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授权合同范本

2025-05-06|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国际商标授权合同范本(精选8篇)

1.国际商标授权合同范本 篇一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商标。鉴于乙方致力于商标(国内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且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x%。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商标侵权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xx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2.国际商标授权合同范本 篇二

施工合同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 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 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 而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由于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发生率较高, 而且承包商的索赔处理较难, 因而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人们常常把索赔理解成承包商对业主的一种损失要求补偿, 而把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称之为反索赔。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 有关承包商索赔的内容和风险也有新的变化, 这必然迫使承包商要在工程索赔的机会分析和管理策略上加以改进或创新, 以适应造价改革后的合同管理新要求, 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当前, 世界各国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都在日益扩大, 土建工程的技术复杂性和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 承包商在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的同时, 也要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也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承包企业竞相压低标价以求中标, 因而在施工过程中亏损现象逐年增多, 工程索赔就成为承包商扭亏增利的有效手段, 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因此, 如何在法律和合同的框架内, 通过采用相对合理的方法来有效分析和解决工程索赔, 挽回损失的目标, 便成为当前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国际施工工程合同索赔根据

为了达到成功索赔的目的, 承包商得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和合同论证工作, 以大量证据来证明索赔的合理性。可以作为索赔依据的主要资料有:政策法规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属文件;往来的书面文件;会议记录;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施工现场工程文件;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工程财务记录文件;现场气象记录;市场行情资料。

国际惯例中索赔依据与上述内容大同小异, 已经形成如下的索赔依据标准体系:原始依据:指构成合同的原始文件, 合同的原始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基础, 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对合同涉及费用的内容进行的详细计算分析, 是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 同时, 承包商提出施工索赔时, 必须明确说明所依据的具体合同条款。后续合约:一般是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发布的一些书面或口头指示, 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师的指示, 同时也有权获得执行该指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施工记录:包括旌工技术记录, 工程财务记录, 现场气象环境变化记录等。索赔的额度计算依据:如工料分析, 工程计划网络图等。

三、国际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十几年来, 虽然在一些大型涉外工程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施工中, 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尝试了一些工程索赔工作, 学习和积累了一些处理工程索赔的经验。但是, 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下, 工程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受到来自建设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 导致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主体本身主观上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客观条件方面的问题是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缺乏建筑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性的健全的工程索赔仲裁制度等。

1) 施工企业不懂索赔。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施工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 认识不到自己的权力, 不懂得利用索赔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2) 施工企业不敢索赔。这是因为施工企业缺乏对索赔的正确认识, 片面地认为索赔不利于与建设单位的合作, 怕字当头, 怕得罪建设单位、怕影响后续工程的承包。3) 施工企业不会索赔。这是因为施工企业管理落后, 不熟悉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企业基础工作不健全, 缺乏索赔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数据和记录等。4) 建设单位不准索赔。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只看到索赔会使工程价款增加、工期延长的一面, 没认识到索赔会使风险的分担更趋于合理和进而得到较低工程报价的一面, 故而不准索赔、不愿支付索赔。5) 缺乏建筑中介服务机构。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所措, 而一般法制机构由于不熟悉专业, 不能提供专业化的规范化的咨询服务。6) 缺乏专业化的工程索赔仲裁制度。因为工程建设技术性强、专业性强, 一般性的仲裁制度不适应工程索赔专业化的要求, 不利于工程索赔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解决国际工程索赔管理的基本思路

工程索赔制度是国际惯例, 在实施市场经济改革的中国, 我国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索赔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索赔制度, 是深化建筑业的改革的具体工作之一, 也是促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与国际接轨、促使国内建设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因此, 从我国的现实状况来看,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程索赔制度的发展:

第一,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体系, 形成以合约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改革政府对于建设行业的管理方式, 使政府从管理企业的职能环节中脱离出来, 代之以对于市场规则的制定、协调与管理。促使企业不依赖于政府来进行自由的竞争, 体现市场的缔约自由、风险自控原则。第二, 逐步取消国家或地区统一性的定额, 降低定额的权威性, 使之仅是一般的工程参考。没有统一的定额, 就会促使建筑旌工企业寻求自身企业的工料分析与成本测算, 促使企业逐步编制符合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特色的, 企业内部成本分析的工料测算表———企业内部定额。从国际大型土木工程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践来看, 成熟而严谨的内部产量消耗定额是投标报价成功的基本保证。第三, 将现行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从政府中逐步剥离出来, 使之成为仅具有市场价格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的社会组织。改革的核心, 是使其无权向任何建筑业的从业者与投资方推行定额, 无权在市场中进行价格管制。第四, 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 制定工程索赔的标准体系, 促使企业按照相应标准提高管理方法与管理水平。我国现行工程索赔行为, 仅仅是在个别工程中引入的, 并未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索赔的概念与制度, 在工程管理的法规体系中并没有得到确认。建立索赔制度, 就是建立工程纠纷管理的法律认定制度, 使索赔制度化、法律化。第五, 加强对于现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 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与水平, 使之能够理解并应用较为先进的管理技术与方法。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管理手段与软件的开发利用, 降低复杂管理方法的使用难度。第六, 对于现有国有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 依靠原有企业的技术经济实力, 组建一批强有力的、以技术管理为基本模式的, 新型建筑施工承包管理公司。以新型的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运营, 来影响并改变现有的施工企业的管理方式。

总之, 工程索赔管理在我国建设行业还是一个成长性的事物, 尤其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后, 工程索赔管理方面显得更为薄弱。因此, 客观上需要一套既能满足国际工程竞争又能兼顾我国国情的索赔管理理论和方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也必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和信息化。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我国的建筑业面临着机会和挑战, 更多的施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其中的竞争更加激烈, 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本文对国际施工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进行了分析, 希望能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跨境电商商标授权乱象的破解之道 篇三

自营业务未获品牌授权的“紧箍咒”

跨境电商平台在名为“全球购”、“海外购”等的自营业务中,通常会推出声誉较高的海外品牌,这些商品通常被声称是从“海外直邮”或者“保税区发货”,从质量和价格上都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诱惑力。但是,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尤其是奢侈品类的品牌商家,通常对于销售渠道和品牌管理都有严格的控制,注意维护自身的“高大上”形象,对于相对来说欠缺配套服务和购物环境的电商,品牌商通常采取比较保守的姿态。因此,近年来陆续可以看到多个奢侈品品牌公开否认曾经授权中国境内的电商作为其经销商,因此,对于未获品牌授权而依然自营这些商品的电商平台而言,被媒体认为是戴上了“品牌授权”的紧箍咒。

电商通常会坚称,虽然没有获得品牌授权的经销商资格,但是并不影响其销售的商品是真品。但是,未获品牌授权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如何证明其货源的可靠性。知名电商平台只能主要通过其自身的信誉作为背书,但是近年来平台自营“售假”的质疑声也时常见诸报端,除了消费者发声之外,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电商平台之间也经常围绕品牌授权产生“真品”和“假货”之争。由于跨境电商的消费者都是对于商品质量十分敏感的群体,因此,“假货”的疑云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其发展步伐,长远来看,甚至会拖累电商平台在其他业务方面积累的声誉和影响力。

在品牌授权的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国内厂商注册了海外品牌,然后授权给电商。此前媒体报道的“Betta”奶瓶品牌和“3CE”化妆品品牌,即属此例。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蜜芽网上购得“Betta”奶瓶,认定是相应的日本品牌,但是调查表明,实际上此“Betta”非彼“Betta”,这个“Betta”是一个国内公司在国内注册并授权给电商销售的。这种情况是商标的地域性导致的结果,由于商标的注册仅在一国范围内有效,因此可能出现同样的商标,在不同的国家为不同的公司所注册的情况。这也导致了所谓的商标“抢注”现象,很多中国公司或者个人将国外公司拥有的商标抢先在中国境内注册,就出现了电商品牌授权中“挂羊头卖狗肉”的一幕。

对于这类行为,的确无法直接就确定为商标侵权,因为国内的“Betta”奶瓶也同样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但是,细究之下就会发现,这种合法的外衣下遮盖着极大的恶意,即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在明知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来源混淆的情况下,将 “Betta”奶瓶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构成了对于日本“Betta”商标的侵害,也构成了对于消费者的欺诈,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责任的同时,日本商标权人也可以申请将该注册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商标平行进口的合法性

如果电商能够证明,其自营的跨境商品的确是从海外或者其他经销商处购得的“真品”,那么,这里面是否存在未经授权而导致的商标侵权问题呢?从品牌商的角度来说,跨境电商将其投放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采购并转运至中国进行销售,这一销售行为并未经其许可,是否可以主张商标侵权?这就涉及到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这一问题目前在中国《商标法》中处于所谓“灰色地带”,并不具有黑白分明的答案。

