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2024-12-2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10篇)

1.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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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办理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责任。鉴于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离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2.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

章。

3.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的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

(磁盘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员负责监交;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员交接,由公司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公司董事会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

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

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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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并且对有关

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八、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九、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十、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员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可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十三、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篇二

一、法律和规范简述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指出,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中的会计工作交接, 从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五条, 共十一条, 主要从移交、接交、监交三个角度, 对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移交的基本程序, 会计工作临时交接, 移交后的责任等几个方面作出规范要求。

二、交接的重要性

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所引申的重要性以外, 交接工作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交接的责任性

移交者本着对事业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工作交接是对以往的总结, 对工作的交代。后来者以高度责任意识, 将优良传统薪火相传。交接是前后的延续, 是承前启后的阶梯, 是职业道德的体现。

2、交接的效率性

效率性和效益性都需要在交接中提倡, 也应该达到均衡原则。移交人是否能够高效地清理、总结、归纳自己原岗位上的所有工作, 并以最短的时间上任新的岗位。接交人是否能够以最短的时间熟悉和掌握新岗位上的所有工作, 从而达到自如应对的状态, 实现“无缝交接”。从而不至于因高校会计人员岗位变动而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损失。

3、交接的示范性

财务领导的交接示范, 是否及时、规范、完整对属下是一个榜样。同样前任、老同志的交接对年轻同志也是一个教育案例。这是一个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过程。这种示范性作用在制度建设和办公室文化建设中起着无形的作用。

三、交接的执行现状

在高校, 会计交接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尤其, 在高校实现校园一卡通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后, 从审计和检查中, 暴露出的问题更为严重, 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交接时间不及时

交接时间不及时, 甚至不进行交接, 这严重影响了财会工作的连续性。

2、交接内容不完整

交接过程中只注重资金、财产, 忽略软件系统、备份的数据。注重账册、报表, 遗漏说明材料;注重档案交接清册内容, 轻视备查登记薄等辅助材料。在高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后, 不能及时规范涉及这些岗位交接, 凡涉及到这些岗位的交接基本是“交白卷”。

3、交接程序不合规

交接前没有充分的准备工作;移交点收不规范;没有专人监督, 或监督人员身份不称职, 无法履行监督人的职责;交接后的事项办理不完整等, 这些都是交接程序不符合规范的表现。

由于存在着以上的情况, 高校财务工作在每一次交接后会存在工作的前后断层现象。前后没有连贯性, 违背了财务管理和核算的一贯性原则, 给教育事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成因分析

1、认识不到位

工作中存在着侥幸心理、走过场心理、无所谓心理的会计人员。在交接的过程中马虎了事、得过且过。这种认识不到位, 与移交、接交双方的责任心有着密切关系。认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着交接的效果, 直接影响着高校财务工作的开展。

2、制度不完善

除《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外高校自身缺少具体的细则。这使得高校会计交接工作在本行业上缺少针对性。同样, 不同高校内部也存在着千差万别。尤其, 在涉及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的交接上无据可依, 无章可循。

3、执行不得力

在会计交接过程中, 由于认识不到位, 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了执行不得力。而执行不得力又导致了现状的发生和发展。执行不得力本身既是后果, 又是起因。

4、约束不强效

财政部门、高校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把监督的重点一般放在经费的审批和使用上。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存在着疏松, 对违背法规的行为大都采取以教育为主的从轻处罚方式。对交接的违规行为缺少威慑力和强有效的约束力。

五、建议和对策

1、完善交接制度

在现有的《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础上, 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 并严格执行, 切实操作, 形成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交接手续制度, 从具体的制度、机制上保证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有据可循、有章可行。比如, 高校可根据自身行业情况, 建立适合高校的会计移交模式或表格体系, 使会计交接工作更趋于标准和完善。对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应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以法规为基础, 建立符合自身岗位交接的制度。

进一步完善监交制度, 发挥监督作用。监交工作对会计工作交接起着鉴定和督促作用。因此, 必须确保监交人有权力、有能力完成监交工作。一切会计工作交接事项, 都必须明确监交人现场监交, 以保证接交工作顺利进行。监交人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对交接双方按照移交清册中的内容认真、全面细致地监交。

2、严格执行交接程序

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交接过程中力求做到正确规范, 交接后期的相关事宜要跟进和完善。具体要求如下:移交前准备工作、移交的基本程序、移交后的相关事宜。

