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2025-03-21|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精选8篇)

1.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篇一

有关企业安全隐患清单

武汉市:

一、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

1.蒸汽螺栓未安装到位,8孔螺栓只紧固其中4孔; 2.环氧乙烷装置区楼梯未固定,易引起金属静电。黄石市:

一、湖北富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常闭阀未挂牌; 2.动力线外管老化;

3.装置区内20米电线未穿管,无防爆保护。

二、湖北远大富驰有限公司 1.甲醇装卸区与控制室距离过近;

2.风险作业不规范。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没有与动火作业进行区分。

三、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

1.现场管理不规范,车间入口处设置有吸烟区; 2.车间环境较差,气味刺鼻,工人未佩戴相应呼吸防护用具;

3.未配置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四、阳新富池烟花爆竹零售店

1.零售店隔壁民房内堆放了二十几件组合烟花; 荆州市:

一、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部分项目(如车辆保险、安全管理人员工资、环保费用等)不属于财企[2012]16号文规定的使用范围;

2.动火作业票分级不规范;

3.隐患排查与整改未按制度落实,如整改台账与检查记录不一致、整改通知书无整改措施意见; 4.液氨安全阀下阀门常开未铅封化管理; 5.甲醇罐区卸车接地线通过物料管线接地; 6.防火堤对外排水无安全水封;

7.冰机房控制室与压缩机间未隔离且操作室门正对设备间。(松滋市安监局已在前次检查中提出问题并责令整改)

二、湖北瑞石化学有限公司

1.液氯气化器排三氯化氮排污点选择不当(设置在气化器出口气液分离器上),且未对排污进行分析;

2.液氯钢瓶出口紧急切断阀未正常投用(旁路打开),不具备紧急切断功能;

3.尾气吸收系统6台电机5台不防爆,且未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

4.氯化釜未设置釜内压力调节、联锁,未设置压力泄放设施; 5.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氯化危险化工工艺要求进行进行评价(压力检测、安全泄放等);

6.核实控制室电脑显示的联锁逻辑关系(1#釜温度与冷却水连锁);

7.特殊作业票无完工验收确认,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仅有作业前的一次检测分析,动火作业分析数据记录有误,同时涉及其他类型特殊作业未开其他类型作业票;

8.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进行评估。

三、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1.两台液氨储罐均无标识(A、B罐标识);

2.液氨备用储罐现场标识与储罐实际状况不符(备用罐处于使用状态、现场标识为备用罐);

3.空气呼吸器未对瓶子编号,检查记录不细(两台压力记录无法分辨各台压力);

4.液氨输出管道上管道安全阀下阀门打开未实行铅封化管理;

5.核实液氨球罐上直接焊接避雷针的合规性。十堰市:

一、郧西海天实业有限公司

1.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企业排查实际和规范要求,且排查台账和制度不一致,制度未有 效实施;

2.未制定规范的三级培训教育计划,未见车间及班组级培训记录,仅见培训考试卷;

3.精丙烯罐东北侧丙烯输送泵管道法兰防静电跨接线采用“长跨”连接,应逐个跨接;

4.制氮机房西侧储罐放散管未接出室外,原手动放散管闸阀出口端未采用盲头封闭;

5.卸料区未设置卸车停置区,无车辆进出引导线。

二、秦巴钡盐有限公司

1.制定的隐患治理制度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完整,隐患排查制度未有效实施; 2.未见三级培训教育计划,未如实完整记录培训内容(仅有会议签到表,1个季度的培训会议纪要和考试试卷); 3.电气设施方面:电气线路拖地现象多,电气线路沿金属物架敷设,有两处配电箱直接安装于金属立柱上,未采取绝缘措施;

4.机械防护方面:多处走台、平台的防护栏立柱和横栏选材不合理,直径与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硫化钠刮片工段一电机皮带轮无防护罩;

5.标识标牌:厂区多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阀门无开启方向标识。电气控制柜按钮标识不清晰;

三、郧西县郧祥烟花材料有限公司 1.中转库堆垛未采取防潮措施; 2.光药机地脚不稳固;

3.涉药机械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电屏运输车无释放静电装置。

四、郧西县永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47号引火线中转库树木超过了避雷针高度;

2.亮珠混药机工房防静电措施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涉药机械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3.厂区制度牌用玻璃装饰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五、竹溪县祥瑞花炮有限公司

1.涉药机械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内筒压过火泥机引线盒位置不符合GB50161规范要求;

2.压笛音筒工房使用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的工具; 3.扦引机引线隔离工房不符合GB50161规范要求; 4.烘干房结构不符合GB50161规范要求。荆门市:

一、湖北江山化工有限公司

1.制定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标准要求; 2.皮带机转动导向滚筒及部分转动皮带未防护; 3.部分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部分2米以上高处临边未设 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3标准; 4.生产现场高处(2米以上)管架上放电览作业未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征》,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5.余热锅炉上安全阀超期未检(有效期为2017年12月);压力表超期未检,未设置上限超压安全红线。余热锅炉上部巡回检查平台、操作平台不牢固,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3标准;

6.焙烧炉二层清渣现场未进行安全警戒或安全拦护,有违章高空抛物现象;

7.硫酸储罐:围堰离罐壁间距不足,罐壁围堰内未进行耐酸碱处理,未见罐壁接地扁铁,洗眼器不符合要求。

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1.液氨储罐液位、压力在DCS操作控制界面上未能显示高限、高高限,低限、低低限参数信息; 2.氨站控制室内放有多瓶氮气; 3.氨站现场消防沙土缺少运输工具。

三、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

1.甲醛车间防毒器材(面具)保管不善,如防护面罩呼吸片有变形现象,滤毒罐处于工作状态;

2.甲醇卸车:无管道内残液回收设施,无甲醇车辆泄漏流淌回收设施,现场未见卸车安全操作规程等;

3.甲醇计量储罐围堰离罐壁间距不足,通讯线路与甲醇储 罐等间距不足;

4.循环水与甲醇生产车间、甲醇计量储罐、甲醇储罐等间距不足。

四、荆门鸿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特殊作业票证填写不全、不规范,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不一致,未有效实施; 3.部分氧气、氮气安全阀泄放口未引至高点; 4.排风扇电线拖地,未接地,穿管不到位; 5.液氧安全阀泄放口未进行有效安全导引;

6.电石库:库内存放有编织袋等易燃物,输料皮带机电机转动皮带及导向滚筒未防护;

7.乙炔发生器上部加料口为钢铁材质,容易发生静电或火花,乙炔气气柜接地扁铁少一处;

8.丙酮库内存放有乙炔气瓶、二氯甲烷等物质; 9.三家企业在一个厂区生产经营,且仅有一个大门作为进出口,紧急疏散通道不足。

五、京山华贝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合成安全阀泄放口正对设备设施,未引至高点; 2.液氨储罐:安全阀前控制阀门未上铅封,现场氨味重但泄漏报警仪没有数据显示,DCS控制界面缺少压力、液位低低限报警值; 3.半水煤气柜:未见接地扁铁,底板有泄漏现象; 4.熔硫现场未进行安全拦护,缺少防止灼烫伤安全标识; 5.控制室内未对所涉及到的泄漏报警点全部列表进行记录。

6.分析设施设在操作室、DCS控制室内且没有对取样样气管用管卡连接,没有对接口处进行紧固。黄冈市:

一.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储罐区槽车卸车未设置独立的静电泄放系统,压力表未设置限位红线,氯化亚砜储罐未设置遮雨棚,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志缺失;

2.加氢反应釜氮气置换未设置在线氧含量检测报警仪;法兰导静电跨接不规范;

3.罐区、加氢车间等场所防爆电器安装不规范,接线盒未封闭,部分线路未采用防爆挠性管; 4.厂区管道敷设不规范。

二、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液氨罐区1#冰机氨气泄漏报警探头损坏;

2.液氨罐区静电接地接线不规范,液氨管道常关旁路阀未挂牌,罐区防护堤内收容池管道堵塞,积水严重,且未设置盖板,电线、换下的鹤管、矿泉水瓶子杂物堆在罐区内,未及时清理; 3.操作室未设置紧急逃生通道; 4.风向标破损,未及时更换; 5.未配备防化服。

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液氨储罐压力表校验过期; 2.弱电穿管不规范;

3.应急物资(空气呼吸器、防化服)未见定期检查记录。咸宁市:

