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2025-03-26|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精选8篇)

1.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篇一

是党管干部原则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最新实践,是党中央在干部选拔任用这一核心工作领域上与时俱进地体现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的举措,是近年党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理论和经验厚积的成果提炼。2019版《条例》有以下值得注意的总体特征:

一是摆正了新时代干部队伍的政治定位和历史定位。例如第三条把沿用多年的表述“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修订为“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除了体现时代特征外,以“推进”取代“领导”,更符合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定位,也更能准确体现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一同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大业之中的真实角色。又如第七条第(五)款新增的“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表述,一方面结合了“修齐治平”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廉政概念,另一方面强调了领导干部不仅要有良好党风政风,还要有良好家风,是八小时内外一个样的“立体”形象,而不是只有工作一面的平面。

二是更加强调领导干部的政治标准和担当作为精神。对政治标准的强调和对主动担当的要求贯彻《条例》全文,这实际上是我党优秀历史传统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新阶段的回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之“德”,其中当然包括了政治品德和政治纪律,政治素养历来是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第一标准;干部的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是党的建设事业得以持续推进的核心内在动力。强调政治素养和担当作为,是从建党至今始终不渝的选材标准和队伍传统。今天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到达新阶段,国内外形势持续变化,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任务和挑战更加复杂,以修订《条例》的形式强化这一传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是程序设计更优化、细化、具可操作性,语言表述更严谨。《条例》历次修订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党的干部工作始终贯彻实事求是重要思想方法,不断在实践中先积累经验。2019版《条例》在具体程序上的最新规定,例如新增的“分析研判”环节,以及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适用情况的具体规范,都以内部业务培训和传达落实等方式经过了3至5年实践和总结,汇集了数以万计一线干部工作者的智慧和经验,因此才有了《条例》科学的且可操作的具体程序规定。

明确干部队伍政治定位和历史定位、强调政治标准和担当精神、细化程序和严谨表述,是我们从《条例》上看到对我党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现,这对我们组工干部的工作由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条例》体现了加强党和党的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领导和掌握,强调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的重要作用,确立了以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为产生人选的主要方式,在贯彻《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要求的过程中,以及传达、解释党的干部选任新精神的过程中,每一名组工干部都要做到吃透中央精神,了解工作实践,坚守原则毫不动摇,落实工作不打折扣,答疑解难有据得体。

第二,组工干部更应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这既是《条例》对选拔干部的要求,更是对组工干部自身的要求。正因为党的干部工作成果都是从实践中积累的,组工干部自身就是组织工作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主动才有作为,要真正负起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责任,从分析研判开始,深入研究,发挥智慧,敢于表态,知人善用,真正做到为党的建设事业保驾护航。

2.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篇二

“闻贤而不举, 殆;闻善而不索, 殆;见能而不使, 殆。”历史经验证明, 选贤任能任何时候都是关系一个政权兴衰存亡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严把任用关, 及时发现优秀人才,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力量。

要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 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但在现实中也有一些部门没有把好用人关, 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重用, 一些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 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把任用关, 严刹“跑官要官”之风, 严惩买官卖官行为, 让阿谀奉承、弄虚作假的干部没有市场。

要把好干部考察识别关。选准用好干部, 首先是识准人。各级领导平时要多留意、处处用心, 利用多种形式了解干部、识别优劣, 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多接触干部, 在与干部谈话中, 要观察其思想品质, 注重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做到一时一事论英雄,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把好选拔任用关。选贤任能, 用准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把好选贤任能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以干部德才业绩为依据, 坚决冲破关系网, 摒弃小圈子, 破除潜规则, 使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3.干部任用选拔 操作指南详解 篇三

这两条新规来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这一办法与同时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一起,构成选任监督干部的“操作指南”。

这一记“组合拳”很明显指向的是“问题官员复出快”、“领导秘书升官快”等群众非议已久的现象。

“两条广受注意的规定,前者将‘带病官员’复出的时间由一年改为两年,限制更严格,而后者可防止任人唯亲。”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瞭望东方周刊》勰读说。

舆论期望这一记“组合拳”能切实堵住官员任用选拔上的制度漏洞,不过,细究起来,专家们认为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就尖锐地指出:“行政性问责和复出如果不进一步程序化和标准化,无论不得提拔的年限是两年、三年还是十年,意义都不大。”

官员问责“雷声大,雨点小”

有人戏称:“问责制就像是机关枪,一通扫射过后,大片官员倒地,不料几个月甚至几天后,就陆续死而复生。”

