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7篇)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2011〕2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监管局长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3号、省委88号和浙政发47号文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坚持分类监管,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分级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指导服务。推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许可强制和安全标准化引导有机结合,短期事故控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整治活动向专项专业深化转变,安全监管向监督服务型转变,安全生产向自我需求型转变,安全事故向事前预防型转变。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动推进浙政发〔2009〕27号文件贯彻落实
(一)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争取及早开展浙政发〔2009〕27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省级督查。重点督促地方政府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联席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费用,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经营专业化市场;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控平台。
(二)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危险化学品综
合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对象和时间要求,规范报告内容。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定期分析事故特点和规律,通报典型。
二、发挥综合监管职能,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督促落实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企业的搬迁关闭。在调查基础上,选择确定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需要搬迁或关闭的企业,按照分批实施要求,制定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安全许可、挂牌督办、监督检查等手段,引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指导服务企业加快搬迁进程,提高区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有效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活动。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凡未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对发现的无证非法生产活动,一律依法督促其停止建设、生产,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予以打击和取缔。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在浙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主动性
(一)加强加大文件宣贯活动力度。开展座谈调研、检查问答等活动,促使企业员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并在排查隐患等工作中积极付诸行动。
(二)规范作业场所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危险作业场所的“一牌、两标、三示”工作。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作业场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牌设立工作,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人员、责任区域等。督促企业在危险作业场所规范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引导企业开展安全“三提示”工作,做到企业危险性和禁止性有提示;厂区安全路线区域有提示;应急处置有提示。
(三)有效提高员工安全应急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操作规范化要求,提高企业员工自我排查隐患能力;加强专项训练,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初发状态的处置能力;定期组织综合演练,增强员工应急疏散逃生和配合专业救援能力。
(四)逐步规范员工安全生产从业条件。根据《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督促企业通过继续教育、加强培训等途径,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和
企业一般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从业条件要求,逐步达到条件。
(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隐患治理。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季节时令的安全生产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有效形式,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尽早消除事故隐患。对挂牌督办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积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
四、加强安全许可监管,严格源头准入门槛
(一)严格“四个一律”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新一轮到期换证。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未吸取教训落实措施、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换发证;未经现场审查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换发证;超过有效期限未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的、超过有效期限未完成审查意见整改的、超过承诺时间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一律不予换发证;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得到依法处理的,一律不予换发证。
(二)指导温州、丽水等地做好溶剂回收企业的安全许可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手段,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促进企业有效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水平,实现安全源头治理。
(三)研究落实工作措施,促进企业合法生产。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企业提供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等基础上,利用机关网站短信平台,及时提醒企业到期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超期换证情况。对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地名等不涉及实质内容的许可证变更事项,研究实施即来即办服务制度。
(四)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设立批准。全面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规划布局相关问题的批复》(浙安监管危化〔2010〕201号)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进区入园。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否决机制。依法分级管理,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条件论证,设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着重把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依法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执行率。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长效稳定
(一)积极推进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导向示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示范、宣传辅导、资金补助等手段,积极强化以化工装置安全控制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优先推进和重点提高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水平,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
(二)深化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分类分
级监管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划分为最危险企业:主要包括剧毒和危险气体企业(氯气、氨气、光气等);特别危险企业: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剧毒液体和固体化学品企业;高度危险企业:主要包括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一般危险企业:除上述三类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四类企业结合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内延外扩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扩面提质。坚持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双达标要求,引导推进企业在内部开展岗位、班组、车间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其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基础作用。用足用好鼓励引导政策,保护好安全标准化活动积极性,研究小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范化要求,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扩面活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市级标准化达标率达90%以上。奖优罚劣,积极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级达标,严密严格达标企业退出制度,实现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质提质。
(四)发挥登记基础功能,加强日常动态监管。认真总结首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登记。积极向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争取开放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实现登记信息资源共享、资料共用。加强部门横向联系,依法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利用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作用。
(五)总结经验,推动道路运输监管联动。及时总结上海世博会期间联控机制建设工作经验,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监控长效机制,实现联控机制的常态化、固定化。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二
2016 年3 月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神华集团、中国中化、中国化工、中粮集团、中煤集团等8 家中央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2011 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投资支持建设的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单位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些不适应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巨灾大难的救援能力不足,救援人员素质、装备水平、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等方面也尚待加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装备、运行维护费用等方面的保障,打造一批专业化、不可替代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司、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三
2008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完成关闭工作目标;狠抓源头管理,严格行政许可;落实企业责任,强化基础工作,全力控制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和特大事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主要任务是:
一、全力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1、依法关闭各类非法生产企业。全力推进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苏州市要求,配合市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办公室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依法关闭各类无证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和严重违法违规、依法必须予以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2008年年底前,8家企业逐步完成搬迁。
