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10篇)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方法及数据来源
基本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生办,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乡、县、地、自治区各级报表通过报表汇总软件自动生成。乡(镇、街道)计生办所填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居、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
二、统计对象
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
1、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
2、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不足3个月的人;
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③未落户口的军队复转人员④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⑤婚嫁到本县(市),户口未变动者。
(二)流动人口(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指户口不在本县(市),居住在本县(市)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县(市)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县(市)的人;
2、居住在本县(市)不足3个月,离开户籍地超过3个月的人;
3、区内流动和区外流动分别统计。同一城市跨区居住的人仍按户籍人口统计。
(三)城镇、农村人口
以户口性质来划分城镇、农村人口。户口性质为非农业的计入城镇统计数,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计入农村统计数。如果家庭的各个成员户口性质不一致,在统计人口总数和育龄妇女情况时以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性质为准;在统计出生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城镇户口的计入城镇统计数;在统计领取《光荣证》情况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三、统计期限
半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
(一)半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4月7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4月1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4月13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二)全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10月14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10月17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10月2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五、填表要求
(一)乡(镇、街道)组织所辖村(居、单位)按人口的户口性质分城镇、农村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每个村(居、单位)填报一套报表。乡级负责对各村摸底数据进行审核,并逐村分项录入微机。乡级汇总数据由报表软件自动生成。
(二)报表录入、审核、汇总、打印后,填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上一级人口计生委。
(三)表1—表4,半年和全年报表均进行统计;表5,2007年的全年报表开始统计,以后每逢单数年的全年报表进行统计。
六、指标解释
(一)人口自然变动情况统计表
1、“本期出生人数”指统计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活产婴儿是指胎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间的呼吸、心跳、随意肌抽动和脐带搏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的胎儿。
2、“孩次”(一孩、二孩、三孩)指该婴儿出生时在其家庭所有现存子女(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中的排列顺序。出生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其“孩次”应递进计算。
3、“政策内出生”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并在法定最低婚龄以后初育、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孩子数量的出生人口,无论是否持有《生育服务证》,均计入政策内出生。
4、“特批再生育”是指符合2006年5月25日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出生人口。
5、“政策外出生”是指不符合《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出生人口,其中“政策外一孩”是指未婚初育或妇女未到法定最低婚龄初育的。区外流入人口的出生可通过审核《生育服务证》并参考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网站公布的各省生育政策汇编来判定政策内外。
6、“往年出生漏报情况”是指前5年内出生,应在当年统计报表中统计而未上报的出生人口。本项目的出生人数不计入“本期出生人数”。
(二)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方法情况统计表
1、“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15~49周岁妇女,“已婚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已经结婚(包括离婚、丧偶)的15~49周岁妇女。
2、“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无孩人数、有一孩人数、有二孩人数、三孩以上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该家庭现有子女数(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
3、“女性初婚人数”指统计期内第一次结婚的妇女人数;“早婚”指汉族妇女19周岁及以下(少数民族妇女17周岁及以下)初婚,“晚婚”指汉族妇女23周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妇女21周岁及以上)初婚。
4、“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统计对象使用各种避孕方法的人数。“其它”指中草药、安全期、体外排精。如一对夫妇同时使用几种避孕方法,只统计一种,以近期、有效者为准。离婚、丧偶妇女如仍使用避孕方法,不计入“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中,计入后表的“未避孕人数”中。
(三)未避孕、技术服务情况统计表
1、“未避孕人数”中的“不育症”是指希望怀孕、不避孕2年及以上从未生育过;“哺乳期”是指生育42天内未采取避孕措施。
2、“本期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数”指统计期内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例数。“人流”、“药流”指怀孕3个月及以内用手术或药物人工终止妊娠;
“中引”指怀孕4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大引”指怀孕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长效避孕针”是指3个月注射一次的具有较长避孕效果的避孕针剂。
(四)领证情况统计表
1、“期末领证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所有已领取《光荣证》的家庭数。
2、“其中:母亲49周岁内领证人数” 指统计截止时点,母亲在49周岁及以内的领取《光荣证》家庭数(不考虑子女的年龄)。
3、“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情况”只在少数民族人口中统计。
4、“其中:一方农村”统计数含在“农村”统计数之内,指夫妻双方一方为农业户口等情况只享受一半一次性奖励金的家庭。
(五)育龄妇女年龄别出生情况统计表填报五岁一组年龄组及20—29岁生育旺盛期年龄别的妇女人数和生育人数。具体填报下列年龄组(别)数据:15—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4;35—39;40—44;45—49。
某一年龄组(别)“妇女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时该年龄组(别)周岁年龄的妇女人数,“生育人数”指该年龄组(别)妇女在统计的全年生育人数。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二
1 我国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现状 (存在的问题)
1.1 统计数据不客观、不真实
我国的人口基数大是不争的事实, 且由于城市人口的流动性比较大, 加上相关工作人员的统计疏漏, 容易造成统计数据失真, 出现统计不全的现象。而且在农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中, 由于农村相关工作人员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真实统计缺乏客观的认知, 往往在没有进行任何普查的状态下, 以乱充好或者随意的填写上报数据, 另外, 农村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 部分领导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会对统计数据做出不科学的改动, 造成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失真。
1.2 数据收集比较困难
我国不同地域的人口分布不同, 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政治、经济、文化等) ,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 顺利的开展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很难派遣专业的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人才客观的完成统计工作。另外, 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 依然采用传统的统计方法, 也就是采用人工手写的方式, 所采用的纸质表格过于陈旧, 难以清晰的传达出农村城镇化新形势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特点, 对于国家制定详细的人口政策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 强化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是当务之急。
2 几点建设性的优化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措施—基于农村城镇化建设环境
2.1 做好统计前期准备工作
在农村城镇化环境背景下, 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之前, 要做好几点前期准备工作: (1) 基层领导要进行相应的思想宣传工作, 包括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使相关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在思想上认识到客观、真实的统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的重要性, 并且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 要亲力亲为, 积极的组织人力、物力, 做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 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客观。 (2) 做好专业的统计人才岗位安排, 组织专业的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人才负责统计工作, 并且保证每个统计人才足够优秀, 从而确保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另外, 对于人才的选用, 在上岗之前, 均要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 旨在提升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3) 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性, 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之前, 相关工作人员要将真实的国家政策、信息等传递给人民群众, 提升人民群众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正确认知, 从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确保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2.2 优化统计手段
农村城镇化建设环境, 极大程度的利用了先进的互联网技术, 实现建设信息化。因此, 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 应当强化信息化统计手段的应用, 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 不仅可以极大程度的提升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效率, 而且能够有效的降低人为操作失误, 避免漏记或者记录不实现象的发生。另外, 需要根据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 构建并且完善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络统计平台, 并且根据实时调查的数据进行更新, 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为人民群众及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真实的数据服务。除此之外, 统计人员要加强与政府的交流沟通, 及时的掌握国家相关政策, 促进统计手段的进一步优化, 且提升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3 结语
