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会计制度(精选8篇)
1.高校会计制度 篇一
最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与内部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全集》详细目录:最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与内部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第一部分{卷一)
高校会计制度
第一篇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综述
第一章高等学校会计的意义、特点和内容
第二章高等学校会计的基础理论与方法
第三章高校会计帐户
第四章高等学校的会计凭证
第五章高等学校的会计帐簿
第六章会计帐簿的对帐和结帐
第二篇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一章高等学校资产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二章高等学校负债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章高等学校收入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四章高等学校支出核算管理制度事实
第五章高等学校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章高等学校净资产核算管理制度实施
第七章高等学校年终结帐制度实施
第三篇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添制规范
第一章高校会计报表的含义和种类
第二章高校会计报表的填制
第三章高校其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制度
第四篇高校财务报表编制与财务报告分析
处理
第—章高校财务报告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体系和内容
第三章高校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四章高校财务的报表分析
第五章高校财务清算处理
第五篇高校内部会计控制要务
第一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第三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环境建设
第四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实证设计
第五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保障措施
第六篇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高校财务会计管理体制
第二章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模式及选择
第三章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
第四章财务机构设置与财会人员管理/
5附录;高等学校财务会计监管法规政策
财政部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
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
义务教育工程”中央专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
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
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同志》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
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二部分(卷
二、卷
三、卷四)
第一篇高校会计制度设计标准
第一章会计制度设计
第二章会计制度总则设计
第三章会计科目设计
第四章会计凭证设计
第五章会计帐簿设计
提溜章财务会计报告设计
第七章会计核算程序设计
第八章会计监督设计
第九章会计电算化制度设计
第二篇高校内部合计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一章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
第二章货币资金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三章销售与收款控制规范及控制准则
第四章采购与付款控制规范及控制准则
第五章存货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六章成本费用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七章预算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八章工程项目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九章固定资产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十章筹资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十一章担保控制规范与控制准则
第三篇高校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内部管/
5理规范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与会计人员的配备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
第四章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章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与继续教育监督程序
第六章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章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程序
第四篇高校舍计管理体制与会计监督实施
第一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实务
第:章会计核算程序监督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五章内部会计监督
第六章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篇高校会计窜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第一章会计报表审计与案例分析
第二章购货与付款循环审计及案例分析
第三章生产循环审计与案例分析
第四章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及案例分析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及案例分析
第六章损益形成与处理审计
第六篇寓校会计部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会计制度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三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制度
第五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八章代理记帐管理规定
第七篇寓校合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议与自律
第一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会计职业道德范畴
第四章会计制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评价
第六章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和他律机制
第八篇高校会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与责任主体法律责任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违反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5第三章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法津责任
第四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造假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对受打击报
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第七章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泄露检举材料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违反《会计法》同时违法其他法律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九篇会计法规建设与法律责任追究案例分析
第一章会计法规基础
第二章国外会计法规概况
第三章会计法与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案例解析
第四章注册会计师法与涉嫌违法案例解析
第五章会计行政法规
第十篇会计管理实施与内邮会计监管国家政策法规及
