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证材料(精选11篇)
1.外国人就业证材料 篇一
《外国人就业证》变更单位名称准备资料
赵总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2份)
2、原单位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3、董事会决议章程及法人聘书
4、履历证明
5、学历证明复印件
6、最终学历(学校名称、专业)
7、原本市办理的就业证正本
(处单位名称外的内容若有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8、相关技能证明、证书及原单位的技能证明或证书
9、护照原件、复印件
10、护照上居留许可证页复印 11、2寸证件照(3张)
PS::非中文资料需翻译中文并加盖公章
我需要准备的材料:
1、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用户卡材料:
1、网上下载《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表格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外国人就业证材料 篇二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工作、投资环境的极大改善, 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进入中国就业, 其中《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13年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 4万, 这是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 与此同时, 在我国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数量激增。外国人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所占份额逐步上升, 对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容小觑的影响。
这种影响是双重的: 一方面, 高端人才的引进, 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生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 大量外国劳动力尤其是低端劳动力的涌入, 使我国本就拥挤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不利于我国劳动者利益的保障。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现行规制
( 一) 相关法律法规规制
从上世纪80年代, 我国开始在外国人入境就业方面制定相关法律或政策性规定, 如下表1所示: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 虽然我国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有诸多规制, 但是缺乏一部专门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法律, 缺乏系统有效地管理。
( 二)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程序
1. 一般岗位就业程序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可知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有“三证”: 职业签证、就业证以及居留证。但也有例外, 如第9、10条规定的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免办许可证的情形。根据该《规定》第三章的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程序如下图1、图2所示:
从上图1、2可以比较清晰的看到外国人进入中国就业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及证件。上述程序对应聘一般岗位的外国人进入中国就业进行了有效的限制。但程序复杂、效率低。同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虽为专家开了一个口子, 但并未排除此类人员依据此程序以普通外国人的身份进入中国就业。
2. 外国专家在中国就业的程序
该程序虽然免去了办理就业许可和就业证的程序, 但从图中可以直观的看出其依旧是一个周期长、手续复杂的程序。这对一些急需外国高技术人才的用人单位不利, 也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进入我国, 亦与各国简化甚至取消引进高端人才的行政许可程序的做法相悖。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 缺乏法律统一系统性规定、管理体制方面的缺陷、外国劳动力如何认定区分、用人单位聘用外国劳动者的权限已经如何对外国劳动者进行有效的管理等。
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制度的完善
在外国劳动力大量进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情形下, 加快完善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的相关问题, 不仅利于保护中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也对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因而, 采取多方面的举措完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迫在眉睫, 可以从加快统一立法、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采取措施。
( 一) 加快立法
1. 立法目的
国际上有关外国人在内国就业法律的立法总体体现两种趋势: 原则上限制, 部分领域开放; 原则上开放, 部分领域限制。
我国现有的专门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将其立法目的表述为: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此种表述将行政管理手段当成立法目的, 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并未明确, 且并未提及本保护人权、增进融合、促进发展等目的。其立法目的上的模糊性与片面性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而立足我国国情, 结合国际经验, 我国的外国人就业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与宗旨应该体现引进高端人才, 严格控制一般劳务人员的政策取向, 总体限制, 特殊领域领域、中国紧缺的人才进行许可, 从而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社会和谐, 同时也要体现对外国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人道主义精神。
2. 涵盖内容
借鉴国际上外国劳动者就业立法比较先进的国家, 同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可以将优先权审查制度、高素质人才简化许可制度及定居优惠制度、随行家属及后来的家属允许就业制度、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吸纳制度、简化居留许可制度等纳入我国的外国人就业立法中。
除了规范合法就业的制度外, 还应该加大打击非法就业的力度, 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稳定。
同时在该外国人就业管理法中应当规定衔接性条款使之与司法、执法相结合, 如此才能真正发挥规范外国人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和目标。
( 二) 完善管理体制
当前, 对在我国就业的外国人进行管理的机关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国家外国专家部门和公安部门。在这种模式下, 管理易出现断层, 会存在一段三部门都不进行管理的阶段, 同时职能交叉、部门利益冲突等问题, 不利于实现有效的管理。且目前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 精简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大趋势, 因而立足大部制改革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十分必要。
既然此处的外国人是以进入中国劳动力市场为目的而前往中国, 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其追求的是与国内劳动者一样的目标, 因而对其管理主要应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来进行。同时外国人就业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因而可以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内下设外国人事管理部门, 专职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事务并由法律赋予其一定的处罚权限, 而出入境的管理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由公安部门管理。通过外国人事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协作, 从而实现对外国人就业的有效管理。
四、结语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我国由纯劳务输出国逐渐向劳务输入国转变, 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中国就业。而我国现行管理规范缺乏明确性, 且等级不一、规范混乱, 很难真正实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效管理, 因而加快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国人就业管理法》, 完善外国人就业管理体制对现今中国而言重要而紧迫。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
[2]刘国福.中国引进海外人才法律问题探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2 (1) .