广州海事法院原院长罗国华因“豪华出国游”事件被免职两个月后,于2009年底被任命为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

官员复出形式多样。其中,有平级调动的,如汶川大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公款旅游的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原局长邵立勇,被免职半年后复出任威海市工商局局长,有“协助”工作的,如“黑砖窑”事件中被撤职的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复出担任县长助理,“协助”分管工业、环保等工作,有降级易地任用的,如“瓮安事伴’中被撤职的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半年后复出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每一次被问责官员复出,几乎都会引起媒体的一阵热炒。与此同时,官方却很少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对“黑砖窑”事件中遭撤职的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原副区长段春霞被突击任命为区长助理一事,该区区委组织部的解释是,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任命,无需公示”。

近年来,官员问责可谓“雷声很大”,但高频率上演的“复出门”却让人感到“雨点很小”,这很容易使公众对问责的力度和效果产生质疑。

汪玉凯指出,问题官员复出、任人唯亲、用人失察、突击提拔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和官员选拔任用有关,可以说《责任追究办法》是对民意的一种回应。

别把“免职”变成“免于处分”

对于官员复出,其实不应当“一棍子打死”,这也是制度理性的应有之义。

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了官员复出的权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现实中,我们每每看到,官员复出被曝光后,相关部门赶紧亮出“不违反规定”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解释。对照上述规定,他们的回应其实无可厚非。

2009年7月,因停车费纠纷辱骂和殴打六旬老汉的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局原局长谢林从免职到复出,前后只有5天,被网友戏谑为“可申报吉尼斯纪录的闪电速度”。但如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此举并无违规,因为官员被免职不同于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重新任职并不受至少一年的时间限制。

既如此,民意为什么不依不饶?时于受处分或者被问责干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使用,什么时间可以复出,相关程序应该如何履行等问题,都缺乏具体规定。汪玉凯认为官员复出因此存在制度软肋,“‘酌情’这样的字眼太过模糊”。

段春霞被突击任命为区长助理之后不久,临汾市委又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其工作安排的决定。官方的这种自我否定更增加了公众对官员复出正当性的怀疑。

现实中,另一种令人迷惑的现象是,官员被“免职”似乎与“免于处分”画上了等号。

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说:“问责制是对官员领导责任、间接责任、过失责任的追究,而不涉及追究官员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所以要警惕‘温柔的问责制’本身成为官员其他责任的卸载机制。”

在以往的官员复出案例中,以引咎辞职或者免职换取“免于处分”和“从轻发落”的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官员已经严重违法犯罪,本应被撤职、开除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却试图以引咎辞职来避重就轻。2000年9月19日,山東省公安厅副厅长兼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因涉嫌为该市“黄、赌”犯罪活动提供保护而在接受审查期间畏罪自杀。

在被双规前他就曾因下属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在统一扫黄行动中故意泄密而主动“引咎辞职”,以逃避本人为“黄、赌”提供保护而该负的责任。当时舆论不明就里,还为此称赞他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好局长”。

公开被问责后的官员去向

追根溯源,“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态导致官民之间缺乏互信。”王锡锌说,这种互信的匮乏使得即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官员复出也变得面目可疑。

重建官民互信应以制度为根本。王锡锌认为,官员的复出需要有什么条件,什么正当的理由,走什么样的程序,都必须明确。

而“透明”是制度设计中最为关键的环节。2008年共产党新闻网做过“您认为完善‘官员问责’制度最重要的是什么?”的民意调查,其中投票率最高的选项是“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多领域都该问责”,排在第二的是“公开被问责后的官员去向”。

排在第一位的问题如今已经通过一系列制度得到落实,但是距离第二个目标的实现仍然路途遥远。

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伏创宇撰文指出:“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官员复出过程中的缺失,使得复出过程蒙上了神秘色彩,也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留下了一块群众监督的真空地带。”

4.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篇四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5.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篇五

心得体会

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以前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通过此次学习,我理解到它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经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我认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其次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它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目前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人选的推荐结果不公开,参加推荐的人对依据什么确定考察对象心存疑虑。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

领导干部在生活、工作中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理所当然也应该约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要严格招待标准,坚持不参与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始终要求自己个人生活不能奢,思想防线不能松,做人格调不能低,处理问题手不能软。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