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十月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准则制度程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大纲》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通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5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 5
2.高校会计制度 篇二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差异
高校是非盈利机构,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但需要制定收支预算,上级单位需要对每年收支进行监督和评估,这一特性决定高校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收付实现制有利于国家财政纪律法规的实施与预算资金的规范收付。 但新制度下每年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确认要求则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思想,新制度要求根据本年财政计划直接支付大于实际支付以及本年度授权支付预算指标大于零月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差额均确认为财政补助收入,即当年未使用的财政拨款,也要根据当年的预算先确认为财政补助收入。同时对其他经营性业务也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和费用,年末转入事业结余。而企业由于是以盈利为目的,必须精确核算每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以确定当前损益,必须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
二、会计要素的差异
高校会计要素由五部分组成:资产、 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会计基本等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企业会计要素由六部分组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基本等式为: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利润= 收入- 费用。
在这几大要素中,资产在高校和企业核算中本质都是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负债本质都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但由于高校资产来源很大一部分是政府投入,因此在资产类别中存在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负债中存在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国库款此类专门核算与财政投入资金相关的应收应付关系的特殊会计科目,而企业则不存在此类科目。
其余会计要素则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收入类:高校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包括上级财政、同级财政以及其他横向单位的拨款,具有非偿还性。收入的目的是补偿对应活动的耗费,而非盈利性质。高校的其它收入来源还包括类似企业的经营性收入,但相对高校整个收入来源比例较低。企业收入主要来源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具有盈利性质, 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支出和费用类:高校的支出主要体现在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校园基本建设的耗费上。而企业的费用是为了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其支出是为了取得更多经济利益的流入。净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类:高校净资产由开办时候财政部门以及捐赠者投入,以及每年收支结余的累积和在当年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用基金积累组成。而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包括投资者注入资金以及经营期间企业的利润或亏损积累,也可能是经营期间接受捐赠的资产。
三、会计科目的差异
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的设置更科学、规范与全面,分类进一步细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企业会计核算的思想。下面就展开讨论五大会计要素下高校与企业会计科目差异。
(一)资产类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下,高校会计增加了“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在建工程”。前两个科目是高校会计核算特有的,用于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的收支账户用款额度以及高校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而“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也存在的, 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按月进行折旧摊销,无疑是与企业会计核算的趋同。但在高校会计中,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虚提折旧和摊销,因为其计提的折旧和摊销是冲减非流动基金,而非像企业那样计入支出。这样做既符合高校支出核算中预算会计的要求,也能反映资产随着时间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耗费,有利于高校落实“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要求,为高校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财务数据。“在建工程”科目虽然在企业和高校都是核算已发生必要支出,且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投资建设的实际成本,但高校的投资建设还需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定期并入到高校大账的“在建工程”中,而企业则没有这一要求。
(二)负债类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下,高校会计负债的分类进一步细化,增加了“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总体思想是把负债细分为长期和短期。 高校和企业在负债类科目的核算思路一致。
(三)净资产类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下,高校会计要求在净资产下增加“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会计科目,更强化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和结转、结余资金的分类核算管理。在整个高校净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中,更着重反映的是政府部门的原始投入以及在各年度中政府或者其他来源的投入在高校当年教育事业运转后收支相抵的结果。但企业净资产的核算则主要着重于资本的原始投入以及在经营期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对所有者权益增减的影响。
(四)收入类会计科目
对收入类的会计科目,高校会计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大体一致,最大的差别是高校收入来源主要是上级或者是同级财政部门的无偿拨付,其余还有经营活动的零星收入。而企业主要收入来源是有偿的经营活动。因此两个主体在收入科目上的设置也因此存在差异,体现在高校会计收入类科目上特有的“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
(五)费用类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下,费用类科目删除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结转自筹基建” 等科目。由于高校为非营利性的组织机构,支出只是简单的耗费支出,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因此只需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直观地核算支出。但企业会计则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对所属会计期间的成本进行全面核算,以便为经营活动提供正确的成本信息。然而,在高校中,部分经营活动如租金收入、创收部门的经营收入等也要按照企业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核算。
四、会计报表的差异
高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 企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虽然两者会计报表都是反映主体单位一定时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高校的会计报表更着重于了解事业发展情况、制定方针政策、为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财务数据,并为制定下一年收支计划提供依据。而企业会计报表则着重于了解企业过去的经营活动,评价现在的业绩和决策,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判断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的成效,为报表使用人提供改善决策的依据。