3、细化交接内容

将交接内容仔细分类, 主要分为———资金类:现金、银行账户存款、有价证券等;账证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票证类: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法人证书、收费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证件等;系统类: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系统卡、备份数据、电子分析资料;工具类:计算机、打印机、保险箱 (柜) 、密码 (密钥) 等;人际类:客户信息、人际信息等;其他未了事项。

4、把握交接关键

分析高校财务各岗位的特性, 把握各岗位重要核心, 有利于在交接的过程中抓住重点。以高校财务常见的会计岗位为例, 分别说明其关键。出纳岗位, 以资金为关键;审核岗位, 以规章制度把握度和执行标准为关键;工资与“三金”核算岗位, 以执行标准和文件依据为关键;收费岗位, 以收费许可、票据、应收款为关键;预算管理岗, 以财政指标、学校规划、部门计划为关键。

六、展望

以上所探讨的交接工作都是围绕着有形的、实体的内容进行的交接。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更为重要的、对工作起着十分重要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网络。这对我们的工作有着举足轻重影响力的“无形资源”, 容易被忽视, 或被排除在交接内容以外。

移交者所有的工作经验和因工作建立起的人际关系网络, 一方面, 是个人努力和总结积累的结果。另一方面, 也是单位或组织成本付出的结果。单位提供了机会, 创造了平台, 承担了成本和风险。所以工作经验、人际关系不能完全私有化, 不能完全作为私有股份。从某种意义上说, 也是单位的一种“无形资产”, 应该纳入移交的范围。一个合格的财会工作者应该在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引下, 无私的将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利于工作开展的人际关系网络毫无保留的移交给接任者。供后来者借鉴, 甘愿奉献, 甘为人梯。避免后来者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重复劳动, 在摸索中让单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摘要:由于高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机构设置, 人事变动, 内控轮岗要求等原因使得高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经常发生。在现在的体制和惯例执行下, 存在着交接不明、责任不清、移交不完整等现象, 造成移交损失。尤其在面临着新出现的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交接时, 更加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 影响了财务工作的延续和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作者经过分析研究, 提出了交接制度化、严格程序执行、细节化管理、把握关键点的解决措施;另外, 展望了经验、人际关系移交的设想。

3.会计工作交接表 篇三

一、交接日期 2011年9月23日

二、具体业务交接

1、库存现金:现金日记帐 年 月 日,余额 元;实存现金 元,帐实相符;现金日记帐余额与总帐余额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 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帐簿票据

1、本现金日记帐 本。

2、本银行存款日记帐 本。

3、空白转帐支票 张。

4、现金支票 张。

5、本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一份。

四、以上交接事项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五、本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又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移交人:

接管人:

监交人:

新开路财政所

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办法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证公司会计信息完整,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财会人员以下情形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一)因工作调动、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而需要离开会计岗位的;

(二)在公司内部因工作变动而需离开会计岗位的;

(三)单位内部会计岗位轮换的;

(四)公司所属部门、分支机构撤销、合并、分立时;

第三条公司会计人员包括各财务核算单位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一般会计、出纳、统计人员和清算人员等所有与会计信息处理、会计资料保管有关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交接当事人按其所在交接工作中所承担的义务不同可分为移交人(交出方)、接交人(接收方)和监交人(监督证明人)。

第五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内容包括移交人从事范围内的所有会计工作所涉实物,包括:

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文件、会计核算方法、会计信息档案、重大会计事项、现金资产、有价证券、会计票据、未决事宜及会计专用工具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六条移交人办理交接前必须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应当制证,并登记入账;

(二)填制交接日为止的会计科目汇总表、并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整理移交的各项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报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账证、账表、账账相符,资料完整无缺。如有不符或短缺,移交人必须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说明,等待接交人意见;

(四)对重大会计事项和重要会计事件作出书面说明。包括内财务会计制度变更、涉及诉讼事项、抵押或冻结资产状况、需要说明的特殊会计事项一贯核算方法、上任遗留的档案、票据实物短缺情况等;

(五)对未了会计事宜作出书面说明。如等待对方签章的文件、近日内急需办理的公文 1

等。

第三章 移交方法

第七条移交的主要方法:编制移交清单;对重大、重要和未了事项作书面说明。

第八条移交人编制下列自已从事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移交明细清单,载明移交信息、资料、实物的编号、时间、数量、金额等内容。

(一)《会计凭证交接清单》:已装订归档的按档案连续号造册,未装订的按凭证号登记。

(二)《会计账簿交接清单》:已装订归档的按档案连续号造册,未装订的按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清点页次登记。

