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精选11篇)
1.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一
法规名称】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颁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发文字号】 冀建村[2006]425号【颁布时间】 2006-09-11【实施时间】 2006-09-11【效力属性】 有效【法规编号】 282055 什么是编号?【正
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 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 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 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 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 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八条 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
第九条 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第十条 村域规划
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
(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综合分析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状况,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提出村庄经济组织合作方式建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农民增收的措施;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素质教育、农民体育健身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2.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预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3.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范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二)基础设施规划
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确定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垃圾处理、能源供应、农田灌溉、雨水集蓄、防洪堤坝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及规模。
第十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规划、农宅规划设计五个方面。
(一)用地布局规划
确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绿化等的空间布局,提出各类建筑的形式、体量、风格、高度、色彩及其他环境要求,满足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生产建筑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合理确定养殖区域,积极倡导发展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农副产品加工和高科技产业,延长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与居住生活用地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二)公共建筑安排
1、确定村庄各类公共建筑(基层组织活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等用房)的内容、规模、位置及空间组合形式。
2、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
(三)基础设施规划
落实村域基础设施规划,确定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线路、供热燃气管道、有线广播电视、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锅炉房、燃气站、集中沼气池等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
(四)景观风貌规划
1、村庄规划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与周边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有机融合。
2、划定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利用措施。
3、新建建筑、小品、照明、指示牌、广告牌等实体设施的选型设计应与历史文脉、地方民俗、乡村特色相结合,统一规划、突出特色。街道两侧建筑体量应与街道宽度相适应。
(五)农宅规划设计
1、农宅规划应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方案,引导农民向居住小区集中,提倡建设单元式多层住宅。结合地方特色和村规民约,设计住宅组群空间布局,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2、住宅建筑布置应满足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住宅建筑间距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技术规定,不宜低于当地最低日照要求。提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减少邻里纠纷。
第十二条近期建设整治规划
(一)制定村庄近期建设和整治计划,确定项目内容,预测工程量及投资,提出时序安排和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安排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的建筑形式和体量色彩,成为地方特色明显,高低错落有致,标志性的村民活动中心建筑群体。
(三)确定村庄道路交通疏导改造方案,打通断头路,拓宽狭窄街道,硬化主要路面和巷道,设置照明设施;结合道路改造,布置联村集中给水系统、雨污排水管沟,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因势利导排入自然坑塘;制定环卫措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清运场所;利用不宜建设的小地块、道路、庭院、河岸、坑塘、山坡等进行绿化美化。
(四)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提供节能、节地的新型健康住宅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 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中确定需要迁并的村庄,应单独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应制定村庄近期改善容貌环境的具体方案,提出控制村庄发展、引导村庄迁并的对策措施。具体内容可以参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需要适当简化。
第四章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成果一般包括“5图1书1表”,即5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近期整治行动计划表。
第十五条 村庄规划图纸主要包括:
(一)村域规划图(含区位图),比例尺宜采用1:2000-1:5000;
(二)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三)村庄建设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四)村庄工程规划图(含道路竖向及各类工程设施规划),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五)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图(含建筑单体方案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第十六条 村庄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包括:(1)概述;(2)村域规划;(3)村庄建设规划;(4)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第十七条 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村庄建设与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十八条 单独编制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一般包括“2图1书1表”,即2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一)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图纸主要包括:
1、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2、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二)村庄环境整治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1)概述;(2)村庄环境整治目标和原则;(3)村庄环境整治具体方案;(4)村庄迁并引导措施;(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三)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近期环境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村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村庄,规划成果可适当增加图纸。
第二十条 本导则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二
目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组织开展受灾村庄损毁房屋的安全排查鉴定和损毁房屋重建准备工作。同时, 海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 各有关单位加快编制、深化受台风灾害影响村庄规划。