五、结束语
通过高校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比较分析,不难发现由于核算主体性质的不同导致其会计制度有不同的特点,核算方法也存在差异,但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二者核算思路和方法又存在一定程度的趋同。企业会计对于高校会计的改革和完善也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摘要:为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新《高校会计制度》,新制度在高校以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原则下,参考了企业会计核算的思路对高校会计核算进行改革,文章从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四方面对高校和企业会计核算进行对比,加强对高校会计的研究。
3.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研究 篇三
关键词: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现状;设想;研究
一、我国民办高校运用会计制度的现状
民办高校究竟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没有明确合理的规定。在实践当中,有些民办高校使用《高校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有些甚至套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这样,就不利于民办高校的统一管理,阻碍民办教育的发展。
由于民办高校采用的会计制度不统一,就造成民办高校在财务管理上的不科学和不规范。导致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难以到位,不利于对民办高校财务会计的监管。加之民办高校的资金均来看民间,有些主管部门甚至缺失对其财务上的监管。民办高校如何选择会计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施,从理论上结束了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问题,解决了民办高校适用会计规范问题。而另一方面的矛盾又突显出来,那就是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核算口径不统一的问题,民办高校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公办高校适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两种会计制度相差甚远。国家反复强调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又重新提到,足见国家对民办高校的重视程度,但单从会计制度上的确看不到丝毫“同等”,会计制度的不统一,使得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指导和管理大打折扣,对民办高校的自身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财政部会计司于2009年公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只针对于公办高校,对于民办高校的会计改革却只字未提。
二、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异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从这一系列的规定中不难看出民办高校的性质理应与公办高校一样,是民办事业单位。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民办学校被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两者差异具体体现在:
1、主体差异。公办高校是国家开办的,属于事业单位,适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民办高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开办的,注册类型通常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然而民办高校也不完全“非营利”,《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里提到的“合理回报”就是民办高校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不同之处。
2、经费来源。公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办学经费来自民间。虽然政府有时也会向一些民办高校划拨少量的财政资金,但这些财政资金在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很小。另外,政府还会向民办高校划拨诸如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助、困难家庭补助等财政资金,此笔款项并非用于学校,而是发放给学生。
三、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设想
(一)改变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曾说过:“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公办高等教育的一个补充”。根据1986年4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国的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但是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的身份成为“第五类”法人。在税收上,许多地方将民办高校按照“企业”法人对待,很多民办高校被当地税务部门课以33%的企业所得税。另外,许多民办高校教师的养老保险都是按企业缴纳。笔者认为,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应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只有消除对民办高校的偏见,确立了其正确的法人地位,才能依法落实其应享受的平等政策待遇。
(二)出台专属于民办高校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虽结束了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问题,解决了民办高校适用会计规范问题。但民办高校终究不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他是可以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民办高校在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突显许多弊端:①会计科目的不适用,如“会费收入”是用来核算社会团体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的科目,民办高校并无此项收入;②财务报表不能完整的反应民办高校财务情况,如所有者权益项下只有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个科目,不能清晰的反映所有者投入和未分配利润。
(三)统一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核算口径
虽然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地位上平等,享受同等待遇。但两者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注定造成会计核算上的差别,做为民办高校的财务人员,深感在一些数据的统计上存在很大难度,如:教育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提到的四项经费,由于核算口径的不一致,在统计时就存在很大难度,有些甚至无法统计;另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一些报表,如《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的一些数据是根据公办高校定制的,并未考虑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因此有些数据统计起来难度很大,有些数据即使统计出来也不很准确。民办高校虽不能完全照搬公办高校会计制度,但就参照公办高校会计制度,使两者核算口径一致,这对民办高校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四、结束语
我国民办高校从出现至今历史很短,但发展速度之快是无法形容的,现如今民办高校也和公办高校一样,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从根本上两者还是截然不同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项制度的变革,两者终会趋于一致,但这需要时间,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J]. 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8,(4).
[2]张爱民.中国公办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J].新会计,2009,(9).
[3]王红娟.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财会月刊(综合),2008,(5).
