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股东协议(共10篇)
1.未成年人股东协议 篇一
餐饮股东协议合同协议书 书书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X XXX 餐厅乌鲁木齐店股东协议合同书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合伙人甲:姓名,性别
,电话
住址,身份号。
合伙人乙:姓名,性别
,电话
住址,身份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合伙名称及主要阵地
1.合伙组织名称:
XXX 餐厅乌鲁木齐世纪金花时代广场店(本餐厅)
2.主要阵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30 号世纪金花时代广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范围1.合伙经营项目:
XXX 餐厅
2.合伙经营范围:
特色生产、服务。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如果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___ 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合伙方式及数额
合伙人姓名
以何种方式出资
投资数额
所占比例
备注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 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以月总收入的财务损益报表(除去营业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营业费用、税收等)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净利润。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额度为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由 XXX 餐厅世纪金花时代广场店面特许新疆地区加盟店获得的收入利润(除去加盟合同内需要协助乙方筹建至开业期间的差旅咨询、车票等费用)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净利润分配。4.以月总净利润
%做为员工激励。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除入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需由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退伙需提前 ____个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计算;④合伙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补偿。
退伙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愿退伙。
合同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1)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之日起 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和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_____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2.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_______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对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② 对合伙事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③ 对合伙事业流动资金进行管理;④ 支付合法债务。
3.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②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 合伙人配合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①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 ,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屡次劝阻且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意愿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⑤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⑥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2.合伙终止后的 清算 :①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② 立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③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 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④ 清算时,合伙财产中的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⑤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1、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按本协议第六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2、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___ 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第六、第七、第十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1.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句容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五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订立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且开始营业。
3.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___ 存档一份。共 ___ 页。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 伙 人: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2.未成年人股东协议 篇二
——钱景
你的问题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退股以及退股协议的效力确认问题。B是否依然是C公司的股东,取决于退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B是否还是C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则应以前一结论为基础,若B不再是C公司股东,则A可以控制C公司而作出相关决议免除B在C公司的任职,若B依然是C公司股东,由于其出资比例超过C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半,依然可以在股东会上处于优势地位,从而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因此,法律并不允许股东之间仅仅通过一纸协议就作出所谓退股的安排。在本案中,A与B签订退股协议,可以理解为两股东作出了减资的决议,然而仅仅作出此决议还远远不够。《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此外,公司减资还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是,C公司并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因此,可以合理判断,A、B之间所谓的退股协议并非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作出的减少注册资本的安排。
既然C公司并未减少注册资本,那么A、B之间所谓的退股协议则可理解为实质上是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对价,并将变更后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在上述事项完成之后,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对此也加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变更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变动必须通过变更登记,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另一方面,公司股东、董事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地位受章程约束,同样需要经过登记公示。
3.股东协议 篇三
股
东 协 议二〇一六年十月
0
前 言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 10月在XX市XX县共同订立。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甲 方:XX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乙 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要列明个联合体名称)注 册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鉴 于:
(1)XX市XX县财政局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力论证,决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建设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XX市XX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6年第 号)授权XX市XX县水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XX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2)XX县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乙方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后,甲乙双方须在XX市XX县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设计(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3)XX市XX县水务局与乙方于 2016年 10月 日签署《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及《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协议》之约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共同就项目公司的设立、经营、管理及对投资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事项做如下约定: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 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下列各术语应有如下之含义;本协议未作特别定义的术语,和项目协议中的术语具有同样的含义:
(1)“项目公司”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XX市XX县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2)“项目协议”指XX市XX县水务局和乙方于 2016年 9月 日签署的《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协议》
(3)“公司章程”指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项目公司章程,包括双方今后对其的修改。
(4)期限。
(5)“登记管理机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经营期限”指本协议第3.5条所规定的项目公司的经营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
(6)“行业主管部门”指根据相关中国法律之规定,有权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进行管理的主管部门。
(7)“关联交易”指项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买卖、租赁、投资、借款等交易行为。就本协议任何一方而言,如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以及与该方共同受某一第三方控制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实体称为其关联方。所谓一个实体对另一实体的“控制”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个实体决策机构(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视情况而定)之决策权。(8)(9)“本项目”:指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政府”:指XX市XX县人民政府。
(10)“项目采购人”:指XX县水务局。
(11)“乙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乙方指该联合体,包含各个联合体成员。
1.2 解 释
本协议以下用语作如下解释:
(1)“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2)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并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3)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
(4)“工作日”是指除星期
六、星期日、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
(5)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6)“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7)本协议是指双方共同签署的《股东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对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合同或附件。
第二章 项目投资总额、资本金、融资义务与保证
2.1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总额为xx亿元 [人民币xx元整],由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融资组成。2.2 项目资本金
2.2.1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总额为x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x万元;乙方出资xx万元。XX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逐步到位。
2.3 项目公司及乙方的融资义务:乙方应当按照其向本项目采购人XX市XX县水务局的响应文件承担和履行其融资义务。甲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仅以约定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对项目公司后续的融资部分不在承担相应融资责任,即后续项目公司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融资责任。
2.4 承诺与保证(1)双方承诺其系依据其所在地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其公司章程不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
(2)双方为签署本协议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内部行动,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代表双方签署本协议的个人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的权利或授权;
(4)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适用法律的规定,亦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它任何协议或安排;
(5)任一方在签署本协议时,除已经向对方充分披露的信息以外,不存在任何对双方签署本协议和实施本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包括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
2.5 承诺与保证不属实的后果
如果任何一方在此所作的承诺和保证被证实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对方有权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变更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追究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协议。
第三章 项目公司的设立
3.1 注册资本及股份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股比20%,乙方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股比80%。出资额由甲乙双方按照股份比例根据建设进度及融资需要及时到位。
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公司设立时支付各自应当支付的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专门用于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
在本协议生效日后30日内,甲乙双方在XX市XX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项目公司是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
3.2 项目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3.2.1 项目公司的名称为:,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3.2.2 项目公司的住所为: 3.3 项目公司组织形式
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4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协议项下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和项目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3.5 经营期限及延长
3.5.1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登记机关核准之日其计算。3.5.2出现以下情形可以终止或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1)因《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在不违反届时适用法律规定、《XX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协议》的前提下,经一方提议,并经股东会全体一致表决通过的,可以适当延长项目公司的经营期。
第四章 项目公司对外投资的特别约定
4.1 项目公司对外投资限制
除对本协议第3.4条约定经营范围中的所涉项目进行投资外,不得向其他企业投资。
4.2 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估算投资总额5.07亿元 [人民币伍亿零柒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及承担融资义务,及时足额的将项目资本金、注册资本金、融资款项交付至约定账户以满足本项目资金需求。
4.3 乙方在此承诺,项目公司股东未经政府同意,不得向任何非关联第三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包括股东内部的转让),除非应法律所要求,由司法机关裁定和执行。
第五章 特别约定
5.1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公司与XX市XX县水务局及其他部门的相关事宜。
5.2 甲方除依法享有股东各种基本权利外,同时对以下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1)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2)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3)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变动;(4)项目公司重大资产转移处分;
(5)项目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对外融资;(6)项目公司章程的修改
5.3 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完工移交等工作。
5.4 项目公司可将本项目收益性权益对外提供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形式以便用于为本项目的融资;
5.5 公司资金账务管理
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公司成立后,对公司每一个银行账户甲方至少持有一枚银行预留印鉴。
5.6 融资义务
本项目中建设资金缺口 万元由乙方自行筹措,若乙方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乙方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公司自身名义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取得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所涉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和移交所需;股东甲方不对投资项目承担融资或其他资金支付义务。如项目公司确需流动性资金贷款,需政府方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6.1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1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项目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6.2 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项目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项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保密条款
