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2025-04-0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精选9篇)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一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1.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5)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6)符合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2.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3.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4.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3.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

第二步: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三份,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资料,所申报材料要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市旅游局首席代表对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本市旅游局。

第三步:本市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派审批小组成员到拟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批文,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步:

1、批准成立的旅行社,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同意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2、持批文到本市旅游局办公室交纳质量保证金

3、持批文到本省旅游局办理《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盖章、备案

5、在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成立旅行社批文、已盖章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对作出不予批准的旅行社,请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不予批准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4.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常见问题

审批期限:区旅游局受理后7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决定并报市旅游局审核。旅游局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省局批准后,颁发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登记手续。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二

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1.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食品餐饮业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二)具有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库房卫生管理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未制作凉菜除外),岗位卫生责 任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 度,各加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配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四)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五)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配置平面图(包括所有食品原料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厂房、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并准确标注各场所的尺寸、出入口、门窗等,可按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 施等分类制作多张图纸),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明

4、卫生管理制度1套(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库房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

5、全体员工(含临时工)花名册1份,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文化程度、职务。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检测评价委托书复印件1份》,交费发票复印件1份 2.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

8、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咨询,申请人到相应的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相关办理事项,发给申请材料清单。

(二)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申请人组织从业人员到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四)审查,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

(五)办结,完成上述四项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提出办证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1、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使用A4纸,文字以宋体小四号打印,并逐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补正资料后符合要求的可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3.新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篇三

1、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咨询并领取申请材料清单及卫生标准(或到示范区网站下载),换证者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

2、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监督员到现场按标准监督检查,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换证者出具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公证后的租赁协议)

4、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5、卫生管理组织、制度(上墙)及复印件

6、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用品、空气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7、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2份

8、《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9、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

1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原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

三、承诺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监督员到现场按标准监督检查,10个工作日内由所长、副所长审批,做出决定起5日内制证并送达。

四、收费标准

办理卫生许可证不收取工本费。

五、咨询电话

4.怎么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流程 篇四

办理地点: 卫生局或指定地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

(一)、辖区内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指市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的食品连锁经营店。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地级市卫生许可的单位。

二、申请卫生许可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详细的加工工艺简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4)产品原料、配方、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5)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及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年)。

(6)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7)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

(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三)、批发、零售经营食品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3)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所销售的食品提供厂方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料(含直接饮用水)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水质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8)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厂方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给予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给予受理,退回申请资料,补齐资料后再申请。

(二)卫生许可受理后三天内,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前往现场进行监督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限期内完善卫生设施,申请卫生工程验收。

(三)由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卫生审查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

(四)市卫生局在收到卫生许可申请资料后,一天内进行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签署审批发证意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退回资料。

(五)发证工作人员根据市卫生局签署的审批意见,发放《卫生许可证》给生产经营单位。

(此文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当地办证机关)

5.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最终版) 篇五

1、办理乳制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经委出具工业产业政策合规证明,其他生产许 可证不需要。

2、材料报送过程中,任何一步不通过,材料按照报送程序打回企业,企业整 改材料后,材料继续按流程报送。

3、有些品种生产许可证发证在国家质检总局,有些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乳制品发证在省局。

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六

一、新申请和过期

第一步 安全生产评价

评价单位:省内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提供评价资料到评价机构,受理后会排期到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出具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评价资料请参看群共享内,“安全生产评价提供资料”。人员配备请参看群共享内“企业三类人员持证必备数量表”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第二步网上申报

请看群共享内网上申报说明。

第三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初审

初审单位: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单位地址:建设大道721号一楼(太子酒店旁)联系电话:857256

41联系人:谌超英周园

带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安全生产评价报告+资料中所有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整理,请参看群共享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证目录”,并结合“新申请示范文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整理要点”进行整理)

第四步报送省厅

初审资料经市安全站签字盖章后,由企业自行报送至省住建厅一楼办证大厅(中南路银泰百货)。

联系电话:6887307

2联系人:赵晖

(第二步和第三步可同步进行。如若资料整理比较熟悉可直接网上申报,则第三步中只需要提供企业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及所有企业证照、人员证件、合格证、票据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市安全站留档即可,不需要提供整本资料。原件一定要带到市安全站进行审核)

二、延期办证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前提条件:

1、在统计名单内的企业必须参加了2013年全市“三类人员”轮训;(名单见群共享。在名单内的企业延期时必须提供轮训证或轮训发票。)

2、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考评具体要求见武城建【2013】233号文,标准化达标评审表及资料目录见群共享。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在安全站进行评审盖章,二、三级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在注册地建管站进行评审盖章。报送延期资料和标准化审查可同步进行,取资料时必须提