4.高校会计制度 篇四
0 引 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5号)的要求,高校自201月1日起開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高校会计核算要具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全面、清晰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但是,由于高校情况比较特殊,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尚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高校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顺利落实政府会计制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高校会计制度 篇五
第一节 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制度设计概述
一、货币资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二)货币资金业务的特点:
1、业务发生频繁
2、业务涉及范围广
二、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和要求
(一)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
1、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保证货币资金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保证货币资金业务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保证货币资金业务结算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二)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要求:
合法性、规范性、效率性、及时性
第二节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
一、职责分工控制制度的设计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查清点;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二)对出纳人员的要求
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企业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二、授权审批控制制度的设计
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复核
4、办理支付
三、货币资金核算控制制度的设计
(一)库存现金的会计控制制度设计
(二)银行存款的会计控制制度设计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四、货币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的设计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不相容岗位混岗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手续是否健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保管情况:是否全部印章一人保管
4、票据保管情况
第三节 货币资金业务核算规程的设计
一、货币资金收入业务原始凭证的设计
(一)收据的设计
(二)代垫费用结算清单的设计
二、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原始凭证的设计
(一)库存现金支出凭证的设计
1、医药费报销单的设计
2、定额备用金制和报销单的设计
(二)支票结算登记簿的设计
(三)应付凭单的设计:封套型
三、货币资金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
(一)出纳部门收现程序的设计
1、出纳部门收取现金的业务流程
2、出纳部门收现业务流程的控制要点
1)开票人和收款人相分离
2)库存现金日记账和明细账分别由出纳员和会计员登记和保管
3)定期进行收款通知单、库存现金日记账和明细账核对
(二)零星费用报销付现程序的设计
1、零星费用报销付现的业务流程
2、零星费用报销付现业务流程的控制要点
1)费用报销必须要有原始凭证,以保证报销费用数额的真实和正确
2)费用报销前,必须由业务部门主管和会计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再授权出纳办理费用支付
3)定期进行帐帐核对
(三)支票付款签发程序的设计
1、支票付款签发的业务流程
2、支票付款签发业务流程的控制要点
1)付款前由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主管审核
2)签发的支票做备查记录
3)签发支票的印鉴由会计主管保管
6.高校会计制度 篇六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工会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本制度已规定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不得减并、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各省级工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未规定的明细科目,或将相应权限授权给所属下级工会。
三、工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工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工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码 名 称 一级科目 明细科目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1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2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201 财政直接支付 112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21 借出款 131 应收上级经费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 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 7 132 应收下级经费 8 135 其他应收款 9 141 库存物品 10 151 投 资 11 161 在建工程 12 162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4 20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15 2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6 211 借入款 17 221 应付上级经费 18 222 应付下级经费 22201 应付下级补助 22202 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22203 应付建会筹备金 19 225 其他应付款 20 231 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 21 301 固定基金 302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23 311 投资基金 24 321 专用基金 32101 增收留成基金 32102 财务专用基金 32103 权益保障金 25 322 后备金 26 331 结余
四、收入类 401 会费收入 28 402 拨缴经费收入 29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0301 回拨补助 40302 专项补助 40303 超收补助 40304 帮扶补助 40305 送温暖补助 40306 救灾补助 40307 其他补助 404 政府补助收入 31 405 行政补助收入 32 406 事业收入 33 407 投资收益 34 408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职工活动支出 50101 职工教育费 50102 文体活动费 50103 宣传活动费 50104 其他活动支出 36 502 维权支出
50201 劳动关系协调费 50202 劳动保护费 50203 法律援助费 50204 困难职工帮扶费 50205 送温暖费 50206 其他维权支出 37 503 业务支出 50301 培训费 50302 会议费 50303 外事费 50304 专项业务费 50305 其他业务支出 38 504 行政支出 50401 工资福利支出 50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4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404 其他行政支出 39 505 资本性支出 505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50502 办公设备购置 50503 专用设备购置 50504 交通工具购置 50505 大型修缮 50506 信息网络购建 50507 其他资本性支出 40 506 补助下级支出 50601 回拨补助 50602 专项补助 50603 超收补助 50604 帮扶补助 50605 送温暖补助 50606 救灾补助 50607 其他补助 41 507 事业支出 42 508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第101号科目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现金的工会,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三、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地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四、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拨缴经费收入”、“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相关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支出,借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各级工会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第111号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工会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实际发生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工会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第112号科目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两个明细科目:11201 财政直接支付、11202 财政授权支付,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年度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121号科目 借出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借出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转入相关支出科目,借记“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各级工会应对借出款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收回的借出款项。
第131号科目 应收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转拨)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核算上级工会应拨付给本级工会的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收入。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工会经费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三、应收上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上级工会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助通知中的相关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助),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拨来的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助)。
(二)根据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相关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的工会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三)根据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备金),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等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的建会筹备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备金)。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经费、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第132号科目 应收下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应收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等明细科目。