从电商的角度来说,其采购到的的确是经过商标权人授权的商品,是真品,对其的再次售卖应当不再受到商标权人的管控,也就是《商标法》中的“权利穷竭”原则——商标权人针对特定商品的权利,在首次将其投放入市场之后即告用尽。但是从商标权人的角度来说,需要保证自己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所投放的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特定的差异。比如,在价格、质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方面,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的方案,这样的差异化对于品牌商来说是管理和运营的必要策略,只要不存在排除竞争的情形,其在经济学上也被证明为是有利于促进整体社会效率的方案。

我国《商标法》并未对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平行进口的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来说,的确并没有出现对于商品来源的混淆,实际上,消费者正是因为这些商品直接来自海外,因其品质和价格方面的优势而作出购买决策,并没有受到误导。由于商标侵权认定的基本原则还是需要证明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十分慎重。

例如,在2009年的米其林轮胎一案中,法院认定销售者直接从海外购得的米其林轮胎并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但是由于这些轮胎原本并非是要投放到中国市场的,因此缺乏中国的3C认证,将其投放市场可能会影响到商标权人的声誉,因此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这种非典型的商标侵权认定方法,受到了一定的质疑。也有实践和观点认为,在《商标法》没有规定商标权人拥有进口权的前提下,不会导致混淆来源的平行进口行为,应当是合法的。而法院的判决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了,如果不涉及3C认证此类强制性认证和管理规定,那么,在中国境内直接销售海淘或者代购来的真品,很可能是不会构成商标侵权,而具有合法性的。

目前看来,尽管品牌商有的公开否认电商平台的授权经销商资格,但是也并没有对涉及平行进口的商品展开“维权”,而是采取默认的态度,原因之一,可能也是对是否能够胜诉信心不足。而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只要能够确保销售的是真品,商标侵权方面的法律风险还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是要避免采用其他不适当行为,例如,针对商品具体信息的不实宣传,或者将不适于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进行销售,从而可能被认定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电商交易平台的帮助责任

除了众多电商平台自营的业务之外,在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电商交易平台上,存在众多的以代购、海淘为业的个体商家。这些代购商家也被指为是假货泛滥的重灾区。对他们行为的法律定性,同样适用前文针对平台自营业务的分析。但是,如果是个体商家以代购名义售卖假货,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淘宝网等平台又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国《商标法》将故意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也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而且将“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明确规定在其中。因此,个体商家的商标侵权,是有可能延及到交易平台的。简言之,如果交易平台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机制防止商标侵权,容忍甚至在明知的情况下纵容假货横行,那么就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交易平台对于个体商家的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约定尊重知识产权的义务并将责任进行事先提醒,并在必要的时候向权利人提供商家的认证信息;要求交易平台提供商标侵权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在接到商标权人的侵权投诉之后要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防止侵权商品的再次上架;并对交易平台上非常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制止。由于商品是否真品通常很难通过线上的信息进行确证,因此,交易平台在商标侵权方面的注意义务,应当低于版权侵权领域对于内容平台提供者的注意义务,一般不承担主动审查和过滤等责任。从现有的案例来看,法院一般不倾向于对交易平台施加严格的帮助责任,只有在交易平台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之后,措施采取依然不力,导致侵权商品继续发布的,才需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4.商标授权书 篇四

商标使用许可人: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基于甲方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14301号的“宜城好迪”注册商标,该商标在市场享有良好的信誉,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有良好的生产和销售能力,现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使用时具有下文赋予的意义:

“生效日”指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生效之日。

“许可商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宜城好迪”商标。

“标识物品”指带有许可商标的包装物、铭牌、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激光防伪标识等物品。“商品”指出乙方生产和销售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

“样品”指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提供的商品。

第二条同意许可

1、甲方是“宜城好迪”商标的唯一合法拥有人。

2、甲方有权许可乙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

3、乙方向甲方要求使用“宜城好迪”生产和销售许可使用权限的产品。

4、甲方同意在乙方已同意承担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

5、许可使用权限于

6、许可商品销售的地区为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

第三条权限保留

本合同的许可使用为非排他性的许可使用。

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地域内许可第三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