海南省住建厅要求, 加快编制、深化受灾重建村庄规划。房屋倒塌数量较大的村庄, 要通过村庄规划科学指导村庄重建, 做到有“新房”又有“新村”;受灾较为严重且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 要尽快组织原规划编制单位投入技术力量, 对村庄选址、宅基地安排、路网布置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和深化;仍未编制规划的受灾村庄, 要加快村庄规划编制, 为村庄重建提供科学指导。同时,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受灾村庄就近集中到中心村重建, 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海南省住建厅指出, 要为农民重建房屋提供经济实用且美观的设计方案。对于房屋受损严重需要拆除重建的房屋, 由原来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人员负责, 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 补充重建房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在结构、工艺和材料上应充分考虑防风抗震、节约成本、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需要, 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采用坡屋顶或小坡屋顶, 原则上不超过3层。此外, 还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借村庄重建的机会, 合理规划村庄水、电、路、电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既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 又要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 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满足防范自然灾害的要求, 并合理规划学校、便利店、农贸市场、公厕、体育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满足村民生活需要。要特别重视人员疏散、避险场所的规划, 根据合理服务范围, 做到每个自然村有一处紧急避险处、每个行政村有一处临时安置处, 其房屋要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处地势较高, 以两层为宜, 面积满足服务人口的要求。
3.为碧山古民居编制保护导则 篇三
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综合三所所长,高级工程师,国家文物局专家组成员。
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由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中心”主要依托国文琰平台开展遗产保护领域内的勘察设计规划业务及相关研究工作,2014、2015年两次到碧山进行古民居调查工作,计划编制《碧山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导则》,站在使用者的角度解决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历史上漳河、际源河和石盂山所围均为碧山村,包括了水碓丘、军川、百户、石门下、现在的碧阳镇、环山塘等部分。石盂山是碧山村的主山,即来龙山,形如一头卧牛。石盂山主峰、碧山村背靠的金字面、大本堂和霭峰形成一条龙。云门塔是为了平衡风水关系所建。
碧山村属于比较典型的徽州村落,村落选址布局和重点公共建筑建造都依据风水堪舆进行考虑,整个村落形如水牛,而汪氏宗祠与对山形成轴线;建筑的建造体系也与其他徽州村落相同,只是因经济实力、职业背景、血缘关系等影响,在建筑规模、装饰题材上有碧山村自己的特点。
碧山村现存古民居以清末至民国时期为主,这与它在太平天国时期因战乱被毁有关。目前在村内我们仅发现一处民居带有明代徽州民居做法,比如有斗拱(座斗)、“一板一次”板壁、上下层高度比例关系和楼梯位置等。碧山村分为碧东、碧西两个部分,因为碧西经商的比较多,经济实力较强,所以民居建造的规模更大,建造的也更精致一些,但因此,保留下的民居并没有碧东多。
碧山从太平天国之后,并没有发生特别严重的社会动荡,除了“文革”时期因为破四旧对古民居造成破坏以外,主要是改革开放后一些民居被拆除,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成现代材料的低层小楼;也有一些村民因为搬迁或外出工作的原因,一些房屋闲置废弃,甚至坍塌。
过去人们对古民居保护缺乏意识,随着宏村、西递成为世界遗产并带动徽州地区的传统村落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古民居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但因为目前许多人的保护观念仍然更关注村落重要公共建筑和历史悠久的古民居,对整个村落和一些年代建造稍晚,建造水平并不是那么精致的民居的价值缺乏认识和理解。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只保护几栋古建筑,而大量散落的民居或年代稍晚的民居就任其自生自灭。
碧山因为相比其他村落,古民居并不是保存最完整、建造年代最久、技艺水平最高的,所以一直处于被忽略的状态。过去村民可能并不认为古民居有保护的价值,更加偏爱现代化的低层小楼,有的可能比较看重祖宗留下的遗产,但缺乏保护资金无力修缮。以上这两个主要原因都造成了碧山古民居的凋敝和衰败。
随着碧山在艺术、人文、传媒等圈子里知名度迅速提高,越来越多外来者为保护碧山古民居,身体力行购买民居予以修缮,并号召亲朋好友一同从事古民居的保护。这些行为无疑帮助了那些闲置废弃的古民居重新焕发光彩,例如改造后的碧山书院。这些更有眼光与审美的外来人所引领的碧山传统民居改造利用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了碧山村民对村内古民居价值的认识,也带了更多社会公众的关注,促进了村民对村落的自豪感,部分人也获得了一些经济收益或增加了经营性收入。但是这样的保护改造利用,村民因为缺少技术和资金,并没能成为实施的主体。某种程度上说,外来者也强化了这种趋势。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部分村民对外来者主导和参与的古民居修缮改造持比较矛盾的心态,尽管也承认老房子被修缮使用,效果很好,但从情感和心理上却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村民若是想要成为古民居保护的主体,不能依赖外来者的鼓动和呼吁,必须自己恢复主体意识,并且掌握一定的古民居保护利用常识,有渠道筹措资金。这需要村民的自我教育和观念更新,更为长期的宣传教育和更为完善多样的社会资金使用渠道。
此外,部分碧山古民居的改造利用因为缺少专业的保护修缮技术知识、缺少专业的古建筑修缮技术团队,存在一些不当的改造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古民居的价值。比如有的改造仅保留建筑主体,而建筑内部构造、装饰、彩绘未予以保存;也有直接在古民居旁边新建现代建筑以扩大居室面积,却没有充分考虑新旧之间的对话和古民居历史环境的协调等。
碧山外来者以文化、文艺的角度切入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对碧山村落的复兴还处于星星之火的初始阶段,尚未形成比较成系统的村落发展规划布局。但这也未尝不是一种长处,既符合村落自身发展比较缓慢的节奏,又給予令人惊喜的构思慢慢成型的时间。
碧山的发展,牵涉到村民、当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学者、社会公众各方对以碧山为代表的传统村落文化建设和复兴的认识和理解。如果碧山可以成功复兴,那么经验也是值得推广的。
Tips
“河府”乡村酒店
『何府』紧邻猪栏酒吧二吧,位于漳河边上,是黟县房管局招商引资的高端接待基地,占地5.6亩,主要建设会议中心、乡村酒吧、当代艺术、古画展廊,2015年对外营业。它是村民公认的碧山最美最豪华的酒店,但在碧山这样的非目的地村落里,目前的经营不太理想。何府酒店有两种建筑,一是改建自何氏家族的一栋古民居,一是新建的仿徽州民居的新建筑。古民居的内部设计和猪栏酒吧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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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旅游 ×邹怡情
海峡旅游:可否介绍下《碧山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导则》的大致内容与核心理念?
邹怡情:《碧山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写是从乡土遗产价值及特点等最基本的保护原则开始。吕舟教授对此有很经典的阐述:“作为文物古迹的传统村落保护不仅涉及到对不同类型建筑的保护,还涉及到对不同时代建筑的保护,亦包括街道、水系、景观环境、田园等形成村落整体特征各种相关要素的保护。应通过保护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名村的文物古迹价值。”
团队首先通过梳理碧山村乡土遗产价值及其载体,从村落格局、环境要素到不同功能建筑在村落中的分布,理解乡村营建理念,解读乡土社会和乡土文化的物质“密码”。任何对村落整体的忽略都可能带来历史信息的损失、遗产价值的不完整和乡村生活的缺失。其次针对碧山村现存百余座传统民居进行现状调查、测绘、残损分析,记录传统建造技艺以了解碧山民居传统建造逻辑。在此工作基础上总结碧山传统民居建筑价值特征载体,将乡土建筑价值保护的原则具体落实在对传统民居建筑特征的保存上,并从工艺、材料、构造等方面对传统民居结构加固、物理性能提升、功能适应性改造等不同需求给予建议。最后,广泛收集、整理使用者对传统民居利用过程中涉及的技术、程序、法律、建筑、文化等方面疑问予以回答,为碧山传统民居改造利用实践提供技术支持。
海峡旅游:古民居维护为碧山村落的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邹怡情:任何乡村建设的实效一定可以通过村落环境品质、民居的保存状态和邻里关系体现出来,尤其对于像碧山这样拥有比较丰富的传统民居文化资源的村庄。碧山书局、猪栏二吧、三吧、碧山书院、牛院、工销社等改造的案例获得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可,改造后的建筑功能类型也很丰富,有书店、文化建筑、酒吧、酒店、商店、手工作坊等,这些尝试都表明:只要用心,古民居的改造利用存在多种可能性。它们完全可以焕然一新重新在现代生活方式和现代文明中扮演积极的角色。古民居是一种文化资源,它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的价值,也有经济价值。我希望可以在认识它价值的前提下,正确的发挥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在中国快速网络时代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传统农耕文化及其田园风光已经渐渐远离更多中国人日常的生活场景,从这个角度来说,传统村落会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会吸引更多想要体验田园诗意生活的年轻一代,所以传统村落会成为旅游市场热销的产品。这是从传统村落和古民居保护的经济价值角度来说。此外,从文化和社会价值而言,传统村落和古民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库,也承载了大多数中国人对家园的意向和情结,保护传统村落就是保护中国历史和文化。从三农问题的角度来谈,尽管传统村落并不能代表所有的农村,它们拥有更多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传统,但农村、农民和农业的问题在传统村落中同样存在,只是问题呈现的形式不同。不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实现中国现代化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农村是目前最需要找到可以兼顾传统保护和实现现代化的区域。我认为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这条“道路”,甚至有的学者反对农村“现代化”,我以为不应该反对农村现代化,而是反对套用城市的方式来现代化农村。
海峡旅游:会落实、跟踪《导则》吗?如何让村民成为维护民居的主体?