7.1 双方承诺,任一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及签署后,无论何种原因从另一方或项目公司知悉的商业秘密,均必须在合作期限内(及延长后的合作期限内)和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年内履行及承担保密责任;对合作期间获知的国家秘密应当保密,无论合作期内或期满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除非该信息已经由政府部门公布。
7.2 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1)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2)客户信息;(3)技术诀窍;(4)商业数据;
(5)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信息。
任一方未履行及承担保密责任所引起的损失,由披露信息的一方向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8.1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8.2 因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如一方在向另一方发出确认争议已发生的通知后30天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XX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第九章 协议生效及变更
9.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生效。
9.2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订立书面合同。9.3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送项目实施机构及XX市XX县政府备案各壹份,壹份交工商局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 方(盖章):XX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乙 方(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要列明个联合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挂名股东协议 篇四
甲方:泰安市新绿嘉源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共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参股泰安市高新区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其中万元(大写:万元整)系乙方出资,对于乙方实际出资的部分资金形成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甲方仅作为挂名股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参股公司目标股权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作为目标股权享有的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等股东权利由甲方依据乙方的意思表示行使,目标股权享有的分红由甲方领取后10日内交付乙方。
三、乙方依据公司法及参股公司章程转让目标股权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5.隐名股东协议 篇五
隐名股东(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身份证信息内容),住址,联系方式显名股东(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同上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万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2、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3、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4、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5、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人民币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6、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7、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乙方不积极履行相应义务,甲方可以相应扣减其报酬。
8、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损失。补充:显名股东因企业公司破产或其他因显示股东身份,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隐名股东有义务偿还。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共为 年 月。如遇公司合并、撤销、注销、分设等其他事项出现时,乙方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6.股东分红协议范本 篇六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
> 有限公司由xxx提议建立,以xxx为主要股东,xxx, xxx, xxx参股,四方共同组建。股东一:xx x(32090219850xxxxxx)
股东二:xxx(32090219850xxxxxx)股东三:xx x(32090219850xxxxxx)
股东四:xxx(32090219850xxxxxx)(依次排列)根据<
>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xxx,现金出资人民币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二:xxx,现金出资人民币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三:xxx,现金出资人民币x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股东四:xxx,现金出资人民币x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股东xx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 股东大会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xx占:%、xxx占:%、xx占:%、xx占:%的比例分红。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签定于2016年 月
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
7.股东协议书 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8.股东合作协议 篇八
1、股东:
2、股东:
3、股东:
二、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三、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股权比例
注册资金______万元整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五、注资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按比例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即成为公司股东,待公司成立后,此账号内所有资金将转入公司基本户。
指定账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七、出资及股权转让
1、出资:
①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②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 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九、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
9.股东投资协议书 篇九
股东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 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股东投资协议书股东投资协议书。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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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股东投资协议书文章股东投资协议书出自,此链接!。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投资协议书
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股东投资协议书合同范本。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10.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版) 篇十
[ [X XX 网络技术] ] 有限公司
之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2016]年[1]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关于公司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3
预留股权 2.4
股权备案登记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4.1 各方股权的成熟 4.4
股权转让限制 4.5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4.6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5.2 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第七条 其他 7.1
修订 7.2
可分割性 7.3
效力优先 7.4
违约责任 7.5
通知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7
份数
创始股东理念及宗旨
在签署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 本协议”)之前,【XXX】、【XXX】、【XXX】及【XXX】(合称“ 我们”)作为[【XX 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
称“ 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创业合伙人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和宗旨而签署本协议:
1.
我们是共同创业、共担创业风险与共享创业成果的创业合伙人,不是公司职业经理人。
2.
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提供共同创新 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实现全体创始人股东的创业理想。
3.