总而言之, 农村城镇化环境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需不断的优化统计手段, 实现统计的信息化, 且在正式统计之前, 做好相应的事前准备工作, 才能确保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为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另外, 我国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任务艰巨的工程, 而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客观统计对其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因此, 还需进一步的强化统计效率及质量。本文的分析阐述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但是不能忽视其研究价值, 期望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效用。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的崛起与发展。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 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及发展质量不断的提升。但是, 做好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需要充分的考虑农村城镇化建设环境。因此, 本文对农村城镇化环境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优化改革展开阐述。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参考文献
[1]杨亚群.浅谈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现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3, 16 (4) :90-91.
[2]陈爱珍.广西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现状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 2014, (5) :280-280.
[3]张弘.江苏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现状分析[J].科学与财富, 2015, (6) :269-269.
[4]谢志洲.浅谈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现状[J].科学中国人, 2015, (9) :78-79.
3.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三
【关键词】基层人口统计;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是我国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开展的基础,统计结果为一些工作的开展和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信息依据。但是当前的基层统计工作中,统计工作人员的任务繁重,并且许多工作人员都不是专业的统计学专业人员,因此统计工作的效率比较低,工作质量也达不到要求,影响了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因此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对工作进行改善,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一、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现状
当前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开展都较之前更加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开展,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也已经是实现了信息化。在统计工作的开展中运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对信息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升了统计工作的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例如在对某地区2012年计划生育调查时显示,乡镇地区查体参与率较低,2012年上半年应查人数为1996人,已查人数为1365人,查体率为68.3%。2012下半年,应查人数为2011人,已查人数为1452人,查体率为72.2%,调查数据精准,可以充分反应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良好。但是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却不能完全依靠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还需要基层工作人员的走访统计,因此工作的难度依旧很大。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比较欠缺,许多工作并没有足够的人员完成,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另一方面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所欠缺,也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统计工作的重视问题
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领导对工作的不重视极大地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开展,一方面领导的工作重心集中在经济发展领域,对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开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统计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没有促进作用,因此在这方面没有足够的投入。统计工作得不到足够的财、物和人力的支持,在开展中就会面临许多困难,无法有效的进行开展,工作效率和质量都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没有相应的管理,在统计工作的开展中,有关部门之间不够协调,配合度不足,在对信息进行收集时,没有其他部门的配合,统计部门收集信息的效率就会下降,而且信息的准确性也不高,许多信息的更新统计部门都不能及时获得,因此影响了信息统计的效果。
2.统计队伍问题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队伍直接影响着统计工作的开展,统计工作队伍人员不足以及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导致统计工作的效果不理想,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统计人员任务较重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收集大量信息然后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但是许多基层单位并没有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统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因此工作十分繁重。工作人员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统计工作,在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进行统计时,经常会出现信息收集不及时,相关数据延迟报送以及信息准确性差等情况,影响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
(2)统计人员变动频繁
基层工作单位的任务繁重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也不高,因此许多工作人员并不愿意从事基层的统计工作,导致基层工作人员的调动比较频繁,经常是一些工作人员刚刚适应了当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人员就发生了变动,新来的工作人员就需要从新适应工作流程,从而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开展。加上人员不断变动也不利于统计部门的工作和其他部门的合作,也会导致统计工作的效率受到影响。
(3)统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很多基层的统计工作人员并不是专业的统计学专业毕业,并且在上岗之前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因此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都不达标,导致了统计工作的效率比较低下以及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经常会造成工作的延误和信息错误,导致信息并不能做为其他工作开展的依据。另外,一些工作人员对统计信息系统的操作不熟练也会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3.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低下
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开展中,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对于统计工作没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导致统计工作的混乱,另一方面基层单位的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也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
三、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改良建议
1.优化统计队伍,提高统计人员待遇
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对统计队伍的建设和优化,首先应该给乡镇计生部门配备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对基层的人口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人员的配备应该满足基层统计工作的需要,将工作人员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同时领导要加强对人口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避免工作人员的频繁调动,领导也要协助统计工作的开展,帮助统计人员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人口统计工作的宣传,以便于群众能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从而保障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重视基层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统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关系着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有助于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计生单位要招收专业的统计学工作人员,在招聘是加强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招收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在工作人员到岗之前要对其开展专业的培训,让工作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的法律和工作流程,以便于在规范内进行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与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和参加讲座等,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开展,提升统计信息的准确性。
3.加强信息核对,创新统计工作
基层计生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建立完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室,将收集的数据和统计信息进行保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指标的设定,提高统计数据的适用性和可靠性。信息的统计还要根据数据的变动进行调整,保证统计信息适应当前工作开展的需求,为相关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同时要加强基层工作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统计工作,让群众在网上进行一些数据的上传,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基层计生部门要创新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效果与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促进统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此外,也要积极联合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人口计生等宣传工作,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为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控制人口有着很大的帮助,但是当前的统计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队伍的建设,增加对统计人员的培训,优化统计队伍,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素质和待遇,同时也要加强信息化水平,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我国相关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参考文献:
[1]金晶.试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6,11:235.