3、开展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在专项整治中予以保留的位于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企业,在不扩大生产规模的前提下,可进行有关改善装置安全条件、安全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改造。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领证工作,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加氢等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的控
制仍采用人工操作的反应单元,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压力、温度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联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装置。
二、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准入
4、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工作。完成对67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审查工作,并完成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补领工作;继续做好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和剧毒品的备案工作;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试行专家外部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加油站专项检查工作。并对2007上述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网上公告。
5、严格准入,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化工整治政策,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全面贯彻总局8号令,规范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储存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竣工验收。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6、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综合监管。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促进建立建设项目部门会审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7、继续开展分类监管工作。要根据法规标准和我市实际,调整红色、橙色、蓝色企业名单,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8、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督促企业加大
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安全投入的主体责任,促使在设备设施改造维护、人员培训和制度完善方面不断提高,使企业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持续改进的状态。
9、继续推动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查的方式,对企业现场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 “评价一家,提高一家”,对未按期完成现状评价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实施处罚。
10、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台帐、基础数据台帐和企业档案。
四、执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1、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申领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按照规定交存风险抵押金。
五、继续实行严厉的行政执法
12、依法加大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依法加大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危化品单位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降低安全条件和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坚决实行停产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四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形势和特点,确定2010年我市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各类行政审批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对于不按照规定阶段办理相关审查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切实杜绝“先上车后买票”和“边建设、边补票”的现象。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必须提前三个月申报,对超期换证的企业按无证生产(经营)先行处罚;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经营条件,通过许可证延期审查,使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不按规定缴纳的不予行政许可。
二、以标准化运行为抓手,促进和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9月30
日前要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新建成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2个月内必须申请安全标准化审查;督促已经达标的企业提高运行质量,过渡采用新版本标准,鼓励企业安全标准化升级;到期复审的企业要严格按新标准进行审查,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撤销其证书并予以公告。把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列入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督促企业自我完善、持续改进,通过提高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以自动化和安全连锁改造为重点,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加快推进自动化和安全连锁改造工作,原则上2010年上半年完成高危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和安全联锁改造安装任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要求对每个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限期停产改造,企业无力改造或仍不能达到基本要求的取消安全许可,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凡是新建项目的生产装置必须达到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报警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安全验收和安全许可。
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对特种设备按期检查、检测,确保特种设备合规运行;
加强压力表、安全阀、限位器等安全附件的检测、校验,切实杜绝超期、未检投入使用;要加大安全技改力度,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以信息化应用为手段,促进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上台阶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各级各企业要全面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尽早把危险化学品监管纳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辅助管理;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电子档案,整合行政审批、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等各种信息资源,提高监管水平、应急响应能力、实现监管资料的共享共用;督促企业对重点部位、重要工艺参数、重大危险源实现远程监控,逐步与省、市、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联网;利用好GPS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实施监控。
五、以网格化管理和联合执法为保障,促进危险化学品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监督管理
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工商、公安、交通、环保、质检等职能部门纵向到底的管理职能,利用市、县、乡、村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对危险化学品纵
横交织、无缝隙的网格化的监管格局,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监管。
六、开展分行业安全检查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五
(2008年12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把各位领导和同志们邀在一起,召开此次座谈会,目的就是为了共同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危化品安全监管取得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解决危化品安全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明年的监管重点和工作思路。刚才,各兄弟部门做了很好的发言,有很多经验值得推广、有很多做法值得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情况
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强化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科学控制人、物、环境“三大因素”,突出“隐患治理年”这一主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相继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五个战役”,取得了较好成效,确保了奥运会、国庆节、孔子文化节期间等重要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年1~10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141起、死亡220人,同比分别下降39.7%和25%。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了以下重点:
(一)科学控制“三大因素”,构建安全生产系统工程。加大了对生产过程中安全性和危险性因素的研究,科学控制“三大因素”,对五年来的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出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时间、人群特点,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一是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安全规程落实、大幅度减少了从业人员“三违”操作,科学控制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通过引导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强化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和监督。三是通过全面把握安全生产外部条件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加强对环境危险点的检查和监控,消除天气、周边、地点、场所等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强化“四大机制”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今年重点在完善和深化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安全 1 责任保障机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向有关部门下达了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年终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未完成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部门实施“一票否决”,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执行力。二是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意见》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规定》,对各级政府领导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时间以及检查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气象信息直通机制。联合市气象局与煤矿、危化品生产、电力、运输等高危企业签订了《气象部门与高危行业企业信息服务协议书》,定时向企业发布天气实况信息和防灾减灾常识,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发出警报和预警信息,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四是技术保障机制。面向全省聘请安全专家和首席安全专家,5月20日召开了济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市政府为9名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及103名专家颁发了聘书。每次检查都配备安全专家进行综合会诊,对专家查出的隐患由政府作为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突出“四个重点”,打好百日督查和隐患治理攻坚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治理。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等14个行业或领域开展了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组织了13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定期检查、督促、指导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对象的治理。制定了《济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对危化品企业实施统一规划,调整优化结构,计划利用3年内将城区内的27家化工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形成化工园区集中优势;对“简、小、污、危”的化工企业,一律实行关闭,目前首批6家化工企业基本完成退城进园目标。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治理。完善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联系制度;完善了道路交通、火灾、危化品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成功举行了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地方煤矿汛期停产撤人、危化品泄露、客运索道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了应急实战水平。四是突出重点时段的治理。针对我市事故主要发生在春节前后、夏季汛期和秋末冬初的特点,年初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认真施行针对性的控制防范措施。