邹怡情:目前我们这个志愿者团队是利用工余时间来编制《导则》,所以进展并不快。在《导则》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还会继续在碧山调研,听取村民、外来使用者、本地工匠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地让这个《导则》对现实问题具有指导意义。当《导则》编写完成并出版后,我们团队也会继续跟进它的实施,包括了对《导则》使用者进行解释说明(可座谈、讲座等形式)、参与碧山民居改造实践、对古民居建造技艺进行整理研究等活动。我相信这个继续深入、参与实践的过程会更加深我们对碧山古民居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发现《导则》的不足之处,那我们也可以对《导则》成果做修订使其更完善。
村民本来就应该是古民居维护利用的主体,但如前所述,因资金、技术的门槛,使得村民逐渐丧失了主体的地位。那么我们希望导则可以提供古民居保护修缮和改造利用的常识,使得村民可以掌握相关的技术;如果有条件,我们也希望能够进行培训,指导村民使用导则,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所有保护的行动都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认识到古民居有值得保护的价值。所以宣传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目前学校里缺少足够的乡土教育,更多的是向外看(学外语、出国留学、地球村等),却缺乏对人内心的关照,对中国传统足够的尊重和理解。虽然我们的《导则》不可能承担这么重的责任,但也有最基本对古民居价值的认识和分析。希望这些能够帮助没有建筑学、规划学等学科背景的人了解中国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文化魅力。
海峡旅游:对目前碧山整体村落的发展现状有什么看法?
邹怡情:为了增加碧山的活力,必然需要有对村落整体的科学规划;要考虑产业的发展,为年轻人提供就业的机会,需要有对文化载体的保护和发展,也要包括经济建设发展的内容,需要有经济人才和建设人才加入。
海峡旅游: 团队未来在碧山有其他项目计划吗?
邹怡情:目前还是集中精力做好《导则》。碧山后继的只要是与乡土建筑保护有关的事情,我们都非常愿意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4.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四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管理,做好我省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导则,供各地申报项目时参考。
一、基本目标
通过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为2012年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及县城(城关镇)供水水质达到新国标106项规划目标,构建完善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
二、编制依据
《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GB5750-2006)及其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编制内容
按照规划的基本目标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水质检测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分如下三个级别配置:
基本配置:满足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余氯、pH等11项常规指标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全省所有供水厂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
常规配置: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42项常规检验指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源地水质29项常规检验指标检测能力所需仪器设备。适用于有条件的县级及设区城市的公共供水企业。
完整配置: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106项常规检验指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源地水质109项常规检验指标检测能力所需仪器设备。适用于存在水源污染风险和有条件的设区城市供水企业以及国家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
实验室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参考配置表详见附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水质检测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表
等级 仪器设备 功能 建议品牌
市场价格(元)基本配置 1.余氯比色器 余氯测量 申水、哈希 800-6000
2.浊度仪 浊度测量 国产、哈希 5000
3.超净工作台/培养箱/干燥箱 微生物检测基础条件 国产 10000
4.显微镜 微生物检测 国产 4000
5.分光光度计(或紫外分光光度计)氨氮等
北京普析、上海欧陆 18000-60000
6.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精度)称量
国产、梅特勒 6000-12000
7.酸度计 pH值 国产 3000 常规配置 8.气相色谱仪
农残、消毒副产物及痕量有机物 岛津、安捷伦等 300000
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重金属元素 北京普析、岛津 200000-500000
10.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汞、砷、硒等 国产(吉天、海光)100000-200000
11.红外测油仪 石油类
上海欧陆、吉林北光 50000-80000
12.低本底放射性测定仪 放射性 国产 150000 完整配置
13.液相色谱仪
多环芳烃、藻毒素、高沸点有机物 岛津、安捷伦等 400000-600000
14.TOC分析仪 TOC 岛津、OI等 200000-300000
15.荧光显微镜 两虫
奥林巴斯、蔡斯等 300000-600000
16.离子色谱仪
阴离子及消毒副产物 戴安、万通 200000-600000
17.气质联用仪 有机物定性定量 热电、安捷伦、岛津 800000-1000000
18.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大量元素同时快速分析 热电、安捷伦等 800000-1000000
19.流动注射分析仪 挥发酚、氰化物等 美国Lacht 600000-1000000
20.全自动固相萃取器 样品前处理
美国Zymark 400000-600000
21.吹扫捕集器/顶空自动进样器 样品前处理
5.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篇五
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对村庄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建设与改造并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XX个镇(XX个中心镇、XX个一般镇)共XXX条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加强政策指导,坚持阳光操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公开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各有关区(县级市)、镇政府应从统筹本地区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村庄长远建设的整体思路,做好分期组织实施的安排,同时要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
(四)科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设模式,节约集约用地。
(五)延续特色,保护环境。
努力保持村庄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
(六)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分两部分: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
由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以镇为单位编制本区(县级市)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对镇域范围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布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规划成果应以能指导镇居民点布局、指导开展村庄规划和规划管理为目标。
(二)村庄规划。
在上层次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指导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辖自然村)村域范围内,对发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迁型的自然村分别进行新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规划。规划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四、工作程序
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及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村庄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询意见。
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村庄规划成果征询会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庄规划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
(二)审查。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查,行政村及以下层次规划由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三)审批。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审批,行政村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委托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审批项目以列表形式报市规划局备案;市规划局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计划