[2]刘成秀.浅议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J].科学中国人,2015,12:154.
4.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四
填表说明
一、填报单位和资料来源
1、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委(局)逐级汇总、上报,直至省人口计生委。
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委(局)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下一级人口计生委(局、办)上报的报表数据。
2、报表中第1、2、3、4、5、6、8项的数据,依据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生成数据填写;第7、8、9、10、11、12、13、14、15、16项的数据,依据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本级及所辖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资料数据填写。
二、报表统计期限
2009年10月1日0时至2010年9月30日24时。
三、指标解释
1、跨省流入育龄妇女:统计期末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岁的女性人口总数。
2、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统计期末本行政区域内跨省流入人口中已婚(不含未依法登记的事实婚姻)女性人口总数。
3、跨省流出育龄妇女:统计期末户籍地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岁的女性人口总数。
4、跨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统计期末本行政区域内跨省流出人口中已婚(不含未依法登记的事实婚姻)女性人口总数。
5、省内流动育龄妇女:统计期末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户籍地为本省(区、市)其他县(市、区),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岁的女性人口总数。
6、省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统计期末本行政区域内省内流动人口中已婚(不含非依法登记的事实婚姻)女性人口总数。
7、查验《婚育证明》数:统计期内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验跨省流入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次数。
8、已婚育龄妇女建档数:统计期末为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的计划生育档案(含电子档案)数,统计时点妇女已迁离的其档案不列入统计。
9、在本省生育总数:统计期内跨省流入育龄妇女在本行政区域生育子女总数。
10、在本省生育政策内人数:统计期内跨省流入育龄妇女在本行政区域内生育总数中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的生育子女人数。
11、在本省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例数:统计期内本行政区域为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夫妇提供国家规定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例数。
12、在本省查环查孕例数:统计期内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本行政区域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例数。
13、《婚育证明》发放人数:统计期内本行政区域为跨省流出育龄妇女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数。
14、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例数:统计期内为跨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各种避孕节育手术例数合计。
15、专项经费支出总额:本省全年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支出总金额。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委(局)上报数应含本级支出总金额。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台账 篇五
为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台账,对全区流动人口统计台账做以下要求:
一、台账设置
建立健全街道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账:流动人口统计报表(每季度上报一次)、《常住人口流出登记册》、《成年流出人口登记表》(手册)、《成年流入人口登记表》(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申请审批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登记册》等;此外,社区还要建立健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省内和跨省分开)的管理台账。
二、规范要求
1、乡镇、街道、社区所设以上统计台账要求注明“×××乡镇(街道、社区)×××表(册)”,封面要求整洁。
2、以上各种统计台账规范后,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分类归档保存,标明内容、,并每年更新一次。
6.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六
西方经济学张 斌2024200
2人口和经济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各国历来都重视对人口的调查,以期取得可靠的资料作为经济,政治决策的一种依据。而各国人口统计方法,内容,手段,数据发布的及时性方面的差别直接导致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的差异,也决定了不同国家之间数据是否存在可比性。人口统计资料和预测主要来源于全国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本文打算对中国和美国这两个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人口普查方法做一横向和纵向的比较。这种历史的对比使我们更清楚的意识到其发展的历程和重要性。
一、关于人口的定义
在比较之前有必要对人口的定义做一说明。《人口科学词典》将人口定义为: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一定时间和地域,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的总称。它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出发点,是社会生产力构成的要素和生产关系的体现者。我们在人口普查时对人口的定义本质上的规定性是生存着的人的集合,是一种生物性的人的集合。而在英文中人口是指(population)。联合国多国文字人口学词典对population的定义有两重意义:(1)是指统计学的总体,(2)是指人的一定区域人口群体。美国人口普查局对“population statistics”——人口统计数据的定义是:美国人口普查局使用的人口统计数据就是简单的指一个地区的“居民数字”(number of inhabitants)。人口普查局提供关于居民数字,地区,州,城市,县,和“other aeras”的人口普查计算和当前的估计。也提供关于人口的社会和经济的特性的各式各样的信息,例如家庭构成,人种,收入和重要社会,经济,人口学问题的深度报告。
二、人口普查的历史
先对人口普查和人口统计作一定义和区分。人口普查:指在统一的调查时间内,按照统一的调查内容和要求,对全国或一个地区的人口(人口数量或人口构成等方面)进行专门组织的统计调查。人口普查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长远计划和研究人口发展、变化等的重要依据。人口统计:指在特定的期限内,对人口及其变动的统计。主要内容有:人口数、人口的地区分布、人口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各种构成,人口的出生、死亡、迁移和婚姻状况等统计。人口统计资料主要来源于人口的经常登记和人口普查,经过整理分析,作为编制国民经计划和研究人口发展、变化等的重要依据。
美国人口普查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790年开始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从不间断,到2000年已是第22次。但从第1次到第17次人口普查(即从1790~1950年)因地域包括范围不同(即包括州数不同),严格上说是不可比的。如第1次只包括通过独立宣言的13个州,第2次增加了3个州,第3次增加1个州,第4次增加6个州,共有23个州,一直到1960年第18次人口普查才增加到目前的50个州。也就是说从第18次至22次人口普查的地域范围都包括50个州,才是可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50多年时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五次人口普查,这些普查分别于1953、1964、1982、1990、2000年进行。我们可以看出,1982年及以前的人口普查,进行的时间上是不规范的,即年号末尾逢
2、逢
3、逢4的都有,这是因为过去国家对普查进行的时间未做明确规定,所以人口普查进行的时间不统一。1987年制定的《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了每10年一次人口普查,在年号末尾为0的年份进行,从此,人口普查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年号末尾为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也是联合国所建议和提倡的,是世界大多数国家进行人口普查所采用的时间(少数国家不在逢0的年份进行,但也是接近0的年份)。从这方面来讲,我国人口普查同国际是一致的。