[3]宋成全.德国移民问题与无移民政策的移民国家[J].齐鲁学刊, 2004 (1) .
3.外国人就业证材料 篇三
李艳和男友段林都是深圳某大学的学生,李艳在国际商务英语系,段林在电力系。
转眼到了大四上学期,想到严峻的就业形势,李艳很忧愁。很多有门路的同学都找到实习单位了,而自己一无门路二无后台,又是外地人,想起未来,一片茫然。
就在这时,同学庄丽梅约她去迪厅玩,这是她第一次去迪厅。
那天晚上,她玩得非常开心,庄丽梅还带来了她的尼日利亚籍男友莫克。她决定以后多点出来玩,借此认识一些国外朋友,锻炼外语口语和交际能力,为以后就业增加一点筹码。
此后,李艳又与同学去了几次迪厅。一次,她在迪厅见到了师姐佟慧,毕业才一年的佟慧已是全身名牌,还开着一部雅阁小汽车,原来,佟慧大四时认识了一个美国男友,一毕业就被男友介绍到深圳一家美资公司工作,月薪近两万元。李艳很是羡慕。
刚巧这时,李艳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上学的高中同学小丽,带着她的法国男友来深圳旅游。李艳好奇地问她:“怎么现在都流行找老外谈恋爱呢?”小丽笑着说:“找外国男友好处多多,最重要的是有前途!在北京,那些有钱的外国人早被女大学生们抢光了!”
说完,小丽还问她:“你还跟段林在一起吗?可惜了,你那么漂亮,学业又好,如果你也找个外国男友,该多好。”
李艳沉默了。
段林是农村人,最近也在愁找工作的事情,脾气不好,两人经常吵架。同学们都劝她跟段林分手,快点找个外国男友拍拖。她开始怀疑与段林的爱情值不值得。
正在她彷徨之际,段林对她交际太多表示不满,劝她安心学习,李艳却反唇相讥:“像你这样埋头学习是没有出路的!现在求职多难呀!多个朋友多条路。”段林哑口无言……
经庄丽梅男友莫克介绍,李艳到深圳一家服装外贸公司担任兼职翻译。公司老板拉里是莫克的朋友,时年28岁,非洲加纳人。他对李艳十分欣赏,经常送她一些礼物,他是自己的上司,又是同学男友的朋友,李艳没有拒绝。
段林知道后,一次次逼问李艳是不是和拉里关系暧昧,数次争吵后,她执意和段林分手了。
同寝室的姐妹们得知此事后,都劝李艳接受拉里:“拉里虽然不是欧美人,但他有自己的公司,说不定你以后还能跟着他出国呢,那样,工作、前途都不用愁了!”
李艳有些动心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觉得拉里浪漫风趣,踏实肯干,是个很不错的男人。而且拉里对她关爱有加,可她还是觉得,跟一个不太了解的外国人恋爱风险很大。
庄丽梅及其男友莫克也一直撮合李艳与拉里在一起。莫克也在深圳做服装外贸,庄丽梅和他恋爱后,几乎成了衣食无忧的阔太太。她反复劝李艳说:“拉里有钱有公司,毕业后,你就可以跟他一起做生意,满世界旅游,多爽!”
反复权衡后,李艳接受了拉里的求爱。
惊醒:跨国恋暗藏危机
有了外国男友后,李艳果然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
拉里给她很多零花钱,还经常带她去香港旅游,当她躺在五星级酒店的大床上,坐在落地窗前一边品咖啡一边欣赏海景时,脑海里忽然闪过昔日与段林吃路边摊的情景,她不禁庆幸自己做了一次明智的选择。
2009年6月,她大学毕业后,就进了拉里的公司。
2009年8月初,几人一起去印度玩。一天晚上,他们去孟买的一家夜总会跳舞唱歌,拉里、庄丽梅和莫克都很自然地抽起了香烟,拉里顺手递给李艳一支,李艳没多想,接过来就吸了。回深圳后,她的精神状况很不好,拉里这才告诉她,那烟里有鸦片。
李艳既害怕又生气,和拉里大吵了一架。拉里一边哄她,一边又请庄丽梅和莫克来劝她。庄丽梅说:“不就几根烟嘛?又不是要了你的命!再说我也吸了,不照样好好的吗?”