(一)20XX年。优先开展中心镇所属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
开展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选取优秀设计方案并编印成册,作为新农村建设住宅的标准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规范农村住宅建设,使新农村住宅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并体现地域特色。
(二)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中心镇及部分一般镇共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一般镇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市村庄规划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局、建委、国土房管局、农业局等,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全面负责统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规划编制、审查与实施工作,并跟踪、协调、督促和检查村庄规划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市规划局:制订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和编制要求;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组织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审查并按程序审批;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总各区(县级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建委、农业局:结合各自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协助市、区(县级市)、镇有关部门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建设、改造及整治。
市国土房管局:结合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办理新村建设用地手续。
市市政园林局、绿委办、环卫局、卫生局:结合各自职能,为村庄规划的审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按照村庄规划指导开展市政、绿化、环卫、卫生设施建设。
区(县级市)政府:作为本行政区村庄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村庄规划的开展,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二是制订本区(县级市)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及年度编制计划,并报市规划局备案;三是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区(县级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村庄布点规划编制;配合开展农村住宅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组织行政村及以下层次村庄规划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成果公示及审查、审批工作;逐月向市规划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度及下月工作计划;村庄规划最终成果报市规划局备案。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建设、农业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配合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及规划实施等相关工作。
6.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云建村„2010‟702号)的通知(曲建字„2010‟172号),切实做好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体现民族特殊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县共有村庄1347个,其中行政村154个,自然村1193个。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编制建设规划要符合行政村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程序报
有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和地震、环保、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经费。在省市财政补助每村规划工作经费2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每村1000元,每村的规划工作经费不超过3000元。
(三)配强队伍,加强培训。在人员组成上,成立由县、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重点以乡(镇)和村干部为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同时,要采用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业务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7.对村庄水系统规划编制内容的探讨 篇七
1 相关概念的界定
陈思思在《发达地区村庄建设规划内容体系的构建研究》一文中,提出了村庄建设规划的有机更新理念;构建了包括功能布局、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建筑系统、环境景观系统、生产设施系统和社会事业系统规划在内的八大子系统的规划框架[6]。
村庄水系统规划,其内涵包括了水系治理规划、河道保护规划、给水设施规划和排水设施规划四个方面的内容。村庄水系统规划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应从分析水系现状出发,结合村庄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整治水系、健全河网、改善水质、美化环境为重点,恢复、强化和扩展河道的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规划出一个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河网水系。
2 农村水系统现状问题
2.1 水系统情况复杂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小于40%。村民一般将地表水、打井开采的浅层地下水或雨水等作为用水主要来源。大部分村庄因涉及穿越道路、林地、农田、果园等多种复杂地势给供水管网敷设、施工、维护、检修等带来很大的困难与不便,不仅为日后村庄规划建设留下隐患,而且水量、水质及水压均难以得到保障。
2.2 饮水安全问题最突出
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建设部于2005年5月组织开展了《村庄人居环境调查》,调查显示:40%的村庄没有自来水;75%的村庄在粪坑或厕所旁打井取水;90%的村庄使用传统旱厕;90%的村庄垃圾随意堆放;近100%的村民都把脏水往房外泼[11]。调查结果比较清楚地反映了当前我国村庄存在的饮水安全隐患和因排水、生活垃圾而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等。
2.3 排水系统不完善
排水、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是农村社区型基础设施的软肋,也是埋藏在农村居住环境中的最大的环境安全问题。此外,近年来农村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农村及乡镇工业区的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指导,且部分乡镇企业经营者素质低环保意识差,污染控制措施不得力或治污设备落后,乡镇企业、集约化养殖厂的污(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河流、水塘等水环境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大隐患。
2.4 现有资料不全
规划源于问题,现有资料是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主要依据之一。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村庄没有统一规划,而且建设时序混乱、速度滞后,很难找到较为详尽的现有资料,需要进行实地踏勘,与所在村各个部分协商,获取尽可能多的资料,为规划做好准备[9]。
3 村庄水系统规划编制内容
3.1 水系治理规划
1)搞活水系、健全河网。
利用现有镇、村级主要河道的拓浚与延伸,与周边市级骨干河道相沟通;针对淤塞严重、河岸脏乱的农村主要河道,实行定期轮流疏浚,逐步消除河道的“肠埂阻”,恢复过水断面,使水流畅通,达到引水置换的目的。若当地水循环不流畅,或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水量较少,可考虑通过引水工程来适当改变水环境。
2)加强保护骨干水系。
骨干水系是自然生态的生命脉络,因此,在水系规划建设过程中,不要轻易地对骨干水系调整和截弯取直,不要随意改变河流的流量与流态。加强水体循环,建立有活力、多样性的河流渠道,同时对天然河体加强保护。
3.2 河道保护规划
对河道的保护,重点是合理确定河道蓝线,即河道规划控制线,它是保护、建设和管理河道及保护河道水资源的重要依据之一。河道蓝线不仅要考虑河道防洪排涝、引水、航运和生态景观等功能,还要考虑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河道蓝线的编制要素包括河道的河口规划控制线、河道管理范围和河道安全运行以及河道配套工程的规划控制线,在河道立面上也应予以控制。
3.3 给水设施规划
给水设施分集中型和分散型供水设施,村域给水设施规划应重点考虑供水水源、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输配水管网布置与道路规划相结合;同时考虑消防设施的配置。村庄规划中给水设施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用水量的估算、水源的选择和卫生防护、给水设施类型和选择、给水管网布置等。