交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标准化审查表。)

*所有企业请先查询轮训名单,在名单内但未参加轮训的企业,请到蔡家田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延期;

*总包企业在2011-2013年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请到安全协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延期;

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从2014年开台,按上述第2点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安全协会地址:蔡家田小区阳电里45号(培英中学旁)联系电话:82612976

联系人:张程关

(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具体步骤

第一步网上申报

请看群共享内网上申报说明。

第二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审

初审单位: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联系电话:857256

41联系人:谌超英周园

带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资料+资料中所有原件,受理后等签字盖章后可取。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整理,请参看群共享内“安全生

产许可证延期办证目录”,并可结合“延期申请示范文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整理要点”进行整理)

第三步报送省厅

初审资料经市安全站签字盖章后,由企业自行报送至省住建厅一楼办证大厅(中南路银泰百货)。

联系电话:68873072

联系人:赵晖

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七

提供材料指南

一、办理内容

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包括新建,经营地址迁址,到期换证),变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的登记事项(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业主)等)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三)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09〕27号)

(四)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2号)

三、办理条件

(一)福州市境内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或预登记的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变更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的登记事项须是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要求;

(三)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报材料

(一)申办卫生条件审核证明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申请表;

2、福建省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可不必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受委托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5、原许可项目的变化说明(原先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可不必提供);

6、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经营场所地址平面图;

7、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和设施、人员一览表及人员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已通过药品GSP认证的须附上GSP证书复印件;

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9、拟经营保健食品的产品资料2份(供货方及生产企业的证、照复印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产品批次检查报告)

(二)变更卫生条件审核证明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

2、工商部门的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已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或卫生部门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可不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受委托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6、原许可项目的变化说明;

7、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变化情况;

8、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变化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和设施、人员一览表及人员培训、体检记录等);

9、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10、经营保健食品的产品目录资料。

(三)申办卫生条件审核证明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可不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受委托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6、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变化情况;

7、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变化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和设施、人员一览表及人员培训、体检记录等);

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9、经营保健食品的产品目录资料。

*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资料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需逐页签字。

(2)保健食品须设立存放专区,应在平面图上标注清晰并标明面积及尺寸;经营场所内须设立待验区、退货区及不合格区,并有明显标识。

(3)申报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必须与实际相符;从业人员一览表应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岗位(指派一名卫生管理员)及专业学历等内容,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员培训记录可以是企业内部培训或由相关部门培训的证明,人员体检记录为具体从业人员的体检记录或证明。

五、申请表格

可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在线下载”中下载。

六、实施机关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受理地点: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受理大厅

受理时间:每周一上午

七、实施时限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八

成都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

第一步: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材料,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工商机关需要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资料:

1.核名通知书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经营场所的使用说明(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如已有营业执照的加盖鲜章);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4.平面简图;

5.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管理人员健康证(原件)及省份证复印件; 6.食品安全承诺书(全体股东签字或加盖企业鲜章);

注: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价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说明:

1、从事食品批发或零售的经营者,均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均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2、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3、从事食品批发或零售的经营者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相关法律法规:

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作出准予变更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作出准予注销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缴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予以公开。

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根据《食品法》进货时需要出具检疫部门的相关许可证书(合格的检疫报告)平时需要做好台帐,台帐和进货单据需要保存两年以上,台帐可以手写,也可以在电脑上做电子版的台帐 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不能全都是洋文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细节东西

特别提醒一下:如果没有检疫报告,你在开店经营期间,工商部门在对你的店进行例行检查时你不能提供相关报告的话,可能会被罚款的。

关于我省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5年11月02日

为贯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有序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6月1日起,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并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全省统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仍沿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为过渡期,此期间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篇九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6)预售许可证(原件)。

2.预售项目转让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8)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文件(原件);

(9)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项目转让的承诺(原件);

(10)预售许可证(原件)。

3.预售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因规划许可内容变更涉及相关证件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者已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或者已备案的预测面积测绘报告及面积变更汇交表(原件)等。

4.预售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规划管理部门关于建筑物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三、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预售许可延期申请信息后,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且未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原件)。

3、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但已超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

(3)延期交房违约赔偿和房屋交付方案(原件)。

说 明

1、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使用A4纸复印后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2、办理时限从受理次日起计算;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

上一篇:人教版八年级下册历史复习提纲下一篇:2015大学生中共党员十八大报告学习心得体会

付费复制
学术范例网10年专业运营,值得您的信赖

限时特价:7.99元/篇

原价:20元
微信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联系客服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扫一扫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
支付成功
已获得文章复制权限
确定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