李艳突然很害怕,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她想离开拉里,可是,她如果跟拉里分手,自己又要为工作而发愁。于是她只好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原谅了拉里,并从此沾上了毒品。
不久,拉里和莫克叫她与庄丽梅一起去深圳口岸接一批外国客商发来的“服装样板”。事后,拉里告诉她,那“服装样板”里是毒品!
李艳顿时惊呆了,她记得上次从印度旅游回来时也带过一批“服装样板”。她对拉里大吼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害我!”拉里说:“我之所以瞒着你,是因为太爱你。”“你撒谎!你分明是一开始就在骗我!”听她这么说,拉里也变脸了:
“你以为钱真的是那么好赚的吗?不干点暴利项目,你能过得这么潇洒吗?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你自己看着办!大不了一起完蛋!”
庄丽梅和莫克也赶紧过来打圆场,李艳责怪庄丽梅不早一点提醒她,庄丽梅说:“我也是上个月才知道他们是干这行的!现在,我们已经上了贼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认命吧!”两个毕业才几个月的女大学生不禁抱在一起痛哭。
李艳想过逃离,但她深知后果有多严重,不仅拉里不会放过她,就是自首了也面临着坐牢。更让她难受的是,她已经离不开毒品。她只期望挣到钱后拉里会带她移民去国外,然后结婚生子,过安定的生活。
而段林始终没有忘记李艳。他大学毕业后,在广州找到了工作,但他一直没有恋爱,他常常会想起与李艳的初恋。他从同学那里打听到了李艳的电话,多次约她见面,可她都拒绝了,她已经回不了头了,她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当初放弃段林,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情。
悲剧:被判死缓终怪谁
2010年6月,工商部门突击检查,拉里的公司被查出是一,0个皮包公司。公司被查封后,拉里不得不解散了手下的几个员工,和李艳搬到了租住的公寓“办公”。
李艳整天提心吊胆,2010年10月,她偶然发现拉里与一名陌生女子进了一家酒店。她以为拉里背叛了她,愤而闯进了房间。谁知,拉里只是在谈生意——那个名叫林欣的女子是台湾人,在北京从事服装设计工作。拉里以每次500-800美元的报酬雇佣她,让她帮忙从境外拖带“服装样板”进境。拉里还要李艳今后与林欣等人好好“合作”,李艳只好答应。
在拉里的安排下,林欣多次从日本、马来西亚等地飞往中国,并拖带装有“服装样板”的行李箱进境,而李艳负责在不同的关口接收。
李艳这才明白,拉里以前每次带她去各地旅游,其实都是在做毒品生意。她还了解到,庄丽梅和莫克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在贩毒,只是他们都听命于拉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1年3月29日傍晚,在连接深圳和香港的皇岗口岸大厅,与李艳接头的两个携带海洛因的人被海关查了出来,李艳也被一并抓获。
经检查,两个拉杆箱夹层中共藏匿高纯度海洛因粉末5976克。审讯中,缉私警察得知,两个拉杆箱来自同一地方——香港某酒店405房间。香港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林欣。林欣供出了拉里,而此时,拉里已不知去向。李艳一口咬定不认识拉里,也不承认自己参与了毒品走私。
5月5日,海关缉私局由于证据不足,将李艳释放,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从拘留所出来的李艳独自去酒吧喝了个烂醉,最脆弱的那一刻,她忍不住拨通了段林的电话。
见面后,她哭着将一切都告诉了段林。段林惊呆了,他劝李艳去自首,可李艳却喃喃道:“太晚了……”说完,她执意打的走了。
第二天,案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海关缉私局在一宗毒品走私案中抓获了一个名叫拉里的黑人男子,在对其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李艳的相关信息。深圳警方迅速将李艳抓获归案。
经审理,2011年12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分别判处林欣死刑、李艳死缓。
此前,庄丽梅被判处死刑,而整条跨国毒品走私链的主谋拉里近期已在海南被提起诉讼,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正义的审判。
与此同时,警方对尼日利亚籍犯罪嫌疑人莫克的追捕也一直在进行。
得知李艳被判死缓,段林悲痛万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难过地说:“李艳曾经是一个多么单纯的好女孩啊,就这样被那个老外毁了!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多劝劝她……”
(文中除段林、拉里和莫克外,其他人名均为化名)
4.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篇四
外国人应在Z签证入境后十五日内,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a.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c.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派遣证明文书,应明确该境外人员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薪资由境外支付,并注明派遣期限、派驻岗位、从事工作等内容,境外派遣单位签章;非外商企业批准证书中所列投资方派遣的,提交第三方派遣证明及境外投资者补充说明,说明派遣方、被派遣方以及投资方之间的关系,如劳动合同或派遣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劳动合同);d.本人的有效护照及职业(“Z”)签证入境章(正本及复印件);
e.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f.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g.临时住宿登记表;
h.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i.其他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上述对象的就业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同时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护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或注册证、登记证的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在该外国人入境后三十天内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Documents needed:
The foreigner should apply for Employment Permit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of entry with “Z” visa.a.Employment Registration Form of Foreigners in China(Two copies);
b.Alien Employment Licens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Original and copy);
c.Employment Contract(Original and copy)or Dispatch Letter(Aliens are dispatched and paid by foreign company abroad.Technical experts get involved in cooperative projects and do not establish labor contract with local company.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dispatch certificate which is issued by foreign company abroad with stamp should be submitted.All necessary provisions, such as position, term, responsibility, employment and payment relationship with foreign company abroad should be clearly announced in it.Additional document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expla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ll these parties, if the foreign company abroad is not listed as an investor on Certificate of Approval.Any document above that is in foreign languages should be attached with Chinese version with the stamp of local company)(Representatives in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 need not to submit employment contract);
d.Valid passport, “Z” visa and entry record(Original and copy);
e.Valid Representative Certificate for chief and normal representatives in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 of Foreign(Region)Enterprise in China;
f.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Health Certificate(Issued or Recognized by Suzhou Exit & Entry Inspection & Quarantine Bureau);
g.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
h.Two two-inch recent photos(one pasted on the form, another on the Employment permit);i.Other additional document if it is required.Attention:
5.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流程(居住证) 篇五
一、办理外国人来湘就业行政许可证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行政许可窗口)
需准备材料:
1、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报告(包括:聘用单位情况、被聘用外国人情况、何种原因聘用、聘用至单位担任何种职务或从事何种工作)