(三)《会计报表交接清单》:已装订归档的按档案连续号造册,未归档的按月装订后登记。

(四)《银行存款帐户一览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接清单》:包括银行存款账户及储蓄性存折等。银行存款账户必须与银行对账单一致,所有账户合计数应与总账相应科目金额一致,所有账户均应编制期末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清理,并加以说明。

(五)《库存现金、现券盘点》:根据账簿记录进行登记,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有关会计科目记录一致(账实相符)。不一致时,移交人必须限期查清,直至个人承担责任。

(六)《未使用支票交接清单》:空白支票按所属银行、支票种类、号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支票领用簿由经管人盖章。

(七)《会计专用印章交接清单》:所有印章及银行支票变码器密码,在移交清单上盖、注预留。其中:银行预留印鉴必须交由两人接管,印鉴与支票不得由同一人接管。

(八)《财务管理文件和合同(协议)交接清单》:包括公司下发文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上报总部资料,各种报表原件、草稿、底稿,银行开户申请、预留印签卡,独立核算单位的银行贷款证,企业验资报告,历年大检查结论资料,股权变更资料,各种合同、协议及各种授权委托资料。

(九)《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实物卡片交接清单》:各种财产物资卡片余额必须与总账、明细账相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如有不符,应在移交清册上另附说明。

(十)《会计电算化的资料交接清单》:包括会计软件资料、临时备份与双备份(当年的备份截止时间应为交接前一日的最新数据),会计电算化进网密码授权范围等。有关数据均应在电脑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十一)《清算席位、自营或受托账户资料交接清单》:列示本单位的交易清算席位编码、自营或受托证券帐户相关资料。

(十二)《税务资料交接清单》: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登记证、纳税申报表,如有应纳未缴事项,应加注说明。

(十三)《会计专用工具及备查簿记交接清单》:包括支票变码器、纳税计算器、文件柜资料柜、档案室(柜)钥匙及会计档案登记簿、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档案销毁清册等。

(十四)《其它资料交接清单》:上述清单未能载明而又必须移交的资料清单。

第九条对上述《书面说明》、《明细清单》编码造册,装订《会计工作交接汇总清单》,并加封页,载明交接双方单位名称、交接双方当事人名称、监交人名称及交接时间等要素。

第四章 办理交接

第十条办理交接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必须在同地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移交人向接交人移交《书面说明》资料。

第十二条移交人按《明细清单》所载内容向接交人逐一移交相关材料。接交人、监交人核实无误后,三方在各《明细清单》上签字。

第十三条如有差漏,应在《明细清单》上注明并三方认可。特殊、重大问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并等待批示后,重新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五章交接工作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接交人有要求得到进一步解释的权利。

第十六条移交人在规定交接时间内有催促办理交接的权力。

第十七条移交人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监交人对交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接交人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并有继续办理未了事项的义务。

第二十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移交人不得离职。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事务有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归移交人。

第六章监交人资格

第二十二条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由财务管理总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部门、分支机构撤销、合并、分立时的会计交接工作,公司收购证券营业部过程中的会计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管理总部指派或授权专门人员参与现场交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二十五条

5.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篇五

A.其他会计人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主管单位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A.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B.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C.本单位负责人

D.本单位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

3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单位负责人应()。

A.签名

B.签名或盖章

C.盖章

D.签名并盖章

4某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收支以美元为主,也有少量的人民币,根据《会计法》规定,为方便会计核算,该单位可以采用()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A.人民币

B.人民币和美元

C.欧元

D.美元某市财政局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时,应由()派人监销。

A.省财政厅

B.市档案局

C.市审计局

6.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篇六

一、会计人员在公司和门店内部工作调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同意并有合格会计人员阶梯方可进行。

二、会计人员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报领导(店长和公司财务部)批准

三、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等接替人员到岗熟悉工作业务并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各项内容,资金平衡表,整理应交接的各项资料,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五、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应将自己收到的全部凭证登记入册,对自己所经营的账簿,要全部结好帐,并加盖本人章或签名,在账簿启用页上注明自己管理账簿的期限。

六、出纳人员交接必须根据其正确无误的日记账全额进行点交。库存现金和单据、有价证券必须与日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银行账户全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也必须限期清查。

七、会计人员交接,移交人应将所经管的企业会计档案、会计报表、企业文件、管理制度和使用的电脑系统存储的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接替人。

八、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末了事项。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目,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监教规定