1)水量估算。用水量应包括生活、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综合用水指标选取近期为100升/(人·d)~200升/(人·d);远期为150升/(人·d)~250升/(人·d)。水质应符合现行饮用水卫生标准。2)水源选择。水源分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两类,村庄生活饮用水水源一般应优先选用地下水[4]。水源的选择还应密切结合村庄产业布局和远近期规划要求,考虑到取水、输水设施的设置方便以及卫生防护的要求,综合经济性来考虑。3)管网布置。输配水管网的布置,与道路规划相结合。给水干管最不利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按5 m~10 m计算,建筑物每加一层应增压3 m。4)消防给水。在水量保证的情况下可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村庄消防用水,否则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时建设公共消防栓,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池,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
3.4 排水设施规划
1)排水量预测。
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雨水量。污水量主要指生活污水量,其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计算。雨水量参考邻近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2)排水体制。
对有条件的村庄,特别是距离市政污水、雨水管网较近,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接入就近的管网,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没有条件的村庄可采用雨污合流制,利用道路排水边沟收集雨污水。
3)污水处理方式。
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一般5 km以内的村庄)可采用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其他村庄可根据村庄分布与地理条件,集中或相对集中收集处理污水;不便集中的应就地处理。
4)排水系统布置。
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排放;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水、污水管、渠应按重力流设计。
5)主要规划措施。
规划应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严格水源地的保护;企业清洁生产,减少污染负荷;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污水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工作,完善村镇排水系统;严格控制农业污染,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改厕工程;实施总量控制,制定总量控制技术路线,确保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
4 结语
8.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八
1.总则
村庄整治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为了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地指导和规范全省村庄整治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技术导则。2.村庄整治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农民自愿、满意和村民自治为基本出发点,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2.1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
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村庄整治工作。既要按照村庄整治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确实可行。2.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实力、自然条件等状况,探索不同的整治模式,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
1.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方面,坚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促进全面发展。
2.5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3,村庄整治内容村庄整治内容主要涵盖村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安全保障设施,以及村庄风貌的维护等。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3.1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3.1.1通村公路及桥梁建设;村庄内道路路面硬化;道路排水边沟;必要的路灯及交通标志;农业机械及汽车、自行车(摩托车)的公共停车场、库、棚等。
3.1.2供水设施、供水到户的水塔、泵房或高位水池(水箱)及输配水管网。3.1.3电力供应的变配电设施、输电线缆架设或埋设。3.1.4电话线缆、卫视天线等通讯线缆及设备的配置等。3.1.5太阳能、沼气等能源开发技术及设备的应用。3.1.6村委会管理用房、村民学习休闲活动用房及室外场地。3.1.7托儿所、学前班或学校代培点的配置。
3.1.8邮件收发、汇款、储蓄、电报、传真等业务的代理点。3.1.9医治轻微疾病、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卫生室。3.1.10商店、超市或便利店的布置。3.2环境治理设施
3.2.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排放设施。
3.2.2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处理设施。3.2.3公共厕所或户用厕所、集中或分散禽畜饲养场(圈)的环境 卫生与粪便处理设施。
3.2.4集中饲养或家庭散养的畜(禽)的管理。
3.1.5清除村庄内外街巷两侧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3.2.6整治村庄脏、乱、差工作。
3.2.7做好村庄内传统民居、祠堂和庙宇等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修缮。
3,2.8村庄内巷道、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公共绿地和村庄出入口及周边环境等的整治与美化。3.2.9对村庄内各类房屋的整治。3.2.10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3.3防灾减灾设施
3.3.1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消防蓄水池、山体和坡地的护坡及挡土墙等设施。3.3.2农房墙体、楼面、顶棚的防火措施,毗连建筑的防火墙及房屋间的防火间距等。3.3.3危房加固或拆除,旧房改造等。
3.3.4包括隔离救治室在内的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4.技术要点和技术措施 4.1道路交通
4.1.1进村道路和村庄内交通道路路面应当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一般不小于3.5米。进村道路两侧应留足路基,同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会车、错车道路。
4.1.2村庄内联户道路也应硬化,可用混凝土浇筑,也可用片石、砖块砌筑。
4.1.3村庄道路标高的确定应结合地形和各类工程管线改造的要求统一考虑。原则上要求居民住房地面标高高于室外道路路面标高,道路路面标高高于地面标高。
4.1.4村庄道路通过学校、商店等人流密集的路段时,应通过设置交通限速标志及减速坎(杠)等方式,保证行人安全。
4.1.5村庄道路与过境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平交时,必须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
4.1.6过境公路穿越村庄时,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并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
4.1.7村内道路尽量设置成环形,无法设置成环形的道路,应在村内尽端设置不小于6米x6米的回车场地。4.2给排水
4.2.1通过村庄给水工程整治,应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满足农村地区人畜安全,方便饮用。4.2.2村庄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5749)的规定,并做好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检验及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2.3邻近城镇的村庄,如城镇有自来水供水条件的,应通过城镇自来水管网延伸到村并供水到户。有条件的地方,倡导建设联村联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入户,计量收费,节约用水。
4.2.4有水源、水量稳定、水质合格的村庄,通过高位水池、水塔变频泵及配水管网等设施供水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上述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证供水安全。4.2.5村庄给水工程的设计规模,参照《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93)或《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CECS82:96)确定。根据《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体系》规定,应保证农民生活用水量,每人平均每天不宜低于100升,同时要考虑大牲畜用水。
4.2.6暂时无条件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村庄,应加强对分散式水源(水井、水池、水窖、手压机井等)的卫生防护,水源周围20-30米范围内,应清除污染源(粪坑、渗水厕所、垃圾堆、牲畜圈等),并综合整治环境卫生。
.
