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25-03-2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10篇)

1.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一

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摘要]2018考研复试调剂工作已经开始,相信很多同学都很关心考研院校的复试指导信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备考复试的同学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的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希望对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依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可以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向下调整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时,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含推免、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下同)与实际录取人数之比不小于1.2;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原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

(一)基本要求

复试是保证录取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主要手段。各招生学院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确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两类考生分别复试,复试结果分别单独排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应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专业以外的知识积累、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考生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

1.加强复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设有组长。复试、考核小组由坚持原则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2.加强对复试人员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统筹规划,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以质量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原因、结果等要素,制定科学、统筹、规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复试工作流程。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动态和有效信息,增强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页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须在本单位布告栏或网站进行公布。在公布考生相关信息时,要注意避免出现考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通信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复试对象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各种考试方式考生(含二志愿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并做好有关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招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积极做好二志愿优秀生源的调剂工作,并根据《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调剂要求。

(五)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要创新考核模式,选择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考生面试期间,复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考生现场发挥的事件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7)面试环节全程要录像,要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被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各招生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各招生学院须详细记录面谈内容,并做好留存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为准)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是否加试以《关于对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核。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考其他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加试。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笔试成绩权重,Z为复试面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Z=1,X、Y、Z权重数值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八)复试考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以便导师和考生之间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申请并获得“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支持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录取的“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的 “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3)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四)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就业。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各招生学院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字〔2006〕86号)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复查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应公开的招生重要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准确、规范、及时、充分的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参加复试的考生对象与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学院,其组织的复试录取工作一律无效。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严肃纪律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复试、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工作负责。

(二)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要求严格按本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尤其是《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五)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学院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与公正。

九、其他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申诉渠道

电话: 0931-8912440

传真: 0931-8912440

信箱: yzb@lzu.edu.cn

部门: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19室

邮编: 730000

十一、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办法。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生源较好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全面工作,制订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5、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6、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培养单位对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等额或差额复试方案(差额比例一般在120%左右)。各单位需提前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3、培养单位在学校复试方案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复试办法需提前公示。

4、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若干人组成。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总体复试工作应于4月中旬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需在培养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并由培养单位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笔试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和评卷,由培养单位组织考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进入培养单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条件许可应将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复试中进行外语笔试考试的专业,外语考试满分100分,由笔试折算成绩70分及口语和听力测试30分构成,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复试中不进行外语笔试的专业,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外语科目总成绩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复试笔试或复试用书的专业可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其他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3、政治理论笔试

依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3条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组织该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考试。政治理论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应组织由培养单位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拟采取两种方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网上测试。要求培养单位自备机房,保证一人一机,且能登录互联网。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电子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

(2)题卡测试。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6、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和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除上述4个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复试成绩仅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7、其他要求

根据学科培养的侧重点及方式的不同,理工科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在复试中进行专业课的实验考核。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标准按统考生标准执行。

推荐免试考生应于2014年4月到我校参加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思想品德考核。

五、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7~4月11上午8:00~10: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6、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体检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下午体检者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七、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辽宁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合格考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培养单位调剂名额。

2、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3、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并在本单位内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4、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培养单位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院批准。被调剂考生初试中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调剂复试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6、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7、各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但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8、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9、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10、对于复试不合格的上线考生,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经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转出。

八、破格复试及录取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应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严格审核、严格把握。

九、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复试通知内容应包括该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口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复试考生名单需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复试通知采用电话通知和本单位网上公告两种方式进行。

十、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考生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

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77,86981076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3.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三

近日,清华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发布,下面是详细内容。

清华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件。

2.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满分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且总分不低于260分。

3.“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单科不限。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满分3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192分;满分500分的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或“10”)要求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500分的非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不是“07”、“08”、“10”)要求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不限。 或者依据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20分,单科线降5分。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满分3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198分;满分5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不限。或者,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3月9日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复试工作办法

1.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各院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于3月4至22日安排考生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入围复试院系教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yz.tsinghua.edu.cn)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3.组织复试