1、门店收银员交接由门店会计负责监交

2、门店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财务部人员负责监交

3、商品会计接哦姐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4、记账会计、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交接由财务副经理负责监交

5、财务副经理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

十、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上注明部门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十一、会计工作交接完毕一个月后,移交人到财务部办理退回本人保证金手续

十二、门店会计工作的具体交接:(同时执行以上各项条款)

1、将已收到的单据作出凭证登记入账

2、将自己全部管理的账簿,结出金额,盖章或签名,如有的单据和凭证暂时不能登帐时,则对账时加上支出的单据凭证金额,减去收入的单据凭证金额。

3、清点自己的全部现金,包括“费用备用金”“公司暂借款”“员工工装押金”和“营业外收入”等,看是否账实相符和资金平衡,要保证账实相符。

4、将“税务正式发票”和发票领用登记簿整理好。

5、将促销赠品和赠品保管帐整理好。

6、将以上列出书面移交清册、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签字。一式三份各一份。

7、移交人向接替人较少交接好本店向公司填报的各种报表和资料。

8、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交接好分管的员工工资核算和审核工作

9、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交接好分管税务部门和纳税规定。

10、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交接好本店全部收银员情况和收款、交款、向银行存款事宜。

11、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交接好分管的银行卡号、密码、保险柜钥匙及密码。

12、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交接好有关商品接货和电脑操作事项。

13、移交人向接替人介绍好所保管的本店和公司的文件资料以及费用报销及各项管理制度

14、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自己所使用的全部办公用品。

15、以上交接工作完毕一个月后由接替会计人办理退回本人保证金手续。

十三、门店收银员的工作交接

1、收银员交接钱移交人员要确保无“销货凭证”和”销货贷款“。

2、移交人员向门店会计退回“收银备用金”,门店会计收款后,开出收据,移交人办理一份门店会计一份作凭证销账。(不要将收银备用金直接交给接替人,不办手续)

3、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收银印章”、收银台抽屉钥匙、验钞机等。

4、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电脑使用账号及密码、以及使用方法

5、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填报报表和交款工作程序

6、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收银工作程序和使用银行卡、pos机的使用方法。

7、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使用会员卡、贵宾卡和打折的方法。

8、移交人向接替人交接好自己保管的购物袋、会员卡、税务发票以及其他物品和工作事项。

9、移交人向门店会计交回自己的工装个佩戴的工牌。

10、以上收银工作交接完毕一个月后,由门店会计向移交人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注:收银工作交接,如站务接替人,移交人可向门店会计进行交接。待有接替人后,门店会计再向其交接工作。

财务部

7.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篇七

【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会计工作交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给企业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保证交接工作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交接工作;责任明确;有章可循

会计交接工作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间财会人才的流动已成了经常可能出现的情况,这给财会人员施展才华营造了广大的空间,但也由此出现会计人员调离时会计工作交接不清,责任不明,从而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帐薄前后衔接不上,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严重者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怎样具体操作,才能使会计人员交的清楚,接的明白,责任明确,使会计工作连续有序地运转,是众多企业财务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就会计人员在交接工作中出现的若干具体问题及其对策,提出如下意见,与业内人士商讨。

一、会计交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内容无统一标准,所列项目不完整许多企业没有制定规范的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致使会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无严格操作规程,凭主观臆断行事。有的按总帐科目顺序列表交接,未列所属明细帐;有的虽列明细帐,但不列辅助备查帐;有的所列明细不具体、内容不完整,给企业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如应收帐款只列出欠款单位和金额,未列形成时间和责任人,时间一长,使本可能收回的款项变成呆死帐。

2、交表不交帐,以表建新帐

许多企业没有健全的会计工作交接约束机制,就使有的会计人员在移交时,擅自不交其经管的帐簿和凭证,只对目前经管帐户余额编制成移交表移交,一走了之。接管人员以移交表重新建帐,人为地改变了会计期间,给日后企业查帐、对帐带来障碍,破坏了会计帐薄的连续性,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3、偏重帐薄移交,忽略其它报表和资料的移交。

有些会计人员在移交工作时,比较重视会计帐簿、凭证的移交,能将其整理成册,列入移交表中。而对会计报表、税务局的各类月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却不整理、不重视、不列表移交。如报送税务机关的各类月报,如出现缺份缺月,会给日后税务机关查帐、查税带来很多麻烦,也会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责任损失。再如,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进行移交时,未交保管的会计软件及磁盘,一旦电脑出现意外,又无拷贝的磁盘,使会计资料丢失。

