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二(共6篇)
1.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二 篇一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甲方:移动通信客户(移动电话号码---)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应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并签名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以及资费标准请参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
1、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漫游服务。
2、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移动通信业务。
3、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月基本费、通话费(含本地、长途、漫游)、短信(含彩信)费以及甲方申请的其他业务的费用。并通过乙方网站或营业厅等渠道公布相关资费标准和审批备案号(或文件号)。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发生每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届时乙方将在话费详单中明确显示。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乙方通过营业厅、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公布并提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3、乙方应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话费信息查询渠道,包括营业厅、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短信及其他方式等。
4、乙方有义务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甲方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答复甲方。
5、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对用户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
7、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有义务配合有权机关对客户通信、资料、数据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8、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通话所在地(仅限国内)火警119、匪警
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话接入服务。
9、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费用并申请开机的,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移动通信服务。
10、乙方对甲方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时(以下简称停机),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缴费方式的甲方应提前通知;对使用“先预存话费,后使用” 缴费方式的甲方应进行余额提示,乙方应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即短信、电话、广播、电视、信函、公告、报纸、互联网等方式进行业务公告或通知。/
411、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乙方应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即短信、电话、广播、电视、信函、公告、报纸、互联网等方式进行业务公告或通知。
12、甲方向乙方申告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交换设备或传输线路原因造成通信中断等现象,不包括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48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
13、乙方应在承诺时限内为甲方开通其申请的服务(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免除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此外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补偿。
14、乙方承诺自身不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向甲方发送违法信息或骚扰信息(不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服务而发送的信息)。
15、乙方一经发现甲方突然出现超过自己此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5倍以上通信费用时,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客户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具有单位公章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甲方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3、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移动通信费及代信息服务商收取的信息费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话费发生后五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应将有争议的数据保存到争议解决为止。
4、甲方要求终止提供移动通信服务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
5、甲方承诺不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发送违法信息或对其他客户的骚扰信息,甲方向第三方发送广告等信息,需经第三方同意认可。
四、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银行帐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的;
(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划扣下一笔预付费用)的;
(3)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的费用结算方式时,移动电话费用超过可透支额度的;
(4)甲方突然出现超过自己此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5倍以上通信费用的;
(5)甲方发送带有非法内容信息的;
2、甲方发送违法类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给他人造成骚扰的,乙方有权依据客户举报关闭客户信息发送功能,待用户完善真实客户资料并签署不再滥发信息的承诺书后恢复相应功能。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名下的移动电话号码逾期未交清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自己名义提出的其他移动通信业务申请,缴费、话费查询除外。
4、在甲方欠费时,乙方可采取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
5、甲方入网后即获取客户服务密码,甲方应妥善保管。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也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服务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6、因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其移动电话被他人非法使用,甲方应及时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部门报案。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除乙方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7、因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通知乙方等原因,使乙方无法将服务(如话费单据等)提供给甲方,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8、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但补充协议不得规避和降低乙方的法定义务和服务标准。同时不一致条款应向客户明示(如字体加黑、划线或变换字体等)。