一、湖北一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丙类仓库存放有甲类危险化学品,如丁酯、醇酸树酯等;

2.特殊作业无完工验收,或验收无签名;审批流程不对,检测分析不实不细,涉及多种类型作业未开其他类型作业票;

3.丙类仓库内摆放有办公桌椅;

4.11#车间:车间抽排风系统未启动;分装作业未在抽风罩下进行;部分油性物料桶敞口未上盖;二层作业平台调配间缺乏排风设施;

5.门卫值班人员对设置在值班室内报警器不了解,气体报警器无报警处理情况记录;

6.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提方式有误; 7.安全生产档案建设管理不完善。

二、湖北若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泵棚池无进出踏步,泵棚设置高度不便于检修作业; 2.单位压料罐使用氮气压料应核实气气源压力与容器关系,必要时设置压力泄放设施;

3.生产装置楼梯间未达到防火封闭要求;

4.动火作业危害辨识不全,涉及多种类型作业未开其他类型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在较长时间中断后未重新检测分析,未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恩施州:

一、利川市天顺烟花爆竹营销有限公司 1.消防池中水量不符合GB50161规范要求;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未上墙。

二、利川市忠路烟花爆竹产销有限公司

1.涉药机械防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2.1.1级装效果件工房地面喷水措施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3.鞭炮生产线结鞭机维修保养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4.烟花生产线开爆药混药机械未安装。

三、利川市东昇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1.鞭炮混装药一体机防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2.鞭炮插引机、结鞭机维修保养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3.重新复核安全距离的符合性; 4.2018年9月7日应急演练场景设置(员工吸入有毒气体呕吐)与生产环境不符,无针对性。

四、利川市忠路镇龙渠鞭炮厂

1.涉药机械防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2.鞭炮插引机、结鞭机维修保养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3.沉淀池出口不符合GB50161规范要求。

五、利川市忠路新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涉药机械防静电跨接不符合AQ4115规范要求; 2.鞭炮插引机、结鞭机维修保养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3.2018年秋季公司三级教育不同工种班组培训内容完全一样,缺乏针对性,部分人员培训档案无培训记录时间,无是否合格结论;

4.2018年3月与9月应急演练除时间外其它内容完全一致,应急演练内容无针对性,员工参与率低。

六、利川市鹏鑫烟花有限公司

1.混药机械维修保养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2.引线工区烘干房抽风口未引入沉淀池内,不符合GB11652规范要求。

随州市:

一、随州市靖泰化工有限公司

1.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和实际的安全作业票证不一致,动火、受限空间和吊装等特殊作业票填写不规范、不全。管理 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未有效执行; 2.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为编制规范,没有结合企业实际编制,重新制定的汇编中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特种作业氧化工艺仅有一人取证,未见电工证书,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 4.氧化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中缺少逻辑关系图显示; 5.三级安全教育仅有3人的档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6.甲醇储罐、甲醛储罐液位计用塑料管式液位计且无紧固措施。甲醇储罐未设置液位低限、低低限报警;

7.氧化设施厂房内部分电线、仪表线穿管不到位,未封堵; 8.氧化炉有泄漏,周围异味重,螺丝缺失多。上部检修悬挂的手拉葫芦未拆除;

9.甲醇蒸发器上液位计为玻璃管式;磁浮子液位计失灵不准确;

10.甲醛装卸平台高处防护栏杆缺失。

二、随州市鸿伟化工有限公司

1.有3个储罐(其中1个50M3液氩储罐、1个30M3医用氧储罐、1个50M3氮气储罐)未履行“三同时”手续; 2.电石库有超储量现象(库内存有100多桶约20多吨电石);

3.叶波波、叶维维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未复审; 4.动火作业证(20180401)填写不全:动火等级不明确,未提前进行动火分析,无完工验收等内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5.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为编制规范,没有结合企业实际编制;

6.乙炔气储罐接地仅1处。乙炔气柜未安装泄漏报警仪。无放空和自动放空设施。报废的乙炔气瓶未划分区域; 7.氩气储罐下安全阀泄放口正对行人通道。氮气安全阀泄放口正对墙壁,未引至室外高处;

8.二氧化碳、氮气充装车间内设置有分析化验室。

三、广水市源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特殊作业票证样式不正确,填写不全,不规范,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2.制定了隐患排查制度,但未有效实施,未见执行台账记录;

3.电石库屋顶为单层石棉瓦铺设,电石库未安装泄漏报警仪。电石吊斗防脱落设施缺失,未设置上限限位器; 4.乙炔气柜未见接地。乙炔气柜未安装泄漏报警仪;无自动放空设施。乙炔气瓶无防倾倒设施。乙炔气瓶无防震圈、防震帽;

5.配电室:门口无挡鼠板,墙壁孔洞未封堵。

四、曾都区荣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立案查处,没收非法 所得)

1.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但现场仍在充装二氧化碳、氧气,二氧化碳储罐内储存有1.6MPA的二氧化碳,氧气罐内储存有氧气;

2.二氧化碳、氧气、氩气罐装现场杂乱、垛物多; 3.二氧化碳充装现场通风不畅;

4.二氧化碳、氧气、氩气瓶无防倾倒设施; 5.二氧化碳充装现场安全阀泄放口正对墙壁;

6.二氧化碳储罐周围杂草丛生,现场杂乱。压缩机电器启动箱门敞开。

2.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篇二

关键词:云计算,安全隐患,风险,解决措施

自21世纪以来, 第三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它正极大的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 云计算将引发信息产业商业模式的根本性的改变。云计算技术给人类带来诸多的好处。, 例如成本低廉, 可用资源丰富、可移动性、无限量的存储能力等, 降低了数字鸿沟。云计算服务的受益包括:“成本低、省时、便捷性等一系列优点。云计算带来了诸多的好处, 无论对需求个体还是企业而言, 巨大的经济优势、便捷性、可扩展性的用户体验等诸多好处都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了生活方式, 促进了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增进人类的幸福。尤其当云计算与物联网等智能手段相结合将给人类生活和生存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和革新。但同时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如安全、隐私、法律风险等问题, 本文分析了云计算技术的安全隐患以及风险,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 云计算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 国内外就云计算的定义还未达成统一, 目前普遍获得认可的定义是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给出的定义:“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 这种模式提供可用的, 便捷的和按需的网络访问, 只需投入较少的管理, 与服务供应商也不必有过多交互便能进入可自由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库, 共享库里的这些资源能够被用户快速便捷的获取和利用。”而中国电子学会云计算专家委员会给出云计算的定义为:“一种基于互联网、大众参与的计算模式, 它具有动态、伸缩和虚拟化特点的计算、存储和交互能力, 提供给用户以服务资源。这种新概念的计算资源的组织、分配和使用方式将大大提高计算资源的利用率, 它是一种真正的绿色计算, 是计算机节能减排的新方式。”赛迪顾问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中国云计算发展白皮书中对云计算的定义为:“一种通过互联网络使用户按照其需要, 并且能够以扩展的方式所获得所需的硬件、软件及服务等IT资源的使用模式。”与传统互联网技术服务的模式相比, 云计算具有显著的计算和存储优势, 从云计算的概念上看, 从以传统桌面为中心的应用转移到以Web为中心, 云计算具有丰富的资源共享、成本低廉、强大的规模和计算能力、服务快捷高效和扩展性强等显著的特点, 极大减轻了传统IT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压力, 弥补了传统互联网服务的不足。

2 云计算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云计算的安全问题一直是IT专业人员和学术界关注和重视的焦点。在云计算的研究和应用中, 如果云计算的安全性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那么其隐私问题和其他的一系列潜在的风险也无法从本质上得到保护和防范。具体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存储数据隐私

数据信息未经授权访问和泄漏带来的隐私问题。“根据‘隐私权信息交流中心’调查数据表明, 自2005年至报告发布日, 美国由于安全漏洞问题已有超过2.5亿人次个人隐私记录被泄漏。”用户存储数据隐私的泄漏不仅是对用户隐私权的严重侵犯, 也给云计算这种新的服务模式的隐私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政府或利益相关体如企业或云计算提供商, 在查看和收集用户存储数据和信息之前, 事先并未获得用户的同意。有学者认为, 除了云提供商或云平台直接带来的隐私问题之外, 还需要面临或官方法律执行行为的威胁, 官方机关未获得相应的授权 (信息主体或相关数据的持有人) 的情况下对用户的数据进行监控或者检查, 由于云计算技术的特点, 除了用户主体拥有信息数据的拥有权, 还有云计算服务供应商, 甚至还涉及到多个分供应商和多国的政府对信息的查看权, “云计算行业内的服务提供商通过商业决策等手段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利用和处理, 还有国家政府机构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用户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