4.2.7村庄的给水管线沿主要道路走向一侧布置,管线布置的主要方向与供水方向的主要流向一致,干管管径宜不小于DNl00。充分利用地形,输水管优先考虑重力自流。检查井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米。
4.2.8给水管道铺设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给水管道距离树木及建筑外墙净距不小于1.5米,与污水排放沟渠或管道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米:
给水管道材料可选择焊接钢管、无缝钢管、铸铁管、聚丙烯塑料管等。
4.2.9通过村庄排水工程整治,应尽可能逐步实现村庄排水的“雨污分流”体制。污水处理达标后可排放或利用;雨水排放可与水利沟渠工程相结合,以雨水及时排放与利用为目标,统筹解决。4.2.10村庄的污水处理包括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集中式指村庄生活污水经统一处理后用于农灌等用途,适宜于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的设施有:氧化沟、生物塘(稳定塘)、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分散式指农户使用沼气池、化粪池、双层沉淀池等设施处理生活污水。
4.2.11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宜采用管道形式,通过整治逐步取消排污明渠。排污管道可根据各地实际选择混凝土管、陶土管、塑料管等材料。
4.2.12污水管道铺设时,先定总干管,走向一般依据地形坡度铺设,坡度不小于0.3%,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埋深在车行道0.5米以下,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隔1.0米以上为宜。
4.2.13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避免与沟渠、铁路等障碍物交叉,须设置检查井时,两个检查井宜间隔100米。
4.2.14污水量以村庄生活总用水量的70%计算,根据人口数和污水总量估算所需管径,但管道直径最小应不低于150毫米。
4.2.15村庄雨水排放可根据地方实际采用明沟、暗沟或管道方式解决。排水沟(管)渠应充分利用地形,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
4.2.16雨水排水沟(管)渠的纵坡应不小于0.3%,排水沟渠的宽度及深度应根据各地降雨量确定,宽度一般不宜小于150毫米,深度一般不小于120毫米。
4.2.17雨水排水沟(管)渠材料可根据各地实际选用混凝土或砖石,鹅卵石、条石、管道等材料。
4.2.18加强雨水排水沟渠日常清理维护,防止生活垃圾、淤泥淤积堵塞,保证排水顺畅。在保证排水顺畅的前提下,可结合排水沟渠砌筑形式,进行沿沟(渠)绿化。
4.2.19村民住宅外墙地面应设置散水,宽度不宜小于0.5米。外墙泛水高度不宜低于0.8米,一般采用石材、混凝土等材料砌筑。并尽量在住宅院落四周设置排水沟。4.3环卫设施
4.3.1村庄设有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己对外开放的旅游村寨应设置公共厕所。对外开放的旅游村寨应设置水冲式公厕。
4.3.2公共旱厕应采用粪槽排至化粪池的形式,粪池容积应满足至少1个月清掏一次的容量。粪池也可与沼气发酵池结合建造。公共旱厕的取粪口均应加盖密闭,并确保粪池不渗不漏不冻。
4.3.3公共旱厕的小便池宜改用简易的小便斗,尿液直接排至粪池,禁止大面积尿池开敞暴露而导致臭气污染环境。
4.3.4集中的禽畜饲养场应与沼气设施建设相结合,以便禽畜粪尿直接排入沼气发酵池内。
4.3.5对于厕所、集中(分散)禽畜饲养场(点),均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及时清扫和消毒等防控疫病等管理制度。4.3.6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不应低于10-30平方米/千人,而每厕最低建筑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4.3.7倡导村庄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及其它垃圾均要及时清运。4.3.8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要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规定。
4.3.9离垃圾处理场较远的村庄,需设置垃圾中转站(点)。中转站(点)位置应选择远离村庄和水源的下风位、粘土质地区,应建绿带围墙,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3.10落实街巷清扫保洁责任制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面貌,制定“门前三包”公约,责任落实到户。4.4减灾防灾
4.4.1根据村庄周围的地形地势,采用“避”、“抗”等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由于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
4.4.2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托幼、学校、卫生院、敬老院、老人及儿童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均不得建在有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冲沟等存在地质危险隐患的地段。已在这类地段上建成的公共建筑,必须全部拆迁,另行选址,妥善安置。
4.4.3泄洪沟、防洪堤和蓄洪库等的设置,要符合减灾防灾规划要求;对村旁、路旁雨季有可能造成滑坡的山体、坡地,应加砌石块护坡或设置挡土墙。
’ 4.4.4对不安全的农房必须进行加固处理或拆除。对于需加固的农房』p固前应经过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提出加固方案、图纸后,按施工程序进行。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工
作。4.4.5要加强村庄的生态建设,消除和缓解自然灾害。
4.4.6凡接近甚至接触“火源”、使用易燃材料做成的厨房、“火房”墙体和顶棚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将其表层加做阻燃材料。村庄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4.4.7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村庄应设置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临时隔离、救治室。4.5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
4.5.1村庄整治应严格贯彻《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规划
紫线管理规定,应继承和发扬当地建筑文化传统,体现地方的个性和特色。
4.5.2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和祠堂、庙宇、亭榭、牌坊、碑塔和堡桥等公共建筑物和构筑物,均要悉心保护,破损的应按原貌加以整修。
4.5.3村庄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巷,亦应加强保护。其道路走向、空间尺度、建筑形式乃至建筑小品和细部装饰,均应原貌保存和维修。
4.5.4对于村庄内遗存的古树名木、林地、湿地、沟渠和河道等自然及人工地物、地貌要严加保护,不得随意砍伐、更改或填挖。执行规划绿线和蓝线管理规定,必要时应加设保护围栏或疏浚修复。
4.5.5凡邻近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公共建筑和传统街巷的新建建筑,其尺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
4.5.6要加强保护历史标志性环境要素。历史标志性环境要素包括街巷枢纽空间、古树、古井、匾额、招牌等物质要素和街名、传说、典故、音乐,民俗、技艺等非物质要素两大类。后者可通过碑刻、音像或模拟展示等方法就地或依托古迹遗存,在公共场所集中保留。4.6村庄环境面貌
4.6.1引导村民按照规定的样式、体量、色彩、高度建房,整治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建筑,通过粉刷等方式进行立面修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传承地方文化与民居风格。
4.6.2通过编制规划和设计,整修沿街建筑立面和围墙墙面,种植花草树木,做到环境优美,整洁卫生。4.6.3村民集中活动场所设置集中绿地;利用不宜建设的废弃场地,布置小型绿地;
可结合道路边沟布置绿化带,宽度以1.5—2米为宜:绿化品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适宜农村特点、具有经济生态效果的苗木品种。
4.6.4整治村庄坑(水)塘与河渠水道。根据位置、大小、深度等具体情况,充分保留利用和改造原有的坑(水)塘,疏浚河道,发挥其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村庄外部的坑塘有条件的改造为种养水塘。
4.6.5村庄内的广告牌、匾和墙体广告,应有统一的规划管理,并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禁止乱贴、乱写、乱画。
4.6.6村内应在公共活动中心地带设置报栏和展示栏,不得随意在街道两侧的墙面上书写标语。村庄公共活动场地的位置要适中,面积可按每人1平方米左右控制。
4.6.7加强村庄入口处和周边环境治理。村庄入口处可视具体情况选建村门、柱廊或碑石来题写村名和标定村庄界线,并以具有导向性的路旁绿化、灯杆或建筑小品导入村庄。
4.6.8在村庄边缘设置相对集中的场院用地,堆放秸秆和肥土。村内道路两侧不准堆放秸秆和肥土。4.6.9对村庄的河塘、沟渠、水洼等水体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务必做到水质洁净,水面无漂浮物,无蚊蝇等虫害滋生。
4.6.10有集市或者市场的村庄,应合理规划市场或集市位置和用地,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占道摆摊经营。4.7村镇两地占房与“空心村”整治
4.7.1要结合实际贯彻村镇建设用地标准。着重整治村镇两头和村庄两处占地占房和“空心村”现象,通过村庄整治达到节约用地和集
约用地的目的。4,7.2对于影响村庄景观、道路交通的废弃危旧房或其它闲置附属用房要进行拆除,质量较好的闲置房或附属用房可根据规划进行改造利用。
4.7.3凡需另址新建农房或由他村迁入的农户建房,原宅基地要还耕或作为他人宅基用地或公益设施用地。4.8村庄生态建设