2、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截止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无需修改,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如甲方不接受修改,则甲方可到期取消该资费方案。
3、如甲方要将协议项下的手机号码及附属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过户),应与第三人一起到乙方营业网点与乙方协商,在三方就权利义务转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共同签订过户协议,本协议同时自动终止。因甲方私自转让而造成的欠费、停机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因技术进步,乙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日以短信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甲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5、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费:
(1)甲方(包括代理人)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提供客户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的;
(2)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甲方严重违约致使乙方遭受较大损失;
(3)乙方收到有权机关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4)甲方欠费停机超过60天。
6、在法定终止条件或约定终止条件具备时,本协议终止。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缴所欠费用的权利,有权收回号码,并在服务规范规定的冷号期后重新启用。
六、其他约定
1、信息服务提供商通过乙方的移动网络平台提供的增值电信应用服务,甲方可自愿订购或退订。
2、如甲方通过乙方的通信网络定制、收发与乙方有合作关系的信息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各类信息,甲方同意乙方根据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向甲方代为收取信息费。
3、甲方使用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增值电信应用服务的资费标准由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布。若甲方对收取的服务费用有异议,乙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应遵循“首问负责”的原则,共同协商处理。
4、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名或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乙方:(合同专用章)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2.有线电视入网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有线数字电视是服务大众的公益事业,本着“用户自愿、有偿服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所属自愿接入
有线数字电视网。乙方在向甲方缴纳
施工费后,甲方按设计进行施工。
二、甲方按国家技术标准及规范为乙方用户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接收网络系统,其系统保证数字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并提供质量稳定的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及宽带数据信号。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入网设计、施工所需的管网图纸等资料,并为甲方的安装、施工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甲方负责在协议约定区域内建设有线电视线路,线路材料及设备的产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给甲方提供进入楼栋室内外的暗埋管道及墙箱,其管道建设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技术要求,并保证管道的畅通。为保证信号的传输,乙方应协助甲方接入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所需电源。
五、甲方投资的设备及设施使用权和产权归属甲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其他方使用。乙方应遵守甲方用户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拆装、迁移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及终端,如因违反规定造成信号质量下降或接收不到信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擅自拆装造成系统设备、器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如因建设需要对甲方在本区域内的线路进行迁改时,双方协商改迁路由后,甲方无偿进行迁改。
六、在保证按期缴纳收视维护费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免费对建设完成的网
络系统负责终身维护,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
七、若遇国家(含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应按相应政策之规定执行本协议。
八、双方应对本协议各条款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和违约的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3.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 移动 业务的客户,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2G、3G移动通信入网服务,在合同期内,完成不低于 50 户用户入网。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选号及套餐资费优惠内容
(一)靓号优惠政策
(二)甲方套餐内容(请按照业务种类填写)
示例: ● 标准套餐包: 元套餐 ● 自备机入网 ● 预存话费优惠购机 ● 预存话费送手机 ● 购手机入网送话费 ● 集团增值业务
(三)首月资费标准(主要涉及3G业务)
□“套餐包外资费(免月租)”指用户入网当月免收月租费,其他按套餐外资费执行;
□“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基本套餐收取套餐月费,所含内容不变;
□“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基本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内所含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其中来电显示照常赠送。
第二条 使用条件(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描述,如特殊的话费消费、收费政策、公平使用原则(使用数据流量超过6GB自动关闭数据功能)、预存返还、终端不支持可视电话的约定等)
例:
(一)甲方应按时全额缴纳当月通信费用。如有靓号预存款,且甲方当月实际产生的通信费超出靓号预存话费当月解冻额度,应按时缴清差额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对其在本协议中选定的号码每月产生的通信费实行单独核算,不与其它号码进行关联付费。
(二)本协议中的甲方靓号预存话费不可退还,可以延期消费,可以结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申请停机、销号或过户业务。