三、人口普查的执行机构
美国人口普查由人口普查局组织进行。人口普查局是美国联邦政府商务部属下的一个局。它的职责除了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外,每年还进行一次人口抽样调查,以推算每年的人口数据,每年的人口抽查以年中(7月1日)为标准时间。人口普查局一般只负责统计数据的调查、整理、公布和提供,而不进行统计资料的分析研究。这有助于他们集中精力和时间把统计数据校准。人口普查工作机构原先只是一个临时机构。从1790年第1次开始至第12次人口普查(1900年),100多年间都是如此。直到1902年人口普查局才正式成立,成为一个永久性机构,比它的上级机构商务部成立早11年。
中国人口普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承担主要人口数据的收集工作。公安部进行户籍人口登记和统计,反映当年的户籍人口中的总数及出生、死亡、迁移登记状况。民政部负责人口婚姻状况的登记,由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发布。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妇女生育和实行计划生育措施方面的统计;劳动人事部门进行就业、待业方面的统计;卫生部门进行人口死亡原因的统计;教育部门进行各级各类学校入学、在校及毕业人数的统计,等等。
因此可以看出,美国人口普查是由人口普查局单独执行的,但它也会把自己的统计数据和其它机构进行对比,比如把自己统计的移民数和移民规划局的统计数字对比,进行调整。由单一机构执行,可能效率高,它不存在部门间的摩擦,当然对自身的技术要求也更高。而在中国,我们可以看到人口普查工作是由多个机构共同执行的,这就存在一个部门间的协调和数据口径的统一性问题,当然解决好了,就可以发挥协同作战的优势。
四、人口普查的进行
美国人口普查是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普查数据为准,抽样调查结果只用来检验普查数据的准确程度。以2000年人口普查为例,这次人口普查以实际普查数据为准,但还是在每6户中按等距方式抽一户作长表问卷的抽样调查。实际普查结果表明,按抽查结果推算,这次普查大约漏算了640~760万人,重复计算310~430万人,两者相抵净漏算约为330万人,相当于总人口2.81亿的12%,其中大部分是少数族裔人士。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几步:
首先,制定人口普查计划,调查表格和时间表。人口普查计划涵盖整个普查工作过程,内容详细、全面,具有操作性。调查表格分长短两种表格。应该一提的是美国在1940年就首次采用长短表技术。短表内容简单,只包括住户人数、姓名、性别、年龄、族裔等几个项目,人口普查局估计一个普通家庭填写此表只需10分钟。这种表发给5 /6住户填写。长表内容较多,除了短表内容外还包括户主的婚姻状况、学历、出生地、就业、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共53项,估计一个普通家庭填写此表需要38分钟才能完成。长表只发给1/ 6住户填寄。整个人口普查时间从准备到资料整理完成所需时间大约5年,即从1999年至2003年。但主要时间集中在2000年3、4月间。人口普查工作时间之所以主要集中在3、4月间,是因为这两月是关键阶段,主要工作是:①寄发人口普查表,协助居民填写普查表。全国各地设立5万个服务中心协助居民填表。印发填表指南,指导居民填表。普查表除了英文外,还译成多种外文,如中文、西班牙文、越南文、韩文、日文等,开设多种语言电话服务,提供需要帮助的填表电话服务。②4月1日为“人口普查日”,4月中旬起将开始派遣普查员到未寄回普查表的家庭进行普查登记、填表,一直到6月底,甚至到7月中
其次,招聘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人口普查局为了完成这次人口普查任务,决定招雇86万临时普查工作人员(包括普查员、组长和文员)从事普查工作。这些人员都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担任。
第三,开展宣传、引导,保护个人隐私。动员更多的美国居民来参加人口普查,不仅第一次在媒体上以不同语种大量刊登广告,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好处,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还印制了50多种不同语言的人口普查指南,并首次在英文和西班牙文的普查表外专为亚太裔居民加印了中、韩、菲、越四种语言内容一样的普查表。民众参与率提高,人口普查成本降低。据估计,民众参与率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减少2500万美元的支出。人口普查资料涉及个人隐私。人口普查局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依法不得把列入机密的人口普查资料流入其他部门。
第四,采用先进技术,实行全面电脑化的数据扫描、输入、分类、汇总、贮存、提供。美国人口普查,经历了21次普查以后,2000年的人口普查全面实行电脑化,摒弃以往古老的打卡表和1950年起用过的大型立机电脑。
新中国的人口普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于1953、1964、1982、1990年进行了四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均采用了全面普查方法,即对全国所有属于普查对象的人口全部登记同一张普查表,这四次人口普查的项目相对较少。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普查的内容大量增加,为了尽可能多地获得普查信息,同时又限制普查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了普查表长短表技术。长短表技术是指在人口普查中,将普查表分为两种,由每一个人填报的表,称为“普查表短表”,其特点是项目少。在普查人口中抽一定比例的人填报的表,称为“普查表长表”,其特点是项目多。长短表技术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普查中采用的技术。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人口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规定,9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短表共有19个项目,其中户记录10项,人记录9项。10%的户填报普查表长表,长表共有49个项目,其中户记录23项,人记录26项。普查表长表抽样同其它全国范围内的抽样调查不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抽样调查,而是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全面普查和抽样相结合的特点。
人口普查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执行了《统计法》关于“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的规定。在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中,规定了“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具体的过程以几次人口普查为例:
1、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普查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普查时点是2000年的11月1日0时。普查采用常住人口的方法,每个人在其常住地登记,要求逐户、逐人地个别进行登记,每个人仅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分地区人口不含现役军人。问卷有两种形式,短表和长表,长表是抽10%的住户。
2、两次普查间的小普查:小普查在1987年和1995年进行。以人口普查的内容为基础,小普查抽样比是总人口的1%(在1995年小普查的样本量大约是1200万,抽样方法是三级整群(县级单位、乡级单位、调查小区)概率比例抽样。1987年和1995年小普查的普查时点分别为7月1日和10月1日的零点,小普查除了以人口普查的内容为基础,还有包括详细的经济活动人口。
3、1‰抽样调查:从1983年开始,除了普查和小普查的年份外,每年进行人口变动情况调查,抽样比为1‰,样本量为120万,第一级县级单位大约为880个,第二级乡级单位大约为3200个,三级调查小区大约为4800个。调查时点在1993年前为每年的12月31日,1994年后改为每年的10月1日。从1996年以后,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相结合。2001年在人口变动中增加了就业人口的职业、行业。
人口普查和人口调查数据要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人口调查估计数据同普查数据差异大,将用普查数据对调查数据进行修正。
从两国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美国由于其人口普查的历史较长,其调查的技术很完善,很早,在1940年就首次采用长短表技术,而且不断的发展完善,比如第一次在媒体上以不同语种大量刊登广告,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好处,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加大宣传的力度。民众参与率提高,人口普查成本降低。据估计,民众参与率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减少2500万美元的支出。还在2000年的人口普查全面实行电脑化来提高普查的效率和质量。
我国虽然起步晚,时间不长,但发展也很快,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了普查表长短表技术。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差异,比如长、短表的内容和抽查的比例等。改进人口调查问卷,更好的反映城乡迁移流动人口的情况,也开始做好被调查人的工作,使被调查者能更好的配合调查员的工作。开始运用清华大学紫光公司的光电录入的新技术,代替1990年的手工录入,进一步提高出生、死亡、城乡迁移人口调查数据的质量。由此可以看出两国都非常重视人口普查的工作,不仅不断改进其技术设计,还采用先进的现代化的设备。同样注意普查工作中对数据的保密,制订了相关的法律。
五、人口普查的内容
