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

2025-05-23|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精选10篇)

1.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 篇一

公司团委委员分工及其职责

一、团委书记:

1、全面主持团委工作,抓好团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开展青年工作;

2、在党委领导下,积极联系工会、妇委会等相关组织,展开思想教育活动,及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

3、关心指导团支部工作,切实做好团队建设,抓好团干部的管理。

二、团委副书记:

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

2、协调和监督团委委员及团员工作的落实情况;

3、拟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组织委员:

1、向各支部及时传达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2、负责管理团委文件资料收发、相关档案管理、会务组织、团费收缴(建立收支账目)等工作。

四、学习委员:

1、负责管理团组织建设基本信息(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的更新维护)、团员干部培训等工作;

2、配合做好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资料收集工作;

3、拟定团委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竞赛、经验交流,推广好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指导各支部建立学习型支部,根据公司及上级团组织要求,推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将团章印发各团支部进行深入学习、贯彻,要注重团的基础知识的学习;督促各团员青年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思想和要求;

5、协调各团支部做好各项创优工作。

6、做好团委及团员会议的文字记录。

五、宣传委员:

1、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认真做好团的信息宣传及上报,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与工会、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报道团委的各项活动; 充分利用公司的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公司网站等),努力营造出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原有基础上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加大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文化建设;

2、建立团委文体活动阵地,加强对文体活动阵地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团内重要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确保留存完整的影像资料。

六、文艺委员:

1、根据团的工作实际,发动和组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让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学习、成长,打造一支具有生命力、充满活力的队伍;

2、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各种文艺比赛(如体育、棋牌比赛等),争取尽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如“五〃四”、“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协助团委组织联欢晚会、文艺演出等庆祝活动。

公司团委 2012年1月

2.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 篇二

我国中央法规中有6部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及其职责相关,包括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996年12月2日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2009年7月24日颁布实施的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2014年6月1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与此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地方立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北京、安徽、重庆、广州等地先后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

一、职责分工视角下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现状

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监督制度部门、 主管部门、形成单位、管理单位等角度来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现状如下:

1.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组织部门对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监督和指导职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党委组织部门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法规的制定,如1996年的《规定》和2014年的《通知》。第二,法规中有明确规定。1996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说明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014年的《通知》第一条中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1996年《规定》第三条中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014年《通知》第一条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是2008年改组成立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13个主要职责中没有和档案工作直接相关的内容。省级和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有部分内容与职业中介机构相关,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属于职业中介机构。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有“设立省级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的行政许可权,“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对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等;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有“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的行政许可权,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处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等的行政处罚权等。中央、省级、地方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与行政权力清单中均无直接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有效解决现有档案内容及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

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法》中明确了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档案事业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因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也属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1991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国家档案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机构主要职责范围与业务管理权限的意见》 明确说明:“中央、国家机关的档案机构,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可根据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和档案管理的特殊要求,对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机构对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时,应注意与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调一致。”1990年颁布、1999年修订的《实施办法》中第七条和第八条分别对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包括研究制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但1996年 《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颁布,并没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规定》 在表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主体时也未将其列入;2014年虽然国家档案局是联合发布《通知》的五部门之一,但该《通知》在表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时,仍没有提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见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地位仍需进一步确立。正是由于缺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法规缺少档案管理的专业视角。这一现象在部分地方的立法中得到了改善,如2009年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档案局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和颁布实施的《重庆市死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对死亡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主体和职责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填补了中央法规对死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空白。

4.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1996年《规定》中第四条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是县以上的(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1]442014年《通知》第一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中增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使管理主体得以扩展并获得多元化发展空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于开发、配置各行各业的人才资源,受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人事代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集体户籍挂靠等相关服务工作。虽然部分中央法规对这类机构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进行了简要的规定,但在实施时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不足,导致档案收集不全,难以及时更新;与流动人员缺乏沟通,导致“人档分离”、“死档”现象严重。据大河网2015年3月份报道,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和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死档”已达10余万份。这会在评职称、 、 转正定级、考公务员时给流动人员带来不少麻烦。除了相关法规中规定的管理机构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践中还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管理主体。如教育部下属的留学服务中心在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1999年成立北京市留学人员档案库,管理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2009年 《重庆市死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在描述死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原管理机构时,使用了“各级人民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或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的描述,而根据1996年《规定》,街道办事处或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除此之外,部分第三方劳动力市场、失业管理机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等也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这说明实践中存在大量《规定》之外的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人事档案管理不受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 部分档案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5.高校及中专院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根据2014年《通知》及《规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辞职、退职、 、 被开除公职等情况的干部及公务员的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高校及中专院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做好学生档案或干部档案的收集、保管和转递工作,但部分管理主体的档案管理不规范、转递档案不及时,导致档案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足。