2.2 客户端数据隐私

在云计算平台之上, 云服务提供商可以高效快捷地通过软件平台构建个性化的服务系统, 提供定制个性化的服务是云计算技术不同于传统信息技术的明显特点, 云计算服务商可以根据用户的喜好, 兴趣和专业等特点主动提供并可由用户定制自己的相关信息, 而过滤传统互联网背景下的大量垃圾和色情淫秽信息, 极大的减少了互联网社会下的信息垃圾和信息污染等数据冗余难题, 有利于社会健康的发展, 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十分优质, 快捷方便的用户体验。云计算供应商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在带给客户诸多创新、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信息可能遭到泄漏的潜在隐患。在未经用户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基于自身的利益能够方便地监控、收集、传播或泄漏个人的隐私信息, 这给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带来了可乘之机。通过虚拟数据收集个人的基本信息, 获取主体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在云计算服务运行中, 一些云计算服务公司 (比如某些盈利性公司) 或违法分子可能有意利用用户在客户端上网的记录, 浏览过的网页或根据用户的爱好兴趣等来掌握用户在云中使用了哪些服务, 导致用户隐私信息的泄漏, 或利用云计算技术跟踪和搜集个人信息, 家庭背景, 感情经历等, 侵入用户的私人领域, 有可能造成不公平的交易或有意的诱导消费。这不仅违背了云计算供应商应该保护客户隐私的义务, 也容易造成客户对服务商的不信任, 甚至给用户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威胁。

2.3 跨文化的隐私保护

跨文化的隐私问题在云服务中也比较突出。云服务的用户将可能面对具体位置占主导为地位的不同文化。首先, 由于云计算的特点其隐私问题将涉及到各国文化差异的问题。尤其在云中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下, 隐私的模糊性将可能带来潜在的伤害。因为数据不再在本地存储, 控制权转移到服务供应商, 消费者必须信任云供应商不会暴露特定的个人信息。但是, 对于隐私, 很可能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云服务供应商有不同的看法。云中的不同层次的服务越来越多的交织在一起, 消费者对似她正交易的云服务商也并不是很清楚。“例如, 一个托管应用程序的公司, 可以建立另一个开发/部署框架。”

2.4 云计算应用带来的经济和政治风险

首先, 云计算应用带来了一定的经济风险。随着云计算的广泛应用, 个体信息成为一种可用资源, 人类的各种身份资料, 家庭信息, 感情经历等集中以数据信息的形式集合于“云”中, 给一些不法分子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旦这些个人信息遭到传播和利用, 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竞争, 甚至给用户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其次, 云计算应用中带来的政治风险也不容忽视, 当涉及到敏感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时, 政客或基于自身利益的国家可能通过获得和监控云用户的机密性信息观察和推举他们的政治主张, 加剧了恶意和不公平的竞争, 从而导致不可估量的政治伤害和经济伤害。最后, 从长远来看, 人类对云计算技术过度的依赖, 是否会导致云计算技术支配人甚至凌驾于人之上昵?如果一旦云计算服务崩溃, 是否会导致不可逆的后果呢?云计算变得如同水电一样普遍和普通时, 我们是否应该思考, 这将对人类造成怎样的改变?云计算供应商对数据的控制和自主权, 使数据远离用户, 潜在的使需求用户对云提供商产生不必要的依赖。因此, 有人把云计算称作为一个“陷阱”。

3 云计算的安全隐患及风险的解决措施

3.1 建立统一的云标准

从云计算技术本身来看, 云计算三大服务模式Iaa S、Paa S和Saa S模式均有各自的服务商, 三种模式之间的互操作性和互通性较低, 且不同类型的云与云之间的标准和协议都不一样, 如何实现云技术的互联性是云计算标准的重点和目标。从云计算的安全问题来看, 应建立和研究以安全服务为核心的统一安全标准。尽管几大云提供商普遍关注和重视到云计算技术带来的安全问题, 并采取了相关规避和防范措施, 但是目前市场上缺乏统一的信息安全标准, 如在协议条款、加密程序等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很大, 而且不同的云技术提供商或者IT企业对云安全的标准不一致, 甚至互不兼容, 这无疑加大了云计算技术和服务的安全风险。统一云标准的建立也有利于促进一个平衡竞争的商业优势。笔者认为应该把云计算服务相关的风险与监管规则和各样的标准统一起来, 并依据标准对云计算的供应商和企业进行规范, 尽可能实现最大价值。目前来看, 云标准的缺失进一步加大了云计算技术风险性, 阻碍了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和运用, 进一步规范和制定统一的云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3.2 提高国家及国家间数据保护立法和数据管辖权的协调性

3.2.1 首先, 提高和制定以云服务商为核心的数据保护立法是数据保护的关键环节

云计算这样的新生事物, 现行的立法存在众多的空白地带, 尤其是缺乏以云计算服务商与云计算用户为核心的数据立法。一般而言, 云计算服务商与云用户之间以服务协议的形式建立关系, 但是云计算服务商常会基于自身的利益和立场在其服务协议中尽可能规避或并没有明确的协议条文规定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 也不承诺对云计算技术中可能出现的数据泄漏、数据丢失和数据损坏等安全隐私问题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 如2011年云提供商Amazon出现连续四天的宕机故障, 不仅没有违反与其用户签订的服务水平协议, 而且因相关法律保护的缺失也不需为此负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这极大的侵害了云用户的合法权益。

3.2.2 其次, 研究和制定一个全球性法律协议保障云中数据信息

云计算技术的特性决定云计算数据信息存储的物理地址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如中国的用户选择美国的云计算服务商, 而数据中心却位于新加坡。一旦出现纠纷和冲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究竟哪一方能够合法查看这些数据信息, 这将导致各方利益的纠纷和困境。不同的国家对数据的保护和数据的拥有权的法规各不相同。因此, 需要国际上统一进行规范和协调, 并研究和制定出一个全球性法律协议保障各方的利益。协调各国的数据管辖权主要是为了解决网络犯罪的难题。根据传统国际公法的规定, “管辖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下所拥有的规制和约束不被国家专属管辖所排除的事务中相关行为的权利。”云计算技术的特性决定必须明确各国的管辖权。尤其在处理跨国犯罪和跨国纠纷时管辖权的明确保障了云用户的合法利益。

3.3 确立审查和评估机制

云计算技术比传统的信息技术更复杂也更特殊, 这就要求云计算的研究和推广应该设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构, 最大限度的保护云计算技术应用和发展中用户的利益, 减少其风险系数,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确立审查和评估机制。

3.3.1 首先, 设立审查、监督和评估委员会

国外众多学者也表示应由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对云计算技术安全进行外部审查, 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可以满足这些要求。目前为止, 全球几乎没有设立专门的信息技术审查机制, 更缺乏云计算技术审查机制和委员会。审查机制和委员会的研究和确立是为了保证自主和自由并立于公正和客观的角度对云计算引起的问题进行客观和整体的有效评估, 而不受任何政治、经济和利益的干扰和影响, 对其潜在的未知的风险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探讨, 对于任何有可能威胁人类和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的研究和应用应及时予以限制或者禁止。任何一项技术都应以增进人类的幸福为目的, 云计算技术也不例外。随着云计算技术如水电一样方便的服务, 云计算技术将迅速发展到全世界每一个角落, 极大的普及和空前的影响力促使确立审查和评估机构的必要性。通过审查和评估云计算技术安全隐私风险、知情同意的落实等问题, 为云计算未来的发展提供客观公正建议和意见。

3.3.2 其次, 确立评估体系

云计算评估和审查委员会结合自身技术的特点, 对研究方案的审查和评估的体系应该包括:

(1) 客观全面的权衡其风险和受益比, 虽然全面的规避风险并不现实但是尽量使其达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 如果评估风险大过受益, 应明令禁止或做一定程度的规范和限制。

(2) 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因为技术的使用和应用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和利益不公的问题, 保障社会公正问题。

(3) 安全问题和隐私泄漏问题尽最大可能控制在可控和预期中, 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权和保护用户的隐私权。云计算是未来IT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应努力丰富和完善云计算科技学的研究领域, 对云计算科技学领域投入更大的关注和研究。

4 结语

云技术自21世纪诞生以来, 它以其独特的信息处理方式给人类带来巨大的计算优势和快捷便利的服务体验。云计算技术主要应用在网络社交、网络相册、各类数据的计算和存储等领域上, 云用户的群体广泛, 遍布个人、企业甚至全球。本文分析了云计算技术的安全隐患以及风险,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云计算的作为高新信息技术领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应用前景广阔, 丰富和完善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I]方巍.云计算一概念一技术及应用研究综述[J].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 (04) .