美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数、性别、年龄、族裔。抽样调查内容除了上述几项外还包括户主或住所第一人婚姻状况、学历和学位、出生地、是否美国公民、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要抚养18岁以下的孩子(女)、是否曾在美国军队服役,如果有,时间多长,何年何月,上周是否有工作,如果有,在何处(地址、城市、市内市外,县、州或外国),怎样去上班(即通过使用哪一种交通工具或方式),何时上班,上班路上花多少时间,如果否,上周是否被解雇,上一次工作是什么时候,上周主要工作(雇主、受雇行业、主要经营)、职业、雇员身份(公司、政府、自雇),去年(1999)有没有工作,年总收入[(或亏损)以及分项收入(工资、薪水、自雇收入(或亏损)。利息、红利、租金、社保或退休金、社安补助金、政府机关的公援金或福利金等),居屋(住宅、公寓或流动房屋)的所有权状况、居住状况、建成年份,何时入住,该居屋有几个房间、几间卧室、居屋设施状况(有没有冷热水管道、抽水马桶、澡盆或淋浴间、厨房有没有洗涤用水槽、烤箱或炉灶、冰箱,有没有电话,取暖多用哪些燃料),居屋占地面积多少英亩,该居屋年水电煤气费多少,如果你是该居屋业主,那么你是否有债务,你每月按揭分期付款多少美元,按揭中是否包括房产税、保险费,此房产价值如何,也就是说此房产加土地价值在市场出售你认为值多少美元等共53项。
中国人口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常住地(城市、农村),年龄组(0-14,15-6
4和65岁以上)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教育程度、文盲率(通过10年一次人口普查,两次普查间尾数逢5的年份进行的小普查和每年一次的人口抽样15岁及15岁以上),住户类型,经济活动人口,职行业,迁移,婚姻状况,生育和死亡。小普查除了以人口普查的内容为基础,还有包括详细的经济活动人口。我国抽查内容也包括了49项,其中户记录23项,人记录26项。调查内容:按人填报的项目,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情况、出生和死亡情况等。按户填报的项目,包括本户住址编码、户别、本户总人口、上年10月 1日以来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本户年内迁出人口等。按社区填报的项目,包括居住地类型,全村户数、人口数和出生、死亡人口,公共交通、教育、医疗、饮水、通讯等方面的条件,耕地面积和上年人均年纯收入等。
从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两国人口普查的内容都是非常全面的,这是因为我们前边已经提到的,人口统计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和研究人口发展、变化的重要依据。人口统计资料又主要来源于人口的经常登记和人口普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因此人口普查的内容就务必全面。在美国人口普查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首先它是美国国会众议员名额分配的基础。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有参众两院。参议院有议员100名,按50个州平均分配,每州2名,以表示各州地位平等,参议员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可连选连任。众议院议员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共有435名,按每州人口占全国比例分配,最少也有1名。因此,每次人口普查的各州人口数成为各州众议员调整的依据。
其次是每年1850亿美元联邦经费分配到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依据。这笔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建设与服务,包括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就业和社会服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社区和地区发展。它的分配也是以各州各地方的人口数据为依据,人口多分配多,人口少分配也少。因此人口普查数据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的社会福利的享受。
六、人口统计和数据发布
美国的人口普查工作以2000为例集中在3、4月开始一直到6月底,甚至到7月中。当人口普查局的数据处理中心收到普查表问卷时,这些问卷先经过一道验身手续,凭借这一手续,即能知道哪些住户尚未寄回普查表,以便安排普查员上门拜访登记。验身手续完成后,普查表答案经数台扫描机传输到超级电脑,把数据制成档案。电脑还能自动删除来自同一家的多余问卷。把这些档案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分类汇总、贮存,并最后公布于洲际网络,还向新闻媒体发布。第一次向新闻媒体发布人口普查资料是2000年12月28日。可以看出人口数据的发布一般是在五个月后。
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这就意味着我国将在更深层次,更广的范围参与世界经济合作,在我国的许多领域,都将按照国际的标准进行规范。我国的统计系统也是这样,将逐步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规范我们的统计行为,包括指标设置、指标定义、调查方法,以及数据的发布方法等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就是这样一个国际通用的一般数据发布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去做,可以使统计数据的发布制度化、透明化,可以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和为社会服务,也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国际比较。从上面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人口普查工作中,我国正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在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统计方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是一种进步。
我国人口数据主要有这样几个指标:人口总数、分性别人口、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城镇人口、乡村人口、人口年龄构成等等,这些数据又主要从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获得。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通过对若干指标进行先期快速汇总,我国一般在3—5个月内就能够发布主要数据。所有指标的计算机交叉汇总相对慢一些,要经过编码、录入、编辑、逻辑审核、数据净化、最后汇总等工作程序,因此,全部数据的汇总和发布,约在距普查登记标准时间后的一年左右。我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全部数据处理完成和发布的时间,同世界各国比较是处于领先地位的,普查数据完成和发布速度之快,曾引起许多国家的惊讶。《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两次人口普查中间年份进行一次人口状况的简易普查。因此,每逢年号末尾为5时,就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也称为“人口小普查”。“小普查”的内容、组织实施形式和数据发布时间与方法等,都与大普查相似。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一般在每年的10月进行,调查表在住户登记之后,被收集集中到省级统计局,由省级统计局进行编码、数据录入、编辑审核等项工作,然后,将净化后的原始数据传输到国家统计局,进行最后的汇总工作。汇总出各项主要数据并根据科学方法推算出的总体数据,这些数据将在距调查标准时点(10月1日)四个月左右,也就是在第二年的1、2月份发表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这种做法也是国际通行的,是符合GDDS标准的。
从上面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我国人口普查工作不断的规范和完善,逐步与国际标准相吻合。当然也存在一些差异,有领先的地方,比如我国人口主要数据指标发布的及时性方面,也存在不足,比如人口统计口径的不断变化,这主要是我国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所致,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最后,我希望我国的人口普查工作能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研究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也感谢那些在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中努力工作的人。
参考资料:
美国人口普查局网:http:///tjlj/index.htm
《统计研究》 2002 第10期
《当代中国的统计事业》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 《中国统计年鉴》(中/英文)国家统计局
《中国人口统计年鉴》
7.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七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补偿制度,研究分析
1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
1.1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现状。
“对于行政补偿, 除个别单行法对某些行政管理领域 (如土地征用) 的补偿做了一些零散的规定外, 整体的、规范化的行政补偿制度尚未建立。”目前, 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补偿仅限于行政许可、土地征用等个别范围。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而言, 除一些地方制定了某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补偿政策外, 目前尚无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需要而受到损害, 则无法得到适当的行政补偿。
