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共6篇)
1.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篇一
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和电监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为把大唐甘肃公司系统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以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甘肃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甘肃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诚信守约、廉洁从业的意识,坚持教育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突出工作重点,正确把握政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做到教育、查处、监督并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的意识得以提高;对企业经营管理中不规范的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和改进内控机制,从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甘肃公司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按照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从XX年6月起到年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范围是:
甘肃公司本部各部门,公司属各企业、各控股公司,代管单位、华唐集团、各关联公司,企业所属多种经营公司。
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方面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过程中,为了项目立项、审批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监理、中介、施工队伍选择及设备物资采购中,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存在的应实行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的行为;或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但在招投标资质、方式、方法、程序、标底的编制、评标、定标等方面设置不公平条款;或对中标方附加条件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3.施工单位或个人通过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单位、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4.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中介机构为取得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权及中介服务权,与建设单位或个人、评标专家等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施工单位在承接的工程、劳务分包或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与投标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5.在工程概算、结算、决算的确定或调整,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中介等单位、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6.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的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设备物资采购方面1.企业在煤、油等燃料供应商选择及计量、质量验收、质价审核和结算过程中,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2.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存在的应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的行为;在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中,与投标单位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3.未经过合法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等不正当交易行为。产权交易方面企业在产权交易、资产重组中,与产权交易机构、对象和中介机构等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组织开展对企业、企业二级单位及多种经营公司“小金库”的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企业党政一把手要给予足够重视,组织有审计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纠正会计信息不真实、账外设账等违反财务管理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甘肃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各企业要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到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危害性,澄清错误观念,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调查摸底。采取填写调查表和发问询函等形式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在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电力调度和电费结算等方面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和资金等基本情况。为便于受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举报,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或举报电子邮箱,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设专人管理。
(三)查找突出问题。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审计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重点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中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要重点查找以下问题:
1.在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在各类招投标活动和资金结算中有无违规违法行为;3.在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4.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要通过对调查摸底情况和查找出来突出问题的分析,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等。
(四)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根据工作和业务范围,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4.对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要立案调查,涉嫌商业贿赂犯罪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认真搞好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各企业要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重要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原创:知音网站。
(六)总结验收。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对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要用数字说明问题。甘肃公司组织对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年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要责令“返工”或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根据甘肃公司下发的专项工作方案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于6月13日前上报甘肃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于XX年12月25日前,以文件形式向甘肃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督导。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并注意与效能监察、财务稽核、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专业监督管理相结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企业每月月底要向甘肃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电子版即可),要及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动态和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
(五)要通过自查自纠,着力解决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依纪依规进行追溯处理。
2.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篇二
【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06〕105号 【发布日期】2006-05-23 【生效日期】2006-05-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
(国土资发〔2006〕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中治贿发〔2006〕3号)、《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中治贿发〔2006〕4号),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国土资源领域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扎实推进自查自纠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1.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各项要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照国土资源系统“五条禁令”,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2.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采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措施,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出让方,矿业权出让方,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发包单位和土地、矿业权评估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受让方的自查自纠工作。”
具体经办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发包的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根据部《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项目清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具体经办上述项目的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围绕上述四个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或干预出让、评估和项目发包的问题。对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具有监管或行业规范职能的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或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评估单位自查自纠。直属单位还要对业务范围内涉及土地、矿业权市场或与经营交易有关的业务环节,特别是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工作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掌握工作进度。要抓好以下环节:
1.进行宣传教育
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好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文件资料汇编、典型案例汇编两份材料,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央精神,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治理商业贿赂整个过程的始终。
2.开展调查摸底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发包,土地、矿业权评估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3.查找突出问题
要通过审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的计划、出让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出让合同、登记发证材料、费用缴纳凭证等;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所涉及的项目获得方式、合同、评估费用凭证等;项目发包所涉及的招标计划、招标过程的有关材料、工程预决算、支付费用的凭证等,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对本地区本部门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土地、矿业权出让和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发包,参与或干预土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开发或承揽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在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特别是在土地、矿业权出让、登记发证,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立项审批,矿业权评估确认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3)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特别是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招标中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