3.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篇三

【关键词】矿产开发;安全隐患;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矿业事业发展越来越快,各地矿业开发成为一种常态,正是开发加剧,从而导致了矿产开发地及矿山周围的地质发生了变化,环境恶劣加剧,安全隐患加重,矿业安全事故频发。正是因为矿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剧,环境恶劣程度日益加剧,这样让不威胁到企业未来发展的,同时也影响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导致了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文章不仅对于我国矿业生产安全情问进行分析,以及环境的分析,最终得出矿业开发中安全与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为此,安全与环境的研究及分析对于矿业开发十分重要。

1、我国矿业开发的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对于矿业的开发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工业化生产之中,矿业资源供需要求增加,从而矿业开发步伐加快。矿业发展速度加快,同时也让矿业开发形成一定的压力,但是由于矿业生产过种安全警报设备不健全,自然灾害防范不到位,技术水平不够,从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也加剧了矿业开发周边环境的恶劣程度。

形成安全隐患问题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矿业生产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生产能力差,知识基础弱。最近几年,我国对于矿业的安全生产十分关注,从而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高压政策,强调矿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性,虽然国家十分重视,条例也十分明确,但是我国矿业开发之中,依然存在各种不合理现象,例如挖掘方法不正确,技术水平还保留在过去的水平线等各类问题。生产系统根本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统一合理化。

想要根本解决安全生的问题,还是需要提高整体的综合素质,但是目前我国各类矿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及部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综合能力差。特别是有些矿业企业为了缩减成本,减少开支,枉顾安全生产,采用了传统的生产设备,以及传统的采矿模式,从而加剧了安全隐患,也让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受到极大的影响。安全隐患加剧。安全意识薄弱、知识基础差、自觉性不足、自我管理意识弱等等表现都是矿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差的表现。

第二,开采矿井环境恶劣性、地质变化对矿业开发存在巨大影响。由于矿业生产的环境大都在荒山,野地、或者是险恶的地方,自然条件差,这样加剧了安全隐患问题,再加上不同的矿井开采的过程中,所处的地质各有差异,地质造成的安全隐患也是特别多的,再加上过度开采,以及地理变化,地质也在不断的变化,从而加剧了地质对于矿业发展的影响力。

第三,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设备落后,技术弱、投资少。众所周知,矿业生产在我国属于高危行业,特别是在矿业生产过程中,高瓦斯和瓦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没有安装到位。其它相关的安全措施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例如矿井排水、防灭火系统等,相应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关技术根本没有到达到矿井之中,也就无法规避矿业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2、国内矿业开发环境的情况

2.1矿业生产环境的现状

(1)矿井下相关的过道及生产环境小。矿井作业的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需要通过各类管线通过过道来安置进行作业,繁多的工序,要求不同的设备往来,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安全隐患加剧,人员安全更得不到保障。(2)矿井空间环境变化多样。井下作业是一种变化多样的过程,不论是工序还是工艺都是繁杂多样的,再加上井下开采不断的增多,空间变化也在快速改变,生产人员、设备、管线都随着开采工作进行不断的位置变更,而相应的矿井周边地质也在快速的发生的改变,如果生产条件无法适应地质改变,那么风险加剧,井下作业,岩石的承重量以及安好性也会受到破坏,从而安全问题更为紧迫。(3)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向上地表出口少。目前,很矿业企业开采过程中,对于井下通向地表的出口是十分少的。假如在井下开采的过程中,由于挖掘到存水量丰富的地段那么很可能就会出井下涌水的现象,这样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到生产人生的生命安全,也让井下开采难以进行。当然地层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也是十分多的,例如沼气、一氧化碳、粉尘等在空气中,不仅伤害人员身体,同时也可以会引爆炸及火灾。

2.2矿山周边环境的现状

(1)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大。随着矿业开采的加剧,土地被占用,特别是煤矿开采的过程中,废矸石量就是一大要害,不仅占了9%的比例,同时为了解决废矸石量需要一块突围的土地,这样不仅占据了土地面积,同时被占据的土地植物遭到破坏,那么极易出现流石流及山体滑坡现象。从2007至今,通过大量的资料统计结果得出,目前我国约有80万m2的土地就是因为过度开采而最终遭到破坏。(2)地表及建筑受到影响。矿业资源的开采不仅会造成地质变化,同时地层覆岩层也会发生变形或者移动现象,时常会出现地表深陷,对于建筑物、土地、自然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引发各类安全隐患问题。(3)水资源遭破坏。通过多年来的数据显示,我国矿业生产,特别是煤矿业的开采之年的饮用水、矿井水、自然水内包含的放射性指标都明显超标,我国有将近一半以上的矿区饮用水及相关水源放射性指标达到了3类的超标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仅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以及生命安全,也影响社会的发展。

3、安全与环境问题对矿业经济的影响

矿业经济发展受安全与环境的影响。(1)对矿业经济持续发展存在影响。矿业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自然灾害问题,以及环境问题都是一个长期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土地、水质等问题都需要长年累月的进行控制及管理这样环境才能得以缓解,而处理相应的问题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2)矿业开发对于矿业开采所在城市的影响。矿业开发不仅仅只是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影响了与之相关的城市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长期的、间接的、整体的,这种影响会激起广泛的社会反应。如果防治灾害的不及时,不仅影响城市的安全,城市的发展及转型也会受到影响,而城市的未来发展受阻,矿业企业就算花再多的钱也是法弥补的。

4、实例

矿井水是煤炭开采而形成的地表渗透水。矿井水包括岩溶水、矿坑水、地下水。一般这些水都被广泛的使用于农田浇灌等农业所需。矿业开采过程中,如果矿井水处理不当,那么就会让那些高矿化的矿井水渗到地表水中,从而地表水被矿化,形成水生生物效益问题,从而导致鱼类及其它生物的死亡。同时酸性的矿井水不仅会损坏管道及设备,同时也会破坏地表及水体等,从而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及动植物的生长。

5、结语

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对于矿业资源需求增多,从而矿业开发也紧随其后全速发展。而在矿业的开发道路之上,不仅要了解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也要了解我国目前矿业发展的现状,从而建立健全体制改善问题频发的现状,让矿业开发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事业。

参考文献

[1]韦冠俊.矿山环境工程[M] .北京:冶金出版社,2010:80~146.

4.煤矿生产单位隐患清单 附件一 篇四

煤矿生产各专业隐患清单

A级(43条)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或未按计划使用安全费用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各类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煤矿技术规范,有重大失误;或无规程、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5、高瓦斯矿井、水害严重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未按规定普查,灾害治理未达标或未进行灾害治理效果评价而组织生产的。

6、矿井总风量不足的或者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通风系统不可靠,无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冒险作业的。

10、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者闭锁功能失效的。

11、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12、矿井主要通风机不能做到一台使用一台完好备用的。

13、高瓦斯矿井(或油型气富集区)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或者抽放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4、未按规定安设、标校甲烷传感器或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1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等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16、通风系统调整、火区密闭和启封、瓦斯排放时,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者矿领导未现场指挥的。

17、瓦斯超限组织生产的。

18、出现瓦斯(或油型气)超限未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

19、虚报、谎报瓦斯(油型气)钻孔施工量和抽放量的。20、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1、未制定完善高瓦斯区域瓦斯、油型气隐患处理措施和预案的。

22、采煤工作面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的设计或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3、全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24、未经允许或无计划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

25、相邻矿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26、高瓦斯区域或油型气斯异常区域未严格执行防治瓦斯或油型气措施的。

27、采区或工作面存在火区的。

28、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未针对主要水害水源或导水通道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的。

29、对受水害严重威胁的区域,未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的。

30、开采区域周边采空区内有积水,受开采影响有涌水的可能,未采取措施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31、矿井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达到设计排水能力的;水文地质复杂、极复杂型矿井,强排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32、未查明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的。