1.2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的异同。
两者部是因行政主体在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过程中对相对人的合法财产权、人身权等私权利造成的损失、损害所给予的行政救济。
1994年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 正式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制度由此建立。但对于行政补偿, 除个别行政管理领域外,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整体性的、规范化的行政补偿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无法可依。
两者的主要区别:a.前提不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的前提具有合法性、正当性, 合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或相对人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而受到损失、损害的补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前提具有违法性,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或不当, 使相对人受到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b.目的不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是为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财产权、人身权等私权而对相对人损失的合理补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是为了对行政违法侵权行为的惩戒;c.性质不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是交换性的、替代性的, 通过合法行政行为来实现, 属于行政义务的范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是惩罚性的, 其前提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属于违法责任的范畴。
2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程序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 (含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享有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的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的程序是:
2.1 申请和受理。
受害人的赔偿请求, 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 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 自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请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 可以委托他人代写, 也可以口头申请, 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1.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1.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2.1.3申请的年、月、日。
2.2 确定赔偿方式和数额。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 (一) (二) 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 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确定赔偿方式、计算赔偿数额。
2.3 向受害人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对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 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或方式有异议的, 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 向责任人追偿。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 应当责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 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制度的意义
3.1 保护相对人的合法生育权、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等生存权, 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权最基本的内容是人的生存权, 生存权最重要的体现和保障则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在现实生活中, 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不仅可能受到政府违法行为的侵犯, 而且更可能受到政府合法行为的损害。”政府对于公民依法享有的生育权、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等人身权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受到损害,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不仅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更应对其合法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予补偿, 否则其行为显然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让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原则不适应。
3.2 保护相对人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务的积极性, 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
“行政主体
事后如不给予相对人以适当的补偿, 就可能挫伤他们协助公务的积极性, 最终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基层行政主体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过程中, 为了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 有时得损害特定相对人利益, 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但事后须对该相对人以适当或对等的补偿。
3.3 保护热心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者的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特定个人、组织为了维护和增进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在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 常常会遇到许多乐于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奉献的公民个人, 他们义务在宣传动员、说服教育一些公民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经常会使他们自己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等私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4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4.1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 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决策规则, 强化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探索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长效机制。
4.2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事项, 要收集相关信息,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 以及向社会公布等形式,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 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4.3 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确定行政决策督办机构和人员, 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 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 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郭志刚.中国的低生育水平及相关人口研究问题[J].学海, 2010 (1) .
[2]李艳.浅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J].新西部 (下半月) , 2010 (2) .
[3]田雪原.新中国60年人口政策回顾与展望[J].学习论坛, 2010 (2) .