2、聘用意向书(劳动合同);
3、外国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外国人工作简历及受教育情况(中文版、学历证明)
5、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6、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由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地点砂子塘路161号,保健中心 电话:84780166,84721924)
7、用人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批准证书等)
8、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国人国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如为英文版请翻译成中文)
9、用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10、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信息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材料交接表》
11、用人单位材料证明
12、其他
13、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外文材料必须有中文翻译件。---2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二、办理外国人邀请函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邀请外国人来湘申请表》(电脑上填写,并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州外侨办审核把关,签字盖章)。
2、邀请外国人来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被邀请人职务及单位名称、邀请来华理由等。以邀请单位函头纸行文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3、邀请单位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发票、报关单、贸易往来函件等)。
5、被邀请人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被邀请人有来华记录,请提供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6、保证书(法人担保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确保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并按时出入境,并由法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7、邀请外国人来湘就业须同时提供《外国人来华就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流程:备齐以上材料后到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处盖章审核后----到市侨办(市政府大楼,88665509)涉外管理处盖章、审核 需要(2-4个工作日)----省侨办(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0707室))找谢处长办理邀请函(当天可拿,谢处审核完签字后,到三楼盖章)
三、外国人工作签证办理
可以选择在办理人所在地申请工作签证;
备齐外国人就业邀请函、行政就业许可证原件、护照、照片在中国驻外国人所在国家的中国大使馆签证中心办理工作签证。
四、外国人就业证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行政许可窗口)
外国持使馆签发的工作签证入境后需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入住登记、就业证,居留许可证等;期间不能出境;
申请资料:照片2存白底、护照复印件、工作签证复印件、行政就业许可原件、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相关证件;5个工作日可拿取外国人就业证。
居住许可证办理:
一、申请对象 在长沙工作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
(一)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申请人签名。如属代办的申请,代办人须签名。
(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基本信息页、有效Z签证页/工作类居留证件页、本次入境章页)。
(三)长沙市聘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函。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海外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允许工作的证明。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提交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相关函件及名单。
(五)非持Z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六)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六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在长沙实际住宿地派出所或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网的宾馆、酒店登记的《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八)聘用单位外事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九)长沙市聘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依法登记证明,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提交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住代表机构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明等。聘用单位为政府机构、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公立大中小院校的,免交依法登记证明。
(十)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具体批准时限由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聘用单位专办员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三)聘用单位应当按要求在长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申请材料除申请表和公函外,均交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五)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聘用单位逐字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后提交。
(六)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四、法规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出具公函的单位应当对公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以及出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调查(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外国人就业证材料 篇六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无犯罪记录申请公证认
证的流程
随着外国人在这个工作就业的增多,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时,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就成为必备文件。根据劳动局对于外国人就业的规定,其中一条就是提供:无犯罪证明
同时注意事项中规定,无犯罪证明应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如外文需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翻译),或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证明。
因此在取得所在国警察局或联邦调查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后,还需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及领事认证流程如下:
一、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二、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三、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五、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
以上说明的是在中国境内需要使用无犯罪记录公证的程序。如果该证明要在国外使用,还需要经中国省级外事办、外国人所属国驻中国领事馆认证后,附外文译本,方可在国外使用。
7.外国人就业办事指南 篇七
2008年04月28日
一、内容
省劳动保障厅审批外国人在省直、中央厅局级驻穗单位和在省劳动保障厅立户单位就业,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
二、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
三、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一)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资料 1.聘用申请报告; 2.聘用意向书;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拟聘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 5.拟聘外国人的履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 6.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备注:上述资料皆需提供原件审验。
(三)程序