(三)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乙方将对甲方的无线数据流量进行封顶限制,甲方每月的无线数据流量达到或超出(为保证通信服务的连续性,以甲方最后一次无线上网使用结束为准累计无线数据流量,可能存在超出流量封顶额度的情况,超出的流量将按甲方使用的3G套餐情况计费)流量封顶额度(6GB)时,乙方将有权暂停甲方当月的上网服务,次月自动恢复开通。乙方可以定期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甲方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
(四)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应支持乙方所有可提供的业务功能,对于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自身不支持乙方提供业务功能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经甲方确认,甲方选择/自备的 型手机终端不支持甲方所选乙方3G套餐中的 功能。(该条涉及到终端办理)
第三条 违约责任及承担(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具体描述甲方乙方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合约期内退机交违约款,送终端的终端故障解决办法等)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欠费发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乙方在本协议中所给予甲方的终端补贴款等优惠)。乙方有权以甲方账户中尚未解冻的相应靓号预存款直接折抵该等违约金。如有不足,甲方应一次性补足。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并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 年。到期如无特殊情况,自动顺延壹年。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中所含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68号联通大厦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号码及终端办理明细,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确认)
甲 方: 授权人(签字): 盖 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人(签字): 盖 章:
签署日期: 年 4
4.优化移动运营商对接入网的使用 篇四
第三代(3G)移动网对连接基站(对GSM/GPRS称为BTS而对UMTS则称'节点B')的接入网(UMTS时为通用地面无线电接入网-UTRAN)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要求来自下述情况:站址数明显增加,尤其在密集的城区
每一基站处理的信息量增加,接入连接的负载增大 采用ATM或IP作为传送格式业务量负荷非常依赖于市场份额和业务模型,使蜂窝的规格,从而也使接入线路容量的评估有高度概率性现有的GSM网与新的3G设施重叠,两者均用相同的接入链路,
另一个问题是:在一些国家为基站取得新站址变得越来越难,这对接入网的整个规划有很大影响,因为一些站址不得不设在非最佳地点上。表1表述一个意大利大城市中确定UMTS规格的三种可能演变背景(在新业务引入后并带来渗透率的相应增加)。在市区环境中基站数很大(另外,表中并未考虑微区和微微区),每站址的毕特率也很高(峰速率必须用于传送网的规格确定)。
表1城市、郊区和乡村演进预测
如与GSM共享接入网,那么应增加2Mbit/s的容量。第一个印象是3G将导致节点高度密集,每个节点要处理很大的毕特率。将这些节点与核心网连接的接入网必须处理这样大的业务量以及满足下述传统要求:
购置和运行成本低
有效地归并在新的和现有的设备之间
良好的传输质量和可靠性
灵活性和透明性(以支持速率和标准的逐步升级)可扩缩性。
在实际部署中,新网络一般不得不叠置在先前已有的网络上,最大程度利用基础设施。不过只要是完全崭新的3G网,规划的自由度就大了。
图1UMTS中的UTRAN
微波系统犹如在2G和2.5G中那样将在3G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点对多点系统(尤其是本地多点分配业务系统-LMDS,见图2)将广泛采用,因为:
具投资成本/支持链路数之比良好
仅需适度的规划工作
它们支持动态带宽分配。
只要有可能就采用点对多点系统,把现存点对点连接拆除,提供更高的效益。
图2LMDS系统
点对点微波系统(直接无线电中继系统-DRRS)也将广泛铺开。许多这种系统早已建成使用。有可能增加容量支持新业务的地方,DRRS可提供一条简单易行的过渡办法。即使有点对多点分配业务的地方,固定的点对点链路将用来向LMDS基站馈送,或者通过其它路由到达视线以外的点。
很明显,此时不可能为GSM向3G升级建立共同规则,必须为每个情况找到方案,开发利用LMDS、DRRS和其它介质提供的可能性。
无线电传输系统的主要性能有:
覆盖全部特许频段的全套设备
频谱压缩功能
适应ATM和/或IP业务的能力
频率和容量的灵活性(使工作信道适应本地干扰环境的能力和扩大系统 容量的能力,按照需求从2Mbit/s扩大到16?2Mbit/s或从STM0扩大到STM1,而无需更换硬件)
如果是同步数字系列(SDH)无线电,能从单纯的再生中继功能变为全插分功能而硬件的替置达到最低限度对低频率设备(例如:6、7、8GHz)都有户外配置的可用性可以将SDH户外系统扩展到4+0/3+1出现对所有无线和有线(光纤或铜线)的共同管理系统(TMN),
这些要求是必需的,所以微波系统能适应发展中网络的需要,因为它事先不大可能加以规划和制定规格。
网络拓扑亦很重要。随着3G所需的业务量密度和灵活性要求增高,环结构(见图3)具有许多优点。微波环拥有光纤环的全部优点(保护及灵活性),但它还有一个优点:最高质量传输方向的自动选择,防止了传播恶化(如衰减或下雨)。
图3微波环状结构
设计网络时必须考虑的另一点是连接基站与环节点所采用的方法。星状连接宜用级联,因为在同一微波线路上链接几个基站不仅减少干扰而且更有效利用高容量无线电设备,即SDH设备。使用SDH带来同步系列的所有优点(如TMN和功能监控)。在每一基站上业务量的插分由于采用插/分多路复用器(ADM)而变得简单易行。阿尔卡特专门设计了这类ADM,用于SDH无线电链路。环上连接节点(图3中'打点就绪'的节点)基本上是SDH的插/分多路复用器。阿尔卡特的设备提供'智能'多业务节点因为它们能以灵活和动态方式处理ATM或IP业务,或一起处理两者业务。尤其是,如果是ATM连接,阿尔卡特的设备能将各种支线结合在单一的外向数据流中使容量最佳化,达到最大的业务量。图4表述了此种设想,E3和VC-3分支成为这种例子。
图4将各种支线结合在单一的外向数据流中
阿尔卡特多业务节点可极大改善传送设施的效益,也有助于基于ATM的3G版本3(R'99)向基于IP的版本4/5(R'00)过渡,避免硬件浪费。在不能利用微波链路接入的地方,一般的替代方法是使用其它接入提供商的租用线路。这增加了对另一经营商的依赖性,这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另一种选择是使用对绞数字用户线(xDSL);极高速数字用户线(VDSL)尽管仍处于实验阶段,似乎最有希望用于基站,但这些带来对另一经营商的依赖。VDSL系统(见表2)正好为此类应用的范围和毕特率作出良好的结合。(☆ 编程入门网 ☆)
表2VDSL系统的特性
5.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二 篇五
入网协议书
甲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申办网上申报单位):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相关权利和义务,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社会保险申报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功能,除联通公司收取的VPN网络费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二、乙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同意遵守本协议。
三、网上申报业务范围和时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每月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申报业务。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月日;人员增减申报时间为每月日-日。
四、乙方的权利
1、在规定的申报期内,乙方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甲方发送申报信息并审核通过的,均视为按期申报。
2、当乙方对网上申报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查询,并要求甲方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网上办理的所有业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网上进行的所有业务操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当注意保管好网上业务经办密码。凡使用乙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乙方办理申报事宜。