4、会计处理方法未注明,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处理的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有些会计在交接中,未注明当年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的计提,待摊费用的分摊,存货的计价和成本的结算等,使前后任会计在进行核算时可能使用不同的方法,使计算出现偏差,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违背了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

5、帐帐、帐表、帐实、表表不符的问题无统一处理的方法

会计工作移交核对的表、帐、单、数据多,工作量大,出现数字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会计制度也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如税务局的各月报与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不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留抵扣额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留抵扣额不一致;往来帐的明细与总帐不符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在移交日处理完毕,势必给接替人员日后的工作和企业管理带来困难。

二、会计工作移交的具体办法及建议

1、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详细制定交接范围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企业应以会计法为指导,制定会计工作交接标准,规范会计工作管理方法,并在交接工作中层层细化,相互约束。在交接中,会计人员应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按内容、分明细、逐项列清单全面移交;会计负责人还应当将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移交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单位要按相互制约的规定坚决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2、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为顺利移交打好基础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应将自行经管的帐簿、凭证全部登记入帐,帐帐相符后,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编制好“资产负债移交表”及应附的明细帐户余额;提前整理帐、证、表、文件、票据、印章、其他实物和资料等,并逐项列入移交清册中;从事会计电算化的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要提前查阅债权债务的形成时间和责任人,编制债权、债务明细清册表;未了事项要另附说明,如商业企业已购进货物未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认真负责站好本企业的最后一班岗。

3、接替人员要认真核实,逐项点收,保证表实相符

会计接替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反复核实,如发现帐帐、帐表、帐实、表表不相符或短缺的,有权要求予与更正或补充,并要重新编制移交清册表。对移交

清册中有关会计处理方法、未了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检查前任会计是否陈述的清楚明白。如果不清楚,接替人员有权要求其另纸说明。

4、有关移交中帐帐、帐表、表表不符的会计处理建议

在移交中经反复核对,确有帐帐、帐表、表表不一的情况。笔者建议:请移交人写出书面材料,经领导批示同意后,借(或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移交遗留问题”,贷(或借)相应科目(不记明细帐),然后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移交遗留问题”科目转出,调增或调减损益。这样,既保证接管后的帐帐、帐表、表表一致,又能分清责任。

5、依法监交,各负其责

会计工作交接要依法有人监交,移交人员对其移交的帐、证表及其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接替人员要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面责任,监交人确认移交工作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后,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8.会计交接清单 篇八

月份表: 一、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记账凭证” 二、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利 润 表” 三、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四、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国税申报表” 五、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地税综合申报表” 六、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 季报表: 企业所得税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季度”至接账“季度企业所得税”报表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年报表: 一、账务指标报表 二、印花税申报表 三、年报“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 四、年检“工商年检表” 报税系统软件及报税光盘、报税卡、地税报税U 盘 以下是非常重要的 一、国税:①是IC卡申报的需要光盘、序列号、IC卡一张、中兴通读卡器一个 ②是CA证书导入(小红灯笼)交接时“需要密码” 二、地税:①用户名的:交接时“需要 用户名、密码” ②数字证书的:交接时需要按装软件:密码 ③现在正在使用的是证书的是插小U盘的交接时“需要小光盘一个、小U 盘一个、卡一个、需要密码” 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①进入桌面系统用户名、密码 ②个人所得税全额全员明细申报的上传的密码 如有统计局申报的用户名、密码一定要知道 账账相符 一、接账时的现金余额 二、接账时银行存款的余额 三、往来:①应收账款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②应付账款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③预收账款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④预付账款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⑤其他应收款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⑥其他应付款的总长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⑦固定资产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⑧累计折旧的总账科目要与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相符 四、待摊费用:要知道待摊费用是什么二级科目以后后期应要摊销的是什么金额 五、库存商品:要知道是那些商品名称多少种单价、数量、 六、应交税金:那些未交 七、单位员工应交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的每一个员工的各基数 八、每一个月单位发放工资 是本月计提本月发放还是本月计提下月发放的 九、社保和医疗前期会计所做的科目是“其他应付账款”还是“其他应收款”、 还是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职工养老等(一定要与发放的工资借贷对上要相符) 十、特别是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折旧年限、折旧率、月折旧额、已折旧年限、未折旧年限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十一、银行未达账项调节表 十二、单位的各种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购买发票登记本、银行办理手续证件、购买发票用谁的身份证、 十三、国税地址;专管员是谁。地税地址:专管员是谁 十四、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单位账户账号、有几个账号、个人的存款账号、一般做账用的是那些账号、 十五、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项税未认证的是怎样做账的分录是什么、有留存还没有认证的存放在那里。

