市场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我分行进一步强调所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 类工作的通知》(沪发银沪[2008]71号)的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通力协作,保证高质量完成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有效履行了解客户职责,夯实反洗钱基础工作。

2008年8月8日,分行合规部对新入行员工进行了反洗钱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从反洗钱基本法规制度、反洗钱的渊源、洗钱的主要表现形式、可疑交易的类型等方面,对新入行员工进行了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反洗钱法规和自身义务,认识到反洗钱的责任。

8月28日,我分行召集各支行会计经理和反洗钱人员,合计16人,召开了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要求专题培训会议。会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批复》(银复[2008]16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08]155号)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和填报规则,还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有关客户交易信息和身份信息提取、转换、分析技巧进行了培训。

四、重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客户洗钱风险分类。

我分行充分认识到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是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进行可疑交易分析,发现洗钱案件线索,遏制洗钱犯罪的基础。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人行上海中心支行的文件精神和我总行《关于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对象筛选标准的通知》(发合[2008]25号)和《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08]203号)的要求,我分行成立了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组,由主管合规工作的行领导任组长,各部 门、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组还常设办公室,由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条线合规经理及反洗钱报告员为成员。我分行印发了《关于落实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沪发银沪[2008]71号),明确了各单位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合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各业务条线,特别是市场部门及市场人员,协助网点会计经理和反洗钱报告员了解客户身份和业务信息,做好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目前,我分行已先后根据我总行的统一部署,完成了两个批次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有效的夯实了我分行反洗钱的基础工作。

五、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我总行在去年11月份开发投产反洗钱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又开发了反恐融资“黑名单”系统,并于今年3月份正式投产,同时在实际使用中不断优化功能。以上两个系统的开发投产,在大大减轻了反洗钱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更有效提高了我分行大额、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和反恐融资的质量和效率,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以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六、积极履行反洗钱报告和协查义务

前三季度,可疑交易报告上,我分行累计报告单位人民币可疑交易221份,涉及金额为235750万元,个人人民币可疑交易137份,涉及金额为37834万元;单位外币可疑交易13份,涉及金额为292万美元,个人外币可疑交易38份,涉及金额为310万美元。

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对421个对公客户和13532个对私客户进行了身份识别,对322笔对公客户和1268笔对私客户的一次性交易进行了有效身 份识别。

积极协助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开展打击洗钱活动,协助人行上海中心支行查询洗钱信息,并及时如实反馈查询结果,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安全。

综上所述,虽然我分行各项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很多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我分行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

一、在管理上加强对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知识、法规培训,提高柜员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意识及技能,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对客户资料审核及及时更新,认真分析、发现可疑交易,保证上报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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