四、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公认的导向。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选人用人上,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拉山头,搞小圈子、小团体,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标准。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上能够做到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能够克服一切剥削阶级政党选人用人的狭隘偏私和局限,用崇高的事业感召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为一切忠于人民、扎根人民、奉献人民的人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恩格斯曾对巴枯宁为夺取国际工人协会领导权而大搞宗派活动的恶劣行径进行过严肃批评:“假如协会成了宗派,那它就会灭亡”。事实反复证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氛围,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要抓好党性教育核心、道德建设基础,把有潜力的同志放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要坚持党要管党,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6.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心得 篇六

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的心得体会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更进一步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给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7.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几点认识 篇七

一、走群众路线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干部是群众的干部, 该提拔什么样的干部、提拔的干部是否在做事、是否能做成事, 群众心里最清楚, 因此应该把坚持群众路线贯穿干部选任的全过程。

一是依靠群众选拔干部。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选人用人的主要标准。及时向群众公开选拔政策、选任条件、工作目标及干部实绩, 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时, 拓宽渠道, 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防止出现“知情的不参与, 参与的不知情”的情况,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并将其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切实做到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二是通过群众考核干部。赋予群众给领导干部打分评判的权利。要确保群众对干部平时的表现情况有发言权, 将群众的意见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去留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群众有权推选优秀干部优先提拔, 也有权对不合格的干部提出惩处要求。只有将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群众的评判下, 才能更好地推进干部的成长及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务校务公开等制度, 畅通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渠道。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届中考核测评等形式, 全面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认可度, 并及时梳理群众意见建议, 进行分析整改。

二、严密的程序是选好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

在干部选任过程中, 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 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 履行程序一道不乱;要注重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环节, 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和任职关。

一要严把推荐关。民主推荐是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环节, 做好民主推荐工作, 对于准确识别干部, 提高选拔质量, 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

二要严把考察关。要成立有纪检部门参与的考察组, 切实做好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档案等各环节。要合理确定个别谈话对象, 要坚持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员代表必谈, 确保全面了解情况, 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大力推行差额考察, 经过比较甄别, 将最合适的人选配到适合的岗位上。

三要严把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 集体决策的原则, 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 全面推行研究干部工作票决制, 完善干部酝酿会议制度, 讨论实行“书记末位表态制”, 杜绝主官说了算及跟风讨好现象。

四要严把任职关。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度, 对拟提拔干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任前谈话制度, 由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纪检部门领导分别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任前工作谈话及任前廉政谈话, 引导干部尽快转变角色, 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提高履职成效。执行好任职试用期制度, 拟提任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职。

三、执行竞争上岗制度是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途径

以往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旧观念很容易导致干部选任工作犹如一潭死水:工作流于形式, 群众不关心不满意, 干部不积极不上进。要想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必须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举措。

首先,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为优秀人才搭建公平竞争平台, 让符合竞聘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与竞争, 都有机会获得提拔。有效地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还能展示干部工作坚决破除旧观念, 选拔有群众威信, 有能力为群众做成事的人的决心。

其次,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增强干部的上进心和危机感, 可以在一定程度打破干部终身制。竞争会将能力强、愿意做事、能做成事的人凸现出来, 同时也能发现哪些人素质低、能力差、不愿意为群众做事。能力强的提拔, 能力差的“下课”。因此, 竞争上岗能促使干部队伍及广大群众产生“是金子一定会发光”、足够优秀一定有机会获得提拔, 不努力提高素质提高能力、不为群众办事, 就会在竞争中失去岗位的思想认识, 也能够有效激发干部爱岗敬业、勤奋专研。

第三,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推行竞争上岗, 改进了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方式, 真正使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感及群众的猜测和怀疑。能够较好的避免凭领导个人喜好任免干部、“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 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需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严把程序关, 坚持竞争上岗不断创新选任机制, 才能准确地将德才兼备、勇于创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群众满意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真正选对人、用准人。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2

8.浅谈班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篇八

一、选拔班干部

刚接手一个班级,尽快组建班干部队伍非常重要,尽管对学生都还不太熟悉,采用“望、闻、问、切”的办法却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望”即观察学生,不仅要“观其言”,更要“察其行”,借此来发现学生身上的不同特点。班主任要有一双慧眼,善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学生的优缺点,尤其要善于发现并发掘学生身上所具备的当班干部的特质。比如当班长的学生,身上要有一种正气,遇事要有魄力,敢说,敢干;当卫生委员的学生,应该细心,做事要考虑周密,有条理;当体育委员的学生,应该喜欢运动,同时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无论哪个班干部,身上都应该具备一种特质,即做事认真。班主任通过观察,发现具有这样潜质的学生,可以作为班干部的候选人。

“闻”即听听同学们对班干部工作的看法,征求他们的意见,因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本人愿意从事班干部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好。