8.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篇八
[关键词]基层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重要性
人口问题,一般是指人口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也就是人口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其本质是人口发展同物质资料生产之间的关系问题。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人口数量多,增长快,人口与经济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口基数大是我国最为突出的人口问题。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总量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进入低生育率阶段,但是人口质量还有待提升,特别是基层人口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对整体提升我国人力资源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人口问题及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本文主要立足于我国目前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分析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及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发展社会的题中之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2006年国家人口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我国的农村人口有7.45亿(占57%),根据这一数据,我国经济要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就需要重视农村人口问题。在基层人口管理工作中,实行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和行政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我国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写入法律以后,就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赋予了法律的性质,这就要求基层行政工作人员把政策和法律统一起来,把管理和服务统一起来,把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权统一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目前我国的人均情况分析
长期以来,人们总喜欢用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来描述我们的国家,但却忽视了人口众多、人均菲薄这一点。过多的人口数量已使我国从资源大国变成了资源贫国。如我国的土地面积多达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而人均国土面积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30%;人均耕地仅为1.4亩,只占世界人均水平的1/3;森林面积17.32亿亩,居世界第8位,而人均占有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9,居世界第120位;草原面积47.9亿亩,居世界第4位,人均占有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6位,而人均淡水资源只及世界人均占有的1/4;我国的能源总量居世界第3位,而人均标准燃料仅0.6吨,只相当于美国的1/20、日本的1/7。
(二)基层劳动力就业分析
基层劳动力就业问题,一直都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据估算,我国15—60岁的劳动人口,1990年为73000万,2000年为81200万,2020年为93000—96000万。新增劳动人口数量过多、时间过长、压力过大,这是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目前,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高达1亿多,所以如何控制好基层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的关键点,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对于以上分析可知,我国面临着人口基数大,人均占有率低的情况,同时基层人口作为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在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人员的法治思想薄弱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部门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存在模糊认识,忽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片面强调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忽视依法管理和行政,不能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中。一些干部认为法律只是管理老百姓的一种工具,而没有认识到法律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也规范干部的行政管理行为。
(二)对依法行政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基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不仅要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和行政机关的内部的监督,同时,还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才能使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在实际工作中,缺少群众的监督,依法行政部门很容易有腐败或权力过分集中的情况出现。
三、加强基层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我国“一法三规”的颁布实施和地方条例的修订与完善,构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在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执法队伍陈旧的观念
在依法行政的执法队伍中,一定要加强其法律意识和观念,不能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特权来行使,如果执法人员一旦滋生了这种法外特权的思想,那么就会造成基层计生工作不被群众信任、不被群众接受的局面,所以,在基层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首先要转变执法队伍落后陈旧的观念,加强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国家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学会运用法律指导和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
(二)抓紧抓好当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工作者,要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轨道。
(三)建立或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贯彻好“一法三规”和地方条例,关键是要做到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工作是否得到落实,关键就在于有无群众的监督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既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职权和应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规定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公民人身权与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行政公务公开、公平、平等的原则,群众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结束语
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依法行政,切实做好人口控制和提高人口素质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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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春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M]法律出版社:2003年
3.杨芳.浅谈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能力培养[N].人口导报,1998
9.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 篇九
姓名得分
一、选择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何时实施?()
A、2009年4月29日B、2009年10月1日
C、2010年5月12日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由哪个立法机关颁布的?()
A、国家人口办B、国务院C、国家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3、成年育龄妇女什么时候办理婚育证明?()
A、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办理婚育证明。
B、成年育龄妇女新住地时,应当办理婚育证明。
C、需要时再办理。
4、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个人要交费吗?
()
A、免费B、交费C、减免部分费用
5、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以下是在哪一年?()
A、1995年B、1998年C、1998年
二、填空
1、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都包括 等诸方面。
2、婴儿长到个月,正处在换奶的中期,吃的哺食量逐渐增加,同时对盐的需要和味觉的敏感度也增加,这时在孩子的食品中就可适当加盐。
3、新生儿期是人一生中睡眠最多的时期,每天要睡占一天时间的。
4、紧急避孕的方法可分为两大类,即
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十
工 作 汇 报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强化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紧紧抓住目标管理责任指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2005—2007年,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是承德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人口计生工作一直保持全市一流档次;2006年,协会工作得到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姜春云会长的高度评价;2007年又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省授予“河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09、2010年继续保持;2011年4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共7个县)。
二、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1考核年(上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截至8月底,全县共出生2690人,其中政策内出生2608人,政策外出生82人,人口出生率10.99‰,死亡率4.01‰,自然增长率6.97‰,符合政策生育率96.95%,政策外多胎率0.48%,出生人口性别比107,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3.52%,当年生育子女夫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1%,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4%,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稳定低生育水平指标,综合工作按目标要求已基本完成。
三、年内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目标管理,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奖惩兑现到位。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坚持对乡镇党政领导、县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部门分“三线”考核制度,制定了考核和奖惩办法,实行任期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检,对工作失误的追踪否决。坚持评优和提拔干部进行计划生育审核制度。坚持领导联系后进乡、村制度,建立了县四大班子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党政领导和县计生局副职以上领导包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户的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包保责任制。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2011年县财政按标准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242.62 万元,确保各项经费的落实,保障了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联动,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孕情跟踪管理,县、乡、村级计生专干严格实施“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对无正当理由,孕情非法消失的持证育龄妇女取消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包保人失职的,追究包保责任;完善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持证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信息通报、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建立了与凌源、迁西、青龙等周边市县跨区域协作制度;对医疗卫生主管院长、副院长、B超妇科主任和医生等相关责任人开展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并在各医疗机构显要位臵设臵了警示牌,张贴政府通告1000余份;对利用B超进行性别鉴定和擅自进行终止妊娠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实行1-3万元重奖;利用4月份近一个月时间,由计生局牵头,从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性别比联合执法检查;9月份召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我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将于近日展开。截至目前,已检查58个卫生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药店,查处违法案件5起。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服务管理同研究、同部署。县、乡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实行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制,建立了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及时通报、信息共享。截至8月底,共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3328人,其中流入9515人,流出14503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213人。健全了乡村流动人口信息统计管理机制,对新增、变动的流动人口信息能够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做到了“人不漏卡、卡不漏项”。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劳动用工和市场管理