(四)强化“三项措施”,建设新时期安全文化。一是强化安全信访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的意见》、《济宁市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举报工作规程》,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今年以来我市收到的81余起各类安全群众举报,均得到了及时整改。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每周报道一次安全生产,每周发送一次安全生产手机短信息,在电视台定期播放滚动字幕;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隐患集中整治、安全知识“四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等活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安全文化氛围初步形成。三是强化安全技术装备。出台了《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公路营运客车、货车上强行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卫星定位系统、轮胎压力报警系统等新技术。
二、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我市共有危化品从业单位3671家,从业人员7.8万人,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161家,经营企业2667家,运输企业15家,危化品使用企业843家。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从安全监管角度来看,涉及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六个环节和十一个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直接影响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有危化品监管职责各部门积极克服困难,承受着巨大工作压力,认真履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近几年来,在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危化品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有利形势,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重大事故得到拒绝,一般事故得以有效遏制,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实现势持续稳定,成效明显,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自8月24号奥运会结束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危化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8月26日,广西河池市维尼纶厂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爆炸的车间成为废墟,周边500米范围受到波及,共造成20人死亡。9月5日,桓台县东岳化工厂一制冷剂项目在试生产中设备 3 零部件受损,导致氯化氢跑冒,波及附近村庄,致使200多名村民发生呼吸困难、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2人轻伤。9月17日,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磷电化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9月22日,博莱高速公路发生环氧乙烷罐车翻车泄漏事故,经过22天的抢险施救才得以安全处置。这些事故虽然未发生在我市,但也为我市危化品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未得到全面落实,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亟待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急需提高。因此,我们务必戒骄戒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站在为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带着对广大职工群众深厚的关爱之情,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抓实干,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坚定信心,努力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既要有危机感,更要坚定信心靠扎实细致的工作,努力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一)认真抓好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委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并且首次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威和地位,安全生产工作又增添了一把“尚方宝剑”,是指导我市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11月26日,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印发了《关于进 4 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从34个方面,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全面的要求。下一步,要认真抓好两个《意见》的贯彻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当前及今后的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继续深化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回头看”活动,不断巩固“隐患治理年”成果。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确定明年专项整治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下大力整治各类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和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不彻底整治决不撒手。坚决杜绝产生新的隐患,新隐患的产生大部分是在新建企业、新建项目时,在管理体系、工艺、设备设施上留下缺陷和隐患,因此,必须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所有新建企业、新上项目,从立项、审批、设计、施工、检测检验、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地进行审查,从源头上严把安全准入关。
(三)认真履行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危化品安全包括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监管主体涉及安监、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面对新形势,研究新问题,依法履行好各自的职能,切实把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公安部门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发放,严格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及时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质监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并做好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要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
交通部门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生化办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监督作用,做好生物化工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的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监督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合力。危险化学品及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环节多、涉及部门多,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市政府安委会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拟定了“危险化学品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商讨研究,修订完善后,予以实施。下一步,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利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研究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重大问题(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问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各部门的协调配和问题,以及在日常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中需要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问题等),提出具体的措施意见,共同抓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的非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的非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要认真研究措施,采取积极有效手段,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未履行审批、许可、登记手续的非法行为,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深入开展打 “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 “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活动,消除隐患滋生的根源。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六
文章标题:在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2007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2007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2007年4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分析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具体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
一、去年来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2006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6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9起、死亡22人、受伤168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上升、下降、上升和下降。总的来讲,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并趋于好转,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取得了市里对我县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县的好成绩。