三、应收下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二)收到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年末应收未收的下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135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列入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按结算总额,贷记本科目。
(二)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作为呆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呆账,应保留备查账簿中登记。已核销呆账重新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各级工会应对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141号科目 库存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二、本科目应按库存物品的类别、品名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逐笔核算。
三、库存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物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领用物品时,借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行政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库存物品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处理。
(一)发生盘盈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的库存物品,按照账面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按照库存物品账面余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库存物品的实际价值。
第151号科目 投 资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类别、投资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投资时:
1.购入国债等债券,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2.以货币资金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3.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4.以库存物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库存物品的评估价等,借记本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评估价等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库存物品的账面价值,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二)实际收到利息、股利等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投资出现损失,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保留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
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重新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实物的,需重新进行评估,按公允价值入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持有投资的金额。
第161号科目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进行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具体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时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完工的各项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第162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拥有或控制的各项固定资产原值。
二、工会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类别、品名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借记“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时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出售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固定资产每年必须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在会计报表说明中加以披露。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清理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五、工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
二、负债类科目
第201号科目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工资(离退休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放工资(离退休费)时,借记“行政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一般无余额。
第202号科目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放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时,借记“行政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一般无余额。
第203号科目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除“20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和“20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放其他个人收入时,借记“行政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一般无余额。
第211号科目 借入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借入的款项。
二、借入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借入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偿还的借入款项。
第221号科目 应付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应上缴经费、应上缴建会筹备金等明细科目。
第221号科目应付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应上缴经费、应上缴建会筹备金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上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应上缴经费的处理
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实际上缴工会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上缴建会筹备金的处理
收到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实际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应缴上级但尚未上缴的经费。
第222号科目应付下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22201应付下级补助:核算工会应拨付给下级工会的回拨、专项和超收等各项补助。
22202应付下级转拨经费:核算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工会经费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下级工会作为下级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部分。
22203应付建会筹备金:核算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下级工会作为下级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部分 和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
三、应付下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工会年末清算对下级工会的补助时,根据补助通知中的相关金额,借记“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补助)。
次年,实际拨付补助时,借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补助),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缴工会经费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实际转拨下级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实际转拨下级工会的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应付建会筹备金)。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建会筹备金,按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应付建会筹备金)。
3.对于需要返还基层单位工会的建会筹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对于不需返还基层单位的建会筹备金,借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拨付下级但尚未拨付的经费。
第225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231号科目代管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党团组织及单位行政委托工会代管的、有指定用途的、不属于工会收入的经费,如代管的党费、团费、职工互助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拨入代管经费的项目或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收到代管的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科目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调入、建造、盘盈、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以及拆除、盘亏、毁损、捐出固定资产等原因减少的固定基金。
二、固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基金增加:
1.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时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基金减少:
1.有偿调出、出售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清理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拥有的固定基金总值。
第302号科目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具体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完工的各项在建工程发生的累计实际支出。
第311号科目投资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
二、投资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投资基金增加
1.购入国债等债券,借记“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2.以货币资金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借记“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以库存物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对外投出库存物品,按库存物品的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库存物品的账面价值,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投资基金减少
1.投资出现损失,经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按照工会呆账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核销,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科目。
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保留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重新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实物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2.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核算工会尚未收回的投资款项。