[会计交接清单]

9.离职交接制度 篇九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保证后续工作有序进行。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入职员工 第三条、定义

员工终止、解除或者被公司解除雇佣关系,离开公司的情况。第四条、离职流程

在职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辞退的员工由总经理批准后即可生效。员工未经批准或未交接工作、未提交辞职报告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不予计算任何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五条、交接内容

离职人需要将日常工作及进展情况,所使用办公资产、办公用品、客户资料等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第六条、交接生效

交接人填写《交接单》,接收人确认签字,行政部、财务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第七条、工资核算

员工与财务对离职前的考勤、罚处情况、工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离职手续单》,工资于次月准时发放。

第八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实施。第九条、附:《辞职申请表》

《离职交接表》

10.交接班制度 篇十

1.目的

为了规范交接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内容与要求 2.1交接班的条件

2.1.1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轮值表值班,特殊情况下经过站长批准方可变更交接班时间。

2.1.2遇到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长的指挥下协助工作。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时经双方值长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1.3系统或主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经站长同意方可交接班。当上值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应在完成后再交接班。

2.1.4上班前4小时内喝酒人员以及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不准上班,接班值长发现后应劝其休息,并汇报站长。

2.1.5值班人员不得连值两个轮班,特殊情况经过站长做适当调整方可值班。2.1.6交班事项应详细记在交班日志上,禁止单凭口头交接班。交接完毕后在交班日志上接班人员先签名,交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交接班,严禁不办理交接班手续离开工作岗位。2.1.7交班前应做的工作

2.1.7.1 将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全面检查,有异常时应恢复到正常状态。2.1.7.2 将正在操作的工作告一段落,并做好记录。

2.1.7.3 将所发现而不能当值消除的设备缺陷登入缺陷记录内,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1.7.4 将规定的各项定期试验、轮换等工作全部进行完毕。2.1.7.5 将所管辖的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2.1.7.6 清点仪器、工具、钥匙、各种记录等整理整齐且按定置摆放。2.1.7.7 值长应对各种报表、台帐、记录正确性全面检查,对全班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2.1.7.8所有接班人员排好队听从交班值长交待和本值值长的工作安排。2.2 交班内容

2.2.1 交班人员应将所有情况向接班人员全面交待清楚。2.2.1.1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情况及安全措施。

2.2.1.2异常情况的全过程及处理经过和吸取的教训和防止对策。2.2.1.3设备缺陷的详细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2.2.1.4上级命令和指示。

2.2.1.5本值遗留的工作和下值的任务。2.2.1.6本值操作中的经验。

2.2.1.7各种记录、图纸、资料、钥匙、仪表、工器具等。

2.2.1.8生产现场、值班场所、备品备件库、个人宿舍的文明卫生工作。2.2.2对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对策及注意事项除书面交待外,必要时双方应到设备现场进行交待。

2.2.3交班者应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值工作情况的询问,并进行详细解答。2.2.4交班后应认真总结工作

2.2.4.1总结当值任务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2.2.4.2检查值班纪律及各项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2.2.4.3分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及今后防止对策。2.2.4.4表彰好人好事。2.3接班内容

2.3.1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天到达现场进行接班前的设备系统检查,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2.3.2接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规定范围进行接班前的全面检查,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接地线登记、命令指示等有关记录,并详细了解以下情况: 2.3.2.1设备状况、运行方式和预计本班要进行的操作项目。

2.3.2.2设备检修情况及系统隔绝情况,电气接地线实际位置和编号。2.3.2.3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的发展情况以及预防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2.3.2.4本值上次值班至今所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2.3.2.5上级指示和有关交待事项。

2.3.3发现交班人员交待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向交班人员提出。2.3.4接受图纸、资料、钥匙、工器具、备品备件、生活设施和各种记录,并检查生产现场及值班场所清洁卫生情况。

2.3.5接班人员除进行必要的音响试验及正常检查外,不允许操作任何设备。特殊情况由站长安排。2.3.6接班接班工作安排。

2.3.6.1接班人员汇报接班检查情况。

2.3.6.2值长交待设备运行方式,布置工作任务。

2.3.6.3值长根据运行特点、气候情况交待事故预想,根据安全、技术交待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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