2006年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状况在全省各地事故频发、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仍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57起,死亡3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18人。全市全年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直接损失80余万元。我县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实现了5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零死亡 的局面。
(二)200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铁网三号行动”这一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6行动”工作,始终围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这一目标,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1、以“铁网三号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6行动”工作。
第一,抓好“2006行动”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我们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铁网三号行动”,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2006行动”,从4月份开始,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整治方案,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0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和分类,其中,A类企业50家,B
类企业50家,C类企业3家,无D类企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家C类企业,按照《温州市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八项基本条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2家没有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营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才恢复经营,C类危化品企业转化率达到100。集中整治工作以后,“以县安监局每季度检查一次、乡镇安监机构每月检查一次”为主要内容,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两个一次”制度,以建立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主要内容,认真实行安全生产“五个一”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指导目录》,提高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长效管理水平。
第二,抓好“2006行动”安全标准
化活动试点工作。去年8月份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列入省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试点企业(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我局多次进行指导,现已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报市局组织验收。
第三,抓好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评工作。根据省安监局“2006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局《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6]101号)规定,于2006年12月底我县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甲类危化经营企业、93家乙类危化经营企业、1家剧毒品使用企业、2家有储罐的危化品使用企业、1家有仓储设施的危化品使用企业都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
2、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第一、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生产、经营工作。我县1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甲类危化经营企业已取得了省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93家乙类危化经营企业已取得了市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报批期间我局严把初审关,按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严把关、稳步推进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营企业的数量。同时我县部分首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三年有效期已经到期,市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工作的通知》(温安
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篇七
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各相关单位:
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照总局要求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现将《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
管三[2011]24号)及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辽安监管三函[201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单位,要求企业认真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前期准备工
作,在省安监局出台相关方案后,我市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1.各地区、各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活动。大力宣
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典型企
业和成功案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
人员准确把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形成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危化品企业主动参与的工作氛围。
2.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
用规范》(AQ3013-2008,以下简称《通用规范》)两个安全生产标准,重点讲解两个
规范的要素内涵及其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开展培训工作,使危化品企
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使危化
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正确把握开展标准化的程序,熟练掌握开展评审和提供咨询的方法,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提高指导和监督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危化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发生死亡责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取消该企业的达标等级。
4.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并运行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要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5.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对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以上的危化品企业,可以优先依法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手续。
6.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把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作为主要目标,切实改变一些企业“重达标形式,轻提升过程”的现象;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的要求,结合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注重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注重从业人员强化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操作技能,注重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注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危化品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严格达标评审标准,规范达标评审和咨询服务工作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制定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评审通用标准。三级评审通用标准是将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对照《基本规范》和《通用规范》的要求,逐要素细化为达标条件,作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一级、二级评审通用标准是在下一级评审通用标准的基础上,按照逐级提高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制定。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危化品企业的行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对本地区危化品企业较为集中的特色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条件等硬件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评审通用标
准得以进一步细化和充实。
8.本通知印发前已经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要按照评审通用标准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待原有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时,再重新提出达标评审申请,原则上本通知印发前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危化品企业应首先申请三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依托熟悉危化品安全管理、技术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的技术支撑单位对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并对各地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和咨询单位进行相关标准宣贯、评审人员培训、信息化管理、专家库建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各地区也应依托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咨询单位。
1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咨询单位工作,督促评审、咨询单位建立并执行评审和咨询质量管理机制。评审单位、咨询单位要每半年向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咨询服务的情况,及时向接受评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所在地的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1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危化品企业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措施,是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帮助危化品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效手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危化品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1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危化品企业把着力点放在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际效果,严防走过场、走形式。要把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3.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掌握并运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通用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既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工具,也是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有效手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评审通用标准,用标准化标准检查和指导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水
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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