4.8.1要最大限度地提高村庄绿地卑,路旁、宅院及宅门空地,均应种植经济作物或观赏植物予以绿化,以防水土流失。
4.8.2多种能源并举,尽可能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气体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来取代燃烧柴、草、煤炭,以减少对空气和环境的污染。5.整治项目的选择与实施
5.1村庄整治项目涵盖三个层面:
一是各级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它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村庄整治的依托;二是由政府资助,农民自己选择村庄整治的项目和内容,达到直接改善村庄面貌和村庄人居环境的公益类建设项目;三是通过政府资金引导,科技项目示范、市场化运作、农户自主参与、利益到户的有关项目。
5.2根据本导则所列整治内容,不同的村庄,应根据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估,礁定该村急需整治的内容。
5.3对所选定的整治项目,应按轻重缓急排序,人力、物力、财力优先集中用于解决重大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整治项目工程,村庄内道路建设和管线铺设,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程序实施,力戒返工浪费。5.4要通过村庄整治,实现“一户一宅”的合理住房用地制度,并彻底清除“空心村”中的闲置房。
5.5有些必须依托县域或镇域公用设施工程才能解决村庄整治问题的项目,则应与上级相关项目同步启动实施。
6.村庄整治的技术支撑 6.1村庄整治技术支撑内容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包括技术和管理专家在内的指导小组,巡回视察并指导全县的村庄整治工作。6.2村庄整治规划(方案)的技术文件要求
6.2.1进行村庄整治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是“三图”(现状图、规划图、设施图)、“两表”(主要指标表、行动计划表)、“一说明”。
6.2.2现状图。比例尺1:500~1:1000,现状图应标明自然地形地貌、河湖水面、道路、工程管线等,各类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6.2.3规划图。比例尺1:500—1:1000,规划图纸要标明硬化道路、宅前小路、排水沟渠、公用水塘、集中供水、集中活动场所、集中绿地、集中畜禽舍圈、保留民房、保留祠堂、拆迁民房、违规民房、公共厕所、垃圾集中堆放点等。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必须明确标明范围,并指出其属性,包括村外散户迁建、村内拆迁新建、新增本村村民宅基地等。数量较多的村外整村迁建应明确规定拟迁建的村名和户数。
6.2.4设施图。比例尺1:500—1:1000,设施图应标明道路虹线位置、横断面、交叉点坐标标高,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排水沟渠的走向、宽度、主要控制标高,配电线路走向和有线电视线路,以及其他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等。
6.2.5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人
9、村庄户数、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农房拆除率、农房保留率、道路建设或硬化面积、改建沟渠长度、保留空地(含自然状况与绿化用地)、集中的畜禽圈舍建设面积等。
(附表一)6.2.6行动计划表。包括整治项目清单、项目具体内容、投资额、政府补助情况、项目用工量、村民申报类型、村民选择程度,开工完成时间等。
(附表二)6.2.7说明书。包括现状条件分析、土地利用情况、设施情况、相关村庄情况等;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农房建设和村庄绿化基本原则和要求;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基础设施的施工方式及工法;
9.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九
一、基本任务
依据乡镇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布点,安排村庄的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当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需要,引导村庄合理有序建设。
二、规划依据
1、乡镇镇村布局规划
2、《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三、技术要点
1、尽量采用现势地形图,一般比例尺不小于1/2000。
2、预测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拓展方向,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3、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布局。
4、确定村庄主要道路框架。
5、提出相关的建设要求
(1)住宅。明确住宅设计原则(包括居住模式)、建设标准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公共设施。应明确配套设施的标准、类型、项目和控制指标,确定其布置的方式,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3)基础设施。应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标准、等级、规模及位置,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6、明确村庄近期建设内容。
四、成果要求
1、规划说明,简要说明图纸表达的内容
2、现状图
3、平面布局规划图
4、基础设施规划图
五、验收和审批
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10.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篇十
主编参编技术导则手册
1、编制《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2008年5月18日, 张军副院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紧急研究和编制《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其中《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规划》由城镇规划院和国家住宅工程中心负责编制, 《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房屋建设技术》由标准院、建筑院和结构院等部门联合国内钢结构房屋生产厂商共同研究制定。经过连续两个昼夜不间断的工作, 《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于5月20日凌晨编制完成, 20日上午通过专家组审查后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施行。
《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包括建设规划和建设导则, 充分分析了灾区的地理环境、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等问题, 是地震灾区建设过渡安置房的技术规范文件, 本导则将为灾民转移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参与《四川地区地震灾后重建实用技术手册》编写
5 月16日上午, 科技部召开抗震救灾会议, 针对地震灾情成立农村建筑专家组, 由我院科技管理部李宏副主任任组长, 组织、协调我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写《四川地区地震灾后重建实用技术手册》 (村镇建设部分) , 供灾区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抗震救灾使用。院集团也相应成立院科技抗震救灾工作组, 由张军副院长任组长, 领导我院的科技抗震救灾工作。
5 月16日下午, 科技部农村司魏勤芳处长来我院进一步说明《实用技术手册》的编写要求。在明确任务之后, 各专业小组随即开展工作。经过近40个小时的努力工作, 共筛选出74项用于村镇灾后重建的实用技术, 涵盖村镇规划、房屋建筑、检测加固、民居拯救、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垃圾处理等七个方面。
3、城建院参与《地震灾区环境卫生工作手册》的编写
5 月16日至19日, 城建院徐海云同志还参加了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编写的《地震灾区环境卫生工作手册》中“生活垃圾处理部分”的编写工作。目前两本手册已经印刷完成, 紧急送往灾区指导工作。
5 月1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了“四川地震灾区废墟清理及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方案”第一次讨论会。会后, 城建院立刻落实会议精神, 迅速召集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 于5月17日完成专题报告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2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第二次“四川地震灾区废墟清理及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讨论会, 会后城建院参与并完成了技术方案框架内容的修改完善工作。“四川地震灾区废墟清理及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指导四川地震灾区进行废墟清理工作, 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理建筑垃圾。
4、编制《低成本灾后移民过渡安置样板房建设组织实施方案》
5 月19日晚, 我院接到科技部的命令——在成都、德阳和绵阳三市的所属县分别建设临时安置房的试点工程, 要求我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组织专家和生产单位。院科技管理部李宏副主任连夜联系技术人员和厂家, 并编制了《低成本灾后移民过渡安置样板房建设组织实施方案》, 经科技部领导批准后实施。由李宏、丁杰、申林、姜兆黎参加的专家组于5月20日启程飞赴灾区。