二、明确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管理主体种类多、数量庞大、职责混乱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质量,因此必须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及职责。

1.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2014年的《通知》,党委组织部门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科学管理档案,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应明确职责,做好职责划分,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同完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法规,建立“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妥善应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急需丰富和多元化、管理设施和人员不足等问题;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等的执行力,对违法违规现象加以惩处。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着全国档案事业,也应该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管地位, 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申请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时,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授权。其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有效发挥其管理作用。除参与相关法规的制定外,还要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相关授权的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在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形成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与其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细化管理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实现管理服务标准化。实践中存在的其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充分做好准备,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取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管理。2007年北京市发布的《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 就提出市人事局要分批公布该市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名录。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 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在此基础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参与此类检查,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监督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合理分工。

3.团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篇三

一、团支部委员的设立

团支部干部的配备应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根据团支部团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配备。团支部一般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员不足7名的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立书记1人。团员超过15人的支部可增设副书记1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团支部可以增设委员,如文体委员、学习委员。

二、团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团支部是团组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组织发挥战斗作用的前沿,选配一支优良的团支部干部队伍对团支部发挥战斗前沿作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团支部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1)政治上要坚定。具有相应的理论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团干部应有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政治觉悟,具备条件的支部,要积极推荐优秀团干部参加学生业余党校学习。

(2)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各科文化知识及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班级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三、团干部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团支部团干部会议和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团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定期召开团干会议,以团支部组织生活工作为轴心与班长联合,把班级的工作与团支部的工作结合,尽量把工作做到最好。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好班风、学风的建设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全班学生的学习生活。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

3.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4.同班主任、班长和上级团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每月汇报,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支部的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每月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6.每次的活动要主动承担任务,为使活动更好地完成,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日常生活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如积极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等。7.每次安排团组织活动的时候,要及时向大家宣布,并且把工作分配到位。

四、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团小组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团员数量及构成(男、女比例,年龄状况,学习状况等);团员的流动情况(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每学年初要做好团员基本情况统计工作。2.团员团籍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颁发;建立《团员花名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团籍的注册、注销等。

3.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向团支部提交团员发展计划,计划通过后,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人团标准时,向支委会提出发展建议,并做好接受新团员的组织工作。

4.组织过好支部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从而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5.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组织委员要经常采取个别谈心、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团员进行理论教育、形势教育、理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教育,了解团员的思想,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对团员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按时收缴团费等。

6.指导团小组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团小组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五、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结合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重心,开展宣传工作。

4.团委职责分工 篇四

团委书记:

1、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有关工作;

2、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

3、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

4、负责每团员、团支部评优工作;

5、负责校团委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

6、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校外联谊工作;

8、负责校文明展示台建设工作;

团委副书记:

1、负责校艺术团工作,组织学校的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2、负责组织策划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3、负责校团委橱窗宣传、黑板报宣传等工作;

4、负责广播站、国旗班日常管理工作;

5.学工办和团委职责分工 篇五

1、辅导员的工作安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及考核工作;

2、全院学生的奖、贷、助、勤、补及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3、全院学生的学风建设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如学习纪律、生活纪律、早操等;

4、全院学生管理工作,如学生请假、缴费注册、办证、体检等;

5、学院学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迎新组织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7、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及离校等工作;

8、学院分党校的日常工作;

9、学院领导及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团委职责范围:

1、学院团建工作,含团组织班子和队伍建设、团员思想教育、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支部工作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团干培训等;

2、院学生会和社团的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3、院学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及学院IT论坛、学生软件项目开发中心的组织工作;

4、学院宣传工作,含学院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及校内外工作宣传等;

5、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工作;

6、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工作;

7、协助学工办抓好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等工作、;

8、协助学工办完成一些诸如迎新等大型工作;

6.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 篇六

党支部书记: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积极配合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五)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三)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四)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五)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及有关上报材料。纪检委员职责:

(一)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党员民主评议、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等情况。

(二)协同党支部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三)协助组织委员收缴本小组党员党费。

7.规划建设局工会委员职责分工 篇七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执行力,经研究,现将规划建设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各委员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会主席:**

主持机关工会全面工作。

二、工会副主席:**

(一)配合主席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机关民主建设,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

