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东师大项目管理离线答案(共2篇)
1.2018秋东师大项目管理离线答案 篇一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
名: 年
级: 学
号: 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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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
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流程: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包括一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答: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政治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宪法的特征:
1、现代概念中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
3、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8)违背公序良俗的。
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
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使用范围,是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的效力。一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二为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2)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①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②失效时间:默示废止,新法代替旧法。
③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2008年6月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
答:不支持。
2009年12月,公民王某已经满17周岁,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能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略有积蓄,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金项链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商场有权拒绝王某父母的要求。
2.张某父子俩一起生活。2009年夏天,张某父子出去打工,房屋无人看守。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难以经受台风袭击。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加固,共花费了2000元。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请问:刘某对张某的房子进行加固是什么法律性质的行为?刘某是否有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 答:
这属于无因管理。有权请求张家支付直接费用。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大陆法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
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本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偾务。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3.王某和李某夫妻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 3
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10年7月王某突发脑溢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请问: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答: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总计40万+80万=120万,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王某和李某各一半,王某的遗产也即120 万的一半60万。
本案中王某的继承人有妻子李某、孙子王进(代位继承人)、刘某(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女儿王乙。王某的遗产60万给孙子王进20万,剩下的40万由4人平分,每人10万元。
4.甲和男友是大学同学,1995年毕业之后他们就住到了一起,平时也象夫妻一样生活,到今天已经三年了。可前不久男友向甲提出了分手,因为他与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产生了感情。甲想告男友重婚,你认为可以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甲与男友的行为不属于重婚,只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相反,男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查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
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简述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通则》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搜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民法通则》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8春
2.2018秋东师大项目管理离线答案 篇二
《心理学》
一、名词解释 1.智力
智力(Intelligence)是指生物一般性的精神能力。
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这个能力包括以下几点:理解、计划、解决问题,抽象思维, 表达意念
以及语言和学习的能力。当考虑到动物智力时,“智力”的定义也可以概括为:通过改变自身、改变环境或找到一个新的环境去有效地适应环境的能力。2.暗适应
从亮处进入暗处时,由看不清到逐渐看清物体的轮廓的视觉感受性时代。即视觉感受器在暗环境 下对弱光感受性不断提高的过程叫做暗反应。3.图式
所谓图式,是人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 的网络。另外,图式(schema)也表征特定概念、事物或事件的认知结构,它影响对相关信息的加工过程,也指生物形态学的图式 4.情景记忆