2、甲方据市场需要向乙方下达授权产品生产、销售任务为/年。

第四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优先乙方。、第五条许可使用费

1、本合同许可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

2、许可使用费在本合同签订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本合同根据第十一条终止后,乙方对库存商品要求继续销售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按每件(个)商标向甲方支付许可商标逾期使用后,凭甲方的书面证明文件中限定时间内销售完毕。

4、预交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5、产品订货会务费及宣传费用采取双方分摊办法,具体数额另议。

第六条商标质量

1、商标的质量及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包装规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

2、甲方对商品的原材料、产品质量、产品包装等具有规定要求的(该具体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毋需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时修改,但该修改需书面通知乙方),该具体要求的文件及书面通知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乙方必须按照该具体要求生产和销售。

3、商标的生产、销售和售后的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

4、甲方有权派出一至二名驻厂员进驻乙方负责质量监督、市场管理和知识产权的监护,驻厂员的工资有

乙方按元/月于次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给予驻厂员工发放。甲方有权定期派质检人员进入乙方的生产地和仓库抽查商品;有权委托国家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其产品质量,质量检验所产生的差旅、检测等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5、商品的质量及包装必须与样品一致。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商标生产、售后产品时,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全权负责处理。

一旦售后问题出现,必须于一个星期内给予合理解决,如有拖延时间而造成对商标形象的影响,甲方将进行对乙方罚款元至元一次。(视情况严重性决定)

2、因乙方销售商或顾客在销售使用甲方商标产品时,出现向相关投诉和媒体曝光,乙方必须及时有效处

理;对于乙方未能有效处理,造成甲方商标严重影响的,或出现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甲方有向乙方进行索赔和处罚的权利。

3、乙方某个单品或全部产品停止生产、销售甲方商标产品,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停产之日起,五

年内向顾客提供售后服务。

第八条样品

1、每一品种、规格的商品,乙方必须在销售前免费提供连包装物的样品两件,该样品由甲、乙双方交收

时封存。

2、样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包装规定,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3、当甲、乙双方争议时,样品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第九条许可商标使用

1、乙方在商品及包装物、产品目录、报价单、说明书,企业名片、广告宣传、展览等有关的业务活动中

使用许可商标,应标明商标注册人:

2、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商标及标志物品不得带有许可商标外的其他商标,并不得淡化甲方许可商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许可商标用作其生产的其他产品的名称或名称的一部分。

4、乙方使用者商品、说明书、铭牌及包装上的许可标识、注册标志及其他知识产权标志,许可商标注册

人名称、街道企业名称和地址、认证标志、代码等标示项目的使用,和商品包装的整体要求都必须符合甲方商品包装规定。

5、乙方在商品及包装上必须使用商品条形码。

6、乙方在国内销售商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说明商品不得出口贸易。

7、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及许可商标的侵权行为,由甲方负责打假工作,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予以配合。

8、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C1、V1要求,悬挂甲方公司旗帜,尊重甲方的企业文化,并在乙

方公司门口显要位置树立“宜城好迪”形象广告牌。

9、商品必须粘贴防伪标识。

10、本合同根据第十一条终止后,除第五条3的情况外,乙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商品,库存商品必须

清点上报甲方。

11、乙方必须以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和场所生产商品,不得发外加工或购买中性商品加贴许可商标。

第十条标识物品的管理

1、乙方委托他人印制标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料、产品目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必须

把有关印制版样和印制数量书面报送给甲方审核备案,以上印制需由甲方指定的印制企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进行印制。

2、乙方对甲方统一制发的激光防伪标识、许可商标标识和带甲方许可商标标识的包装物料以及自行印制的标识及其他标识物品必须有妥善的保管制度,不得流失,更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他人使用。

3、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种标识物品如有破损必须集中存储,登记并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监督

销毁。

4、甲方负责印制配给乙方的电码防伪标识,乙方按生产销售量印制成本向甲方购买。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的有限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得变更本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应与他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a、任何一方不履行、不遵守本合同任何条款的约定;

b、任何一方成为破产、无清偿能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转移其财产、停止营业,清算或解散的主体。c、任何一方的投资者或股权有任何变化。

d、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有实质性的违反,而该种违反在发生后为期三十天内未得到对方认

为满意的纠正,或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

e、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许可,乙方利用甲方商标生产本合同授权以外的其他商品,将视为严重违反合同。一旦查实,乙方将以本许可费三倍罚款,并终止合同。