1.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有关资料后向省劳动保障厅办事大厅申报,资料齐备、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2.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3.办结时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用人单位须及时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授权单位申领邀请函;
2.受聘的外国人持邀请函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入境签证;
3.用人单位在受聘人入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相关资料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1)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2)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四、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一)条件
同上述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条件。
(二)需提交材料 1.新办《外国人就业证》(1)聘用申请报告;
(2)聘用意向书(劳动合同/聘书/委派书/《代表证》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4)拟聘外国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各一份;(5)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6)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7)拟聘外国人的履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8)拟聘外国人体格检查报告原件;(9)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10)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备注:已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并持职业签证(Z)入境的,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及上述(6)、(8)、(9)、(10)项资料办理。上述资料皆需提供原件审验。
2.延期《外国人就业证》(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4)拟聘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5)单位聘雇证明 1 份(原签订劳动合同已到期的,需提供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则须提供续聘证明)。
备注: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已满,需带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3.变更《外国人就业证》(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变更申请表》;
(3)相应待变更资料证明:(如护照号码变更,提供新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公司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批准变更的营业执照、证明等;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意向书(劳动合同/委派书/《代表证》复印件;变更住址,提供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补办《外国人就业证》
(1)用人单位提交《补办就业证申请表》(注明补办原因);(2)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5.迁转《外国人就业证》(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注销/迁转就业证申请表》一式两份;(3)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新聘用单位拟聘该人员的证明。6.注销《外国人就业证》(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注销/迁转就业证申请表》一式两份;(3)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程序
1.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规定的资料后向省劳动保障厅办事大厅申报;资料齐备、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2.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签发、延期、变更、迁转《外国人就业证》;不符合条件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新办证 7 个工作日,延期、变更、补办证 3 个工作日,其他的即时办结。
五、是否收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粤价〔2002〕39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缴就业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凭《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缴交。
六、办事地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州市教育路88号,邮政编码:510030 咨询电话:83341417、83367884,监督电话:83192865 厅公共网址:http://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电话:96110110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对外经济联络处 地址:天河路158号,电话:38812410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8.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问题 篇八
法律备忘录
外国人和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关系与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其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并且相关法律还严格规定了这几个证件的有效时间、办理期限及其他事项。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社会保险、工作合同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问题,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修正)》、《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修正)》的规定,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就业单位。此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修正)》第七条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 1
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手续的办理
在办理外国人入境就业时要办理四个证件,分别是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
(1)就业许可证的办理
首先,用人单位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①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②聘用意向书;③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④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⑤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其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2)职业签证的办理
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该外国人持有效护照﹑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用人单位的通知电函,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申请职业签证。
(3)就业证的办理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4)居留证的办理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四、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免办相关证件的规定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
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 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五、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社会保险的规定
根据《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六、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期限及其延长和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需续订,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30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年检,逾期未办理的,《就业证》自动失效。
3、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同时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
4﹑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
9.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流程 篇九