之中,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与计生部门沟通信息,落实了“一证管多证”制度。坚持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保障和维护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查环、查孕和药具等服务1800多人次。
(四)坚持依法行政,违法生育治理取得明显效果。继续执行社会抚养费“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要求,针对群众不主动交罚款的实际,计生局与县法院密切配合,抽调精干人员,组建2个执法大队,采取“五加
二、白加黑”工作法,坚持常年早出晚归上门征收,对拒不缴纳的“钉子户”、“难点户”县法院实行诉前介入、顶格征收,对违法生育起到了震慑作用。截至8月底,我县共征缴当年政策外生育74户,征收面达90.2%,征缴金额101万元。征缴以前社会抚养费尾欠户85户,征缴金额83万元,其中县法院强制执行60户,促进了周围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五)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成果。建立了奖、优、免、扶、救、保“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开展“八大计生惠民行动”,在落实普惠政策时积极向农村计生家庭倾斜。依法落实了省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100%;落实了企事业单位26个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贯彻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经严格审核确认2011年奖扶对象590人、特别扶助对象38人、“半边户”扶持对
象16人,奖扶资金424800元、特扶资金43680元、半边户扶持资金11520元,县财政全部采取直接拔付到银行帐户封闭运行的办法,全部兑现到位;利用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20万元,对9个特困计生家庭、38个独生子女重大伤残或死亡的家庭、13名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高校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特困家庭学子给予特别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独生子女个人缴费部分也已经由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给付;利用10万元“幸福工程”资金对144位贫困母亲实施了滚动救助;争取省“少生快富”贴息资金20万元,县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为184个符合条件的计生困难家庭贷款232.04万元发展致富项目。
(六)以“建万会创千优”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加强各级(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待遇。在巩固完善县、乡、村协会组织整建活动的基础上,10个200人以上企业和1个城区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了计生协会组织。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创建省级示范村3个,县级示范村5个。通过群众自治开展计生工作的村达到了40%,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村达到95%,并签订了双向诚信承诺书,各级计生部门通过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惠民服务,带动了育龄群众自觉履行计生义务的热情,从而提升了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七)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基层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近几年,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改善人员结构,先后4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二本以上毕业生40人(医学专业30人、二本以上10人),充实到乡镇计生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各乡镇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为各行政村配备了205名女站长
和355名育龄妇女小组长,落实了“县管乡聘村用”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推行了“五制两书”管理办法和星级管理模式,确保了待遇落实。坚持对技术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对县乡技术人员、村组专干、育龄群众开展层级式“生殖健康知识大培训”和村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截至目前共组织23名乡镇四术员参加了河北省生殖健康咨询培训班,组织了2次县级技术培训,选派2名技术骨干到县医院、中医院进修学习,年初组织了计生专干优质服务理念培训,招收152名村计生专干参加了省中专函授学历教育。
(八)以促进家庭健康为目标,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目标,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对象的跟踪管理,实行建两帐、设两员、验两证、填两单、汇两表“五个二”工作法,提高了孕检上站率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截至目前落实女性绝育2例,放臵宫内节育器2584例,皮下埋植15例,人工流产304例,取出宫内节育器253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预防网络,全面推行“三室三查三课二档一补”工作法,扎实开展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县共组织孕前优生培训6500人次,开展四项病毒检测540人,高危人群监测210人,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接受优生咨询服务率达95%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目前,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设备已安装完毕,技术人员培训到位,健康检查项目正在开展中,年内计划完成800对。大力实施农村妇
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从4月20日开始,组建3支技术服务队深入乡村,除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乳透、妇科等检查服务外,统一增设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测量等)和阴道分泌物检查两项服务。对于查出患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录入微机,加强随访,提供科学的治疗建议。截至到8月底,18个乡镇共完成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任务3.6万人,占全县育龄妇女总数的83%,完成任务的100%,确保育龄群众身体健康,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九)加强计生统计数据清理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狠抓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层层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促进了治理活动的开展,截至8月底,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已达到省定标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平台运行达标,确保了药具信息准确无误。
(十)扎实推进“双文明”创建,家庭人口文化氛围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双文明”创建活动,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加强人口学校、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办好墙报专栏和建设标语一条街,组建文艺宣传队20个,组织开展人口文化知识讲座、科技培训140余场次。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创建80个文明生育村(2011年20个),15个文明生育示范村(2011年5个),8000户文明幸福家庭(2011年2000户)。结合“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30余万份,发表各类人口计生信息140余篇,深入开展人口理论、人口政
策和人口形势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稳定低生育水平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群众的人口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升,育龄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90%以上,营造了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
(十一)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了群众满意度。结合人口计生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工作制度。以“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继续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级人口计生部门评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评议活动,提升了作风建设效果。开展监督维权活动,继续保持12356维权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四、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在新的历史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我县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繁重。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持续偏高,群众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富人超生问题有所抬头。二是性别比偏高问题仍很严峻。部分群众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社会养老保障不到位,部分家庭生男孩的意愿依然强烈,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十分诡秘。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亟待加强。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呈上升趋势。四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乡镇领导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律性把握不准,工作理念滞后,缺乏新办法、新措施,后进转化反复回潮,个别行政村两委责任意识不强,对计生工作撒手不管,导致出生人口失控。五是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格局还没
真正形成。有些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基本国策衔接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目前人口计生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补充缺编人员,2010年6月至今,因干部提职、退休等原因,现缺公务员编制3名,事业编制9名,急需配齐;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县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编制3人,成立专门的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3人,急需增加编制,配齐人员。二是加强县技术服务站建设,建议宽和新区医疗服务中心(县服务站)建设尽早开工。
人口计生工作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搞得更好,为推进“二次创业”、构建和谐宽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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