2、如果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商品经市级以上法定的计量质监部门检验,检验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商品被工商、计量或技监督等有关部门抽检,不合格检测结果累计有三次的。

c、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到期前一月内,乙方主动向甲方申请续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条件终止生产,库存产品

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日起由甲方清点登记,贴上标志,限乙方在一月内销售处理完毕,否则视为侵权和假冒。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即为违约。

2、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予守约方。

3、违约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备案及库查

1、甲方负责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叁个月内,把本合同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

2、甲、乙双方分别负责把合同副本送交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第十五条通知

所有通知须用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本合同的住所发出,本合同各方相互间通知须按对方列于本合同同住住所发出。

第十六条生效

1、本合同中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2、乙方已全额支付许可使用费。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及复印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及存查。

2、乙方需要复印本合同使用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在本合同复印件上逐页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

3、除本条2的情况外,本合同复印件无效,乙方不得复印本合同及附件(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合同确定。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释发生后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失效的,其他条款依然有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人)(签署人)

甲方住所:乙方住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5.商标使用授权书 篇五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特授权如下: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29类商标(注册号:8781510和10704104)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相关产品进行一切合法的销售经营活动。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范围:

网络及线下招商、线上/线上渠道产品销售

6.浅析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 篇六

1.1 国际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一般由不同的国家签订,合同需要符合国际标准与技术规范,同时受到各国法律法规的制约。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与相关物资进出需要跨越国境,相应的资金与信息也随着工程的实施跨境流动。为确保国际总承包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求参与工程合同的人员拥有优良的国际文化知识与语言水平[1]。

1.2 动态性

在国际总承包工程中,业主对整个工程的原则性功能上的要求一般会在招标文件上作出规定,至于一些详细技术的规范与要求,是在相关方共同协商和参与下,在项目工程中进行一系列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经业主审批后对最终交付物的相关详细描述。在国际总承包工程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干扰合同内外的事件,合同的动态性就体现在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随不同环境、不同情况而不断进行变更与调整。

1.3 复杂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时间跨度大、环境变换大、技术要求高、资金流通量大、工程量大、工程资料与合同文件多等,形成了合同的复杂性。关于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各国间差异很大,难于掌握,需要一段时间的熟悉。工程在实施中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导致合同的复杂性。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根据总合同的要求,需要签订大量的分包合同来管理这些分包商,避免互相干扰,否则可能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而带来经济损失。

2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特点

2.1 合同管理时间长

一般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不断涌现各种问题,使合同管理的时间更长。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工程,从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合同管理都要连续不间断进行。

2.2 合同实施存在风险

在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中,合同实施存在一些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预测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于国与国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自然、法律环境所造成。

2.3 合同管理变更大

国际总承包工程是一个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各个项目有不同特点的复杂大系统,在工程施工中,会受到很多条件与因素影响,使合同按需要不断变更。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随不同环境、不同情况而不断进行变更以达到获益的效果。

2.4 合同管理全员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由很多起着不同作用的文件组成,包含合同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合同通用条款与特殊条款、投标书、中标函、技术规范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在合同文件中给予明确的定义,指导管理人员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充分认识与了解合同中的文件,宏观上把握整个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实施过程。

2.5 合同管理协调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涉及的单位很多,参与单位往往是十几家甚至是几十家,包括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合作伙伴、分包、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设计单位、运输单位等。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必须处理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各个合同之间在内容上不相矛盾,协调一致,形成一个稳定有序的体系,确保国际总承包工程的有计划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费用与工程安全所必备的工程手段,各单位人员通过合同管理来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实施合同中的内容,充分协调各方人员,实现合同目标。参与工程的各方人员在签好合同后,要明确各方人员的责任与权利,通过合同将各方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与安全满足工程的各项指标,有助于项目工程实施的成功[2]。

3 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投标阶段,主要是搜集项目所在国的信息,根据信息中的业主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对合同进行检查与评审。一些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研发出一整套严谨的合同文件,利用这一优势将工程实施的风险交给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严谨审视合同。完成项目中标后,项目工程进入合同谈判与签署阶段,这时承包商要根据投标阶段对业主有关合同条款的审查意见与业主进行谈判,由于业主的优势,谈判过程十分困难,因此在谈判过程中,承包商要认真审查风险,与业主明确风险的存在,以争取较好的合同条件,保障承包商的利益。