33、相邻矿井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尚未查明开采情况组织生产的。

34、开采未通过技术论证和审批的受水害威胁煤层的。

35、矿井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的。

36、矿井供电系统“三大保护”不全或保护失效的。

37、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38、违反停送电规定,带电作业的。

39、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失爆的。

40、矿井主要机电设备(主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压风机及锅炉、瓦斯抽放泵等)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性能测试的。

41、使用被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42、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电缆等材料的。

43、非防爆车辆入井的。

B级(94条)

1、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的。

2、未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

3、未实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的。

4、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制度并严格考核的。

5、未按干部走动管理相关制度和计划履行职责的。

6、未按要求组织“零点行动”和反“三违”安全检查的。

7、未及时修订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的或安全基础管理季度考核未达到一级标准的。

8、未及时修订完善“双险双控”和“机环双检”安全管理体系的或未严格贯彻执行的。

9、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每月、基层单位每周、区队(车间、工段)每天、班组(岗位)每班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的。

10、未按规定开展矿井安全现状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的。

1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的并出具评估报告的。

12、节假日停产放假、检修,未制定或未落实停、复产安全技术措施的。

13、外协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

14、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5、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未达到一级标准的。

16、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瓦斯抽采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

17、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8、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贯彻并定期进行复审、评比的。

19、采煤工作面初次回采,未经矿业公司验收而组织生产的。20、采煤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闭采、回撤、过地质构造带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制订专项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21、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可能造成冒顶或支护失效,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2、巷道过应力集中区,未及时修改支护参数或采取加固措施的。

23、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巷道支护参数的。

24、掘进工作面(或硐室)支护材料不合格的。

25、掘进工作面(或硐室)未按设计工艺施工的。

26、锚喷支护巷道(硐室)混凝土配比或试块试验不合格的。

27、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未制订专项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

28、巷道贯通、采煤面强制放顶或采煤面放震动炮等重点环节的爆破作业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或按规定报批后未由矿领导现场监督情况下实施爆破作业的。

29、瓦斯、油型气治理技术管理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

30、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31、高瓦斯工作面在回风巷中设置有机电设备的且未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的。

32、巷道贯通、串联通风等未按规定编制措施的。

33、停风区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恢复通风时,没有进行气体检查的。

3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专业化瓦斯(或油型气)防治队伍的。

35、无措施破闭并进入闭内的。

36、瓦检员对瓦斯(或油型气)积聚隐患不及时汇报、相关单位不及时处理的。

37、煤矿排放瓦斯(或油型气)时未制定或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或油型气)出现“一风吹”现象的。

38、未制定瓦斯(或油型气)防治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

39、未建立通风瓦斯(或油型气)分析制度的。40、出现瓦斯(或油型气)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41、破坏井下瓦斯监控仪器或设备的。

42、无粉尘监测系统的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3、爆破前后未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在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的。

44、有发火征兆的矿井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组织生产的。

45、未按规定及时对密闭及采空区有害气体进行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分析的。

46、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

47、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或消防材料库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及设备的。

48、未按照要求每年对所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的。

49、抽放瓦斯(或油型气)设施不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的。

50、矿井未定期进行反风演习,或反风风量未达到正常供风情况下的40%的。

51、雨季前未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

52、未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或每年雨季前未组织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

53、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5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立防水闸墙隔离的。

55、受老空、含水层、陷落柱、断层、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探、放水的。

56、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

57、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58、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强排系统不完善、不能随时启动的。

59、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60、受采空积水威胁,未施工防水闸墙对采空区进行封闭的。

61、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或系统设备设施不匹配的。62、雨季前未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63、未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或每年雨季前组织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

64、供电系统改造项目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改造的。65、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闸的。66、设备性能、结构、工艺改造未经公司审查,擅自改变的。

67、井下主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和采区水泵房单回路供电的。

68、空气压缩机未安装使用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保护、断水保护、超温保护、超压保护和过流保护的。

69、供电设备“五防”装置失效或机械闭锁失灵的。70、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局部停电的。71、井下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等)未使用综合保护的。

72、斜井人车安全装置失灵继续使用的。

73、斜井绞车道无灵敏可靠的“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的。

74、斜井提升的钢丝绳、人车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75、不完好运输车辆入井使用的。76、无轨胶轮车未进行年检的。

77、未按规定要求对机车、连接装置进行检测检验的。78、未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或应急救援机构职责不明确的。

79、应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80、未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完善、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的。

81、未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备案的。

82、未按照公司下发的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练的。83、演练方案未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进行编写的。

84、未成立辅助救护队和义务消防队或未按要求对其进行培训的。85、矿井未装备调度通信系统或调度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6、应急指挥场所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电源保障系统、录音录像和常用办公设备配备不全的。

87、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88、未定期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弄虚作假的。

89、未健全本单位培训机构、配备培训干事和制定培训制度的。

90、未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的。

91、未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或“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未持证上岗的。

92、未建立建全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93、对外来非煤矿专业人员入井前未进行安全培训的。94、煤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未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的。

C级(141条)

1、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未将当月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与生产计划一并下达的。

2、现场发现隐患未处理继续作业的。

3、存在两班交叉作业的, 或未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的。

4、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5、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班前会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待不清楚的。

6、未严格执行区队带班干部和工人同上同下管理制度的。

7、“三员联签”安全开工确认制或“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执行不到位的。

8、携带烟火等危险物品违规入井的。

9、未按要求开展“三违”人员帮教工作的。

10、群安员、青年岗员未按要求排查、汇报安全隐患的。

11、采煤工作面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

12、采煤工作面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未制定防片帮专项措施的。

13、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出口不畅通或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的,或巷道失修率超过3%的。

14、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未采取措施或未执行人工强制放顶的。

15、采高大于支架最大支护高度的。

16、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支设的。

17、锚杆(索)支护巷道,锚固力抽检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锚固力检测的。

18、掘进工作面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贯通措施不落实的。

19、采掘工作面作业场所无“五图一表(书)”的。20、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未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支护的。

21、掘进工作面违反规程或措施空顶作业的,或超前支护不合格的。

22、炸药、雷管不分开存放,混装、混运或在井下私自存放炸药、雷管的。

23、放炮前、后未加固或加强支护,进行放炮或其他作业的。

24、未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的。

25、未按规定使用水炮泥,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的。

26、在风桥上构筑通风设施,风门不完好或缺少反向风门的。

27、矿井通风巷道严重失修率超过3%,或堆积、停放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的。

28、监测数据出现数据缺失、断线、缺项,曲线记录不完善的。

29、对地面裂缝充填不及时造成漏风的。30、风门未设连锁或连锁失效,未安装开停传感器的。

31、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2、私自破坏、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的。

33、通风设施、通风构筑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34、矿井反风设施、装置不按规定检查、维护的。

35、矿井反风设施、装置不完好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36、安设风门时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3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8、专用回风巷安装有电器设备(水泵、开关等),且未采取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39、井下密闭漏风的。

40、密闭墙无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未设置栅栏和警标、“U型压差计”的。

41、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向外100米范围内回风流风速未达到最低风速要求的。

42、盘区回风巷风速超标、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4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4、未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不能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的。

45、爆破材料库和充电硐室无独立通风系统的。

46、局部通风机随意停电停风或随意拆开风筒的。

47、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48、采煤面回采结束,巷道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封闭的。

49、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误差超过规定要求的。50、抽放管路破损造成瓦斯泄漏或者影响抽放效果的。

51、未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未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的。

52、未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的。

53、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故障在8小时内不处理的。

54、对其它类传感器未按规定进行效验的。

55、相关入井人员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的。

56、未严格执行防灭火管理制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因火灾的。

57、未按规定配齐各类通防仪器仪表的。

58、爆破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的。

59、通防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60、未进行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而填写虚假记录的。61、局部通风机每天未进行切换试验的。

62、矿井未对高浓度瓦斯传感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标校的。63、煤矿主要巷道、盘区巷道、采掘工作面,未设置防尘洒水管道的。

64、未制定月度防尘消尘计划的。

65、未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或者水幕不灵敏可靠,未覆盖全断面的。

66、未按相关规定定期对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的。67、在矿井主要大巷未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的。68、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采用独立通风的巷道未设置辅助隔爆水棚的。

69、采煤机、液压支架、综掘机未设置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70、主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的。71、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管理的,失效或无法使用的。

72、自救器不按规程规定配备的。

73、防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安装、设置不规范的。74、井口外20m内有可燃物和火源的。