“问”即广泛征求代课教师和同学们的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全面了解这些学生,如性格、品质、为人、处事等。通过“闻”“问”两关,大致可以确定哪些学生可以担任班干部工作。

“切”即把这些学生安排在不同的岗位上进行试用,看他们具体的工作能力,通过实践来验证之前对他们的了解是否准确。通过了实践检验的学生,就可以正式任用为班干部。

二、培养班干部

一个学生有当班干部的潜质,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合格的班干部,还需要班主任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培养。在培养班干部方面,要努力做到四个字:厉、历、立、励。

“厉”即对班干部的要求要严格,让他们明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做到,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成为班里的行为典范。

“历”即逐步放手让班干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历练。起始阶段,班主任要对班干部的工作进行指导,明确不同岗位的班干部的职责,告诉他们工作的方法。然后引导他们去做,刚开始免不了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班主任要及时地对他们进行指导。让他们明白,首先,同一件事可以有不同的处理办法,遇事要不急不慌,尽可能地采用更好的办法;其次,各个工作不是完全割裂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有更好的管理效果;最后,办法总比困难多,而且办法可能不止一个,遇事不能等,也不能靠,而应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历练后,相信学生可以自己总结出工作的规律、方法,自觉自愿地开展各项工作。

“立”即要在学生中树立班干部的威信。班干部的威信除了靠他自己以身作则之外,也需要班主任来帮助树立。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做出成绩时,班主任要及时给予肯定,让同学们知道班干部为集体付出的辛劳;班干部工作有失误时,班主任应主动承担责任,帮助班干部减轻压力。以此树立班干部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威信,让同学们能信任他。比如,我们班的卫生委员把班级的卫生值日区域详细划分,责任到人,列表贴在墙上,使同学们对自己的责任一目了然;每天到校后,她会在学校组织检查之前,先到我班的各个卫生区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值日生的到位情况,一方面检查卫生打扫情况。存在问题的,她会及时指出,并和值日生一起打扫卫生。她还会把每天的打扫情况清楚地记录在本上,在每周的班会课上对本周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总结,好的地方进行表扬,不好的地方进行批评。她的行为我看在眼里,赞在心里。在班委会及全班班会上对她的工作方法、认真态度提出表扬,充分肯定她的工作,也希望其他班委向她学习,寻找自己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工作更有效。现在,她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威信很高,多次被大家选为优秀班干部。

“励”即鼓励,班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班主任除了给予指导,还要给他们鼓足信心。班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绩时,班主任要及时给予表扬肯定,使他们再接再厉,干劲十足。如我们班的班长,因为之前并没有担任过此项职务,所以在接手班长工作时,信心并不是很足。但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做事认真、遇事肯动脑、对班级管理有自己的想法、能与同学融洽相处等优秀品质。在我的支持和鼓励下,他与其他班委一起进行了一场班级管理改革,实行小组轮值制,每位同学都有机会以“班委助委”的身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既协助班委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又增强了同学们的班级责任感。从而彻底改变了之前同学们认为班级管理仅是班主任和几个班委的事的观念,使班级每个成员都意识到班级管理的不易,意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对整个班级的影响,使人人自律,班级秩序井然有序。

三、激活班干部队伍

我们都听说过“鲶鱼效应”,以前,沙丁鱼在运输过程中因缺氧成活率很低,后来有人发现,若在沙丁鱼中放一条鲶鱼,沙丁鱼会紧张起来,加速游动,沙丁鱼的缺氧问题迎刃而解,成活率就会大大提高。

在班级管理中,如果巧妙运用“鲶鱼效应”,也可以不断激发班干部的活力。比如,我在班级中准备一个《班干部征求意见簿》,学生可以随时在意见簿上写下对班干部的建议和意见;每个月,我都会让小组长在意见簿上写下每位班委的优点、缺点以及对每位班委工作的建议,然后让班委认真阅读,扬长补短,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工作。再如,我设立“值周班长”一职,挑选那些一周内表现突出,愿为班级服务的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既为班干部队伍补充新鲜mL液,又培养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我们班现在进行的班级管理改革,更是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到班级的管理之中,使班级人人皆是管理者,班级管理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在对班干部的培训中,不断地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面对不同的学生,我会不断地进行创新;我也希望每一位班干部都能在自己的工作中进行创新。因而,在平时的班级管理中,班干部有什么新的想法都会及时与我交流。合理的我会大力支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不太成熟的想法,我会与班委一起讨论,使其更具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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