在项目合同执行阶段,制定与选择一个行之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十分重要,将直接影响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项目合同管理程序要进行严格组织,使工程参与人员都能清楚明确合同中的承包商权利、义务与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各部门的责任分配到位,确保项目的有序、有计划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需要工程参与人员重视与学习合同管理,熟悉合同管理工作,最终使工程高效实施[3]。

合同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变更。合同的内容越充实,合同管理水平就越高,成功索赔的概率就越大。承包商严格、严谨地进行施工管理、控制整个工程的开支,积累各类资料,编写正确的索赔报告,有利于项目的索赔成功。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密切合作,充分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严格控制资金进出与成本,重视索赔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索赔,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在国际总承包工程中要建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制度。工程中的监督审核工作主要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相关管理部门与相关工程参与人员参加。根据公司相关制度,通过规划组成一组或多组内审小组,制定合同内审制度,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核,整个项目工程结束后,内审小组还需进行严格与严谨的合同审计。

4 结语

笔者结合从事国际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对国际总承包(EPCC)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特点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和分析。从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变更、索赔、工程分包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国际总承包(EPCC)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各阶段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以供相关管理人员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毕延根.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炼油技术与工程,2010,40(1):58-60.

[2]葛书义.浅析国际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J].中国招标,2010(9):33-40.

7.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七

受委托方: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 ”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我(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_________代理商标的如下“√”事宜。

□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争议裁定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裁定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驳回转让复审

□驳回续展复审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授权合同 篇八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二、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影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三、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五、公司保证

1、______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1)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2)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3)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4)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5)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6)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六、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七、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共_________集;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___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授权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20xx

合作协议授权书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根据《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将“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为已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甲方“千水湾”牌个体防尘系列产品,签定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合作到期,如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的约定内容,合作自动延续 壹 年。

第二条、经营产品

“千水湾”牌:阻尘鼻腔护洁液、防尘口罩、滤尘芯片等系列产品。

第三条、乙方经营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千水湾”品牌个体防尘产品在销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

2、乙方不能超越上述经营区域销售产品。

第四条、产品包销定额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销售额 70 万元以上,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购3万元以上“千水湾”系列个体防尘产品(货款在乙方所交纳的壹拾万元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采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二次订货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履行。

第五条、产品价格(见附件1)

第六条、结算方式: 订货时预付甲方

发货,余款收到货后30天内结清。 80%货款,款到后,按购货要约书地址

第七条、产品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到达乙方时,乙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有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以换货,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能退换。

2、乙方应提前10天将下月《要货计划书》以传真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和供货。乙方每次购货时应填写《购货要约书》传真给甲方, 甲方收到《购货要约书》经审核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7个工作闩内将货品发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品不发出。

3、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3万元,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至乙方销售总部的火车或汽车运费。对于乙方要求空运、水运的,在扣除火车或汽车运费后的溢价数,或订货量少于3万元,由乙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第八条、市场管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圈定区域外的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销售产品。

2、乙方承担圈定区域内的市场经营责任,发生事件甲乙双方切、同处理。

第九条、产品宣传

1、提升“千水湾”品牌知名度,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乙方应积极作好圈定区域内“千水湾” 品牌的宣传工作。

2、乙方在产品宣传时,应以甲方提供的图文内容为基本,不得另外虚构内容。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法》主张权利。

2、甲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有效鉴定结论承担或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甲方有权监督圈定区域内市场经营情况,保护乙方经营权利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信托义务,积极努力落实产品销售目标。

2、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鉴定结论,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受到窜货或者假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不得将圈定区域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5、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6、乙方应有一定的产品库存量,并及时向甲方传递本地区的市场动态信息。

7、乙方销售需遵循区域客户集团采购进货模式, 以客户集团采购总采为主导,没有集团总采购的,以区域为准,不得提出异议进行干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协议期内乙方累计6个月产品包销定额完成率,低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数量的40%以下时,且后续增长率评估低于10%,或市场出现空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经营区域,重新进行市场拆分布局。