7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的。

76、束管埋设不符合规定的。

77、注氮、注胶、均压等防灭火系统运行不正常的。78、井下机电硐室未安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的。79、进风井口未装设铁质防火门或其它防火安全设施的。80、束管监测系统循环检测次数不符合规定或检测分析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81、机房、硐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水、防火规定的。

82、未经允许私自关闭井下抽放系统管路或调整抽放系统的。

83、在停风区域内作业的。

84、人为因素造成瓦斯抽放泵不能正常运转的。85、擅自进入栅栏区、无风区、带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的。

86、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允许范围的。

87、采区以上水仓淤积层厚度超过水仓深度30%的。88、防水闸墙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89、避水灾路标不全、位置不当的。90、发现突水征兆不及时汇报处理的。91、探放水作业人员不按设计进行施工的。92、掘进给向不及时或不准确,贯通测量精度不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93、矿图、台帐、地质说明书、预测预报、采后总结等地测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或更新不及时,内容、精度不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

94、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临时水仓、管线、泵、供电能力等不能满足要求的。

95、采煤工作面采煤机与刮板运输机无开停闭锁装置的。

96、采煤工作面破碎机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的。

97、行人通过的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无行人过桥的。98、刮板运输机无紧链刹车装置或装置失效的。99、胶带输送机各种保护装置不全或装置失效的。100、乘坐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的。

101、检修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及其它运转设备不停电、不闭锁的。

102、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小于1.5MPa的。

103、采煤机、掘进机机载瓦斯断电仪失效或未定期进行标校的。

104、采煤工作面支架主要部件(护壁板、前梁、立柱、安全阀)严重损坏达5架及以上的。

105、检修液压系统未停泵的。

106、泵站压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107、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前未进行瓦斯检查的。108、人为阻塞电气联锁开关,甩掉保护不用的。109、煤仓、溜煤眼上方未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入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110、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的。111、电气设备局部接地保护不符合要求的。112、机械设备裸露的运转、传动连接部位无防护设施的。

113、压力容器、仪器、仪表未进行定期校验的。114、机电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加油保养的。115、机电设备老化、存在缺陷,带病运转的。116、电缆及管路敷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17、设备在使用中存在“大马拉小车”或超设备能力现象的。

118、机电设备未按规定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计划检修的。

119、设备的等级电压超过规定的电压偏差值仍继续使用的。

120、约时停送电的。121、机电硐室内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122、用其他材料代替耦合器易熔塞或防爆塞的。123、钢丝绳芯胶带由于磨损导致钢绳芯外露的。

124、设备管理牌板内容不全、不规范的。125、绞车不带电下滑运行的。

126、未执行小绞车“五人联签”管理制度的。127、装卸、搬运超长、超重、超宽物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128、井下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的。

129、在巷道交叉口、副斜井井底拐弯处等行车路线未设置拐弯标志、反光标识等标志的。

130、行车巷道行车提示信号装置损坏的。

131、行车巷道路面坑洼严重、积水超过长2米、深0.2米的。

132、井下行车巷道变形,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133、井下各巷道及交岔口无明晰的路标及避灾线路标识的。

134、采掘工作面临时避灾硐室内设施配备不全的。135、作业地点通讯联络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136、避灾路线图的绘制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137、应急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不熟悉的。138、应急演练未记录或者记录内容不完善的。139、演练结束后未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的。140、未向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的。141、工作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职工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的。

D级(103条)

1、岗位作业人员未按安全联保、互保相关规定相互进行监督或未及时制止“三违”行为的。

2、多人配合作业,未进行统一指挥或安全监护不到位的。

3、零散岗位作业人员未进行“一班三汇报”的。

4、岗位安全生产记录、运行日志与实际不符的。

5、安监员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

6、作业前未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

7、上岗前对工作内容不清楚或对标准、要求不明白的。

8、班前安全确认不到位,精神状态不佳,或带病上岗的。

9、酒后入井或班中喝酒的。

10、入井职工自救器矿灯不完好。

11、入井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和验身的。

12、未佩带人员定位卡入井的。

13、采掘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钢梁数量,低于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和钢梁需求量10%的。

14、采掘作业进入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的。

15、采煤机或掘进机检修时未将滚筒落地的。

16、综采工作面过渡架与端头架搭接不严导致掉矸的。

17、采煤工作面连续出现3架或3架以上支架上方空顶或接顶不实的。

18、采煤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的。

19、采煤工作面出现卸载支架的或卸载支柱未及时更换的。

20、综采工作面支架下方有人时移设支架的。

21、采煤机割完煤后未按要求及时支设护帮板的。

22、采煤工作面缺梁少柱,不及时补齐而继续作业的。

23、采煤工作面采煤机割完煤后不及时移架支护的。

24、采煤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液压支架或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低于额定值80%的。

25、单体支柱不采取防倒措施的。

26、掘进工作面支柱支设在浮煤、浮矸上的。

27、掘进工作面锚杆、铺网不紧贴岩面,或联结不紧密的。

28、炮掘工作面拒爆、残爆未处理完毕而从事钻眼、爆破等作业的。

29、矿井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差。

30、风筒吊挂不符要求,接头不严密,有破口的。

31、通风设施墙面不平整的,有裂缝、重缝和空缝的。

32、风门水沟未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未设底坎,电缆、管路孔未堵严的。

3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不到位,有杂物、淤泥、积水等的。

34、关闭井下变电所、泵房及机电硐室门窗造成通风不畅的。

3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等地点没有按规定悬挂、使用瓦斯便携仪的。

36、瓦斯抽采管路吊挂不符要求,有破损、漏气、积水的。

37、抽放钻场、钻孔参数未按期测定,抽放管路及钻场放水不及时的。

38、密闭未按期检查的。

39、不按规定使用各类监测装置的。40、不及时移设监测探头,吊挂不标准的。

41、放炮前不按规定进行洒水消尘的。

42、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大于规程规定的。

43、随意改变瓦斯、一氧化碳、风速等传感器位置或摘除的。

44、人为调低传感器数据的。

45、检测仪器未正常维护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6、未按有关规定冲洗巷道的。

47、未定期检查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的。

48、损坏隔爆设施的。

49、无防尘水开机割煤的、打干眼的。50、测尘员不按规定测风测尘、做假数据的。

51、采煤机运转时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的。

52、皮带运转时转载点喷雾未开启或不能使用的。

53、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54、电气设备附近违规堆放易燃物品、材料的。

55、设备“机环双检”记录不全的。

56、设备断电后未将开关手把闭锁的。

57、乳化液浓度未在规定范围之内的(3%-5%)。

58、液压支架连接装置不到位或脱出的。

59、液压支架的液管有卡扭、挤压、变形、外皮脱落现象的。

60、液压支架压力表失效,或有漏液的。61、乳化液箱封闭不严造成灰尘进入的。62、管路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63、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运输物件的。64、掘进机前后灯照明失效的。

6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未戴绝缘用具的。66、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的。

67、低压检漏装置每天未进行人工跳闸试验的。68、局部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定或每季度未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的。

69、机房、设备硐室和设备运行区域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

70、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潮湿或顶板淋水的。71、设备列车未用专用卡轨器固定的。72、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限继续使用的。73、起吊作业时,在起吊点下方站人的。

74、供水施救、压风自救装置每周未进行检查及试验的。

75、电缆接地芯线或通讯芯线兼作其他用途的。76、电缆接头不合格的。77、胶带接头不合格的。

78、设备表面积垢未及时清理的。79、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和电缆的。

80、斜巷绞车提升运输,车辆掉道采用脱钩处理或用绞车强拉上道的。

81、斜巷绞车提升运输不按规定使用挡车门、阻车器的。

82、斜巷提升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的。

83、井下小绞车安装未按规定要求固定牢靠的。84、轨道、道岔、扳道器、道夹板不完好或超出使用范围的。

85、料车所装物料绑扎不牢固的。

86、未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87、运输车辆司机离开车辆关闭车灯的。88、运输车辆司机离开车辆不拿走钥匙的。89、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限维护、保养的。90、运人车辆未停稳,乘车人员上下车的。91、胶轮车司机未进行安全确认,便起步运行的。92、胶轮车井下故障停车时,停车地点前后未设置警示牌的。

93、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多功能车载人的。94、无轨胶轮车未装设瓦斯报警仪或报警仪失效的。95、无轨胶轮车照明灯、挡风玻璃、倒车镜、喇叭等不完好的。