复试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要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可采取科研成果报告、综合问答、实践能力测试等形式。

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各招生院系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内容命题,由院系根据本院系复试工作安排自行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对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院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各院系必须及时向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发出不录取通知。

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 清华大学 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入围复试的成绩要求。

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1.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

2.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的材料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咨询、申诉及监督

咨询: 清华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782192,邮箱yjszb@tsinghua.edu.cn,

通讯地址为北京海淀区 清华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

申诉: 清华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010-62783000,邮箱jjw@tsinghua.edu.cn,

通讯地址为北京海淀区 清华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字厅),邮编100084

监督: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号码010-82837456。

六、工作日程

3月4-22日 各院系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四

阅读次数:68

发布时间:2010-04-08 12:29:04

一、复试分数线

1、课程与教学论专业(04):总分 310分,外语50分、政治单科 60 分,专业综合180分。

2、物理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专业)(07):总分 270分,外语36分、政治单科 50 分专业单科 70 分

3、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08):总分 290分,外语40、政治单科 50 分,专业单科 70 分。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85分 单科不设限。

二、复试时间:

2010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

复试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复试成绩的组成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四、复试科目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英语(听力、口语)

综合面试(本科阶段基础知识)

专业笔试:《专业英语》、《普通物理》

同等学历加试:《物理学史》《中学物理教材教法》

070201理论物理:

英语(听力、口语)

综合面试(本科阶段基础知识)

专业笔试:《热力学统计物理》

同等学历加试笔试:《量子力学》、《数理方法》

五、复试程序

1.考生提前一天到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报到

2.考生带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职人员须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须带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毕业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意见表》(附件六,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生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及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3.复试期前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费每生150元,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费100元;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0.4.8

附录:复试名单

*** 段美涛 信号与信息处理*** 刘松 信号与信息处理*** 程希泽 信号与信息处理*** 肖平信号与信息处理*** 潘兴茂 信号与信息处理*** 胡俊 信号与信息处理*** 陈小兰 光学*** 李小坚 光学*** 陈洁 光学

*** 郑兴荣 光学*** 冯雨 光学

5.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五

发布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同时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师资力量、生源情况及就业形势等下达各院系招生指标数。

2、各招生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应担任副组长),根据本办法及差额复试比例要求(不含推免生,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在学校复试

分数线基础上提出本院系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3、各招生院系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复试。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本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4、各招生院系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考生公布。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上报;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向政审、体检合格且材料齐全的考生发放

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各招生院系结合本院系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招办备案并向考生公布。其中,有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院系应在细则中明确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基本要

求及调剂程序。

(2)复试前,各招生院系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

审查。

(3)复试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各招生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

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

(4)复试阶段材料各院系应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

料保存一年。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由院系指定。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

后进行的复试。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3小时,试题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笔试科目应在招生目录上事先

公布。

面试: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和公布相应的细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题目由各招生院系命制。

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位面试教师成绩

之和/面试教师数-2)*组别系数。

3、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面试成绩权重一般不超过50%。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折算后)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30—50%,具体权重由各招生院系在此范

围内自主确定。

4、推荐免试生是否参加本次复试由各招生院系自主决定并通

知考生。

三、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本院系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

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2、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

3、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

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

4、学校分别与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档

案政审工作由各院系分党委负责。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

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监督制度

1、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各招生院系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

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4、各招生院系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东南大学研招办

6.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六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岛科技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青岛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初步拟定于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4;

联系电话:0532-84022989,88958383;

具体复试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学校针对推免硕士研究生设有助学金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获奖范围100%。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7.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七

通知

根据学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要求,数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复试原则:我们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老师一定要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遵守各项纪律,加强服务意识,给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创造良好的复试环境。

一、领导小组

组长:韩友发84258626(办)

组员:王炜 王晶昕 刘淑俊 孙效斌 各位导师。

秘书:曹禺(84258356、82159743)

二、资格审查(时间: 4月14日7:30—9:20)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数理化楼A区217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