另5月20日, 城镇规划院赵挥、侯智衡和冯新刚参加建设部专家组启程飞赴灾区。截止5月20日, 院集团及员工共向地震灾区捐款180万元。
华北院:承担燃气具调配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1次会议精神,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重要部署, 要求用3个月时间在四川地震重灾区建设100万套过渡安置房。其中, 第一批25万套, 6月份就要完成。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北院承担对过渡安置房的重要配套设施——燃气供应系统的组织调配工作。
5 月23日上午, 华北院党委书记曹开朗、院长徐强、副院长李建勋及有关领导召开紧急会议, 研究落实上级下达的任务, 为地震中遭遇困境的500万灾区人民献爱心, 让他们尽早住上舒适的过渡安置房。
接到任务后, 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启立即与生产配套燃气设施的国内著名生产企业高层联系, 落实燃气灶具、液化气钢瓶、液化气调压器和燃气胶管的供货厂家, 确保地震灾区群众及时用上优质产品。所有生产企业均表示, 坚决支持这项救灾行动, 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华北院领导班子要求, 要把这项任务作为院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决完成任务, 同时燃气检测中心还要做好有关救灾燃气具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 确保各类产品的质量。此外, 华北院还决定免收相关的检测费和质量监督费等费用, 目前一切工作已经按要求有序进行。
院集团承诺:免费为北川中学进行规划和设计
5 月26日上午, 我院召开“赴灾区归来人员座谈会”。黄宏祥书记首先代表集团领导班子向奔赴四川灾区执行任务的广大工程技术专家表示衷心感谢, 向为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技术支持的广大设计科研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建设部科技司梁俊强处长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当前有关过渡安置房的建设情况, 对我院及时快速编制完成《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表示感谢。张军副院长主持座谈会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组织院内专家及时准确修编《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二是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的各个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三是院各单位要提前作好准备, 集思广益, 群策群力, 全面参加灾后重建工作。座谈会上, 黄宏祥书记代表院集团承诺:集中院内优势技术力量, 免费为北川中学进行规划和设计, 再为灾区献上一份爱心。
驻渝机构:免费为重建梁平小学提供技术支持
1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 篇十一
3.1 建设项目概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3.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3.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3.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3.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二部分
3.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3.2.1 危险、有害因素
3.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3.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3.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3.2.2 危险、有害程度 3.2.2.1 固有危险程度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宜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3.2.2.2 风险程度
⒈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第三部分
3.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3.2 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3.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3.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3.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3.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3.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3.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3.5.5 应急救援措施。
3.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3.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3.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3.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3.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3.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3.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第四部分 3.8 结论和建议 3.8.1 结论
根据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设计发展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下列几方面作出结论:
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⒉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 ⒊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 ⒋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⒌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3.8.2 建议
根据国、内外建设项目特别是同类装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和趋势,从下列几方面提出建议:
⒈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 ⒉施工单位的选择; ⒊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
⒋投入试生产(使用)后的安全管理; ⒌其它方面。4 附件
4.1 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工艺流程简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4.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
4.3 建设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
4.4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的分析情况。4.5 建设项目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况。4.6 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的分析过程。4.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格式 5.1 格式
5.1.1 封面(参见附件1)5.1.2 封二(参见附件2)
5.1.3 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人员组成 5.1.4 目录
5.1.5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5.1.6 主要内容 5.1.7 附件
5.2 字号和字体
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
5.3 纸张、排版
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4 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5.5 封装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封页。
附件1
(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单位公章)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联系人: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公章)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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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农村示范村庄建设工作调度会上的发言11-14
村庄整治规划报告04-03
广东省村庄规划06-21
村庄规划范本课件资料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