96、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联系方式更新不及时的。97、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台账记录不全或缺失的。98、应急救援物资维护、保养或更新不到位的。99、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装置不完善的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100、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不全,或职工对应急处置措施不清楚的。10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的。

102、个人人员定位装置故障无法定位的。103、故意损坏或擅自更改消防设施、设备的。备注:

1、本隐患清单中与“二十条”红线相同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按“二十条”红线规定执行。

5.箱梁架设安全隐患及问题 篇五

箱梁架设施工涉及装吊、高空、电焊作业,共分为提梁、运梁、架梁、落梁、过孔五个大的步骤。去年九月份以来,施工过程中,虽没有出现重大事故,但经常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我把这些问题汇总起来,现在给你们大家说一下,希望引起注意。

一、在提梁之前,在用卷扬机拉梁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1、轨道断裂错位、运梁平车损坏都会导致梁体侧翻或伤人的情况;

2、卷扬机损坏,拉梁时无法停止,导致运梁平车和卷扬机发生碰撞,要么钢丝绳崩断,要么梁体侧翻伤人,要么卷扬机电机损坏,这些都有可能发生。

提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1、贝雷梁螺栓出现松动、脱落,导致桁架不稳;

2、高低腿龙门天车轨道松动或者移位;

3、天车损坏;

4、钢丝绳断裂;

5、滑车柄损坏;

6、操作不当,两个天车走的快慢不一样,梁体在空中一头高一头低,导致两个龙门受力不均匀或梁体从一头滑落;

7、梁体在炮车上,支垫不好,放置不水平;

二、运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没有用倒链将梁体和炮车紧固起来;

2、炮车走的过快,晃动太大;

3、运梁路线铺垫不平整;

4、炮车方向把握不好,偏离已铺设的道路;

5、没有专人跟护;

6、进入架梁机范围内,梁和架梁机外主梁发生摩擦、碰撞;

三、架梁、落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1、人员高空作业时,不系挂安全带;

2、喂梁时,架桥机1号天车和炮车行走速度不一致,导致梁体拉脱;

3、天车损坏;

4、钢丝绳出槽、断裂;

5、滑车柄损坏;

6、提梁绳断裂;

7、螺栓、销轴出现松动、脱落;

8、架桥机前、后轨道支垫不实;

9、因操作或指挥不当,梁体在空中不水平,导致架桥机前后或左右失去平衡,导致桥机侧翻;

10、梁体和架桥机前后轨道或支腿发生摩擦或碰撞;

11、指挥不当,梁体可能会压伤正在帽梁上调砂筒的人;

12、落梁解提梁绳时,护梁铁瓦坠落伤人;

13、提梁绳下落时,摆动幅度过大,使桥下的车辆、行人受到惊吓;

14、外边梁架设时,桥机左右不平衡、侧翻;

15、后支腿轨道支垫不好,导致已架梁体造成损伤;

16、焊接U型钢筋时,焊渣坠落伤人或引起火灾;

四、过孔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过孔准备工作中:

1、割除边梁护栏预埋钢筋,焊渣坠落伤人或引起火灾;

2、向前移动横移轨道时,钢丝绳断裂或脱落,导致轨道掉落桥面,砸伤工作人员;

3、帽梁上作业,不系挂安全带;

4、将铁墩、方木放在前横移轨道上时,手拿不稳,摆放不牢,导致物体坠落;

过孔过程中:

1、私自过孔,不经安全管理人员监督;

2、架桥机前后失去平衡,导致整体向前倒塌、坠落情况;

3、前横移轨道上放的铁墩、方木因晃动或其他原因不慎坠落;

4、人要从架桥机上通过,手扶不牢,脚踩不稳,也会导致高空坠落;

5、人要到前头帽梁上去,安全带没地方挂;

6、吊车在吊轨道或其他物体,如方木等,无专人指挥;

7、吊物拴挂不牢;

过孔后:

1、轨道连接螺栓不紧;

2、轨道摆放不直;

3、轨道支垫不平实;

4、过孔后,不经项目部各部门验收,直接架梁。

五、桥面中缝及临边防护存在问题

1、临边防护栏杆焊接不顺直,水平杆成波浪形;

6.学校安全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 篇六

如今,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导致学生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如下:

一、校园隐患。来自学生之间的打斗、欺诈、侵权行为;来自校外不法人员对学生的侵害;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校内的失窃、失火、触电、中毒事件;实验室、体育活动中的意外伤害;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等。

二、校外安全隐患。学校周边打斗、伤害行为;学校周边发生的敲诈、侵权及不法人员对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行为;校外的道路交通;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上网、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造成的不安全因素;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等。

三、学校教育制度制定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预防管理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违法对学生的伤害;批评不当造成的意外;场地设施提醒不当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

针对以上的问题,不难发现,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大多来自自身、家庭、社会、学校这四个方面,解决的办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安全保障制度。

2、每学期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事故的,一律取消本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订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订了如下工作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地苏中学安全防火制度、地苏中学安全用电 制度、地苏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地苏中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地苏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地苏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地苏中学学生请假外出安全制度、地苏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都安县地苏中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苏中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苏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地苏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作有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个月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三有”、“三进”(即有计划、有教材、有老师,进课表、进课堂、进头脑),利用宣传教育材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课堂、学校的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个教师都是安全教育宣传员,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制订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如下:(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2)确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职责。

(3)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门卫制度、事故追究制度。

2、加强游泳的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1)学生不论是否会游泳均不得擅自下江河湖泊游玩。(2)学生游泳或学游泳应有大人陪同。

(3)加大教育深度,耐心讲解有关溺水与溺死知识,使学生明确危害性自觉珍惜生命。

(4)制订《安全游泳制度》

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1)定期对校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理。(2)学校建立“出入校人员登记制度”,严把校门关口。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说明原因方能入校,学生请假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能出校。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文明素质。

(1)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宣传、升旗仪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2)每次在出行前、大型活动前和寒暑假前都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各项活动中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3)制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学校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

5、加强学校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1)学校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将常见病、多发病控制在指标之内。

(2)要求学生做到:勤换衣服、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每天按时刷牙、漱口。

(3)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不到不卫生的饭店就餐,不饮用不卫生的水。

6、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1)学校聘任了法制副校长,与乡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利用法制教育课,校园宣传手段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7.信息安全隐患及对策 篇七

1 涉密计算机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

1.1 人为泄密

人为泄密是涉密信息面对的最大威胁。人为泄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意识泄密, 就是人为地把涉密信息传递给境内外敌特分子。另一类是无意识泄密, 因为麻痹大意、工作疏忽, 造成涉密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被境内外敌特分子复制、窃取、截获和破译。比如, 将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利用涉密网强大的杀毒软件对私人计算机杀毒, 或者私人存储介质通过双操作系统联接涉密计算机, 结果被隐藏的间谍程序或“木马”病毒将涉密网在线计算机的涉密文件打包窃取。

1.2 网络泄密

1.2.1 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引发泄密

目前, 涉密计算机使用的主板CPU芯片、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平台等常用软件, 绝大多数由境外公司生产和垄断。利用Windows操作系统常见的“缓冲区溢出”漏洞, 可以在2分钟内攻入一台联网计算机, 并将2000份文件资料打包窃取, 一旦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就等于将涉密信息拱手送到境外情报机关。

1.2.2 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引发涉密

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存在难以防范的安全风险。首先恶意病毒、破坏程序、不明代码、间谍软件等会通过私人计算机“登陆”涉密网络, 从而为涉密网安全埋下严重隐忧。其次接入涉密网的私人计算机, 不在保密管控范畴之中, 联网期间下载、处理、留存的涉密信息, 随时都可能失管失控。计算机联接涉密网配置的ID地址、入网账号, 以及获取的网络传输协议, 防护管理等, 均属于军事秘密事项, 一旦通过私人计算机外泄, 将直接威胁涉密网络的安全。

1.3 信息设备泄密

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在工作时都会产生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 造成涉密信息电磁泄露。敌特分子在数百米之外利用接受设备对这些电磁波放大、处理、还原, 从中可获取秘密信息。有的信息设备内部被敌特加装窃密储存芯片, 这类芯片一般可存储两三年的资料, 敌特可利用维修、收购、招回或其他时机对数据进行读取。