第321号科目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
二、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32101 增收留成基金:核算提取的增收留成基金。
32102 财务专用基金:核算提取的财务专用基金。
32103 权益保障金:核算提取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增收留成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提取财务专用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维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接受社会募集、捐款增加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实际发放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专用基金的数额。
第322号科目后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二、后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后备金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动用后备金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动用的后备金数额。
第331号科目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对外投资时,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收回投资时,按照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账时,将各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各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三)提取后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后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历年滚存的结余。
四、收入类科目
第401号科目会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会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会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2号科目拨缴经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拨缴经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工会经费的处理
1.采用自主收缴工会经费的:
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工会经费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二)建会筹备金的处理
1.采用自主收缴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本级工会收到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建会筹备金,按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3.(1)筹建单位在期限内建立工会,本级工会返还建会筹备金的,按实际返还的金额,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筹建单位到期未建立工会,本级工会不需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4.筹建单位按期建立工会,所建工会收到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3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40301回拨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按有关规定拨付的回拨补助。
40302专项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指定专门用途的项目补助。
40303超收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经费管理规定,拨付的超收补助。
40304帮扶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帮扶困难职工的补助。
40305送温暖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用于开展向困难职工和家庭送温暖活动的补助。
40306救灾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家庭的补助。
40307其他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除上述明细科目所述内容以外的其他补助。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银行收款单或上级工会的补助通知书,借记“银行存款”、“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补助”科目,贷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二)年末清算时,存在上级应付未付补助款项的,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补助”科目,贷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的余额要与上级工会的补助下级支出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五、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政府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工会收到财政拨付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疗养事业补助、劳模补助、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助等。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
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的政府补助,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2.收到财政授权支付的政府补助,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收到财政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5号科目行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工会开展活动的费用补助等。不包括行政方面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
二、行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行政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6号科目事业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缴款项目或缴款单位名称设明细账。
三、事业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相关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7号科目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二、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8号科目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其他收入时
1.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接受捐赠,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盘盈的库存物品,借记“库存物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有偿调出、出售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净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净支出,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四、支出类科目
第501号科目职工活动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列入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101职工教育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0102文体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支出。
50103宣传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
50104其他活动支出:核算基层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以及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三、职工活动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职工活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维权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201劳动关系协调费:核算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的支出。
50202劳动保护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
50203法律援助费:核算工会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50204困难职工帮扶费:核算工会对困难职工帮扶发生的支出。
50205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
50206其他维权支出:核算以上各项维权活动之外的维权支出,如参与立法费等。
三、维权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维权、帮扶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权益保障金”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3号科目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301培训费:核算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培训等支出。
50302会议费:核算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
50303外事费:核算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费用。
50304专项业务费:核算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考核表彰、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发生的支出。
50305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费用。
三、业务支出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业务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4号科目行政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401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工会开支的专职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等。
50402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燃料费、保险费、修理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招待费(餐费、其他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50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工会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50404其他行政支出:核算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三、行政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支出人员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同时,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支出公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5号科目资本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501房屋建筑物购建:核算工会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电缆、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50502办公设备购置:核算工会购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50503专用设备购置:核算工会购置具有专门用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50504交通工具购置:核算工会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0505大型修缮:核算工会各类设备、建筑物等的大型修缮支出。