3、乙方要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保密的的规定,做好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各网上申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材料要按规定的时间集中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增减申报材料于每 季度 集中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纸质资料必须与电子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资料为
准,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报送的纸质资料进行相关业务调整。
2、乙方在使用网上申报功能时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对改正不力的,甲方将终止其网上申报办理资格。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按规定报送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查询系统开通申请表》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2、甲方收到乙方的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申报成功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返回乙方。
3、甲方应保证对所接收的乙方申报信息资料保密,防止泄露对乙方造成损失。
八、若乙方停用网上申报方式,应书面填写表格交甲方确认,由甲方办理终止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时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6.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二 篇六
甲方:某某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加强城镇环保卫生管理,提高城镇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崧镇政(2005)第35号文件精神及某某镇所在地企业(项目)污水一律进入镇污水总管道入网管理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有偿服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污水收集到甲方总管道入网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管道投资建设费缴纳的标准与数量
按乙方申报经甲方核准,乙方的排污规模为:工业污水 吨/日,应缴纳总管投
资建设费 元/吨,计 元;生活污水 吨/日,应缴纳总管投资建设费 元/吨,计 元。排污规模合计为 吨/日,应缴纳甲方总管投资建设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二、总管道投资建设费交纳的时间与方法
因乙方应缴纳给甲方总管道投资建设费数额较大,双方商定按以下时间分期付款:
1、签订本协议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50%的投资建设费计 元。
2、其余部分50%计 元,乙方承诺在乙方污水入网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总管道入网权证发放的条件
乙方按上述标准足额缴纳投资建设费用后 日内,甲方发给乙方污水收集总管道入网权证。
四、污水收集总管道的管理单位
乙方同意甲方授权崧厦镇自来水厂为污水收集总管道的管理单位。
五、镇总管道事故处置等其他费用的范围、收费标准及方法
1、镇总管道事故处置等其他费用的范围
镇总管道事故处置等其他费用:包括镇总管事故处置费、政策赔偿费、人员及日常维 养等费用等。
2、收费标准及方法
镇总管道事故处置等其他费用缴纳标准:暂按每月0.25元/吨。缴纳方法:乙方于当月自行向崧厦镇自来水厂缴纳。以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因乙方所属支管所引发的各类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污水处理费交纳费用的方法步骤及逾期缴纳的违约责任
1、污水处理费缴纳的方法步骤
乙方污水入网后,甲方授权的管理单位即崧厦镇自来水厂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在 市污水处理厂收取标准的基础上,每月 日前将乙方上月应当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核准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异议时,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提出,若5日内无异议,管理单位按核准后的收费通知向乙方收取。
2、逾期交款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乙方欠费逾期30天后切断乙方 污水排入甲方管网并吊销乙方“入网许可证”。待甲方付清全部污水处理费用及3‰/日的 滞纳金后,甲方再行接纳其污水排放,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入网的手续
乙方污水进入镇污水收集总管道前必须提前申请,并提供其支管施工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入网手续。乙方支管、集水池和初级处理装置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并须经甲方及环保主管部门审定,污水方可排放。否则不予按通,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排污量超过原申报月排污量的补报及不补报的责任
1、排污量超过原申报月排污量的补报
乙方连续三个月平均排污量超过原申报月排污量的20%或单月超过申报月排污量的50%的,应当及时到镇自来水厂办理补报手续,并按某镇政(20)第 号文件规定的补报标准,足额缴纳追加部分的投资建设费,并另行签订新的入网协议。
2、不补报的责任
乙方排污量超过原申报月排污量,应当办理补报手续未办理或应当补缴投资建设费用 等不补缴的,甲方有权吊销乙方“入网许可证”,终止乙方污水进入甲方总管的排污权。
九、乙方进入总管道污水的要求及不符合要求的污水进入总管的责任
1、乙方进入总管污水的要求
乙方污水排入总管道前,应当自行对污水进行处理,必须达到市定排污标准后方可进入。其标准为:温度在 ℃以下,PH值6-9,C0D小于1000以下。
2、不符合要求的污水排入总管道的责任
对不达市定标准污水,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污水排入总管道;对不达市定标准污水进入 总管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其污水不达标而引起的管道网络损害费用。
污水是否达标,以市环保部门或污水处理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为准。若一方对监测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重新委托具备监测资格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样分析重新进行监测,以具有权威法律效力部门出具的分析报告为准。其重新监测的费用,全部由过错方承担。
十、其他
1、某某镇自来水厂为甲方授权全权负责维护污水收集总管道正常运行的管理单位。若总管发生事故,管理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抢修,甲方有权督促管理单位及时抢修。抢修中,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单位统一安排和调度,并立即停止污水排放。甲方和管理单位不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2、双方发生争议,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上虞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二00五年 月 日执行。
4、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管理单位、市环保局、市污水处理厂、崧厦镇资产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6、备注条款:
甲方:某某镇人民政府 乙方:
代表: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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