3、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

4、乙方必须对甲方银行信息保密,泄露甲方银行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终结

本协议终结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所属物品、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规定每项产品的最低销售价,乙方不得低于该销售价进行销售,违者给予销售金额的30%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2、贵州省各区域间不得串货销售(除第十一条第7项外),违者按串货销售的金额全额罚款,此款归所属区域代理商,网络销售必须遵循本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限制性条款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以外,双方其他签约代表,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加盖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不具有签约代表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如遇原材料价格较大涨幅,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会谈纪要或传真?汇签形式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所列附件(产品价格表、购货要约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争议时应尽最人努力善意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6、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包销定额,超额部分按超额销售收入二级代理价(不含税部分)的2%给予乙奖励。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

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

3.授权委托事项:

3.1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3.2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3.3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复制上述内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3.4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3.5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

4.甲方义务

4.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4.2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4.3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4.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5.乙方义务

5.1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5.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内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违法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5.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网站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网站发布该信息。

5.4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5.5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5.6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不通过甲方收取其在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中可获之演出酬劳,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以任何方式追回其应得之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7入会类型:

□乙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制作个人网页(高级会员)。

□乙方免费入会,订制手机包月招聘信息每月_________元(VIP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网络媒体宣传超强型(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像册+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豪华型(钻石会员)。

注:(钻石会员享受VIP会员的所有权益,同时还可免费录制VCR视频资料)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中国企业法人,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销售加盟商,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定义条款

本合同所称甲方之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公布的《店铺连锁销售政策》(附件一),及甲方以其他方式公布的,涉及乙方从事英尼克事业所应当遵守之业务准则和纪律规范的总称,以下简称“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为任一形式法人,对英尼克产品有良好认识,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法规的规定。

4.乙方保证不从非甲方渠道获得甲方产品,或私自组装、销售甲方产品。

5.如双方已签定《分销商代理协议》或《终端经销协议》,双方明确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上述合同同时失效。

三、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所在月为第一个月)最后一日止。

四、乙方受甲方委托的范围

乙方在甲方现有销售的地区从事下列受托事项:

1.致力吸收产品知识与学习销售技巧。

2.根据《店铺连锁销售政策》致力于帮助甲方招商,吸引符合资格的法人加盟。

3.帮助甲方推广产品,为顾客提供售前服务。

4.按甲方产品统一零售价推销产品,在取得顾客订单后,为顾客提供送货上门等售后服务。

五、乙方结算价格与其他收益

1.乙方结算价格按《店铺连锁销售政策》所规定的折扣让利与甲方结算。

2.乙方签约后应足额上交20xx元作为服务保证金。

3.乙方其他收益包括开店补贴、安装维护费和年终奖,按《店铺连锁销售政策》所规定的相关条款与甲方结算。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与乙方结算。

2.监督乙方依本合同及甲方的营运细则及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

3.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订有关的营运细则或规章制度。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根据公司处分等级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缓发或扣除部分或全部收益,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法人代表签署本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遵守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

2.依照本合同规定与甲方结算。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所有运用于乙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和有关补充修订。

4.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内为甲方办理受托事务,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甲方其他营销商或人员,乙方应对其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受到的损失及对第三方造成的危害,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乙方不得诋毁甲方及其他营销商或人员,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营销商或人员的正常经营秩序。

6.乙方应具备营销服务能力,资信良好,如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有其他甲方营销商与甲方签约,则乙方不得在以已签约的甲方营销商店铺为中心的1500米半径范围内开设或发展分店。

七、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甲方不能按规定与乙方结算,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获得合同期内已产生的各项收益,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完结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甲方的运营细则及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是

否接受乙方续约申请保留最终审核权。

5.本合同期满前,乙方如欲续约,应当按照甲方在相关企业资料上公布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不能续约或不能按时续约的后果。

八、其他

1.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和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签约前,已拥有包括英尼克产品介绍、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资料,签约时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及甲方各项相关企业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3.甲方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甲方可根据市场突变情况及国家新的政策要求,在事先征询乙方意见基础上,对公司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乙方若同意接受则双方续约;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上述调整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终止合同和保护其在协议终止前的权益。

4.允许甲方为提升乙方的事业形象或表彰业绩,制作在各类英尼克资料中使用乙方从事为英尼克事业的图文资料,对此双方无需进行协商。

九、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若有一方不能接受仲裁结果,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提示与合同的生效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印制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授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公司与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受权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受权者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第二条 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形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第四条 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_________分钟)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第五条 _________公司保证

(1)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a)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b)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c)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d)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e)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f)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第六条 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着展示或说明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着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 共_________集 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条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附件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授权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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