50506信息网络购建:核算工会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核算。
50507其他资本性支出:核算工会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置房屋建筑物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大型修缮等,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6号科目补助下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601回拨补助:核算工会按有关规定给下级工会的回拨经费补助。
50602专项补助:核算工会对下级工会指定项目的补助。
50603超收补助:核算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的规定对下级工会的超收补助。
50604帮扶补助:核算工会按有关规定对下级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补助。
50605送温暖补助: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补助。
50606救灾补助: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家庭的补助。
50607其他补助: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的除上述明细科目所述内容以外的其他补助。
三、补助下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补助下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7号科目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或部门设置明细账。
三、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8号科目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如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以及按规定计提有关专用基金等。
二、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支出时
1.盘亏的库存物品,按照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按照库存物品账面余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清理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本科目。
3.对外捐赠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4.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7.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探究 篇七
近年来,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高校所处的社会环境、高校的办学模式与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 出现了很多变化, 尤其是高校会计制度中一些方法和理论已经严重不能适应现今的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 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1 高校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
收付实现制是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会计制度, 这种制度就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依据确定收入和费用, 这种制度既不考虑本期所承担的收入和费用, 也不对成本进行核算。近些年来, 伴随着政府权力的逐步下放, 高校成为了独立的法人, 高校自主财政的权力不断的加强。在这种背景下, 高校的资金来源也得到了扩展, 从以往的单一财政拨款, 到现在的财政差额拨款, 以及校企合作, 银行贷款还有学费等多种的资金来源, 因此, 收付实现制已经逐渐的不能够满足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够真实的体现出高校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状况。
1.2 不能真实反应学校的经济状况
当前的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购置, 需要按照成本算入固定资产科目, 并计入到固定基金, 不能够随意的变动价值, 并不计提折旧。这种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由于不计提折旧, 逐步投入固定资产, 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金额、比例也将会越来越大, 致使固定资产虚增, 不能真实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其次, 由于并没有设立固定清理科目, 在资产出售, 报废时, 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而获得的收入则直接算入修购基金, 这种制度不能够准确的反应出固定资产的收入以及产生的费用, 处置后的净损益也不能够真实的反映, 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1.3 不能全面反应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
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 高校存在两个会计核算主体, 其一核算教学科研经费, 其二核算基本建设投资, 基本建设核算与高校事业独立。一个会计主体仅能反应高校经济活动的一方面, 不能全面的反应高校整体经济活动, 而且基本建设资金单独核算容易产生固定资产入账滞后, 从而使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不一致。
2 高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 的创新和突破
2.1 引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随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强化、收入来源和支出形式的多样化, 高校会计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引入权责发生制, 按权责发生制划分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 这样收入和支出就不会因现金流的发生时间而受到影响, 且权责发生制收入、支出相配比的理念, 有利于收入和支出的相对稳定, 更有利于教育成本的核算。因此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注重事项和交易的实质, 同时也关注了收付实现制, 这种高校会计核算基础更符合高校的特点。
2.2 体现价值管理与资产实物的相结合
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核算更为合理,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企业一致, 通过增加固定资产, 减少货币资金等科目, 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取消了直接计入支出的方法。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资产折耗”等科目, 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折旧, 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的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 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为了避免虚增净资产现象的发生, 取消现行的“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科目。进一步规范了资产处置的核算, 增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用来核算高校固定资产因损毁、报废或出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价值以及清理费用和处置资产净损益等;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额和账面价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清楚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避免造成对净资产的高估。
2.3 预算管理增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 针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控制难度加大的问题, 为了与财务会计科目进行平行核算, 征求意见稿中增设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期结余”、“累计结余”四个一级预算会计科目, 这样既可以提供预算收支信息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 又可以满足提供财务成本信息满足绩效评价的需要。
2.4 把基建资金并入高校会计制度核算
为了理顺学校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关系, 征求意见稿增设了“基建工程”和“在建工程”两个资产类科目, 分别反映基建项目和非基建项目投资, 这样可以使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成为学校财务核算的一部分。对基建工程专项借款应计提应计利息, 分不同情况处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 属于应计入财务费用, 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 属于应资本化计入基建工程成本, 这样提高了高校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为符合基建项目核算的实际需要, “基建工程”下设“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明细科目, 体现了基建帐与事业帐的顺利对接。
3 完善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3.1 扩大权责发生制的适用范围
目前, 学校重要的经济来源中的学费、住宿费采用收入实现制, 高校财务系统无法反映全年应收数额以及欠费数额, 仅仅反映当前已收到的学费、宿费, 高校财务状况不能真实的从财务报表中体现, 从而管理者很难根据财务报表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因此, 建议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学费、宿费。在新学年开始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 汇总应收数, 应收数用借方体现, 已收数用贷方体现, 真实的欠费数额体现在期末借方余额中。另外, 财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财务系统数据与收费系统的核对, 核对账目后存档。这样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的反映资产的状况, 同时也加强了对收费的内部控制。
3.2 明确固定资产标准、分类、折旧年限
各个管理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分类, 税务、财政等有不同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定: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成本, 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 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 制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年限以及固定资产、分类方法等, 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3.3 继续完善高校会计报表体系
收入、费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去除之后, 高校在每月月末并不结转各项收入、费用, 仅在年终时才结转, 为了避免每月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净资产”, 因此在净资产下应增加“本期盈余”项目, 该项目来源于编制完成后的收入费用表中的“本期盈余”。根据收入费用表编制说明:“管理费用”按照“资产折耗”相关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与“行政支出”借方发生额填列, 而“教学费用”、“科研费用”、“后勤费用”、“其他业务费用”也都是分别按照相关的支出类别借方的发生额与“资产折耗”科目有关的明细科目借方的发生额填列完成, 费用项目的名称应当与应用支出类别保持一致。不能为了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 不考虑高校与企业的管理费用在核算范围以及内容上的差别, 而生搬硬套, 为了适应高校的发展需求, 区别于企业的管理费用, 建议用“行政费用”替代“管理费用”, 同时与支出类别相对应。
摘要:针对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的问题, 2009年财政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应当以征求意见稿为契机, 并加以补充和完善, 采用新的高校会计制度, 为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完整、可靠、真实的信息。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核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试行) [S].1998.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 [S].2009.