科期间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两年以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4)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注:复试费200元交到学校计财处(时间11日——13日)。

三、外语测试(听力和笔试)

1、时间:4月14日下午13:00——14:50(12:40进入考场)。

2、地点:数理化楼A213、A210.四、心理健康测试时间:4月14日15:00——16:00,地点:数理化大楼A317.注:各位考生在4月14日上午体检结束后(建议13日体检结束),请马上到数学学院报到,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课复试安排和记分方法

1、专业课程复试笔试时间:2011年4月14日上午9:30:00—11:30.复试笔试科目(闭卷,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1)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不包括金融数学方向)和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常微分方程

(2)计算数学专业:计算方法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学科教学论(包括教育硕士):高等数学(一元微积分和线性代数)

(5)金融数学:财务管理

(6)数学史:数学史

(7)会计学:管理学

2、专业课程笔试地点:

应用数学专业(包括金融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南院数理化大楼A21

3其它专业:南院数理化大楼A210

3、面试内容:

(1)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一段讲课内容(大学某门课程的内容),时间为20分钟;

(2)时间:4月15日8:20——14:00(地点面试前公布)。

1.专业课复试记分办法:满分13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30分。

2.专科毕业的考生,4月15日下午(14:30—19:00)进行加试,科目是:复变函数和抽象代数,每科100分。

六、有关体检、交费方式、录取方法等内容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复试通知。

七、学院将在近期公布2012年导师简介,望考生注意查看数学学院网页。

八、数学学院的考生在数学学院网上下载专业申请表(专业课笔试前我们将介绍如何填申请表),用B5纸打印,并且于4月15日面试结束后将填好的表交给院办曹禺。

数学学院

8.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八

1、复式内容及成绩计算

(1)专业综合笔试

考核时间与地点: 2014年4月7日下午13:30,地点由学院统一组织

考核形式:闭卷,60-18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在初试的基础上,要求学生能够对本专业领域的发展与最新进展有所掌握与了解,要求学生能够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本实验技术的原理与方法,并针对某一研究领域或课题提出具体实验设计方案。

参考书目: 《Brock Biology of Microorganisms》

《微生物学》 沈萍

《微生物学教程》 周德庆

专业期刊:为本专业领域主要杂志(国内核心期刊《微生物学报》、《微生物学通报》等及国外期刊 Microbiology, Review of microbiology, Applied and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 等等)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加试2门,每门100分,3小时,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植物生理学潘瑞炽、董愚得编《植物生理学》

细胞生物学翟中和《细胞生物学》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时间10-20分钟

考核时间与地点: 2014年4月8日下午1:30,地点:生物楼117

学生用口语自我介绍,主考老师用英语随机提问,考生用英文回答。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时间15-20分钟

考核时间与地点: 2014年4月8日下午1:30,地点:生物楼117

主考教师事先设计、准备一定数量的试题,通过面试综合考察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包括人文素养)。考生刊发表过与微生物专业相关的论文可适当加分,但加分后不能超过150分,具体加分标准:参照北京林业大学相关规定。

(4)诚信评判: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记入诚信档案,对作弊考生施行一票否决。

(5)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满分350分,及格210分。

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微生物学科

9.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九

2014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了严把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关,选拔乐于从事基础教育战线工作、具有未来能成为优秀教师潜质的考生攻读教育硕士,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招生学科领域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人数自行确定。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专业基础课笔试

专业基础课笔试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考试科目应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

各招生单位每个招生学科领域应至少命制2套专业基础笔试试题,由考务人员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考试。

2.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讲课、说课、答疑等多种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基本功、教学设计和综合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题目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领域特点统一制定,由考生在专业基础课笔试结束后随机抽取。讲课、说课时间为5-10分钟,答疑时间为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领域特点自行规定。

3.外语水平测试

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满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如招生单位存在困难,可聘请外国语学院教师协助。

三、成绩计算

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进行计算:

复试成绩 = 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各招生单位应根据上述基本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2.复试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复试试卷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备查。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0.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篇十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浙江大学2020年考研初试和复试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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