情景记忆指对个人亲身经历过,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事件或情景的记忆。
二、简答题
1.心理学主要的研究方法及其优缺点。
答:学习心理学的主要方法就是观察,优缺点在于是否适合你,每种方法适合不同的人,没有什 么绝对的优缺点。想学好,就要掌握基本的 佛洛伊德 知识。然后再去学荣格的,根据学的东西去观察周围的人,为什么他会这样做,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他为什么不这样做,他以前做什么的,他是怎么想的。他为什么会这样想。答案补充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1、变量: 指一个具有不同数值的量,其量的大小可以观察和测量。
2、变量通常分为自变量和 因变量。自变量是研究者选用或操纵的变量,以确定其对心理或行为的影响。因变量是被试者在实验室中的行为反应。
3、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既可能是相关关系,又可能是因果关系。
4、信度指测量本身的一贯性,如果测得的分数是可 重复的、一贯的,则测得的分数是可信的。一项研究结果经过重复后得到类似的结果,就意味着这项研究是有信度的。5、效度指当研究者所测量的正是他要测量的东西,发现的正是他要发现的东西时,研究就有了效度。有信度不一定意味着有效度。答案补充 6、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分为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和档案研究法(1)观察法的优点:在于它的现实性,它主要研究在现实生活条件下自然发生的过程,并可以在长时间内进行,因而能得到有关行为发生顺序和发展过程的资料。缺点: 对自变量缺乏控制,难于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同时由于被试者主观意识到他们是被观察者,在行为表现上可能有所不同,而研究者的主观童识也易于影响观察过程和观察结果(2)实验法的优点: 对实验情景的控制程度高,因而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清楚、明确。缺点: 使用这种方法时,实验情境和实验者对被试的影响,在社会心理学研究中更加突出,需要小心处理;实验情境与生活现实距离过远,使研究 结果往往缺乏概括力(3)调查法的优点: 直截了当,针对性强。问卷法比访谈法更经济,更省时,可以同时收集到大量的信息,结果也有较大的概括性。缺点 :主要问题在准确性上,被试者回答问题可能发生 有意无意的偏差。调查法又称询问法,在社会心理学中,常用的调查法有访谈法和问卷法(4)档案研究法的优点:跨越时间空间,有些纪录可追溯到几百年,这是其他方法难以胜任的。缺点 :是受现有材料的局限,而且材料的准确可靠性如何也难以断定。2.可以从哪些方面来理解意识。
答:可以从这几方面来理解: 1)本质: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2)起源: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自然界的产物,又是社会的产物。
(3)生理基础: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离开了人脑这一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物质器官,意识就不会产生。但是,有了人脑,也不会自行产生意识。
(4)内容根源:客观存在。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一方面,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世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离开了客观事物,意识既不能产生,也不能发展;另一方面,意识又不等同于客观事物本身,它的反应形式是主观的,是经过头脑改造过的东西,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3.简答概念的种类。
答: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与分子范围的思维方式。大概分为下面几类:
一、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外延数量不同)。
二、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是否把对象看成集合)。
三、正概念和负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有某种属性)。4.思维及其特征。
答: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与规律的概括,间接的反映。思维的基本过程 是分析和综合。思维的品质包括广阔性、批判性、深刻性、灵活性和敏捷性。一个人的思维活动能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思维品质称为思维的灵活性.三、论述
1.试述智力三元理论。论述:智力三元论是由斯滕伯格提出的,试图说明更为广泛的智力行为。他认为,一个完备的智力理论必须说明智力的三个方面:即智力的内在成分、智力与经验的关系和智力成分的外部作用。从而提出了智力三成分理论。
包括:(1)智力成分亚理论――认为智力包括三个成分及相应的三种过程,即元成分、操作成分和知识获得成分。元成分是计划、控制和决策的高级执行过程。操作成分表现在任务的执行过程中,接受刺激,将信息保持在短时记忆中,并进行比较。知识获得成分是指获取和保存新信息的过程,负责接受新刺激,做出判断与反应,以及对新信息的编码与存储。其中,三种成分中元成分起核心作用。(2)智力情境亚理论――认为智力是指获得与情境拟合的心理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智力表现为有目的地适应环境、塑造环境和选择新环境的能力。
(3)智力经验亚理论――认为智力包括两种能力,一种是处理新任务和新环境时所要求的能力,另一种是信息加工过程自动化的能力i。任务、情境和个体三者间存在相互作用。信息加工自动化的能力也是智力的重要成分,人们在进行复杂任务的操作时,需要运用更多操作的过程。只有许多操作自动化后,复杂任务才容易完成。
智力成分亚理论是三元智力理论中,最早形成和最为完善的部分,它揭示了智力活动的内部机制。2.论述情绪与情感的区别和联系。论述:
一、情绪和情感的区别
我们一直将情绪和情感作为一个统一的心理过程来讨论,但从产生的基础和特征表现上来看两者有所区别。
首先,情绪出现较早,多与人的生理性需要相联系;情感出现较晚,多与人的社会性需要 相联系。婴儿一生下来,就有哭、笑等情绪表现,而且多与食物、水、温暖、困倦等生理性需 要相关;情是在幼儿时期,随着心智的成熟和社会认知的发展而产生的,多与求知、交往、艺术陶冶、人生追求等社会性需要有关。因此,情绪是人和动物共有的,但只有人才会有情感。
其次,情绪具有情境性和暂时性;情感则具有深刻性和稳定性。情绪常由身旁的事物所引 起,又常随着场合的改变和人、事的转换而变化。所以,有的人情绪表现常会喜怒无常,很难持久。情感可以说是在多次情绪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态度体验,如对一个人的爱和尊敬,可能是一生不变的。因为如此,情感特征常被作为人的个性和道德品质评价的重要方面。
最后,情绪具有冲动性和明显的外部表现;情感则比较内隐。人在情绪左右下常常不能自 控,高兴时手舞足蹈,郁闷时垂头丧气,愤怒时又暴跳如雷。情感更多的是内心的体验,深沉而且久远,不轻易流露出来。
二、情绪和情感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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