8.高校会计制度 篇八
关键词:新高校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 影响
高校财务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高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的,用于规范高校的财务预算、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等财务资源的组织、分配、使用以及其它方面,如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相关财务行为。以下将探讨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一、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主要任务
(一)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准则,是国家管理高校经济活动的要求决定的,同时反映了高校财务管理的特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基本原则是3个方面。
1、法制原则。即依法办学。《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在批准设立后取得法人资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高校产业经济的发展,将逐步成为真正的独立的事业法人实体。它的经济活动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开展,包括依法筹资、自主管理财产、管理行政事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组织科研活动等。第二,守法用法理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个健全法律秩序的经济社会,高校的一切经济活动,无论是从经济规律还是按照财经纪律来说,都必须守法和用法,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从而保障其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和高效率的运行。第三,依法维护学校合法经济权益,校产和学校及其职工应得的合法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2、预算原则。虽然在《高校财务制度》中具体条款中没有這样的叙述,但它确实是该制度的重要特征,在制度的内容中得到了详细叙述。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与企业的计划管理原则可以类比的是预算管理,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相对稳定性,以及主要经济来源是政府拨款的特点,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事业的开展。不过,现时的预算概念和预算管理办法,都已经对计划经济时的概念和方法进行了本质的改革。
3、统筹兼顾原则。在高校经济活动中会涉及多方面物质利益关系,要求高校财务管理做到统筹兼顾。这个原则应从属于或者位次于效益原则。第一,是要兼顾远期发展利益和近期事业进行的利益;第二,是维护国家利益兼顾学校、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于学校、集体以及职工个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因所在的工作环境和占用学校物质资源的不同,个人表现的业务专长和能力不同,因此各自提供的劳务数量、质量或创造的财富就会有相当大的差别,应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与肩负的责任和绩效挂钩,合理制定和执行有效的激励政策。
(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高校财务管理的任务,概括起来说,是组织和管理学校的资金运动,处理由于资金运动而形成的各种财务关系,提高表现为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高校会计制度则是为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的,用于规范高校会计核算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会计行为。因此,财务制度不能取代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也不能代替财务制度,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用于规范高校财务会计行为。在高校经济活动中,既要注意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协调统一性,又要充分考虑到会计事项对会计核算要求的特殊性。在会计制度中,对高校绝大部分会计核算要素的界定、会计科目的核算口径和核算内容以及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等都与财务制度的规定保持一致,但某些方面则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的角度出发,作了与财务制度不同的规定。比如财务制度把结余及其分配管理和专用基金管理分别进行规范,而会计制度则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角度考虑,把它们同固定基金、事业基金等统一归并为净资产会计核算要素;财务制度不具体区分对外投资的投向,而会计制度根据对外投资的投向,具体设置了“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它对外投资”两个会计科目,并分别对核算内容及核算要求作了规定;财务制度规定高校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制度则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规定高校应报送会计报表附注。
三、完善高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改进完善高校会计报告体系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给出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三张基本报表,这是需要的,但仅靠这三张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是远远不能满足要求的。建议增加“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成本核算报表”等基本报表,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助于高校内部管理和决策的会计信息,提供有助于有关部门评估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的信息以及评价办学效益和领导业绩的信息。此外,还有三方面补充报告:第一,会计报表附表部分:是指基本会计报表所属的各种明细报表,以表格形式提供较小分类的财务信息,对基本会计报表所提供总括综合信息起补充作用,可提高基本会计报表信息的可理解性和有用性。第二,会计报表附注部分:是以文字形式对会计报表,尤其是对基本会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示等所作的说明和解释,其目的是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表所提供的信息。第三,补充信息部分:是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在基本会计报表及其信息之外附加提供的补充性信息。
(二)加强预算管理
把学校的收入和支出,还有固定资产的购建,对外的投资等整个资金活动纳入计划,并严格的控制和监督这计划的执行,使学校的财务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这个任务与计划经济下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法有本质的差别,因为现在它表现了法人的自主权。编制预算的过程、执行过程和预算的调整以及对预算执行的报告,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程序,经过一定的论证和决策研究,由此使学校资金活动的进行得到较好控制。
(三)有效率地使用资金
要合理配置经济资源和合理节约支出,同时要加强各种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完整,防止流失,使其有效率地使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一般都可以用货币资金来表现和计量,并由资金的分配来决定其配置。在明确高校法人主体地位、赋予高校愈来愈多的独立和自我管理权利的同时,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也应与时俱进地创新。采取全新财务管理理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拓筹资渠道等措施完善高校财务管理的机制创新,能够使高校有限资金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以及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是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点。通过资金及各种资产的调动和分配,使校内各种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黄晓丽.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创新问题浅析[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4):120—122
[2]郭雪琴.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4):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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