(4)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5)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会员单位自查自纠中,要从资金调度入手,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在商品(服务)购销、承揽业务中,特别是在土地、矿业权评估过程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在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招标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3)土地、矿业权评估机构、地勘单位在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4)经营管理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4.分类作出处理
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有违公平竞争的文件要予以废止;易诱发商业贿赂的管理方式要予以改革;重点岗位的人员要注意轮岗。整改效果不好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6.组织评估验收
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本地区及自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地区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在此基础上,做好统计汇总分析。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2006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书面报告及调查统计表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部于10月下旬开始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令“补课”。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明确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基本要求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切实抓出成效。
始终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
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从严惩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问题。
坚持依法办案。要严格依照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权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格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突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点
要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重点查处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干预和插手土地、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索贿受贿,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处理,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分清罪与非罪。综合考虑违法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和悔改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且态度恶劣或阻碍调查的,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从严处理;对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赃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四)切实履行好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的职责
1.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的同时,注意利用各种途径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新案源。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发挥人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有效扩大案件线索的来源。健全保护和激励机制,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2.排查处理案件线索。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统一管理、分类登记、认真梳理、及时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移送。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归口处理。
3.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查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通报相关案情,搞好案件查证工作。对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查处涉及国土资源系统的商业贿赂案件,相关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4.报告重大案件情况。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新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可采取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当面约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派出督查组,必要时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到有关单位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要予以表扬;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必要时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地区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工作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善于把中央和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精神与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要随着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政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已确定新疆自治区、重庆市、江苏省南通市、河北省唐山市等四个国土资源厅、局作为工作联系点,将通过对联系点进行个案剖析,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可以选择一些地区和单位作为联系点。
(四)认真填报自查自纠调查统计表
自查自纠调查统计表是从项目清查入手带动和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工作依据,也是评估验收的基本依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写。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填写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填写报表不规范、上报情况不真实的要责令重新填报。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篇三
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根据湖治贿办[2007]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2006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对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宣传发
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回头看”、整改提高等一系列工作步骤和措施,确保了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1、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开放型经济工作实际及外经贸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原因等,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形成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的舆论氛围。
2、按照市委市府和省厅的要求,专门成立了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冯罗宗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3、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当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事件,合力营造良好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环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湖州市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能有的放矢,扎实有效地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强化教育、明确重点。
1、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精神和《省外经贸厅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先后召开3次学习动员会和分析会,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行了全面思想发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主要内容:开展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学xxx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纲领性法规条文,同时,还积极开展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讨会等,不断增强党员的法规意识,提高党员的抗腐能力等有关法律法纪政策规定的内容,较好地指导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
2、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有成效,不走过场,我们着力进行三方面教育:
(1)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职能,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以学习外经贸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前提,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综合素质,解决执法水平不够高问题。三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切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解决公正执法观念问题。
(2)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防腐能力。主要抓好三个落实:一是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严厉制止“三乱”,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克服贪图享乐和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气,杜绝一切违法创收、违规创收。二是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六条禁令”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红灯亮在违规前。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反腐倡廉成果展及湖州市警示教育图片展》以及《反腐警示》系列教材,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开展宗旨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主要树立三种观念:一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二是牢固树立“一切为群众”观念。三是牢固树立“无条件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一切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增强“三外”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在执法检查、查案立案的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坚决制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外经贸系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制度情况是严格的,执行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坚决的,没有发生和违反任何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现象和行为。在全市机关涉外科室评议中,我局涉外科室均受到好评,其中外资处排列前三名,受到市政府表彰。
4.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篇四
1、佣金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佣金制度改革后,证券业内依旧存在着无视经营成本、降低交易佣金吸引客户的现象,返佣由于采取的是灰色、不公开的手段,是被现行的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在个别证券公司经营机构依旧存在,从而增加了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关佣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是证券行业现阶段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