第一,外国人与中国的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第二,雇主到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5.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第三,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邀请函(通知签证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申请书 3.护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承诺书(当地商务局网站下载))
第四,外国人凭《工作邀请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 签证)。
第五,外国人来华后,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第六,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就业证》。
第七,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一般是Z类签证(12 个月长度),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境内延长;那些持有其他类签证(如 L、F 类)的、已经在华的外国人,如获得工作机会,可在中国境内当地办理签证转签事宜;持有X类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如获得工作机会,他们需出境一次,在境外(如香港)申请新的签证。
10.办理外国人中国就业所需资料 篇十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11.外国人就业证材料 篇十一
一、新办《外国人就业证》
(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用人单位为拟聘用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持以下资料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为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专栏”—“劳动保障”—“劳动就业”中查阅、下载);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已聘用外国人情况、拟聘用外国人岗位及外国人适岗情况等;
(3)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决定或聘书(直接参与经营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除外);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5)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7)外国人学历证明、相关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外国人个人详细履历;
(9)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经本人签字的个人无犯罪声明。
2、市人力社保局对用人单位上述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办理核准手续,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书》。
3、由其他省(市)转入重庆市就业在同一公司就职的外国人,且持有职业(Z字)签证的,可不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书》,直接提交相关资料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否则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办理Z字签证后,凭Z签入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二)申请职业签证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Z字)签证,凭职业签证入境。
(三)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所需申请资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专栏”—“劳动保障”—“劳动就业”中查阅、下载);
(2)原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3)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明文件);
(4)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职业(Z字)签证(原件及有效页复印件);
(5)由重庆市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外国人近期体检证明﹙粉红色原件﹚;
(6)外国人近期2寸标准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照片两张。
2、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派单位工作人员(带工作单位的有效证件)携上述所需资料与被聘用外国人一道前往市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2)市人力社保局核对外国人本人无误后,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相关资料;
(3)市人力社保局为审查合格的外国人签发《外国人就业证》(同时需到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加盖钢印)。
二、续办《外国人就业证》
(一)所需资料
1、《续办外国人就业证申请表》(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专栏”—“劳动保障”—“劳动就业”中查阅、下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用人单位续聘外国人的决定或聘书;
4、外国人有效护照(原件及有效页复印件);
5、即将到期的《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6、外国人近期体检证明(特殊行业需要)。
(二)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期限届满拟继续聘用的,应在《外国人就业证》期限届满30日以前,到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申请续办《外国人就业证》;
2、市人力社保局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续办《外国人就业证》相关资料;
3、市人力社保局为审查合格的外国人续办《外国人就业证》。
三、《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持有效期《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人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后,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签发《外国人就业证》的市人力社保局报告并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应派工作人员与持证外国人一道携书面证明和《外国人就业证》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注销手续。
四、就业证变更、遗失或损坏的处理
(一)就业证信息变更的处理
外国人就业证信息变更的,持证人及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二)就业证遗失的处理
1、外国人在渝就业期间遗失《外国人就业证》后,应及时报告市人力社保局;
2、在报上刊登《外国人就业证》遗失声明;
3、持证人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带上报纸所刊登的遗失声明到市人力社保局登记补办《外国人就业证》。
(三)就业证损坏的处理
外国人在渝就业期间《外国人就业证》被损坏,由持证人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带上被损
坏的《外国人就业证》到市人力社保局登记更换《外国人就业证》。
五、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的登记备案制度
(一)免办《外国人就业证》资格条件及所需资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外国人就业证》:
1、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须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须有原件及有效页复印件);
3、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须有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渝直接投资的,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国人(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投资人投资证明和章程中投资人名单)。
(二)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递交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相关资料;
2、市人力社保局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相关资料;
3、市人力社保局为审查合格的外国人出具免办《外国人就业证》书面证明。
六、注意事项
1、本指南中所有涉及的由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及证书
复印件必须加盖用人单位鲜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外文复印件需同时提交加盖用人单位鲜章的中文翻译件。
2、根据相关要求,在用人单位提交齐备各项资料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请各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报审时间。
七、承办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一号(市人力社保局红旗河沟办公楼501室)
邮 编:400020
责 任 人:唐天元
承 办 人:刘 路 刘童玲
接待时间:每周一、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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