1.4 存储介质泄密

1.4.1 涉密存储介质贮存非工作信息

目前, 少数人员的涉密存储介质, 违规存储个人照片, 游戏软件, 小说电影等非工作信息, 这些信息多数是通过家庭计算机拷贝, 互联网下载, 私人移动载体传递等渠道获取的, 常常隐藏间谍程序或“木马”病毒, 涉密存储介质感染后, 文件资料就会被隐秘打包, 一旦接入互联网时, “木马”就会将文件资料自动发往指定地点。

1.4.2 私人存储介质贮存涉密信息

私人存储介质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都属个人, 涉密信息存入私人移动载体, 就脱离了监管渠道, 失去安全保障, 带来泄密隐患。即便删除某些涉密文件, 或者将其存储介质重新分区、格式化, 计算机系统只是将所删除的文件加以标记, 重写存储介质的文件分配表和引导记录, 用户表面上看不见文件, 但使用数据恢复软件能找回并恢复涉密数据。这类工具软件大都具有网络远程恢复功能, 即使对存储介质低级格式化, 反复擦写引导区, 仍会留有信息痕迹, 利用专用复原工具便可恢复大部分数据。

1.5 间谍软件泄密

“间谍软件”是指那些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工具、移动存储介质等途径入侵或感染个人计算机, 并长期驻留硬盘, 随操作系统一同启动或定时自动运行的软件程序, 又称为“木马”病毒。这些程序可以记录用户的键盘信息, 搜索用户硬盘上关键文件资料, 然后通过互联网发送给特定的黑客组织或个人。安全专家指出, 以窃取用户机密文件和个人隐私为目的的“间谍软件”已经构成对计算机涉密信息的最大威胁。

1.6 娱乐器材泄密

手机、相机、数码摄像机、MP3、MP4、录音笔等均通过电子记忆单元进行数据存储, 采用通用数据接口进行信息交互, 这些记忆单元就是一个具有相当容量的存储介质。

私人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 同样会携带和传播恶意病毒程序, 将涉密文件从涉密计算机摆渡到非涉密计算机, 被境外情报机关利用, 实施“木马”攻击窃密。将带有无线上网功能掌上电脑、随时处于信号交互状态的手机、多次联接互联网的音乐播放器联接涉密计算机带来的风险, 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但泄密危害同样严重。

2 涉密计算机管理和防范对策“保守机密, 慎之又慎。

”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 必须严格管理, 严密防范。

2.1 要在严格管理上下功夫

要加强保密法规制度学习, 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加强对客户终端、涉密单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 不仅要对机器采取安全措施, 更要强化人员安全保密意识, 提高安全保密技能。因此, 要把对人和设备的管理作为两个重要环节来抓, 加强对机关干部、要害部门人员、计算机终端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 组织学习信息安全保密法规, 定期开展保密技术培训, 增强大家以法治密的意识, 提高保密工作技能。要限制设备使用人员随意更改系统配置、安装游戏软件等行为;涉密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的维修应严格管理、详细记录, 在工作场所维修时, 应由部队技术人员全程陪同, 搬离工作场所维修时, 应拆除所有信息存储硬件;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的检修, 应送到具有保密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维护和检修。

要统一购置设备, 严把设备入门关。对于涉密计算机设备的配置, 应事先确定采购名录, 对拟作为涉密设备的产品应进行严格的安全保密测试, 并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查和评估, 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对于产品技术上有缺陷、服务跟不上的企业要及时通报到各单位, 不允许其产品进入涉密领域。

2.2 要在加强防范上花力气

一是接入涉密网的计算机, 均要使用单位统一配发的办公计算机, 建立严格的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档案, 从购置、使用、维修到销毁均纳入保密渠道, 进行“全寿命”精确管控。安装“保密管理系统”, 不得私自卸载、更改权限或安装双操作系统以规避检查。二是涉密计算机要拆除调制解调器, 封闭无线上网功能, 实施IP、MAC地址绑定, 采取主机登录控制, 端口权限绑定。所有涉密网的入网端口, 要布设在有安全可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不得在个人宿舍区或非工作场所设置入网端口。三是涉密存储介质要经过“保密管理系统”认证注册, 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 统一管理, 建立详实具体的管理档案, 实施精确化保密管控, 切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互的途径。做好离岗人员涉密载体清理清退工作, 严防涉密信息滞留个人手中, 脱离管控视线。四是强化防奸保密警示教育, 充分认清“网上有敌情”, “网上有陷阱”, 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规范联网用网行为。严格落实保密法规制度, 对确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和发布信息的, 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加强军地网上斗争协作, 密切信息沟通交流, 行程齐抓共管合力, 及时防范, 发现和纠治违规联网行为。五是加强对联网计算机的技术检测和安全服务, 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定期查杀“木马”, “蠕虫”等病毒程序。六是确保涉密计算机维修单位的惟一性。涉密单位计算机数量庞大, 型号繁多, 质量参差不齐, 出现故障在所难免, 为确保维修环节不泄密, 应尽快确定涉密计算机维修单位。

结束语

8.安全气囊成了安全隐患 篇八

9月11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国产汽车比亚迪F3车型在多起交通事故中,安全气囊均失灵,有的车辆即使发生了猛烈的碰撞,安全气囊依旧未曾自动打开。

安全气囊不安全,成为车辆安全隐患

据《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今年4月8日,河北省任丘市的小王在开车回家途中,被一辆逆行的120急救车撞上。强烈的正面撞击,让小王的比亚迪F3严重变形,但车上的安全气囊没有打开,甚至安全气囊的盖板都打开了,气囊却没有弹出来。事发后,比亚迪厂方对受损汽车进行检测后表明,当时的撞击力度不足以引爆安全气囊。如果不认可这种说法,可以自己去找权威机构做鉴定。但据车主回忆,当时的车速达到70公里/小时,迎面撞上的汽车车速更是超过100公里。

如今,汽车安全一直是人们的焦点话题之一,安全气囊作为一项重要的乘员保护系统已经在很多轿车上进行了装配,但随之而来的使用问题却不少。

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因为安全气囊而出现的纠纷不仅涉及到比亚迪旗下的品牌,甚至凯迪拉克、雷克萨斯、奔驰、皇冠、长安马自达3、一汽奔腾、斯柯达、丰田凯美瑞、北京现代悦动、伊兰特等众多国际知名品牌也深陷“气囊门”。

今年4月,由于存在安全气囊意外弹出的隐患,日本丰田公司近期将在美国召回30.8万辆运动型多功能汽车。

安全气囊不安全,不能在发生车辆碰撞的情况下自动打开保护乘客安全,这已经成为很多车主担心的问题。

缺乏国家标准,消费者投诉无门

如果真按照比亚迪厂家的说法,消费者自己去找权威机构去做安全气囊的质量鉴定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条维权之路难上加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安全气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甚至连汽车的行业标准也没有,各汽车厂家使用安全气囊的标准都是由厂家自己制定的。2009年10月14日,辽宁、河北、天津、江苏、江西、四川等6省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现在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制定还没有任何进展。”曾经是我国汽车安全气囊标准研究工作组成员之一的清华大学教授、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主任张金换告诉记者。由于标准的缺失,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也因标准的缺失,导致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

按照国际惯例,厂家对于气囊质量的匹配测试要在几十辆车上试验,但是,国内很多厂家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只是对一两辆车进行气囊质量匹配测试后,就简单制定标准,草草投入生产。

安全不能全指望气囊

“不过,即便有了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由于交通事故千差万别,具体事故也要具体分析,很难用一个标准去界定责任。”张金换坦言。

很多车主都存在这样的一个理解误区,那就是一旦遇到事故,气囊就应该打开。专家认为其实不然。安全气囊打开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只有车辆的正前方左右,在一定角度范围内撞击在固定的物体上,且速度高于30公里/小时,安全气囊才可能打开。

由于有些车辆有质量问题,甚至出现过没有达到气囊打开的条件,气囊就突然蹦出来伤人的事情,这样也是很可怕的。

“许多消费者对气囊作用的认识不够科学,对气囊的安全作用期望值过高。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中,安全气囊只是安全带的辅助部分,其地位并不突出。”张金换强调。

据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表明:“三点式安全带+气囊”的保护作用最高,可以达到60%以上;而在仅使用气囊的情况中,有效保护率只有18%左右。

在开车时最好的保护就是安全带,在大部分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安全带起到所有保护的60%,剩下的40%里才包括车身钢板、安全气囊和ABS等其他保护装置。也就是说,安全气囊给消费者的保护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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