要构成问题。经过对营业部的实地调查研究,发现营业部在佣金方面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在营业部现场交易中体现出来的问题:
少数证券到现在为止还在很多地方打价格战,停留在低层次竞争上,脱离公司实际运营成本,打佣金价格战,采用现金返佣、赠送实物或礼券、提供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吸引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
某些证券公司当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时,通常会以不正当手段涨价,提高客户佣金。比如说;当某一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数达到5万个客户时,有些证券公司要逐步提高佣金,每次提高一点,让客户无意之中承担提高的费用。提高后大约有10左右的客户会发现,找到证券公司,而证券公司对闹得较凶的客户,通常会恢复原有的佣金,但是,有90的客户在无意间被证券公司提高了佣金。对客户利益造成了损失。
部分券商的营业部招聘的业务人员素质低下,为了得到证券交易佣金返还,在发展业务时不择一切手段,将客户骗进证券公司,过后从此不管客户,还要通过客户的交易提取奖金,不利于客户资产维护。急需规范整顿。
(2)在非现场交易中的体现出来的问题:相对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言,网上交易的成本得到了大大降低,在支持同等客户的条件下,网上交易的投资是传统营业部的1/2-1/3左右,日常营运费用为传统营业部的1/4-1/5左右。正是由于投入不大,不少券商为了达到“圈地”效果,采用不正当手段大幅降低佣金或采取年费制佣金,扰乱当地证券市场。“银证通”业务在设计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该业务流程设计时,就将“银证通”业务的转托管、撤销指定、销户设定了很多阻碍,客户要办成这件事要跑多次银行与证券公司。不利于客户自主选择交易场所,客户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客户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证券营业部是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其只能在公司总部或客户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其经营活动中有大量的可流动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如经营活动造成损失,则要由证券公司承担。因此,营业部经营风险时刻存在。
实施浮动佣金制后,营业部有一点变化很明显,大家都认识到了争夺和占有客户资源最重要。争夺的目标不再是中小散户,而是大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有的营业部适应不了这种变革,不但增量客户来不了,存量客户也被挖走。
期间某些营业部员工(特别是营销人员)为了拉拢客户资金、赚取佣金提成或出于其他考虑私自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为熟悉的客户代理进行证券委托买卖,引致客户对交易结果不认同带来违规操作的风险,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
还有些营业部营销人员在拉拢其他营业部客户资源时,对客户的资产利用多个资金帐户之间的股东帐户卡及利用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业务进行资金、股票的违规违法资产转移,有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犯罪行为的可能。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
某些营业部为了提高咨询能力服务营业部股民或拉拢其他营业部股民而和某些咨询机构签订协议,由咨询机构来代替营业部为客户进行咨询服务,不少不合规的小咨询机构借机利用股民对营业部的信任,随意推荐个股,促进股民扩大交易量,由此来收取营业部的返佣,对客户资产造成很大损失,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
另外还有某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同营业部合作,利用营业部急于维持存量客户、扩大客户资源的机会,看准普通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信任和对股票信息的依赖,大肆向投资者进行推介、招揽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并且有目的地进行完全脱离基本面分析的荐股和股评、咨询,变相从事委托理财、坐庄和炒作股票。对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同时由此而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例如营业部管理人员和咨询机构私下合作,接收贿赂等问题,同样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商业贿赂调研:
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损害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中央及国务院决定把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工作重点,在全国开展打击活动。商业贿赂有三种形式:回扣、折扣、佣金。近5年内中国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案值达52.8亿。今年中央作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决策,证券期货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证券行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商业贿赂行为以各种各样的“折扣让利”、“营销方式”出现,以致于人们认为“法不责众”,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商业习惯。
其后果却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证券法》所规定的“三公”原则大打折扣商业贿赂行为严重影响了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治理整顿工作有利于行业的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发现经纪业务方面的商业贿赂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券商在拉拢机构客户时采用的大额度佣金返还手段,有商业贿赂的嫌疑,容易造成漏税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机构投资者由自然人代其开户、交易,将返还的佣金占有已有,以公谋私的现象非常普遍。个人所得又不会主动报税,而代扣又没有依据,由此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由于返佣问题的非合法化,使实行返佣的双方都存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问题。
某些证券经纪公司在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中,利用法人和自然人佣金率不一致,向客户提供账外好处费,或者将合同收益率放低,高出部分提供给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多半以其亲友名义另立账户收取商业贿赂)。
返佣加大了证券公司的管理难度和经营风险。返佣不合法、不合规、与其相关的业务、财务和稽查等具体处理方法也不可能明确,由此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由于现金返还属于违规行为,会计处理根本没有依据,只能进行技术处理,这样的帐目不能真实反映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以物品返还,在物品的采购上还会出现二次漏洞。
为了激发基金代销人员销售基金的积极性,一些基金公司对代销人员进行单独奖励,而这些奖励往往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返还给代销人,涉嫌商业贿赂。
某些券商通过在营业部下设立工作室,让某些所谓的证券咨询专家招揽客户,不从委托人获益角度考虑而一味为了扩大交易量与佣金,由此向这些“咨询专家”提供返佣,涉嫌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
在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法人委托理财过程中,某些公司高管人员与少数证券经纪公司有关人员互相串通,私下授受、获取账外利益,涉嫌商业贿赂。
5.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心得 篇五
第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纪委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第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
第三,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等。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各地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第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6.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篇六
一、动员学习健全组织
我局接到《中共XX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吉纪发[2007]5号)文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局党组成员首先认真学习了《中共XX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和中共中央纪委(中纪发[2007]7号)文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方案。然后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传达了XX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明确了方法、目的和意义。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中纪发[2007]7号)文件。通过学习,大家认识提高,普遍认为,中纪委(中纪发[2007]7号)文件下发,一是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查办权钱交易案件中紧迫而突出的法规政策问题;二是又用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提出了针对
性很强的治理措施;三是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标本兼治的要求;四是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五是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六是中纪委《规定》的出台,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完全符合现实,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大深远现实意义。召开党员干部动员之后,我局又迅速成立《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专职联络员。各股室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层层健全机构,全局形成了纵横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调查模底弄清情况
市质监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深入各股室,与每个党员干部谈心,了解情况,每位党组成员选择2个股室或企业作为联系点,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容易发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帮助基层单位、企业建立健全防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长效机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对深入基层调研采集到的好的做法、措施我们及时利用工作简报进行报导推广。
三、按照《规定》自查自纠
在调查模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查以交易形式接受请托人财物的问题;二查由请托人出资合办公司或“合作”的问题;三查收受请托人干股的问题;四查找以委托人请托人投资或理财名义谋利的问题;五查通过赌博收受请托人财物的问题;六查要求或接收请托人给特定关系人薪酬的问题;七查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特定关系人的问题;八查约定并在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问题。通过设立举报箱、走访企业、明查暗访等自查自纠形式,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生发现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线索,案件查处率为零。
四、存在问题工作措施
在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从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看,还存在问题:一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主动承认问题做得不够;二是政治理论学习强调自学的多,集中辅导学习的少;三是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
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通过这个专项治理工作来推进我们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内部管理和依法行政等各
项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把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八项具体工作中,形成“六个结合”。一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专项工作与加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三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工作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权钱交易。四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五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工作与政风纠风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工作,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六是把治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工作与食品放心工程结合起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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