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和份额,是基于我们各自对公司既有及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 们会长期且专注参与公司运营的预设条件。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创始股东之间是有限制的“创始股东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将与我们全职且持续服务于公司的期限及工作成果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我们未兑现服务期承诺而中途退出公司或我们的服务成果未实现各自对公司的承诺,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约定条件强制购买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降低或完全剥夺我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或份额直至使我们完全丧失创始股东地位。
4、我们认为,上述安排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做出的公平合理的安排,也是对我们全体创始股
东利益的保护,我们均充分理解、认同并承诺遵守这样的约定和安排并自愿承担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果在我们之间发生争议,我们均承诺放弃以本协议约定权利之外的理由作出抗辩。
[ [X XX 公司 网络技术] ] 有限公司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5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
(1)
[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xxxxxx)(简称“ 甲方”);(2)
[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 XX 公司
])(简称“ 乙方”);(3)
[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简称“ 丙方”);(4)
[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 XX 公司
])(简称“ 丁方”)。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方单称“ 一方”,合称“ 各方”或“ 四方”。
鉴于:
(1)
[XX 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为四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金缴纳方式为[实缴];(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定义如下)前,各方承诺会持续且全职服务于公司,与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劳动/服务关系,双方签订并得到适当履行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前提条件;(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关于公司
1.1 公司名称:XX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 公司的注册资本:10 万元
1.4 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备注 甲方 5.5 [ 30%] [55%] 自行持有 乙方 1.5 [ 15 %] [ 15%] 自行持有 丙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丁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预留激励股权 0 [5%] 0 由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激励期权 0 [ 20 %] 0 由甲方代持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 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 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
预留股权
2.3.1 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据合伙人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5%]的股权(以下简称“ 预留股权”)。根据定期(每财年)对合伙人业绩考核的结果,通过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在预留激励股权中,向被激励律师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激励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投票权由代持方享有,相应的红利分配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律师激励股权的一方股东享有;(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
预留员工激励股权(1)
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 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
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
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3.1
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 本协议、履行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 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
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
3.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 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 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 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 7%;丙方成熟股权为 5%;丁方已成熟股权为 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 4 年内分期成熟:
(1)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 1 年,25%的股权成熟;(2)
自协议签订日起满 1 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 个月)。
4.1.2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
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 股权转让限制 4.4.1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
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5 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 4.5.1 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 4.5.2 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 30 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7)
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 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 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 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 3 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20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5 %的除外)。
6.2
有关 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 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 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
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2)
因 本协议或根据 本协议而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 或向税收机关合理披露的有关事宜的;(3)非因 本协议各方或 公司的原因, 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 披露信息的 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 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 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 其他 7.1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电
话:1821
传
真:
电子邮件:13263
@163.com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 XX 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丁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 XX 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
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 XX 公司
丙方签字:
X XX 公司
丙方签字:
X XX 公司
公司盖章:
附件一: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为突显甲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信守。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有)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权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6、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权处置协议书 甲方:[
X XX 公司
] 身份证号:
乙方:[
X XX 公司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经合法登记的夫妻,且乙方作为[
X XX 公司
]公司(下称“ 公司”)创始人,持有[
]%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下称“标 标的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标的股权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对标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
2.
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作为公司股东作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均不需要甲方另行授权或同意。
3.
乙方同意,若乙方就标的股权获得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处分标的股权所获得的收益等,乙方应自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 10 日内,将该等收益的 50%支付给甲方。
甲方同时确认,本条规定仅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支付义务,不得视为赋予甲方任何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且长期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X XX 公司 _____________ 姓名:
乙方签字:______ X XX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年[
]月[
]日
XX 公司 一对一股权咨询服务产品介绍
一.
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咨询
1.“4C”股权分配模型的讲解和应用(基于四个维度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计算)
2.合伙人股权的分期成熟和退出机制(股权成熟的年限、条件、退出的价格和不同情况下的回购方式)
3.期权池的作用、设立方式和比例大小(期权池的承载主体和公司在不同阶段,期权池的大小如何确定)
4.限制性股权和期权的差别及使用方式和使用对象的确定
5.股权代持的风险和使用场景
6.创始人如何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操作方式和工具)
7.合伙人未来股权退出的变现渠道有哪些,及法律风险
二. 核心员工和高管的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操作方式和方法选择(持股平台、期权、分红权)
2.被激励对象的股权比例如何确定
3.针对不同岗位和权重的高管员工如何激励
4.被激励对象未来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条件
三. 股权融资时的注意事项
1.不同阶段出让的股权比例大小
2.投资协议的几大坑
3.对赌条款的风险
4.估值如何确定
5.FA 公司占股的法律风险
四. 股权交易结构设计
1.收购公司时需要运用的方法及法律风险(股权置换、股权收购)
2.公司内孵项目如何设计股权架构(控制权、资源置换)
3.家族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架构
4.技术 VC、外部资源合作方的股权结构设计及法律风险
五.
股权众筹
1.股权众筹的操作方式和出让股权比例的确定
2.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