(三)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在机关建设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规划事业的发展;

(四)引导和支持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五)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条件,维护干部职工的人身

1安全和身心健康;

(六)掌握和用好工会经费;

(七)了解和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开展慰问工作,善于通过各种途径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

(八)创建职工之家,增强工会凝聚力。

三、组织委员:**

(一)发展新会员,负责会员入会登记及办理审批工作;

(二)对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三)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机关工会委员会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注重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管理工会文件和会员登记表有关资料档案保管工作;

(六)做好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和组织统计工作;

(七)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四、经审审查委员会主任:**

(一)审查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

(二)督促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

(三)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六)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和离任审计工作;

(七)参与特区管委会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八)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五、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一)负责联系指导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二)根据机关工会工作计划,开展有关的妇女工作;

(三)负责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法规法律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负责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五)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

(六)负责处理好女职工日常事务,密切联系女职工,注意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七)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六、文体(宣传)委员:**

(一)负责组织和参与上级工会开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二)负责职工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经常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进行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宣传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等;

(四)负责办好职工娱乐活动场所和图书室,抓好各种兴趣、爱好小组活动;

(五)承担工会通讯员任务,及时将工会的活动信息以稿件形式提供给有关部门;

(六)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工会职责分工******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0年3月7日

8.团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篇八

一、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的情况,全面安排团组织的发展工作,当基层团支部在发展工作中遇到困难时,组织委员应及时引导,并帮助解决,使团的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常了解团员、学生思想发展状况,安排必要的团课学习。

三、掌握团员学生中的先进事迹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表彰、批评或处分工作。

四、经常对团员学生进行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督促和指导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全校团员大会,集体过好组织生活。

五、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新团员的入册登记、收缴团费、接转团员关系、发团微、团委会的会议记录等工作。

9.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 篇九

各位业主:

。2009年11月15日,路桥区水天一色小区第一届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王学荣等十七名业主委员会委员。11月18日,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张敏刚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学荣、王洪麟、彭晓明三人为副主任。业主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现将业主委员会各成员职责分工公告如下:

一、主任张敏刚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小区共有设施设备的经营开发。

二、副主任王学荣协助主任分管财务、审计、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法制工作,负责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1.委员余旭芳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2.委员陈海波、刘臣昂负责法制工作,协助副主任王学荣开展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3.委员吕洁吉、金小华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考察和选聘工作,协助副主任王学荣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调。

三、副主任王洪麟协助主任分管卫生、绿化等日常物业服务和文化、宣传工作,负责处理业委会日常事务。

1.委员林冬初负责共有设备设施监管及维修工作。

2.委员李小连、黄富满负责卫生、绿化工作。

3.委员应友刚、张云莲负责文化宣传工作。

四、副主任彭晓明分管治安及与广大业主的沟通工作。

10.团委分工及委员职责 篇十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特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杨顺斌(党支部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晨光(政教主任)李勇海

组 员:贺礼松、潘胜杰、侯兴英、杨再云、潘顺锦(退休 2014

(关工委主任)教师)、潘明礼(退休教师)杨焕发(退休教师)三江乡中学 年4月16日

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学校党支部工作计划,作为党组织“创先争优”的组成部分。

2、听取关工委工作总结汇报,协同党组织定期研究关工委工作。

3、动员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教育工作者在行动,奉献在社区”活动,组织布置安排、指导落实、总结表彰。

4、协调学校各部门配合、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

5、争取行政支持,提供时间、地点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6、关心支持参与关工委工作.副组长主要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主持关工委的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关工委工作的计划、活动安排、进行工作总结汇报,整理和完善资料。

3、组织关工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和工作制度的落实。

4、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思路,形成工作特色和亮点。

团队职责

1、每年新教职工上岗前培训时,事先告知关工委主任,以便安排老领导、老教师讲课。培训结束后,对老同志讲课的反映、意见向关工委反馈,以便改进工作;

2、在学生中开展有关政治思想教育、文明道德建设、法制纪律、文化科技活动需要关工委参加配合时,及时与校关工委主任或有关委员联系;

3、配合搞好家长学校的组建和管理;

4、校关工委发放奖学金时,协助对享受奖学金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的评选工作。教师代表及社会人士代表职责

1、了解掌握各时期学生中突出的思想倾向和问题,请及时告知关工委组长; 离退休教师代表职责:

1、通过党总支、老同志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说明关心下一代是老有所为的最佳选择,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对老同志身心健康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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